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备及流程管理制度(52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08648
2023-11-15
53页
198.50KB
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备及流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第一工程项目部9第一工程项目部10第一工程项目部11第一工程项目部12第一工程项目部13门卫管理制度13第一工程项目部1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4第一工程项目部17第一工程项目部18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9第一工程项目部19第一工程项目部20安全操作规程21第一工程项目部21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22第一工程项目部22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23第一工程项目部23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24第一工程项目部24灰浆搅拌机安全操2、作规程25第一工程项目部25圆盘下料机安全操作规程26第一工程项目部26第一工程项目部27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28安全操作规程28第一工程项目部28第一工程项目部29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0第一工程项目部31第一工程项目部32第一工程项目部33第一工程项目部34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35第一工程项目部35第一工程项目部37第一工程项目部38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38第一工程项目部39第一工程项目部40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40第一工程项目部41第一章 总 则42第二章 一 般 规 定42第三章 环 境 保 护43第四章 安 全 管 理45第五章 法 律 责 任46第六章 附 则47第一工程项目部483、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48防治大气污染49防治施工噪声污染50 消 防 保 卫一、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标志,严格执行制度,忠于职守。二、 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明、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三、 工地人员携带材料或公、私物品出门时,必须经门卫检查准确后方能放行。四、 施工现场必须加强防火、防盗工作,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五、 严格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和警示标牌。六、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七、 施工现场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八、 严禁在宿舍内抽倒床烟、乱丢烟头和生火。九、 严禁在宿舍内私自搭接电线和点大灯泡,灯泡最大不能超过60W。以上4、各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者,将给予经济处罚。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文 明 施 工一、 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经常开展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二、 施工现场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场内无积水。各类建筑材料、机具设备等堆码有序,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各种废弃物。三、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厨房、浴室和厕所等应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四、 施工现场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齐全。五、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六5、 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高空废弃物,防止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七、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轻扰民噪声。八、 落实卫生防病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工地除四害及消毒工作。安 全 生 产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机操人员必须戴压发防护帽。三、 严禁酒后上班。四、 现场内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裙子、风衣。五、 高处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六、 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七、 非机操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非电工严禁乱牵乱接用电线路。八、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九、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和不准任何6、人在施工现场打闹。十、 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 程 概 况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负责人 建 设单 位执 行 经 理质 监 单 位项 目 经 理安 监 单 位技术负责人监 理 单 位责 任 工 长施 工 单 位建 筑 面 积结 构 类 型开 工 时 间质 量 目 标竣 工 时 间(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5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4、坚7、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准进场作业。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过程。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12、8、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核一次。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第一工程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临空抛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9、施。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9、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10、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漏处理。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办法(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第一工程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实行胸牌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按ISO 9002标准挂牌标识。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11、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8、现场大门内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12、及时清理。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第一工程项目部卫生防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4、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5、宿舍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6、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7、食堂必须13、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8、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9、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10、食堂的设计、配备及原料贮存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1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保洁。12、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13、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1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15、办14、公区和生活区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1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处置。17、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第一工程项目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2、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器材设备符合规定。严禁吸烟,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3、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有用火证,专人看火并配灭火器。5、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并按照有关15、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6、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7、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8、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9、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制定保卫措施。10、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11、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指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材。12、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13、在施工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16、。1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第一工程项目部门卫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2、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工地,外出职工不得迟于23时归队。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5、负责做好门卫区域的环卫工作。6、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现场的会客登记制度,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8、门卫值班人17、员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严禁酒后值班。9、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宜。第一工程项目部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3、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 主要部位18、连接螺栓无松动;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 供电电缆无破损;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19、然变速或制动。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11、提升重物作水平运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13、20、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紧锁在一起。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21、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22、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臂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23、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不得悬挂标语牌。第一工程项目部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连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器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24、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0。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手拉脚踩钢丝绳。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25、检查,排出故障后方可使用。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12、作业完毕后,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第一工程项目部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工作台,应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26、将机架垫起支牢。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2) 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3) 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4) 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27、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拌动现象和异常噪音。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10、应检查集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第一工程项目部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4、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28、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5、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6、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的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7、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裂纹,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8、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9、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29、,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第一工程项目部钢筋调直切断机 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5、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6、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大25mm,30、传动速度应根据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合格,方可送料。7、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8、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9、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的导孔内。10、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11、切断3或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12、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第一工程项目部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31、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5、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6、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7、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32、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8、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9、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10、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11、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12、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13、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33、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14、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带好绝缘手套。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1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第一工程项目部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34、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5、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6、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7、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保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8、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已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9、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10、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35、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11、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12、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13、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14、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1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第一工程项目部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3、应根据冷拉钢36、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4、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5、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6、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7、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37、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止,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8、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9、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10、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11、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第一工程项目部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38、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牢固可靠,三角胶带松紧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4、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5、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6、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7、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洗干净。8、灰浆机外露的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9、灰浆机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10、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使用前39、除必要的机械部分维修保养外,必须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一工程项目部圆盘下料机安全操作规程1、圆盘下料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3.1节、.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的规定。2、圆盘下料机械上的刃具,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坚固可靠。3、圆盘下料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4、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5、圆盘下料机下料的直径、厚度等不得超过机械出厂铭牌规定,下料前应先将整板切割成方块料,在机旁堆放整齐。6、下料机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7、作业前40、,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部件连接牢固可靠,先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8、当作业开始需对上、下刀刃时,应先手动盘车,将上下刀刃的间隙调整为板厚的1.2倍,再开机试切。应经多次调整到被切的圆形板无毛刺时,方可批量下料。9、作业后,应对下料机进行清洁保养工作,并应清除边角料,保持现场整洁。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第一工程项目部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41、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4、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闭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闭容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孔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严42、禁进行焊接和切割。6、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7、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8、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9、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10、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11、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43、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12、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第一工程项目部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应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连接应正确、牢固。控制箱的外壳应牢固接地。2、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焊接导线长度不得大于30mm,截面面积不得小于50mm2。3、施焊前应检查并确认电源及控制电路正常,定时准确,误差不大于5%,机具的传动系统、夹装系统及焊钳的传动部分灵活自如,焊剂已干燥,所需附件齐全。4、施焊前,应按所焊钢筋的直径,根据参数表,标安44、好所需的电源和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s)可为钢筋的直径数(mm),电流(A)可为钢筋直径的20倍数(mm)。5、起弧前,上、下钢筋应对齐,钢筋端头应接触良好。对锈蚀粘有水泥的钢筋,应采用钢丝刷清洗,并保证导电良好。6、施焊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焊接质量,当发现倾斜、偏心、未融合、有气孔等现象时,应重新施焊。7、每个接头焊完后,应停留56min保温,寒冷季节应适当延长。当拆下机具时,应扶住钢筋,过热的接头不得过于受力。焊渣应待完全冷却后清除。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45、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10、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11、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12、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第一工程项目部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12.1节、第12.4节的规定。2、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表1 导线截面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255046、75100150200500一次电压为220V时导线截面(mm2)10253545一次电压为380V时导线截面(mm2)616253550701503、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5、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7、闪光区应设档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47、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10、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11、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12、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第一工程项目部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一次加电石10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48、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固,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柴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距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闭,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49、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9、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50、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第一工程项目部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6、51、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需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8、缆风绳、溜绳跨越道路时,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6m,并应悬挂明显标志或警示牌。9、吊装过程中,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的命令不得擅自操作。10、立式设备吊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找正,地脚螺栓把紧后方可送绳摘钩。第一工程项目部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信号指挥工佩带“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3、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52、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有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物情况。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或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53、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10、吊物起吊200300mm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空中,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的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或吊物钩挂。第一工程项目部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须佩戴安54、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2、脚手架搭(拆)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拆)的安全技术措施。3、大雾、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4、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体构架单元的要求,逐跨、逐排和逐步地进行,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5、架上作业人员应穿好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脚下应铺设必须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稳定,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结构架部分。6、架上作业人员应做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对已完成55、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7、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以免掉落伤人。8、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9、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位措施予以加固。10、在搭设作业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11、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12、作业中要听从统一部署和指挥。第一工程项目部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1、在高处进行涂料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吊架或使用自升式平台。涂料桶应拿牢放稳。2、涂刷窗户时,应将安全带系在牢靠的地方,不得挂在窗档上。56、3、涂料作业场所严禁烟火。4、作业中不得用手擦摸眼睛和皮肤。5、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6、当生漆洒到皮肤上时,应用肥皂水擦洗,严禁使用汽油、香蕉水擦洗。7、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和工具,妥善保管、存放余料,并及时更衣。8、上面有明火作业时,下面严禁油漆作业。第一工程项目部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4、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6、57、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11、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2、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13钍钨极要放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4、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58、端电压不应大于36V。15、雷电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6、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第一工程项目部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6、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59、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严禁一闸多用。7、电气(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8、登高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戴好安全帽,对用电现场采取安全措施,对所有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得带电运转。9、检查时应切断电源,挂上“不准合闸”的告示牌。10、检修送电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无问题,方能送电。11、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先查明原因,严禁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送电,以免造成严重后果。12、各种机械设备严禁超载运转,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有权停止供电。13、负责井架限位、避雷针装置、漏电开关定期测试工作,发现失灵失效必须及时调换。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60、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15、严禁酒后作业。16、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值班记录。第一工程项目部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1、钢筋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系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地是否良好等情况,防止发生机械和触电事故。5、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的正前方站人。6、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7、人工调直钢筋时,应先61、检查所有的工具完好性。8、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走人。9、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10、弯曲钢筋时要紧握扳手,站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11、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钢材品种、半成品分别堆放整齐。操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1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碰撞或发生触电事故。1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必须要有安全设施。14、在安装成品钢筋时,应经常检查模板、脚手板是否安全。如遇钢筋工程靠近高压线,必须要有可靠的62、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造成触电伤人。15、正确使用各种钢筋机械,操作时要思想集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第一工程项目部木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物品。2、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3、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作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4、运行中不准跨越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5、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6、撑模、拆模不得使用腐烂、有暗伤的木质或铁木脚手板,也不得使用条子或薄板做立人板。763、拆木(铁)模时严禁乱抛模板,以免冲断脚手板。8、拆模时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除模板应及时清理堆放,以防钉子伤人。9、高空作业时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使用工具随时装入袋内,防止坠落伤人,严禁高空作业抛送工具物件。10、使用榔头、斧头等工具木柄要装牢,操作时要注意,以防工具脱柄或脱手伤人。11、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千万不可麻痹大意。12、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用明火,废料及木屑、刨花等应及时清理,做到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13、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岗。14、木工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配套,接地装置可靠有效。第一工程项目部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64、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档牢,稳起稳落。3、浇灌混凝土时,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4、用输送泵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窖(池)边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窖盖板和地沟孔深,防止失足坠落。8、夜间浇混凝土时,应有足65、够的照明。第一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办法。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低层住宅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第四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66、督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一 般 规 定第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管理分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直接责任。禁止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因压缩合理工期造成事故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第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67、总承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运行。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范围为准。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对一般建设工程临时用地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占用人行道和绿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68、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居民来访接待场所,并有专人值班,负责随时接待来访居民。第十条 施工暂设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暂设全部拆除。第三章 环 境 保 护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合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69、减少扬尘污染。第十三条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进行绿化和美化。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第十四条 施工料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码放。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第十五条 四环路以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第十六条 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道。第十七条 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70、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第十八条 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第十九条 在城镇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除外。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71、施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第二十条 除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以外,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保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并会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具体确定应当给予补偿的户数。建设单位应当与接受补偿的居民签订补偿协议书。第四章 安 全 管 理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业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72、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二十五条 总承包单位对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实行统一管理。提供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应当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第二十六条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73、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防火、保卫制度,并按照规定设置消防、保卫设施。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防止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74、现场应当设立现场安全卫生医疗紧急救护组织,配备急救药品。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五章 法 律 责 任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二)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制度板的;(三)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设有居民来访接待场所的;(四)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75、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不进行围挡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规定拆除施工暂设的。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施工料具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码放,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不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以及存放油料没有防止泄漏和污染措施的;(三)76、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搅拌机未配置降尘防尘装置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随意抛洒施工垃圾,未设密闭式垃圾站和未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的。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及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或者施工单77、位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管线损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属于违反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由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参照执行本办法。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1985年7月23日市人民78、政府发布、1994年9月5日市人民政府修改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一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一般规定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5、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6、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79、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7、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9、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10、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治大气污染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2、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80、,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6、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7、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9、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区现场应使用清洁能源。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81、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1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防治水土污染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4、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防治施工噪声污染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极其测量办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82、进行监测和记录。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4、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临时设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3、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83、担架等急救器材。5、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10、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11、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12、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84、严禁存放其他物品。1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堂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14、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15、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16、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上,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淘。17、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18、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185、9、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20、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卫生防疫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5、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6、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8、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