2023复合材料科技公司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8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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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0630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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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一、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建设项目名称xx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761 自行车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76-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集发展备案2023470 号2、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面积 169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理由如下: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原原则则一一览览表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左列废气污染物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不设置3、2林水质净化厂;属于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储存量均未超过临界量,本项目 Q值为 0.000021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不设置土壤不开展专项评价/不设置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不设置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不涉及不设置备注:(1)废气中有毒有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4、(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附录 C。规划情况相关规划名称: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审批机关:xx市规划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xx市生态环境局(原xx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xx市环境保护5、局关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厦环函201524号)(附件 10)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地理位置:以远期城市空间拓展范围为依据划定规划区范围,北至xx与同安行政边界、xx北部山体南麓,3东至环东海域,南以西海域为界,西至新 324 国道、xx与xx行政边界,含杏林湾等水域用地总面积为 132 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以教育、科研和旅游为特色的岛外重要新城区。其中,xx北部工业区的主导产业为电子、机械、服装、食品;后溪工业区的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杏林、中亚城6、工业区的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化工、轻纺;灌口工业区的主导产业为机械。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属于杏林工业组团,在工业控制线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与xx区区域发展规划的产业定位不相冲突,符合xx区区域发展规划的产业定位要求。1.2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4年12月编制的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3月2日取得原xx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的函,厦环函201524号),xx区区域发展规划以远7、期城市空间拓展范围为依据划定规划区范围,北至xx与同安行政边界、xx北部山体南麓,东至环东海域,南以西海域为界,西至新324国道、xx与xx行政边界,含杏林湾等水域用地总面积为132km2。规划定位:以教育、科研和旅游为特色的岛外重要新城区。发展目标:以充实完善xx岛外新城为目标,构xx境优美、配套完善、富有活力的生活、生产、研发复合型城区。xx区的空间发展采用内聚与外联并举力针,以突出“山、海、城”的自然山水特色,总体空间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两轴、四城”。其中:“一心”指xx城市中心区,包括行政、商务、办公、研发功能,城市的中心区之一。“两轴”即东西向的厦漳泉城市发展轴,强调北站、前场的带动8、作用,利用巨大的人流、物流带来的发展商机:而南北向的发展轴,串联园博苑、西亭中心区、软三和郊野公园,很好的体现了山、海、城相依的特色。“四城”功能复合的四个新城区,灌口产4业、居住新城区,后溪居住、商贸、产业新城,杏林居住、商贸、物流城区,xx文教、科研、旅游、居住城区。根据厦环函201524 号,本项目与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及批复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2-1、表 1.2-2。表表 1.2-1 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性与xx市xx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析一览表空间单元名称空间单元名称环评结论环评结论符合性符合性xx北部工业区产业发展方9、向应结合xx新城建设,重点发展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通过用地补偿形式引导高耗能、效益差的企业向外迁移,主要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成为企业总部和产业研发中心。根据产业分布现状,重点扩大电子产业链,发展电子终端产品,形成电子电器产业集群。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钨制品深加工产业在xx提升投资区的发展,形成新的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之一。项目主要从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与产业发展方向不相违背,符合。优化调整严格限制大气污染型企业的改建和引进。抛光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 20m10、高DA001 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不属于大气污染型企业,符合根据xx区“三旧改造”要求,位于三旧改造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远期逐步实现搬迁与关停。项目不在三旧改造区范围内,符合。表表 1.2-2 与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与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览表序号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控制,应按照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调整不涉及符合2严格落实各工业片区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符合5禁止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项目入驻建设。对于各工业区现状已引进的产业功能定位不相11、符的企业,在近期应采取限制发展规模,加强防护隔离带建设等措施对其影响进行控制,对不同类型工业用地尽量进行调整置换,减缓不同类型工业企业之间功能不相容和交叉污染等问题,对未确定入驻企业的地块,应严格工业企业入驻,优先考虑四大重点发展产业与特色工业。借助“三旧改造”整合现有土地资源;推动企业在不改变现有用地主要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加快“退二进三”步伐。行车配件加工,与杏林工业组团产业发展方向不相违背;根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杏林工业组团的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驻的项目,废水、废气排放量小,且污染物简单,不属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企业。不在“三旧改造”范围内。3落实12、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绿地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业区和污染型行业的空间布局,加大工业区整合力度,切实解决工业区与村庄等居民区混杂布局等问题。近期要通过搬迁、用地置换、绿化带隔离、限制发展规模等方式尽量减缓工业区布局不合理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得在工业区下风向新建大规模居住区。逐步将与敏感区距离较近、对群众健康影响较大的工业用地内的企业置换为轻污染的工业企业或物流仓储类企业。新建工业区应根据工业定位与集中居住区之间,规划设置生态绿化隔离带。规划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规划控制周边居住组团内与道路红线之间应设置一定防护距离,消除城市交通噪声对人居环境和文教区的影响。项目选址位于正规工业厂房内,与13、周边居民区间隔具有一定距离。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无外排生产废水。符合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后溪、灌口等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等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做好城市中水利用规划和实施工作。市政等相关规划和基础建设应统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等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解决xx水质净化厂规模不足以不涉及符合6消纳区域发展产生的污水量和其与周边环境相容性等问题。落实xx水质净化厂尾水排入澳头排污口的管网工程。逐步落实城污水厂尾水再生利用建设规划,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深海排放比例,改善近岸海域水质。5深化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面源污14、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历史遗留的污染问题,遏制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现象。加快后溪、深青溪、瑶山溪及杏林湾周边社区和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污水管网建成,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简易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底前完成xx区全区范围的生猪禁养工作,减少污染排放,保证地表水水质达标。不涉及符合6结合区位的自然生态条件、规划用地功能布局和功能属性、海湾和河流水系、交通主次干道、生态防护和生态隔离等功能要求,规划布局和实施本区域的生态绿化规划与生态建设。规划区内形成以园林绿化为主体,区郊自然山林作屏障、海岸红树林及生态防护为主体的生态绿化格局。加强北部山体的保护和管控,对北部景观山体和生态15、服务功能价值的应进行有效保护,禁止作为建设用地开发。不涉及符合综合表1.2-1及表1.2-2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不属于该名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所在厂房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禁止、限制之列。7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16、可准入类”行业。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该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类。对照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 年 第 25 号),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属于名录内限期淘汰的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本项目已在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见附件 9)。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综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4 选址可行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1)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根17、据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图(附图附图 9),项目所在地属于杏林工业组团,在工业控制线范围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6),本项目生产厂房的用途为工业厂房;对照xx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附图附图 10),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xx区土地利用规划。(2)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18、,本项目与水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常规指标均能达标,项目正常运行时,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8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3)与周边相容性分析与周边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项目位于规范工业集中区内,厂址周边为工业企业。项目所在楼层共 4 层,项目一层、二层东侧为xx昕翌辰卫浴有限公司,三层、四层目前空置。项目所在厂房北侧为在建工业19、厂房,目前处于土地平整阶段;项目所在厂房西侧为新源路,隔路为福记钢业有限公司;南侧为厂区内工业厂房,目前为xxxx洋伞有限公司仓库;东侧为xxxx洋伞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周边敏感点为东南侧约 103m 的碑头社区,东南侧约 470m 的广科花园小区,南侧约 230m 的广兴新城小区,南侧约 370m 的新源小学,东北侧约 172m 的大树幼儿园,东北侧约 260m 的杏美小学。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附图 3。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抛光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20、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拟将排气筒设置于厂房东南侧,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较近的敏感目碑头社区、广科花园小区、广兴新城小区、新源小学、大树幼儿园、杏美小学影响很小,所以本项目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经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21、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9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xx市xx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附图11),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与人文景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土流失敏感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不在xx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要求;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章节分析,项目区域大22、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超出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原料资源:项目主要原料为碳纤维预浸布、尼龙风管、离型剂等,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均为专门的供货商统一供应;土地资源:项目租用现有工业厂房,在工业厂房中进行生产加工;水资源:项目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取自自来水,由区域供水系统提供;能源: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项目运营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23、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根据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图(附图 9),项目地属杏林工业组团。根据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厦环规20211 号),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 1.4-1。10其他符合性分析表表1.4-1 项目与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与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年)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表 1-1 xx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xx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准入要求准入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分析分析xx市xx市陆域陆域空间布局空24、间布局约束约束1.思明区禁止新建有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排放因子和排放总量,已建项目进行整合升级并引导逐步退出。本项目位于xx区,不涉及符合2.湖里区禁止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重点重金属排放。本项目位于xx区,不涉及符合3.先锋电镀集控区禁止扩大园区规模,原则上禁止在先锋电镀集控区之外区域新(扩)建专业电镀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废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确保指标调剂来源后方可准入。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不属于先锋电镀集控区,无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符合4.对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省、市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25、产项目,规划发展的电子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电镀工艺等涉及重点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须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调剂来源,确需配套的关键性、短流程化工工序和单纯混合、分装、物理提纯的,在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可予准入。本项目非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非省、市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不涉及符合5.全市禁止准入新、扩建火电、石化、煤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物理提纯、单纯混合分装除外)、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铜、铅、锌、镍、钴、铝、镁、硅等冶炼)、建材(含水泥、石灰石膏、粘土砖瓦、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石材)、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再生橡26、胶、运动场地塑胶等制造业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改建项目应符合减污降碳等政策、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加工销售和使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不属于左列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燃料项目,不涉及符合11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项目。6.禁止准入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洗涤剂的新、扩建项目。本项目使用水性离型剂(脱模剂),不涉及使用含高 VOCs 含量的原料。符合7.合理规划和布局集中污水处理和集中垃圾处置等环保设施建设。不涉及符合8.对于工业控制线范围之外的区域内(包括除生态红27、线以外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具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仍保留工业用地使用的,应符合如下要求:(1)生态控制线范围的既有工业用地,采取如下处理原则:国有土地上经出让取得用地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或保留,不得改扩建,到期按规定予以收回;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国有土地上经划拨取得用地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保留,不得改扩建;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集体土地上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允许保留,不得改扩建;其他按规定予以征收。(2)生态控制线范围以外既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以下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28、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饲料及其添加剂、树脂工艺品、含熔铸(铸造、锻造)工艺的合金及金属制品、含表面处理(磷化、钝化、电镀、化学镀、喷漆等工序中的一项或多项)工艺的金属或非金属制品制造项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对照xx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及xx市土地房屋权证可知,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位于杏林工业组团,不属于工业控制线范围之外的区域内工业用地符合12目;排放污水不具备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需设置入河或者入海排污口的建设项目;使用煤、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或生物质(含颗粒)燃料的建设项目;选址临近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而可能引发噪声、粉尘、29、臭气污染扰民的建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处置及利用项目;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管控行业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并且防护距离超越项目用地红线边界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构成较大、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可准入的新、扩建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清单“3 分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 3-1、表 3-2中对应的有关生产工艺和生环境准入要求,符合产业政策(鼓励类)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确保污染物排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9.对于不能入驻工业园区或者因行业特点需30、要因地制宜选址建设的畜禽养殖、建筑砂石开采、建筑材料加工制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砼构件、砂石砖瓦),在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而且选址周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项规划、行业建设计划或者点状供地规定等有关依据进行选址。其中,不涉及符合13市场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应选址于工业类建设用地,避开农业生产用地和规划的居住用地,防止土壤污染风险。10.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 100m 范31、围1内,禁止准入增加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恶臭(异味)污染物2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污染物的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主要禁止以下项目类型:(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类项目(不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原料、异味物料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药品复配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可准入)。(2)制革,人造革,发泡胶,塑料再生(包括改性),制浆造纸(含废纸),轮胎制造,橡胶再生,含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制品(硅橡胶制品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可准多项)工艺的金属或非金属制品制造项目;(3)化纤制造(单纯纺丝除外),制鞋,含染整、染色、印花工艺的服装、纤维、塑料纺织品生产项目。(432、)饲料及其添加剂,树脂工艺品,沥青制品,玻璃钢制品制造项目。(5)香辛料调味品,发酵制品,屠宰,含发酵工艺的食品、饮料、调味品加工项目。(6)含有喷漆(工业涂装)工序的项目(使用电泳、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固化涂料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7)丝印,包装印刷项目(使用水性油墨的印刷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8)含金属、合金高温熔炼、熔铸(铸造)工艺的,含 PVC、尼龙、再生塑料加热成型或塑料涂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约103m 的碑头社区,项目 100m范围内无涉及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33、感目标。符合14覆工艺的项目。(9)其他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稀释剂原辅材料年使用总量 2 吨以上的,或者 2 吨以下但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2 吨及以下的项目经环评论证可行的,方可准入)。11.在城市建成区、主城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城市发展功能区内,优化城市空间布局:(1)禁止新建有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得新增排放因子和排放总量,不断提升改造。(2)新建、扩xx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符合相应专项规划,新建产生恶臭废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与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的距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避免对敏感目标产生恶臭污染影响。(3)34、禁止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仓储的项目。(4)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6)片区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在商业服务区内集中规划建设餐饮业经营场。禁止在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7)片区内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规划和建设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废品回收等行业集中经营场所。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住宅楼(包括商住楼的住宅部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35、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在杏林工业组团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不属于城市建成区、主城区等以行政办公和居住生活为主城市发展功能区内。符合15分)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等项目。(8)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 2016 年 1月 1 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切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12.各片区规划实36、施过程中,考虑生态优先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需要,优化片区开发方案,产城融合区域注意防范“邻避”问题。不涉及符合xx市xx市陆域陆域生态保护生态保护修复修复1.东西溪流域、官浔溪流域、埭头溪流域、龙东溪流域、深青溪和瑶山溪流域等重点生态修复区域,重点保障北部山体生态屏障功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灾害预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山体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优化。修复策略以封禁、禁采和少量人工促进更新措施为主。应优先强调自然修复,在自然修复无法达到修复目标情况下,再取人工修复。不涉及符合2.九溪流域、过芸溪流域等提升区域,主要提升景观生态功能和生态空间联通性,减少水土流失和恢复受植被。不涉及符合3.禁止猎捕、37、杀害栗喉蜂虎、紫水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建设工程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不涉及符合污 染 物 排污 染 物 排放管控放管控1.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xxxx台商投资区、厦门xx保税港区、xxxx高技术产业开发区、xx台商投资区、杏林台商投资区、xxxx翔安工业园区、xxxx同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不属于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本项目不属于省市重点项目,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符合16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按等量替代进行交易;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不低于 1.2 倍交易。排放重38、金属废水污染物项目投资强度或产值应满足xx市涉重金属项目强度限值要求。重点重金属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其中省市重点项目实行“等量置换”,其他项目实行 1.1 倍“减量置换”(电镀行业不低于 1.2 倍)。排,无需对 COD、氨氮进行倍量替代。2.涉新增 VOCs 项目,应实行 VOCs 区域内倍量削减替代,其中xx区新阳片区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区域有效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 2倍;全市除新阳片区外的其他工业园区不低于1.5 倍,其中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不低于 1.2倍。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VOCs 新增排放量替代比值按1.5 倍。符合3.现有及新建项目根据所排放的污39、染物,按照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的适用范围、原则,从严执行。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 标 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xx 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的表1、表 2、表 3 排放限值标准。符合4.燃煤火电机组执行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项目,改、扩建燃煤锅炉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涉及符合5.在城市建成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40、城市发展功能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应执行以下要求:(1)对现状企业进行整合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污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在杏林工业组团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不属于城符合17染治理水平。(2)通过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发展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和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等措施减少城市交通源、扬尘源。(3)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设置专用烟道。对餐饮服务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应满足:a.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通过餐饮业专用烟道排放,不得排入下水管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41、围居民生活、工作环境;b.现有油烟排放口应符合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规定,新建项目按 GB18483、HJ554 执行;c.油烟排放应执行GB18483 规定。噪声、振动排放应符合规定标准。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等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5)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等反光材料。建筑外立面采用反光材料的,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者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市建成区、主城区等以行政办公和居住生活为主城市发展功42、能区,不涉及此条款资 源 利 用资 源 利 用效率效率1.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停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建设项目新增用水通过中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解决;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2)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除取水许可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不属于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总用水量为1565.5t/a,水资源消耗低;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 297t/a,排放低,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低效43、益的项符合18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从地下取水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以区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3)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水等行业新增取水。禁止准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或限制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4)提高用水效率。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广和普及高效、节水、降耗和环保的水资源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鼓励发展中水回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高耗水企业加强节水工艺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44、高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实行计划用水与管理,强化企业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用水大户应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企业节水潜力,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目。2.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1)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差别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鼓励可再生能源使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3)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管理。从各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潜力、能源资源禀赋、环境质量状况、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45、布局,合理确定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属清洁能源,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耗产业。符合19耗增长,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传统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3.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科学合理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1)建设用地资源: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防控工作,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改造,推进城市国土空间“三维开发”。(2)农用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本项目在现有工业已租厂房内进行改造,46、不涉及新增土地。符合表表 2-5 xx市产业空间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xx市产业空间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5.2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名称及编码及编码范围范围功能定位功能定位管控要管控要求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杏 林 工 业 组 团ZH35021120003鹰厦铁路以南、西滨路以东、新兴路以北、广兴 北 路 以西;光 华路-南浦 路以南、杏滨路以北,月美路以西,面积218hm2机械装备、新材料,兼顾发展消费品工业(轻工纺织)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准入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项目,入驻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项目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47、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范围,不属于高消耗、高污染;项目生产过程全部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合(2)限制准入水资源消耗大、污水排放量大和排放较难控制的废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烃,且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99t/d、颗粒物排放量为0.01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9t/a,不属于水资源消耗大、污水排放量大和排放较难控制的废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符合(3)禁止准入专业电镀项目;禁止扩(改)建增加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电不涉及符合20镀行业项目(省、市级重点重大项目,或省、市级“三高”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或工业园区规划定位48、中主导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确需配套的电镀工艺除外)。(4)禁止准入除物理分离提纯外的新材料或化学品项目准入。不涉及符合(5)限制引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企业自身配套的危废处置设施除外)。不涉及符合(6)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 100m 范围内,禁止准入增加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异味污染物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污染物的新建、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具体见表 1-1 总体准入要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重点管控区域-第 10 条。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约103m的碑头社区49、,项目 100m范围内无涉及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符合(7)该范围内已有的废气污染型项目不断提高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做到只减不增。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削减存量,努力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新增部分等量替代;VOCs 实行倍量替代(区域有效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 1.5 倍,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不小于 1.2 倍),改建项目应通过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处理设施控制 VOCs 排放量只减不增。本项目冷却50、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非甲烷总烃(VOCs)实行倍量替代(1.5 倍)。符合21(2)产生 VOCs 的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应符合xx市关于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的要求,采用的治理设施应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不得采取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处理工艺为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符合(3)建立区域重点 VOCs 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 VOCs 治理技术改造,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项目拟建立污染管理台账,51、深化 VOCs 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含 VOCs 原辅材料的使用。符合(4)严格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不涉及符合(5)单元内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 100%收集和处理,依托的杏林水质净化厂执行 厦 门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DB35/322-2018)中表 2 中的 A 级排放限值。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实现 100%收集和处理。杏林水质净化厂执行xx市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DB35/322-2018)中表 2 中的A级排放限值。符合环境风险防控(52、1)单元内具有潜在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储量不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风险源,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2)单元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集美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服务距离应覆盖本单元。企业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与区域应急管理体系联动。符合(3)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企业应实施项项目所在厂房经地面硬化处理,危废间、原料仓库规范管符合22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理,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污染。表表 3-153、 xx市重点发展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清单xx市重点发展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类别管控单元准入控制及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C376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管 控 单 位准入控制(1)xx区:新阳工业区、东孚工业片区(2)xx区:xx北部工业区、杏林工业组团、机械工业集中区(后溪片区)、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片区)(3)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凤南工业区、城南工业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安)(4)翔安区:翔安巷北工业集中区、xx(翔安)产业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翔安)、航空工业园(翔安)(5)思明区:禁止准入(6)进入其它工业园区的,应在环境相容性论证可行的前提下予以准入54、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属于杏林工业组团,属于允许准入项目。符合生 产 工 艺及 生 态 环境 准 入 条件(1)关于含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参照本表“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相关要求不涉及符合(2)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的 VOCs 进行有效收集及达标处理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涂料喷涂工艺。符合(3)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 VOCs(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涂料喷涂工艺。符合(4)低浓度、大风量的含 VOCs 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55、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项目 VOCS废气产生量为0.0075kg/h,设计风量为8000m3/h,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符合要求符合(5)涂料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本项目不涉及涂料喷涂工艺。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 VOCs 收集后符合23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56、善存放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密闭包装后暂存于危废间。(6)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处理效率。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l 万 m3/h 的风量活性炭装填量不得小于 1m3,活性炭更换频次应符合设计要求,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 2kg/h 的,去除率不得低于 80%本项目 VOCs 的初始排放速率为0.0075kg/h,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 DA001 排气 筒 排 放,设 计 风 机 风 量 为8000m3/h,建设单位拟实际填充活性炭为 0.8m3,活性炭约一年更换一次。符合(7)57、涉及金属切割、打磨、喷塑等产生的含尘废气、焊接废气的,对于产生粉尘量不大的企业,其车间应加强通风处理;产尘量较大的,其车间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结构,废气经收集后进行除尘处理不涉及符合24根据表 1.4-1 分析可知,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无该工业区禁止和限制准入的生产工艺。因此,本项目符合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5 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xx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关58、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厦环大气202215 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1.5-1。表表 1.5-1 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与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一、规范台账管理企业应规范建立台账并至少保持 3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所有含 VOCs的原辅材料的采购、使用情况,妥善保存原辅材料成分说明书、检验报告、送货单、发票等原始单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符合(一)建立原辅材料台59、账,所有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需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包含物料名称、VOCs 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回收和处置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和记录人等。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针对所有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含物料名称、VOCs 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回收和处置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和记录人等。符合(二)建立统计年报,含有 VOCs 物料使用的统计年报应该包含上年库存、本年度购入总量、本年度销售产品总量、本 年 度 库 存 总量、产 品 和 物 料的VOCs 含量、VOCs 排放量、污染控制设备处理效率、排放监测等数据。建立含有 VOCs 物料使用的统计年报,内容60、包含上年库存、本年度购入总量本年度销售产品总量、本年度库存总量、产品和物料的 VOCs 含量、VOCs 排放量、污染控制设备处理效率、排放监测等数据。符合(三)保存原始单据,如原辅材料说明书、检测报告、送货单、发票等。针对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均保存原始单据,如原辅材料说明书、检测报告送货单、发票等。符合25(四)建立 VOCs 处理设施台账,涉及热力焚烧装置应记录燃料或电的消耗量、燃烧温度、烟气停留时间;涉及吸附装置应记录吸附剂种类、用量及更换/再生日期,操作温度;涉及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主要操作参数及保养维护事项;记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的运行时间、非正常工况情61、况等。企业建立专门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内容涵盖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更换量等运行参数。台账至少保存 3 年。符合二、推进源头控制(一)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和本省限期淘汰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二)深化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 产生。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涂料。符合(三)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或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排放浓度62、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可不要去建设末端治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符合三、提高密闭要求(一)所有涉及 VOCs 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储存、输送、转运、投加、生产、灌装、废弃处置等过程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含 VOCs 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符合1输 送 转 运。采用 非 管 道 方 式 输送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容器的运输、装卸应采用专用设备,并在运输、装卸、储存和空置期间一直保持密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存放于室内,或至少设置遮阳挡雨等设施;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方式。本项目运63、营期不涉及含 VOCs 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符合2危险废物。盛装含 VOCs 废料(渣)的容器应密闭储存和存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含 VOCs 废料应以密闭容器收集,并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更换的 VOCs 吸附剂以及含 VOCs 物料的包装物、废弃物等含 VOCs 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必须马上密闭或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不得打开。本项目运营期对所有涉及盛装含 VOCs废料(渣)的容器均密闭储存和存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含 VOCs 废料均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并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含 VOCs 的危险64、废物,产生后马上密闭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内,贮存、转移期间均不打开。符合26(二)所有产生 VOCs 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应做到密闭,禁止露天或敞开式作业。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正常生产状态下,密闭场所的门窗处于打开状态或破损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确实需要打开的,必须设置双重门。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独立密闭车间,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进行处理及有组织排放。符合(三)设 备 起 停、检修 与 清 洗。载 有含VOCs 物料的设备、管道在开停工(车)、检修、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尽量将残存物料退净,用密闭容器盛接,并回收利用。不涉及符合(四)密闭设施外任意一点非甲65、烷总烃的瞬时排放浓度值应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值。本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及日常运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该条款要求执行,保证密闭设施外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的瞬时排放浓度值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值。符合(五)所有可能产生 VOCs 的生产场所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管路应标明废气走向。设施设备的开关时间要求必须写入操作规程并明示公布。所有可能产生 VOCs 的生产场所和工段均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管路均标明废气走向。设施设备的开关时间要求均写入操作规程并明示公布。符合四、完善治理设施(一)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的企业,须根据66、其废气特性配套工艺成熟、技术可靠的治理设施进行治理,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50%;收集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的,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不应低于 80%,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 项 目 VOCs 的 初 始 排 放 速 率 为0.0075kg/h,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 60%以上。符合(二)企业应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明示公布。工艺流程公示内容应包括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图、治理工艺总体介绍及主要技术参数。若采用以下技术治理的,公示的技术参数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项67、目建成后,企业将各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等在各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明示公布。工艺流程公示内容包括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图、治理工艺总体介绍及主要技术参数。采用的下列治理技术,公示的技术参数包含以下内容:符合1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装填量、更换周期、设计风量、停留时间、吸附进气温度、排气温度按时记录活性炭装填量、更换周期、设计风量、停留时间、吸附进气温度、排气温度符合(三)企业配置的 VOCs 治理设施,涉及以下处理工艺的,还应满足如下要求:271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 的规定。排风罩口断面按GB/T16758 规定的方法测量吸入风速,应保证不低于68、 0.6 米/秒;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按照GB/T16758 的规定执行。排风罩口断面吸入风速按不低于 0.6m/s 设计。符合2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前应经过除湿处理,及时记录除湿剂更换周期、装填量、采购发票、转移处置时间及数量等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过滤棉主要起过滤和除湿作用,满足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前应经过除湿处理,并要求企业及时记录过滤棉更换周期、装调亮、采购发票、转移处置时间及数量符合3采用不具备脱附功能的吸附法治理废气的,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69、风量的吸附剂装填量应不小于 1 立方米,废气停留时间不得低于 3 秒。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 性 炭 吸 附”,设 计 的 风 机 风 量8000m/h,要求活性炭装填量应不小于0.8 立方米,废气停留时间不得低于 3 秒符合4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治理 VOCs 废气的,每 套 燃 烧设 施 允 许 设 置 一根VOCs 排气筒。采用其他方法治理VOCs 废气的,一个企业一栋建筑只允许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论述排气筒数量和高度设置合理性。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DA001 排气筒排放,项目仅70、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且VOCs 排气筒排放高度约 20m,符合要求。符合5排气筒应设置符合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397)要求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并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本项目排气筒的设置严格按照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397)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符合6企业每个季度应对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公示。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规定,每个季度对各个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公示符合从上表分析得出,本项目符合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厦环大气20221571、号)要求。1.6 与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见表 1.6-1。表表 1.6-1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序序号号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VOCs物料容器、包装袋(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 VOCs 物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符合28储存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72、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废活性炭等均密闭暂存于危废间内。储库、料仓(1)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2)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2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含 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73、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本项目不涉及含 VOCs 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抛光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 20m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符合VOCs74、 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1.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2.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本项目不涉及含 VOCs 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抛光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 20m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符合3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 物料输送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不涉及符合粉状、粒状 VOCs物料输送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75、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不涉及含 VOCs 物料的使用,仅碳纤维预浸布在高温情况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符合对挥发性有机物液体进行装载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应小于200m不涉及符合从上表分析得出,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291.7 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就是把控制工业污染的重点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移至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从而使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最小化,以76、便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推行清洁生产可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实质是既讲经济效益、又讲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根据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本工程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能耗、物耗及管理等六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新增裁纱机、碾压机、成型机等设备不属于淘汰类机械设备,新增设备均使用电能,原料利用率高,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主要工艺为裁紗、加热成型、修正等工艺,工艺简单,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能耗:能耗:项目生产设备以电为能源,符合清洁能源要求,能耗消耗较低,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清洁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源以77、电为主,属清洁能源。原材料及产品:原材料及产品:项目使用的碳纤维布、尼龙风管、离型剂等辅料为外购的成品,原辅材料按规定储存,产生废物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废弃物进行管理,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筒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噪声经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后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从生产工艺、能耗、清洁能源、原辅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等,均按清洁生产工艺要求,把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战略思想贯彻其中,达到了持续改进的目的,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导入 ISO14078、00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完善企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达到节能、增效、降耗、减污和持续改进的目的。3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xxxx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附件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于2018年 5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为覃道平(附件附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租赁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厂房为xxxx洋伞有限公司所有,由xx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附件附件 4:租赁合同、委托管理合同,附件附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附件附件 6: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79、许可证,附件附件 7: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租赁面积为 1690m2。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年生产 300 天,每天 10h,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碳纤维轮圈 20000 件/年,碳纤维手把 5000件/年,碳纤维前叉 5000件/年。根据现场踏勘,目前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xx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xx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四、铁路、船舶、80、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376;”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表 2.1-1)。因此,xxxx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附件 1:委托书:委托书)。本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写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主管部门审批。根据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旧衔接工作的通知(厦环评202021 号)规定:选址位于工业园区且已经配套并确定接入污水管网,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81、放的满足最近大气环境影响敏感点距离 200 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报告书、表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距离本31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约 103m的碑头社区,小于 200m,应实行常规审批。表表 2.1-1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76;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2.2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xx碳纤维自行车配件82、加工项目(2)建设单位:xxxx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4)建设性质:新建(5)租赁面积:1690m2(6)总投资:100万元(7)职工人数:新增职工 22人,均不提供食宿(8)工作制度:300天,一班 8h(9)生产规模:年加工碳纤维轮圈 20000 件,碳纤维手把 5000件,碳纤维前叉5000件2.3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本项目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环保工程划分,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分述见表 2.3-1。表表 2.3-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分类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使用面使用面积积m2功能分布及位置功能分布及位置83、备注备注主体工程裁纱区100位于车间西南侧,设有 1 台裁纱机依托租赁厂房进行区域划分预型区160位于车间中部,设有 1 台碾压机加热成型区150位于车间南侧,设有 4 台成型台,5 台开模台抛光40位于车间东侧,设有 1 台抛光机整修40位于车间东侧32钻孔40位于车间东侧贴标40位于车间东侧检验60位于车间东侧,包括粗坯检验和成品检验辅助过程办公室120位于车间西南侧样品室60位于西侧验货室20位于西南侧储运工程原料仓库150位于车间北侧,主要用于碳纤维预浸布贮存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140位于车间西侧,主要用于半成品、成品贮存公用工程给水市政供水依托市政给水、排水管网和供电系统排水市政排水84、管网供电市政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有机废气汇合,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20m 高 DA001 排气筒新建成型废气:密闭车间集气收集+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20m高 DA001 排气筒新建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依托厂房现有运营噪声处理措施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降噪处理措施及通过厂房隔声降噪新建固废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面积 10m2,位于车间东北角依托租赁厂房进行区域划分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面积 8m2,位于车间东北角紧邻一般85、固废区2.4 主要主要原辅材料原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产品生产原料全部外购。项目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4-1。表表 2.4-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包装规格储存方式储存位置/备注1碳纤维预浸布8.4 万 m2/a200g/m2捆扎原料仓库2尼龙风管5.1 万 m/a/捆扎3离型剂(脱模剂)0.7t/a20kg/桶桶装334润滑油0.05t/a25kg/桶桶装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离型剂(脱模剂):无色透明液体,久置会变淡黄色,有特殊香味,PH值为7.0,属于不可燃液体,无毒,对皮肤无腐蚀也无刺激性,主要成分为水 9086、-96%,合成树脂 1-4%,表面活性剂 0.5-1%,防锈剂 0.1-0.3%。水性漆 MSDS 详见附件 8。2.5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2.5-1。表表 2.5-1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一览表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位置1裁纱机1 台车间西南侧2碾压机1 台车间中部3成型台4 台车间东南侧4开模台5 台车间南侧5空压机2 台车间南侧6钻孔机1 台车间东侧7加温炉1 台车间东南侧8测试设备2 台车间东侧9抛光机1 台车间东侧2.6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见表2.6-1、图 2.6-1。表表 2.6-1 总物料平衡一览87、表总物料平衡一览表投入投入产出产出物料名称物料名称数量数量 t/a产物名称产物名称数量数量 t/a原辅料碳纤维预浸布8.4 万m2/a(16.8t/a)碳纤维轮圈20000 件(13.5t/a)尼龙风管4.5碳纤维手把5000 件(3.5t/a)碳纤维前叉5000 件(4.0t/a)不合格品0.1碳纤维预浸布边角料0.143抛光粉尘0.03734其中有组织排放0.006喷淋除尘0.024无组织排放0.007非甲烷总烃0.02其中有组织排放0.007活性炭吸附0.011无组织排放0.002合计21.3合计21.3备注:脱模剂不进入最终产品,故不参与总物料平衡。图图 2.6-1 总物料平衡图总物料88、平衡图2.7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项目主要能源消耗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是水、电。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2.7-1。表表2.7-1 能源消耗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年耗量备注1水(t/a)1565.5市政供水2电(kwh/a)22 万市政供电项目用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用水、喷淋塔用水以及员工生活用水。(1)生活用水35本项目新增 员工 22 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 宿 定 额 取 50L/d 人,则 每 天用 水 量 为 1.1m3/d(330m3/a),污水排放定额按用水定额的 90%计,则生活污水量为 0.99m3/d(297m3/a),主要污89、染因子为 COD、BOD5、SS和氨氮。(2)间接冷却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拟新增 1 台 20t/h 的冷却塔,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循环水量为 20t/h,冷却水损耗量按循环水量的 2%计,则冷却塔补充水量为 4t/d(1200t/a)。(3)喷淋塔用水喷淋塔水箱容积约 0.8m3,装水量约 0.5m3,每天需要补充水量约 10%,则喷淋塔用水量为 0.5m3,补充水量为 15t/a。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全厂水平衡图见图 2.7-1。图图 2.7-1 项目用水平衡图项目用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t/a2.8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建设单90、位租赁xxxx洋伞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平面布置按生产工艺流程布局,项目厂区大门设置在西侧,厂区车间由西南至东北布局依次为:裁纱区、预型区、加热成型区、贴标区、整修区、钻孔区、抛光区、检验区,产品仓库、半成品仓36库位于车间西侧,原料仓库位于车间西侧与半成品仓库相邻,办公室、样品室位于西南侧,危废间位于车间东北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位于车间东北角。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东南侧,DA001 排气筒位于车间东南侧。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附图 8。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间距合理,平面布置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工艺91、流程顺畅。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9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9.1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具体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2.9-1。备注:项目加工全过程均会产生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备注:项目加工全过程均会产生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图图 2.9-1 项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说明说明:裁纱:裁纱:利用裁纱机将外购的碳纤维预浸布按规格裁短;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备料:备料:根据所需产品的型号将碳纤维布 2-6 层人工叠在一起,然后利用裁纱机将叠好的碳纤维布裁剪成有规格的布条,该过程92、会产生噪声、边角料。预型模喷脱模剂:预型模喷脱模剂:预型模提前喷好脱模剂待用,项目使用水性脱模剂,喷涂过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机械噪声和离型剂空桶。贴合:贴合:手工将裁好的有规格的碳纤维预浸布条放入预型模内,同时预埋入尼龙风管(以便后续加热时吹起加压),在预型模内包裹成产品的形状。加热成型、冷却、开模:加热成型、冷却、开模:将贴合好的预型模送入成型台中加热,预留的风37管用空压机打入空气到一定压力,加热温度约 15510,加热约 40 分钟后经冷却后取出,即完成初胚。项目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过程产生机器噪声、有机废气。整修:整修:产品粗坯出模后需人工对产品进行修整,此过程主93、要产生少量边角料和噪声。抛光:抛光:利用抛光机对粗坯进行抛光打磨,使其表面光亮平整,该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钻孔:钻孔:抛光处理好的产品按产品要求进行钻孔,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和机械噪声。二次加温:二次加温:处理好的产品需再次进入加温炉进行烘烤,使单组分环氧树脂与碳纤维布充分融合并固化,加热温度在 15510,时间约为 40min;检验包装检验包装: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该工序会产生废包装物。2.9.2 产污环节分析产污环节分析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源收集处理情况汇总见表 2.9-1。表表 2.9-1 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类别类别污染工序污染工序/源源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94、物处理处理/处置措施处置措施排放去向排放去向废气加热成型VOCs密闭车间集气收集+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经 20m高DA001 排气筒排放开模VOCs抛光颗粒物二次加温VOCs废水员工生活pH、COD、BOD5、SS、氨氮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一般固体废物备料、整修、钻孔边角料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内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检验不合格品产品包装塑料袋等喷脱模剂离型剂(脱模剂)空桶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设施废过滤棉(含 VOCs等)集中收集于危废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含 VOCs等)设备维护润滑油空桶生活垃员工生活生活垃圾95、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处理中38圾心机械噪声生产运营/隔声减震、墙体隔声、合理布局厂界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本项目租赁厂房为xxxx洋伞有限公司所有,目前厂房为空置状态,无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租赁已建闲置厂房作为建设用地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3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根据xx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0 月 21日厦府2018280号文印发施行的xx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版)有关96、资料,评价区域属工业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纳污水体)的功能区划分如下:3.1.1 水环境水环境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不直接排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因此,不再赘述水环境质量要求。3.1.2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根据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 2018年修改单要求,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P244 页中的限值要求97、,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3.1-2。表表 3.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取值时间二级标准二级标准标准号及名称标准号及名称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要求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PM10年平均70g/m324小时平均150g/m3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g/m31小时平均200g/m3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g/m31小时平均200g/m340PM2.5年平均35g/m324小时平均75g/m3TSP年平均98、200g/m324 小时平均300g/m3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P244 中的限制要求3.1.3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根据x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厦环大气【2022】28号),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 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3.1-3。表表 3.1-3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摘录)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噪声限值噪声限值昼间昼间 dB(A)夜间夜间 dB(A)3 类65553.2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查阅2022年xx市生态环境质量公99、报(xx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2日),2022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主要监测指标全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主要湖库水质良好。主要流域国控断面和省断面-水质比例均达100%。本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完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3.2.2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质量现状根据xx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版),评价区域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附图附图 5:100、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根据2022 年xx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xx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达标区。41(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查阅2022 年xx市环境质量公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 6 月 2 日),2022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 9,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101、质量二级标准,其中 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PM10可吸入颗物)符合一级标准,CO(一氧化碳)浓度 0.6 毫克/立方米及 PM2.5(细颗粒物)浓度 17 微克/立方米全省机名第一,SO2(二氧化硫)浓度 4 微克/立方米全省并列第一。全市国控评价点位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22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32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17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6毫克/立方米、臭氧(O3)134 微克/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S102、O2、NO2、CO、PM10年均浓度符合一级标准;PM2.5、O3年均浓度符合二级标准。与 2021 年相比,六项主要污染物“四降二升”,SO2、CO、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 20.0%、14.3%、11.1%、15.0%,NO2,O3浓度分别上升 15.8%,4.7%。2022年xx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见表 3.2-1。表表 3.2-1 2022 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污染物年评价指标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现状浓度/(g/m3)标准值标准值/(g/m3)占标率占标率/%达标情达标情况况一级一级二级二级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2060103、6.66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405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2407045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7153548.5达标CO95 百分位数日平均6004000400015达标O3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3410016083.75达标根据表 3.2-1 可知,2022 年xx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氮 NO2、可吸入颗粒物 PM10、细颗粒物 PM2.5、一氧化碳 CO、臭氧 O342浓度值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 2018年修改单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达标区。(3)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其他污染物环104、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第九条:“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但应提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本评价不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3.2.3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质量现状根据xx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版),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分区划分为 3类区(附图附图 6:xx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105、(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厂界外周边 50m 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的规定,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由于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2.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 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106、侧之一,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且项目位于正规厂房内,生产车间已做好地面硬底化防渗措施,不具污染的途径。因此在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3.2.5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项目用地现状为已经建成的工业区,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不新增用43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2.6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107、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应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3.3 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目标(1)大气环境经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3.3-1。(2)声环境经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经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表 3.3-1 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环境敏感目标一览108、表名称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相对厂址方方位位相对厂相对厂界距界距离离/m规模规模大气环境碑头社区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ES1032500 人广科花园小区居住区ES4701200 人广兴新城小区居住区S230650 人新源小学学校S370师生约270 人大树幼儿园学校EN172师生约110人杏美小学学校EN260师生约210 人4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 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 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本项目依托出租房已109、建厂房,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3.3.1 废水废水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的管网已经完善,杏美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根据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5.2.3 章节出水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排污单位,其间接排放限值按照现行国家或xx省的相关标准执行。”规定,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110、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从严执行)。具体详见表 3.3-1。表表 3.3-1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严取值GB8978-1996GB/T 31962-2015pH696.59.569COD500500500BOD5300350300SS400400400NH3-N/4545杏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 2 中的 A 级标准(即 COD30mgL、BOD56mg/L、SS10mg/L、氨氮1.5mg/L)。3.3.2 废气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热成111、型、开模、二次加温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的表 1、表 2、表 3 排放限值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3-2。45表表 3.3-2 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摘录)(摘录)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封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60201.84.02.0颗粒物30202.81.00.53.3.3 噪声噪声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112、3 类声环境功能区;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标准。详见表 3.3-3。表表 3.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摘录)阶段噪声限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运营期65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3.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1)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113、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4 月 29 日修正)的“第四章 生活垃圾”之规定。46总量控制指标3.4 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新增排污权是指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后(2014 年 5 月 23 日实施)新(改、扩)建项目需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xx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x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指标核实管理办法(试行)及xx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114、实施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工业排污单位,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和废气、废水集中治理单位;新增排污权核定因子 COD、氨氮、SO2、NOx。根据xx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 号)规定,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不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的水污染物仅核定工业废水部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其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由杏林水质净化厂调剂,不计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中,无需购买排放权指标,因此不需要核定 COD、氨氮;项目废气115、污染物中无SO2、NOx,因此不需要核定 SO2、NOx 排污权;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不属排污权核定因子。(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3.4-1。表表 3.4-1 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表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表类别污染物名称入管网总量外排总量申请排放总量(t/a)总量指标来源废水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废水量/297/297297杏林水质净化厂COD5000.1485300.00890.0089氨氮450.01341.50.00040.0004(3)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污染物中无 SO2、NOx,116、因此不需要核定47SO2、NOx 排污权;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不属排污权核定因子。根据xx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中的要求,本项目所在的xx区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如下:新(改、扩)建项目,立足于通过“以新带老”、削减存量,努力实现企业自身总量平衡,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新增部分等量替代。VOCs 实行倍量替代(区域有效削减量与新增排放量比例不小于 1.5 倍,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不小于 1.2倍)。本项目不属于省、市重点重大项目,VOCs 新增排放量替代比值按 1.5倍。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3.4-3。表表 3.4-3 废气主要117、污染物总量控制表废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表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削减替代倍数区域调剂总量(t/a)VOCs0.0091.50.1354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进行装修、设施安装,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涂料油漆空桶等。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见表 4-1。表表 4-1 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序号主要影响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关闭门窗等隔噪、减噪措施,禁止在休息时间即中午 12:00-14:00118、 和夜间 22:00-次日6:00 时间段进行高噪声的装潢和安装工作。2施工废气粉尘: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无包装进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存放时加盖防尘网,适时洒水抑尘。涂料废气:采用环保涂料、适时开窗通风等。3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赁厂房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并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往指定的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若露天堆放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治遗撒飞扬。6涂料油漆空桶使用后的涂料油漆空桶等及时加盖密闭,集中存放,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119、进行处理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 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4.1.1 废水污染源强核算废水污染源强核算项目用水主要为间接冷却水、喷淋塔用水以及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哦简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人数22人,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97t/a(0.99m3/d),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试用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年4月)第一分册表6-4(SS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xx市属于第四区较发达城市市区,城镇生120、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大致为:COD:500mg/L、BOD5:200mg/L、SS:400mg/L、NH3-N:40mg/L。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情况大致为COD:333.5mg/L、BOD5:100mg/L、SS:200mg/L、氨氮:35mg/L,生活污水49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氨氮:45mg/L),接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继续处理。4.1.2121、 达标可行性分析达标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情况大致为 COD:333.5mg/L、BOD5:100mg/L、SS:200mg/L、氨氮:35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B级标准(氨氮:45mg/L)。因此,项目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4.1.3 措施可行性分析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122、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继续处理,具体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4.2-1。图图 4.2-1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生活污水经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继续处理。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化粪池的停留时间为1224h。根据沉降试验,污水在池内停留 4h 后沉淀效率已显著。但化粪池的进水是十分不均匀的,化粪池在构造形式上水流分布也不均匀,且受沉淀污泥腐化分解而上浮的气体、污泥等干扰,沉降效果差,故化粪池的停留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取大值。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污123、染物浓度相对较低,且可生化性强,最小污水停留时间应不小于 12h。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 0.99t/d,出租方内其他企业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t/d,则本项目投产后,出租方(xxxx洋伞有限公司)内总生活污水量达12.99t/d,而项目依托厂房配套的三级化粪池总容积约 30m3,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要求。综上,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措施可行。5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表 4.1-1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工序 污染源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排放排放时间时间(d/124、a)核算方法核算方法产生产生废废水水量量(m3/a)产生产生浓度浓度(mg/L)产生量产生量(t/a)治理治理工艺工艺效效率率(%)是否可是否可行技术行技术核算方法核算方法排放排放废废水水量量(m3/a排放排放浓度浓度(mg/L)排放量排放量(t/a)员工日常生活生活污水COD类比法2975000.1485三级化粪池33.3是类比法297333.50.0991300BOD5类比法2000.059450类比法1000.0297SS类比法4000.118850类比法2000.0597NH3-N类比法400.01190类比法350.0104表表 4.1-2 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125、施等信息一览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信息一览表废水类别废水类别污染物污染物种类种类治理措施治理措施排放排放去向去向排放排放方式方式排放规律排放规律排放口名称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排放口类型编号编号坐标坐标治理设施名称治理设施名称治理治理工艺工艺是否为可是否为可行技术行技术生活污水COD、BOD5、SS、NH3-NDW001/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是杏林水质净化厂间接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514.1.4 依托杏林水质净化厂的可行性依托杏林水质净化厂的可行性建设规模及服务范围xx杏林水质净化厂为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位126、于xx市xx区杏林南浦路6 号,占地面积 7.6 公顷。杏林水质净化厂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3 万 m3/d,于 1994 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3 万 m3/d,于 2007 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三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4 万 m3/d,已于 2020年 1 月 19 日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一、二、三期主体工艺采用 A2/O 工艺,对污水进行二级强化处理,设计总处理规模为 10 万 m3/d,排污管网已基本完善。同时,三期提标改造工程通过对现状部分设施进行改造和新建深度处理设施,使杏林水质净化厂最终出水满足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27、8)表 2中的 A级排放限值。杏林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为杏林台商投资区和灌口工业园区,处理污水以纺织、印染、化工成分的工业污水为主,生活污水占 30%。管辖杏北、前场(xx区建设局代管)、铁山、汽车城、截污泵站等 5个提升泵站,服务区的污水管线约80km,本项目在其服务范围内。处理工艺杏林水质净化厂采用生物脱氮除磷的 A2/O工艺,三期工程提升改造后,将在尾端增加“混凝沉淀+反硝化+消毒”的深度处理工艺。对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能力影响分析查阅xx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xx省 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监测废水监测数据表可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排放各项污128、染物指标均能达标排放。杏林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 10 万吨/日,工况负荷约 102.4%,已超负荷运行,但其尾水排放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达标,处理效果保持优良,故仍然能够接纳少量废水。从水量上分析,本项目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的废水量仅 0.99t/d,废水量较少,水质较为简单。因此,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后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的污水水量引起冲击,即对其水力负荷无较大影响。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经处理达xx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 2中 A级标准后排入xx西海域,对xx西海域影响不大。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可达杏林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综上,从杏林52水质净化厂处理能力、处129、理工艺和设计进水水质角度分析,本项目废水依托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可行。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向下水道排放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确保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且符合规范化要求,这样项目生活污水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4.2 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4.2.1 废气污染源强核算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根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1)正常工况抛光粉尘项目在抛光工序会产生抛光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130、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的“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数据,抛光工序粉尘产污系数为 2.19kg/t-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需进行抛光的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半成品约16.8t/a,则抛光粉尘产生量为 0.037t/a。有机废气项目使用的碳纤维预浸布为碳纤维丝和环氧树脂加工二次(开模时会有部分废气外溢),碳纤维预浸布加热成型、二次加温过程中,碳纤维预浸布受热熔融时其树脂聚合物成分会挥发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加热成型有机废气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 年 6 月)中工业源“3131、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08 树脂纤维加工”树脂挥发性有机废气产污系数,为 1.2kg/t-产品,项目碳纤维预浸布总用量为16.8t/a,则热压成型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 0.02t/a。综上所述,抛光粉尘产生量为 0.037t/a,热压成型过程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产生量约为 0.02t/a。建设单位拟将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单独密闭的车间,并在成型台上分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热成型废气、抛光粉尘经集气收集后53汇总由风机引至楼顶经 1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 根 20m高 DA001 的排气筒排放,配套132、风量为 8000m3/h。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单独密闭的车间,考虑到实际生产情况的客观因素,在生产时人员进出、进货出货、物料转移时仍有少量废气逃逸至外环境,则按实际发生情况考虑项目废气收集率无法达到 100%,考虑最保守情况以 90%计收集率,10%呈无组织排放;抛光工序在生产车间内,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 VOCs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对各类收集方式的收集效率认定(详见表 4.2-3),抛光废气的收集效率取 80%;参照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效果研究(蒋卫兵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 201799)(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0 年第 1 期)对部分固定工业污染源 VOCs 末端不同治理技术实际133、应用效果的研究,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效率最高为 76.4%左右,本评价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保守按 60%计;参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粉尘湿式除尘装置(HJ/T285-2006),湿式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80%,本项目喷淋塔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按 80%保守估算。则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6t/a,排放速率约为 0.002kg/h,排放浓度约为0.308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7t/a,排放速率为 0.003kg/h;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7t/a,排放速率为 0.003kg/h,排放浓度为 0.375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2t/a,排放速率为 0.134、0008kg/h。项目废气源强核算结果详见表 4.2-1。5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表 4.2-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工序污污染染源源污污染染物物污染物产污染物产生生治理措施治理措施污染物产生污染物产生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达标情况有组织有组织有组织有组织无组织无组织排放排放时间时间(h/a)排气筒排气筒核核算算方方法法产生产生量量(t/a)收收集集效效率率(%)治理治理工艺工艺去去除除效效率率(%)是否是否可行可行技术技术废气废气产生产生量量(m3/h)产生产生浓度浓度(mg/m3)产生产生速率速率(kg/h)产生量产生135、量(t/a)核算核算方法方法废气废气排放排放量量(m3/h)排放排放浓度浓度(mg/m3)排放量排放量排放量排放量排放排放源编源编号号坐标坐标(厂界西侧(厂界西侧顶点为原顶点为原点)点)高高度度m直直径径m温温度度类类型型浓度浓度限值限值(mg/m3)速率速率限值限值(kg/h)达达标标情情况况kg/ht/akg/ht/aX XY Y加热成型加热成型非甲烷总烃物料平衡法0.0290密闭集气+喷淋塔+活性炭处理设施60是80000.93750.00750.018物料平衡法80000.37540.0030.0070.00080.0022400DA001322200.625一般排放口601.8达标抛136、光抛光颗粒物产污系数法0.0378080是1.5420.01230.0296产污系数法0.3080.0020.0060.0030.007302.8达标5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非正常工况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设备检修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处理效率下降而出现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环评分析最不利情况,即处理效率为 0,本项目非正常排放考虑喷淋塔、活性炭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活性炭饱和,管道破损或堵塞,喷淋塔故障,停电故障等使得废气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发生频次 1次/年,每次持续时间为 1h,非正常排放污染源强见表 4.2-2。表表 4.2-2 非正常排放污染源强核算一览表非137、正常排放污染源强核算一览表排气筒排气筒编号编号非正常非正常情况情况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排放速率率(kg/h)持续持续时间时间年发生年发生次数次数排放量排放量(t/次)次)应对措施应对措施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非甲烷总烃0.93750.00751h1 次0.0000075停产整改,及时检修,定期更换活性炭颗粒物1.5420.01231h1 次0.00001234.2.2 废气达标排放分析废气达标排放分析4.2.2.1 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性分析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性分析废气收集效率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138、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将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单独密闭的车间,并在成型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对各类收集方式的收集效率认定(详见表4.2-3),项目加热成型、二次加温工序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为90%,抛光工序的粉尘收集效率为80%,其余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按10%计,抛光粉尘按20%计。表表 4.2-3 VOCs 认定收集效率表认定收集效率表收集方式收集方式收集效率收集效率(%)满足条件满足条件设备废气排口直连80-95设备有固定排放管(或口)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只留产品进出口,且139、进出口处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系统运行时周边基本无 VOCs 散发。半密闭罩或通风橱方式收集(罩内或橱内操作)65-95污染物产生点(面)处,往吸入口方向的控制风速不小于某一数值(喷漆不小于 0.75m/s,其余不小于0.5m/s)热态上吸风罩30-60污染物产生点(面)处,往吸入口方向的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热态指污染源散发气体温度6056冷态上吸风罩20-50污染物产生点(面)处,往吸入口方向的控制风速不小于 0.25m/s。冷态指污染源散发气体温度60侧吸风罩20-40污染物产生点(面)处,往吸入口方向的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且吸风罩离污染源远端的距离不大于 0.6m。废气140、有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分析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4.2-1。图图4.2-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量为8000m3/h,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独立密闭车间,风机风量根据工业车间换气风量计算,所需风量=车间体积每小时换气次数,加热成型车间面积为100m2,厂房高4m,即该车间体积共为400m3,参考一般工业厂房换气次数按14次/小时,则密闭车间风机风量应大于等于5600m3/h;车间东侧设有一台抛光机,排风罩口断面按GB/T16758规定应保证不低于0.6m/s,根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孙一坚主编中关于集气装置排气量的计算公式:Q=SV=集气装141、置面积3600s速度m/s,即集气装置风机风量:11m1m3600s/h0.6m/s=2160m3/h,则 本 项 需 配 套 风 量 至 少 需 要5600+2160=7760m3/h,考虑漏风损失,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可满足其集气要求。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HJ11242020),VOCs废气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技术为可行技术。废气排放达标可行性分析根据污染源分析可知,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1142、排气筒(20m)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t/a,排放速率约为0.002kg/h;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0.375mg/m3。项目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7(DB35/323-2018)中的表1、表2标准要。4.2.2.2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7t/a,排放速率为0.003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8kg/h,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为进一步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不利143、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墙体不得有穿墙钻孔、排气扇等气体散逸口,加强对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加强生产机台的密闭性,集气装置尽量靠近产污工位;当生产设备开机生产时提前开启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设备关机后停留一段时间再关闭废气处理设施,可减少废气无组织向外环境逸散,从源头上控制了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作业过程中快速准确操作,减少因进出料而增加设备敞开时间。制定生产机台及废气设施运行台账,安排专人看管或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进行集气设施、风机维修等措施,来最大程度地防止废气的无组织排放。4.2.2.3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144、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成型及开模(主要为加热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次加温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将加热成型车间设置为单独密闭的车间,并在成型台上分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热成型废气、抛光粉尘经集气收集后汇总一同进入“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厦环大气202215 号)及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相关要求:“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处理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排气筒;145、采用其他方法处理废气中挥发性有58机物的,一个企业一栋建筑只允许设置一根排气筒”,本项目VOCs处理方式为活性炭吸附处置,非甲烷总烃排放仅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仅设置一根排放VOCs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20m,措施符合要求。4.2.2.4 废气对环境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废气对环境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敏感点为厂房东南侧约103m的碑头社区,东南侧约470m的广科花园小区,南侧约230m的广兴新城小区,南侧约370m的新源小学,东北侧约172m的大树幼儿园,东北侧约260m的杏美小学,由污染源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146、)中的表1、表2、表3标准要求。项目DA001排气筒位于车间东南侧,敏感点位于项目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侧风向,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4.2.2.7非正常工况废气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废气环境影响分析依据废气源强核算分析(表 4.2-2)可知:项目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破损情况时,废气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将出现非正常排放的情况,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均超过现行排放标准,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持续的非正常排放将对周边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引起投诉,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147、,企业应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废气污染物的达标稳定排放。4.3 噪声噪声环境环境影响分析影响分析4.3.1 噪声源强核算噪声源强核算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 4.3-1。59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表 4.3-1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室内声源)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以西侧顶点为原点)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降噪效果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 dB(A)XYZ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东北侧西148、北侧西南侧东南侧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东北侧1xx市xx区新源路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裁纱机79475减振、厂房隔声514792352.158.155.947.78:00-18:001050.354.363.463.02碾压机1494755141491752.152.155.950.43成型台1224705221221643.248.463.945.94开模台1224705221221643.248.463.945.95空压机85480518852354.961.966.052.76钻孔机283475520283248.946.165.468.97加温炉1234705201231643.149、948.460.445.98测试设备308470515308246.540.551.963.99抛光机303480520303353.950.470.470.4噪声合计/60.364.373.473.0/备注:项目车间三面均围护起来,不设窗户,仅在西南侧设置一个出入口,未经隔声处理,但较密闭,插入损失值取 10dB(A)计。表表 4.3-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以西南角为原点)声源源强(任选一种)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功率级/dB(A)1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 8150、000m3/h1830/80/1减震垫、隔声罩、消声器8:00-18:00604.3.2 声环境影响达标分析声环境影响达标分析运营过程中的噪声源为点声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选择点声源模式预测项目主要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1)预测模式对室外噪声源主要考虑噪声的几何发散衰减及环境因素衰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采用点声源半自由声场传播预测,其公式为:式中:L2-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dB(A);L1-点声源在参考点产生的声压级,dB(A);r2-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1-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151、,m;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等引起的衰减 量),dB(A)。对室内噪声源采用室内声源噪声模式并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内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图图 4.3-1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61声源噪声自室内传播至室外,再遇到障碍物,如围墙或建筑物将引起能量衰减;本评价中各声源噪声均有厂房等框架建筑维护结构。参考有关资料,得出车152、间隔声插入损失值见表 4.3-3。表表 4.3-3 车间隔声的插入损失值等效声级车间隔声的插入损失值等效声级 LeqdB(A)条件ABCDL 值25201510A:车间门窗密闭,且经隔声处理;B:车间围墙开小窗且密闭,门经隔声处理;C:车间围墙开小窗但不密闭,门未经隔声处理,但较密闭;D:车间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密闭。项目车间三面均围护起来,不设窗户,仅在西南侧设置一个出入口,未经隔声处理,但较密闭,等效于 D 类情况,L值取 10dB(A)计。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预测采用以下公式预测。式中:Ln-多声源叠加后的噪声值,dB(A);Li-第 i个噪声源的声级,dB153、(A);n-需叠加的噪声源的个数。根据本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先将各噪声声源进行叠加,其中同种源强按同时使用的情况进行声源叠加。为预测项目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情况,首先预测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然后将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与区域噪声背景值叠加,即可以预测不同距离的噪声值。叠加公式为:式中:Leq-噪声源噪声与背景噪声叠加值;L1-背景噪声;L2-噪声源影响值。(2)预测结果与评价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3-4。62表表 4.3-4 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 单位:单位:dB(A)预测点位及名称室内声源对各车间外的贡献值厂界与厂房的距离(m)室内声源对厂界贡献值室154、外声源对厂界贡献值厂界总贡献值(室内声源+室外声源)标准值达标情况厂界西北侧50.3150.340.150.765达标厂界西南侧54.3154.349.155.565达标厂界东南侧63.4163.452.463.765达标厂界东北侧63.0163.054.263.965达标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裁纱机、抛光机、钻孔机等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 70-80dB(A),车间内高噪声设备拟采用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方式降噪,废气处理设施高噪声风机拟采用减震、增加消声器等方式降噪。由表 4.3-4 可知,项目噪声在厂界外 1m 距离可衰减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昼155、间65dB(A))。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的影响较小。4.3.3 防治措施防治措施项目噪声的主要来源是生产设备噪声,为进一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建设单位应采取降噪措施。噪声防治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噪声源上控制降低噪声,二是从传播途径上控制降低噪声,可采取如下措施:(1)合理布局:将裁纱机、抛光机等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车间厂房内或设备房内,并尽量远离厂界,不得露天生产;生产车间在生产作业时尽量关闭门窗;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设置于一层东南侧,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2)技术防治:选156、用低噪声、环保型、节能型生产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底座基础减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尽量远离窗门;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行文明生产;63(3)管理措施:日常尽可能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因此,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其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4.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环境影响分析影响分析4.4.1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157、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备料、整修、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喷脱模剂工序使用水性脱模剂,产生的废离型剂(脱模剂)空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 0.143t/a,不合格品产生量约 0.1t/a,包装废物产生量约0.8t/a,离型剂(脱模剂)空桶产生量约 0.35t/a。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具体产生情况见表 4.4-1。(2)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空桶,VOCs 处理设施产生的废158、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空桶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定期添加润滑油维护,会产生废润滑油空桶,产生量约0.02t/a,属于 HW49 其他废物 900-041-0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气处理设施废物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废气净化,处理过程会产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过滤棉每 3 月更换 1 次(具体可根据生产中实际废气处理饱和度情况及时更换,以免影响处理效率),废过滤棉的产生量约为 0.2t/a,属于 HW49 其他废物 900-041-0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159、滤64吸附介质。活性炭:根据物料平衡表 2.6-1 可知,项目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量为 0.011t/a(0.037kg/d),总风机风量为 8000m3/h,按照每万 m/h 设计风量的吸附剂装填量应不小于 1m3,则活性炭装填量不应小于 0.8m3。活性炭密度约 0.45-0.65g/cm3,本次评价取 0.5g/cm3,则活性炭装填量为 0.4t,同时废气停留时间不低于 3S。根据杨芬、刘品华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每公斤活性炭可吸附 0.220.25kg 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取吸附值 0.25kg,则活性炭大约吸附 2700d 即可达到饱和(0.4t0.250160、.037kg/d2700d),为保证活性炭的处理效率,本项目大约一年更换一次,0.411t/a(含有机废气吸附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39-49”类危险废物。(3)生活垃圾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二区 1 类),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为 0.68kg/人天,本项目新增员工22人,年运营 300 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4.488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 4.4-1。表表 4.4-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一览表161、固体废固体废物类别物类别固废名称固废名称产生量产生量(t/a)形态形态主要成份主要成份固废类固废类别别代码代码处置方法处置方法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0.143固态碳纤维预浸布99367-004-49分类收集,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品0.1固态碳纤维预浸布99367-004-49一般包装废弃物0.8固态塑料、纸皮99367-004-49离型剂(脱模剂)空桶0.35固态水性离型剂99367-004-49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空桶0.02固态矿物油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活性炭0.411固态活性炭、有机废气HW49900-039162、-49废过滤棉0.2固态过滤棉、有机废气HW49900-041-49生活垃圾生活垃圾4.488固态废纸、塑料等-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54.4.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需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设置统一的堆放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明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拟在车间东北角设置有一处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 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为单独的隔间,地面已经水泥163、硬化,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表表 4.4-2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一般工业固废名称一般工业固废类别一般工业固废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周期1一 般工 业 固废暂存处边角料99367-004-49车间东北角10m21 个月2一 般工 业 固废暂存处不合格品99367-004-493一 般工 业 固废暂存处包装废物99367-004-494一 般工 业 固废暂存处离型剂(脱模剂)空桶99367-004-49(2)危险废物本项目拟在车间东北角紧邻一般固废区设置 1 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 8m2,贮存能力 4t,可满足本项目危废贮存164、要求,详见表 4.4-3。表表 4.4-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序号序号危废名称危废名称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类别危险特危险特性性产生产生量量t/a占地面积占地面积贮存贮存方式方式贮存贮存能力能力贮存周贮存周期期1废活性炭HW49900-039-49T0.4118袋装4t1 个月2废过滤棉HW49900-041-49T/In0.2袋装1 年3润滑油空桶HW49900-041-49T/In0.02桶装1 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应满足要求如下:危165、废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在危废暂存间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废暂存间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以及其他环66境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并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脚,渗透系数低于10-10cm/s。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腐、防漏和强度等要求;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装载液体、半166、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库房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填写交接记录,防止危险废物流失。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五年。(3)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厂区内各角落设167、有足够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清运。建设单位其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及日常管理等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A、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B、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C、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D、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67他用。综上所述,项目妥善处168、置固体废物,可避免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可行。4.4.3 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固体废物管理要求根据 2020 年 4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单位需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169、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业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170、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需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68活垃圾。危险废物项目危废间位于车间东北角,危险废物、可回收固废及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堆放场所地板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志牌。此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管理: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171、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要求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2.项目产生的各项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3.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4.贮存区地面铺设 20cm 厚水泥,表面并铺设三层环氧树脂防腐层,四周用围墙及屋顶隔离,防止雨水流入;贮存区外四周设雨水沟,防止雨水流入:设置门锁,平时均上锁,以免闲杂人等进入;区内设置紧急照明系统,坚持警报系统,及灭火器172、。5.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6.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23)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必须做好该场所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对危险废物实行应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且应当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格遵173、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4.5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9项目位于xx市xx区新源路 28 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位于正规厂房内,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危废贮存间地面加涂防渗涂层,项目所使用原辅材料不涉及可能造成渗漏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风险,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为主,不涉及重金属或二嗯英持久性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存在地面漫流下渗以及大气沉降污染土壤、地下水的途径,本次评价不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6 生态生态项目位于杏林工业组团,租用现有厂174、房,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开展生态影响评价。4.7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污染,本次评价不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4.8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4.8.1 主要风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主要风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确定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Q。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润滑油等,原料均贮存于原料仓库内。由表 4.8-1 可知,项目 Q=0.000021,不构成重大风险,环境风险潜势为 I。表表4.8-1 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对比情况表风险物质储存量与临界量对比情况表序号物质名称厂区175、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q/Q 值q/Q1润滑油0.0525000.000020.000024.8.2 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途径的识别根据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以及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项目风险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途径见表 4.8-2。表表 4.8-2 项目风险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途径项目风险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事故情景事故情景影响途径影响途径原料泄露润滑油等原料若直接泄露,将直接影响到车间操作人员及附近人群的健康,此外,泄露物质若通过下水道进入纳污水体、土壤,对纳污水体、土壤会有一定的影响。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收集管道发生泄漏,导致废气未能得到有效收集,呈无组织扩散,会176、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故障时,废气直接外排会对周边大气环境70造成影响,导致空气浓度超标。火灾及其衍生事故火灾燃烧而释放出的有毒物质对周围环境将会有一定影响;当发生火灾时,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若未能及时收集,会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对周边水、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火灾产生的伴生/次生物,扩散至大气中,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4.8.3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属于危险物质,潜在着由于容器破裂、泄漏、操作失误、人为事故等原因而发生原料泄漏、流失、引起污染环境、污染水域和发生火灾等风险。1原料泄漏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项目属于的润滑油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若操作或177、管理不善,可能发生泄漏。若发生泄漏事故:项目使用的原料均带有毒性,对人体有刺激性,若工人不小心误食或直接触碰,很可能引起中毒。原料区内地面敷设防渗措施,设置托盘等,原料发生泄漏后可及时截留及收集,不会扩散至外环境。发生该类事故,只要措施控制得当,不会造成泄漏物进入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废气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可能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最大事故排放量为生产车间的废气排放。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后,应立即停产,对设施进行检修,事故性排放的有机废气在项目区域范围内会明显增加,事故废气为短时间排放,在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火灾及其衍生事故环境影响分析可燃物质遇到178、引火源就会被点燃而发火燃烧,它们被点燃后的燃烧方式有池火、喷射火、火球和突发火等。项目物料泄漏后主要以突发火的形式燃烧,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发生火灾主要可能对生产区职工造成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原材料特点,企业发生火灾的仓库主要采用泡沫灭火器控制,因此一般不会造成含有危险物质的消防废水大量排放,故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4.8.4 环境风险措施环境风险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见表 4.8-3。表表 4.8-3 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71事故类型事故类型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化学品及危废泄露、废气事故排放、火灾(1)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车间内必须配备灭火设施179、。(2)厂区配备消防砂、灭火器、个人防护设施等应急物资,在车间备放急救箱。(3)废气处理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天一次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如:管道是否发生泄漏、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检记录。(4)定期监测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保证达标排放。(5)定期对原料、危险废物的库存、使用、流向等进行检查和登记,加强储存、使用原料的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安全使用。对原料、危险废物实行集中管理,不得超量储存。(6)原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必须有防渗措施,并放置在托盘上。(7)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管理180、制度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4.8.5 分析结论分析结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属简单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与周边企业、敏感点建立联动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以上突发事件发生,环境风险可达到控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见表 4.8-4。表表4.8-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181、内容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xx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建设地点(xx)省(xx)市(xx)区新源路28号厂房二层西南侧之一地理坐标经度E 118122.591纬度N 243425.511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分布于原料仓库。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事故类型:电线短路、静电火花等,仓库内原料、产品堆放区遇明火或高热引发火灾,火灾产生的热辐射、浓烟、有害气体以及火灾扑救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等直接进入环境。危害后果: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造成人身危害,火灾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物直接进入到环境会造成污染。事故类型: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可能影响途径:使182、厂区局部空气产生较浓异味。危害后果:有机废气会带有异味,有芳香气味,对人体健康有害。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有害气体浓度增大危害到工人的健康;废气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会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72事故类型:原料或危废泄漏危害后果:泄漏物料不会直接向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渗漏,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车间内必须配备灭火设施。(2)厂区配备消防砂、灭火器、个人防护设施等应急物资,在车间备放急救箱。(3)废气处理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天一次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如:管道是否发生泄漏、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等,发现问题及时183、解决,并做好巡检记录。(4)定期监测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保证达标排放。(5)定期对原料库存、使用、流向等进行检查和登记,加强储存、使用原料的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安全使用。对底油实行集中管理,不得超量储存。(6)原料贮存场所地面必须有防渗措施,可放置在托盘上。(7)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项目风险源主要为操作管理不慎造成的火灾爆炸等,应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4.9 监测要求监测要求依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建议环境监测计划见表 4.9-1。表表 4.9184、-1 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计划一览表序号序号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名称监测位置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频次1有组织废气DA001 排气筒出口废气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 次/年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 次/年密闭设施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 次/年2噪声厂界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东北侧等效 A 声级1 次/季7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收集+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 DA001 排气筒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185、B35/323-2018)表 1、表 2 中的排放限值单位周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设置集气罩,减少无组织逸散xx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 1、表 3 中的排放限值密闭设施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加热成型车间密闭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pH、COD、NH3-N、BOD5、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声环境厂界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东北侧等效 A 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186、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包装废物、离型剂(脱模剂)空桶设置 1 处工业固废贮存场,定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置 1 间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物质贮存区及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地面应进行防渗设计,187、防渗层为至少 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车间内必须配备灭火设施。(2)厂区配备消防砂、灭火器、个人防护设施等应急物资,在车间备放急救箱。(3)废气处理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天一次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如:管道是否发生泄漏、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检记录。74(4)定期监测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保证达标排放。(5)定期对原料、危险废物的库存、使用、流向等进行检查和188、登记,加强储存、使用原料的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安全使用。对原料、危险废物实行集中管理,不得超量储存。(6)原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必须有防渗措施,并放置在托盘上。(7)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新增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作。根据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应在试生产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189、版)进行排污许可填报,并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按要求进行跟踪监测。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环境管理台帐。环境管理台帐应当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的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清晰,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190、制方案要求,并依据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分开办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作息。六、结论7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6月16综上所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自行车配件加工项目位于xxxx,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xx区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的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及污染治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基本可行的。日576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191、(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废气非甲烷总烃/0.009t/a/0.009t/a0.009t/a颗粒物/0.013t/a/0.013t/a0.013t/a废水COD/0.0991t/a/0.0991t/a0.0991t/aNH3-N/0.0104t/a/0.0104t/a0.0104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0.143t/a/0.143t/a0.143t/a不合格品/0.1t/a/0.1t/a0.1t/a一般包装废弃物/0.8t/a/0.8t/a0192、.8t/a离型剂(脱模剂)空桶/0.35t/a/0.35t/a0.35t/a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空桶/0.02t/a/0.02t/a0.02t/a废过滤棉/0.2t/a/0.2t/a0.2t/a废活性炭/0.411t/a/0.411t/a0.411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4.488t/a/4.488t/a4.488t/a注:=+-;=-附图附图 1 地理位置图地理位置图本项目本项目碑头社区碑头社区广科花园小区广科花园小区项目地项目地福记钢业福记钢业260m其他厂房其他厂房230m172m杏美小学杏美小学大树幼儿园大树幼儿园xx洋伞仓库xx洋伞仓库在建工业厂房在建工业厂房广兴新城小区广兴新城小区新源193、小学新源小学470m103m370m附图附图 2 周围环境状况示意图周围环境状况示意图北侧:在建工业厂房西侧:福记钢业有限公司南侧:厂区内工业厂房东侧:xxxx洋伞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厂房现状附图附图 3 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周边环境现状照片附图附图 4:xx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xx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本项目附图附图 5: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附图 6:xx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xx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附图 7:xx市生态功能区划:xx市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附图 8 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布置图VOCs 处理装置DA001 排气筒样品室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卫生间验货室产品仓库半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危废间一般固废间裁纱区预型区贴标区整修区检验区加热成型区检验区钻孔区抛光区附图附图 9:xx市产业空间布局图:xx市产业空间布局图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附图 10 xx区全域空间划一张蓝图xx区全域空间划一张蓝图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附图附图 11 xx市xx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xx市xx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位置项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