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抛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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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91504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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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抛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XX141 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方案 (X府办xx62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遏制道路运输抛洒现象,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建设管 理水平,现结合x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工 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管控和运输过程管理为重点,坚持“联合执法、 属地管理、疏堵结合、落实长效”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渣 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泄漏、抛洒和乱 堆乱放等现象,有效控制扬尘2、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县城管、交管、交通、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市场 监管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构建全方位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网络, 力争在xx年底前,实现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全密闭,达到清洁运 输、有序处置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三、整治重点(一)不具备相关资质而承揽建筑垃圾(渣土)的工程运输企业 和个人,以及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等不符合建筑垃 圾(渣土)运输条件的车辆。行驶、抛洒泄漏、随意倾倒以及不服从执法管理等行为。(三)未取得渣土处置许可擅自施工的建筑工程或建设项目,未 按规定落实硬化、冲洗等文明施工措施,未及时履行工地门前及周边 道路保洁义务的行为。(四3、)未按规定时间、线路和倾倒点实施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的行为。(五)建筑垃圾(渣土)倾倒点未按规定受纳和处置进场建筑垃 圾(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四、任务分工(一)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安装监控;负责审核 批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和建筑垃圾(渣土)单车处置许可;常态 化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倾倒、堆放、利用等处置活动;落实在 县域内设置不少于1处规范的建筑垃圾(渣土)倾倒场所。(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后 检验合格证的核发和年审等工作;负责监管改装企业严格落实改装标 准,督促改装企业加强4、售后服务。(三)县交管大队负责对按规范实施密闭改装的建筑垃圾(渣土) 车辆进行登记、年检以及办理城区通行证等工作;负责加强路面执法, 组织警力独立或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车辆超速、闯禁区、无牌照行驶等行为。(四)县交通局负责依法对路面行驶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 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渣土)车辆密闭改装 以及协助查处建筑垃圾(渣土)超载运输行为。(五)县住建委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在开工前落实工地硬化、出入冲洗等文明施工措施并向城管 部门申报备案。(六)县规划局负责会同城管、国土等部门编制建筑垃圾(渣土) 堆放场所规划,5、合理布局堆放场所,做到与城市建设需求相适应。(七)县国土局负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对建 筑垃圾(渣土)堆放场所的监管。(八)县环保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建筑垃圾(渣土) 运输和堆放场所实施统一环境监测监督。五、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XX年6月1日至6月10日)1. 各相关部门采取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和上门宣教等方式,加大对 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充分了解“文 明施工、清洁运输、规范倾倒”的管理要求。2.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以及 建筑垃圾(渣土)日常运输处置状况进行摸排,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明确整治目标和管理6、重点。3. 组织召开专题会或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6月11日至8月31日)1. 推进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县城管局完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企业资质准入制度,成立2至4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严 格落实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质审批制度,凡未取得建筑垃圾(渣 土)运输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业务。对于无资 质而承揽业务的行为,由县城管、住建、交管、交通等部门联合查处, 实施高限处罚。2. 加强运输车辆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交管、交通、住建等部 门配合,组织联合执法,查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过程中车体脏污、 带泥行驶、抛洒滴漏、超载超限、随意倾倒问题7、,严格按照上限对运 输企业和驾驶员实施行政处罚,并根据情况严肃追究建设方和施工方 责任。3. 抓好“源头”整治。县城管、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建筑工 地出入安装移动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监管;对在建工地不按规定办 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手续、不履行出入车辆保洁义务等行为实施 综合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采取停工、停业、 停运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4. 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渣土)倾倒点。县城管局提供1至2处建 筑垃圾(渣土)临时处置场,县规划局负责会同城管、国土等部门编 制建筑垃圾(渣土)临时堆放场规划,合理布局倾倒点。(三)规范运行阶段(xx年9月起)1. 加强监督考核,对建筑垃圾8、(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2. 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措施,推进长效管理。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 作,及时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加强领导、统一行动、相互配合,确保 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二)完善平台,联网监控。充分利用数字城管系统、建筑垃圾 (渣土)管理平台和移动视频监控手段,对在建工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倾倒点进行全时段监控、全方位覆盖。(三)注重联动,密切配合。成立由县城管、交管、交通、住建、 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对涉及相关部 门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处理。要服从调度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 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数字城管考核评 比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 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问责,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