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焦化工公司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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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6582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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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焦化工公司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存在高温的作业场所。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T 5701-2008 室内热环境条件GBZ 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935-89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2、限值3 术语、定义3.1高温:作业场所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作业场所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时的车间空气温度。3.2高温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3.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3.4同类岗位劳动时间与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1个劳动日内各岗位的劳动与休息时间分别归类,统计同类岗位劳动时间。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比(包括离岗1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连续跟班记录3天的平均值。3.5 WBGT指数(WBGT-index):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3、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4 高温作业分级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见下表。接触高温作业时间WBGT指数,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120121-240241-3603615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5.1在不同工作地点温度、不同劳动强度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不宜超过所列数值。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单位:分钟工作地点温度/轻劳动中等劳动重劳动30 32807060327060503460504036504030384030204034、0201542 44201010注:轻劳动为级;中等劳动为级;重劳动为级和级。5.2持续接触热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5min。休息时应脱离高温作业环境。5.3凡高温作业工作地点空气湿度大于75%时,空气湿度每增加1000,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相应降低一个档次,即采用高于工作地点温度2的时间限值。6 职责6.1安全环保科是高温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级和级高温作业许可证;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高温防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按规定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发放高温保健用品;负责审核高温作业的安全措施。6.2设备动力科负责作业场所高温防护技术措施的实施;负责审核高温作业的施工方案;审批作业5、许可证;负责相关协调工作,确保高温作业顺利进行。6.3车间负责办理各等级高温作业许可证;负责审批级和级高温作业许可证;负责确保作业场所高温防护技术措施的投用;负责落实高温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高温保健用品的发放;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高温作业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措施,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6.4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审批级高温作业许可证。7 管理内容和要求7.1技术要求7.1.1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7.1.2 车间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许温差之和计算;如某些作业场6、所的气温,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1-2。7.1.3 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应从总图、工艺、建筑、通风与隔热等方面,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7.1.4 在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7.1.5 新建厂房在确定建筑方位时,应做到避免西晒,如不能避免时,应增添防晒建筑结构或采取其它防晒措施。建筑物屋顶围护设施应有隔热措施。7.1.6 隔热(1) 在较长时间内直接受到热辐射影响的作业场所或工作室,当辐射强度在2.1J/(平方厘米min)以上时,应采取水幕、隔热水箱、隔7、热屏等隔热措施。(2) 对职工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也应采取隔热措施。(3) 屋顶高度在5m以下,通风情况较差者,可采用开设天窗或层顶搭设凉棚、使用隔热层或喷水等降温措施。(4) 厂区绿化面积应达国家绿化标准的规定。7.1.7 通风(1)自然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其方位应根据主要进风风面和建筑形式,按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布置在热源的上风侧;厂房的长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垂直。历年最热月份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8地区的辅助建筑,可采用通风屋顶。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排风口,进风口下缘距地面应不高于1.2m,天窗应装有挡风板。当生产工8、艺无特殊要求时,炎热地区的厂房宜采用敞开型或半敞开型。(2)机械通风炼焦焦炉等高温作业场所或操作室的所温,当不能达到卫生标准或热辐射强度大于21J/(平方厘米min)时,应设置局部送风或空调设施。(3) 使用循环通风时,必须经过空气净化处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对导烟车、拦焦车及熄焦车操作室等特殊高温作业操作室,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在采用冷风机组或空气调节机组时,室温一般为24-28。(5)在高温作为业场所附近,应设置工间休息室,室温可在28-30,在炼焦炉顶等特殊高温作业场所附近的工间休息室,如采用冷风机组或空调机组时,室温以25左右为宜。7.1.8 清凉饮料与防9、暑药品的供应。公司每年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7.1.9 暑季作息时间(1)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应多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在暑期,不应占用职工的业余时间。(3)应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7.1.10个人防护(1)应发给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职工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2)凡受粉尘严重影响的岗位等高温作业职工,应发给防护眼镜。(3)应给高温作业职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设施。7.2 健康管理7.2.1 健康检查(1)凡属新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如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10、严禁参加高温作业。(2) 高温作业职工定期体检间隔时间,按高温作业条件分级及职工健康情况而定,应安排在暑季前进行。对III、IN级高温作业的重点工种,每年体检一次,其它工种2-3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应着重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经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并应及时妥善处理。(3)温作业的职业禁忌症是:有严重的肺脏、心血管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持久性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和肾等疾病。7.2.2建立高温作业职工健康档案。7.2.3 如遇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应就地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7.2.4 对确诊为中暑及职业性白障患者,应按照国家规定进11、行职业病管理,并享受职业病待遇。7.3 职业卫生教育7.3.1 就业前教育(1)凡属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暑时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3)经教育后,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高温作业工作。7.3.2 就业中教育(1)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本岗位高温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7.3.3 提高教育(1)凡从事高温作业的班(组12、)长、工(段)长、车间主任(科长)、厂长(处长)以及车间安全员、安全环保科的安技人员,都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的提高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有关防暑降温的卫生法规和文件;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7.4作业证7.4.1高温作业许可证由施工作业单位申请,作业所在车间、安全环保科、设备动力科审查合格报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7.4.2高温作业许可证是高温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7.4.3高温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3年。7.4.4作业许可程序(见下图):高温作业许可控制确认进入高温环境作业1)要通过检测作业场所确认。开展危害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13、施和应急预案工况查验和作业程序、措施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证申请作业许可证申请2)依据作业任务分析检测数据进行危害识别。3)生产单位主管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4)各单位制定专人向所参与作业(监护)人员书面交底并签字确认。措施确认5)确认施工人员、方案(措施)、现场环境和防护器材、现场应急救援准备等符合性。6)工艺、设备、安全和作业、监护人员,许可审批落实并查验措施,签字确认。7)施工单位负责人、生产单位安全主管和领导确认风险控制措施,签发许可证。作业现场8)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作业程序。9)监护人员履行职责。完工确认YesNo作业步骤及控制要求(说明)序号步骤控制点控制要求责任人1确认进入高温14、环境作业1)要通过作业现场检测确认。施工单位主管2开展危害识别2)对作业作业场所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危害识别和确认,提出控制措施。生产单位安全技术人员3制定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根据施工要求和危害识别结果,编制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4工况查验和程序、措施审查4)按作业要求,查验现场工况。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主管5)编制单位组织内部审查。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6)生产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会审。生产单位项目负责人5安全技术措施交底7)生产(辖区)单位主管向施工单位主管交底。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8)向所有参与作业(监护)人员书面交15、底,并签字确认。生产和施工单位负责人6作业许可申请、办理9)由施工单位按程序办理进入高温环境作业许可申请。施工单位项目作业负责人10)安全技术人员根据危害识别结果,制定安全措施,填写高温作业许可证。生产单位项目主管7作业现场措施确认11)应确认施工机具的完好性和人员是否进行高温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主管12)现场确认环境条件和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项目主管13)现场确认施工方案(措施)的符合性,如发生工况、设备、环境、机具和防护设施变化等重大变更,应重新组织危害识别,编制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生产和施工单位项目主管14)作业环境应进行卸压降温、排尽内部16、介质、吹扫置换。从上而下打开全部人孔和端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降低温度。生产(辖区)单位工艺主管8许可证审批15)施工作业负责人、生产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和负责人确认风险控制措施,签发作业许可证。生产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9现场作业16)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单位主管17)监护人应根据进入高温作业许可证核实具体作业部位,逐条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疑后,允许进入高温环境作业。施工和生产单位安全主管18)施工作业人员应熟知作业程序、安全防范措施内容,对作业许可证所列内容确认无误后,经监护人同意,方可开始进入高温环境作业。施工作业主管19)监护人17、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施工和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主管人员10完工确认35)新建项目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完工确认。施工单位主管36)检维修项目或检维修作业由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确认。施工和生产单位项目主管7.4.6关键控制点说明(1)要通过作业现场检测确认。确认高温作业比较复杂,要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才能确认,有的还要在对比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数据才能确认。(2)对作业场所检测数据进行分、危害识别和确认,提出控制措施。在办理进入高温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及作业内容需要,从进入高温环境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等方面入手,分析作业环境温度对作18、业人员的危害程度。对各作业环节进行充分的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确认作业任务存在的风险,组织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避免作业人员中暑伤害等事故的发生。(3)向所有参与作业(监护)人员书面交底,并签字确认。在进入高温环境作业过程中易出现不交底、口头交底或交底不全面、不明确,从而导致作业人员对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理解不清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作业人员中暑事故,影响施工作业,还可能引发其它事故发生。生产单位应对进入高温环境的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作业环境状况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进入高温环境作业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向现场作业人员交代工作环境的温19、度高低,交代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要求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签字确认。参与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包括作业人员出现中暑征兆时的救护方法,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之间的联络约定,并在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4)措施确认、许可审批进入高温环境作业容易造成作业人员中暑,作业中的环境温度过高、湿度大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出现中暑伤害并可能引发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因此,办理进入高温作业许可证,能起到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作业前安全风险控制的作用。(5)作业监护作业监护人员应要经过培训,掌握预防中暑的基本知识,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新产生的危害20、因素及作业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现场负责人报告,以利于问题的及时消除。8 高温作业职责要求8.1 高温作业申请人8.1.1 负责办理高温作业许可证,联系相关安全措施事项。 8.1.2 高温申请人应根据高温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协调施工人员到现施工。8.2 高温作业负责人8.2.1 应在高温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高温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高温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指定现场监护人。8.2.2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高温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高温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高温作业的衔接。8.2.3 检查、确认高温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高温作21、业许可证应及时制止高温作业。8.2.4 在高温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高温作业。8.2.5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8.3 高温人员8.3.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8.3.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3.3 应确认高温地点和时间。8.3.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高温作业。8.3.5 应随身携带高温作业安全许可证。8.4 监护人8.4.1 负责高温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高温人停止高温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8.4.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高温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8.4.3 当发现高温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8.4.4 在高温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9 相关记录高温作业许可证10 附则10.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10.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订状况记录版本号页码修改码修改条款审核批准批准日期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