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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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5959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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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制定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为建设 XXXX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己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XXX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XX 工程内容: XXXX国际广场室内外改造、装饰装修等2、 资金来源: 二、 工程量及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XXXX国际广场建筑面积:91468.88 ( 图纸内的全部装修工程,消防弱电不在承包范围内)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三、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 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定额合同形式。六、 签约合同价约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 肆亿伍仟万元 (小写 : 450000000.00 元)七、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 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八、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 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十一、 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4份,副本一式4份,4、双方各执2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 1.1.2.3承包人: 1.1.2.6监理人: 1.1.2.8发包人代表:姓 名: 职 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5、1.1.3工程和设备1.1.3.2 永久工程:XXXX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1.1.3.3 临时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临时设施 1.1.3.10 永久占地:XXXX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1.1.3.11 临时占地:/ 1.1.4日期1.1.4.5 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工程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24个月。1.1.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图纸;(9) /(说明:(6)、(76、)、(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1.5 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5)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或进场开工后7天内(以其中较早的时间为准)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的图纸需求计划,且应考虑施工准备时间以及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安排等综合因素,该计划经监理人代表和发包人审批同意后,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经审批同意的8套晒印蓝图(含用于编制竣工图的图纸4套) 其他约定: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1)发包人对本工程有保密要7、求,承包人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无论工程是否结束承包人均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发包人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发包人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发包人。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所有有关本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规范等,承包人均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更不得把全部或部份资料,在未有发包人书面同意下外传翻印。若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装饰装修深化图、加工图等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除非另有8、特别说明,否则承包人应在开始施工前或在收到发包人书面要求后的14天内。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除发放给相关的分包人(若有)外,另须提交6份图纸给发包人使用。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的3天。其他约定:/1.7联络1.7.2 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2)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工程施工现场或双方指定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3)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工程施工现场或双方指定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4)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工程施工现场或双方指定地点 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在监理人9、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给承包人。2.13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发包人需批准明确行使的权力:监理人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10、。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协调其他独立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人、分包人等在工作中已发生或将发生的工作面交叉、工作配合、现有场内外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装置等,并为其他独立承包人在使用施工现场、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等方面提供方便。4.1.10 承包人的设计工作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4.1.12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应为本工程的发包人、11、监理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具体要求为:详见合同需求。(2)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扬尘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包人应釆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扬尘以及其他对公众财产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如果引起的扰民及其他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已12、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正式交付发包人之日止。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 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管线、管网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发生损坏责任及费用自行承担;如遇地下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保护保卫措施,确保文物不移动和不损坏,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并执行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文物的损坏,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并按有关规定采取13、适当的保护措施确保树木的完好,若树木被损甚至死亡,则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达到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达标标准及当地安全文明工地验收通过标准。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保管好承包人的设备、多余的材料,并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废料、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性工程。如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6)承包人应当遵守本协议、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工程建设任务,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经济技术资料;(7)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协助发包人14、办理本工程的开工、竣工备案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手续;(8)承包人正式进场开始施工后,应当尽其所能协调同建筑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承包人应当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社区及单位等 的关系。如因承包人未协调好关系造成的延误工期、停工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负责;(9)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关于本工程的总体规划(施工计划)安排,服从发包人对现场的管理,包括场地安排、临时设施、施工区域划分等,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协调管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且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之全部损失均由承包15、人负责赔偿;(10)承包人在其所负责的施工范围内处于总包的地位,有义务履行总包职能,并向发包人负责。应负责其所属的施工人员管理,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负责协调组织本项目所有施工单位间的工作调度、施工分工配合,保证所有分包施工单位的 质量、工期、安全均处于承包人的有效控制之中,保证施工工作高效、妥善地完成,依法施工,负责赔偿因其疏忽、过失给发包人或任何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单位进行总包服务管理(见合同需求);(12)承包人所有施工活动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发包人正常的办公环境及客户接待工作;(16、13)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在现场设立工艺样板展示区、安全标准化体验区以及接待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14)承包人应遵守治安条例,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管理条例,办发劳务证,签订劳务合同,严格内部管理,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此项义务造成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5)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市政工程实施,且不得以市政工程施工等原因延误工期;(16)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须清理其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须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泥土和垃圾,拆除施工现场临设,使完工后的工程清洁适合使用,并达到发包人完全满意;(17)承包人负责完成在17、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备案时按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相关手续,并积极协助发包人,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办理验收和备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包括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18)在工程全部完工、取得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将现场所有工程全部移交发包人,并无条件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在工程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部负责;(19)承包人在将其所施工的工程交付发包人前,应做好户内地面埋设管线的标识及成品保护工作;(20)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与对房屋客户的交楼工作;(21)承包人应当保护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工程上使用的 或准备使用的承包人的设备、技术18、工艺、材料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该保护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 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仲裁费、指控费和其它费用;(22)承包人不得在工地或施工设备上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如张贴该类广告,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23)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媒体负面曝光或停工,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4.11 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备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和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施工前30日6.施工设备和临19、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承担自行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办理临时占地的申请手续费用和工程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合同签订7天内,提供水源、电源供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负责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发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20、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8. 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合同签订7天内8.1.2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其他要求: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现场交接又承包人按要求设置,监理人组织有关部门核验确认。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21、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3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3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在7天内给予回复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1.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合理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准备 (包括材料准备、机械贮22、备)、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安全措施、资料管理、分包资料 报审、施工总平面布置、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劳务分包情况、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10.1.2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及时限要求: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分项施工工艺、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劳务分包情况、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应于每月25日上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10.1.3群体工程中有关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合理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0.2.1承包人报23、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2. 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2)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在24小时内在施工区域内总下雨量超过75mm或下雪超过1524、0mm。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若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节点完成相应部分进度,工期每延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该部分工程结算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未能按总工期要求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每延迟1天,承包人每天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结算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4)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工期;2)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25、未能按时审批而影响工期的;3)工程验收不合格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要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发生以上情形工期不予顺延,责任自负。13.工程质量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7天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7天内。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每月25日提交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编制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质量报告后7天内进行审查26、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承包人的材料加工现场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査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的检查通知后12小时内。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1.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6)变更的其他情形:合同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为:(1)设计变更;(2) 不可抗力;(3)主要材料、人工及机械的价格超出约定承担风险3%的范围;(4)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国家政策明确必须调整的内容等)。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提27、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变更确认,确认后14天内(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书送达之日起14天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1%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1)合同中己有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执28、行;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3)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执行下述原则新增项目变更、洽商、签证工程量使用的计价规范及定额为:参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最新XX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最新XX市 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本工程总额下浮6%主材按照发包人确认价格计入,辅材及机械费按照XX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XX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水平不调整,人工费、材料费参照最新信息价调差,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特殊材料、特种设备须经发包人认质认价确认后计入,取费参照合同价水平计取。所有变更、签证、洽商、图纸会审及合同外新增项目等费用调整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29、调整。所有变更、签证、洽商、图纸会审及合同外新增项目,施工过程中,签宇仅做事项确认,发生的费用,双方约定一律在结算阶段做最终确认;待双方结算额确定后,支付变更、签证、洽商、图纸会审及合同外新增项目费用。承包人不能以变更、签证、洽商、图纸会审及合同外新增项目费用尚未确定为由单方面停止 本合同继续履行。属于深化设计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变更、签证、洽商、图纸会审及合同外新增项目对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以计算费用。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15.8暂估价15.8.1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4)承包人30、报送招标计划期限:在任何招标工作启动前,承包人应当提前至少15天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通过监理人报请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应当包括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法、主要招标过程文件的编制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或)标底以及招标 控制价和(或)标底编制原则。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时限: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工作计划后15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工作计划开展招标工作。(5)发包人报送相关文件的时限:承包人应当在发出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3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前至少15天,分别将相关文件通过监理人报请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相关文件时限: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文件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经发包人批准的相关文件,由承包人负责誊清整理并准备出开展实际招标工作所需要的份数,通过监理人报发包人核查并加盖发包人印章,发包人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印章只表明相关文件经过发包人审核批准。最终发出的文件应当分别报送一份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查。(10)承包人申报合同文件时限: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或者专项供应商订立合同前3天,应当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通过监理人报发包人审核。 发包人审批合同文件时限: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相关32、文件后的3天内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报送正式签订合同副本时限: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批准的合同文件签订相关合同,合同订立后3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其中的两份副本报送监理人,其中一份由监理人报发包人留存。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发包人或者按照下列约定:/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具体约定如下:(1)各项合同风险范围之外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a1)人工机械价格的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33、发包人承担或受益a2)主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b)如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承包人应当于每月15日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并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c)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材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34、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d)工程量按照调整期内完成的相应工程量记取。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1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及幅度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人工、主材(如木地板、陶瓷砖、墙壁纸、实木门、断桥铝合金门窗、防水材料、电缆电线及配管等)、机械设备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幅度:3%16.1.2.2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幅度的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基准期:2021年03月。(2)XX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按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3)合同施工期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35、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16.1.2.3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方法(1)本工程单价调整方法釆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算数平均法/其他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变化幅度的确定:当报价基价时,变化幅度=(施工期价-基价)/基价。当报价基价时,变化幅度=(施工期价-报价)/报价。注:以下关于“基价、施工期价、报价、基准期”的定义仅适用于本工程基价:指2021年03月的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X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价信息36、价格。人工的施工期价:指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开工之日起至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竣工之日的所有月份(当月若不足15天(含)不计入月份数)的XX工程造价信息中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主材、机械设备的施工期价:指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开工之日起至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完工之日的所有月份(当月若不足15天(含)不计入月份数)的XX工程造价信息中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报价: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报价。采用算数平均法:/采用其他计算方法:/16.1.2.4其他约定:1)在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37、构据此发布工程造价调整文件,工程价款应当进行调整。2)当施工中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3)因地质条件引起施工工艺的改变,按照新工艺进行调整。16.1.3其他价格调整方法: /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1) 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2) 本合同执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单价子目已完 成工程量按月计量。(3) 总价子目计量方式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38、计量(适用于采用支付分解报告)(1)采用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不含),且承包人或监理人认为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针对措施项目的变化提交施工调整方案及价格调整报告,监理人批准后确定需调整的措施项目价款。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 预付款额度预付款额度: 无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其他预付款额度:/(2) 预付办法预付款预39、付办法:/预付款的支付时间:/17.2.2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或)扣减的其他内容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材料进场付本次材料总款的50%,承包人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完成产值,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上报资料后5日内审核完毕,发包人于次月15日支付审核完成产值的80%支付;(2)整体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累计支付不超过发包人确认累计完成产值的90%;(3)完成竣工备案,双方办理完成结算40、之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4)质保金5%,质保期为完成保修责任或2年保修期满后,以时间较后者为准,无息支付余款。 以上付款审核期为10天,付款宽展期为10天。特别说明:发包人每次拨付款时,承包人必须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承包人应就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价外费用之金额按适用税率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中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处理(3)质量保证金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或其他保函担保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约定比例:5%17.5竣工结算1741、.5.1竣工付款申请单(1)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其他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不支付(支付/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的,利息计算方法:/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4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和说明等一切资料(其中一套为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5份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安排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8.3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最终撤离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30天内,除了经发包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8.43、9中间验收18.9.1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18.9.2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19.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并符合以下约定:(1) 投保人:/(2) 投保内容:/(3) 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4) 保险金额:/(5) 保险期限:/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44、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 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担。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七级以上地震、24小时连续降雨量超过100mm以上、战争、动乱、当地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水灾、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45、的等级范围约定:/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 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壹)提请 XX市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争议评审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査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附件: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1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46、取不正当利 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 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 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 发包人责47、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 承48、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 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 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49、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宄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宄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 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 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50、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督单位:(盖章) 监督单位:(盖章)附件: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 承包人: 1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XXXX广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 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51、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本工程范围内的图纸所有工程内容。 。二、 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外窗工程为5 年,外窗防渗漏为 5 年;装修工程为 5 年;电梯、大型设备等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52、约定如下: / 三、 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