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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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89455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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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河县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五河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产 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 目标,县政府授权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 化利用处置特许经营工程。为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参与工程竞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 及省财政厅、省开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 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五河县城市管理局拟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对五河县建 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特许经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2、工程名称:五河县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 中心。(二)建设地点:五河县小溪镇牟庄工业园南侧,厂址东 侧300米为104国道,南侧500米为026县道,西侧为农田, 北侧为牟庄工业园,距离县城中心约12公里。(三)建筑垃圾处置范围:五河县城市建成区域内。(四)建设模式:B00 (建设、经营、拥有)。(五)招标方式和合作期限: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特许经营合作期限不高于25年(含建设期1年)。 在合作期内,中标人应按要求设立工程公司,由工程公司具体 负责五河县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特许经营工程的投 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年处置建筑垃圾设置保底量为4 万吨。(六)预计工程投3、资:总投资约4000万元(含土地、厂房、 设备及运营基本资金),其中设备投资1892万元。(七)采购需求:五河县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 工程内各生产装置以及办公设施等配套设施;与外部相接的道 路、供水、供电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本工程拟 采用现代化的建筑垃圾处理工艺和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年 最大处理建筑垃圾量约15万吨,近期年处理量约4万吨, 日处理建筑垃圾约100吨,近期处理主要以装修垃圾处置为 主,政府逐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处 置量。处理工艺为将建筑装修垃圾分拣、破碎、筛分、除铁 等工序后,制成新型建筑材料,用于道路稳层、基层、制砖。 建筑装修垃圾中不可4、利用的可燃废料送至县生活垃圾燃烧厂焚 烧发电,金属废弃物等可回收局部单独回收。配备年最大处置 建筑装修垃圾15万吨的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配置制砖生产 线2条。(八)用地供给方式:工程用地约61亩,其中:原材料堆 放区15亩,筛分8亩、破碎10亩、制砖车间4亩以及其它配 套用地。对土地的使用权获得通过招标出让方式取得。特许经 营期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或者另行协商有偿续 用。(九)投资回报方式:本工程可通过回收物资、颗粒材料 制砖等取得一定的收入。考虑该工程为县政府民生工程工程, 盈利能力弱,为满足一定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县政府对建筑 装修垃圾处理给予补贴。年处置垃圾保底量为4万吨,且5、年 处置量在5万吨以下的每吨政府补贴为118元(招标控制 价);年处置垃圾量5万吨以上10万吨以下的每吨政府补 贴按照中标单价的70%计算,10万吨以上15万吨以下的政 府补贴按照中标单价的60%计算。对中标企业愿意承当城区 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运输任务的,按照运距12公里,建议 每吨运费暂定18元,据实结算。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0万元。(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6、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成立的新企业需提供主要股东 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申请人须是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法人企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建筑垃圾处理”。(四)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两项及以 上的类似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建筑垃圾工程 (资源化利用方式)的业绩。(五)有足以保证本工程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 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七)本工程所成立的工程公司注册资金须不低于工程总 投资的30%o(八)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8年7 月7、至2018年9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或者集团下属子公司员工 向供应商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 件。(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公告发布媒介本工程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四、实施计划(一)选址方案公示期间确定招标代理机构。(2020年8 月)(二)开展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 编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定稿后挂网公 告开展招标工作。(2020年9月)(三)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工作。(2020年10月)(四)完成工程核准。(2020年12月)(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021年1月)(六)完成主体工8、程建设。(2021年10月)(七)工程建成投产。(2021年12月)五、保障措施(一)县政府成立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推 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县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明确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展改革委及小溪镇政府等 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工作。(三)小溪镇政府负责做好工程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四)中标单位成立工程公司负责开展工程所有工作。六、建筑垃圾管理相关配套政策要求(一)确保建筑垃圾政策法规及管理方法执行到位1.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定O2019年12月11日,蚌埠市政 府44号令发布新修改的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9、方法,2012 年10月25日五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方法需要尽快 修订。按照方法第六条规定: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建设单 位向县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处置批准后方可 处置。未获得核准的,县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 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 严格执行建筑处置收费制度。按照五河县建筑垃圾管 理暂行方法规定实行收费制度,建设单位按规划建筑面积每 平方米3元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二)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机制1.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拆迁单位应于开工前20 日内,向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处置申请和 处置方案。要与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10、业、建筑垃圾资源化 利用特许经营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合同,确保建筑垃圾的实际 产生量、运输量和处置量与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处置方案一致。2. 小区物业应根据小区业主装修施工预产生的数量,向县 城市管理局提交装修垃圾处置申请、缴纳运输及处置费用,并 在小区内设置不小于30平方米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专人 看管。3. 县城市管理局在城区设立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集 中收纳物业小区或住户产生的零星装修垃圾,并组织及时转运 到处置中心处理。(三)加强源头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 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 估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并编制处置方案。工11、程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应按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优先就地利 用、就地减量。2. 拆迁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费用单独立项并纳入工 程预算,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进行集中处置;如需就地处置的,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进行商谈,鼓励实行撤除、收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四)开展资源化利用监督及扶持方法1. 落实特许经营制度。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政府 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打击私自处置建筑垃 圾的行为,保障撤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全部交由县建筑垃圾再生 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2. 拓宽再生产品应用范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支持市 政工程应用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建筑工程选用 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没 有按照规划设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承建单位不予结算, 不得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于社会投资工程,鼓励优先 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