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及监督管理专题培训课件(95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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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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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2,内 容,3,(一)立法的必要性(二)重要意义(三)立法过程,4,(一)立法的必要性,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复杂,安全保障需要法律的支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需要确立相关民事法律关系需要规范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需加严综上,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从法律上明确调整范围,理顺监管体制,落实主体责任;从制度上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效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5,(二)重要意义,第一,是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第二,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第三,是推动节能环保的有力举措。第四2、,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6,(三)立法过程,这部法律的特别之处在于:立法计划的申报、起草调研、草案的提出都是由全国人大直接进行的。历时十几年,经历了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跨界工作衔接,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人大代表的作用)酝酿过程起草过程审议过程,7,(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监督管理(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8,(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主要结构:这部法律共7章101条,分别对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3、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了各方责任尤其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确立了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第一章总则十二条,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监管体制。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共三十七条,企业责任义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五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主体、共有的义务、人员要求等。第二节 生产 九条,规定生产单位义务。第三节 经营 五条,规定经营单位义务。第四节 使用 十八条,规定使用单位义务。,9,(一)主要结构及特点,第三章 检验、检测 七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作用、义务和职责。第四章 监督管理 十二条,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执法工作的职责。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五条,规定应急预案的制4、定、启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等。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二十五条,规定本法涉及的各方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第七条 附则 三条,规定收费、不适用本法情况、适用本法但特殊环境使用的特种设备监管主体、施行日期等。,10,(一)主要结构及特点,特点:1、体现了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保障安全,促进发展2、坚持并发展了安全生产方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3、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链条更加完整。4、体现了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工作格局的指导思想。5、确立了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第八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5、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共有39处出现安全技术规范。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所有技术要求)。,11,(一)主要结构及特点,6、体现了法律对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第十条支持科学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奖励突出贡献;第十六条“三新”)7、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奠定法律基础。(第九条)8、强调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增加了关于监管部门宣传教育职责的规定)9、突出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规范,实行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0、为职能转变和改革创新留下空间。,126、,(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监督管理(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13,(二)关于适用范围,增加了经营环节,主要针对销售、出租活动和进出口管理。1、从三个方面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二条):1)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2)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3)国家对特种设备7、实行目录管理。,14,(二)关于适用范围,2、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由目录调整。只有目录中的设备,才能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都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考虑一定参数和因素。,15,范围考虑的因素,15,16,2015年7月26日9时57分,湖北荆州一百货商场发生一起自动扶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被搅入手扶电梯身亡。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女顾客带着儿子乘自动扶梯上楼,在最上端,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在该女士踏上后,忽然出现翻转,该女士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该女士死亡。,湖北荆州“7.26”自动8、扶梯事故,17,范围参数及种类限定,锅炉 蒸汽锅炉 正常设计水位容积 V30L,且P0.1MPa;热水锅炉 P0.1MPa 且W0.1MW;有机热载体锅炉 W0.1MW。压力容器 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 P0.1MPa,V30L,D150mm;气瓶 P0.2MPa,且PV1.0MPaL;氧舱。压力管道 P0.1MPa,D50mm 介质:气体、蒸汽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管道。,18,范围参数及种类限定,电梯 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起重机械 起重量0.5t的升降机;起重量3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2层停车库客运索道 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199、,范围参数及种类限定,大型游乐设施 速度2m/s 或 高度距地面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安全附件 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20,(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监督管理(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21,(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明确了企业的安全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1、总的要求(第二章第一节)。(1)强调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第十三条)。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10、设备安全负责。按照规定配备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责任。,22,(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2)人员资格和义务要求(第十四条)资格: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安全管理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生产活动中的特殊工种(焊工)和使用活动中的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义务: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第十三、十四条的法律责任适用于第八十六条。,23,(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3)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并接11、受检验的义务(第十五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第七十九条;对使用单位适用于第八十三条(三)、(四)项。,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24,(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评审要求(第十六条)1)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三种情况: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2)相关程序:书面形式向质检总局提出申请;质检总局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并委托评审;评12、审结果质检总局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25,(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5)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第十七条)责任保险概念:按照保险法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是以特种设备运营、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条款的约定对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26,(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2、全面的规定了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第二章第二节)(1)规定了生产许可制度和条件(第十八条)相对09版条例的变化:明确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行生产许13、可,而没有具体规定各类设备生产各环节的许可项目。许可由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但是没有规定那一级部门,为行政许可改革简化下放留下空间。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条件:技术人员、装备资源、相关制度。,27,(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2)强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责任主体(第十九条)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28,(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3)明确了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有关要求,由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第二十条)14、(4)规范出厂资料和文件的表述,新规定了铭牌、警示标志及其说明要求(第二十一条)(5)提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第二十二条)“新梯新办法,老梯老办法”的原则。,29,(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6)关于施工告知(第二十三条)。(7)关于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的监督检验(第二十五条)。(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于第七十九条)(8)新增了建立缺陷召回制度,要求主动召回,否则责令召回(第二十六条)3.增加经营环节的要求(第二章第三节)经营包括销售、出租、进口。,30,(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销售的设备符合要求、随机资料齐全,建立验收和15、销售记录(见第二十七条)(2)明确了出租和承租的各方责任,其中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原则由出租方负责(见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3)进口设备的具体要求(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符合我国规范、检验合格、进口许可文件资料符合要求进出口遵守商品检验法律、法规要求;进口告知。(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第八十二条),31,(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4.进一步明确了使用单位的责任(第二章第四节)特种设备的使用环节是事故发生的最重要的环节,该法全面的规定了使用者的安全责任。本法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依法履行使用登记(第三十三条)、建立制度(第三十四条)、建立档案(第三十五条)、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第三十九条)、提16、出定期检验要求(第四十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等安全使用的责任,这些表述与09版条例基本一致。关于使用环节,重点解析以下18个要点:,32,(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关于应当使用合格特种设备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2)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关于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操作规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33,(三)关于企17、业安全主体责任,(4)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资料和文件(设计文件、质量证明、安装使用维保说明、监检证书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关于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及其他使用单位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34,(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6)新增了对使用的安全距离和建筑物、附属设施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安全距离;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7)新增了明确特种18、设备共有情况责任主体(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35,(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8)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规定(第三十九条)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检修;对上述实施情况作出记录。法律责任对应于第八十三条 第(三)项。,36,(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9)关于使用单位定期检验的规定(第四十条)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19、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四)项、(二)项、八十四条(一)项,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37,(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0)关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的义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处理紧急情况的规定(第四十一条)。1)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及时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2)作业人员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38,(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1)关于特种设备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消除的义务。(第四十二条)使用单20、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经全面检查并消除隐患后继续使用。法律责任对应第八十四条(二)项。,39,(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2)针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服务的特种设备,规定其运营使用单位的一些特殊要求(第四十三条)。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将相关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乘客应当遵守相关安全事项要求,服从管理和指挥。,40,(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3)关于锅炉水处理和清洗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水处理,并接受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规范,并接受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14)电21、梯的维护保养承担单位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第四十五条)。(15)电梯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电梯运行状况跟踪和了解情况(第四十六条)。,41,(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6)关于改造、修理变更使用登记(第四十七条 新增)使用登记数据发生变化,按要求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17)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提出设计使用年限概念(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使用单位是履行特种设备报废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报废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并办理注销。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应加强检验评估和维保措施。,4222、,(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8)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义务(第四十九条)。取得充装许可。履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义务,禁止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气瓶充装单位的特殊义务。气瓶作为气体的包装物,气瓶充装单位是气瓶的主要使用单位,气瓶的安全必须由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法律责任适用第八十五条,43,(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监督管理(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23、关于法律责任,44,(四)关于检验检测,本章检验、检测共七条,表述了检验、检测工作的性质、作用,规定了机构核准要求和条件,机构人员资格要求,以及工作的应当遵循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需要依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特种设备能否出厂、能否投入使用,要通过检验检测确认是否达到质量安全要求。1、区分了检验、检测不同性质(第五十条)。检验活动的强制性和法定性,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活动的自愿性和委托关系,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45,(四)关于检验检测,2、进一步加强了行为约束和职业道德规范。本法对包括取得核准(第五十条)24、,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诚信服务(第五十二条),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和报告隐患的义务(第五十三条),保密义务(第五十五条)等提出了要求,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要求,并且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要求(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关于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五条)。关于故意刁难的投诉(第五十六条)。3、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提供检验便利的义务(第五十四条,新增加项)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6,(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25、五)关于监督管理(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47,(五)关于监督管理,本章主要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力,包括行使监督检查权、实施许可、发现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行责令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的权利,对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定期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的职责,以及安全监察人员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法律是制度的载体。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的监管职责,包括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行政许可(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违法行为处理和报告(第六十三条)、行政执法(26、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公布安全状况等。,48,(五)关于监督管理,按照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主要是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制度。,49,(五)关于监督管理,1、关于重点检查、许可工作实施和监督检查职权的行使(1)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2)许可工作 许可工作应当按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第五十八条)。许可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第五十九条)。(3)监督检查的职权,包括行政调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第六十一条)进入现27、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和复制资料。实施查封和扣押。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0,(五)关于监督管理,(4)关于安全状况公布(第六十八条)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作用。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责任主体。公布的方式。公布的期限。公布的内容。,51,(五)关于安全监察,2、新增加的几项内容 一是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第十一条)。本法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的职责,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职责。二是建立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督促报废(第六十条)。本法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28、设备档案和信息化查询系统,对达到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督促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见第六十条)。三是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履职过程的保密义务(第六十七条)。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各项职责,增加了应当建立协调机制的要求(第六条)。,52,(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安全监察(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53,(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本章将09版条例第六章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改为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更为合理,因为法律其他章节及其确定的措施都是为了预防事故。强调29、了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性。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基本上保持了09版条例的规定。1、关于事故应急救援(1)预案的制定(第六十九条),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和 使用单位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地方各地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组织制定本地区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地方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54,(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2)预案实施和报告(第七十条)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核实情况,按规定报告;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30、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3)预案启动和应急救援(第七十一条,新增加)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55,(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2、关于事故调查组织(第七十二条)各级事故的调查职权与09版条例一致,增加提出调查组的工作准则要求,即依法、独立、公正。关于事故处理的级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特种设备局和我本人一直努力试图解决,但未能如愿。3、关于事故处理(第七十三条)调查报告的上报程序和对处理要求基本和09版条例一致,增加第二款: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同类事31、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6,(一)主要结构及特点(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关于检验检测(五)关于安全监察(六)关于事故应急与处理(七)关于法律责任,57,(七)关于法律责任,1、总的情况共二十五条,占四分之一。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义务和检验、检测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等都基本对应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吊销许可证的,三年内不予受理新的许可(第九十六条,新增加)。增加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第九十七条)。处罚上限有所增加,并且幅度也相应增加,有的达到10倍。增加了治安处罚的规定(第九十八条)。,58,(七)关于法律32、责任,2、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1)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人员(第八十六条)(2)据不接受监督检查、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第九十五条);(3)吊销许可证,三年不受理(第九十六条)。,59,(七)关于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33、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责任,60,(七)关于法律责任,有关生产活动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第七十四条)。(2)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第七十五条)。(3)未进行型式试验(第七十六条)。(4)未按规定附资料(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5)未经监督检验(两种情况:过程中按第七十九条,已经交付按第八十二条)。(6)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对缺陷设备未召回、交付淘汰设备、违规使用许可证(第八十一条)。(7)未施工告知(第七十八条)。(8)电梯制造单位特殊法律责任,校验、调试,跟踪调查、了解,问题告知和报告。,61,(七)关于法律责任,有关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34、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二)销售、出租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违反本法规定,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62,(七)关于法律责任,有关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 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35、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63,(七)关于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6、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64,(七)关于法律责任,有关充装单位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37、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65,(七)关于法律责任,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1)超检验范围、使用未取到资格的人员从事工作。2)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3)检验、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包括虚假和严重失真。4)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和立即报告。5)泄漏商业秘密。6)从事生产、经营活动。7)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8)利用检验工38、作刁难相关单位(只适用检验单位)。9)据不接受监督检查(第九十五条)。另外 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的检验、检测人员,也要受到处罚。,66,(七)关于法律责任,4、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人员法律责任(第九十四条)滥用职权、营私舞弊:(1)未按规定实施许可(第一项)。(2)要求重复许可、重复检验(第七项)。(3)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第八项)。(4)泄漏商业秘密(第九项)。(5)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第十一项)。(6)妨碍事故救援和调查(第十二项)。(7)其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行为(第十三项)。,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67,(七)关于法39、律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1)发现未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不查处的(第二项);(2)发现不再具备生产条件而不吊销许可证,或者发现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第三项);(3)发现不再具备检验检测条件,应当撤销核准而不撤销核准,或者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真不予查处(第四项);(4)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第五项)。(5)发现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未报告,或者接到报告不立即处理(第六项)。(6)接到事故报告不立即报告(第十项)。(7)其他玩忽职守(第十三项)。,68,(七)关于法律责任,5、其他相关法律责任(1)有关事故的责任:相40、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第八十九条)。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责任单位经济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处罚,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以处分。(2)有关安全管理、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资格。不罚款,69,(七)关于法律责任,关于民事责任(第九十七条)(1)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2)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八条)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具体处罚规定,可以利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妨害社会管41、理的行为和处罚条款进行。关于刑事责任(第九十八条)本法只提出原则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按照其相应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70,(七)关于法律责任,6、关于处罚种类和罚款额度关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一共有九条,体现惩戒原则,对逾期不改正的处罚,限期时间应当根据设备的危害性、整改的可能性等定。关于情节严重一般可以理解有以下4种之一:(1)危害程度大;(2)屡教不改;(3)影响恶劣;(4)造成重大后果。,71,(七)关于法律责任,关于严重事故隐患 通常可以认定有下列5种之一的:(1)使用非法42、制造的;(2)超过特种设备规定的参数范围使用的;(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已经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结论为不允许使用而继续使用的;(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者责令改正而未以改正的。,72,(七)关于法律责任,关于无改造、修理价值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有的可以通过改造、修理,消除事故隐患。以下为无改造、修理价值(也包括不允许进行改造、修理):(1)非正规生产,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2)已经报废的;(3)改造、修理无法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4)改造、修理价值大于新制造的。,73,(七)关于法律责任,关于重大违法行为 通常是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43、方面的下列行为之一:(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2)违章使用造成严重以上事故的;(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4)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出具虚假、严重失真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意见的;(5)安全监察人员及其人员,从事生产、销售、监制、监销活动的;(6)违反治安管理法和构成犯罪的。,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74,(七)关于法律责任,关于取缔、吊销、撤销、注销(1)取缔,明令取消或禁止,本法用于对无证行为。(2)吊销,违法行为,取消许可证。(3)撤销,明令取消许可证,一般不是由于相对人的原因。(4)注销,吊销、撤销、或者其他原因,需要44、对失效证件实际的处理。关于罚款额度本法罚款额度,固定的最高有二百万元,幅度有的达到10倍,自由裁量权很大,需要慎重,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更多免费资料,请添加安小应微信号:ansyingcysafety。,(一)监管特点(二)法律制度(三)组织制度(四)工作制度,75,76,(一)监管特点,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欧洲、北美、日本等各工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关系和行为。并且普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制度体系。特种设备监管特征依据专门法律设置专门机构实施专门管理我国,也一样!从法制、体制、机制方面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745、7,(一)监管特点,我国60多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过程,也是构建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过程。在全面总结几十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践、科学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创新机制”,逐渐形成了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是由法律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组成。具有五个方面特点:,78,(一)监管特点,1、预防为主 从生产源头把关:通过行政许可和生产过程监督检验,确保特种设备优生;从使用登记把关:确保特种设备及时纳入安全监督管理范围,处于有效监管之中;从定期检验把关:确保特种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况;46、从人员素质把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管理等相关人员的适应性,减少人因失误;从规范管理把关:促进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制度的完善和实施。,79,(一)监管特点,2、从严管理 在监管主体上,强化政府部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能与责任;在监管环节上,实施了特种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各环节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在监管方式上,确立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基本制度。行政许可包括生产许可、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检验检测人员及作业人员考核等4项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包括监督检验制度、现场监察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状况公布制度等5 种制度。,80,(一)监管特点47、,3、分类监管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推行不同设备、单位、地区的分类监管,对重点设备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不同单位实施差异化监察,对不同地区推行结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措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科学方法进行了制度固化,为实施分类监管提供了法律基础。,81,(一)监管特点,4、技术支撑从法律制度上确定了技术机构和科学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其主要内容如下:赋予了检验检测机构在安全把关中的技术支撑地位,同时规定了相应条件、工作程序及要求;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82,(一)监管特点,5、多元共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了特48、种设备安全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其主要内容如下;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把关责任;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众监督、投诉举报。,83,(二)法律制度,实践证明,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确立的法律制度,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应新的形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法规体系本世纪初,我们提出了法规体系的框架思路:建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49、技术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其结构层次应该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的法规体系结构。,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门规章(15项):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其他作为规章发布规定、办法,技术类安全技术规范:,管理类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规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其他技术类安全技术规范,事故调查分析导则,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其他管理类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焊接人员考核规则,锅炉定期检验规程,引用标准(安全技术规50、范引用的标准):GB 150、GB 1576、GB5099、GB5100等,法规体系表,20012020,85,(二)法律制度,2、目标原则:逐步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依法监管。目标特性是: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趋向;反映科学发展的要求,代表科技进步的水平;反映境内外统一的要求,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统一境内外许可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能检验工作。,86,(二)法律制度,努力从法律制度上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法律为总纲,调整特种设备安全各方面关系,明确各方面责任,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法律地位问题;二是以条例为依据,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问题;三51、是以规章为管理要求,解决安全监管工作程序问题;四是以安全技术规范为准则,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基本要求问题;五是以标准为基础,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支持问题。,87,(三)组织制度,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制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由法律规定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度应当是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监管纵横结合的体制。,88,89,(三)组织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本级政府领导,同时接受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特种设备安52、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90,(三)组织制度,机构设置全国各省级、市级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均设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截止2015年底,共2550 个机构。其中:国家 1 省(直辖市、自治区)32 市(地州盟)469 县(区市)2048人员配备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23648 人。,91,(三)组织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职责 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53、题;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或者纳入相应的体系;接到事故报告,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92,(三)组织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职责a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b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c对相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检查;d依法实施特种设备许可;e.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义务;f依法实施种设备安全行政处罚;g、负责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h负责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93,(四)工作制度,随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和工作成效的积累,54、逐步形成了保证工作制度落实的“六大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一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二是完善动态监管体系三是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四是构建风险管理体系五是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六是构建科技支撑体系,94,(四)工作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法确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为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其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制度2)行政许可工作制度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4)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95,(四)工作制度,5)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工作制度6)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工作制度8)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保障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