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竹木制品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7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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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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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废弃竹屑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11 月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废弃竹屑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40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7-35: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39-85:非金属废料 和 碎 屑 加工 处 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2、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xx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020-511524-20-03-475944】FGQB-0135 号总投资(万元)315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3.17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316.9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 1 的要求,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分析详见表1.1-1。5表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表(污染影响类)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表(污染影3、响类)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拟建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虽分布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故,本项目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20m3)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故,本项目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4、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故,本项目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故,本项目不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5、(HJ 169)附录B、附录C。由表1.1-1可知,本项目不需设置(污染影响类)相应的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与“三线一单”数据系统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市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根据xx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4号)可知,xx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空间分布格局呈“四轴九核”,分为5大类13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盆周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xx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6、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xx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xx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xx,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根据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报告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生态红线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同时,本项目所在地属于xx县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51152430001),项目所在地不属于xx县优先保护单元范围内,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1。表表1.2-11.2-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7、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本项目为竹筷、竹签及机制炭生产,不属于化工及化工园区符合7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8、站不再扩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全部永久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9、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严格按照xx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止在禁采区内开采矿产;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项目,且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不在上述范围内。同时,项目为流转当地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的建设已对车间地平进行了硬化,不会对当地土壤造成污染。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现有化工、冶炼、水泥等10、工业企业,原则本项目为租赁符合8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xx县一般管控单元;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xx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批。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11、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12、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当地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等。9ZH51152430001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工作的意见)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长江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持续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13、整治。(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严格按照 xx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x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持续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现有白酒酿造企业,废水排放不能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要求的应限期整治或适时搬迁,引导以白酒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项目不涉及以上情况符合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位于城镇空间外的区外工业企业:具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满足管理要求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其中,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进一步14、加强日常环保监管;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以及不增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的产品升级调整,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等,搬迁入园。不具备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加工,项目用地已取得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意,且本项目的符合10 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升,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出。建设环境风险属于可控水平。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暂无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产15、生的旋风分离粉尘、竹渣破碎粉尘、竹签、竹筷打磨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炭化窑炉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竹炭制棒粉尘均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水环境:岷江流域现有处理规模大于1000 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大于等于 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要求;(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大气环境:xx区、xx区、xx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现有企业执行相16、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2020年第 2 号)。符合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水环境: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处理规模大于 1000 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相关要求;其他城镇结合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 500m3/d(不含)以下的乡集镇及撤并乡镇的生活污水处17、理设施,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1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竹签、竹筷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且本项目不排放生产、生活废水。(DB512626)执行。(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xx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xx区、xx区、xx区、xx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新建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18、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水环境污染物:到 2023 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各区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以城带镇”的方式,纳入城镇一体化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xx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19、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符合12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用于农田灌溉的,应 符 合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B5084)。到 2025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20、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屠宰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新、改扩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白酒酿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相应要求。大气环境污染物:强化城郊结合部大气污染管控。严格执行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及xx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1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油品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重点抓好重点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切实加强城郊结21、合部重点货车绕行道路扬尘治理。熏制腊肉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止腌制品熏制污染大气环境。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垃圾、落叶、秸秆等露天焚烧。(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符合13xx县一般管控单元;ZH51152430001染防治办法、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固体废物:到 2023 年底,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xx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22、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2021 年xx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到 2025 年,农膜回收率达 85%。(“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加强与乐山市、自贡市、泸州市、凉山州、昭通市流域上下游水环境风险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加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等风险物质。符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禁新增以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为主的污染物排放。严禁新增以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为主的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23、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市工作方案)14农用地:到 202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到 203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24、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县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市工作方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加强农业灌溉管理,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和农耕农艺节水技术,提高输配水效率和调度水平。发展节水渔业、牧业,组织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建设和25、改造,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技术和方式。(xx省节约用水办法)/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全市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28 亿 m3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禁止新建每小时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符合15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电禁燃区要求暂无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燃区符合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1.3与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与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26、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府发【府发【2021】4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xx市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府发【2021】4号)可知,xx全市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大类共62个环境管控单元。并明确xx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为:1、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动绿色食品饮料、新材料、生态旅游业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以竹为魂、三产协调”的绿色产业体27、系;2、强化污染防治,加强砖瓦等工业窑炉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控制燃煤消费总量。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消纳土地面积定畜禽养殖量,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占比;3、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竹海黄竹等特有种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保护xx竹海自然保护地竹类生态系统稳定。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生产,不属于砖瓦、燃煤、畜禽养殖等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xx县生态红线。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同时,本项目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渣利用作为机制炭加工生产的原料使用,符合资源利28、用上线要求。且项目所在地属于长宁县一般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51152430001),不属于xx县16有限保护单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府发【2021】4号)相关要求的。1.41.4与与xx省xx省、xx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xx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20222022试试行版)的符合性分析行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xx省、xx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4-1。表1.4-1本项目与xx省、xx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29、清单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细则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第五条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xx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xx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xx港总体规划(2035 年)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第六条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 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 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调整的除外。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为竹30、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码头项目、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指南第 2 条)第七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 的,依照本实施细则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第八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不涉及3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及河段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17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指南第 3 条)第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第十条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采32、石(砂)、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第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指南第 4 条)第十二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33、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第十三条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 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不涉符34、合18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 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指南第 5 条)第十四条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第十五条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及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6.禁止未经许可在35、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指南第 6 条)第十六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本项目无废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项目不单独设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指南第 7 条)第十七条 禁止在长江、大渡河、岷江、赤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和 51 个(xx省 45 个、xx市 6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项目不涉及捕捞。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36、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指南第 8 条)第十八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长宁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化工、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项目。符合19第二十条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37、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指南第 9 条)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指南第 10 条)第二十二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项目,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 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38、产能一律不得建设。(二)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 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炼油、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等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指南 第 11条)第二十三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39、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第二十四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第二十五条 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xx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不属于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20(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外省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40、本省(列入国家级 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四)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第二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xx省、xx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2022 试行版)的相关要求。1.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1。表 1.5-1本项目与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41、行,2022 年版)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的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42、二组,项目所符合21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在地受纳水体梅硐河评价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43、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该项目无废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在环境中不单独设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始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44、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涉及捕捞。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本项目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本项目符合22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化工、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项目。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45、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竹签、竹筷、机制炭生产,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产能过程、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相关要求。1.51.5与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与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20194 4号)符号)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根据实施方46、案,对xx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共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市,其中本项目涉及的xx全域均为重点区域。同时,该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生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SO2、NOx对区域PM2.5、PM10、SO2、NOx具有一定的贡献。但本项目产23生的大气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区域的贡献率较低。47、同时,本项目严格执行大气重污染天气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如:减产、停产、限产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相关要求的。1.61.6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2021 年年 3 3 月月 1 1 日起施行)符日起施行)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48、施。”第二十二条:“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除外。”第六十六条:“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49、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拟建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梅硐河,梅硐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类水域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此,拟建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1.71.7 与与 关于加强高耗能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见(环环评202120214545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24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7-1。50、表 1.7-1 本项目与(环环评202145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生产,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石化、51、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符合2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使用生物质及电,不使用燃煤符合3合理划分事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52、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且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符合4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符合25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53、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综上,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且项目不使用燃煤和不属于高环境风险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关要求的。1.81.8选址可行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xx县梅硐镇石龙村二组,为流转当地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根据硐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08月23日出具的证明及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08月16日出具的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项目选址的情况说明可知,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梅硐镇场镇规划、不在梅硐54、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重叠、符合“三区三线”规划要求,并同意该项目在梅硐镇石龙村二组建设。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1.91.9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梅硐镇石龙村二组。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典型的镇乡结合地带,周边500m范围内零散分布有居民住户及梅硐场镇和工矿企业分布。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项目东北面312m为梅硐镇中心幼儿园、东北面255m为梅硐场镇、东面25m为2户农户、东北面39m为居民点、东北面117m为居民点、东面30m为1户农户、东南面19m为1户农户、东南面44m为居民点、东面81m为居民点、东南面110m为居民点55、东面83m为居民点、东南面137m为居民点、东南面374m为居民点、东南面308m为1户农户、东南面257m为1户农户、东南面197m为1户农户、南面154m为居民点、xx面315m为居民点、xx面364m为3户农户、xx面344m为1户农户、xx面388m为1户农户、xx面79m为2户农户、xx面62m为1户农户、xx面89m为1户农户、xx面117m26为1户农户、xx面57m为居民点、北面158m为1户农户、项目南面4m为大源竹业、东南面145m为居民点、北面54m为梅硐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以噪声、粉尘和窑炉废气污染为主。本项目产生的旋风分离粉尘、竹渣破碎粉尘、竹签、竹筷打磨粉尘均56、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炭化窑炉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竹炭制棒粉尘均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竹签、竹筷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下,各类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在主要集中居民点上风向,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居民住户及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本项目的建设总体来说不会改变当地大气及声环境功能,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所接纳。同时,本项目临近周边已分布有竹木制品加工等同类型工业企业,且本项目排放的噪声在采取57、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梅硐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08月23日出具的梅硐镇人民政府关于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说明可知,该项目建设符合梅硐镇总体规划,且同意该项目在此进行建设。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基本上是相容的。1.101.10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机制炭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58、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本项目生产工艺及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其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同时,xx县发展和改革局以xx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27投资备【2020-511524-20-03-475944】FGQB-0135号)对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要求。1.111.11项目建设对蜀南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对蜀南竹59、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项目西侧 1km 为蜀南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其不在蜀南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蜀南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2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7 月 01 日,该公司是一家竹制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该公司为了企业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在xx县梅硐镇石陇村二组流转当地村集体土地拟建设竹签、竹筷及竹炭生产线,设计年产竹签 5000吨、竹筷 5000 吨、竹炭 500060、 吨。由于该公司在2020年12月未履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但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8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可知,“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目已建成投运三年,其已过了法律追溯时限。因此,本项目不需另行履行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4220 废弃资源综合利61、用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 2019 年 01 月 07 日 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价文件类型确定的回复,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符合“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类别划分要求,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22.2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木加工及机制炭(废弃竹屑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xx县xx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梅硐镇石龙村二组建设性质:新建劳动定员:80 人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29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62、 9316.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394.8平方米,本项目购置锯竹机 2 台、连体数控破竹机 4 台、手动破竹机 4 台、打磨机 5 台、削尖机 5 台、接片机 2 台、拉丝机 18 台、包装机 3 台、分离器3 台、机制炭制棒机 13 台、传输带 1 条、粉碎机 2 台、竹签、竹筷烘干炉 1台、竹炭烘干炉 1 台,设计年产竹筷 5000 吨、竹签 5000 吨、竹炭 5000 吨。项目投资:项目 3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17%。2.32.3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1 1)产品方案)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年产竹筷 5000 吨、竹签 5000 吨、竹炭 50063、0 吨、竹焦油(含竹醋液)1570.44 吨。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 2.3-1。表表 2.2-12.2-1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单位:吨单位:吨/年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建设规模备注竹筷1kg/捆5000主产品竹签1kg/捆5000竹炭5kg/箱7007.5kg/箱125010kg/箱125015kg/箱125020kg/箱550竹焦油(含竹醋液)散装1570.44副产品注:竹焦油(含竹醋液)是竹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竹焦油(含竹醋液)是以生物质为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热解工艺产生的剩余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在竹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焦油(含64、竹醋液)经窑尾设置的风冷冷凝系统收集并经暂存后作为副产品外售。(2 2)项目组成)项目组成本项目不配套建设员工食堂,仅配套建设倒班宿舍,员工就餐自行解决;建设内容组成见表 2.3-2。30表表 2.2-22.2-2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1 1主体工程主体工程/1.1竹筷生产车间位于项目西北侧,建筑面积约 2098.5m2,半封闭式轻钢结构,内设 1 台锯竹机、2 台连体数控破竹机、2 台手动破竹机、1 台接片机、9 台拉丝机、3 台打磨机、3 台削尖机、1 台烘干炉(与竹签生产线共用,宽度:4.5m;长度:5.2m)、1 台包装机新建1.2竹签生产车间65、位于项目西北侧,建筑面积约 2098.5m2,半封闭式轻钢结构,内设 1 台锯竹机、2 连体数控破竹机、2 台手动破竹机、1 台接片机、9 台拉丝机等设备、2 台打磨机、2 台削尖机、1 台包装机新建1.3机制炭生产车间位于项目东侧,建筑面积约 1566m2,全封闭式轻钢结构,内设 200 个炭化窑(尺寸:长*宽*高=2.2m*3.1m*1.9m,单个窑炉机制炭原料装填量为2.5 吨)、1 台烘干炉(直径:2.0m;长度:1.8m)、13 台制棒机、1 条传输带、2 台粉碎机、3 台分离器、1 台包装机新建2 2辅助工程辅助工程/2.1办公楼位于项目xx侧,3F 建筑,总建筑面积 1119.866、 平方米,砖混结构新建2.2倒班宿舍位于项目南侧,2F 建筑,板房结构,建筑面积 500平方米新建3 3公用工程公用工程/3.1供水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系统,并在本项目设立接入口依托3.2供电本项目供电依托当地市政供电系统依托3.3排水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设置的环形雨水收集沟收集后经当地自然沟渠排入梅硐河;生活污水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 20m3)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新建4 4环保工程环保工程/4.1污水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污废水来源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 20m3)收集后由周67、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水幕除尘产生除尘废水经水幕除尘器设置的收新建31集系统(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并适时添加新鲜水,年新鲜水添加量约为 300m3。4.2废气处理/4.2.1旋风分离粉尘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风量5000m3/h)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1#)新建4.2.2竹渣破碎粉尘鲜竹渣及烘干竹渣共用 1 台破碎机,其在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8000m3/h)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新建4.2.3竹签、竹筷削尖、打磨粉尘竹签、竹筷削尖、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削尖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68、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3#)新建4.2.4炭化窑炉废气炭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20000m3/h)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新建4.2.5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与炭化窑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新建4.2.6竹炭制棒粉尘竹炭制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烟尘经制棒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69、进入烘干前燃烧炉燃烧后与炭化窑炉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20000m3/h)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新建4.2.7鲜竹下料粉尘鲜竹在下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由于鲜竹含水率通常在 40%至 45%,其在下料中产生的粉尘较少,且不易在空中飘散,该下料粉尘易于沉降,其产生的少量粉尘在厂区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新建4.2.8竹签、竹筷烘干废气竹签、竹筷采用生物质燃料烘干过程中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后(设计风量 5000m3/h)由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5#)新建4.3固废收集点/4.3.1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项目内设70、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定期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新建4.3.2一般工业固废在竹签、竹筷生产区域各设置 1 个 500m2一般工业新建32固废收集点用于收集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渣及边角料,产生的竹渣及边角料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在制炭车间设置 1个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点,面积为 50m24.3.3危险废物项目在竹炭生产车间南面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收集点,总建筑面积 20m2,主要收集项目内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棉纱、手套;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应采取“六防措施”(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新建471、.4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区、竹焦油、竹醋液存放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竹签、竹筷、竹炭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新建4.4环境风险竹焦油、竹醋液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 100m3,围堰内部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竹焦油、竹醋液围堰及危废暂存间其防渗性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010-7cm/s 的等效防渗层要求新建5 5储运工程储运工程/5.1原料仓库位于项目中部,占地面积 800 平方米,轻钢结构,用于堆存鲜竹。新建5.2成品仓库竹筷成品仓库设置于竹筷生产车间北面,占地面积300m2;竹签成品仓库设置于72、竹签生产车间北面,占地面积 280m2;竹炭成品仓库设置于竹炭车间北面,占地面积 600m2新建5.3运输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物流运输车辆,项目所需原材料及产品均为通过物流公司或客户运送新建(3 3)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3。表表 2.3-32.3-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锯竹机非标台1竹筷生产2连体数控破竹机非标台23手动破竹机非标台2334接片机非标台15拉丝机非标台96打磨机非标台37削尖机非标台38包装机非标台19锯竹机非标台1竹签生产10连体数控破竹机非标台211手动破竹机非标台212接片机非标台113拉73、丝机非标台914打磨机非标台215削尖机非标台216包装机非标台117烘干炉10.0m*8.5m个1竹签、竹筷烘干18炭化窑2.2m*3.1m*1.9m个200竹炭生产19烘干炉2.0m*18m台120制棒机非标台1321传输带25m*1.2m条122粉碎机350 型台123包装机非标台124分离器非标台325铲车成工台1本项目所使用生产设备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进行比对,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不属于落后生产装备。(4 4)项目平面布局)项目平面布局整个车间内布局均按照生产工艺流向进行布置;竹筷、竹签生产车间位于项目西侧,竹炭生产车间位于项目东侧,办公楼位于74、项目南侧,与生产区域相互独立,便于管理;同时原料堆存点位于厂区中部,成品均位于相应车间对外物理运输距离最近处,使物料及产品运输更为便捷,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项目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本项目总平面布局详见附图 3。(5 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全年工作 300 日,采用三班制工作,每班工作 8 小时,劳动定员3480 人。(6 6)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用量)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用量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用量见表 2.2-4。表表 2.2-42.2-4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统计表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统计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来源主要成分1鲜竹粉万吨1.20 万吨外购纤维2竹渣万吨75、0.06 万吨外购纤维3竹屑万吨0.06 万吨外购纤维4鲜竹万吨1.20 万吨外购纤维5生物质燃料吨600 吨自产纤维能源水4290m3市政H2O电20 万 kwh/a/鲜竹、鲜竹粉原料形态、长度等物理特性及来源:本项目生产所需使用的鲜竹、鲜竹粉原料形态均为固态,其鲜竹长度为5 至 9 米不等、鲜竹粉长度为 0.1 里面至 2 厘米不等;其鲜竹来源主要为外购xx及xx周边农户;鲜竹粉来源主要为厂区自产及外购竹制品厂家产生的边角料。生物质燃料自产情况:本项目竹签、竹筷烘干所使用的生物质燃料为本项目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鲜竹下料产生的边角料(主要为竹节),该边角料自然干化后即可使用。(7 7)水平衡76、)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2-1。图图 2-12-1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m m3 3/d/d)自来水生活用水消耗 1.1411.44生活污水10.310.3施肥12.44水幕除尘1.0消耗 1.03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4.12.4.1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1 1)竹筷、竹签生产:)竹筷、竹签生产:图图 2-22-2 竹筷、竹签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竹筷、竹签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锯断:工人根据生产任务,将购入的鲜竹(主要以楠竹为主)根据不同产品的规格、型号通过锯竹机锯断为 1.2m-1.5m 长度;在锯断过程中产生噪声、锯断粉尘、边角料、锯末渣;锯断过程中产生的锯77、断粉尘在厂区作用区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锯断产生的锯末渣、边角料经收集后用作制炭原料使用;在锯断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破竹、分条:工人将锯断的竹子使用破竹机按生产的产品类别的尺寸分别进行破竹并进行分条,分条宽度 1 公分左右,并将分条后的半成品通过人工形式放在接片机上以方便下一个工序的转运;在破竹过程中产生噪声、在分条过程中产生噪声;在破竹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拉丝:工人将放在接片机上已通过分条的半成品通过人工形式放入拉丝机内按不同产品的规格要求进行拉丝成型;在拉丝过程中产生噪声、竹渣;在拉丝过程中产生的竹渣经收集后用作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拉78、丝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削尖、打磨:工人将拉丝后的半成品根据客户需求通过削尖机、打磨噪声、锯断粉尘、边角料、锯末渣锯断破竹鲜竹噪声拉丝分条噪声噪声、竹渣切断噪声、粉尘削尖噪声、竹渣、粉尘、不合格品打磨烘干噪声、不合格品包装噪声、竹渣、粉尘、不合格品外售废气36机进行削尖、打磨;在削尖、打磨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竹渣、不合格品;在削尖、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产生的竹渣、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用作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削尖、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削尖机上分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3#);烘干:工人将削79、尖、打磨过后的竹签、竹筷通过人工放入烘干炉内通过燃烧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生物质)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 85-90,烘干时间为 2 天),在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5#);包装:工人将削尖、打磨后的成品分别通过包装机进行包装入库待售,在包装过程中产生噪声、不合格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用作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2 2)竹炭生产:)竹炭生产:图图 2-32-3 竹炭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竹炭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80、简述:一次粉碎:工人将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渣、锯末渣、边角竹渣、锯末渣、边角料、不合格筷子、不合格竹签烘干一次旋风分离一次粉碎噪声、粉尘噪声、粉尘、不合格品二次粉碎噪声、粉尘二次旋风分离噪声、粉尘、布袋除尘粉尘制棒噪声、粉尘、烟尘炭化炭化废气、竹炭不合格品、窑炉灰渣、竹焦油、竹醋液冷却包装噪声、不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37料、不合格筷子、不合格竹签以及外购的鲜竹渣通过铲车转运至布置在机制炭生产车间内的粉碎机进行一次粉碎至 400300 目;在一次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声;一次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一次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粉碎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布袋除81、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烘干:将一次粉碎后的半成品通过铲车+人工形式放入烘干燃烧炉内将含水率在 40%45%的渣料加热进行烘干(将制炭中的窑炉烟气引入烘干炉内进行密闭烘干,烘干温度为 8085,烘干时间为 1020min)为含水率为5%7%的半成品;在烘干过程中产生窑炉烟气,产生的的窑炉烟气与炭化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项目内设置的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一次旋风分离:工人将烘干后的半成品通过旋风分离机,旋风分离过程中将 200 以下的半成品(合格品)通过制棒机进行制棒;在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不合格品82、;在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再进行二次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器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1#);二次粉碎:工人将一次旋风分离过程中 200 目以上(不合格品)的半成品通过粉碎机再进行二次粉碎,直至将竹渣等半成品粒度粉碎至 200 目以下;在二次粉碎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在二次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在二次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二次旋风分离:工人将二次粉碎后的半成品通过旋风分离机进行二次旋风分离,并将二次旋风83、分离后粒度达到 200 目以下的中间产品用于制棒,在二次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布袋除尘粉尘;二次旋风分离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二次旋风分离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1#);产生的的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后用作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制棒:工人将一次、二次旋风分离合格的半成品通过制棒机进行压缩制棒(制棒温度为 280400,制棒时间为 25s/根,制棒热源为电加热制棒38机),制棒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烟尘;制棒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产生的的粉尘、烟尘与窑炉废气一并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84、排气筒排放(4#);炭化:工人再将制棒后的半成品装入铁架中并行吊放入炭化窑内进行炭化(窑体采用耐火砖,窑顶采用铁盖和石英砂封闭,炭化窑设有进风口和排烟口,竹炭生产时间共计为 480h(其中:脱水分解阶段时间 120h,约 5天;热解阶段时间为 96h,约 4 天;炭化阶段时间 120h,约 5 天;冷却阶段时间 144h,约 6 天),炭化温度为 600800,碳化主要分为脱水分解、热解和煅烧三个阶段:A、脱水分解:用少量竹木边角料对碳化窑炉的成型棒起火,而后成型棒自燃。在此阶段,成型棒中有机物首先脱水,随着温度升高,棒材中的水分逐步挥发,这个阶段大约需要 5 天;脱水分解阶段在每个炭化窑侧面85、设置一个可控直径为 1cm 的氧气进气口以供炉内成型棒起火所需氧气,这个阶段没有烟气产生,这个阶段主要为炭棒中的水分蒸发形成的水蒸气,该水分蒸发形成的水蒸气直接进入项目内设置的水幕除尘+静电除尘系统;B、热解:这个阶段的温度为 150275,原料热分解反应比较明显,原料化学组成开始发生变化,其中不稳定的组分,如半纤维素分解生成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少量醋酸等物质,这个阶段大约需要 4 天,同时这个阶段会产生大量的烟气;热解阶段在每个炭化窑侧面设置一个可控直径为 2cm 的氧气进气口以供炉内热解所需氧气,这个阶段有少量烟气产生,这个阶段产生的烟气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烟气密闭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后再经86、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项目内设置的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由于本项目可控的氧气进气口设置在炭化窑侧面,在氧气进气口开放时由于受热空气向上流动影响,该氧气进气口不会有炭化烟气排出。C、煅烧:温度上升到 450500,这个阶段利用分解产生的可燃物质燃烧产生热量对竹炭进行煅烧,排出残留在竹炭中的挥发性可燃物质,提高竹炭的固定碳含量。同时,本项目会生产部分高温炭,高温的煅烧温度一般在 600800左右,煅烧时间约为 5 天左右,在这个阶段烟气已基本排完。在炭化过程中前 10 天主要是脱水分解、热解,在这个过程39中主要产生烟气,在炭化过程中后面 6 天左右为煅87、烧,在煅烧阶段烟气产生量极小,在炭化过程中会产生烟气,产生的烟气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冷却:工人将炭化好的机制炭通过行车转移至冷却区进行自然冷却,冷却时间为 6 天,其中前 3 天采用封闭式缺氧冷却,后 3 天采用自然冷却,自然冷却主要是为了检验是否冷却透彻,会不会出现自燃现象;包装:最后工人将冷却后的成品根据产品的包装规格分别通过打包机进行打包外售,在包装过程中产生噪声及不合格品;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进行处理;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用作窑炉点火使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88、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梅硐镇石龙村二组,本项目为流转当地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所在地为典型的镇乡结合地带,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有工业遗迹存在,不存在相关环境遗留问题。本项目所在地主要以镇乡结合生态为主,区域污染主要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主,其次为项目南面大源竹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对当地大气和声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之外,项目所在地未有其它相关环境问题。4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达标区判定本项目位于梅硐镇石龙村二组,属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所以该区域的环境空89、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6.2.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选取 2022 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 2023 年 3 月xx市xx生态环境局发布的xx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 年)中的xx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评价,xx县 2022 年各环境空气评价因子数据,xx县各评价因子数据见表 3.1-1。表表 3.1-13.1-120222022 年xx县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表年xx县环境空气质量90、统计表污染物PM10(g/m3)SO2(g/m3)NO2(g/m3)PM2.5(g/m3)O3(g/m3)CO(mg/m3)浓度521313351481.1标准值706040351604占标率%74.2921.6732.50100.0092.5027.50超标倍数/超标率%/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表 3.1-1 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2)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特征污染物主要为 TSP,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SO2、NOx属于常规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91、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4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根据 2023 年 3 月xx市xx生态环境局发布的xx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 年)中的xx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xx县为达标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 SO2、NOx 均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区域 SO2、NOx 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 TSP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利用xxxx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01 日至 2092、23 年 09 月 03 日连续 3 天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 3.1-2。表表 3.1-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名称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g/m3)监测浓度范围(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项目所在地西面TSP24小时平均300426622.00达标由表 3.1-2 可知,项目所在区域 TSP 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3.23.2 地表水质量现状地表水质量现状本93、项目所在地最终受纳水体为梅硐河,梅硐河梅硐镇断面地表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为了解梅硐河水质状况,本次评价利用xxxx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04 日至 09 月 05 日连续 2 天对梅硐河水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 3.2-1。表表 3.2-13.2-1梅硐河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梅硐河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断面指标CODTN氨氮总磷项目北侧梅硐河断面浓度10L0.2130.2372.172.300.1标准值(类)201.01.00.2Sij 值/0.2130.2370.2060.1由表 3.2-1 可知,项目所在地受纳水体梅硐河94、各项水质监测指标除总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42准要求,总体来说梅硐河水质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加重梅硐河的水质污染程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梅硐河水质影响甚微。3.33.3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分布有居民住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须对 50m 范围内95、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次评价利用xxxx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04 日对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 3.3-1。表表 3.3-13.3-1声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声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时间测点位置功能类型监测结果(dB)备注昼间夜间2023.09.021#住户2 类4940/2#住户49423#住户52484#住户51455#住户4937/声环境标准2 类:昼间60dB,夜间50dB由表 3.1-3 可见,项目所在地 50m 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96、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3.43.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土壤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拟建项目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且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且本项目为竹签、竹筷及竹炭生产,按照指南本项目原则上可不开展地下水、土97、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33.5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为镇乡结合地带,区内人类活动频繁,无珍稀动植物等存在,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分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尚好,生态功能基本完整。环境保护目标3.3.5 5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本项目所在地附近也无生态敏感区及珍稀动植物分布;本项目西侧 1km 为xx竹海国家自然保护区,但98、本项目不在xx竹海国家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东北面 312m 为梅硐镇中心幼儿园、东北面 255m 为梅硐场镇、东面 25m 为 2 户农户、东北面 39m 为居民点、东北面 117m 为居民点、东面 30m 为 1 户农户、东南面 19m 为 1 户农户、东南面 44m为居民点、东面 81m 为居民点、东南面 110m 为居民点、东面 83m 为居民点、东南面 137m 为居民点、东南面 374m 为居民点、东南面 308m 为 1 户农户、东南面257m 为 1 户农户、东南面 197m 为 1 户农户、南面 154m 为居民点、xx面 315m为居民点、xx面 3699、4m 为 3 户农户、xx面 344m 为 1 户农户、xx面 388m 为 1户农户、xx面 79m 为 2 户农户、xx面 62m 为 1 户农户、xx面 89m 为 1 户农户、xx面 117m 为 1 户农户、xx面 57m 为居民点、北面 158m 为 1 户农户、项目南面 4m 为大源竹业、东南面 145m 为居民点、北面 54m 为梅硐河。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 3.5-1,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见表3.5-2。44表表 3.5-13.5-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一览表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名称坐标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厂界距离(m)保护对象保100、护内容XY环境空气声环境梅硐镇中心幼儿园3319二类NE312学校师生约 200 人2 类梅硐场镇-8-18二类NE255场镇约 1500 人2 类1#农户66-118二类E25农户2 户,约 6 人2 类1#居民点20-170二类NE39居民19 户,约 60人2 类2#居民点-117-22二类NE117居民约 150 人2 类2#农户-19341二类E30农户1 户,3 人2 类3#农户-28572二类SE19农户1 户,3 人2 类3#居民点259112二类SE44居民7 户,21 人2 类4#居民点303-80二类E81居民7 户,21 人2 类5#居民点387-13二类SE110居民101、6 户,19 人2 类6#居民点442-108二类E83居民约 80 人2 类7#居民点-20168二类SE137居民6 户,19 人2 类4#农户121-17二类SE308农户1 户,3 人2 类5#农户131-21二类SE257农户1 户,3 人2 类6#农户-2798二类SE197农户1 户,3 人2 类8#居民点112-22二类S154居民7 户,22 人2 类9#居民点-2318二类SW315居民3 户,9 人2 类7#农户19-33二类SW364农户3 户,9 人2 类8#农户12-14二类SW344农户1 户,3 人2 类9#农户112-11二类SW388农户1 户,3 人452102、 类10#农户-10115二类SW79农户2 户,7 人2 类11#农户1718二类SW62农户1 户,3 人2 类12#农户20-115二类SW89农户1 户,3 人2 类13#农户-1125二类SW117农户1 户,3 人2 类10#居民点18-35二类SW57居民10 户,32 人2 类14#农户12-105二类N158农户1 户,3 人2 类11#居民点-1189二类SE374居民9 户,30 人2 类12#居民点-15104二类SE145居民约 40 人2 类梅硐河-220-1III 类N54地表水III 类水体表表 3.5-23.5-2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一览表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一览103、表序号名称与本项目位置关系与本项目距离备注1大源竹业S4m竹制品生产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63.6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3.6.13.6.1 大气大气本项目锯断、打磨、削尖、粉碎、旋风分离、竹签、竹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详见表3.6-1;本项目制炭及竹签、竹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详见表3.6-2。表表 3.6-23.6-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GB16297-1996)单位单位:mg/m104、mg/m3 3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 kg/h无组织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颗粒物1203.51.01546表表 3.6-33.6-3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20195656 号号)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颗粒物3015SO2200NOx3003.6.23.6.2 废水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来源为生活废水及水幕除尘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 20m3)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水幕除尘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收集系105、统(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执行废水相应排放标准。3.6.33.6.3 噪声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即:2 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3.6.43.6.4 固废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根106、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及xx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 20m3)收集后用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不单独设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中 SO2、NOx、颗粒物最终进入环境的量分别为:0.596t/a、1.78t/a、颗粒物 1.07t/a。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应严格按照国家及xx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4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4.1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其施工期已完成。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107、响进行相应评价。48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4.2.1 废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废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鲜竹锯断粉尘、削尖、打磨粉尘、制炭原料粉碎粉尘、旋风分离粉尘、制棒粉尘、制棒烟尘、炭化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竹签、竹筷烘干废气。4.2.1.14.2.1.1 源强核算源强核算(1 1)竹签、竹筷下料锯断粉尘)竹签、竹筷下料锯断粉尘本项目在对鲜竹锯断下料(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204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可知,下料过程中颗108、粒物产污系数为0.44kg/m3-产品。本项目年竹签、竹筷生产规模总计为1万吨,且使用的原料为楠竹,其密度为1490kg/m3,则本项目锯断下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2.95t/a。由于本项目在下料过程中主要为对鲜竹进行下料,其鲜竹含水率在40%至45%,其在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易在空中飘散形成粉尘,其主要呈锯末渣在作业区内进行自然沉降。其产生少量的粉尘在厂区内部呈无组织形式排放。(2 2)竹签、竹筷削尖、打磨粉尘)竹签、竹筷削尖、打磨粉尘本项目在对生产的竹签、竹筷进行削尖、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削尖、打磨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204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可109、知,削尖、打磨过程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40kg/m3-产品,本项目竹签、竹筷年生产规模总计为 1 万吨,且使用的原料为楠竹,其密度为1490kg/m3,则本项目削尖、打磨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共计为18.79t/a,本项目削尖、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削尖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风量5000m3/h)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本项目粉尘收集效率按90%计算,处理效率按98%计,则本项目竹签、竹筷削尖、打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34t/a,排放浓度为9.17mg/m3,排放速率为0.047kg/h;无组织排放量为1.88t/a。(3 3)粉碎粉尘)粉碎粉尘项目原料110、在密闭粉碎机中粉碎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产污系数可知,剪切、破碎、筛选、造粒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以颗粒物计,产污系数为 6.694910-4吨/吨-产品。本项目年产竹炭5000吨,则本项目粉碎粉尘产生量为3.35t/a,本项目在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风量8000m3/h)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由于本项目在密闭式的粉碎机内进行粉碎,其收集效率按95%考虑,处理效率按98%考虑,则本项目制炭原料粉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6t/a,排放浓度为4.34mg/m3、排放速率为0.0111、35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17t/a。(4 4)旋风分离粉尘)旋风分离粉尘本项目在对制炭原料破碎后进行旋风分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参照 环境保护计算手册中制粉颗粒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旋风分离干燥过程中粉尘产生率按原料0.1计。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出炭率为20%,本项目年产5000吨竹炭,则本项目需原料量为2.5万吨,则本项目在旋风分离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2.5t/a。本项目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风量5000m3/h)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本项目旋风分离粉尘收集效率按90%考虑,处理效率按98%考虑,则本项目旋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45t/a,112、排放浓度为5.0mg/m3,排放速率为0.025kg/h;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25t/a。(5 5)制棒粉尘)制棒粉尘本项目在竹炭制棒过程中会因人工上料等因素产生少量的粉尘,由于该粉尘产生量较小,且目前无相应的污染物源强核算技术规范。因此,本次评价不单独对该粉尘进行定量分析。竹炭制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制棒机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烘干前燃烧炉燃烧后与炭化窑炉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20000m3/h)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6 6)制棒烟尘)制棒烟尘本项目在竹炭制棒过程中制棒温度为280400,由于在高温和高压的作用下,碳棒113、表面会部分炭化产生烟尘。由于该烟尘产生量较小,且目前无相应的污染物源强核算技术规范。因此,本次评价不单独对该粉尘进行定量分析。本项目制棒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制棒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烘干前燃烧炉燃烧后与炭化窑炉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20000m3/h)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7 7)炭化废气炭化废气项目炭化工序主要在缺氧状态下将生物质进行干馏炭化,在炭化过程中50会产生 NOx、SO2、烟尘。根据类比广德传杰农林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2 万吨高温竹炭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审批),项目在炭化过程中NOx、SO2、烟尘产114、生量分别为 0.15t/a、0.051t/a、30.52t/a。炭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4#)。粉尘收集效率按 95%计、处理效率按 98%计,则本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61t/a、排放浓度为 16.04mg/m3、排放速率为0.32kg/h。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1.51t/a。(8 8)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采用炭化不合格品作为炭化窑初始燃料,年炭化窑初始燃料需求量约为 50t。根据排115、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表 5 重点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项目及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表”以及“表 6 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排放口参考绩效值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计算系数(本次生物质颗粒燃料低位热值参照 16.75MJ/kg 计),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产污系数分别为:0.839kg/t-原料、2.516kg/t-原料、0.252kg/t-原料,则本项目在采用炭化不合格品作为炭化窑初始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0.042t/a、0.126t/a、0.013t/a。炭化窑生物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116、废气与炭化窑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进行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4#)。(9 9)竹签)竹签、竹筷烘干废气竹筷烘干废气本项目采用单独的烘干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对生产的竹签、竹筷进行烘干。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竹签、竹筷每次烘干时间为2天(48小时),全年烘干时间为150批次,每天使用生物质燃料约为2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表 5 重点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项目及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表”以及“表 6 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排放口参考绩效值表”,二氧117、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计算系数(本次生物质颗粒燃料低位热值参照 16.75MJ/kg 计),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产51污系数分别为:0.839kg/t-原料、2.516kg/t-原料、0.252kg/t-原料,则本项目在竹签、竹筷烘干过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0.503t/a、1.509t/a、0.151t/a。竹签、竹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5000m3/h)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52表表 4.2-1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排气废气量m3/h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效率排放状况执行标准排气筒参数118、编号最大浓度mg/m3最大速率kg/h产生量t/a最大浓度mg/m3最大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高度m内径m烟温一有组织排放旋风分离粉尘5000 颗粒物69.440.352.5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效率 98%)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1#)5.00.0060.0451203.5150.520P1制炭粉碎粉尘8000 颗粒物58.070.463.35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5%)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效率 98%)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4.34119、0.00870.061203.5150.520P2削尖、打磨粉尘 5000 颗粒物521.942.6118.79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效率 98%)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3#)9.170.0470.341203.5150.520P3制棒粉尘20000 颗粒物/经制棒机上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烘干前燃烧炉燃烧后与炭化窑炉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30/150.5 120P453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制棒烟尘20000 颗粒物/经制棒机上120、方设置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烘干前燃烧炉燃烧后与炭化窑炉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30/150.5 120P4炭化废气20000颗粒物211.984.2430.52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收集效率95%)后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处理效率 98%)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16.040.830.6130/150.5 120P4SO20.370.0070.051.460.0290.051200NOx1.060121、.0210.154.240.0840.15300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20000颗粒物0.090.0020.013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炭化窑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设计风量20000m3/h)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0.090.0020.01330/150.5 120P4SO20.290.0060.0420.290.0060.042200NOx0.880.0180.1260.880.0180.126300竹签、竹筷烘干 5000 颗粒物4.190.02090.151经旋风除尘处理后(设计风0.220.00110.00830/150.5 120122、P554废气量 5000m3/h)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5#)SO213.970.0690.50313.970.0690.503200NOx41.920.2091.50941.920.2091.509300二无组织排放下料锯断粉尘/颗粒物/0.402.95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少量1.0/削尖、打磨粉尘/颗粒物/0.261.88/1.881.0/破碎粉尘/颗粒物/0.0020.17/0.171.0/旋风分离粉尘/颗粒物/0.031.0/0.031.0/炭化废气/颗粒物/0.211.51/1.501.0/5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2标排放可行性分析标排放可行性分析本项目123、为竹签、竹筷及竹炭生产项目,本项目竹签、竹筷削尖、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旋风分离、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制棒粉尘、制棒烟尘、炭化废气、炭化窑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炭化窑废气一并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竹签、竹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均为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详见表 4.2-24.2-4。表表 4.2-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124、算表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主要排放口1P1颗粒物5.00.0060.0452P2颗粒物4.340.00870.063P3颗粒物9.170.0470.344P4颗粒物26.050.970.623SO23.370.0320.093NOx21.510.0380.2765P5颗粒物0.220.0080.008SO213.97.0.5030.503NOx41.921.5091.509主要排放口合计颗粒物/1.068二氧化硫/0.596氮氧化物/1.78一般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合计/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125、颗粒物1.608二氧化硫0.596氮氧化物1.7856表表 4.2-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下料颗粒物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少量2/削尖、打磨颗粒物1.01.883/破碎颗粒物1.00.174/旋风分离颗粒物1.00.035/炭化颗粒物1.01.50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3.58表表 4.2-4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颗粒物4.652126、二氧化硫0.5963氮氧化物1.78(3)监测要求)监测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大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情况见下表:表表 4.2-5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57有组织P1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 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2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 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3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 次/半年大气污127、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4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自动监测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SO2NOx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 次/季度VOCSP5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 次/半年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SO2NOx无组织厂界颗粒物1 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5)排放影响)排放影响本项目建成后会对项目所在区域排放一定的大气污染物,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且本项目对排放的废气采取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不会进一步影响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项目周边情况可知,项目500m范128、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东北面312m为梅硐镇中心幼儿园、东北面255m为梅硐场镇、东面25m为2户农户、东北面39m为居民点、东北面117m为居民点、东面30m为1户农户、东南面19m为1户农户、东南面44m为居民点、东面81m为居民点、东南面110m为居民点、东南面83m为居民点、东南面137m为居民点、东南面374m 为居民点、东南面308m为1户农户、东南面257m为1户农户、东南面197m为1户农户、南面154m为居民点、西南面315m为居民点、xx面364m为3户农户、xx面344m为1户农户、xx面388m为1 户农户、xx面79m为2户农户、xx面62m为1 户农户、xx面129、89m为1户农58户、xx面117m为1户农户、xx面57m为居民点、北面158m为1户农户。以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均位于本项目侧风向,且本项目废气将采取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够进行达标排放,故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的。综上,本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4.2.24.2.2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 1)给、排水情况)给、排水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水幕除尘用水。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80 人,根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的规定及xx省用水定额(2021 年版),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 90核算。本项目用水130、及排水量见表 4.2-6,最大设计规模时总用水量为 15.73m3/d、总排水量为 14.16m3/d。表表 4.2-64.2-6项目用水量及排水量表项目用水量及排水量表用水类别规模用水标准用水量排水量(m3/d)(m3/a)(m3/d)(m3/a)生活员工80 人130L/d人10.43120.09.362808.0未预见用水按 10%计算1.04312.00.94282.0小计-11.443432.010.303090.0由表 4.2-6 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1.44m3/d(即 3090.0m3/a)。水幕除尘废水本项目水幕除尘产生除尘废水经水幕除尘器设置的收集系统(沉淀池)131、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并适时添加新鲜水,年新鲜水添加量约为 300m3。59表表 4.2-7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m3/h)产生浓度(mg/L)产生量(kg/h)工艺效率%核算方法排放废水量(m3/h排放浓度(mg/L)排放量(kg/h)生活化粪池生活废水COD排污系数法0.4315000.5000/氨氮300.0531/SS8000.0354/水幕除尘水幕除尘器水幕除尘COD经验系数法0.0422000/0/SS1200/6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132、保护措施(2)污废水收集污废水收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仅有水幕除尘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职工如厕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20m3)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水幕除尘产生除尘废水经水幕除尘器设置的收集系统(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并适时添加新鲜水,年新鲜水添加量约为300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属于三级B。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进一步预测及评价。(3)监测要求)监测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故不需要进行自行监测。133、4.2.34.2.3声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线工作时相应设备发出的噪声,如:锯竹机、破竹机、粉碎机、拉丝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厂房内各类型设备噪声源强见表4.2-8。表表4.2-84.2-8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一览表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一览表序号产噪设备单台源强dB(A)设备数(台)距离厂界最近位置(m)降噪措施东南西北1锯竹机70802137545318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维护结构隔声降噪2连体数控破竹机708041325149163手动破竹机708041425047144接片机606521504542165拉丝机7580181484745156削尖134、机758051464546157打磨机758051464546158包装机606531724030129制棒机7580136520418910传输带707516723398411分离器707536220337912粉碎机809026219478213烘干炉6570251333885(1 1)厂界噪声预测)厂界噪声预测预测模式根据建设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61境(HJ2.4-2021)的要求,将室内主要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根据室外声源估算方法分别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和室外声源在计算点产生的声级,然后根据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对工程声源对计算点产生的贡献值进行叠加。室内声源135、等效室外声源:A、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p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Lw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r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R房间常数,m2;R=S/(1-),S 为房间内表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Q方向因子,无量纲值。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B、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136、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3)中公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C、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62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4)中公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将室外声级 Lp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 i 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LW3:式中:S透声面积,m2。室外声源衰减:A、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137、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DC指向性校正,dB,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级的偏差程度。A倍频带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misc其它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B、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Lp(r0),计算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预测点的 A 声级 LA(r),可利用 8 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如下计算:63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 i 倍频带声压级,dB;138、LPii 倍频带 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只能获得 A 声功率级或某点的 A 声级时,按如下公式近似计算;可选择对 A 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 500HZ 的倍频带作估算。C、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计算a.几何发散衰减:Adiv=20lg(r/r0)b.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量:Arratm=(r-r0)/1000式中:空气吸收系数,km/dB。c.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Agr=4.8-(2hm/r)(17+300/r)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多个室外声源噪声贡献值叠加: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计算点139、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计算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则计算点的总等效声级为:式中:ti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tj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h;N室外声源个数,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预测结果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本项目采用轻钢结构厂房,建筑隔声本次评价取5dB(A)进行预测评价,本项目贡献值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2-9。64表表4.2-94.2-9 主要噪声源强与预测点的距离及贡献值主要噪声源强与预测点的距离及贡献值各侧厂界时段东侧南侧西侧北140、侧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贡献值(dB(A)48.748.047.145.453.948.155.147.2标准值(dB(A)6050605060506050由表4.2-9可知,本项目生产厂房内设备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四周外1m处昼间、夜间产生的噪声在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出现扰民现象。(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区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敏感点一侧,靠近居民区一侧不得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修建隔声罩、建筑(厂房)隔声;由于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存在较多居民住户。因此,评价要求本项目夜141、间除炭化窑可以连续正常生产外,其余环节均禁止生产。(3)环境敏感目标预测由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可不对周边50m范围内敏感点进行噪声预测。(3)监测要求)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要求情况见下表:表表 4.2-10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外 1m等效连续 A 声级(Leq)每季度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4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142、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粉尘、炭化窑灰渣、水幕除尘渣、竹焦油、竹醋液、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棉纱手套、废边角料、竹渣、锯末渣、不合格筷子、不合格竹签。一般工业固废1)边角料本项目在对鲜竹(楠竹)下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000t/a,产生的鲜竹下料边角料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652)锯末渣本项目在对鲜竹(楠竹)下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锯末渣,产生量约为500t/a,产生的鲜竹下料锯末渣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3)废边角料本项目在对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进行拉丝、削尖、打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143、00t/a,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4)竹签、竹筷不合格品本项目在对竹签、竹筷生产过程中的打磨、削尖、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竹签及竹筷,产生量约为300t/a,产生的不合格竹签、竹筷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5)竹炭不合格品本项目在竹炭炭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50t/a,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用于炭化窑初始燃料点火使用,不对外排放。6)窑炉灰渣本项目窑炉灰渣主要来自于生物质燃料燃烧结束后产生,经类比分析燃料中灰分约占10%,因此灰渣产生量约占燃料用量的10%,则窑炉灰渣产生量为65t/a。产生的窑炉灰渣经收集后交当地市政环144、卫部门收集、处置。7)竹焦油、竹醋液项目在竹炭生产过程中,因为高温炭化会产生一定量的竹焦油。根据生物质热解气化原理与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3 年 4 月出版)中典型的热解产物试验数据,热解产物的大致产率为(起产物质量分数对应于绝干木材):竹炭 4350%,粗竹醋液(含澄清竹醋液、沉积竹焦油)4450%,在粗竹醋液中水分约占 50%。竹材或其加工剩余物在热解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混合物经窑尾烟气收集桶分离后,得到棕黑色的液体,经澄清后分为两层,上层为澄清竹醋液,下层为竹焦油,项目原料量为 25000t/a(含水率以45%计),烘干后原料量为 15620t/a(含水率约为7%),则绝干质量为142145、56.6t/a。项目取竹炭产率为49.14%、粗竹醋液(含澄清竹醋液、沉积竹焦油)44%,则竹焦油共计为1570.4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生的竹焦油、竹醋液不属于危废,产生的竹焦油、竹醋液经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用作防腐剂、化工原料等使用。668)旋风分离不合格品本项目在制炭过程中对破碎的半成品进行旋风分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旋风分离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00t/a,产生的旋风分离不合格品经收集后进入粉尘机再次破碎利用,不对外排放。9)布袋除尘粉尘本项目在对竹签、竹筷打磨、削尖、竹炭原料破碎、旋风分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会产生布袋除尘粉尘。根据计146、算,本项目布袋除尘粉尘产生量为37.85t/a,产生的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后用于制炭原料使用,不对外排放。10)沉淀池渣本项目采用水幕+静电除尘处理项目产生的制棒粉尘机炭化窑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炭化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122.1t/a,排放量约为8.33t/a,水幕除尘效率按70%考虑,则本项目水幕除尘沉淀池渣产生量约为79.64t/a,产生的水幕除尘沉淀池渣经收集并经干化后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危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棉纱、手套、废机油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为危废暂存间并采取“六防措施”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1)废机油项目在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147、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5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218-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六防措施”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废油棉纱、手套主要为工人劳保用品,沾染废油的废抹布、废棉纱、废手套等,产生量约为0.1t/a。废含油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六防措施”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3)废机油桶本项目使用矿物油会产生废矿物油桶,产生量约0.01t/a,废矿物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148、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67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 kg/人.d,产生量为40kg/d(即12.0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见下表4.2-114.2-12。68表表 4.2-11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产生源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处置措施最终去向核算方法产生量(t/a)工艺处置量(t/a)竹签、竹筷生产下料锯断机边角料一般工业固废物料衡算法10000用作制炭原149、料使用10000用作制炭原料竹签、竹筷生产下料锯断机锯末500用作制炭原料使用500用作制炭原料竹签、竹筷削尖、打磨、拉丝打磨机、削尖机、拉丝机废边角料1000用作制炭原料使用1000用作制炭原料竹签、竹筷生产打磨机、削尖机、拉丝机不合格品300用作制炭原料使用300用作制炭原料竹炭生产炭化窑竹炭不合格品50综合利用50用于炭化窑初始燃料点火竹炭生产炭化窑灰渣65/65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竹炭生产炭化窑竹焦油、竹醋1570.44炭化窑内燃烧1570.44作为副产品外售旋风分离旋风分离器不合格品200综合利用200破碎后再次使用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器粉尘37.85用作制炭原料使用37.85用作制炭原料150、水幕除尘水幕除尘器沉淀池渣79.64/79.64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小计小计13802.93/13802.93/设备维修保养棉纱、手套含油棉纱、手套0.1/0.1交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机油0.50.5废油桶废油桶0.010.01小计小计0.61/0.61/职工生活职工生活垃圾/物料衡算法12.0/12.0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69表表 4.2-12 危险废物汇总表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序号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名称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类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代码产生量产生量(t/a)产生工序产生工序形态形态主要成分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产废周期危险特性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1151、废机油HW08900-218-080.5设备保养液态矿物油矿物油每年有毒2废含油棉纱手套HW49900-041-490.1设备维修保养固态矿物油矿物油每年有毒3废机油桶HW49900-041-490.01设备维修保养固态矿物油矿物油每年有毒705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表表4.2-134.2-13 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情况一览表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污染途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垂直入渗竹焦油、竹醋液储存区竹焦油、竹醋液垂直入渗(2)防控措施本项目152、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源头控制措施I、危废暂存间区域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如地面采取防渗,并在设备底部设置托盘收集跑、冒、漏、滴的液体,防止液体滴落地面造成污染;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得小于 100m3),并对围堰采取防腐、防渗处理。II、危废暂存间及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钢筋混凝土材料铺设,同时设置托盘或围堰,考虑单桶最大的储存容积泄漏(约 200L/桶),其危废暂存区域托153、盘或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 200L。III、工作人员应加强危废及竹醋液和竹焦油储存场地的检修、加固,防止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分区防治及措施根据防渗分区技术方法及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将危废暂存间、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厂房其他生产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I、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钢筋混凝土材料铺设,地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010-7cm/s 的要求。II、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154、/s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发现渗漏时应立即停止运营,组织人员查明渗漏源头,采取补救措施。跟踪监测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储罐,所有物料均储存于地面,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可以保证对污染源进行监控。若确因项目生产对周边的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事故的,71建设单位应积极查漏,并切断泄漏源,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和消除污染造成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可不设置跟踪监测点位。综上,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及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到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6 155、6、环境风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环境风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风险源调查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HJ941-2018)、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可知,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其统计情况见下表。表表 4.2-144.2-14 危险物质统计表危险物质统计表危险物质储存方式厂内最大存在量分布情况废机油铁皮桶(250kg/桶)0.5t(2 桶)危废暂存间表表 4.2-1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泄漏地下水、土壤/(2 2)Q Q 值判定156、值判定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nQqQqQqQn221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 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本项目危险物质与其临界量比值结果,见表 4.2-15。72表表 4.2-15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Q 值确定表值确定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 号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量 Qn/t该种危险物质 Q值1废机油/0.525000.0002157、项目 Q 值0.0002根据上表可知,项目 Q=0.00021,故本项目储存的环境风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3)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废机油等均由封闭铁桶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暴力冲撞包装桶;危废暂存间库房四周墙体设置 1m 高防渗墙裙,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拖盘及围堰,配置一定数量的吸附材料和消防沙;原辅料分区堆放,并设置防火堤;设置禁火标志及防静电设施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加强生产工人安全环境意识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责任。加强巡查,发现物料出现泄漏时,应及立即停止生产,及时补漏。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急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不158、小于1.0m3。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00m3),并对围堰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并在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禁火标识及消防设施。7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P1旋风分离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效率 98%)后由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2制炭粉碎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5%)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159、效率 98%)后由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3竹签、竹筷削尖、打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经收集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处理(处理效率 98%)后由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P4炭化窑生物质燃烧、炭化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经每个炭化窑上方设置的密闭收集系统收集(收集效率 95%)后经制炭烘干炉热能利用后再经水幕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处理效率 98%)后(设计风量 20000m3/h)由 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4#);炭化160、窑生物质燃烧废气、制棒烟尘、制棒粉尘与炭化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中排放限值要求SO2NOxP5竹签、竹筷烘干废气颗粒物竹签、竹筷采用生物质燃料烘干过程中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后(设计风量5000m3/h)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SO2NOx地表水环境生活废水COD经项目内设置的化粪池(有效容积 20m3)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本项目水幕除尘产生除尘废水经水幕除尘器设置的收集系统(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并适时添加新鲜水,年新鲜161、水添加量约为 300m3生活废水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水幕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并适时添加新鲜水NH3-NSS74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夜间除炭化窑可以连续正常生产外,其余环节均禁止生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锯末渣、废边角料、竹签、竹筷不合格品、窑炉灰渣、竹焦油、竹醋液、旋风分离不合格品、布袋除尘粉尘、沉淀池渣等。本项目在制炭车间设置 1 个 50mz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2)危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162、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桶等。本项目在竹炭生产车间设置 1 个 20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危废,并采取“六防措施”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的质单位进行处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I、危废暂存间区域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如地面采取防渗,并在设备底部设置托盘收集跑、冒、漏、滴的液体,防止液体滴落地面造成污染;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得小于 100m3),并对围堰采取防腐、防渗处理。II、危废暂存间及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钢筋混凝土材料铺设,163、同时设置托盘或围堰,考虑单桶最大的储存容积泄漏(约 200L/桶),其危废暂存区域托盘或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 200L。III、工作人员应加强危废及竹醋液和竹焦油储存场地的检修、加固,防止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生态保护措施/7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废机油等均由封闭铁桶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暴力冲撞包装桶;危废暂存间库房四周墙体设置 1m 高防渗墙裙,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拖盘及围堰,配置一定数量的吸附材料和消防沙;原辅料分区堆放,并设置防火堤;设置禁火标志及防静电设施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加强生产工人安全环境意识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建立环境风险应急164、预案,明确人员责任。加强巡查,发现物料出现泄漏时,应及立即停止生产,及时补漏。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急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 1.0m3。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得小于 100m3),并对围堰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并在竹醋液、竹焦油储存区设置禁火标识及消防设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根据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碳化炉在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165、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2)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明确环境管理和自行监测管理要求。(3)本项目夜间除炭化窑可以连续正常生产外,其余环节均禁止生产。(4)本项目制炭过程中产生的窑炉烟气须安装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xx市生态环境局在线监控系统联网。(5)由于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存在较多居民住户。因此,评价要求本项目夜间除炭化窑可以连续正常生产外,其166、余环节均禁止生产。76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用的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备成熟、先进、可靠,建设完成后生产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位于梅硐镇石龙村二组;评价区域内无重要生态敏感目标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未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具有环境承载力。项目拟采取的环境措施有效可行,环境监测计划具有得以落实的条件,环保竣工验收按“三同时”要求能够落实。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77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167、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废气颗粒物/1.71/1.711.71氮氧化物/7.34/7.347.34二氧化硫/0.626/0.6260.626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2.0/12.012.0边角料/10000/00锯末渣/500/00废边角料/1000/00竹签、竹筷不合格品/300/00竹炭不合格品/50/007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窑炉灰渣/65.0/65.065.0竹焦油、竹醋液/1570.44/00旋风分离不合格品/200/00布袋除尘粉尘/37.85/00沉淀池渣/79.64/79.6479.64危险废物废机油/0.5/0.50.5废油棉纱、手套/0.1/0.10.1废机油桶/0.01/0.010.01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