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风险)(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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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23614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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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风险)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公司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2、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上级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附录A),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五条 公司要加强“基层、基础”安全建设,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努力做到作业现场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化。第六条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基建3、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一条 公司(项目法人)安全职责(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负总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职责。(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负责(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建项目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1.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4、工地施工。2.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3.项目工期超过180天。(四)项目安委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公司分管领导,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成。(五)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六)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七)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审查标书、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奖罚条款,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八)负责在招标过程中按规定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九)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十)对建5、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十一)组织或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十二)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十三)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十四)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十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6、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十六)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十七)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十八)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7、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第二条 项目安委会安全职责(一)组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建安全工作的规定,决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二)协调解决建设工程中涉及多个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保留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四)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五)必要时聘请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或委托安全管理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第三条 监理单位基建安全职责(一)监理单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及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二8、)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的管理规定、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安全监理职责。(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四)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五)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基建安全职责(一)勘察设计单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真实、准9、确、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内地面、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提交完整的工程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满足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需要。(三)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四)根据施工及运行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的需要,增加安全及防护设施内容设计,设计文件中要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五)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六)工程设计时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10、(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七)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八)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 施工单位基建安全职责(一)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成立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购置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改善劳11、动条件和环境、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内容),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单独计列,专款专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的开支。(四)建立健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机械管理部门、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施工机械从购置、租赁、安装、维护、检验、使用、拆除到报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五)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对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六)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施工分包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考核。 (七)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12、业人员持证上岗。(八)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九)根据公司加强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施工班组建设,健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体系。(十)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六条 业主项目部安全职责(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二)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三)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四)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13、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监督实施。(五)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六)对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七)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工作。(八)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订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九)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十)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十一)组织安全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十二14、)组织项目参加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十三)负责对监理、设计、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十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十五)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十六)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七条 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三)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15、措施、要点和目标。(四)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六)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七)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八)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九)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十)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十一)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16、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十二)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十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十四)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十五)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十六)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十七)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并在安全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17、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十八)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十九)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八条 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承诺的安全职责,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二)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三)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18、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六)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七)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八)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九)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评价演练结果,保证持续改进。(十)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19、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十一)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十二)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十三)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十四)配合参加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十五)按照公司规定,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0、。(十六)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十七)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有关基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G,施工企业各级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H,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I。第三章 安全目标第一条 本章所规定的基建安全目标是最基本的目标要求;业主项目部应根据下级目标高于上级目标的目标管理原则进行逐级细化分解,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目标要求。第二条 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一)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二)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三)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四)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五)不发生火灾事故;(21、六)不发生污染环境、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七)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八)不发生影响国家电网和鲁能品牌形象、企业声誉的事件;(九)创建“零死亡”、文明施工和无违章工程。第三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业主项目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公司总体目标的完成。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一条 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技能水平。第二条 公司基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重点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专责、总监理师)每年接受集团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训。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基建安全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和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22、员进行安全培训。第四条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主要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企业督促检查分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分包人员要建立专项教育名册,按照与本单位员工相同的要求开展培训。第五条 公司基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集团公司组织的基建安全培训。 第六条 公司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第七条 公司、业主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特23、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八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运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以及职工调换工种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24、可上岗工作。第五章 安全例行会议第一条 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及基建工作会议上,布置本单位的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编制年度安全管理策划文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基建安全分析会,总结分析基建安全状况,协调解决基建安全问题,部署基建安全工作。第二条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状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年度和季度安全工作。第三条 工程项目安委会建立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会25、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第四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第五条 专业工地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施工队(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检查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第六条 安全会议及安全活动应有完整的记录。第六章 安全检查工作第一条 各参建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基建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闭环。(一)公司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基建安全大检查活动。(二)监理、施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三)工程项目安委会应根据*国能集团公司和*公司的26、要求,组织安全管理网络团队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四)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 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五)施工班组(队)应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自查活动。第二条 基建安全大检查以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同时应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第三条 基建安全大检查分为例行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四种方式。第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特点,开展月、季度及春、秋季等例行检查活动。公司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应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做好检查、整改等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第五条 根27、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机械管理(包括施工机械安全状况准入检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日常维护情况等)、分包管理(包括分包准入、分包审批、分包施工的过程管理等)、临近带电体作业(包括风险预控措施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作业过程管理等)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第六条 根据管理需要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随机检查活动。第七条 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问题,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实行闭环管理;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责任单位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第八条 各类基建安全管理活动的组织单位,必须制定28、检查方案、大纲和检查报告大纲,明确工作要求,对检查效果进行总结评价,不断提高安全检查工作水平。第七章 施工安全方案管理第一条 本章所称施工安全方案,是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执行的各类安全文件的统称,包括单独编制的安全策划文件、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也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等施工管理文件内的安全管理章节。第二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29、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经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 按国家法律法规,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B),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 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第五条 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30、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第六条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D),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审核,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第七条 项目施工必须有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根据项目规模、等级报施工单位31、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必须有独立的章节。第八条 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见附录E)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第九条 一张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第十条 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第十一条 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32、,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第十二条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过程中,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按规定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第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一条 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在工程项目中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第二条 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制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的具体措施;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33、准化水平。第三条 公司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第四条 施工企业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配置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设施。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有效落实;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安全性评价。第六条 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七条 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34、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时,应依据规定全额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第八条 施工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实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环保施工。第九章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第一条 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施工分包安全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公司工程建设分包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评价和考核。第二条 公司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负责对所辖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35、督查、评价和考核,实现对分包的全过程管控。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批;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第四条 监理项目部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第五条 施工单位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年36、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性质,同时签订规范的分包安全协议。第七条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第八条 施工项目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准入检查,施工方案、人员持证上岗审查,对分包队伍施工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等内容。第十章 安全风险管理第一条 公司、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和推动本单37、位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年在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中重点分析所属单位的基建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控制方案。第三条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重点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做好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工作。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必要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核,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所需资源的配置和资金投入,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手段或其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识别的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六条 施工项目部应38、建立风险管理台帐,同时应根据工程现场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和控制措施调整;每项施工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本项作业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七条 对基建安全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级监督下级、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监督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督施工队(班组)和分包单位,确保基建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第八条 公司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实行安全性评价。 第九条 施工单位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性自评价,并整改闭环。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第一条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管理理念,不断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和完善职业健康卫生条件,在确保员工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基建工作39、。第二条 公司、施工单位等单位应落实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第三条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第四条 建设项目工程现场的职业健康设施和卫生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现行的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第五条 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组织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相关禁忌作业。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从事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危险性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确保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季40、节性施工方案,针对冬季、雨季、高温季节、雷电、台风气候特点及野外作业等,采取防洪水、防泥石流、防雷电、防台风、防冻伤、防滑跌、防暑降温、消毒防疫、防野外动物攻击等措施,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群体性疫情发生。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食物性中毒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第十二章 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理第一条 公司建设工程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在本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安全生产部做好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基建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应急响应。第二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组建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41、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第三条 公司、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编制各项应急预案与演练方案,并根据演练方案进行合适的演练(培训、演练、总结、再培训、再演练、再总结)。第四条 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部应在建设项目工程现场成立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并报上级业主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包括通讯方式)。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在其管理范围内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第五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42、。(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培训。(四)配备齐全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五)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修订。(六)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第六条 应建立的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垮(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三)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四)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五)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六)食物中毒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七)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八)突发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九)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43、部和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救援工作,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响应要及时、迅速、有序、处置正确。事故(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直至应急响应结束。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第十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44、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管理权限和上级授权组成或参与事故调查组,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和整改措施要求,在征得事故调查组的同意后,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与恢复。同时应吸取教训,认真组织举一反三的整改,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事故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存档工作。第十三章 安全信息管理第一条 公司在建工程应全面落实45、公司的安全信息收集,每月定时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上报的安全信息,认真分析存在的基建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第三条 公司基建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性质、事故等级的不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月度、季度定期报告,同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即时报告。第四条 基建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第五条 3人及以上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30分钟内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收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上报至集团公司基建部和安监办,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在16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第六条 重大、特别重大施工机械设备46、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30分钟内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收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上报至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同时在16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第七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即时补报;各类事故均应在安全信息月报中进行统计上报。第十四章 安全工作奖惩第一条 公司基建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基建安全工作奖惩机制,推进各级基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第二条 公司对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业绩及其实际效果,通过量化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按公司有关制47、度进行考核。第三条 公司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安全奖惩标准。业主项目部对设计单位、监理、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上报公司。第四条 违章与事故考核罚款应纳入安全管理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业主项目部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基建安全监督职能,监督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同级及下级单位的各部门、各级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二条 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安全监督部门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基建安全会议、各类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达标投产等例行工作。48、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事故调查、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统一对外发布安全信息。第十六章 附则第一条 本规定中的下列用语是指:(一)业主项目部:公司委派的建设管理机构(即风电厂),代表公司行使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进度、信息档案、综合评价、协调等管理职能和执行具体业务。(二)监理项目部:指监理企业派驻工程项目现场的,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业务的组织机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项目部对其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三)施工项目部:指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的派出机构,是负责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机构,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项目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接受业主项目部对其的指导、监49、督和考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监理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四)安全生产费用: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指在工程概算直接费预算内的,专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文明保障措施落实的费用,该费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列入竞争性报价,在合同中按规定单独计列。(六)垮(坍)塌事故:指工程项目中最重要建(构)筑物,如深基坑开挖、组塔、主厂房等因施工措施不当或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垮(坍)塌。(七)安全工器具: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八)环境事件:50、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九)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十)施工总承包:指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承接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进行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十一)专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其所承包51、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其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十二)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依法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作或任务。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内分工【2012】29号)废止。 附录:A.企业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B.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52、工程C.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D.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E.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F.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G.相关人员及部门基建安全职责规范H.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及部门安全职责规范I.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基建安全职责规范附录A企业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1.公司(业主项目部)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二)反违章管理办法;(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五)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六)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3、(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十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十六)发承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十七)防汛管理制度。A.2.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五)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六)安全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七)安全检查签证制度;(八)安全工作奖惩制度。A.3.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四)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五)安全54、施工措施管理及交底制度;(六)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七)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九)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十)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十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二)安全检查制度;(十三)安全奖惩制度;(十四)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十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六)反违章管理制度;(十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十八)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十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十)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二十一)发承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二十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三)防汛管理制度。附录B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B.1.基55、坑支护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工程。B.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B.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千牛/米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B.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千牛及以上的56、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B.5.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B.6.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B.7.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57、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C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C.1.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C.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千牛/米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千克以上。C.3.起重吊58、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米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C.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米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C.5.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59、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C.6.其他(一)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 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D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60、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库房等。(二)重要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预应力混凝土张拉,风力发电机机组(包括机舱、发电机、叶片)吊装,风机塔筒吊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三)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及在金属容器内61、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进入高压带电区、风厂运行区、电缆沟、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四)危险作业项目: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62、附录E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 一般施工作业包括:深基坑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大量的土方工程多种施工机械交叉作业,特殊结构厂房施工,施工用电接火,高大护坡支护及挡墙施工,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主体结构的模板安装(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梁、板、柱及屋面钢筋绑扎,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风电机组吊装,风机塔筒吊装,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发电机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63、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等,风机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室内装饰涉及到高处作业项目,高处焊接施工,屋面防水施工,构架组立,构架横梁及架顶避雷针就位安装,独立避雷针起吊就位安装,变压器运输及安装,高抗附件安装,挂线(母线、联络线),高处压接导线,隧道焊接,高压试验,大型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就位、安装、拆除,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基础开挖,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坑口尺寸超过8米的以及高立柱的平台搭设、模64、板制作,跨越10千伏及以上带电运行电力线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铁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二级及以上的公路跨越架搭设,过轮临锚施工,牵张场地锚线施工,紧线、挂线施工,高塔组立,导引绳展放施工作业,导线、地线、光缆架设施工,临近带电体施工 (二)其他危险作业项目包括: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特殊高处脚手架、水上作业,土石方爆破,井下爆破,井下救护作业。(三)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重要及危险作业。附录F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包括但不限于)F.1.业主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一)安全管理有关法律65、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单);(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三)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文件; (四)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五)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六)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纪要(记录);(七)监理、施工报批文件及审查记录;(八)项目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九)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学习记录;(十)项目安全性评价记录;(十一)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记录;( 十二)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台帐。F.2.监理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四)重大监理方案及审查记录;(五)安全检查通报及记录;(六)安全文件、安全简报66、及学习记录;(七)安全奖惩评价记录。F.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一)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学习记录;(三)安全培训、考试记录及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四)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五)特种作业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登记档案;(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表;(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记录;(八)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及年度合格分包商清册;(九)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十)反违章工作记录(含考核通知单);(十一)各类事故月(年)报表;(十二)安全奖励及各类事故及处罚记录。F.4.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一)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67、有效文件清单);(二)总监及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策划文件;(四)安全监理管理制度;(五)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学习记录;(六)监理安全会议(例会)记录;(七)施工报批文件及审查记录;(八)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闭环资料;(九)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复工令;(十)隐患事故调查处理记录;(十一)监理月报及工作总结。F.5.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一)安全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单);(二)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三)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学习记录;(四)安全培训、考试记录及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五)安全例会68、及安全活动记录 ;(六)特种作业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登记档案;(七)登高作业人员体检情况登记表(含分包单位登高作业人员);(八)分包商安全资质及现场准入审(复)查表;(九)环境因素、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表;(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记录;(十一)安全用品台帐及领用记录;(十二)安全工器具台帐及检查试验记录;(十三)安全施工作业票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十四)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记录;(十五)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复检单;(十六)工程项目安全性自评价记录;(十七)安全奖惩登记台帐;(十八)各类安全报表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69、录。附录G相关人员及部门基建安全职责规范G.1.公司总经理职责 (一)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五)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会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六)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G.2.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领导)职责(一)组织贯70、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审定本单位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考核和奖惩。(三)建立完善本单位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组建基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基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四)组织落实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五)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六)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基建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管理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七)确保本单位基建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八)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71、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九)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十)组织或参加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G.3.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制定本单位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四)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会议要求。(五)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六)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72、审查标书和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七)督促工程项目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八)督促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落实到位,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九)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十)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使用。 (十一)组织基建安全施工检查活动,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十二)组织或参加有关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G.4.公司安全管理73、部门及人员职责(一)监督、检查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及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二)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三)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四)负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参加安全网络活动,协调安全监理与项目部各方之间的关系。(六)参加现场安全教育及竞赛评比工作。(七)监督、检查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对工作不力及各类违章进行监察、制止和考核。(八)完成安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附录H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及部门安全职责规范H.1.施工单位总经理、分管施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74、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建立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单位内部管理评审,确保“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行。(四)负责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组织重要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负责较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五)总经理主持单位安委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部署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六)总经理直接领导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七)审定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八)审批75、重要的安全奖惩事项,确保单位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九)组织并主持单位级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H.2.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四)组织编制或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五)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模式、编制标准和编审批程序。(六)审批技术革新方案及重大施工项目、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76、安全施工措施。(七)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八)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九)参加单位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十)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处理意见和技术性防范措施。H.3.施工单位经营计划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编制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与年度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施工计划调整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平衡配套。(二)确定年度施工计划费用时,应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作为重要内容,确保专款专用。(三)负责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奖惩规定77、,经单位安监部门审核后签约。(四)组织大型施工机械购置及改造审查时,应听取单位安全监督、施工、技术等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五)参加有关施工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H.4.施工单位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编制单位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四)配合单位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78、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五)组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开展安全性评价、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H.5.施工单位安监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单位安79、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二)协助单位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四)负责制定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编制、购置工作。(五)负责单位施工机械(机具)、车辆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六)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七)参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作。(八)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九)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十)统一掌握使用安全80、奖金,按规定对安全工作实施考核。(十一)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H.6.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 管理和基建安全管理的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三)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四)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81、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H.7.施工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产品的质量标准负责。(二)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三)参加编制危险物品、火灾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负责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四)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H.8.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资金筹措和合理使用,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及时到位。(二)及时支付单位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82、安全奖励费用。H.9.施工单位人力资源、劳资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设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和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二)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三)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四)编制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五)配合组织“安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等活动。(六)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七)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H.10.施工单83、位消防、车辆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制定有关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二)编制并组织实施火灾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三)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负责专、兼职消防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四)组织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五)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并督促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与考核的相关制度。(六)组织做好交通车辆(含特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交通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防止84、火灾、交通事故措施。H.11.施工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畅通。(二)制定并落实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设备防火、防静电、防水、防雷、防病毒等工作,发现网络异常,及时进行处理。(三)落实防火墙、入侵检查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对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定期巡检,保证其安全可靠。(四)开展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五)编制并实施基建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H.12.施工队(班组)的安全职责85、(一)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三)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坚持 “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坚持先交底后施工,落实现场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四)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保养中小型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实行建帐、建卡,挂牌(明确管理人、8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六)开展文明施工管理,进场设备、材料应码放整齐,当天施工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七)考核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奖惩分明,树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八)按规定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九)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妥善保存安全管理资料。附录I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基建安全职责规范I.1.业主项目部经理(厂长)的安全职责(一)负责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组织项目建设管理纲要、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等管理策划文件的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细则(方案)。(三)审批施工单位编制87、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四)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五)对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主持召开工程月度安全例会或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八)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九)组织开展项目的安全性评价,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十)参加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I.288、.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的安全职责(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二)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审核项目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细则(方案),并监督执行。(三)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四)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制定预控措施,检查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五)负责编制本项目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六)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和业绩,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项目部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七)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89、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八)参加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九)参加对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资信和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十)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上报、传递和发布;项目完成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十一)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I.3.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负责监理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90、理项目部相关指令文件或文函。(三)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四)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签发审查意见。(五)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证件有效性的审验,凡不符合要求的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情况严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六)组织审查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证明文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七)组织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八)组织或参加安全专题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存91、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和措施。(九)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I.4.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师的安全职责(一)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安全监理策划工作,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内容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三)审查施工企业、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四)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等安全培训工作。(五)参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92、六)审查施工项目部风险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七)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八)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各类检查记录和监理日志。对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闭环;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九)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十)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台账以及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十一)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93、I.5.施工项目部经理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三)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四)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五)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六)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94、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八)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九)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十)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I.6.施工项目部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一)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负责。(二)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三)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四95、)针对工程实施和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五)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规定,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六)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安全专项管理工作,并对工作负全面责任。(七)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I.7.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施工单位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二)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等专业交底工作。(三)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96、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五)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工作。I.8.施工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二)贯彻执行公司和施工单位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三)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四)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97、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五)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六)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七)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八)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I.9.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施工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队(班组)人员98、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二)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三)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五)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开展风险识别、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六)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后进行安全小结。(七)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八)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99、工。(九)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十)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十一)配合施工队(班组)安全事故的调查,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I.10.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二)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三)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四)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五)检查作业场所100、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六)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I.11.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三)参加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四)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五)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六)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七)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八)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