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运行项目发电机组基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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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0035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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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厂运行项目发电机组基础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 总则1、 为加强XX电厂运行管理,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 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3、 本制度适用于XX电厂运行管理。4、 “三制”的标准化作业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与MIS系统进行整合。二、 “三制”管理机构及职责各部门工作职责:1、 安全生产技术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2、三制”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的质量负责。2、 发电部作为“三制”的主要实施部门,对“三制”的执行情况负有管理责任。设备管理部(发电部)作为“三制”的实施部门 ,对本部门的“三制”的执行情况负有管理责任。 三、 交接班管理 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1、 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整队交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2、 发电部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的交接班制度及实施细则。(1) 交接班要明3、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2) 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3) 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4) 交接班的内容:1)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2)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和二十五项反措的执行情况。3) 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和变更情况;4)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5) 全厂带负荷情况、负荷预计。6) 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7)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记录情况。8)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9) 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10)4、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11) 上级指示、命令、通知、要求、指导意见等。3、 交班应做到:(1) 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2) 对发生的缺陷按XX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理。(3) 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4) 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5) 做好管辖区域、CRT及表盘的卫生清洁工作。(6) 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7) 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8) 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4、 接班应5、做到:(1) 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CRT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2) 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要求。(3) 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4) 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由主值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检查。5、 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1) 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2) 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3) 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4) 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6、交接。(5) 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6) 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7) 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8) 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9) 设备缺陷记录不清不交接。(10) 岗位清扫不干净不交接。(11) 工器具不齐全不交接。6、 特殊情况下交接班的规定:(1) 交接班时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处理事故时,交班值长应领导全值人员继续操作或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服从交班值长的指挥,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2) 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向主值汇报,并继续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精神状况不好,接班主值必须找7、相应岗位人员代替,交班人员在代替人员到来之前不得交班。7、 交接班应正点进行,交接班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为准。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交班后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8、 班前会内容:(1) 了解接班检查情况,说明本值的特殊运行方式。(2) 设备、系统缺陷情况。(3) 针对设备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布置事故预案的实施。(4) 核对说明本值的负荷预计。(5) 布置、说明本值的计划工作及注意事项。(6) 布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9、 班后会内容:(1) 总结本值的工作。(2) 总结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3) 总结现场操作情况。(48、)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5) 对于构成异常的差错,组织分析,明确责任,总结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10、 交班班组管理流程:(1) 交班前2小时对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全面巡回检查。(2) 交班前1小时主值全面检查CRT画面及各表盘参数。(3) 交班前30分钟前应完成的工作:1) 值班员向主值汇报检查情况。2) 外围系统值班员向主值汇报检查情况。3) 主值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4) 各岗位按分工审查表单、各种台帐,审查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字。5) 按各岗位专责分工,将各种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等清点齐全。6) 值长填写完毕值长日志,再发生的事件随时填写。7) 各岗位人员填写值9、班日志、设备定期工作等台帐,清扫专责区及表盘卫生。(4) 交班时应完成的工作:1) 向对应岗位的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代本岗位、本值工作,尤其是方式变更、缺陷、工作票、操作票及其他异常情况。2) 得到接班人员准许,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正式交班。3) 交班后整队,主值进行班后会总结。本值发生异常情况,如不能分析清楚,必须在交接班完成后,立即进行专题分析。较大的异常情况,发电部应立即组织分析。11、 接班班组管理流程:(1) 接班负责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了解上值生产情况,以便在班前会时介绍生产情况。(2) 接班人员应统一服装,提前2530分钟进入现场、整队,由主值介绍生产情况及接班检查的注意事10、项及重点项目。(3) 按接班巡回检查分工进行接班检查,检查现场设备、控制室检查CRT及表盘运行参数、日志、表单记录、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对应岗位进行交底。(4) 班前会在接班前5分钟由主值主持,各岗位汇报检查情况。(5) 在无异常情况具备接班条件并接到主值接班命令后,方可进行接班。(6) 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正式接班。12、 交接班要求(1) 运行人员须按规定的倒班顺序上班,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值长批准可以换班。(2) 运行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规的有关规定,否则不得进入现场。(3) 接班人员在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4) 交接班时双方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接双方要做到“交班交的清楚,接班接的明11、白”。(5) 交接班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致,应汇报双方值长,不得在集控室发生争执。(6)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期间不得进行任何操作。(7) 各岗位应正点或于同一时间交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进行交接班。(8) 交接班期间,机组发生事故,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上值人员处理事故并接受上值人员领导。(9) 禁止未经交接班或不办理交接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13、 检查与考核内容(1) 无故拖延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2) 不按规定着装,进入生产现场。(3) 交班人员隐瞒因自己原因造成的生产现场隐患。(4) 交接班双方在生产现场发生吵闹,扯皮。(5) 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不汇报就离开工作岗位。(6) 各岗12、位不按规定向值长或上级值班员汇报。(7) 交接班检查不认真或不进行检查。(8) 不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9) 不按规定参加交接班会。14、 发电部应制定相应的检查、抽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技术部必须每天抽查一次交接班质量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四、 巡回检查制管理1、 巡回检查制度是鉴定和掌握设备基本状况的重要手段,发电部及设备管理部根据设备分工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巡回检查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1) 明确检查、监督、考核的部门及职责。(2) 定岗位、定时间、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做到每个岗位有详细的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设备、巡视方法和巡视标准。(3) 明确每一台设备的13、检查项目,明确项目的检查标准和参数,明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4) 明确达到预警值和报警值参数的逐级汇报制度和处理流程。(5) 明确巡回检查后参数、状态的管理方法、分析方法。(6) 建立设备的动态管理台帐,以利于及时抓住设备的劣化趋势;为设备的状况、寿命鉴定、检修等提供依据。(7) 巡回检查技术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预警设备、报警设备及趋势变化的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处理预案。(8) 明确特殊情况下巡回检查的条件、项目、内容及注意事项。3、 巡回检查分接班前检查、班中巡回检查、检修人员的定期检查(点检)。4、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及路线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殊情况需做14、特殊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5、 巡回检查必须由能独立值班的人员、设备专责、点检人员担任,并做到“四到”即:看、听、摸、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巡回检查时不得从事检修维护工作。6、 巡回检查时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振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带相关的检查表,及时记录有关数据。7、 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机组、设备发生异常,相关人员应立即按本岗位职责进行事故处理。8、 发电部对巡回检查的情况必须进行每日一次的不定时抽查,采取设立抽查考核牌等,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9、 巡回检查如发现一般缺陷,可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汇报,并登录15、设备缺陷。如发现有威胁机组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值班负责人进行处理。10、 巡检中如遇高压设备接地,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巡检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要随时保持与高压设备的安全距离。11、 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回检查次数(1) 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新投运的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时,要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对其巡回检查一次。(2) 雷雨、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到来前、后,要对室外电气设备、煤场及其重点设备加强检查。(3) 在夏季大负荷高温天气时,要重点加强主、辅机各冷却设备及转动设备的轴承温度、凝汽器真空、水塔16、水位等设备、参数的巡回检查。(4) 在冬季遇有寒流时,要对转动设备冷却水、油系统电加热、蒸汽伴热、室内外开关柜、开关箱内电加热装置、室外阀门井、水塔结冰等重点加强巡回检查。(5) 新投产设备、大修或改进后的设备第一次投运时。(6) 在设备启停过程中,特别是在设备启动过程中,必须进行就地检查监视,待设备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12、 巡回检查内容(1) 设备运行的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2) 设备运行参数应符合规程规定。(3) 运行设备的振动、声音、温度及外观情况。(4) 运行设备的泄漏情况,如:漏汽、漏水、漏煤、漏油、漏压缩空气等。(5) 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 、冒烟等现象。17、(6) 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7) 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布置的情况等。13、 检查与考核内容(1) 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检。(2) 不携带必要巡检工具。(3) 工作敷衍,巡检质量低下。(4) 巡检中,违反电业安全规程。(5) 长时间不归,且无正当理由。(6) 不及时登记缺陷,有缺陷不及时联系处理。(7) 巡回检查卡不签名或没有检查而提前签名。(8) 巡回检查完毕,不向上级值班员汇报。(9) 重大缺陷没有及时发现。14、 各部门自行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巡回检查路线。五、 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管理1、 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18、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2、 设备定期轮换内容包括电气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锅炉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汽机运行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部分安全门试验、循环水出入口门试验、热工定期试验、公用系统定期试验,定期试验应包括消防系统、压力容器等公用系统及设施的定期试验。3、 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周、每轮值、每月、每季、每年的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4、 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每项工作必须有标准的操作票。5、 各部门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工作的项目,19、制定各类设备轮换与试验的方案、周期及合格标准。6、 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出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7、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制定出每类试验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详细的审批人员清册。8、 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9、 各部门要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地记录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的执行情况。10、 对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记录在台帐上,同时填写缺陷通知单。11、 根据运行、检修规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负责进行设备定期轮换与20、试验工作。工作内容、时间、试验人员及设备情况应在专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做好记录。12、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其原因,并必须由本部门相应专业人员批准。13、 定期工作结束后,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状态。14、 进行重要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时,应规定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监护。15、 符合下列情况时,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试验和设备轮换,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1) 设备有明显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发展或导致运行工况恶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2) 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经试21、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3) 备用设备失去备用。(4) 执行单机保安全措施,涉及主机安全及重要辅机安全的定期工作。(5) 其他由有关技术管理部门明文确定暂时不进行的定期工作。16、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执行定期工作的,在条件具备时相应的班组要及时补做。17、 检查与考核内容(1) 没有正当理由而不执行定期切换与试验制度。(2) 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执行定期切换与试验制度。(3) 未做而做虚假记录。(4) 运行中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做了,但未做记录,按未做处理(5) 对因故未做定期与切换试验的项目,按规定没有补做。(6) 对定期试验与切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不及时联系处理或未及时填写设备缺陷单的。(7) 由于人员过失,在定期试验与切换过程中出现事故、异常。六、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