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停电作业及防火等规章制度(3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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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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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设备、停电作业及防火等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电气试验制度-3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4设备定期检修制度-5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安全活动制度-9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0设备包机制度-1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2井下电气防爆检查制度-13电缆管理制度-15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16油脂管理制度-17 配件管理制度-19阻燃胶带管理制度-20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1 停电作业制度-2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3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5防火制度-26井下供电设备维修2、制度-27机电设备二、四、八检修制度-29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30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31电气试验制度一、矿要成立电气试验小组;工作范围:1、负责对所辖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装置和盘用电工仪表的校验。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3、自行新装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二、电气试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电气试验的规程和规范。三、电气试验人员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定。四、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五、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监护,方可进行试验。六、3、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经国家审定合格的产品,否则不准投入使用运行。七、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设备,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八、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有专人监护,电流互感器二次不能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不能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九、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仪表误动和防止运动中设备跳闸的措施。十、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程作业,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十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周期,试验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经矿机电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4、。十二、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全面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一、机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维护和操作大型设备和采掘移动设备实行包机制,负责日常维修、检查,实行分片包干的区域负责制。二、各种机电设备操作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设备性能,严格按设备性能要求合理使用设备。三、新安装的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使用中的设备要经常维修和保养,严禁超负荷运行,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整定试5、验、检查和调整。四、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制定措施,组织抢修,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机电设备损坏时,要追查责任予以处罚。五、大型设备必须图纸资料齐全,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操作规程齐全。六、井下固定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天天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检修记录。七、综采设备按规定标准检修,主机实行包机制,其它移动设备和电缆,要实行区域负责制,认真做好包机制,区域负责制的检查检修记录工作。八、各矿要实行每月月末检查检修制,要有检修项目及工程的施工措施。九、凡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在开关上帖有防爆检查合格证,有检查检修卡。现井6、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失爆的立即处理或更换。十、严禁带电工作和带电搬迁设备,操作高压必须有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十一、各单位的大型固定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图纸资料。十二、主要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技术测试、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十三、大型固定设备要做到台台完好。十四、主要设备要备有关键的零部件。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设备安全运行必须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各矿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设备的检修计划,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公司。二、矿要每月召开一次月末检修会议,安排好检修的人员,项目及所需的配件,杜绝设备带病运转。三、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到期大修的设备由矿机7、电科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机电科负责技术指导。四、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坚持定期检修制度,每班有维护保养时间,每天安排检查维修时间,每周安排中型检修,每月安排大型停产检修。五、采掘,运输设备实行周期性轮换检修,轮换检修在更换工作面时间进行。六、设备检修要严格质量验收,凡进厂检修设备必须按“进出厂验收制度”执行,大型设备停产检修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合验收。七、大型固定设备除节假日检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检修时间,每年每台设备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12-15天。八、设备计划检修兑现率要达到85%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早期失修,造成后果严重的追究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九、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要执行8、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十、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90%。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工作现场,严格执行上岗检查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二、定期对所管辖的工作场所进行查岗,矿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科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二次,机电段长,队长每月不得少于三次。三、干部查岗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对所辖机房(硐室)进行循环检查,做到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迅速解决问题。四、干部查岗应对员工上岗,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各项记录进行审查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签署处理意见。五、矿、科两级干部必须安排夜间值班,以便及时处理当班出现的问9、题及检查夜班的工作情况。六、大型设备停产检修及处理较大事故,矿、科两级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检修及事故处理工作。 七、查岗以后,必须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八、干部上岗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地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由矿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查验收。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要实行分级管理,矿机电科成立设备管理组。根据设备有在册台数,配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各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的兼职设备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二、矿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对新到的机电设备必须验收、刻号、分类上帐。并负责检查新设10、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和备品配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 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三、各种设备都要实行帐、牌管理。分别设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牌图板。大型设备技术总台帐、设备保管手册。分户设备帐、设备图版、大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成套设备管理帐。各单位要建立设备分户帐和设备牌图牌图板。上齐保管手册。四、为了掌握设备数量、状态,矿机电科设备组每季同各单位设备员清查核对一次设备帐目,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板、物一致。每月深入基层井下检查设备“动态”管理情况,熟悉井下采掘工作面地点、队组、工程摆布情况,和签定回撤设备升井返厂通知书,并做好检查记录。五、备用、闲置、待修的机电设备,必须建库妥善管理,严禁任意拆拆卸零11、部件,做到完好,待修设备分别排放整齐做到涂油防腐。六、为提高设备使用率,矿对现有设备及时进行平衡,机电科每月组织召开设备平衡会议,和单位每月20日前向机电科设备组申请下月机电设备申请计划,低资易耗设备计划,设备月份报表。七、各单位无权外借设备,如遇到借用关系时,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设备组办理手续,按公司规定设备租借制度执行。八、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时,按“设备报废制度”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各单位无权自行报废,报废后设备残体,交机电科集中保管,并注销设备台帐。九、各单位对所用机电设备要加强管理,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各项规定,设备发生事故时,按“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认真追查处理12、。十、各单位每月必须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待修率降到5%以下。十一、矿自己检修的设备,要严格执行煤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不合格的不准出厂。十二、外委大修的设备,必须按照煤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试验项目要齐全。十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设备检修制度、包机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及设备报废制度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一、凡影响三小时以内,影响产量300吨以下的机电事故,由当班段队长,安检员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由安检员上报矿机电科和安通科各一份。二、发生三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机电事故,由当班矿长,安通科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13、上报矿领导。三、发生八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及损坏机电设备,由矿长、机电矿长、安通科,机电科、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上报公司。四、发事故追查必须在当班或当天追查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安通科同意,第二天一定补追完毕,如果事故单位不组织追查,取消队长的当月奖金,扣发本月部分工资。五、未遂事故,必须追查,情节严重的矿领导组织追查,对事故责任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六、对影响生产八小时以上和造成上万元财产损失或伤亡事故,安通科,机电科向矿呈报事故报告,矿要组织有关部门追查,找出责任者。七、生产损坏机电设备的机电事故,矿机电科,机电队,安通科参加追查,找出责任者,制定防范措施,按设备管理办14、法规定现赔偿损失。八、每月追查事故所罚款数,统一由机电科报财务科,由财务科办理扣款手续,对于受奖者也由机电科,安通科报给财务科由财务科办理奖励手续。九、各单位主管机电的人员,凡能执行本制度者加奖,凡不能执行本制度者罚款,由安通科和机电科负责评比,报财务科执行。十、各类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干部工人不接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设 备 包 机 制 度一、矿机电科,各区段队组的固定、移动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二、实行包机制的机台司机、维修工,在对队长的领导下,对所操纵的机械负责包机、检修与使用、保养15、工作。三、包机责任:1、 包设备维修、检修。2、 包专人持证操作。3、 包安全质量、工具保管。4、 包完成生产任务。5、 包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四、各队组负责人要定期对司机进行考核、发现达不到要求,有违章违纪、可以对司机进行批评、罚款等处罚。五、对司机包机表现好,设备运转环境及状态好的,矿可制定相应政策给予适当的奖励。六、包机人必须持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的上岗操作资格的人员担任。七、队领导对包机和区域负责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检查,其结果记入经济责任考核。八、要杜绝包机机台的机电事故,一旦发一事故,要组织检修、找出事故原因,落实责任。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16、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防爆要求后,方可填写防爆合格证,才能入井使用。二、防爆设备的检查验收,必须做好记录,填写验收单。三、防爆设备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其防爆性能。四、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不准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和接线方式等。五、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防爆间隙必须用塞尺进行测量,防爆面必须涂工业用凡士林,不得用其它油脂代替。六、防爆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进行计算过流整定值准确,并填写整定卡片,保护装置必须合格,动做可靠,严禁使用铜保险。七、各种电缆在安装中不得出现不合理接头,必须用线盒或冷补,不允许用冷包处理。17、八、在馈电线路上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并且灵敏可靠,局扇必须设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九、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矿机电科长、队长、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投入使用,并填好采掘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十、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设备。井下电气防爆检查制度(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安全标志。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18、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护套深入其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螺栓和螺母不19、允许用塑料或铝合金材料制成。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和挡板。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20、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二)防爆性能检查:1、严格按照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要求执行,进行检查,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即设备专职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月检查、公司季检查。2、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片包干,对高瓦斯与高突矿井使用设备每旬至少检查两次,低瓦斯矿井每旬至少检查一次。3、矿每月进行一次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检查总台数不应少于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数量的100%。4、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井田边界、死角地区内的电气设21、备和小型电器应着重检查。电 缆 管 理 制 度一、电缆的领取、发放、回收等工作,应由机电科设备员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没有编号和没有合格证非阻燃电缆的下井使用。二、电缆要统一编号管理,凡使用新领、待用的电缆都要进行编号管理,做到帐、卡、物一致。三、各生产单位使用的电缆等要按规程的规定使用,吊挂、维护,上齐标志牌,包括电缆的规格、长度、用途等内容。四、各生产单位需设有一名兼职的电缆管理员,负责建立电缆网、牌板、电缆安装使用台帐。五、安装、运行中电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电缆割断,不得将电缆随意剁头,否则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六、电缆在使用中,发生破损、压坏、断相、进水及绝缘降低等故障,需火补干燥的电缆,由22、使用单位负责升井,送互检查单位进行检修。一、 火补、干燥电缆的检修单位要建立建全检修试验记录,进出电缆要登记、账物相符。二、 电缆检修后,要按试验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达到标准合格后方可出厂。三、 各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电缆定期预防性试验制度,有试验项目、工作计划及技术措施。四、 各单位要建立并执行电缆事故分析制度、分清事故类别、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办法,今后技术措施,并认真作好记录。五、 各单位要建立电缆领取、回收制度。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小型电器设备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大小线盒、电铃打点器、电钻、防爆电话、各种操作按钮及安全火花信号器等。2、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编号入帐、建卡、23、建板,做到标志明、数量清、帐、卡、物保持一致。3、进货单位所购入的小型电器设备要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4、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有丢失及浪费情况。4、各生产单位要明确小型电器管理员,具体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和使用,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有发放的手续和相应的记录。6、小型电器的使用要有计划,有分析、要提高维修质量和周转使用率、降低费用。7、小型电器设备应上齐标志牌,检验合格后上齐防爆入井合格证。8、小型电器的合格率要达到95%。9、小型电器的防爆要达到100%。油 脂 管 理 制 度一、 为了加强油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明确,检验有据,使用合理,扭转由于设备部件24、润滑不善,磨损大,事故多的局面,特制定本制度。二、 各矿要成立油脂管理领导机构,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设备油脂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月末评比,并纳入质量标准化检查之中,兑现奖罚。三、 煤矿用各种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使用兑号油脂。四、 油脂采购单位,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严格按标准采购合格油脂,分清类别,妥善保管,严格把好发放关。五、 各矿要设一名专职油脂检查员,建立设备油脂使用台帐,汇清设备名称、型号每个注油点的用油品种,牌号和加油是和换油周期等内容。六、 油脂检查员要不定期对井上、下各种设备的油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把现场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 ,并及时通报,落实责任、进行处理。七、 各使用、检25、修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负有对设备油脂使用情况的指导,检查、监督责任,将油脂的使用落实到司机、运转工,对所包的机台,必须掌握注油的牌号、注油部位、注油量、注油周期。八、 采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减速箱,必须按规定要求加注油,凡在检查中或回厂检修时,发现减速箱使用干油的,追究使用单位责任者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九、 各检修单位对出厂的设备要认真检查,严格执行验收标准,保证密封良好,不渗漏油,对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油情况,要包赔使用单位检修费用,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十、 使用单位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野蛮装卸,致使设备损坏、漏油,由使用单位按设备配件原价赔偿,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十一、 由26、于特殊原因,需使用代用油脂的,使用单位必须提报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十二、 各检修、使用单位领导要带头组织学习油脂管理业务,提高素质,掌握标准,提高认识,将油脂使用的好坏,当做安全重大隐患对待,真正将油脂管理落实到实处。配 件 管 理 制 度一、 为了切实做到供好、管好、用好配件,保证设备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在配件管理上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二、 严格执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动,统一管理。三、 各对组配件员负责全矿的配件月、季、年计划的制定,负责从公司领取及向各井区配件的发工作。四、 井区机段、队长同机电技术人员27、,根据生产需要和消耗定额,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矿材料科提交下月配件计划。五、 矿材料科以年计划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和调拨。六、 各单位要有专职或者兼职配件管理员有存放配件的单独房间,防止丢失,用好管好配件。七、 各矿自制配件,要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对数量、质量规格、图号不得估算,质量不合格的配件,不得验收入库。八、 凡到库的配件,单据齐全的应当日验收的入库,并要有验收记录。九、 未经验收或验收发现问题的配件,要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十、 对来源不明的配件,应按质量、数量入库先保管,等查明后再做入库手续。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 新进阻燃带必须有合格证,进货单位要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胶带28、严禁在井下使用。二、 主驱动滚筒必须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三、 强力皮接头必须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硫化。四、 皮带机各部轴承,按规定的油号及周期进行注油,保证灵活,无卡涩现象。五、 皮带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上齐各种保护。包括: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温度保护,防撕裂保护装置,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急停保护等。六、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七、 为防止物料掉入回程带面上,应在承载胶带上加档料板,防止物料外溢。八、 在容易卡料的地方,如皮带尾部,应要装刮板。九、 皮带机应设有清扫胶29、带带面上粉末状物料的装置。十、 溜子和皮带机或皮带机间的搭接处,应有防止大的物料落入皮带咂伤带面的装置和措施。尽可能的采用各种给料机入料来减缓大物料的冲击。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一、 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安。二、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三、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四、 架线电机车的架线必须有良好的绝缘,以减少架线对地的漏电,额定电压为250V时,应不少于0.25兆欧,额定电压为550V时,应不少于0.55兆欧。五、 缩短供电半径,增设变电所,按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防30、治技术暂行规定中的最佳半径计算公式出来的数值安装变电所。六、 提高交流电网的对地绝缘水平。七、 采用屏蔽电缆,使金属电流通过屏蔽层流回变电所。八、 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米应连接一根断面不小于502的铜线或其它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九、 线路上所的的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值。十、 不回电的轨道与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按规定加高轨道绝缘,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十一、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有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以免它们被腐蚀和带电而增加触电及引超沼气煤尘爆炸的危险。十二31、 对离架线巷道较近的采掘工作员,如有爆破作业,应规定放炮母线不得与金属物相接触。停 电 作 业 制 度十一、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十二、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十三、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十四、 井下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各方面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十五、 停电后,工作前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十六、 当验电确无电后,将导电体接地,700伏以上电气设备还要将导体完全放电(瓦斯浓度在1%以下,才准放电)。十七、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32、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十八、 在工作前,检修人员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好,(高压防爆开关必须向外拉出,使插销脱离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方可进行工作。十九、 在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停(送)电,停电后,要悬挂停电牌,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除悬挂停电牌外应设专人看管。二十、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负领导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生产科室、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由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安通科、生产技术33、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等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和等级确认,并交将分类事故联隐患按规定填写排查隐患统计表,每月报集团公司分管业务处室。3、各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做到每天排查一次,并将排查情况报调度室和安监科。4、各采掘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和地面生产单位,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现场,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事故隐患,直至事故隐患消除。5、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对环境条件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问题。i.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34、须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我队解决不了,须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ii. 按事故隐患的各类分:水害、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和其它。6、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矿在其日常安排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A、B类事故隐患报集团公司,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7、事故隐患的治理。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治理;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隐患的治理,做到项目落实、35、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8、事故隐患的管理: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下设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五个专业组。矿安全监察部门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队、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纳入正规化管理。9、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隐患没处理不得生产。10、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漏排或事故隐患整治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排查责任所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11、机电、运输、专业在事故隐患排查过程,按照“统一管理,分管负36、责”的原则,参照本规定执行。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矿长对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管理负领导责任。2、总工程师是规程、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对规程措施组织编制审批和实施。3、生产矿长对规程措施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落实规程措施的各项规定。4、安通科长对规程措施的管理负监督检查责任,确保按章指挥,按章作业。5、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管理责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对有关规格措施的编制、审批和实施。6、生产技术科是规程措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地测、通风、机电、煤质、安监、区队长等单位完成全过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等项工作。定期对规程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37、题,及时要求区队整改、补充措施。7、安监部门对落实规程措施负监督检查责任,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现象,把好最后一道关口。8、区队长负责工组织工人作学习,贯彻和落实规程措施,发现问题要求技术员及时补充措施。9、区队技术人员在科室指导下编制规程措施,在区队长组织下,负责向工人传达规程措施,并负责试卷命题和考试登记。根据现场变化要及时补定措施,与其它管理人员共同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10、机电、运输专业在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工作中,参照本规定执行。防 火 制 度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工作法令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宣传和学习。3、 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经常开展防火教育,把38、防火工作纳入日事议程。5、 班前必须由班组长和火责任者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班后要做到撤掉火源、关闭电源。6、 不准在工作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 品周围吸烟弄火,易燃物品一定远离火源。7、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火的规定以及有关井下照明、取暖等规定。8、 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必须认真使用各种安全保护以杜绝火源的产生。9、 井下电气设备要消灭失爆的现象。10、 井下放炮,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11、 带油的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12、 机电硐室、不得设集油坑,上齐合格的防火铁门。13、 井下有关硐室要求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必须严格执行。14、 井下使用风、电焊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39、规程的有关规定。15、 井机电硐室、地面有关机房、厂房等必须按规定放齐灭火器、灭火砂、消防水管等设施。16、 消防器材要安全可靠妥善保管不随意乱扔、乱放,过期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17、 矿定期要组织人员按规定对防火工作认真检查,同时将防火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个人。井下供电设备维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能安全可靠地不间断供电,必须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以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供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40、票或有施工措施。采区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经维修单位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在此限。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3、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90条的规定组织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工作。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解决。4、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中,但对其中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气耐压试验41、。油断路器经三次切断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不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向电气设备内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运行中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和电气耐压强度。矿用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应有专用的记录,并应保存在矿机电科。5、 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机电设备二、四、八检修制度1、矿机42、电科要有专人负责对大型固定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维修和保养工作。2、矿要针对大型固定设备的检修时间进行详细的落实和规定,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贯彻和落实。3、在每天的工作中,必须保证有2个小时的固定检修时间,确保设备的日常检修和正常运转。4、单位要制定4小时检修计划,针对设备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检修和彻底的排查整改。5、矿要对主要的设备有计划的制定8小时检修制度,对于设备的主要部位和部件所存在的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和更换。6、单位要对所有固定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查和排查,要指定时间和人员进行仔细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制定检修计划,安排和部署时间。7、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并在检修完成后认真填写43、,任何人不得遗漏或将记录丢失。8、所有大型固定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检修,并在检修后详细的填写2、4、8检修记录,要分项进行。9、对所建立的记录要跟踪整改,并进行复查和详细的核实。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1、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3、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二、电缆检验制度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44、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2、电缆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经有资质的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一、设备员要认真对全矿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状况及易损零部件的图纸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 二、设备员要对新回矿的设备及时进行登记验收,并输入计算机。 三、设备员要根据设备的性能进行统一调配,保证备品备件齐全、和设备能够良好运转。 四、设备员要将所有设备的账物卡全部上网,并进行公司内部45、共享,实现透明化管理。 五、微机属于矿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六、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购买新配件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矿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七、微机操作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守煤矿的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操作员进入微机室。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微机操作员应爱护设备,降低消耗费用,按规范做好微机及外设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对煤矿内部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码功能,未经批准,禁止非微机操作员操作使用,造成设备损失应照价赔偿。 六、微机应在工作需要时打开,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并关闭微机,违者罚款50元。 七、微机操作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为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并做好对微机中重要文件、资料的摘录存档工作,如有人为将文件、资料丢失,除一次性罚款200元外,将对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八、企业内部微机只承担与煤矿有关的工作内容,不得私自接收本矿外来单位的工作,如特殊情况,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违者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