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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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73920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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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环境整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二、基本原则(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作物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2、,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二)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根据农作物秸秆可收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2020*区农作物秸秆利用稳定在103、0%。四、项目内容与作业要求(一)实施内容。对*区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化捡拾打捆和秸秆收储加工等方式,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二)作业要求。1、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打捆标准为2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2、秸杆收储。对从事养殖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加工农作物秸秆草捆(草块)起点在50吨以上的给予补助,每吨补贴50元。每个养殖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五、实施对象、主体及补助标准(一)实施对象。*区从事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新型经营组织和农户。(二)实施主体。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实施主体为乡镇、村。(三)补助标准。项目利4、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以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玉米种植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为作业单位,以机械化捡拾打捆为作业,村组丈量登记造册,作业单位签字认可,补助30元/亩。六、实施程序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1.制定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合理划定作业区,确定技术方案和利用模式,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并将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2.确定任务。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数量和*区财政支持资金,确定机械化捡拾打捆和秸秆收储工作任务量并与5月底前分解乡镇人民政府。3.确定区域。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指标数5、量确定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作业区域,并和行政村签订作业任务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于6月底前将作业区域、面积报农业农村局。4.作业补助。承担机械化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或作业手通过公开招标或由作业单位自行选择。(1)若承担机械化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签订作业任务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每吨补贴标准不超过100元。(2)若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作业手由作业单位自主选择。作业费用按照30元/亩补助。作业时,乡(镇)安排工作人6、员督导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作业手为作业单位作业,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除补助部分外,差额由作业单位承担,并督导村组填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由作业单位认可签字。5.作业标准。田间玉米秸秆全部打捆干净,同时清除地埂、渠边杂草,尽可能全部运回贮存,对制作青贮饲料的面积也计入其中。6.验收公示。作业的同时乡镇村组织登记造册,作业单位确认签字,作业结束后,作业记录表由村委会审核并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盖章报乡(镇)人民政府确认,乡(镇)政府汇总公示后(盖章)于10月底前报农业农村局审定公示。(三)组织验收。1.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王琳同志为组长,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分7、管领导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项目作业记录表、任务协议书和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出据验收结果,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2.秸杆收储。由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按照项目要求进行验收和公示。(四)资金兑付。以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于11月底前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兑付给作业单位。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为确保*区2020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合理分工,保障工作条件,加大检查力度,狠8、抓政策落实,合力推进项目实施。2.技术小组组长:李应科*区畜草中心主任成员:王粉琴蒋军赵小刚杨忠李祥勋虎德岐李虎罗永德石晶哲海梅马叶萱张金柱王金升重点开展秸杆饲料化利用有效模式推广,秸杆加工利用技术培训服务,执行项目领导小组下达的项目实施任务,组织实施、验收项目,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统筹安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和财政厅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