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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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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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范 围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总则、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计划、安全例会、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消防、动火动焊、储存、运输与装卸、销毁、财务管理、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销售备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等的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J14O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JT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WJ9048-22、005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规则WJ9049-2005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1.O 3.l9科工爆2001156号。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民用爆破器材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6.3.10科工安2006215号。第三章 总 则第一节本企业在经营流通全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节本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宗旨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第三节本企业应从消除事故发,生因素、3、降低事故危险程度出发,在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以及操作方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后方可恢复经营。第四节本企业鼓励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企业安全水平及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安全生产。第四章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公司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即“人秘保卫科。其职责为负责公司民爆仓库、危化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属人员均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人秘保卫科4、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对民爆物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二条 负责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文件的贯彻,督促、检查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人员、装卸作业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 负责对仓库保管员、保卫员、押运员、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公司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负责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四条 及时办理车辆及各类人员所需证件的审核及年检,督促和检查车辆缴纳各类费用,对车辆的l保养和维护负责,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输;第五条 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公司所属仓库、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第六条 负责民爆5、物品仓库消防设施和防雷设施的日常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年检;第七条 负责青石仓库、龙驹分司仓库、总公司仓库的维修及管理;第八条 对在安全检查工作中需整改的项目,负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第九条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作好记录,并负责从业人员在外的培训;第十条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车辆管理技术档案;第十一条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销毁废弃的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的工作。第二节 业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执行国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对民爆物品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经营的民爆物品6、不得超出经营许可对象、范围、品种和数量;第二条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将业务科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第三条 负责全公司所有民爆物品以及危化品的进、销、存业务;管理民爆、危化物品仓库的人员和库存物品;负责配送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第四条 严禁超过安全许可的数量和品种范围储存民爆物品;第五条 保证民爆物品的供给,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的两证申购手续;负责与公安部门的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络工作;第六条 熟悉、了解库存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的相关业务知识,坚持先进先出原则,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第七条 经常与民爆物品、危化物品仓库保持通讯联系,了解库存数量安7、全状况等情况,并作好记录;第八条 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按时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九条 负责处理民爆物品飞危化物品的质量问题,协助公司和人秘保卫科做好民爆物品和危化物品的销毁工作;第十条 妥善保管好各类发票、收据、欠条等有关单据,保管好,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第十一条 做好各有关业务往来单位的联络工作,做好使用民爆物品单位需求计划申请的工作。第三节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及时传递各类文件、信函,确保党和国家、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得到及时的贯彻落实,监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8、的执行;第二条 配合公司签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 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公司法规定做好人事用工管理工作;第四条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员工社保、医保、失保、工伤、生育保险,及时办理员工用工、退休、解聘等相关手续,劳动工资分配的管理;第五条 及时认真、准确地编制和报送商业统计、劳资统计、民爆器材行业统计,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工作;第六条 认真、细致地处理基本文书、档案收集飞整理工作,并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文档查阅、复制制度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七条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业务部门所需安全管理用品的购买9、和发放;第八条 配合总公司、各部门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做好各类证件的保管和借用登记手续,以及年审工作;第九条 及时做好文件、信函、各类表格的打印、发送;第十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及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活动,同时督促企业内部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第十一条 配合企业内部各部门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代表本部门负责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六章 本企业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管理。第二条 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五同时”10、(部署、检查、效果、总结、奖惩),并承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第三条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第四条 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五条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健全落实安全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六条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化解和处置工作;第七条 负责与11、上级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公司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二节 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受总经理委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负责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综合治理;第四条 负责检查督促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驾驶员、保卫及装卸人员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 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配置及检查;第六条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第七条 主持对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销毁工作;第八条 负责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12、生产责任书。第三节 人秘保卫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主持人秘保卫科的日常工作,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第二条 负责公司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等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运输部所有车辆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任务及考核指标;第四条 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执行、记录等工作;第五条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仓库的防雷、消防、防盗、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内容;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学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学13、习;第七条 积极推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采用新技、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八条 代表本部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汽车挂靠单位签订安今肆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四节 业务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主持业务科安全生产和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第二条 认真执行国家、市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第三条 认真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不得超出经营许14、可的对象、范围、品种、数量经营;第四条 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程,树立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第五条 认真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购进、销售、储存的三大环节和做好民爆器材的安全配送押运服务工作第六条 熟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和伤亡及火灾、爆炸等事故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第七条 按照公司的制度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第八条 代表本部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本部门各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五节 计财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计财科长为部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15、视本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对财务规范核算管理,确保企业的资金、物资的完好无损:第二条 做到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第三条 应当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 做到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企业的会计信息;第五条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及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做到严防损坏、散失。年终后装订成册交公司档案室保管。第六条 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进行会计资料的16、查阅、对账工作;第七条 本部门会计人员做到计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八条 出纳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企业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超限额库存现金,用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坚持用户转账或到银行进账,出纳不准收取现金;第九条 对公司库存民爆物资的盘存负有重要责任,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妥善保管雷管编号用户回执单据,妥善保管销售备案原始凭据;第十条 严格把好费用报销关,严格审核票据的真实、合理、合法性,不得出现涂改,编造假票据的事件;第十一条 代表本部门负责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六节 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17、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第二条 负责民爆物品库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爆破器材库区保卫人员、保管员的各项工作,发现违规时应及时纠正和处理;第三条 对质量可疑及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破器材,必须由专库库存,不得与其它产品混装,并及时向业务科科长汇报; 第四条 按部门的布置参加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第五条 检查库区的各项设施是否正常,通讯设置、防雷二防盗、消防、防静电是否能正常使用,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公司:第六条 严禁超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正确记录雷管的编码登记工作,做好民爆物品的进、销、存、出信息管理工作;第七条 熟悉18、掌握民用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八条 按时参加各级各类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九条 负责收集、报送民爆物品备案登记信息及数据,不定期检查仓厍备案信息,发现差错,及时整改完善。第七章 本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民爆物品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协助人秘保卫科负责人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事务工作,熟知生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条 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便妥全检查和监督职责;第三条 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的管理和危险品的运输配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第四条 督促仓库保管员按各项规定、制度管好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第19、五条 公司爆炸物品发生短少、丢失、被盗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所属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与处理:第六条 负责组织半个月的安全学习和两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同时作好会议记录;第七条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作好车辆台账、车辆行驶里程的记录,办理好车辆二级维护,搞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布置作好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第二节 民爆物品驾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由熟悉民用爆破器材性质、证照齐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和危化物品操作证的司机驾驶;第二条 出车前要对汽车进行检查,要求电气线路的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无破损和错接;车身、底盘、发动机清洁、无油脂、油腻、刹车、灯、喇叭、操作装20、置要处于良好状态;油箱和油管等油路系统要牢固,不漏油;应将排气管装在车的前部,并加盖防火帽;轮胎充气适当,并有备用轮胎,车上要有危险标志、灭火器、接地链网、修车工具齐全,加足本次行驶的汽油;第三条 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得装在同一车辆;第四条 装卸民用爆破器材,应当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口稠密的车站、码头;第五条 民用爆破器材的运输、装卸,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随车押运人员负责和指导安全操作;第六条 在公路上运输民用爆破器材,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第七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桥梁、隧道和人口稠密的地区,并有专人看管。21、严禁在装运民用爆破器材汽车附近吸烟、用火,使用手提电话;第八条 要求选择在气候较好的时间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以防遇险。如果中途遇暴风雨和雷击时,要将车辆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禁止进行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第九条 停车过程中不准在车上开启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箱子,也不准进入加油站加油,如果汽车的一轴上装有二个轮胎,停车时要经常检查,防止2轮胎之间夹带石块、碎砖而造成轮胎破损,夜间在道路上停车,前后要打开相关车灯;第十条 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三节 民爆物品押运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押运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由取得押运资格的员工担任:第二条 押运员应熟悉所承运的民爆器材的性22、能,熟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条 确保所押运的品种、数量无误,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得承运;第四条 监督运输车按照公安机关运输证上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第五条 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固:第六条 看管好民用爆破器材,运输途中及时检查货物包装、堆放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严防途中丢失或发生其它事故:第七条 同一时间,不应装卸2个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破器材,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第八条 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要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第九条 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四节 民爆物品23、仓库保卫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卫人员应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第一条 仓库保卫人员的任务是负责守卫库房,实施对民爆物品的安全保卫,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和库房受到破坏;第二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要求入库检查、参观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允许进入库区;第三条 严禁把其它蓉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将手机、收音机等带非防爆电器带入库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无关人员在库区住宿或进行其它活动;对进入库区时随身携带火具、火种等要交到代存处;第四条 建立(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登记簿),对进入库内的人员、车辆宴施安全监督并作好记录;第五条 应定时或不定24、时巡视库房和库区,对库区和库房的防盗、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第六条 保证仓库2 4小时有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保持电话通讯等畅通,警犬昼拴夜放,库区内异常情况立即向公司报告;第七条 负责监督不准将出库和收缴的民爆物品再入库;第八条 熟悉掌握民爆物品的性能和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九条 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五节 民爆物品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管员应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方可上岗。第一条 负责对出入库的民爆物品的验证、收存、发放。民爆物品收发,要严把“四不入库”、“四不发货关;(1)25、严把“四不入库”关:I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及运单和没有其它规定手续的不入库;II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以及出库后的货物不入库;III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和库容超限不入库;IV过期、变质、失效和不合格的民爆物品不入库。(2)严把“四不发货”关;I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没有单位专用提货单据的不发货;II运输民爆物品的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和没有符合规定的押运人员、没有明确到达指定地点的以及运载工具装有其它物品的不发货;III品种、数量与购货单位单据不符不发货;IV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不发货。第二条 收发民爆物品要做到登记、账目清楚,并建立收发民爆物品台账,其账目做到日清月结,26、账物相符。发现账物不符或丢失、被盗应立即向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认真查找;第三条 负责对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的清理、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第四条 经常进行库区、库房安全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库区和库房有任何影响安全的作业,并经常投放灭鼠诱饵。发现影响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第五条 负责监督装卸人员在装卸民爆物品中严格按照装卸制度作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民用爆破器材专用车除外),并做好收发民爆物品的品种、。编号、数量装载车牌号、车型、发货时间、提货人身份证号的登记及雷管的编码登记工作;第六条 雷管的开箱必须在专门的开箱处开箱,开27、箱时严禁锤打、摔、撬,只能用专用工具拧出铁钉;第七条 库房必须堆码整齐,保持库房干燥,通风良好,随时查验库房温度、湿度(相对湿度不超过45-7O,温度不得超过35),发现超标应及时开门(窗)降温、通风、保持库区、库房整洁、卫生;第八条 出库的民爆物品超出保管期限,不准再入库或调换;不准将收缴的民爆物品入库或进入库区安全限制范围内;第九条 严禁炸药、雷管混装,开箱的雷管发放后应将箱盖严;第十条 熟悉掌握民爆物品的性能及消防、安全设施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掌握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要坚守岗位,协助保卫人员看好库区、库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28、或使库房受到破坏;第十二条 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六节 民爆物品仓库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第二条 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第三条 装卸作业的场地严禁明火和一切带电的设备;第四条 同一作业场所不准同时装卸二种民用爆破器材,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第五条 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破器材。作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穿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29、第六条 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第七条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第八条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第九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用爆破器材;第十条 如包装破损需更换包装时,必须经专业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第十一条 装卸雷管只能由本公司保管员和保卫人员和押运员搬运,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搬运。第七节 民爆物品业务开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业务开票员必须熟悉民爆物品性能及使用方法,经岗前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第二条 业务开票员销售民爆物品,只能凭万州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开具的民用30、爆炸物品购买证和运输证,并有用户持有的并经公安机关批准购买的单位卡(Ic卡),经审验合格后,方准办理开票业务;第三条 开票员在购买证)和运输证及单位购买工c卡规定的品种、数量内及有效时间内开具民爆物品销售发票,不准超出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时间,若批准的数量与库房件数数量不一致时,只能按小于批准数量并与库房件数数量一致销售;第四条 业务开票员应坚持日清月结,当天销售当天下账,当天结账,做到账账、账物、账币相符。第五条 业务开票员应坚持每天与仓库核对销售及库存数量,通报当天用户购买情况,并根据库容核定量和实际库存量及时向人秘保卫科提出申购品种和数量,提前做好申购准备工作,防止脱销,影响31、用户生产;第六条 业务开票员只能在购买单位在银行存入(或转账)购货款和配送费用后,凭本单位出纳签章(财务收款章和出纳私章),才准开具(民用爆炸物品提货单,并及时通知押运人员做好配送准备工作;第七条 业务开票员应按销售备案制度的要求,按时将购销数量、购货及销售时间、购买单位等数据按时间要求,分别及时向重庆市商委民爆处、万州区商委特商处、万州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公司领导报送,不得有误。第八条 业务开票员除坚持每天与民爆仓库保管员核对账目外,每月月末应与计财科、人秘保卫科到民爆仓库进行实物盘点,并出具盘点表,防止出现差错;第九条 业务开票员应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第八章安全生产方针、32、目标和计划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方针、目标和计划。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第一条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在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个人不得评为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第二节安全生产目标第一条 无大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收发爆炸物品不发生差错,无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配送车辆行车安全事33、故,无火灾事故,无财产被盗,销售备案不发生差错,购买爆炸物品准购1手续不发生差错); 第二条 严格控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第三条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领导和-法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四条 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五条 加强安全监管,按照危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第七条 为确保安全,保障安全经费的足额投34、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安全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实行工伤保险; 第八条 全面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事故率控制在0以内;第九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本单位安全方面信息统计工作和销售备案工作。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第一条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在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个人不得评为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第二节安全生产目标第一条 无大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收发爆炸物品不发生差错,无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配送车辆行车安全事35、故,无火灾事故,无财产被盗,销售备案不发生差错,购买爆炸物品准购1手续不发生差错); 第二条 严格控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第三条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领导和-法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四条 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五条 加强安全监管,按照危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第七条 为确保安全,保障安全经费的足额投36、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安全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实行工伤保险; 第八条 全面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事故率控制在0以内;第九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本单位安全方面信息统计工作和销售备案工作。第三节 安全生产计划第一条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程;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安全工作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网络健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条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37、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公司坚持每年度与下属各部门、各部门与员工个人签订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四条 全面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投入经费:按规定要求,保证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到位;第五条 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活动j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第六条 明确特殊工种:建立特种岗位台账,持证上岗率达100:第七条 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安全技能、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 第九章 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节 安全例会会议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务38、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例会会议制度。第一条 会议主要内容1、对上次例会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工作详细总结;2、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3、利用例会宣传、贯彻最近出合的相关政策法规,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最新精神;4、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奖励、处分意见;5、交流安全工作生产经验;6、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组织部门、参会人员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工作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参会人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必要时公司通知相39、关人员列席。第三条 会议纪要、会议时间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要详尽、准确。纪要按公文管理规定送领导签发,安全生产例会一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开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二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各部门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从而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级各类员工应按公司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上岗前培训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培训(继续教育、复训等)。第二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人秘保卫科负责组织,每两个月组织学习一次和不定期组织培训40、学习,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第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取报告会、知识讲座、经验交流、安全知识竞赛等教育学习的形式。第三节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除上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的员工公司无条件送行业丰管部门、运管部门、消防等部门培训外,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本单位民爆物品岗位责任制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为培训教材的专题考试,由单位统一试卷,统一命题。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员工年度考核及上岗与否的硬性指标,凡考核不合格者,下岗三个月培训:直到合格后方可上岗。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第四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一条 组织员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41、和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文件,提高广大员工的政策水平,了解党的方针和政策;第二条 组织员工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令、条例、规程的学习教育,做到有章可循,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 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照检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是否认真、正确的操作实施;第四条 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或其它典型事故案例,使员工学习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多样性的学习,应包捂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公司教育、部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培训等内容。第十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督促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纠42、正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和记录。 第一条 安全监督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即:人秘保卫科进行;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后,应由被监督检查部门填写现场安全监督检耷记录,注明检查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或整改意见,由双方签字。 第二节 安全监弩检查时间 定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或不定期检查。第十一章民爆物品仓库安全保卫制度第一条 保卫人员要忠于职守,非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区必须持有效证件或公司领导批准;第二条 建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进出库登记簿,对进入库内的人员、车辆逐人逐项登记,并实施安全监督,严禁无关人43、员和车辆进入库区;第三条 严禁把其他容易弓l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蒂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无关人员在库区住宿或进行其它活动;对进入库区时随身携带的烟、火柴、打火机、手机、非防爆电器等要交到代存处;第四条 保卫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巡视库区,对库房的防盗、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状态; 第五条 保证仓库24小时有保卫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保持电话通讯等畅通,警犬昼拴夜放,异常情况当即向公司报告。第六条 保证仓库的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工作; 第七条 仓库负责人应不定时的查岗,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报告公司领导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严禁任何职工酒44、后上班,不得私自晚岗,按时交接班。第十二章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是民爆物品管理中的实物管理,是民爆物品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库房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登记制度、民爆品储存管理制度和民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第一条 保管员对民用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必须注明收货时间、数量、品种;第二条 保管员对进库物资,要逐箱(袋)的检查包装情况,生产时间、生产厂家、品种等是否齐全。不得有:包装箱l(袋)破损;捆扎和铅封不良;箱(袋)上的厂名、炸药名称、规格、批号、制造日期、净重、毛重、体积、“防火、防潮、轻放不得45、与雷管放在一起字样,爆炸品标志不清楚;箱(袋)有浸湿和渗油痕迹;与厂方押运员签字交接清楚,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第三条 保管员发货时,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查验提货单,运输证、押运证,任何人均无权凭电话及白条发货;发货后,必须认真对提货单是否与实物完全相符;第四条 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五条 民爆器材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第六条 进入库区和库房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保管员、保卫人员的安排,不得到库区随意走动;严禁携带火源、手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库;第七条 对符合有关规定进入库区的人员做好登记记录。第二节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46、度第一条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 第二条 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第三条 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第四条 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第五条 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47、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第六条 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第七条 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第八条 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48、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第九条 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第三节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第一条 库内禁止烟火和使用手机。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第二条 执行“十六字安全方针:轻拿轻放、无声无尘、防火防潮、定员定量; 第三条 库管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第四条 执行“十防”、“十二无”要求。“十防”: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二无,: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49、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 5米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第五条 产品进出库必须凭入库单和出库单,每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卡、物”相符。第六条 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另库存放。第七条 民爆物品应严格按标准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第八条 仓库内不得存放与产品无关的物品,保持库区环境卫生。第九条 性质相抵触的物资不能混放。第十条 门窗保持完好,配备干湿温度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一条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样。 第十二条 会使用库房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第十三条 在暴雨、强雷电50、大风等恶劣天气下,应暂停对危险品的收、发工作。附:表1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表表1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表注l:o表示可同库存放或同车运输, 表示不应同库存放或不应同车运输;注2:雷管类包括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注3:炸药及其制品包括:硝铵类炸药(指铵梯类炸药、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等)、单质炸药类炸药指苦味酸、梯思梯黑索金、太安、奥克托金和上述单质炸药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炸药或炸药柱(块)、导爆索类(指导爆索和爆裂管)、石油射孔器材(指以上述单质炸药为主要装药的油井射孔器材)等。第十三章民爆物品运输与装卸制度第一节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运输51、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严格按照GB50089、GB4387、JT6172004和JT6182004的要求及有关交通安全法规执行。第一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第二条 承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首先核对用户所办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并与专用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到达单位一致后,方可启运;第三条 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 第四条 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第五条 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第六条 采用厢式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第七条 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52、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第八条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第九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X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第十一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53、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第十二条 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应经常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第十三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I=I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米以外:严禁超车抢行。行使速度应按JT618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54、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二第二节 民爆物品装卸管理制度根据WJ90492005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为了防止在装卸民用爆破器材过程中发生起火、爆炸事故或造成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应遵守下列规定:第一条 装卸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有公安部门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有效票据,经保管人员审查核对无误方可进行装卸;第二条 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第三条 装卸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第四条 装55、卸民用爆破器材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第五条 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装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手机和带电设备,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第六条 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严禁翻滚拖拉,或有撬棍、榔头等铁器敲打包装件;第七条 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第八条 装运民用爆破器材时,驾驶员、押运员应对56、爆破器材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表一规定执行。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表; 第九条 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产品不应出入库,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时,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l O米以内的,应停止行驶;第十条 同一作业场所不准同时装卸相互抵触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系列)运输车配送时,先打开车门卸一种民爆器材,运达安全地点后,才能打开另一车门,卸另一种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同时打开车门卸货,人力运送一次只能搬一件(箱);第十一条 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破器材。作57、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第十四章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民用爆破企业的行业规划要求,确定专门的销售场所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仓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专用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秘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58、要求的岗位,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第三条 公司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上级专营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第四条 五桥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销售。第五条 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同时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2年备查。 第六条 销售民爆物品后3日内将销售数量、品种和购买单位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爆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爆59、物品流向。并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的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第八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万州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照许可规定的收货单位、存放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品种数量运输。第九条 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按规定安装有关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按。照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保卫制度、仓库进出库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收发、储存管理制度、出入库60、登记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运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若违反上述制度,根据情节后果,除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同时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从严追究。第十五章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组织机构的设置第一条 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设置在公司人秘保卫科;第二条 人秘保卫科科长任主任,五桥民爆仓库负责人任副主任;第三条 办公室主任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制定消防职责,检查和督促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及执行情况;第四条 五桥民爆仓库员工为公司安全消防员,公司其他员工为义务安全消防员。 第二节消防器材的管理第一条 五桥民爆器材仓库已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水带和干粉灭火器,仓库内主要用冷却水61、进行灭火工作,辅之以干粉灭火器进行局部灭火;第二条 消防水池、消防栓应确保日常有水可用,消防水带确保完好无损,干粉灭火器应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第三节 消防管理第一条 仓库负责人和保卫人员应每月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一次,同时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公司进行处理,并由仓库负责人作好记录;第二条 人秘保卫科应组织不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井作好记录;第三条 人秘保卫科应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消防演练记录; 第四条 新员工上岗前要由人秘保卫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操作实践;第五条 库区内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并加强防火的管;第六条 库62、区内严禁员工私自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等其它危险源;第七条 坚决杜绝消防设施陈旧、破损等现象。第十六章 企业防火负责人及义务消防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6 1号令。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做到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第二条 负责全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各分公司、部门防火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搞好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第三条 负责组织订立各级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63、或不定期的检查,对重点部位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切实做到防有办法,消有手段;第四条 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整改消防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研究,督促整改; 第五条 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第六条 对发生较大的火灾,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协助消防队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后,按有关的法律法法规严肃处理;第七条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评比,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应按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第八条 履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的其它消防安全职责第二节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64、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督促全公司二级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二条 抓好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审查要害部位人员情况;第三条 负责管理和指导专职队和义消队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全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乙维修、保养和管理的工作,同时进行认真审查:第四条 负责监督全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抓好专职队员、义消队员、安全员、新工人及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第五条 切实抓好专兼职防火员的“六熟悉活动和防火档案的工作,抓好专65、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第六条 对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要进行认真追查处理,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人和事要按处罚条例严格执行,对触及刑法的领导和责任者,报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七条 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八条 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按时报送业务报表;第九条 建立防火档案,火警、火灾事故的登记,追查处理工作。第三节 义务消防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消防法、重庆消防条例及公司的消防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消防法规、制度处理违章者;第二条 对全公司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66、的宣传教育;第三条 协助分公司、部门制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制;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和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制度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条 指导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战术训练及实战演练,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第六条 督促检查爆炸物品生产、贮存、运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第七条 绘制重点部位、交通水源和灭火作战计划图。第十七章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第一节危险场所定员 第一条 民爆仓库库区属危险品场所,进入库区一次性只能允许4人进入;存放民爆物品的库房一次性只能3人进入; 第二条 在库区的外墙和库67、房的外墙上悬挂警示标志牌,进入库区和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志牌上的内容;将火源、移动电话等不能带入仓库的物品放在库区外指定位置,在仓库保卫人员和保管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三条 提货、送货人员凭有效证件、单据和公安机关发放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经保卫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库区;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必须凭有效证件并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讲入库区 第二节 危险场所定量按设计、安全评价和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五桥民爆仓库核定量:第一条 炸药仓库储存量为30吨(含导火索);第二条 雷管仓库储存量为3 5万发; 第十八章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维修管理,严禁库区内、库房内68、擅自动火动焊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项设施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动火动焊审批 第一条 动火动焊前必须书面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请示内容:包括动火劝焊内容、目的、地点、时间、动火动焊人、一现场监护人、保证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 第二节 动火动焊内容 库区内动用电焊或动火进行维修库内设施。 第三节动火动焊程序和方法 第一条经批准后由仓库负责人拟定严格的动火安全措施,经消防负责人同意后,由现场监护人带有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二条 在库区及库区外(50米)防火区域设防火标志; 第三条 凡因工作需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参观)进入民用爆破器材库区69、的人员(含上级机关检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仓库保卫人员检查、记录,自觉将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火具和通讯工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交值班室临时保管,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拨打移动电话;严禁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和以任何形式擅自动火; 第四条 禁止在库区带电检查线路,禁止仓库人员改变按防火安全规范设制的照明线路; 第五条 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500米范围内严禁放炮、施工和狩猎。 附:动火动焊申请表第十九章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节 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第一条 凡属一般性的日常管理问题或70、隐患,由人秘保卫科安排整改;第二条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项目,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整改方案,由人秘保卫科负责实施并完成;第三条 凡不能立即(或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的隐患,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或管理防范措施,公司应将其列入安全隐患,尽快加以解决;第二节 隐患整改第一条 综合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人秘保卫科负责向安全隐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分管安全负责人签收;第二条 人秘保卫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明确整改项目、整改要求,完成部门(含配合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第三条 重大隐患整改的技术方案,根据市民71、爆行业专家意见制定:第四条 隐患整改资金的安排,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殊情况时,由总经理同意可先启用后确认;第五条 配合隐患整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由分管安负责人负责协调;第六条 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应填写好隐患整改通知书交人秘保卫科存档并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第七条 安全检查发现的三违,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八条 对安全隐患无故逾期不整改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责任部门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将按公司或上级有关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章 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民爆物品运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72、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了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驾驶员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参加由公司、科室组织的每月安全学习:第三条 驾驶员必须参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及相关培训;第四条 各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年检、年审:第五条 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危险物品运输操作规则,以确保车辆和民爆物品的安全;第七条 驾驶员在工作时不得饮酒,疲劳驾驶,行车前做好车辆的常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第八条凡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将从严查处。第二十一章 民爆物品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73、条例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关资料纳入民爆档案管理:第一条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申请办理销售企业的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料;第三条 民爆专用仓库建设的相关资料;各类安全设施相关资料;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民爆物品的购买证、运输证及货物入库资料;购买单位的购买证、运输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第四条 经营活动中各类票据、银行转账凭证;第五条 特种人员的培训资料、上岗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第六条 监控民爆物品流向的相关资料,如:配送运输资料、民爆物品交接清单、雷管的编码及备案存查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对专用车辆的合格证、行驶证、年检年审等相关资料;第八条 公司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第九条 安全74、检查及安全整改资料;第十条 经营流转业务中的相关资料由业务科人员资料、安全设备资料及仓库建设资料由人秘保卫科、财务资料由财务科分别进行日常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整理,每月月末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第二十二章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一节销毁审批第一条 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要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条 销毁前要编写申请销毁表,内容为被销毁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方法、场地和时间;第三条 申请表由公司人秘保卫科负责编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审查批准,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备案。第二节 销毁范围第一条 仓库内变质和过期的民用爆破器材;第二条 爆破作业单位退货和公安机75、关查处收回的违规民用爆破器材,退货和收回的爆破器材原则上当天收回,当天销毁,一律不准进入公司产品库。第三条 销毁程序和方法第一条 人秘保卫科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品销毁记录,每次均应清点民爆器材的数量、账物应一致,并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共同签字;第二条 销毁时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场地,在销毁场地四周应设置警戒区;第三条 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必须具有专业知识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具体负责实施;第四条 销毁电雷管和导爆管时,销毁人员要远离起爆场所;采用电雷管起爆的爆炸场地,不应设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它有电磁波干扰源的地方; 第五条 采用炸毁法时,引爆一次最大药量不应超过2Kg;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76、量不应超过200Kg;炸毁法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第六条 采用溶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耐,应使民用爆破器材全部溶解,最后还应捞出其中的不溶解物另行处理; 第七条 采用化学分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使民用爆破器材达到完全分解,其溶液应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再排入下水道;第八条 待销毁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在阳光下暴晒。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民用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第九条 严禁在夜间、暴风、雷雨、大雪、大雾和风向不定等恶劣的天气进行销毁作业;第十条 销毁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未爆、未燃尽的爆炸物品,现场不准留有未熄的明火;第十一条 现场人员参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在销毁记77、录上签字后撤离。附:民用爆破器材销毁记录表第二十三章 民爆物品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时,要把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技措计划、维修、专项资金计划等列入其中,保证所需资金足够投入、发放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目前财税系统没有明确规定准许预提安全费用,凡是用于安全投入和技改的资金均实行实报实销,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投入得以有效实施; 第二条 保证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职业病防治等费用合理使用;第三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财产保险等费用,协同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第四条 对需上报的书面材料、文件、数据和其它涉及公民个人的证明,必须经严格审查或领导审定,方可盖上企业或有关部门印鉴,78、执印人员必须谨慎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印鉴安全;第五条 财务部门的资料和票据,按照规定分门别类建档归档,作好保存待查,并作好防火、防蛀蚀工作;第六条严格现金、有价证券管理,按照银行库存限额规定,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发放工资、奖金,当天未发完的又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采取其它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 向银行提取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办理,万元以上的,应派专车护送;第八条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不准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账户和现金储存情况。第九条 财务科的票据保管室、现金存放室、应采取铁门、铁窗、铁柜、报警装置的安全措施。第十条 严格审验经济往来中的现金支票、转79、账支票、汇票的真伪,严防有关印鉴被盗盖等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第十一条 用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坚持用户转账或到银行进账,出纳不准收取现金。有违反以上各条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追究。第二十四章 安全技措资金专项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公司安全技措资金的专项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费用管理安全技措资金实行实报实销,足够保证使用。使用前,由人秘保卫科提出使用计划,经计财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节 费用使用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技措资金专项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消除安全隐患的投入,经批准使用的安全技措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 对安全80、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公司必须落实整改措施,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二十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劳动者安全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从而为避免和减轻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事故的伤害和职业危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第一条 公司办公室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部门;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和购买,由办公室按公司规定报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购买,办公室造表发放。 第二节 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第一条 公司必须每年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二条 公司根据从业人员81、的职业危害程度确定发放防静电工作服、手套、肥皂、毛巾、胶鞋等防护用品; 、第三条 发给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员工自理。因特殊情况由业务部报办公室,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更换; 第四条 员工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第一条 押运员、危险物品驾驶员、民用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等均发放静电工作服;第二条 民爆物品、危化物品仓库保管员、保卫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为:手套:一季度一双(不能使用化纤防护用品);肥皂:一季度一块;毛巾:一季度一张;劳动服:二年一套(不能使用化纤防护用品);胶鞋:二年一双。第三条 汽车驾驶员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为82、:手套:一个月一双(不能使用化纤防护用品):肥皂:一个月一块;劳保鹏二年一套(不能使用化纤防护用品):毛巾:一个月一张。第二十六章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本制度所指的事故,指重特大事故(险情)以外事故、异常险情、隐患等情况。如公司的财物、经营物品的数量差错,重大质量变异以及一切与物体、物品的本来面貌发生变化,山体滑坡,火灾;公司经营和代保管储存物品以及配送物品的失窃、爆炸、交通事故等。第一节 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记录第一条 事故的报告l、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按规定时限上报;2、公司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决定相关处理方案和报告相关部门。第二条 事故的处理1、保护好现场;2、需在事故现场83、清理或移动其它物件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以保证有关部门的现场勘察; 第三条 事故的记录事故处理后,应友时作好事故处理记录。第二节 事故的善后工作第一条 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所属部门应对事故的类别,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后果及损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并形成书面材料;第二条 对事故的概况、事故的经过以及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第三条 公司或所属部门,应及时对事故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做出书面结论;第四条 公司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程序、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分别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做出报告,接受处理;第五条 凡涉及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无论数量多少均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三节 未遂事故、异常情况的处理第一条 84、事故未遂,物体异常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第二条 对未遂事故,异常情况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它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然反映,要及时组织力量找问题,找原因;第三条 必须对未遂事故,物体异常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第四条 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原则,落实各种事先检查措施,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第二十七章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工作的领导,本公司成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任组长,由人秘保卫科长、业务科长、计财科长为成员,销售备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内,由业务科长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第二条 按照国85、防科工委、市商委、万州区商委、万州区公安局以及本单位对民爆物品销售备案的工作及时间要求,业务科长应逐笔、逐月详细记载每月发生购销业务及购买单位、数量、日期,分项分不同主送单位填报;第三条 销售备案实行网上填报和纸制填报,由业务科长负责,人秘保卫科长、计财科长配合,填报数据力求规范、完整、真实、可靠,注重时间的时效性,纸制填报及时寄出或报出,不得延报、误报和错报;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实行IC卡管理,因此,业务科长应将用户的单位卡、仓库的Ic卡每日核对,防止有误和锁卡,以免造成损失和影响业务开展; 第五条 业务科长应每月将公安机关填发的民爆物品购买证、运输证,会同本单位民用爆破器材专用提货单86、(留底联)登记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存档备案;第六条 未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备案,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八章 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事故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一节 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是股份制企业,有股东2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安顺路47号,公司电话:02358552988,法定代表人:陈永钢,电话:02358552777,手机:。主要经营民爆物品,其中,炸药年销量600吨、雷管200万发。仓库工作人员4人。87、第二条 公司危险源主要是:1、仓库,位于万州区长岭镇,该地点三面环山,距公路约3000米,距最近的居民房2000米,5000米范围内无交通线、输电线、变压设施及河流等。仓库建筑均为砖混结构,共两幢,总建筑面积为880平方米,2个炸药库,2个雷管库,危险等级为11级,仓库核定储量为炸药30吨,雷管35万发,导火索30万米。雷管库与炸药库间距离为100米。雷管库三面设置了防爆土堤。仓库内允许的工作人员为7人。2、配送车辆,国家定点生产的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2辆,其中一辆专用车载重0.75吨,另一辆专用车载重1.25吨。第三条 库内设有消防池2个,总容量490立方米,距雷管库25米,距炸药库15米,两88、池间配置高压消防水泵1台,有效使用半径在100米范围内,雷管、炸药各库门前分别配备了(XKG)磷酸盐铵盐干粉灭火器各5具,共10具。库内设有架空避雷带、避雷针、二次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配置备用电源。库房内无电源,无照明设施,库房外周边无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第二节 危险因素本预案确定的安全事故(险情)的类别是:1、燃烧或爆炸造成死亡一人及其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群伤四人(或重伤二人)及其以上。2、虽无人员伤亡,但因爆炸药品燃烧或爆炸造成建筑物、装备的严重破坏或摧毁。3、爆炸物品在库区内或运输途中被盗或丢失。4、运输爆炸药品的车辆在途中发生倾覆、燃烧或爆炸。5、危险区域内发生火灾或危险区域外发生有可89、能蔓延到危险区域的火灾险情。6、由于自然或地质灾害发生而出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险情。第三节 应急救援组织和领导第一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陈永钢(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对公司安全事故(险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施领导,负责向区政府和市民爆办、公安机关等部门主要领导报告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的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审批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送事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成员:人秘保卫科、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民爆仓库及配送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事故应急工作的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人秘保卫90、科,电话:02358552988,由张德明任办公室主任,手机:。办公室主要职责:按领导小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和外围支持工作,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和负责事故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第二条 安全事故(险情)报告事故(险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的情形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全力控制事态的扩大。凡有发生本预案第四条的事故(险情)之一的部门、值班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险情)发生的类别、时间、地点、J等基本情况向公司领导、公安等部门报告。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抢救,并通过初步判断,将以下情况在第91、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区商委、市民爆办报告。l、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险情)的性质和类别;3、事故(险情)发生的简要经过,破坏后果,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爆炸物品损失数量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况;4、有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5、伤亡人员的抢救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6、所在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救援的情况;7、是否需要请示上级政府调动区有关部门及其机构和有关单位协助救援工作。以上报告由公司总经理陈永钢负责实施。三峡中心医院的救援电话:58120120,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58293522,区政府值班电话:58112345,市民爆办电话:6392、851960;区商委电话:58815668,长岭镇政府值班电话;58691088,民爆仓库电话:58698025,配送负责人:张军,电话:。第三条 应急救援保障I、内部救援保障,内部救援分队3个。(1)仓库设应急救援分队一个,主要负责仓库事故(险情)发生时,前期的控制及抢救工作;人员有:张传兵、牟天龙、刘仕发;负责人:张传兵。(2)配送设应急救援分队一个,主要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在事故(险情)发生时前期的控制及救援工作;人员有:张军、张宁,负责人:张军; (3)公司设应急救援分队一个,主要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抢险、组织、指挥本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和与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人员有:除上列人员外93、的公司全体上岗人员,负责人:张德明、侯相臣。2、外部救援保障万州区公安消防大队电话:119万州区第五人民医院电话:58541120 万州区中医院:85790120第四节 应急行动方案第一条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当现场发生火灾或燃烧以及库区外发生火灾,有可能蔓延至库区的险情等事故时,仓库负责人应安排一人立即报告:(1)公司负责人或人秘保卫科或业务科;(2)当地政府(安办)、派出所、村、社干部。报告完毕后转为电话值班,并负责观察险情变化和应急救援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2、仓库人员应及时利用启动库内水泵、切断或扑灭火源,防止事故(险情)扩大。3、仓库人员在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尚未到达现场时,应94、安排当地村社救援人员进行扑救活动。4、公司接报后应立即行动: (1)总经理带领安全负责人、人秘保卫科、业务科负责人,立即出发,赶赴现场,在车上发布指今。(2)指定留守负责人、带队人等立即和公司应急救援分队出发。(3)指定专人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商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等单位报告。 (4)指定专人与仓库电话联系。5、到达现场后,区政府分管领导即为总指挥,指令随行人分别为各现场负责人:(1)到达火源处扑救,开辟隔离带。 (2)布置警戒线和治安防范措施。 (3)现场协调组织各方救援资源。6、公司救援人员安排至起火处参加灭火。7、扑救排险完成后,应作如下安排:(1)安排部分救援力量撤离现场。(2)安排95、部份人清理、检查、排除积水,掩埋余烬。(3)安排人员检查是否有人受伤并作相应安排。(4)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5)召集公司有关人员和消防、公安、村社干部,确定险情调查方案。(6)对救援工作进行初步总结。8、对事故调查后,应作出书面结论和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报告。9、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第二条 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1、当发生爆炸后或可能发生爆炸时:(1)及时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到达安全地点。(2)积极组织抢救伤员。(3)设置警戒线,防止人员靠近危险区域。 (4)同时按上列第九款第1条(1)、(2)之规定报告。2、公司接报后,应按上列第九款第4条的规定办理。3、在确定无96、二次爆炸可能的情况下,清理、保护好现场及物资,防止物资丢失,尽量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4、事故(险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检查损失,收集保存事故(险情)的证据,做到相关记录。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企业稳定、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在事故正式结论、处理前,当事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岗位,并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6、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作出书面总结。第三条 自然灾害(洪水、地震)事故(险情)应急预案。1、公司仓库所在地三面均为陡山,在雨季绵雨和特大暴雨时会形成山洪,有可能造成洪水灾害事故(险情),危及仓库建筑物(围墙垮塌),或库内陡坡覆土97、滑坡。(1)下雨前及雨中应到围墙经常查看,保持泄洪遒畅通。(2)及时清理滑落泥土。如工作量大,同意仓库可雇佣当地村民及时清理,防止堵塞水道。(3)如遇连日绵雨和特大暴雨,公司应加派人驻守防洪排险。(4)洪涝灾害发生后,应及时清理、修复,并对库房及各种设施重新检查,做好记录和总结。2、仓库所在地如发生强震,将可能造成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毁坏或受损,还可能造成库房垮塌弓l爆库存产品。(1)发生地震,人员应撤离建筑物至安全地带,并抢救伤者。(2)按可能爆炸的情况布置警戒线,阻止人员接近。(3)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等待救援。(4)地震及以后均不能进入库区,防止余震发生。(5)在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的指导下98、进行清理善后工作。(6)灾后对事故及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对策。第四条 民爆器材被盗、抢劫事故预案仓库和专用运输车存在发生被盗、抢劫的可能。1、仓库和专用运输车被盗,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报告所在地安办和公司,及当地村、社干部。2、保护现场。3、配合警方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线索。4、当班者未经允许,不能擅离。5、公司负责人到现场安排相关事宜,向各有关部门汇报。6、公司派保卫人员协同警方,并按警方布置进行查找被盗物品及有关线索。7、警方破案后,根据案情划分当事人责任,作出相应处分,总结教训,增加防范措施。8、如仓库发生抢劫,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启动110警报系统,或传递相关99、信息。9、仓库或运输车发生抢劫中,如人员被歹徒控制,不应直接对抗,应尽力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如歹徒身体特征,使用凶器、去向、作案手段、细节等,以利事后破案。10、脱离歹徒控制后,应立即向警方、当地政府、公司方面报告。ll、事发后,、未经允许,不得擅离现场,以配合警方调查。12、公司接报后,公司负责人和保卫干部应立即赴现场并安排配合警方,布置行动,同时向各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1 3、警方破案后,应根据案情划分当事人责任,明确奖惩并认真总结,增加防范措施。第五条 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运输过程中,燃烧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1、专用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某种原因产生燃烧,进而产生爆炸的可能。2、应100、急措施:发现有阴燃或燃烧的异常情况初期,驾驶员应选择近距离无民居、人员、电力、通讯等设施处停放,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安办、公司人秘保卫科、业务科或领导报告。3、车辆停放后两人分头向前后方向约50米处放置危险警告标志。4、观察烟雾大小及是否起明火,如烟雾较大及有明火闪现,则撤离至50米以上可隐蔽处,并负责阻止人、车辆通过,等待救援。如烟雾稀少,仍是包装箱阴燃,即可卸开阴燃处炸药箱,同时就近取水浇淋降温。5、公司接报警后,公司负责人、人秘保卫科、业务科负责人应立即赴现场,协调各方救援资源,临机处置,同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汇报。6、事后应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事故(险情)原因,增加改进措施,形成事故总101、结报告并报告有关部门。第五节 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第一条 本预案的学习,培训是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科室安全学习重要内容,必须做到人人熟知,使全体员工清楚对安全事故的处置和救助如何进行,特别是为发生事故后“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打造坚实基础。1、公司已将各科室安全学习作了规定,其中重点检查学习本预案情况,并纳入日常和年度考核。2、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对本预案内容的演练。第二条 本预案将根据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民爆行业具体情况适时修订。第三条 本预案由重庆市五桥物资有限公司制定和负责解释,同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原预案同时废止。第二十九章 安全生102、产责任奖惩制度为促进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奖惩分明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它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节 奖励第一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具,奋勇抢救、保103、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错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7、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第二节 惩罚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管理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第一条 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公司规定,有关部门和负责人不按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进入危险物品库区未登记者,视情节罚违规部门或个人20-50元次;2、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违规部门或个人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3、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库区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104、人次;4、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在禁烟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1 00元个堆,并由责任部门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50元次;5、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20元人次;6、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库区罚款50元次,罚所经仓库责任人20元次;7、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8、损坏各种上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 00;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招员工或员工调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扣罚责任部门1 00元人次;1 O、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50一105、500元项;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50元次;12、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第二条 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1 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i 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 5;4、10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 0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部门1 5-3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部门扣罚1002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部门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凡下列情节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萎责任者;6、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7、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第三节 其它未尽事宜,将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