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质量标准制度汇编(岗位责任、隐患排查等)(9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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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3665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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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探放水质量标准制度汇编(岗位责任、隐患排查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各级岗位责任制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全矿的防治水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处理和解决防治水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防治水安全规程的实施,组织落实职工技术培训。三、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汇审矿井水害预防处理计划和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制定并汇审全矿全部防治水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实施。四、每月2、召开一次安全职能人员等参加的付科以上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防治水安全中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总结当月防治水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防治水安全工作,并保证落实。五、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调查了解防治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防治水安全中出现的问题。六、对防治水安全责任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七、监督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坚守防治水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情况,督促检查机电人员的设备完好情况。 八、负责组织领导全矿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处理。 九、按规定及3、时上报水害事故,亲自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十、对全矿的防治水安全措施、安全规划、煤层变化、地质情况、事故分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十一、保证防治水安全的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安全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通报、搞好本矿防治水安全,对矿长负责。二、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全磁盘井下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三、及时贯彻上级以及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解决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4、情况。四、经常亲自主持召开生产、安全、通风、瓦斯、机电等有关安全职能人员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检查执行情况。五、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一线预防灾害计划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和实施。六、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对三违现象要绝其根源、免其后患。七、负责组织领导安委员会人员进行每旬三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处理。八、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的瓦斯、通风、顶帮的情况,主局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总结推广5、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煤炭开采的技术水平。十、亲临现场,领导和抢救事故。十一、当好矿长助手,协助矿长抓好工作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二、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并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 三、负责检查所分管的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建设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队组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6、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五、负责组织、领导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六、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七、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全矿的年、季、月计划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八、经常深入坑下,及时地掌握各采煤队和各采区的生产进展情况,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生产中的窝工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九、加强经济核算,负责生产材料计划的制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千方百计提高炭块率,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工效,降低消耗,降低成本。十、加强对坑口的生产、安教、技术、机电、通风等科室的领导,协调一致,搞好全矿的安全生产。十一、严格请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7、努力完成矿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十二、认真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使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矿总工程师防治水安全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二、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三、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和审查全矿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水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四、负责审批矿井的各种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8、情况。五、领导全矿做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六、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七、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矿井防治水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八、参加领导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九、参加领导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防治水安全技术方面负责绘制本矿煤炭技术图纸和收集管理有关煤炭技术方面的资料档案。二、负责搞清本矿井田地质构造、老窑分布及积水情况。为全矿煤炭安全生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三、负责制定探放水制度和测量绘制必要的图纸。四、按照9、有关规定,认真搞好矿区的资源管理,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五、会同机电科做好机电技术工作和各种机电和工程设计、对四大设备,要认真做好年鉴。六、会同矿安教科,审定有关“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验收工程质量。七、负责审报有关改建、新建的科技项目,加强技术改造,改革开采方法,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炭块率。八、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防治水工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一、按时编制本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在开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层时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二、每年在雨季来临前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水灾10、隐患,不得延误。三、要及时了解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周边煤矿开采范围及老窑积水资料。 四、要及时封闭报废的钻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五、每年至少清理水仓沉淀淤泥两次。六、 要及时编制探水作业规程。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二、设计部门需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率先由总工程师签字,并提交委托书。1、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年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设计11、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支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天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头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进行检校。2、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到损坏12、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3、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4、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相关领导和相关单位。5、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并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四、与回采的业务联系1、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部门按规定进行测量,并以地测部门的数字为准。2、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测量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3、对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部门按设计要13、求在现场标出,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3、矿井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重大技术方案等必须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 4、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用计算机进行编制管理、打印。 5、矿技术负责人暂不能履行职责时,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可由矿行政主要负责人委托他人按规定程序会审、审批签字,技术负责人事后必须复审签字。(七)要求: 1、必须具有并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14、尘、压风、防火注浆、充填、抽放瓦斯等管理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矿区地面、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 2、每月8日前必须将1:2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1:5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必须在每季度首月8日前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矿区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每年元月8日前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矿务局按有规定向集团公司交换。3、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提前40天(集团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上报集团公司)报送相关图纸、资料,经矿务局审核后上报;需矿务局审查审15、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报送相关图纸资料,矿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送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材料必须完整,说明书、图纸及相关资料必须齐备,数量满足审批需要。 4、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单位将当年生产技术工作、标准化工作和科技工作总结上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汇总后上报矿务局。 5、各生产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细则,明确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审批的时间等。 6、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凡未按本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和单位负16、责人的责任 三、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一) 水情、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坚持每周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研究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2、每月定期召开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会议,由矿总工主持,生产技术科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会议的内容、所查出的问题、以及其整改工作的具体情况,应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存档。 3、对老空积水、老巷积水、导水断层、未封好的钻孔等确定警戒线,并绘制在充水性图上。 4、排查井下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探放水措施执行探放水。 5、排查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健全;排查水仓、水沟的清理情况。 17、6、结合机电专业部门,排查矿井各排水地点的排水设备、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完好情况。 7、排查的水害隐患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提出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二)水情、水害分析制度 1、在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在掘进前必须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打好超前探孔或探放水工作,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2、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矿井各种水害隐患因素,对采掘工作面影响和威胁程度,制定年度、月度防治水计划。 3、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分析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的老巷、采空区情况,工作面过断层的导水情况,形成水害月度分析制度。 4、工作面过落差20m左右的断层时,分析其导水情况,制定过断层防治水措18、施。 (三)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订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生产技术科主管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签字,再上报或下发,由生 产技术科下发各相关生产区队,由各单位负责人签收。 2、水害预测预报必须结合地质预报一起下发。 3、预报的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预测灾害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4、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必要时,应做出19、临时预报,并且有文字和图纸。 5、水害预测预报月报表,每月月底前由矿生产技术科组织作出。 6、重要水害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 导,收到人签收。 (四) 水情、水害隐患跟踪、检查、治理制度 1、 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定期下井排查水灾隐患并登记检查台帐。 2、 对发现的水灾隐患及时下发水情水害预报或临时水情水害预报。 3、水文地质工作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井下工作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分析,及时预报。预报内容要做到地点、隐患内容、处理意见、 附图、附表等要详细准确、及时可靠。 4、 对每一次的隐患预报处理结果要及时做验证总结并登记台帐。 5、隐患治理要有专业技术措施,并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批20、通过后才可 下发相关施工单位处理,隐患处理完成后要经相关部门验收,并填写现场验收记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煤矿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要求,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水害隐患是指矿井出现涌(突或透)水或排水不及时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 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 组长:技术矿长 副组长:地测科科长 成员: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定期召开总结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会议,逐项进行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分级意21、见,编制治理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并对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工作。 二、水害隐患分级管理 水害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分为三级: A 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需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的事故隐患,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B 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 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地测科解决或能够由 地测科组织协调解决的隐患。 目22、前水害类别为:地表水、顶板裂隙水、老空水、断层水、钻孔 水等。 三、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 (1)参照煤矿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分析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如果充水条件丰富, 影响安全生产, 增加生产难度的, 存在安全隐患的, 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2)根据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资料,分析各个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结合煤矿探放水资料总结的经验公式,估算积水面积、积水量、积水高差等各种参数,确定探水线、警戒线。并填 绘在有关图纸上。按照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对照采掘工程平面图,排查采23、掘工程前方积水情况,填写工作面前方积水区排查表。采掘前方积水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2、相邻矿井积水情况。 每个季度一次对相邻矿井搜集、 调查和核实相邻煤矿边界附近的采掘活动、老空积水和废弃老窑的积水情况,并将矿界以外至少500m范围内邻矿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采掘工程)、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对本矿安全构成威胁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3、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综排能力和完善情况。 根据每月3次观测的涌水量观测记录台账,分析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预计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按照煤矿24、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分析排水系统是否健全,完善,标准,能否满足排水需要。如果排水系统存在缺陷,影响正常排水,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4、密闭墙内侧涌、积水情况,放水钻孔及溜煤眼阻、积水情况;煤矿通风部门负责密闭墙的日常观测。发现墙体变潮、泄水量变化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地测科。由地测科每月至少一次对充水密闭墙的涌水进行观测,同时对煤矿在用或废止泄水孔、溜煤眼进行观测,发现出现承压状态的密闭墙、泄水孔及溜煤眼,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5、巷道通过的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 根据工作面巷道设计,结合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巷道需要通过25、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时,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6、采掘工作面遇封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根据工作面设计,结合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同时查看各钻孔 封闭情况,编制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台帐,根据采掘接续情况,如果采掘工作面遇封闭质量不良的导水钻孔,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7、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完好情况 查看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台帐、资料,并填绘在各种图纸上,结合采掘工程情况,确保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不受破坏,如果防隔水煤(岩)柱受到破坏,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8、在煤层顶、底板导水裂隙带范26、围内富存的含水性中等或以上的含水层;参照煤矿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分析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在煤层顶、底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富存的含水性中等或以上的含水层,影响安全生产,增加生产难度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9、地表水威胁情况排查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同时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每月对地表水体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10、雨季防洪设施等。每年雨季前由调度室“三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洪水27、灾害排查。发现异常,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 四、 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 严格按照“以预为主、以防为先、以控为要”思想,确定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 (一)落实岗位、班组、区队、科室、矿“五级”隐患排查制度。 岗位排查、班组排查由各生产区队按照班排查、日排查的要求,对生产岗位及生产范围内进行隐患排查,发现水害隐患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区队排查由各区队主管技术人员根据岗位排查、班组排查的结果向地测科、调度室、技术科等单位进行汇报,根据水害隐患的管辖范围确定治理单位,区队主管技术人员对所排查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科室排查主要由地测科相关人员对防治水专业在全矿范围内开 展28、水害隐患排查,初步确定隐患级别、责任划分、治理措施,根据审批程序,报矿领导进行审批,同时对水害隐患进行跟踪治理地测科 对所排查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矿级排查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对全矿范围内隐患进行总体排查, 并由技术科对所有隐患进行汇总管理。 (二) 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定时”“定责”“定级”三定管理。确定水害隐患排查开展形式。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时间:水害隐患排查分为年、季、月、周、日、班排查。 1、年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年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年末最后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根据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结合年度生产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排查存在29、的水害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编制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水害预防与处理计划。2、季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季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 根据矿井季度生产计划,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3、月度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月度水害隐患排查时间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 每月底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下月矿井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 对照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30、 理。同时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 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4、周水害隐患隐患排查周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时间为星期五下午每周地测科科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周井下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预防或处理措施,并分级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治理。 5、日、班水害隐患隐患排查日、班水害隐患隐患排查,由采掘区队每班班长对本单位作业地 点进行检查发现水害隐患及时汇报,不能确保安全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专业人员查明原因。 五、水害隐患治理规定 1、对所排查的水害隐患,编制水害隐患治理措施:A 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由矿长组织落实整改31、;B 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整改,报请总工程师组织审查;C 级隐患由地测负责编制治理措施,由生产科室部门组织落实整改。报请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查。A、B 级隐患排查及治理措施由技术科每月25日前向煤业公司上报,对矿组织排查出的所有水害隐患由技术科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下发各有关领导及单位。2、水害隐患治理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取的方法和措施;(2)经费和物资的落实;(3)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4)治理的时限和要求;(5)安全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手段六落实。3、在水害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32、防范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水害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 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4、由地测科及治理单位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水害隐患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六、水害隐患验收规定 A 级水害隐患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B 级事故隐患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C 级事故隐患由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组织验收。水害隐患验收编制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表。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地测科负责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料进行保管,并将资料报技术科及安监处各一份,分别进行管理。并按照事故隐患排33、查治理资料保存期限,A 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 3 年、B 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 2 年、C 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 1 年的标准进行专盒保存。同时对重大水害隐患进行跟踪管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台帐.四、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矿井生产地质报告、 “三下” 采煤技术措施由集团公司审查, 报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审批、报山西煤管局备案。 3.采区地质说明书,报集团公司审批。 4.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5.薄煤层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34、批准;综放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6.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7.一般探放水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报集团公司审批。 8.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 “三量” 年度储量报表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 9.测量贯通通知单由测量组按规定提出,经部长审核,报矿安监处、技术部掘进组、调度室、通防工区、掘进工区等会签后,由公司分管经理和分管掘进的副总批准,分发有关单位。10.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部长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35、管副总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五、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测量技术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为采掘生产和矿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关地质测量图件和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井田生产补充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及掘井巷道的资料,搞好地质预报,做到准确及时,能指导安全生产。 3.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编制大型贯通设计,负责日常生产的测量工作,按时收尺、填图,及时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岩移”“三带”的设计和观测工作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为“三下”采煤提供可靠的36、技术依据和准确的地测资料。 5. 严格执行各类图纸、资料的保密、保管、使用工作。6.水文地质工作应经常分析研究矿井充水因素和规律,定期进行井上下水文观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为矿井采掘生产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杜绝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透水事故。 7. 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做好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和上报各类“三量”、储量数据,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工作,数据准确无误。“三率”达到考核要求、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获得批准的,按减免额的 1%奖励有关人员。 8.分析处理事故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到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没有防37、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按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罚款 (20030 元)等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9. 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一级、 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 A 级、其它检查合格或顺利通过的,各专业组长每人奖励 100 元、生产骨干每人奖励 50 元、其他人员奖励 30 元。 10.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二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 B 级的,各专业组长每人罚 30 元、其他人员罚 10 元。 (三) 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三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 C 级、其它检查不合格或不能通过的,各专业组长每人罚款38、 100 元、其他人员罚 30 元。 12.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划分为主观、客观责任;属于主观责任的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 1050 元。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39、,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 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工作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40、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9、 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 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 的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 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41、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主要巷道开口后48 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 巷道每掘 30200 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 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 是否在误差充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处理。 17、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事故, 对责任人进行 3042、0500 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18、对于大型巷道的贯通测量,贯通精度符合要求的给予 500800 元奖励。 六、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所有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修改并填图。 2.随着采掘生产,根据新揭露的地测资料,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补充。 3.资料的定期分析由分管部长或技术主管牵头组织,各专业组长负责实施。 4.地测图纸由绘图员负责保管,各专业组长负责管理本专业组的技术资料。 5.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为满足矿井设计、生产需要,各专业组应及时提供矿井生产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 43、7.未经审校的资料,不能提供生产使用。 8.如果因为地测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矿井生产或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矿井地测资料是采矿企业中最为重要的技术资料之一。地质人员及一切使用单位要爱护资料,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随着煤矿生产建设的发展和在生产中遇到的新情况,地质图纸和资料要不断的进行分析、修改、补充、完善。 2、采区地质图纸,每十天填图一次,每月修改着墨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随时填图修改。 3、全矿性地质图,正常情况下每年修改补充一次。如果遇到矿井统一申报重大资料及其它特殊需要时,以季为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4、矿井地质报告每八到十年修改一次。 5、各种台帐及表格,每收集一次着44、墨一次,每完成一页着墨一次。 6、各种地测资料原则上不准外借,只许查阅。如果本矿单位借用,需做好“借出登记”。外单位借用须持证明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限期归还。提供地测资料,按地测工作业务联系制度条款实行。 7、地测资料和图纸,要与矿技术档案量相配和,定期归挡,暂不归档的,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按有关资料管理规定,健全索引目录,妥善保管。一切地测资料、图纸,打印后,经领导签字存档。多余无用的资料的销毁,应在主管技术人员审查后进行。 8、重要的有长期保存意义的资料,各类报告及上级批复文件,应向矿档案室存档并在本组资料目录中立案。上级批复的重要文件等,应将原件存入矿挡案室、复印件存入本组并登入目录卡中45、备用。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保管制度 为了施工期间地质、水文地质、 矿井测量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确保工程质量及资料的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所有掘进巷道(包括联巷)必须进行地质编录工作,编录内容包括井口坐标、导线坐标、剖面方向、井筒所穿过的岩层和煤层的厚 度、产状、岩石名称及岩性描述,水文地质情况,须具备精查或最终 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并注明开工日期 和竣工日期,比例尺为 1:2000,具体要求如下: 1、主、副斜井及风井施工前编制预想剖面图。根据勘探报告做预想 剖面图, 内容包括井口位置、 相邻关系、 平面图以及地质、46、 水文地质、 地质构造等内容。 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收集地质资料的原始记录本,填写日期、天气 情况、资料收集人员姓名,人员更换时必须交接原始记录本等所有的地质资料,以保证资料的完整和连续。 3、写实图用“0”号加长图纸做,按准确位置标定剖面方位、井口坐标、导线坐标。 4、资料收集要细致,对所测点裂隙、节理进行统计,并测量裂 隙、节理产状及岩层产状。 5、岩性鉴定和颜色鉴定要准确,岩性描述规范,不得使用口语, 各施工单位地质人员要对岩性和颜色交换意见,作到统一。 6、地质报告每月预报一次,以保证安全生产,年终所做年报,和月 报装订成册保管。与相邻煤矿建立适当的资料交换关系。 7、对地层较稳定、倾47、角较小巷道岩性观测按 30 米进行观测一次,并 绘制小柱状,对倾角较大的地层或穿层巷道应连续观测,并每隔 10 米绘制小柱状。 8、当煤层出现分叉、尖灭、冲刷、褶曲、断层及岩浆岩侵入等现象 时,应进行详细观测,并做素描及简要文字说明(至少有工作面素描 图) 。 9、对厚煤层掘进时,不能一次揭露全煤层的,要进行探煤厚工作, 探煤厚按 20 米进行一次,并在写实图上按小柱状进行绘制。 10、当巷道揭露火烧变质区时,应详细记录变质区起始位置、变质程 度、富水情况。 11、对所有揭露的出、淋水点应详细观测和描述,测量水量大小、水 压、水温,水量大于 20 立方米/小时的要进行水质采样化验分析,对 出、48、 淋水点定期观测水量大小,并建立出、淋水台帐和水量观测台帐,内容有出水位置、出水剖面图、水量、水温等。 12、所有穿越煤层起点和终点的坐标标注在写实图上。 13、构造简单的地方一般编录一壁剖面图,构造复杂地带应绘制 两帮一顶展开图。 二、矿井地测工作管理规定: 1、新开工巷道和曲线巷道必须有标定工作设计图;须对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进行检测。 米以上巷道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并审批。 300精度符合规程规定和工程要求,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 20-30 米, 煤巷 30-40 米)发送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领导。坚持巷道开门、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制度。 2、新开工巷道标定中腰线的起算数据,应49、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标定前必须量边检查起算点。 开口线必须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 4-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 3、中腰线标定工作必须有专用记录本。记录本要求封面、目录、备 注栏、起算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 4、中线点必须成组设置,每组均不少于3 个,点间距离不小于 10 米,最前面的一个中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 30 米; 5、腰线点10 米一个,最前面的一个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 30 米。 6、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方向时,激光指向仪安置必须安全牢靠, 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大于 70 米,其光束方向50、应根据仪器标定的中腰线确定。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不少于 3 个,点间距离应大于 30 米。 7、使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包括方位和坡度)时,要加强管理,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激光光束,使其正确指示巷道掘进方向。 8、巷道每掘进 100 米,应至少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 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中、腰线。 9、所有中腰线标定工作必须下发通知单。 10、在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 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是否相符。 11、各种测量的起算数据,必须经过复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2、 各种原始记录内容必须齐全,不得胡乱涂改。记录必须经过复核 检查,并51、且检查人员必须签字。未经复核检查或检查人员没有签字, 其原始记录不得使用。 13、由近井点向井口连接点连测时,应敷设测角中误差不超过 5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连测导线的边数应不超过 3 个。 14、 基本控制导线一般应每隔 300-500 米延长一次。测量应按 7级导线的要求进行。所有测点应统一编号,导线编号以“Z”字打头, 副斜井导线编号以“F”字打头,风井导线编号以“H”字打头,并将编号明显地标记在点的附近。 15、巷道掘进100米时,应施测一次 15级导线,同时要实测和绘 制巷道的平面图(1:500)和剖面图(1:200) 。 16、高程测量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高程点应隔 300-552、00 米设 置一组,每组至少由三个高程点组成。 17、重要测量(如开口、贯通、导线测量、水准测量等)工作的外业 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内业资料计算应实行多人对算制度; 18、内业资料对算及图纸对做相符后,其成果才能使用。否则,必须 找出原因,必要时必须重测。 19 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测绘资料:原始资料地面导线测量、高程测量记录簿;井下导线测量及水准测量记录簿; 井巷工程标定记录簿;重要贯通工程测量记录簿;井巷填图测量记录 簿。 测量成果计算资料 地面导线测量和水准测量计算资料和成果台帐; 井下导线测量及水准 测量计算资料和成果台帐; 重要贯通测量的设计书和贯通测量的总结 等。 地测资料定期整理、53、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目的2定义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坡煤矿地测部门。4引用标准5引用流程6职责分工7目标管理内容8目标管理要求 8.1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 8.1.1每年由科长组织对全矿性的地测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对于与原设计有出入,有问题的资料,应及时进行修改。 8.1.2由主管技术员参加,测量副科长组织每隔半年对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2地测资料保管制度 8.2.1各类地测图纸、资料,应分门别类,装订成册,装入卷柜,妥善保存。 8.2.2地测资料应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 8.2.3设置专柜,专人负责,经常清点,注意保密,严禁遗失。 854、.2.4严禁油脂物和烟火接触图纸,以免损坏图纸、资料。 8.3地测资料的提供制度 8.3.1设计部门需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8.3.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等所需地质测量资料时,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8.3.3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8.3.4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提交。 8.3.5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8.3.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55、 8.3.7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量时间。 8.3.8严格图纸资料借阅手续,借阅图纸资料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9目标完成情况考核10相关/支持性文件11记录清单七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1、所有测量设备(包括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等)测量要有专人统一管理,测量时必须经过其同意并当场开箱检查,各项数据符合规定方可使用。2、发放到测量组、地质组的设备、工具要建立发放台帐。3、设备出现损坏或丢失,追究使用者和保管者的责任,并按设备原价折旧赔偿。4、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特殊情况下,56、要由科长在借条上批示方可。5、个人使用的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按时间长短折旧赔偿,但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否则对使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6、所有防治水设备均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在距报废前的一个月要向主管领导书面请示购买新的设备进行更新。八、探放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一、矿井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57、后采”、“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及“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防治水原则。二、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程序:技术部在工程施工前编制该工程的探放水设计探水队按设计完成探水任务总工程师确认并签字安全矿长确认并签字施工队接收签字并按要求施工。三、施工队在未接到探放水循环移交确认书时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四、工程施工前技术部必须编制该工程的探放水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五、探水队严格按技术部的探放水方案进行探放水作业,并填写记录。六、地质技术员现场验收探水钻孔的方位、角度、钻进深度,并在报表上签字;工程施工完毕后地质技术员填写“探放水循环移交确认书”并履行完领导签字确认手续。七、探水确认安全方可施工,并保证30m超58、前距离。八、探水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经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后,重新修改探放水方案后,方可施工。九、探水方式应采取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式。十、探放水确认资料由防治水科保管存档,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探水牌板。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日常巡检制度 1.探放水队是防治水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2.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3.地测科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4.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煤矿分管领导及防59、治水机构每季度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 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 二、考核制度 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60、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61、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为认真贯彻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矿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8. 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水作业规程实施。9. 探放水孔由安全科、调度室、企管办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核责任人10062、0元。10. 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11. 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地测科联系。经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地测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钻探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0元。12. 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63、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版、钻孔标识牌,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版的,考核现场钻探负责人200元。13. 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钻探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70m,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14. 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钻探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64、00元考核钻探队长1000元。15. 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允许范围为1,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一、 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二、 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65、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 矿地测、安监、调度、基建、机电、通风六部组成。三、 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四、 矿有关业务部门对探放水地点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259条-27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基础66、,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晋煤行发20114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和重并重组整合后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变化,进一步强化我矿防治水工作,对探放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以矿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为防治水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矿长负责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决策、指挥和组织落实工作。2、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对防治水设计编制、实施和业务保安工作,同时制定本矿区域防治水工作规划和本年度防治水计划,对相应水害型制定的规划和措施。3、以防治水技术员积极编制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信息,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对井下67、以往不清楚的采掘情况,进行走访老工人及当地群众、井上下物探、地面钻探验证方法,确实查清原有小煤矿开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4、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和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5、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水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7、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8、68、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9、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10、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1、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和撤”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2、在每月初的生产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13、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14、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15、在开拓、69、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探放水图牌板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制度:一、 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 7. 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2、钻探施工人员填写“钻探情况”汇报单并报地测科; 3、地测科根据“钻探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经相关领导审签后下发相关单位; 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结束后填写掘进进度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指导工作面生产70、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正常掘进,确保安全。二、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1、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书记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 地测科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格式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 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 4、 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巷道掘进进度”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午 10 点以前汇报地测科(不准隔日汇报) 。 5、 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71、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科长、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之内下发。 6、 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距离工作面迎头30 米的范围内。 8、 施工队组的队长、书记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 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10、地测科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抽样验收、队组探放水台帐的检查、指导以及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72、检查、指正、考核。 11、 安监处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要求对进行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 九、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一、现场人员的应急措施:1、钻眼时,发现透水预兆,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察水情。2、如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向调度室汇报的同时,要向所有受水灾危害地区人员发出水灾警报,可用电话通知和电铃通知,水灾警报电铃信号为10声以上。并尽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进行加固等工作,现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退,其原则是以最短的路程和最快速度,由危险地区撤至井底车场73、或地面,切勿进入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万一无法或来不及撤至井底车场时,可暂找一独头上山避难待救,遇难人员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突水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3、当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4、水源的判断方法a. 老空水的特点是积水时间长,水量补给较差,一般属于“死水”。鉴别时,有以下特征:1)用手指附水搓动,有滑润的感觉;2)用鼻闻有腐臭味,有时夹杂着臭鸡蛋气味;3)用舌尝可感觉到水发腥,有臭味;4)仔细观察,会发现水的透明度较低,水中有腐配物悬浮或沉淀。b. 断层水一般通道较远,补给较充分,多属“活水”。水无涩味而发甜,74、如果在岩巷中遇到断层水,水呈黄色,有时在岩缝中可见到淤泥。c. 含水层水一般都具有很高的压力,水量充足。水无涩臭味,水色发黄,有泥沙流出。d. 如是石灰岩溶洞中的积水涌出,水呈黄色或灰色,有时带有臭味。地表水一旦涌入地下,其水量很大,破坏力极强。水中混有大量的泥沙,有时还会夹带许多动植物或其他杂物。在一般情况下。水中无其他异味。二、救灾组织工作1、接到透水消息以后,矿调度室应立即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涉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召请救护人员并通知矿领导。矿领导接到透水报告后,应亲自验证一下是否已经召请了救护人员。2、井下所有排水设备,应全部开动排水。同时应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营75、救遇难人员。3、总指挥在接到井下发生水灾事故的警报后,应尽可能详尽了解灾区情况,突水地区,水源灾区范围,有害气体会量,事故前的人员分布,并迅速启动本预案;按排现场总指挥展开救援:1、水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1)现场总指挥在按排抢救队员救护前,应了解掌握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地点水的流量,水的流动路线、巷道和水泵受水淹的程度,巷道的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的含量及通风情况,切忌心中无底,盲目行动。(2)抢险队员要按照现场总指挥按排,根据水位与涌水量的情况,利用一切通道迅速引出灾区遇险人员。如有可能,应迅速撤到突水点的上部水平,在水中行进时,应选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等物,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76、流,防止被水在流动中携带的矸石、木料等撞伤。如迷失方向,应向有风流的上山方向撤退,在沿途的交岔口,要留有明显的指示方向和标志,并注上抢险人员的名称、日期。(3)如果遇险人员的被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孔、水管等,向他们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如果被困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孔泄压,防止灾情扩大。(4)在寻找遇险人员时,应仔细观察,注意巷道内的敲击声、呼喊声,以便及时发现遇险人员。(5)抢险队员在组织排水时,应特别注意通风工作。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特别是水位下降时,积存在被淹井巷内的大量有害气体涌出。要经常检查瓦斯,当井下空气中的瓦斯含量达到1%时,应停止向井下输电排水。井77、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发现瓦斯涌出或积聚,要及时排出,以免造成灾害。(6)在排水过程中,应尽可能分段通风,排除有害气体,抢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寻找遇险人员。在清理时,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积的空间,疏通巷道,抢救遇险人员。(7)在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掉底。2、透水后,被围时的自救、互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2)避灾期间,遇险人员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78、)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3、对溺水者的急救: (1)转送: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以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以保持体温。 (2)检查:以最快的速度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物等垫在肚子下面,使其头朝下,并压其背部,迫使其体内的水由气管、口腔流出。 (4)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时,应立即做俯卧压背式人79、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或胸外心脏挤压。三、水灾发生时,现场人员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的行动原则现场人员职责 灾害预防和处理灾害指挥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预防灾害的措施计划,当矿井发生事故时,矿总经理负责全权指挥。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如下:1、总经理闫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2、副总经理赵永富: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全权指挥处理灾害。3、总工程师雷振明:是总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4、各有关副经理: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80、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许可证。5、通防部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6、调度室主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7、有关的队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81、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人员,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通知值班室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9、考勤和矿灯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0、供应部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总经理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1、机电部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82、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机运队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3、技术部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工作。14、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并与医院取得联系,确保受伤人员安全脱险15、总务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6、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人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17、办公室主任:接到矿调度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83、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到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总经理的命令。四.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1)及时报告灾情: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2)积极抢救:灾变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84、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3)安全撤离: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小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4)妥善避灾:如果无法撤退,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救援,切忌盲动。2、现场负责人的行动原则: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充分发挥高度政治责任心,勇敢地担负起现场救灾职责,同时,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1)认真组织:要求所有人员要统一行动,听从指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各行其是,盲目蛮干。85、(2)沿着冷静: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临危不乱,鼓动大家,树立坚定的信心,并在各环节上做好充分准备,谨慎妥善地行动。(3)遵循原则:要求遇险人员遵循救灾和避灾基本原则,即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和妥善避灾。(4)随机应变:在组织抢救,撤离灾区和避灾待救时,要密切注意灾情变化,当可能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应变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切忌图省事或存侥幸心理,冒险行动。(5)及时联络:在整个抢险和避灾过程中,要想方设法,及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告知灾情,遇险人员位置、人数、遇到的困难情况等,争取早日获救。(6)团结互助:现场负责人要以身做则,并要求所有遇险人员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已的风86、格,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发挥积极力量,互相照顾,同心协力,共度难关。十、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2、 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87、水害的分析和预报, 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 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 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5、 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 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技术矿长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 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 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88、度。 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 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 水煤 (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 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89、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技术矿长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探掘分离管理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文地质工作制度、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90、产撤人制度、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探放水工作日常巡回检查制度、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探放水培训制度、探放水工作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探放水技术例会制度。十一、探放水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为促使我矿防治水管理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创新、进取精神,在全矿范围内树立典型,营造“人人钻业务、个个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技术后备人才的储备,激励更多的优秀技术人员脱颖而出。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组 长:雷振明成 员:赵永富、邢希章、闫中明、91、闫海亮考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具体负责日常考评工作。二、参评条件1、我矿在册的防治水工程技术人员、探放水队、采掘一线生产单位技术管理人员。2、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技术工作、生产施工中出现明显失误且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考核参评资格。三、考评内容1、按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所得分数为基本分数,100分。按80分及格,90分良,100分优秀考核。(1)工作作风(满分为10分)。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能积极进取、刻苦钻研、有执行力及团队协作精神。(2)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满分为64分,每小项8分)。1)防治水相关作业规程、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贯彻、考核及落实情况符合要92、求。2)能够根据打钻结果或迎头(工作面)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超前分析评估。3)根据评估分析内容提前准备措施。4)跟踪落实措施实施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价,不符合现场实际或操作性不强的能及时调整变更措施。5)各种防治水技术资料管理符合规定。6)防治水牌板符合要求;排水管路符合要求;按要求参加防治水会议并对会议安排工作认真落实。7)积极吸收运用新技术、新知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且取得一定成绩的。8)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措施及设计施工。(3)业务水平(满分为16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要求所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深入现场,擅于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4)业务学习(满分为10分)93、。主要包括参加单位定期安排的防治水学习;业余时间积极进行自学,善于钻研专业技术知识,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有记录可查)(二)附加分:1、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技术问题并积极处理的(要求有联系单,队长签字确认),奖励5分/次。2、防治水相关作业规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结构紧凑合理,图文正确,无错字、别字,版面清晰且结合现场实际,有有针对性,逻辑性。奖励10分。3、在工作中有改造、革新项目的,奖励2分/次。4、严格按防治水专项措施和设计施工的,奖励5分/次。(三)处罚部分:1、相关单位技术人员无故不参加防治水会议的,罚5分/次;迟到或早退罚2分/次;履行请假手续但没有落94、实其他人员参加会议的,罚3分/次。2、对防治水会议安排的工作,责任单位无故不按要求落实兑现的,罚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5分/次。3、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至少提前1天与生产技术科联系规程措施会审约定时间。生产技术科必须至少提前半天通知有关会审人员因没有按时、缺席影响规程措施会审的,给予责任人处罚5分/次,并处罚款20元。4、防治水作业规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过程中有错别字、病句,图文不正确、不结合现场实际、操作性不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2分/处。5、凡发现无作业规程(措施)或有作业规程(措施)但未贯彻而施工的,除责令停工外,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处罚20分;凡因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单或施工图纸不到位而影响95、施工的,对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根据情节给予20分处罚。6、规程措施会审结束后,施工单位技术或管理人员务必在2天内将规程措施送达各有关单位,否则给予责任人10分/次处罚。7、施工单位不按作业规程或规定施工,随意更改施工参数或要求,对技术负责人给予20分/次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8、防治水相关作业规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图牌板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按10分/处处罚,并处罚款50元。9、采掘单位没有按要求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反馈生产信息的,罚单位负责人10分/次。10、防治水科等职能部门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单,各单位无故在规定的时间没有执行、完成的,给予单位96、负责人10分/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另行追究责任。11、其它违反钻孔验收制度的,除按制度给予处罚外,每次给予相关人员10分/次处罚。四、评比步骤1、每季度评出2名优秀防治水技术或管理人员。具体为防治水系统一名,掘进系统一名。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由防治水科负责整理统计出3名候选人并提交考评领导小组。4、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分数及平时表现确定最后人选。五、激励机制1、被评出的优秀防治水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人奖励500元。2、对于连续3次未达标(不及格)单位和个人,给予每人或单位500元罚款。 十二、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技术补充规定一、实施细则(一)测量部分1、中腰线标定及时97、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98、4)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99、)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100、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101、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掘进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 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技术102、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4.掘进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掘进队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103、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掘进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掘进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8.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9. 施工时掘104、进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掘进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105、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2.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 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掘进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106、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 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档。 17.掘进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十三、地测防治水定期会议制度 为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定期会议制度: 一、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分管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地测防治水科负107、责人及技术人员,探放水队队长、技术员,采、掘队队长、技术员。 二、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通知、制度等,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三、 管理规定 1、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2、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3、地测防治水科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纪要,存档保管。十四、专业探放水制度第1条 煤矿防治水工作本着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108、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第2条 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第3条 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防治水部门要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县局,经县安监局及防治水机构会审批准后方可回采。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第4条 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必须先探后掘,随时对防水煤住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109、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第5条 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6条 在安装钻孔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110、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5、在预计水压大于1.0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111、按本条五款的要求进行。 第7条 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现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2、探放断层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第8条 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第9条 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严格按防治水规定表5-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112、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第10条 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必须防探顶板水。 第11条 采前应编制探放水设计。先期探放水孔,一般从开切眼起,可按30、50、100米的间距布置。往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孔位应尽可能结合地质构造布设在疏水效果好的部位。第12条 当涌水量较大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时,应布设底板专门排水巷。 第13条 查明有无漏填,错填的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和警戒线。 第14条 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对于缓倾斜、近水平复煤层或厚煤层分层回采空的上覆采空区,应113、绘制小等高距的采空区底板等深线图,以表明积水区的构造和形状。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第15条 掘进工作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第16条 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探水装置。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工作面上方的老硐水时,应预计各种水孔的最大放水量,以供生产部门合理组织排、泄水使用。 第17条 探放老空积水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第18条 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预防底板突水或岩溶泥石流涌出。采掘前,必须具备勘探或补充勘探资料,114、水文地质条件要基本清楚。 第19条 全面整理已有勘探、生产资料,分析研究含水层(组)的含水性特征和已采掘区的突水规律,并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及其预防措施提出建议。 第20条 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预计最大涌水量,并建议相应扩大排水能力。 第21条 底板隔水层厚度达不到安全开采要求时,原则上必须进行疏水降压开采。有条件时,也可采取在加强排水能力前提下的分区隔离开采。第22条 在可能有岩溶泥石流突出的地段采掘时,应加强前兆观察和探放,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23条 防探断层水 1、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115、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2、井巷通过导水或导水可能断层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水压大于0.2MPa时应按比例增大。 3、当井巷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滞后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加强支护、砌旋、注浆封闭等。4、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第24条 开拓下山防探水 1、下山开拓前必须充分调查、分析研究下山所在地段的地质构造和含水层位的富水性,绘制开拓下山地段的预想水文地质剖面图。 2、下山顶、底板存在高压富含水层或充水构116、造带时,应在开拓之前沿下山轴线一侧,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查清含水层或充水构造的富水性及下山可能承受的水压,保留一定数量的勘探钻孔,进行动态观测。 3、预计下山的最大涌水量。 4、在揭穿下山前方含水层或强充水构造带时,应提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如:疏放降压、预注浆等。 第25条 防钻孔水 1、为防止钻孔突水,应于年初对本年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资料,分析判定封孔质量。 2、对查出的封闭不良的钻孔,要建立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在与采掘工作面前相遇前,分别采取扫封孔、井下探水,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26条 走向长壁工作面防探顶板水 回采工作面顶117、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应做到以下各点: 1、采前要查明充水因素,提出防探顶板水的措施意见,并预计涌水量。 2、应特别注重提前做好下列地段或部位的探放水工作: 1)新井,新水平,新区的首采工作面。 2)充水断层或向斜、背斜的扭曲部位。 3)地表水、老塘水、老硐水、老窑水对回采有可能充水的地段。十五、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1、水害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救援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调度室、防治水科、驻矿安检站汇报。2、组织有关人员全面调查事故的整个经过,收集有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2小时以下事故由探放水队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由防治水科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防治水科组织追查,事故118、报告报科领导审核批准后,矿通安科留存。4小时以上探放水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矿通安科留存。3、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探放水队组织,通安科、防治水科、技术科、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探放水事故由防治水科组织、通安科、技术科、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探放水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矿领导小组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4、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5、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对事119、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7、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0-5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防治水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2. 举一反三,对全120、矿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防治水专项知识培训。十六、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探放水队按程序完成探放水钻孔施工后,要会同掘进队,安监部门联合对探放水钻孔进行验收,由防治水专门机构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并由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签字后,采掘队方可进行121、作业。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7、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十七、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一、矿井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工作,坚持“预测预报122、,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及“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防治水原则。二、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程序:技术部在工程施工前编制该工程的探放水设计探水队按设计完成探水任务总工程师确认并签字安全矿长确认并签字施工队接收签字并按要求施工。三、施工队在未接到探放水循环移交确认书时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四、工程施工前技术部必须编制该工程的探放水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五、探水队严格按技术部的探放水方案进行探放水作业,并填写记录。六、地质技术员现场验收探水钻孔的方位、角度、钻进深度,并在报表上签字;工程施工完毕后地质技术员填写“探放水循环移交确认书”并履行完领导签字确认手续。七、探水确认安123、全方可施工,并保证30m超前距离。八、探水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经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后,重新修改探放水方案后,方可施工。九、探水方式应采取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式。十、探放水确认资料由防治水科保管存档,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探水牌板。十八、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一、工程技术人员完成防治水相关规程之后,首先在本单位征求意见,在完善并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后,上报审批。二、严格执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传阅流动会签。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调度、防治水、安监、机电等职能部门集体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执行。三、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参与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124、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规程措施审批情况。四、防治水相关规程必须提前3天报技术科,以便安排会审时间。五、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查,充分发表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作业规程审批过程中,组织人员要作好详细的“审批意见”记录,填清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及每个人的意见等,参加审批人员必须签字认可,空白栏划掉,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六、防治水相关规程或措施审批时间定于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会审人员必须准125、时参加(不另行通知)。迟到者,罚款50元,缺席者,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由缺席者及施工单位负责。紧急措施随叫随到进行审批。施工单位技术员在1:30携带待批规程(措施)及内容摘要到生产技术科并参加会审,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要追究施工单位技术员责任。七、措施(包括补充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凡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防治水相关规程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参加,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员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作业规程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及格后方可下井作业。126、八、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变更措施,并经审批、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涂改。九、批准的作业规程文本要统一编号,在一天内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备案。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十、作业规程或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写并罚编制人员100元。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多于3处的(含3处);3、会审意见超过5条的;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7、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十一、作业127、规程审批后,每月10号之前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通安、调度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结合本月度生产计划、本月度地质预报及现场具体情况,对现用作业规程(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规程(措施)复审由技术部提前1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不准时参加复审会,每次给予50元罚款,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施工过程中施工地点的情况发生变化和通风、运输、避灾路线有变化时立即复审、修改。十九、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制定防治水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制度:一、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128、小组:领导组组长:闫 广常务副组长:雷振明副 组 长:赵永富、闫海亮、郭恒前、闫中明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主 任:史世武副 主 任:雷文峰成 员:康彪、冀映洲、王世海、韩家印二、具体要求 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129、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130、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采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二十、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国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闫 广常务副组长:雷振明副 组 长:赵永富、闫海亮、郭恒前、闫中明成 员:邢希玉、宋锡林、闫永昌、王顺政、闫太宇、郭 亮、刘志亮、张 义2、领导组下设矿131、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主 任:史世武副 主 任:雷文峰 成 员:康彪、冀映洲、王世海、韩家印第一条、地质测量科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地测科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第二条、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13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安通科管理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三条、区队施工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或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汇报。第四条、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米的断层、直径25米133、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134、 第五条、矿井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地质测量按矿井地质规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地质测量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科室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只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矿务局。3、地质测量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只能部门。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测量技术人员应135、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月报并发施工队及相关职能部门。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队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科反馈现场情况。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地质测量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136、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9、地质测量技术员要积极与有关科室开展防治水研究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水害预测预报可以与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合并,但重点防治水工作必须加强预报。第六条、预测预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二)断层预报预测内137、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五)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第七条、地质测量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测技术员处罚1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50元,对生产科负责人处罚50元。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质测量技术138、员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第九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队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1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对生产技术部分管井巷工程技术员处罚200元,对生产科科长处罚100元。第十条、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第十一条、对施工队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第十二条、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第十三条、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二十一、探掘分离管理(移139、交)制度1、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副总与防治水科具体负责探水队的钻探工作,并进行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2、探放水队归防治水科领导,探放水队长与掘进队长平级,不受掘进队领导,与掘进队只是业务关系。3、探放水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与探水安全技术措施。4、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5、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6、探放水科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版,按时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140、通知单制度。7、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防治水科,经防治水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防治水科长、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8、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9、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10、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11、钻机房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12、钻机必须按设计要求固定,四颗压柱齐全并用10号铁丝联在一起。13、钻141、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即:看操作(档位)把手振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4、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15、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二十二、探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为充分调动探放水队职工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进”“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特制度本制度。1、探放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或遵照地测科出台的防治水规定、措施、方案来执行,否142、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2、探放水工程应使井下采掘工作面不再受水害威胁,或根据探放水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后,采掘工作不再处于危险之中,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3、要保证钻孔质量,方位、倾角、长度、深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探放水设计、规程的规定,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4、探放水作业应保证一定的速度,掘进工作面全断面 探放水钻眼必需在一个班内完成,否则按平均工资一倍金额处罚所有执行作业、指挥作业人员。同时应考虑特殊水文地质条件对探放水作业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探放水计划,对探放水作业进行比较符合实际的考核。 5、探放水设备必须按规143、定进行保养、维护,由于缺乏保养、维护或工作人员不爱护设备、硬干、蛮干而造成设备损毁,造成误工的按平均工资一倍金额处罚所有执行作业、指挥作业人员。6、根据采掘计划,由防治水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由防治水科验收当月探放水队工程量。7、探放水工程量,以 m 为单位进行计量。 8、由统计部门出具上年井下工人月平均工资,考虑探放水队工人平均工资为上年井下工人月平均工资的2倍。9、用探放水队工人的月平均工资除以防治水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乘以防治水科验收当月探放水队工程量,再乘以参与工作的人数,为探放水队的计件工资总额。10、防治水工作奖罚在计件工资之外考核。11、防治水工作奖罚在计件工资之外考核。二十三144、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矿井生产地质报告、 “三下” 采煤技术措施由煤业公司审查, 报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煤业公司审批、报山西煤管局备案。 3.采区地质说明书,报煤业公司审批。 4.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5.薄煤层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综放回采工作面地质 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并报煤业公司审批。 6.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7.一般探放水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报煤业公司审批。 8.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 、 9.测量贯通通知单由测量组按规定提出,经部长审核,报矿安监处、技术部掘进组、调度室、通防工区、掘进工区等会签后,由公司分管经理和分管掘进的副总批准,分发有关单位。10.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部长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后,报煤业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