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与环境控制方案(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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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7057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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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安全与环境控制方案一 安全控制方案1 路基工程1.1 清理场地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免引起火灾。1.2 土石方工程1.2.1 高边坡处施工控制a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b 开挖工作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c 弃土下方和有险石危及范围的道路,设置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d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必须及时清除,禁止在危及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e 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2 桥梁工程2.1 挖孔桩施工控制2.1.1 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设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2、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设置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时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在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2.1.2 孔内挖孔人员的头顶部位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2.1.3 挖孔桩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2.2 墩台施工2.2.1 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米以上时,架设安全网。2.2.2 吊斗升降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2.3 上部构造2.3.1 预制构件安装: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3、难度、危险性在的作业项目应组织培训。a 预制厂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进入落梁架横移到位时,应保持构件在落梁时的平移稳定;顶升梁、箱梁等在吨位构件时,必须在梁两端加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落下,一端顶起时,另一端应支稳、撑牢2) 预制厂和墩顶装载构件的滑移设备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牵引构件滑移时,施力要均匀;3) 双导梁向前推进中,要保持双导梁同速进行岗位作业人员要精心工作听众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双导梁进入墩顶导轮支座前、后,采取与单导轮相同的措施。b 架桥机安装构件时,要符合下列规定:1) 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的平移、稳定及机具配4、备等,均按设计进行;2) 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再用揽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3) 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要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4) 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横移等项工作。2.3.2 预应力张拉施工: 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铰线)张拉施工前,应遵守下列规定:a 张拉作业区,有关人员不得进入;b 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如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c 油泵开动时,进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5、d 在已拼装或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e 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震动剧烈、发生漏电、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f 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g 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2.3.3 预制构件运输:轨道平车运输:a 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平整度、强度、铺设轨道要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之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米,纵坡不宜大于2%。b 大型预制构件运输应该多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6、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支输中无变形。二 环境管理方案为在施工期间对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施工期间受损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底程度,制定如下管理方案:1 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处理1.1 防水与排水1.1.1 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1.1.2 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填成适当的横坡,使其不积水。1.2 冲刷与淤积1.2.1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受到冲刷。1.2.2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流、水道、灌溉渠或排水系统产生淤7、积或堵塞。1.2.3 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水文状态的改变。1.2.4 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来到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1.2.5 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灌溉、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1.3 废料、废方的处理1.3.1 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严格按指定的弃土场排放。1.3.2 桥梁施工中泥浆应设专门的泥浆沉淀池,应在工程完工时将沉淀物及废弃物清除运至废土场,以免堵塞河道。1.3.3 挖方工程的废方场地,应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8、a 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远离河道,尽量不压盖植被。b 及时对弃方进行整平压实,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种植草皮或灌木)。c 废土场选定后要先筑拦砂坝再进行弃土,以防水土流失。1.4 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1.4.1 保护水质a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b 施工区域,砂石料厂,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c 施工期间,施工物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d 施工机械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9、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1.4.2 控制扬尘a 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b 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于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用帆布覆盖。c 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合场、大型轧石场、沥青拌合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1.4.3 减少噪声、废气污染a 各种临时设施合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沥青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b 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1.5 保护绿色植被1.5.1 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1.5.2 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再发生其他形式的认为破坏。1.6 土地资源的保护1.6.1 在河床采砂砾材料时,必须注意防止河流状态的改变,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即“在泄洪、排涝河流开采砂石,必须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1.6.2 采石厂的位置,应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选择,其中包括噪声、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动、公路安全问题等。采石厂的位置,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1.6.3 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