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橡塑制品公司塑料零件及其他金属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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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899496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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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xx塑料零件及其他金属配件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xxxx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2月 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8六、结论54附表55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56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7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58附图4 项目雨污水管网图62附图5 监测布点图63附图6 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64附图7 控规调整后用地规划图65附图8 长安污水处理厂管网服务范围图66附图9 x2、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67附件1 项目委托书68附件2 项目备案表69附件3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70附件4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71附件5 厂房购买协议(xx厂房定向建造协议)72附件6 土地证与产权88附件7 项目入驻证明89附件8 监测报告90附件9 承诺函96附件10 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情况的说明97附件11 未涉密说明98附件12 申请环评批复报告100附件13 授权委托书10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xx塑料零件及其他金属配件制造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3A050139号总投资(万元)27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0.55施工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778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4、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情况见表1.1-1。表1.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废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和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5、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依托市政供水,不涉及取水工程,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6、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商资函2004200号规划名称:xx自贸区(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无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名称:xx市xx区7、350105-CA-G、H管理单元(两高以北片区)控规调整审批机关:xx市xx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属于xx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根据厂房购买协议(详见附件5),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xx市xx区350105-CA-G、H 管理单元(两高以北片8、区)控规调整,拟调整地块位于xx区长安片区西北部,沈海高速西北侧,乌门里水库东面,西至洪塘村,东至云岩寺,北至山边。包含控规CA-G、H两个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约186.85公顷(约2803亩)。该地块原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本次将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详见图7。本项目建设符合xx自贸区(长安片区)土地利用规划。根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长安组团规划重点是处理好城市建设用地与铁路、公路、港区之间的关系,解决好琯头镇基础设施相衔接的问题,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在长安大道以南,七号路和八号路之间设立商贸服务中心。根据xx自贸区(长安片区)控规性详细规划,长安组团以现代先进制造业和物流产业为主导,9、禁止石化、化工、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项目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高水耗、大气污染型产业。本项目从事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使用先进的机加工设备和注塑设备,不属于长安组团禁止引入的石化、化工、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项目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高水耗、大气污染型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与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xx自贸区(长安片区)控规性详细规划的产业定位是相符合的。1.2 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可知,长安组团规划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产业扩展区,承接xx、快安组团的产业转移,以现代先进制造业10、和物流产业为主导,禁止石化、化工、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项目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高水耗、大气污染型产业。 本项目选址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属于长安组团,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属于现代制造业,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高水耗、大气污染型产业,项目不属于规划环评中所禁止入规划区的行业类别。同时,项目在采取合理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xx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机械配件生产,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11、年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同时,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xx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3A050139号,附件2),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4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根据xx市xx区350105-CA-G、H管理单元(两高以北片区)控规调整,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根据xxxx厂房定向建造协议和园区出具的地址证明,该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5和附件6),因此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土地规划要求。1.5 “三线一单”控制要12、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x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闽政函201870号),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项目周边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或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可知,本项目附近流域为闽江支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13、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而闽江为本项目生活污水的长安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纳污水体。根据2022年xx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闽江流域监测数据中除清流安砂水库库心断面总磷指标未达到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断面监测数据均能达到类水质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中的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14、23g/m3。到2035年,县级以上地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18g/m3。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源强较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项目所在地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中的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区。到202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15、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项目厂区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生产过程不排放持久性污染物,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防治后,基本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要求。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限(1)水资源利用上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 知,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为:衔接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以省政府下达为准。项目水资源上线现状评价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需水量保障程度三方面综合分析,确定全省地市层面范围均为一般管控区,即全市水资源利用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16、项目用水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2)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 知,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为: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文件要求,控制目标以省政府下达为准。自贸区xx片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投资服务中心为本项目开具用地证明(详见附件6),证明本项目所在地可用作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3)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17、分区管控的通知,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为:衔接碳达峰方案、节能减排、能源规划等文件要求,控制目标以省政府下达为准。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与xx市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1.3章节“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章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3)与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18、析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相关要求分析,项目所在位置属于xx省xx市陆域区域,位于xx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5-1、1.5-2以及1.5-3。表1.5-1 与xx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主要为塑料零19、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本项目周边水环境为闽江支流,属于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xx、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20、B22-01号厂房,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符合表1.5-2 与xx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xx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xx市石化中上游项目重点在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连江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布局。2.鼓楼区内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片禁止生产型企业的引入;仓山区内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山片不再新增生物医药原料药制造类企业。3.罗源县内xx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禁止引进、建设集中电镀、制浆、医药、农药、酿造等重污染项目;连江县内xx台商投资区大官坂片区不再扩大聚酰胺一体化项21、目规模。4.禁止在闽江xx罗星塔以上流域范围新、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扩)建植物制浆、印染、合成革及人造革、电镀项目。5.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逐步将大气重污染企业和环境风险企业搬出城市建成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主要为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不在上列1、2、3、4、5空间布局约束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及xx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划定的大气环境二级管控区的大气污染型工业企业(现阶段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工业企业,但不含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22、等作为燃料的非火电锅炉和工业炉窑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工业企业)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按不低于1.5倍交易。2.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含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作为燃料的非火电锅炉和工业炉窑的工业企业新增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1.2倍交易。3.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4.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新建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控制区新建化工、石化及燃煤锅炉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5.氟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实23、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主要为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项目的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符合表1.5-3 与xx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符合性分析单元名称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xx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ZH35010520002)空间布局约束1.快安组团:禁止新建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项目。 xx组团:禁止新建冶金、船舶等项目,饲料项目应逐步淘汰迁出。严格控制耗水型和大气污染型项目,现有与园区产业主导发展方向不符的项目不得扩建。 长安组团:禁止新建石化、化工、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等项目。 琅岐组团:严禁24、引入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生产型企业。2.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1、本项目位于长安组团,选址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主要为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冶炼压延、造船、饲料、集中电镀等项目。2、本项目位于xx,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且本项目产生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符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1.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 2.严格控制中铝瑞闽、大通机电等重污染企业油雾、恶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VOCS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25、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本项目风险Q小于1,环境风险较小符合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限期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本项目用电作为能源,未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1.6 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6-1。表1.6-1 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文件名称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十三五”挥发26、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 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选址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处于xx(xx)xx工业园区内。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符合2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 (2)加强化工企业污染综合整治27、 提升有机化工(含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日用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溶剂、试剂生产等)、医药化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排放 VOCs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VOCs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不低于80%。本项目注塑机位于密闭厂房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净化效率应不低于80%。符合3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xx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206号)重点任务表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本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均为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符合企业应建立原辅材28、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信息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将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等信息,并在厂区内存档。符合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车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项目使用到的原料为塑料粒,为固态物质,放置于全密闭仓库内。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符合按照与生产设备“29、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项目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定期检修设备,设施故障时待检修完毕后在一同投入使用符合4xx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xx市藍天碧海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通知(榕环委办(2022) 49号)四是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无)VOCS涂料、粘胶剂等,实施新建项目VO30、CS排放区域内1.2及以上倍量替代。VOCS年排放量大于5吨的新建项目投运前应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接入市生态云平台。本项目VOCS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项目产生并排放的VOCs量未超过5吨。符合1.7 与周边相容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重大文物古迹、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惜动物和濒危植物。项目从事塑料零件、机械配件生产,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负压收31、集后,经过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是相容且相互适应的。建设单位在确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各污染物排放源强较低,运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5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xxxx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本项目已与xxxxxx科创有限公司签订厂房购买协议合同,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3930m2(详见附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32、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C制造业;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292 塑料制品业;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C制造业;三十、金属制品业 33;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1 金属结构制造:/”,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 中华人民共33、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相关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表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 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有电镀工艺的;年34、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料零件及其他金属配件制造项目建设单位:xxxx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700万人民币,环保投资:15万人民币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职工人数 40人,均不在厂区内进行食宿;年工作日 280天,一班制,每天8小时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分别为不锈钢、铝合金和原生塑料,不涉及再生塑料,年产塑料零件100万件、机械配件1000万件2.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由主体35、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内容详见表2.2-1所示。表2.2-1 项目主体工程组成表工程类别项目组成工程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B22-01号厂房1栋、5层,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30m21F,机械配件生产区2F,机械配件生产区3F,塑料零件生产区4F,仓库5F,办公区公用工程供水接市政供水管网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供电接市政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双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负压抽吸+设备配套除尘器36、处理后排放;固废处理处置拟设置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拟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外运处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2.3 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1)主要产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3-1,部分主要原辅材料性质详见表2.3-2。表2.3-1 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一览表种类名称单位产生量/用量最大存在量(t)状态、贮存方式、场所主要产品塑料37、零件件100万/仓库机械配件件1000万/原辅材料*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半成品购入*t/a*外购能源消耗水t/a560电kwh/a35表2.3-2 部分主要原辅材料性质介绍(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4。表2.3-4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1数控车床Vira/Turn212数控车床HTC1635i13数控车床NEX10814数控车床GS200PIUS15数控车床/166铣床CNCVF227铣床CNCVF2SS28铣床CNCVF419铣床CNCGX738、10PIUS210铣床CNC/811震雄注塑机EM180-SVP/2212震雄注塑机EM150-V213震雄注塑机JM268-MK6.6-C414震雄注塑机JM208-MK6.6-C215震雄注塑机JM128-MK6.6-C416震雄注塑机JM168-MK6.6-C217精密磨床KGS-250H118喷砂机LS100C119塑料破碎机/120立式数控滚齿机G150CNC6121立式滚齿机G150CNC612.4 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总用水量约560t/a,用水项目及水量详见表2.4-1。表2.4-1 用水量统计表序号用水项目用水量(t/a)备注1生活用水560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项目39、水平衡分析见图2.4-1。图2.4-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2.5 厂区平面布置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本项目已与xxxxxx科创有限公司签订厂房购买协议合同(详见附件5)。厂房一楼为数控机床车间、二楼为数控车床车间、三楼为注塑车间、四楼为成品仓库、五楼为办公区。该区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且注塑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因此可最大减少本项目生产车间对厂房办公人员及周边大气敏感目标的影响,从总体上考虑,该厂的布局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基本合理的。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6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6.1工艺流程及工艺介绍拟建项目主要工艺流40、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6-1。图2.6-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主要工艺说明:2.6.2主要产污环节表2.6-1 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别产污工序污染物名称治理措施及去向废气注塑工序G1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G2颗粒物破碎机为间歇性作业,开启频次较低,且边角料破碎至较小的块状即可使用,破碎产生的粉尘量也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排放打磨抛光工序G3颗粒物抛光打磨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金属打磨粉尘通过负压抽吸方式收集,经过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水职工生活污水COD、NH3-N、BOD5、SS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41、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固废一般固废注塑工序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机加工工序机加工废屑外售综合利用注塑工序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设备维护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办公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加工车间设备维护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切削液暂存危废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置切削液废桶废气处理设备维护废活性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3.1.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xx市人民政府榕政42、综201430号文件正式批准实施xx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报批稿)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规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详见表3.1-1。表3.1-1 本项目环境空气标准一览表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PM10年平均7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m3PM2.5年平均35g/m324小时平均75g/m3SO2年平均60g/m3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g/m31小时平均200g/43、m3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g/m31小时平均200g/m3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常规污染因子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公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显示,xx市2022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g/44、m3、16g/m3、32 g/m3、18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7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42g/m3;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同时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1月-12月xx区空气质量状况,xx区2022年1月-12月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O3为8小时最大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因此项目所45、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图3.1-1 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站截图(2)引用资料的可行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6.2.1.2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本此评价选取xx市xx区人民政府网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状况信息,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行。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3.2.1地表水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流域为闽江支流,按主干流功能执行,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闽江46、,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6133号),闽江(金刚腿断面至入海口)的主导功能为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质标准。表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序号项目单位类标准1pH 值无量纲692化学需氧量mg/L203五日生化需氧量mg/L44氨氮(NH3-N)mg/L1.05石油类mg/L0.056悬浮物(SS)mg/L/7粪大肠菌群(个/L)mg/L100003.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2年xx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闽江流域监测数据中类47、水质比例99.3,其中类水质比例81.4。各类水质比例如下:类占3.0,类占78.4,类占17.9,类占0.7。监测的134个断面中,清流安砂水库库心断面总磷指标未达到类水质标准。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闽江北入海口。因此2022年闽江北入海口的水质至少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现状良好。图3.2-1 2022年xx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部分截图)3.3声环境质量现状3.3.1声环境功能区根据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榕环保综202177号),项目所在区域划为2类功能区48、(详见附图9),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详见表3.3-1。表3.3-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2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3.3.2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了解评价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委托xx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现场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环境噪声监测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共布设5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位详见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49、声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如表3.3-2所示。本项目夜间未进行生产活动。表3.3-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检测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执行标准是否达标2023.12.29西北侧厂界外1米处N1等效A声级昼间*60是东北侧厂界外1米处N2昼间*60是东南侧厂界外1米处N3昼间*60是西南侧厂界外1米处N4昼间*60是洪塘村N5昼间*60是2023.12.30西北侧厂界外1米处N1昼间*60是东北侧厂界外1米处N2昼间*60是东南侧厂界外1米处N3昼间*60是西南侧厂界外1米处N4昼间*60是洪塘村N5昼间*60是由表3.3-2可知,项目区域声环境均可满足声50、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监测报告详见附件8)。3.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xxxxxx,购置已建厂房里进行生产加工。根据调查,项目用地周边为以城市道路、其他工业企业等为主,项目评价区域主要植被为草坪、行道树等景观树种,主要动物为常见的蛙类、鸟类和昆虫类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调查区域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因此,本环评不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3.5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51、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而建设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项目不开展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6环境保护目标3.6.1 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要求以及对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项目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厂界外50m)、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等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1和附图2。表3.6-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相对项目的方位和最近距离目标规模环境功能52、环境空气洪塘村西南侧40m1665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西亭康城东侧320m1600人地表水闽江支流西侧51m小型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闽江东侧1890m大型河流声环境洪塘村西南侧40m1665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二类标准地下水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6.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未新53、增用地,因此无需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7 污染物排放标准3.7.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详见表3.7-1。长安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详见表3.7-2。表3.7-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三级标准单位PH69无量纲悬浮物(SS)400mg/L5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00mg/L化学需氧量(COD)5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NH3-N)45mg/L注: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表3.7-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三级标准单位化学需氧量(COD)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mg/L悬浮物(SS)10mg/L动植物油1mg/L石油类1mg/L氨氮(以N计)5(8)mg/L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时的控制指标。3.7.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塑料零件生产原料主要为PEK、PA66、PPS,含55、有合成树脂材料,主要废气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苯类、硫化氢以及氨,因此注塑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苯类、硫化氢以及氨)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具体详见表3.7-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苯类、硫化氢以及氨)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56、-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源厂界标准值限值要求,具体详见表3.7-3。表3.7-2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标准1非甲烷总烃所有合成树脂1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2颗粒物30/3氨聚酰胺树脂30/4硫化氢聚苯硫醚树脂5/5氯苯类聚苯硫醚树脂50/6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除外)0.5kg57、/t-产品/7氨/154.9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8硫化氢/150.339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15/表3.7-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标准非甲烷总烃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4.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厂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颗粒物1.0氯苯类0.4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硫化氢0.0658、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氨1.5臭气浓度20(无量纲)3.7.3 厂界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详见表3.7-4。表3.7-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 时 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 间夜 间单 位2类6050dB(A)3.7.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59、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总量控制指标3.8 总量控制指标确认根据国家“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闽政办20215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7号)、xx省环保厅关于环评审批中落实排污权交易工作要求的通知(闽环保评201443号)等有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3.8.1 废水主要污60、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根据xx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现有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只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计入长安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3.8.2 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不涉及燃料等使用,不涉及SO2、NOX污染物排放,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根据下文表4.2-1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可知,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3.8-1。表3.8-1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废气量允许排放浓度预测排放61、浓度预测排放量总量核算指标DA001排气筒NMHC4500m3/h100mg/m30.60mg/m30.0061t/a0.0137t/a无组织废气/0.0076t/a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xx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环保综2018386号),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由建设单位向xx市xx生态环境局申请区域倍量替代。(承诺函见附件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xx市xx区xx镇xx路66号xxB22-01号厂房,本项目购置已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整改、设备安装,整个施工过程历时短,工程量62、小,且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分析和论证。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4.2.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4.2.1.1运营期废气源强核算(1)注塑废气注塑过程采用预拌好的塑料粒子为原料,注塑温度约160。PEK粒子热分解温度在250左右,PA66粒子热分解温度350,PPS粒子的热分解温度通常在300左右。因此塑料粒子在注塑过程中均不会裂解,但是原料所含的挥发性物质可能释放出来,由于有机废气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本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第263、18册):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注塑过程产生的甲烷总烃的产污系数为2.7kg/t-原料,本项目注塑过程塑料粒子用量14t/a,同时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1%,则破碎回用料中塑料粒子用量0.14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0.038t/a。对每台注塑机出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收集率按80%计)经“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除率按80%计),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15m。本项目设有16台注塑机,集气罩尺寸设为0.8*0.5m,风速取0.2m/s,则排放口DA001总设计风量取4500m3/h。 本项目年工64、作280天,注塑工位日工作8小时,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2-1。表4.2-1 注塑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污染因子产生量t/a有组织无组织总排放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 (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注塑 废气非甲烷总烃0.0380.00610.00270.610.00760.00340.0137(2)边角料破碎粉尘注塑边角料干法破碎为颗粒后回用,注塑边角料约为注塑原料年用量的1%,即0.14 t/a(注塑原料年用量14t)。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该过程在破碎机内部进行,且入料口设有挡板,可一定程度减少粉尘四散。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第22465、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粉尘产生量以破碎量的0.05%计,破碎粉尘产生量0.07 kg/a。因需破碎边角料量较少,破碎机为间歇性作业,开启频次较低,且边角料破碎至较小的块状即可使用,破碎产生的粉尘量也较少,同时破碎机进出料口设有挡板,破碎粉尘较难逸散,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金属打磨粉尘项目部分金属工件采用喷砂机进行表面处理,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第218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喷砂过程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2.166、9kg/t-原料,同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需打磨抛光的金属工件为年加工金属工件的0.1%,本项目年加工金属工件以1600t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004t/a,而打磨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采用“负压抽吸”收集方式,经过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除尘效率达95%,风机风量300m3/h。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2-2。表4.2-2 打磨工序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污染因子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 (mg/m3)打磨粉尘颗粒物0.0040.00028.9310-50.30本项目的有组织和无组织产排情况汇总表详见表4.2-3。表4.2-3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汇总污染物风机风量m/h年生产67、时间h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去除效率排放情况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有组织注塑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450022403.020.0140.0304双活性炭吸附装置80%0.610.00270.0061无组织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2240/0.00340.0076/0.00340.0076边角料破碎粉尘颗粒物2240/3.1310-5710-5/3.1310-5710-5打磨粉尘颗粒物30022406.670.0020.004/95%0.308.9310-50.0002合计非甲烷总烃/0.038/0.0137颗粒物/0.0041/68、0.00034.2.1.2运营期大气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表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详见表4.2-4),对塑料制品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其收集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技术),属于可行技术。表4.2-4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过程控制技术可行技术塑料薄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制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人69、造草坪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气 颗粒物溶剂替代密闭过程密闭场所局部收集袋式除尘;滤筒/滤芯除尘 非甲烷总烃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喷淋、吸附、低温等离子体、UV光氧化/光催化、生物法两种及以上组合技术(2)粉尘颗粒物本项目采用设备配套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进行处理。该除尘器基于过滤原理,该除尘器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其通过布袋过滤材料对空气中的颗粒物进行捕捉和分离。当含尘气体通过布袋时,颗粒物会被布袋表面的纤维网捕捉,而干净的气体则通过布袋的孔隙排出。干式除尘工艺除尘效率可达到95%以上,除尘效率高,是一种比较成熟的除尘技术,已在70、国内众多企业中得到应用,可有效减少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量,实现达标排放。4.2.1.3 自行监测计划本评价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文件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废气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4.2-5。表4.2-5 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一、有组织废气排放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配料、塑化、成型、浸渍、烘干、层压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1次/年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年二、无组71、织废气排放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的塑料制品制造(除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外) 厂界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年4.2.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4.2.2.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项目定员40人,厂区不设食宿,按照人均用水量40-50 L/d计,取50 L/d,年工作28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560 t/a(2t/d),生活污水产污系数0.8,则生活废水产生量448 t/a(1.6t/d)。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中4.2城镇污水水质,生活污水中各主要污染物浓度COD:400mg/L,BOD5:220mg/L,SS:200mg/L,NH3-N:35mg/L。本项目生活污72、水拟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汇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长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预测本项目生活污水中水质及排放源强见4.2-6。表4.2-6 废水水质及各污染物排放源强情况表废水量项目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448t/a)污染物产生水质(mg/L)40022020035污染物产生量(t/a)0.200.100.090.016处理措施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往长安污水处理厂去除效率(%)15%9%30%3%预测排放浓度(mg73、/L)34020014034预测排放量(t/a)0.150.090.060.015消减量(t/a) 0.05 0.010.030.001允许排放标准(mg/L)50030040045达标性达标达标达标达标4.2.2.2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一)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xxB区建设有多个规格化粪池供区域内企业排放生74、活污水,本企业生活废水排放的化粪池的处理能力为16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48m3 /a(1.6m/d),因此该化粪池能够接纳并满足项目废水处理要求,并保证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水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二)可行性分析(1)项目外排废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根据常用污水处理设备及去除率可知,化粪池对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COD15%、BOD59%、氨氮3%、SS30%,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75、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40mg/L,BOD5:200mg/L,SS:140mg/L,NH3-N:3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满足长安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措施有效。(2)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长安污水处理厂概况长安污水处理厂位于xx省xx市xx区xx镇长安村,2008年动工,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总投资1.4亿余元,长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由xx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目前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远期规划日处理污水5万吨。服务人口达到176、0万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CASS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闽江。服务区域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约12.66km2,其服务范围为长安投资区及周边。其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4.2-1所示。图4.2-1 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衔接可行性分析 长安污水处理厂污水位于xx片区,服务区域西与保税片区相接,东至xx与馆头交界线,北抵山脚,南至闽江江滨。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在xxxx环保有限公司(长安污水处理厂)设计纳污范围内(详见附图8)。 据现场调查,目前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从预处理达标后由xx77、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厂区项目污水设计接入厂区北侧康庄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经104国道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见项目接管可行。 污水处理厂接纳可行性分析 1)污水水量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m3/d,远小于长安污水处理厂2.5万t/d的处理能力和富余的处理能力,项目废水总排放量少,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 冲击,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水水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所含的污染因子浓度低,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含有腐蚀成分,污水的可生化性提高,经预处理后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78、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水质能满足长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外排废水水质在长安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效果。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沿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长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废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接管可行、有效。4.2.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4.2.3.1 运营期噪声源强核算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室内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详见表4.2-7。表4.2-7 项目主要设备噪79、声一览表 单位:dB(A)编号噪声源数量产生噪声值降噪措施减振隔声 后噪声值持续时间1厂房 1F-3F注塑机7台75钢筋混凝土结构车间隔声608h2数控机床20台80658h3数控车床16台80658h4.2.3.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附录A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及附录B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进行分析。(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如下图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80、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图4.2-2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a81、/(1-a),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a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82、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的声功率级: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2)户外声传播的衰减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基本公式某个声源在预测点处声压级的计算公式如下:Lp(r)Lw+DC(AdivAatmAgrAbarAmisc)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83、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Lii倍频带A计算网络修正84、值,dB(根据导则附录B计算)。衰减项计算按导则附录A中A.3相关模式计算。(3)噪声贡献值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 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A);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4)噪声预测值计算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计算公式:式中85、: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5)隔声量的确定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大多设置于各建构筑物内,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后,可削减15dB(A)以上。(6)预测结果利用上述模式计算本项目噪声源同时工作时,预测到厂界的噪声最大值及位置,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具体预测结果见表4.2-8所示。表4.2-8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编号测点位置影响贡献值标准值达标情况昼间1东侧厂界52.9660达标2北侧厂界57.04603南侧厂界57.04604西侧厂界52.9660根据表4.2-8预测结果表明,86、项目主要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2.3.3 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运行;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少鸣喇叭。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车间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通过以上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87、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4.2.3.4 自行监测计划本评价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等文件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4.2-9。表4.2-9 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四周等效A声级1次/季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2.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4.2.4.188、 运营期固废物源强核算(1)一般固废注塑边角料 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注塑边角料,根据同行业类比调查,其产生量为原料用量的1%,本项目原料用量14t/a,则注塑边角料产生量0.14t/a,该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机加工废屑 项目不锈钢等金属件在各机加工工序会产生机加工废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原材料使用量的2%,项目不锈钢等金属件用量为1600t/a,因此预计产生机加工废屑量为32t/a,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袋 拆包使用塑料粒子等原辅料后,会产生废包装袋,主要为纸塑编织袋。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每个塑料粒包装净重25kg,而塑料粒子等原辅料合计年用量为14t,因89、此年产生废包装袋共560个,按100g/个计,则废包装袋产生量0.056t/a。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粉尘项目采用设备配套除尘器收集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集尘料产生量为0.0038t/a,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 废切削液 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在机加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切削液进行冷却、润滑等,其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更换,会产生废切削液,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5%,本项目切削液用量为1t/a,则废切削液产生量为0.05t/a。 切削液废桶 本项目切削液的使用会产生切削液废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切削液18L/桶,切削液使用时与水以1:10的比例混合,密度按0.90、9kg/L计,年产生切削液废桶62个(重量按1.5 kg/个计),则切削液废桶产生量为0.093t/a。 含油抹布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产生量约0.01t/a。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废活性炭来自于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中 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要求企业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等有关要求确定废气处理设计参数,定期更换吸附装置的活性炭,确保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达到相关要求,并能够高效与稳定达标排放,对于一次性吸附工艺,动态吸附91、量降低至设计值的80%时宜更换吸附剂。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第十章中关于活性吸附处理治理废气的方法中提供的数据:每1.0kg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平衡量为0.430.61kg;但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1kg活性炭可吸附0.22-0.30kg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从严考虑取1kg活性炭吸附0.22kg有机废气。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有机废气的吸附量为0.02432t/a,则本项目的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02432t/a0.2280%=0.14t/a。(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项目职工人数共4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职工生活垃圾排放量按092、.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年产生量约为5.6t(按年工作280天计),统一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综上分析,工程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详见表4.2-10。项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汇总情况表详见表4.2-10。表4.2-10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生工序/装置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处理与处置措施最终去向核算方法产生量工艺处理处置量注塑注塑边角料一般工业固废类比法0.14t/a回用0.14t/a回用于生产包装废包装袋类比法0.056t/a综合利用0.056t/a外售综合利用机加工机加工废屑产污系数法32t/a32t/a废气设施除尘器93、收集粉尘0.0038t/a0.0038t/a机加工废切削液危险废物产污系数法0.05t/a清运0.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切削液废桶0.093t/a0.093t/a废气设施废活性炭0.14t/a0.14t/a设备维护含油抹布类比法0.01t/a0.01t/a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污系数法5.6t/a清运5.6t/a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表4.2-11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情况表序号固废种类产生量(t/a)形态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及去向1废切削液0.05液态HW09900-006-09T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含油抹布 混入生活垃圾处理94、,其 他危废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2切削液废桶0.093固态HW49900-041-49T3废活性炭0.14固态HW49900-039-49T4含油抹布0.01固态HW49900-041-49T、In4.2.4.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环境管理要求(一)一般工业固废(1)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要求 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必须建有雨棚,不允许露天堆放,以防止雨水冲刷,雨水应通过场地四周导流渠流向雨水排放管;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地采取防渗95、处理,防渗层为不小于0.75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不小于1.5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采用其它人工合成材料的,其渗透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地面并刷环氧树脂防渗。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0)文件要求设置标识。(2)一般固废收集区日常管理要求制定运行计划,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的岗位培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进行修理。(二)危险废物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未分类收集96、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其余危险废物临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于厂房西南侧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具体要求如下: (1)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 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97、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按98、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配备通讯设备、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 (2)危险废物暂存环境管理要求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必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该记录应保留至少3年;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99、。(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4.2-12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产生量(t/a)危废类别危废代码位置占地规模存储方式储存能力存储周期危废暂存间废切削液0.05HW09900-006-09厂房西南侧5m2存储容器中1t1 年切削液废桶0.093HW49900-041-49废活性炭0.14HW49900-039-49(4)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100、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并设置围堰等。采取以后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要求。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能力,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密闭袋装、密闭桶装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运输。(三)生活垃圾项目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综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置处理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101、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物。4.3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项目属制造业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属于附录A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其他行业类别,项目类别为类,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4.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C制造业;5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 塑料制品业;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102、造,属于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N轻工,116、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项目类别为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5环境风险分析4.5.1环境风险潜势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废切削液。4.5.2环境风险潜势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103、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企业只涉及一种风险物质时,该物质的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风险物质的存在量,t;Q1,Q2,.,Qn每种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情况及临界量比值详见表4.5-1,本项目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比值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表4.5-1 物质的临界量与本项目暂存量一览表序104、号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贮存量/最大在线量(t)临界量(t)临界量比值Q1废切削液(桶装,规格25kg)/0.0525000.00002项目Q值0.000024.5.3环境风险源识别(1)风险物质识别本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粒、不锈钢和铝合金,最终产品为加工后的塑料零件和机械配件,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建设导则(HJ 169-2018)附录B 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且本项目Q值为0.00002(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风险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不定风险评价等级,只进行简单分析。(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表4.5-2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105、类型风险类型事故危害可能引发的原因危险物质泄漏废切削液泄露污染土壤;污染地表水、地下水;人体健康1、使用过程泄漏;2、失误操作;3、危废转运泄露。4.5.4环境风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废切削液储存量较少,其自然挥发产生的污染物废气量很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位于危废暂存间内,地面进行了硬化和防渗漏处理,发生泄漏事故后,通过防渗层的阻挡,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扩散。并且暂存的切削液未达到常温常压下可挥发的程度,因此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对水环境的污染:泄露或渗漏的废切削液一旦进入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的污染影响范围小到几公里大到几十公里。污染首先将导致地表水体的景观破坏,产106、生严重刺鼻气味;并且,风险物质一旦进入水环境,可生化性比较差,造成被污染水体长时间得不到净化,完全恢复时间长。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氯苯类经过集气罩收集,之后经过“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颗粒物30mg/m3;氨30mg/m3、氯苯类5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执行恶107、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氨放量4.9kg/h;硫化氢排放量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边角料破碎粉尘、金属打磨粉尘)非甲烷总烃加强废气的收集、定期对废气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等满足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4.0mg/m3)氯苯类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108、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源厂界标准值限值要求(厂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颗粒物经负压抽吸,之后经设备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109、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满足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pH 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声环境厂界四周外1m等效A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110、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以水泥硬化及绿化为主,采用以防渗混凝土为基础,污水管道采用PVC管道收集;一般固废间、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水泥硬化,可有效防漏。危废暂存间表面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贮运管理;设置完111、善的消防系统;开展员工上岗、安全培训等;规范化建设危废贮存间。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 第11号)可知,本项目原材料塑料粒年用量为14吨,未达1万吨,因此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详见1-1);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申报。表1-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62塑料制品业 292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5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112、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其他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80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除黑色金属铸造 3391、有色金属铸造 3392)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其他2、自行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113、 总则(HJ942-2018)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HJ1109-2020)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以及参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等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 每次监测都应有完整的记录。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统计,按时向管理部门、调度部门报告,做好监测资料的归档工作。就本项目而言,除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外,建设单位还应当定期委托监测单位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114、量、声环境质量进行采样监测,并做好台账。表2-1 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内容一览表要素监测位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机构废气配料、塑化、成型、浸渍、烘干、层压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年厂界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次/年噪声厂界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同时需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115、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4、环境管理措施(1)建立建全环境管理制度必须做好环保“三同时”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和环保教育,进行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培训,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2)环境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由厂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兼职环保工作,具体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建立建全环境管理制度,改善厂区环境。5、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项目排污口规范化图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3.1-1995)要求进行,具体详见表5-1。表5-1 排污口图形符号(提示标志)一览表排放部位项目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116、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图形符号形状正方形边框正方形边框正方形边框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绿色绿色绿色黄色黄色图形颜色白色白色白色黑色黑色6、环保信息公开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以下信息:(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117、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采取的信息公开途径可包括: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六、结论xxxx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零118、件及其他金属配件制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平面布局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编制单位: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2月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119、(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废气非甲烷总烃/0.0137t/a/0.0137t/a+0.0137t/a粉尘颗粒物/0.0003t/a/0.0003t/a+0.0003t/a废水COD/0.15t/a/0.15t/a+0.15t/aBOD5/0.09t/a/0.09t/a+0.09t/aSS/0.06t/a/0.06t/a+0.06t/aNH3-N/0.015t/a/0.015t/a+0.01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注塑边角料/0.14t/a/0.14t/a+0.14t/a废包装袋/0.056t/a/0.056t/a+0.056t/a机加工废屑/32t/a/32t/a+32t/a除尘器收集粉尘/0.0038t/a/0.0038t/a+0.0038t/a危险废物含油抹布/0.01t/a/0.01t/a+0.01t/a废切削液/0.05t/a/0.05t/a+0.05t/a切削液废桶/0.093t/a/0.093t/a+0.093t/a废活性炭/0.14t/a/0.14t/a+0.14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5.6t/a/5.6t/a+5.6t/a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