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船舶驾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则等)(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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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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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船舶驾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则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船舶规章制度目录1.驾驶台规则.12.拖航安全管理规定.23.雾 航 规 则34.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45.消防安全制度.66.安全活动日制度.77.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88.船舶防强风、防寒冻及冰区航行规定.109.船舶防台规则.1410.船舶航行安全规则2011.船舶技术资料管理规定2712.船舶停泊安全规则2813.电台安全通信管理规定3114.封闭舱室作业规定3315.高空、舷外作业规定3416.海上救助安全要则3617.航前会议2、制度.4118.船舶进出港轮机部须知4219.油类作业操作须知4320轮机部值班待命管理制度4621车床的使用保养制度4722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4823电器设备使用防火管理制度5024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125机舱防火安全须知5426砂轮的安全使用须知.5627钻床的安全使用须知.5728甲板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5829轮机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60驾驶台规则1、在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及当值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台。停泊时,必须得到当班驾驶员许可方可进入。2、驾驶台当值人员要衣着整齐,严禁穿拖鞋、衬裤、背心进驾驶台。3、航行时驾驶台要保持肃静。严禁高声喧哗、谈笑或开收音机。4、航行时3、,值班水手不得离开驾驶台,不得在驾驶台(海图室)睡觉、看书、看报。应认真协助驾驶员了望。5、航行时,值班水手不得擅自启动仪器设备或动用船长的望远镜。6、夜航时,严格禁止有碍正常航行和了望的灯光外射。7、驾驶台不得存放非航行所需物件。磁罗经附近不得放置铁器。8、凡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或图表,阅读后应放置指定地点,不得带出驾驶台。调动工作时,凡借用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必须交还驾驶台。9、驾驶台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无人值班时要关窗锁门。拖航安全管理规定 1、拖航前准备工作: 1)当接到拖航任务后,船长应召开航前会,对被拖船舶的适航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好航行计划,详细制定安全措施 2)在被拖船适航后,组织人员4、对被拖船的封舱,加固,绑扎,吃水差调整等进行认真地检查,并经船检局检验合格方可施航 3)认真检查主拖缆,卸口等拖带属具,拖带属具的连接要合理,受力均匀安全可靠 2、拖航中应做到: 1)拖驳进出港时,大副应在船头了望,将妨碍安全胡各种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2)航行中应按避碰规则显示号灯号型,应用VHF或其他方法联系不明动向在来船,确保拖航安全 3)拖航中由大副安排专人了望,发现被拖驳(物)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驾驭员及船长 4)保持和被拖船上的人员随时勾通联络 5)拖航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防护服装雾 航 规 则1、船舶遇雾、雪、霆、暴雨等能见度不良情况时,应执行“(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有关船舶雾天5、航行及停泊管理规定。2、仔细检查机械测深仪,声号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态。3、检查排水设备和水密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态。4、在航行中,当浓雾来之前,应通知机舱备车,用安全航速行驶。5、按规则施放雾号,增派了望人员。6、开启甚高频电话与附近船舶互相通报并开启雷达注意观察定位。7、船长获悉雾袭之后,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当值班驾驶员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已采取的措施报告给船长,船长应当研究采取的措施和现行船速是否恰当。8、保持全船肃静,禁止喧哗,以免扰乱驾驶员的听觉。并开启门窗,注意听他船雾号。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1、船舶在进出港前,船长应查阅进港指南,事先了解港章、港规、航法及水文气象情况,并将6、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向驾驶员及其他人员介绍清楚,听取他们意见,然后分头贯彻执行。2、各部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主机、舵机、航行和通信设备、发电机、应急照明及锚设备进行测试,确保随时可用。3、船舶进出港应与当地港口信号台取得联系,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当地港口有关规定。4、驾驶台通知机舱备车,轮机长、值班轮机员、电机员并车、配电,使机械设备运行正常。5、进出港时应充分考虑到港口的潮汐、潮流变化情况,掌握好风流压差对本船的影响。特别是拖带、绑拖时尤为重要。6、甲板部在大副的指挥下,各就各位,调整试验好各种机械设备,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保证航行作业安全。大、二副随时向船长报告艏艉部的安全情况。7、在航道中要7、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运用良好的船艺,用安全航速行驶,要充分运用VHF,在相应的频道上守听,以便早期获得安全航行的信息,正确操作雷达,使用近距离量程,总之要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判断,统一声号,协调避让,并防止偏离航道而搁浅。8、当能见度不良时,要使用安全航速,大、二副,正副水手长在船艏艉保持正规了望,并驾驶台保持密切联系。9、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岗。10、三副在驾驶台要准确无误地操作船长下达的每一个指令,随时掌握好本船船位,要将整个操作过程的情况以及正横每一个灯浮的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11、船舶在接近码头靠泊时,要控制好航速8、,摆好船位,掌握好靠拢码头的角度,准备好碰垫,及时带上缆绳,使船舶安全进入泊位。12、船舶离港时,注意车、舵不要触碰码头,解艉缆时,防止艉缆卷入车叶,谨慎操作,以策安全。消防安全制度 1、全体船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防火规则,船舶领导应经常加强船员的防火教育。 2、易燃、化学危险品应严格管制,装卸易燃危险货物应严格按危险品运输规则配装,并进行消防监督。 3、机舱、物料间、油漆间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4、废纸、油污易燃物要放在铁桶内,集中处理。 5、船舶修理时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备消防器材专人看守。 6、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准用纸、布罩灯泡,不准私设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应专人专管、人走电9、断。 7、有关人员要经常清除机、泵间烟垢特别高温处要清理干净。 8、建立防火巡逻制度,每班至少一次巡查。 9、消防器材由三副管理,定期保养、更换,不得移作他用。 10、坚持每月一次消防学习,提高全体船员消防意识。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月开展一日安全活动1、学习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传达有关生产的指示;2、总结和交流生产的经验,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3、检查规章制定执行情况,讲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4、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查或试验,安全操作的现场表演;5、消防,救生演习;6、学习,宣传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人和事;7、将活动内容,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记入安全活动记录簿。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10、 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船队体系文件船舶消防管理规则的要求。 2、 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 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复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 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明火作业。 5、 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 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 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11、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临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 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9、 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 10、 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行防火巡回检查。11、 对明火作业有任何怀疑时,禁止进行明火作业。船舶防强风、防寒冻及冰区航行规定第一章 船舶防强风第一条 及时收听、分析有关气象台(站)的天气预报和气象传真资料,及时掌握12、强风的动态,密切注意海上气象突发性变化,提前做好防强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条 根据航区季节特点,合理选择适宜航线,要充分注意大风浪对船舶的横移作用。大风浪中通过险要区段时,要留有较大的安全回旋余地,尽可能在岩礁或险要区域的下风航行。第三条 加强水密措施,紧闭一切有关水密门、窗及孔盖。通风筒须转向下风罩妥。第四条 要保持船舶的良好稳性,合理压载,各油舱、淡水舱等液体舱均应尽量装满或并舱,以减少自由液面。第五条 甲板上的船用属具及货物应固定好,防止因风浪袭击而移动。甲板上的排水孔及排水通道应保持畅通,开航前大副和水手长对此要进行检查。第六条 开航后锚要绞紧,锚链要用制链器加固,必要时再用钢丝将锚缚13、牢,防止因船体颠簸而使锚溜出。锚链孔要填塞封盖,防止海水灌入锚链舱。第七条 大风浪中,操舵要谨慎小心,防止因风浪造成的偏舵过多,船位被吹向下风。如风浪过大时,可适当调整航向与波浪的交角或减低车速,以减少波浪对船体的冲击和剧烈的横摇。当条件允许时,应就近选择锚地避风。第八条 船舶在大风浪中顶浪航行时,应适当降低航速;以减少风浪对船首的冲击和剧烈的纵摇,防止尾轴断裂、车叶失落或船尾船壳漏水等事故的发生。顺浪航行时,船长应考虑船长、船速与波长、波速比例关系,适当调整航速,使其稍大于波速,保持舵效。当不易保持航向时,应使航向与波浪成30度交角航行,以防止因波浪冲击而使船尾淹水,致使推进器和尾轴受损。第14、九条 甲板通道装好扶手绳,保护行人安全。第二章 防寒冻第十条 冬天要及时收听气象报告,掌握海上气象情况,在寒潮袭来之前,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第十一条 在冬季到来之前,对甲板机械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做好防锈、防浪、防止海水进入设备等工作。第十二条 救生艇要绑扎加固,放净艇内残水及发动机的冷却水,用罩盖罩好。艇内淡水箱装水不可超过3/4,防止冻裂。第十三条 对室外管系的保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露天怕冻的灭火器材应适时移放合适处,防冻、防滑物料必须备齐,适时施用。第十四条 严寒中使用甲板机械时,应先缓慢空转暖车。第十五条 补充燃油、润滑油时,要加强检测,保证管路畅通,防止假油位,防止跑油。第十六条15、 停航时,要加强机舱保温工作,机舱温度应保证在5C以上。第十七条 甲板结冻时,应将主要通道的冰、雪铲除扫清,撒少许黄沙防滑,并在下风处安装安全扶手绳。第十八条 靠码头时,船岸间的梯子、跳板要铺设防滑材料,并架好安全网。第十九条 小功率船舶严禁使用开敞式电炉取暖,用煤炉取暖的船舶要明确专人监管,睡觉前必须将炉火熄灭,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中毒事故。第三章 冰区航行第二十条 驶入冰区港口,应按时收听有关部门发布的“冰况警告”,与有关单位联系并采取引航或破冰等有效措施。第二十一条 适当调整船舶吃水,尽量压低船尾,以利压冰破冰,防止碎冰损坏舵或车叶。第二十二条 当船首被冰挟住时,可采取全速前进左右满舵,以16、使船首左右摆动,松动挟冰,然后倒车退出。第二十三条 船舶驶入冰区前要备足粮食、淡水和燃料。第二十四条 检查和补足木板,快干水泥和塞垫物料等堵漏器材。第二十五条 驶入冰区时,要尽可能避开漂流的大冰块,选择冰隙或冰层脆薄之处航行,无法避开时,应降低航速,以缓和与冰相撞之冲击力。第二十六条 要充分估计冰的厚度和船壳的强度。驶入冰区时,应以船首与冰缘成直角接近,防止船首斜交驶向冰区,造成船首滑开,损及船壳或船尾甩向冰缘损坏舵扇及车叶。第二十七条 冰区航行时,机舱冷却水应换用低位进口。第二十八条 在因受冰的阻碍而使船舶操纵失灵,尤其在狭水道中遇到过往船舶时,要采取适当措施,避免船舶被冰流推出航道而搁浅。17、第二十九条 冰区中应竭力设法不使船只冻结在冰中。以免因冰的压力对船壳造成的损坏。第三十条 在冰区内应尽量避开抛锚,以免因冰的冻结或在群冰挤压下,发生断链丢锚。如需要抛锚时,应选择冰层最脆弱之处下锚,锚链的长度不超过水深的两倍。常备主机,值好锚更,必要时要立即起锚。第三十一条 标准磁罗经及室内电罗经复示器内的照明灯泡昼夜常开保暖,用后将帆布套盖好扎紧。第三十二条 各压载水舱及淡水舱内的的淡水不应太满,以防止结冰,造成舱面钢板胀裂。船舶防台规则第一章 准备工作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船员进行防台教育,提高对防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防台工作。第二条18、 船舶防台工作由船长负责,船长应根据气象及上级指示和本船的实际情况,会同本船船干商量并制定防台措施,及时召开会议布置船舶防台工作。第三条 组织全体船员对防台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其检查的主要项目有:1系泊设备锚、锚链、起锚机、锚标、保险缆、缆绳、碰垫、制链设备、工具和备件等;2操舵设备舵机的转动及受力装置、原动机、缓冲辘轳、应急操舵装置和备件等;3助航仪器电、磁罗经、雷达、测向仪、卫导、测深仪、计程仪和气象仪等;4通讯设备单边带、卫通及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救生艇手提电台、应急电瓶、车钟、电话、甚高频无线电话、船用对讲机、扩音机、联系信号灯等;5水密装置水密门、舷窗、天窗、19、水密舱盖、风斗、锚链孔的封闭情况;6排水装置甲板排水孔、排水管系、排水泵、地轴弄安全门等;7堵漏器材水泥、木板、木塞和垫料等;8拖曳设备及属具拖缆机、主拖缆、龙须缆、护缆器、卸克、三角板、抛缆枪等;9其它救生艇、救生筏、圈、衣等,桅和烟囱支索、甲板建筑及设备等。第四条 当热带气旋北上中心位置进入北纬33度或烟台港实际风力达到6级时,本港船舶所有船员应立即回船,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在外船舶根据实际情况定出防台措施。第五条 停泊中,每日至少一次抄收有关航区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预报,如有条件应观察记录气象实况,注意台风预兆。第六条 在本港停泊船舶(包括临时检修船舶),须自行布置做好防台工作。船20、舶疏散应听从局救助处统一指挥。厂修船舶应主动配合船厂做好防台工作。第七条 出航前,应按航区的情况备足主副食、淡水和燃物料等。第二章 海上防台第八条 在烟台、天津、荣成、大连、秦皇岛、长岛等执行待命的船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不折不扣地做好防台待命抢险救生工作,保证做到“通信灵、出动快、救助有效”。第九条 每日应按时抄收有关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报告,如有危及本地区的台风警报时,还应加抄有关气象台(站)发布的临时性警报。第十条 船舶在海上遭受台风袭击时,为避免卷入台风中心,以减少危险和损失,可采取以下措施:1在台风右半圆,应使右舷首受风,全速航行,驶离险境。航行困难时,则使右舷首受风,减速滞航飘浮;21、在左半圆或台风进路上,应使右舷尾受风,顺风航行,全速前进,直至气压上升,情况好转为止。顺风航行困难时,则使左舷首或右舷尾受风飘浮。(南半球相反)2经常测算船舶摇摆周期,调整航向、航速,勿使摇摆周期和波浪周期相一致,防止谐摇,同时还应避免船首和狂浪发生正面撞击。3在大风浪中调头十分危险,如为形势所迫必须调头,应考虑本船稳性,趁风浪相对较弱间隙,慎用车舵,尽快转调,必要时可撒油镇浪。4为避离台风中心而顺风航行时,应考虑到风浪、视线不清、船体摇摆、稳性恶化、航速特快和船位不准等情况,尤其是接近岸边、岛屿或险滩的海域应特别提高警惕,谨慎驾驶,必要时可顶风滞航。第十一条 如遇有海上拖带航行时,遇到台风而22、又无避台锚地可选择时,除正确采取第十条措施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保证拖轮的动力和舵效,防止因大风浪拖航负荷过载,引起跳闸,造成停电停车,或船体横摇剧烈,造成打空车,舵失灵。2要保证拖缆安全,在水深允许情况下,尽量放长拖缆,增加悬垂值,适当调整航速,使其满足拖具安全负荷。3拖轮要处在安全主动的位置,控制被拖船舶,保证被拖船舶的安全。第十二条 在大风浪严重袭击中,如被拖物危及到船舶安全,在尽力抢救无效时,船长有权做出抛弃或断缆的决定,但须将情况详细记入航海日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海事声明”要求签证。第三章 系锚泊防台第十三条 系浮筒的船舶,船长应了解浮筒的系浮能力和联接方法,认为必要时,23、船首可加系主锚锚链,船尾加系保险缆。第十四条 根据港口有关部门的安排系靠码头时,应增加系缆和碰垫。各系缆和船体的磨擦部位要加以包扎并垫好衬垫,以防被磨断。各缆应受力均衡,并做好随时可以解缆驶离码头的准备。第十五条 凡在港口锚泊的船舶,VHF须全天候值班守听,并应主动向当地海事部门请示、报告,服从指挥。在烟台的船舶由局救助处统一安排锚泊。第十六条 航行船舶应根据航区情况,及早选择良好的锚地。选择锚地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尽量避开台风路径。2应选择能避多方向的风浪,尽量避开台风来向的长浪侵袭。3尽量选择进出方便、水域宽阔的地方抛锚,避免在船舶太密集和距养殖区很近之处抛锚。4远离水下有障碍物的水域,24、以防走锚时影响船舶安全。5尽量选择没有回头浪冲击和流速小的海湾锚泊。6锚地水深可参照船舶吃水二倍加波高一半选择,底质以粘土、泥质为佳。第十七条 锚泊时,锚链所需长度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4D+145m 式中:-水深m第十八条 锚泊抗台的船舶,应备妥主机,值航行班。第十九条 船舶遭受台风袭击时,应随时观察锚链的受力和船舶偏荡情况,以防止走锚或断链,必要时可动车顶风,或起锚顶风抗浪。第二十条 经常利用各种方法核对锚位。注意观察周围船舶的动态,发现有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时,要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碰撞。第二十一条 在船首值班或在甲板上工作的船员,应将其领口、袖口和裤脚扎紧,系好安全带或穿救生衣或扶好救生25、索。第二十二条 台风过后,要对全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解决。第二十三条 台风过后,各船舶都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防台抗台能力。附表: 热带气旋的名称和等级总称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国际规定(中国)日 本 热 带 气 旋6-7热带低压(TD)弱热带气旋8-9热带风暴(TS)台 风10-11强热带风暴(STS)12台风或称飓风(TY)船舶航行安全规则第一章 通 则第一条 船舶航行时,值班人员须时刻牢记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是首要职责。它包括开航准备,航行中的了望、避让、定位、海图作业和填写航海日志等所有保证船舶安全的各项工作。第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驾驶台规则,值班时不得26、随意说笑闲谈或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航行安全。第三条 航行值班时间应按规定执行,每班必须有一名持有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和二名胜任的水手值班。第四条 提前半小时叫班,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应提前515分钟上驾驶台,做好接班工作。当双方确认交清接明,在航海日志上签名后,交班者方可离岗。第五条 当接近口岸、礁区、渔区、狭水道等险要地段,或在大风浪天气、能见度不良时,值班人员不准坐椅子。根据情况需要,船长有权临时增加值班人员。第六条 值班16002000班的人员用餐时,大副由三副代班,水手由水手长或空班水手代班,代班时按规定认真交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27、时,其它时间的值班人员用餐须等到下班后进行。第七条 交班时间已到,无人接班或接班人员有意见分岐时,交班人员要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得离岗,并应立即报告船长作出决定,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第二章 开航准备第八条 船舶必须具备各种有效的船舶证书,船舶设备及资料以及有关文本。第九条 船员人数配备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最低配员标准。第十条 船员必须持有有效适任证书以及相关特种训练证书,并与所在船舶相匹配。第十一条 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各待命点船舶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海上救助待命船舶技术要求的标准。第十二条 对救生、消防、堵漏、拖曳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第十三条 28、对航海仪器要进行检查试验,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第十四条 检查航行灯、信号灯、信号旗、汽笛、电话、扩音机等是否适用。第十五条 同机舱核对车钟、船钟、舵机指针与驾驶台的指针是否一致。第十六条 备齐航行用的全部图书、表册等。所有图书资料必须是在有效期内,海图改正至最近一期。 第十七条 填写船舶出航报告书,一式四份,分别报送所在船队、局安全监督管理处、救助处审批同意后,各留一份,另一份自留。第十八条 备齐船舶需要的燃料、物料、主副食、淡水和药品等物品。第十九条 备车活车时,驾驶台必须向大副、二副问清船头、船尾的缆绳情况,在确认没有障碍和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向机舱下达活车指令,同时通知大副、二副注意观29、察。第二十条 收好跳板、舷梯、安全网等。第三章 值班驾驶员职责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当局的特殊规定。第二十二条 能见度不良时,要严格执行雾航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海图作业规定和GB18093-2000航海日志中有关要求,正确进行海图作业和填写航海日志。第二十四条 要及时发现来往船舶并运用各种助航仪器掌握其动向,要正确判断,协调避让,早让宽让。尤其当接近口岸、狭水道、渔区等险要地段时,更要注意。第二十五条 正确使用助航仪器测定船位,准确使用风流压差。海上航行每班至少定位二次,沿岸航行每隔半小时定位一次,同时将航经的主要航标、转向点等记入航海日志。第二十六条30、 航行中正常情况下未经船长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以及船长布置的其它安全航行措施,但危及船舶安全和紧急应变时除外。船长如临时决定变更航向、车速时,应事先告知值班驾驶员。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值班航行时,船长同在驾驶台,在未讲明其操纵前,值班驾驶员不得放弃职责。当船长亲自操纵时,驾驶员也要认真了望和执行自己应尽的职责。第二十八条 遇到紧急情况,船长认为需要自行操纵船舶以及恢复驾驶员操纵时,船长均应事先向驾驶员声明清楚。第二十九条 值班驾驶员每班应对电罗经和磁罗经核对一次,并注意校对罗经差。要经常注意电罗经的主罗经与复示器的同步。第三十条 正确使用各种号灯、号型及旗号,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要31、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信号,按规定开启VHF,注意联系,协调避让。第三十一条 准确清晰地下达舵、车钟口令及其它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第三十二条 认真执行船长命令,如遇情况变化应及时报告船长。第三十三条 午时,驾驶台与机舱要校对船钟。第三十四条 如拖带遇险船航行时,要随时注意被拖物的动向,并派人了尾,如有怀疑,在气象允许的情况下,可放艇检查。第三十五条 值班驾驶员进入海图室定位作业时,应尽量缩短停留时间,并嘱咐值班水手了望。在无船长同意或其它驾驶员正式接替时,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台。第三十六条 航行中发生海事,应将当时船位、事故经过及所采取的措施等详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并经船长审查签字。如涉及他船,应将32、其船名、国籍、船籍港等情况同时记入航海日志。条件允许应取得对方签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七条 保存海图作业,直到下次开航前方可擦去。如有海事,则需保留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完毕为止。第三十八条 航行中遇有任何疑难时(如天气突变、复杂水域、收到遇险信号、对船位有怀疑等)应谨慎驾驶,并立即报告船长处理。第四章 值班驾驶员交接班第三十九条 接班驾驶员应提前10-15分钟上驾驶台,并认真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查看海图,了解船位,包括航向、航速、罗经差、风流压差以及助航仪器的使用状况等。2熟悉船舶周围水域情况,包括航经的物标、水深、岛屿、航标、障碍物、来往船舶动态及本船正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3检查33、航行灯、被拖物等是否正常。4阅签船长命令簿和其它指示。第四十条 交接内容:1计划航向、电罗经航向和磁罗经航向、罗经差及风流压差。2船位及其测定方式(如GPS、EF、RF、EP等)。3使用车速和实际航速。4来往船舶动态及本船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5显示的号灯、号型及各种助航仪器的工作情况。6有关无线电航行警告。7能见度不良时,交清从雷达荧光屏上获得的四周信息情况,以及了望人员名单。8被拖物的有关情况。9船长特别交代的注意事项。10交班驾驶员认为需要提醒接班驾驶员注意的事项及其需了解的事项。第四十一条 交接驾驶员正在避让、转向时,应暂不接班。接班驾驶员对交接事项不明或有疑问时,可暂不接班,待搞清楚34、后再接班。第四十二条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时,如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报告船长,按船长指示进行交接,并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第五章 值班水手职责第四十三条 操舵水手必须严格执行并响亮回复船长或驾驶员的舵令和航向指令,如发现舵效或电、磁罗经航向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驾驶员处理。第四十四条 按时开启关闭航行灯,按值班驾驶员的要求正确显示号灯、号型和有关旗号,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第四十五条 按规定升降国旗及有关旗号。第四十六条 值班水手轮换操作时,应交清操舵罗经度数,并将交清的航向报告值班驾驶员。使用自动舵时,仍应负责监舵,并协助值班驾驶员观察了望。第四十七条 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按时叫班。在未得值班驾35、驶员同意时,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台。第四十八条 按值班驾驶员指示巡回检查全船一周,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值班驾驶员。第四十九条 认真执行船长及值班驾驶员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五十条 值0400-0800班者负责驾驶台的清洁工作。第六章 值班水手交接班第五十一条 交按内容:1操舵罗经航向度数,并将交清的航向度数报告值班驾驶员。2舵性、舵效以及舵传动系统的工作技术状况。3已显示的航行灯、信号灯及其它号灯、号型、旗号的等状况。4船首前方海域情况。5了头人员姓名、岗位及联系方法。6船长和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其它工作以及注意事项。第五十二条 正在操舵避让或转向时暂不交接,待航向把定时再进行交接。第五十三条 接班水手在接班36、前必须巡视全船一周。船舶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一、船舶技术资料是反映船舶各项技术状况和管、用、养、修的重要依据。它包括船舶证书、船舶资料簿、各种技术图纸、说明书以及测量记录、修船记录、试验报告、事故报告等。二、船舶证书由船长保管,并注意有效期限,在到期前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检验换证。三、技术图纸,甲板部分由大副保管;轮机部分由轮机长保管;电气部分由电机员保管,并应登记造册。其他人借用要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收回。四、各种机件测量记录、损坏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等由大副、轮机长或分管的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按规定办理。五、船舶技术资料管理者工作调动时,应按交接班手续,将船舶技术资料交清接明,方可离船或离任37、。船舶停泊安全规则第一章 通则第一条 船舶在港停泊,各部门皆应留足船员,日间应全部在船按工作时间工作,夜间在船船员不得小于全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条 驾驶人员和水手值班执行24小时轮班制。交接班时,应按各自职责,提前10分钟交清接明。交接完毕应分别在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簿上。记载清楚并签名。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值班时严禁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未交班者不得擅离职守。第四条 船舶在锚地锚泊候潮、候泊、避风时,如情况需要,应值航行班。第五条 码头停泊或锚地锚泊时,船长、大副不得同时离船。第二章 值班驾驶员职责第六条 严格遵守港口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值班水手的各项工作,负责38、全船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检查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国旗、信号旗,及时开关锚灯、甲板照明灯,调整跳板、舷梯、安全网及系泊缆绳。第八条 停泊修理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防火安全规定。第九条 锚泊时,应经常核对锚位,防止走锚、搁浅或与他船发生碰撞,注意号灯、号型悬挂是否正常。当能见度不良时,按规则施放雾号或敲雾钟。第十条 注意过往船只及泊位周围动态,当危及本船安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或尽量减少损失,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船长,并将对方船名、国籍、船籍港以及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等记入航海日志,设法要求对方签证认可,并报告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第十一条 交接班内容:1.本船锚位、系泊及气39、象、潮汐等情况;2.本船显示的号灯、号型、旗号和港口信号情况;3.修理工程的进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无明火作业及采取的安全措施;4.加装燃油、淡水或移注压舱水情况;5.全船人员动态情况;6.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措施及需要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第三章 值班水手职责第十二条 值班水手必须佩带袖标,在舷梯口值守,对外来人员须问明情况方许上船,禁止无关人员登船。第十三条 及时调整舷梯、跳板及安全网,注意上下人员安全。第十四条 按时升降国旗、信号旗、开关锚灯、甲板照明灯及信号灯。第十五条 注意本船周围活动情况,禁止无关船舶系靠本船。有业务往来船舶傍靠时,协助带缆、解缆,放好碰垫和梯子。第十六条 锚泊时40、,应经常查看锚链,防止走锚。注意观察锚泊号灯、号型是否正常,以及过往船舶及周围船舶动态等。第十七条 做好船长或值班驾驶员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八条 交班时须交清下列内容,并详细填写停泊值班记录簿。1.按章显示的号灯、号型、旗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2.船舶周围情况,以及锚链、系缆、舷梯、跳板、安全网、傍靠船舶、甲板照明等情况;3.上下船人员情况,以及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4.修理时焊接火种的管制情况;5.本班未完事宜及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提请下一班注意和交办的有关事项。第四章 轮机部停泊值班第十九条 轮机部停泊值班参照轮机部值班规则第二章“停泊值班”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电台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电台41、室作为北海救助局救助通信专用海岸电台,是船、岸信息传递的枢纽,担负着全局的有线、无线电通信及陆域各单位职能处室的通信保障重任,为确保船岸通信畅通,特制定如下安全通信管理规定:一、通讯设备安全保障1、各类通讯设备应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SSB、VHF、FAX、TELEX、MEVTEX)。2、应急电源UPS、配电室电力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3、无线系统:收发无线元器配件及绝缘子拉索等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每年6月上旬检修)。4、安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每年34月更换)。5、机房内各种通讯电缆、电源插座、插头保证接触良好、杜绝电力隐患事故发生。6、通信防雷电设施应于每年4月份之前检测一次。其检测结42、果应符合通讯行业标准。二、电台室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贯彻国内外无线电通信规定监督维护通信秩序。2、船岸通信业务应按先急后缓原则处理,做到“迅速、准确、保密”。3、各类通讯设备应严格按机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避免因操作问题造成设备故障。4、保持机房肃静、整洁,24小时值守尽职尽责,严禁做与通信无关事项。5、认真、仔细、观察记录各通讯设备仪表及性能反应,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或上报主管。6、电闪雷鸣时,应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关闭有关设备,避免设备遭雷击损坏(如有遇险、紧急、安全通信除外)。 封闭舱室作业规定一、凡燃、滑油舱(柜)、压载舱、淡水舱、双层底舱、深舱或高置舱(柜),当内部需要检查、清洁、修理时,43、必须在导门口派专人值班看守,并放置警示牌,写明“舱内有人,不得盖舱”。二、作业前,应对其舱、室进行监测。氧气含量不得低于18%,二氧化碳含量不得高于2%,经有关人员检测同意后,才能开始作业。三、作业前,应进行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对于作业前不能开舱或多层次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别通风。四、入舱工作人员应携带防爆灯具,除作业工具外,还应带可向外发信号的工具并规定好联系信号。五、严禁在作业舱、室内喝水,吃东西。六、进出油、水舱(柜)应清点人数,工作完成后还应清理好现场,并及时向轮机长或大副报告。轮机长或大副不仅要布置安全工作,还应负责监督检查。七、隔绝式呼吸器必须置于应急位置,以保证在一旦发生44、人员中毒、窒息的情况下,能迅速进舱、室内救人。严禁感情用事,不配戴隔绝式呼吸器盲目进入舱、室救人。高空、舷外作业规定凡在桅杆、吊柱、上层建筑、烟囱、货舱等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进行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舷外作业指在舷外水线以上进行工作,在这些作业中容易发生坠落、淹溺、摔伤、砸伤、踏空梯子等事故,因此,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一、高空作业1作业人员应选身体适宜,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业务技术的人员。作业前将各种工具、索具(高空作业专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变质、老化、锈蚀和磨损严重及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2除特殊需要外,在强风中或因海浪造成船身晃动明显的情况下,严禁高空作业。作45、业时严禁鸣放汽笛,必要时应切断汽笛电源。暂时中止作业时,严禁高空吸烟,戏闹。3在无线电天线及雷达天线附近作业时,应事先采取挂牌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烟囱部位作业时,安全带、绳不能用尼龙绳,防止受热融化,严禁机舱排放蒸汽。4。要正确使用各种绳结,指挥和操作者要密切配合,切勿扰乱操作者情绪。5严禁抛掷物件,严禁将保险绳和座板升降绳同系一滑车或钩子上。安全带要系在作业者上部牢固的位置上,用座板时要系腰绳,并在保暖的基础上,着装轻便,要穿软底鞋。6上下工作梯时,严禁一手携物,一手抓梯,要面向梯级,注意上、下方,在放置可移动的硬性梯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要以安全角度(斜率4:1)放置。二、舷外作业1除46、特别需要外,在强风中或因海浪船身摇摆明显的情况下禁止舷外作业。2必须选派身体好、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3作业前必须对所用工具、索具及令圈、座板、脚手板、绳梯、安全带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4作业中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抓梯上下,必须使用工具袋递送工具,严禁抛扔,要按规定穿着携带好防护装具。5整个舷外作业中,甲板上要有专人呼应照顾。海上救助安全要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救助船舶和人身安全,以实现救助有效之目的,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局海上救助经验,特制订本要则。第二条 海难救助多是在条件十分恶劣的情况下进行的,救助船舶要达到救助有效的目的,必须首先保证自身安全,并发扬不畏艰险的精47、神,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奋力抢救。第三条 海难事故情况复杂多样,因此本要则只简要地规定了海上救生和一般船舶常见事故的救助安全注意事项,它适用于我局值班待命及参加施救的船舶,执行中应酌情掌握。第二章 值班待命第四条 船舶值班待命即为准备救助状态,它必须在人员、设备、救助器材、油水、主副食等储备及船舶证书、有关图书资料等方面符合待命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担任值班待命任务。第五条 凡指定救助值班待命的船舶,必须按局救助处指定的时间、地点守候待命,未经局救助处批准,待命船舶不得担任其它任务,船员不准擅自离船。第六条 值班待命船舶当值期间必须始终符合待命要求,如设备出现故障、人员需要48、调换或需补充油水、主副食等储备时,应立即报告局救助处,由其及时处置或指派它船顶替,待命船不得撤离职守。第三章 组织指挥第七条 海上救助在局长领导下,分管副局长负责,由局救助处统一调度指挥,救助现场由救助船船长组织实施。联合救助作业时,由局统一组织指挥,救助现场由局指定一名船长组织实施。第八条 局救助处获得救助信息后,应尽快了解遇险人员情况以及求救船舶的船名、位置、呼号、主尺度、险情及要求等情况,然后即向救助待命船舶详细下达救助命令,同时向部局主管部门及局有关领导汇报。第九条 待命船舶接到救助指令后,由船长负责拟定救助方案,并向全船人员交待清楚,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做好出航和相应的准备,并报告局救49、助处,待其下达出航命令后,即启航迅速赶赴救助现场。第四章 施救安全第十条 救生时,要弄清救生的性质、环境和条件,采取正确的措施和方法,以最快的速度施救。遇难者获救后,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手段和医疗方法进行急救,尽量减少伤亡。救生中,抢救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需放艇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登艇人员须穿好救生衣。第十一条 难船发生火灾需扑救时,救助船舶应首先弄清火灾性质、失火时间与部位、火势大小,针对不同情况,采用适当灭火器材和相应的方法扑救,如条件允许,在灭火的同时,须首先抢救被困人员。抢救时,救助船一般应处于上风或有利位置,以利救助。救助人员须严格按要求操作,穿戴好消防服装和防毒面具,以50、防烧伤或因火场释放毒气造成中毒。第十二条 救助搁浅难船脱浅时,救助船舶必须在弄清难船周围水深、底质、潮流和障碍物等情况下,方可接近难船,防止救助船舶搁浅触礁或推进器被缠。救助船舶接近难船后,首先派员察看搁浅部位,必要时需派潜水员下水探摸,在弄清船体有无破漏、变型和具体搁浅情况后,组织制订合理的脱浅方案,严禁盲目拖救。施拖前,船长须对带缆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所有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在确认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启拖。启拖时须调整好拖船方向并逐渐加速,防止拖缆因突然受力而破断,造成人员伤亡。加速后应认真观察搁浅船状态变化;脱浅后要控制好难船,防止与救助船舶碰撞等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难船进水需抢救51、时,当救助船舶到达现场后,如难船进水部位、破洞大小、进水流量以及倾斜等情况,并尽量争取在难船人员的配合下,采取相应措施排水堵漏。如能控制难船具有一定的浮力和稳性,即将其拖至安全地带堵漏;如不能控制其浮力和稳性并有倾覆和沉没危险时,应首先将难船人员转移到救助船上,并就近抢滩、堵漏。在拖带难船航行时,须密切注意难船状态,如其有倾覆沉没危险又确实无法挽救时,船长可下令断缆弃船,以防危及救助船舶安全。抢滩时,要慎重选择地点,并了解附近有无障碍,以防救助船舶发生搁浅和推进器被缠等事故。第十四条 救助船舶在大风浪中必需帮靠难船时,首先要明确帮靠目的,并为此做好各项准备,同时要认真观察本船、难船及风浪的运动52、规律。一般情况下,救助船舶随风漂移的速度大于难船。帮靠时可视现场海面情况,利用风浪和车舵平靠或顶靠。如难船有操纵能力,可令难船驶往附近风浪较小的水域或动用车舵挡浪,以便帮靠;如风浪很大,可能造成船舶或人员危险而无法帮靠时,可采用其它形式救助。上下人员须穿好救生衣,瞅准有利时机敏捷快速登船,并要设有专人保护,确保人身安全。这种帮靠只能是短时间的,操作切要谨慎,当救助船舶完成任务后应立即离开。第十五条 救助船舶对难船进行拖带时,必须根据难船和气象情况,选择适当的拖缆长度和拖航速度等,必要时可申请发布航行警告。拖航中,救助船舶须派专人了望难船,如发现险情,应随即组织排除;如难船有人,也应派员了望并保53、持通信联系。第五章 救助交接与报告第十六条 救助结束,按规定与难船或船东办理交接手续,签定救助有效确认书。对方未签字确认,救助船舶仍应守护难船,确保其安全。第十七条 救助任务全部结束后,救助船舶及所在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救助总结,写出救助报告,并将救助报告及有关材料报局救助处。航前会议制度航前会议是有利于安全航行(或救助前)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会议由船长主持召开,政委、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报员、电机员、水手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填入安全活动记录簿内。航前会议主要内容有:1有关人员根据本航次的任务,汇报航前准备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电气设备、航海仪器、54、通信设备、人员状况、粮食、淡水、压载水以及燃料的储备、航海通告的修改、气象等情况。2 船长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气象、潮流和海域等情况,结合上级指示或救助指令内容布置任务,就开航前的有关事宜,提出完成任务的措施或方案。与会者应将会议要求分别传达有关人员并贯彻执行。船舶进出港轮机部须知1、船舶进出港口时,机舱各种机械运行状态变化频繁,主机要进行机动操纵,值班人员要沉着、冷静的进行正确的操纵和管理,保证船舶的进出港安全。2、进出港时,机舱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轮机长应下机舱监督指挥,电机员也应到机舱值班。值班人员除与驾驶人员一起对操舵系统和车钟进行试验外,还应对应急发电机、消防泵等进行试验,保证55、随时可用。3、管理1)进出港前,换用轻柴油,保证柴油机的机动操纵。2)空气瓶补足空气,并保证额定的压力。3)使各机械的参数值保持正常,并及时补充油水。4)机舱机械发生故障影响船舶安全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并积极抢修。5)应保证舵机、锚机、助航设备的供电,如线路超负荷,可卸除次要负荷,避免全船失电。6)进出港时,应开两部发电机并车供电。7)加强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舵机、轴系发电机、配电盘等要确保其正常工作。8)加强驾机联系,认真填写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油类作业操作须知1、总则加装燃油是船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避免海上污染和火灾发生,必须严格按本规程执行。2、人员职责轮机长:加装燃油工作的总负责56、人。二管轮:加装燃油工作的主要责任者。机 工:根据二管轮安排,严守各自的岗位,协助二管轮完成整个加油工作。值班驾驶员和水手:值班驾驶员在加装燃油过程中在驾驶室负责来往船舶的瞭望,并及时显示信号(白天挂B旗,晚上开红灯),值班水手协助瞭望,并注意本船安全情况,有问题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3、加油前1)二管轮将本船存油品种及数量报告轮机长,轮机长与船长协商后,提出加油品种及数量,上报处机务科批复后由机务科与有关加油部门联系加油的具体事宜。若船在国外加油,则通过代理联系。加油前,应上报当地港监批复。2)加油前要了解清楚当地有关当局的特殊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3)轮机长应与大副协商及时调整船舶吃水。4)57、人员须及时到位,并与供油商确定加油开始、结束、暂停及变更加油速度的联系信号(以受油方为主)。5)做好加油舱的加热,倒舱工作。6)二管轮应检查装油管系及有关阀门,并由值班人员堵好甲板落水孔,放好接油容器,备妥防污及消防器材。7)二管轮与供油方一起测量双方各油舱油位和油中含水情况(用试水膏测水),对照流量表进行确认、记录。8)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通知值班驾驶人员和供油方开始加油。4、加油过程中1)杜绝一切明火作业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一切工作,严禁吸烟。2)负责测量人员要严守岗位,勤测油位,调整供油速度,保证受油舱容量大于85。3)加油过程要有专人看守,防止出现跑、冒、漏油现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加58、油,查明原因。4)换舱前,应先开空舱进油阀,后关闭满舱阀。5、加油后1)二管轮应通知驾驶室值班人员加油完毕,值班驾驶员应在航海日志注明本次加油的起、停时间及其它事项。轮机人员应关好有关阀门,防止管路存油入海。二管轮测量各油舱油位和含水情况,核对加油数量,并上报给轮机长,轮机长应签收加油确认书,加油完毕后,应取样铅封备查。2)二管轮在轮机日志和油类记录簿上做好加油记录。6、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执行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轮机部值班待命管理制度1、轮机员与机工均执行航行值班。2、锚泊值班时,值班机工除了确保辅机的正常运转,还要注意海水泵、淡水泵等机舱内运转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可向当班轮机员或主管人59、员报告,值班轮机员应经常到机舱检查。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须检查空气瓶压力,要求在2.5MP以上,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值班人员应巡视机舱、舵机舱、注意舱底水位变化及其它情况。4、机舱内严禁吸烟、看杂志、睡觉、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参与值班无关的事情。5、所有人员的交接班必须在机舱进行,接班人员在整点前15分钟进入机舱,巡视检查认可后同意交班人员离开时,才算是接班人员开始担负值班责任,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正在进行的作业或注意事项告知接班人员。车床的使用保养制度1、车床的安全使用1)戴上防护眼镜。2)工作服穿着不宜过大,袖口要扣好。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4)不得用手摸正在切削工作物,不得用手拉车削下来60、的卷曲铁屑。5)调环齿轮时必须先关车。6)夹头盘中夹持工作物时,必须夹牢方开车。7)车削过程,不可近视工作物,以免铁屑飞出烫伤。8)操作完毕,应关闭电源,对其工具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清洁。2、车床保养制度1)保持床面拖板座面清洁油润。2)不得将工具、工作物等东西放在床面上,以免床面受损伤。3)开车前须检查油位。4)变速时先关车,在动变速手柄,防止齿轮受伤。5)在车床上车长工作物时,须加装顶轴或支撑,工作物顶针眼中须常加油。6)在夹头盘中夹持工作物时,不可用榔头猛敲工作物,以免车轴受伤。7)各转动件应经常油润。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1、氧气瓶与乙炔瓶、易燃易暴物品及其它火源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61、。 2、气瓶搬运或使用过程中要防止剧烈震荡和碰击。瓶头阀或减压阀的开启应当缓慢,不得用敲、锤的方式开启、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或减压器等。 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重点检查瓶阀、接管螺丝、减压器等是否有缺陷,如发现有漏气、滑扣等现象,应及时报告修理。 4、工作结束后,应将焊炬、胶管、气源分离,禁止做永久性连接。 5、冬季如遇瓶阀或减压器结冻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6、电焊设备的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 7、电焊机的初级接线、修理和检查应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私自拆修。 8、使用电焊机前要检查接线、电缆和焊钳手柄绝缘是否良好。 9、工作时穿干燥的62、电焊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手套。 10、更换焊条时必须戴手套,应避免焊件与身体接触。 11、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应用干燥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做垫板。 12、进入舱内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需有专人监护,以防发生意外。 13、电、气焊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搬离焊接地点五米以外。 14、每次作业完毕要将焊炬、电焊钳、电缆放在专用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15、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理场地,对整个作业地带及临近进行检查。 16、每次工作时都要准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看火。 17、定期对电气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18、电气焊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取63、得安全操作知识人员负责管理使用。 19、未经船舶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电气焊设备。电器设备使用防火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接地正常。 2、所有照明灯装备防护罩。 3、电器设备维护良好。 4、电流线路不能超负荷。 5、电器设备开关、指示灯正常。 6、电器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散热。 7、电器设备附近不应有易燃物品。 8、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9、不准私自接拆电器线路。 10、不准用易燃物遮盖电热器具。 11、不准使用明火电炉、非自动开水壶、明火加热器、电热杯、电热毯等。 12、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专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插头或关闭电源。 13、电路保64、险丝(片)切勿用铜线或铁丝代替。 14、电器设备通电时,不能带电拆开,更不内能用改锥等物插入,防止短路和引起火灾。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配电板 平常检查配电板各指示灯、接地灯是否良好,观察各仪表是否完好。 定期检查各活动零件,摩擦部位的润滑情况。 每六个月检查可调零件有无变形和移动损坏现象,检查并车电抗器的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保持表面干燥。 每月测量配电板的绝缘值。 2、发电机 1)每三个月打开通风罩进行清洁,并检查风叶、平衡块是否松动、损坏。 2)定期检查轴承是否运转良好,润滑脂是否正常。 3)每月测量绝缘值,检查接地情况及各接头是否松动、氧化情况。 4)定期检查绝缘包扎是否有破损、过热、65、老化等现象。 5)日常检查发电机的运转情况,是否有碰擦铁芯或其它部件响声。 3、电动机 1)6个月清洁通风系统,检查风叶是否松动、变形或损坏。 2)每月检查各接头螺丝、接线盒、桩头是否有松动现象。 3)定期检查轴承运转情况,润滑脂是否变质。 4)每月测量绝缘值和检查接地情况。 5)定期检查绝缘包扎有无破损部位和过热、绝缘老化的现象。 4、中央集控箱 1) 每月测量绝缘值。 2)每三个月检查各继电器的软线有无损坏。 3)定期检查继电器各触头表面有无氧化物、溶化物。 4) 定期检查各电磁阀运行情况和绝缘值。 5) 定期检查可见部位的弹簧有无损坏、错位现象。 6)定期检查各行程开关的可靠性。 7) 66、定期检查各警报系统的工作情况。 5、起动控制箱 1) 定期检查零部件的完整性、紧固性。 2) 定期检查时间继电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失压保护器继电器的触点表面是否清洁。 3) 每月测量绝缘值,清洁各部件上的积灰和污垢。 4)每六个月检查刹车绕组的电压。 6、锅炉 1) 每月按顺序检查控制程序的灵敏、可靠性和高低水位控制系统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2) 每季度检查点火棒间隙和极棒的绝缘。 3) 每季度检查光敏元件的工作情况,保持良好的透光度。 4) 每季度清洁水位计和水位感受器及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7、电热器 1)定期检查导热和隔热绝缘老化和破损情况热元件的接线柱是否受热松动。 2)每月测量绝缘值。67、 8、照明1)每月检查灯具、导线是否完好,测量绝缘值。 2)每三个月检查灯头接线是否变化,室外灯具的水密情况。 9、电风扇 1)每三个月解体清洁、加润滑油。 2)定期检查风叶防护罩是否变形。 3)定期检查减速电阻是否良好,各引线是否破损。4)定期检查磁场线圈绝缘包扎物是否老化。机舱防火安全须知 1、各阀门有正确标志 2、定期检查和试验锅炉、压力容器、管路系统和其他机械设备 3、锅炉停用时应排除残油 4、定期清洁喷油嘴,机舱不得乱扔易燃垃圾、废料和油污破布、棉纱头,必须集中在铁制垃圾桶内并及时清除。 5、备有带盖的防火弃物容器 6、机舱甲板没有残油和油脂 7、没有破漏的管道和接头 8、分油机间没68、有破损泄漏现象,通风系统正常 9、保持正常喷出油雾,避免未烧尽的燃油在锅炉的风箱上 10、禁止擅自拉接电线线路 11、配电板周围清洁干净 12、没有不合格的保险丝 13、电机上面无易燃物品 14、电机按期保养、检查或实验、润滑,保证电刷运转光滑,避免线圈出现短路或接地 15、机舱楼梯要保持干净和通行无阻 16、机舱明显处应悬挂“禁止吸烟”警示牌 17、加温驳油前,检查输油管路,确保所有螺丝扣都扣住,所有管子接头都已拧紧 18、敞开的容器内没有易燃液体 19、经常检查舱底积油情况,发现积油过多应立即检查油路,找出漏油的地方和原因,及时通过油水分离器分离清除积油 20、油漆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存放69、妥当 21、明火作业必须安排看火人员并采取防护措施,清除一切易燃因素,事毕要反复查看现场 22、蓄电池充电要保持良好通风,附近不能放导致产生火花的机械 23、机舱内严禁晾烤衣物 24、消防设备状况正常 25、燃油锅炉点火时,必须先开通风吹净炉膛及室内防止油气爆炸,火焰冲击伤人 26、定期清洁扫气道砂轮的安全使用须知 1、戴上防护眼镜。 2、磨制作业时,站立位置要与砂轮旋转方向略偏一角度。 3、磨制过小或过短的物件时,要用夹具夹牢进行,切忌用手直接靠近砂轮进行工作。 4、操作完毕,关闭电源,对其工具和现场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清洁。钻床的安全使用须知 1、戴上防护眼镜。 2、工作服穿着不宜过大,袖口要70、扣好。 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4、不得用手触摸正在钻眼的工作物,不得用手拉钻削下来的卷曲铁屑。 5、调换钻头时必须先关车,停转后方可更换。 6、钻头夹中夹持钻头时,必须夹牢方开车。 7、钻眼过程,不可近视工作物,以免铁屑飞出伤人。 8、钻眼过程中,施力要均匀,不可突然施力,进速不宜过快。 9、钻眼时,若铁屑过长,须停车清理后方可继续进行。10、操作完毕,应关闭电源,对其工具和现场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清洁。甲板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1 目的本须知规范了当值人员对驾驶台、甲板及所有设备的巡回检查,旨在保证船舶的安全营运和防止发生污染事故。2 适用范围本船舶。3 甲板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3.1 责任 船长对71、甲板巡回检查进行监督。 值班驾驶员负责执行并监督本班人员执行巡回检查情况。 本部的巡回检查路径和检查要点作为单船操作规程,将巡回检查路径和检查要点张贴于驾驶台,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使甲板部相关人员熟悉巡回检查路径及检查要点。3.2 检查间隔和执行人 航行:航行中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一次,由值班水手执行。 动态值班待命(锚泊):接班前一次(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检查);以后每2小时一次(值班水手检查)。 停泊:接班前一次(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检查);水手值舷梯班,值驾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3.3 巡回检查路径及检查要点 本部的巡回检查路径应为巡回检查点的常规路线,执行中允许值班人员改变巡查路径,但不允72、许漏掉检查点。 检查路径:.1 航行时的检查路径:标准罗经甲板驾驶甲板生活区外部各层甲板船首船尾回驾驶台向值班驾驶员报告。.2 锚泊时的检查路径:驾驶台生活区外部各层甲板艏甲板艉甲板生活区内部各层驾驶台。3.3.2.3 码头停泊时的检查路径:舷梯口艏甲板艉甲板生活区内各层舷梯口。 检查要点:号灯、号型的显示、救生艇筏的系固是否正常;船舶水密情况;主罗经及其它设备的帆布罩是否罩妥;信号绳是否拉直绑妥;艏艉甲板设备、缆绳、拖缆、被拖物是否正常。烟囱是否有火星冒出及产生危险;居住区是否有烟火异味;电器无人使用时是否已关闭;锚链的受力情况和锚位。系缆、舷梯、安全网情况;上下船作业人员动态;修理、明火作73、业部位;周围其它船舶的动态等;要特别注意仔细检查冷僻角落之处。4 记录航行检查、锚泊检查、靠泊检查和值班驾驶员检查由值班驾驶员记入航海日志;值班水手检查记入水手值班记录簿。轮机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1 目的本须知对轮机部人员在航行值班、停泊值班、巡回检查方面作了规定,旨在使轮机部人员能严守岗位,认真值班,加强巡查,保障机电设备正常运转,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发生污染事故。2 适用范围本船舶。3 轮机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3.1 责任轮机长负责对机舱及其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的监督,确保在任何时候均能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值班轮机员对机舱工作全权负责,并监督本班人员执行巡回检查。 本轮的巡回检查路径和检查要74、点作为单船操作规程,将巡回检查路径和检查要点张贴于机舱或集控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使相关人员熟悉巡回检查路径及检查要点。3.2 检查间隔和执行人 航行中,值班轮机员负责领导并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巡回检查机舱内各种正在运转的设备,间隔检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对中间轴承、尾轴套筒、冷冻机房等间隔检查不得超过4小时,舵机每隔1-2小时检查一次,锅炉本体及主要阀门每班检查一次,应急及备用设备也应保持随时可用,如发现异常要立即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停泊中必须有一名轮机员负责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并适用。为加强机舱巡回检查的力度75、,停泊期间值班轮机员晚上十点后应全面巡回检查一次机舱。3.3 巡回检查路径及要点:本部的巡回检查主要路径为室外甲板主副机膨胀水柜尾轴重力油柜空调机间冰机间机舱上部机舱底部尾轴弄舵机舱集控室。 检查要点:观察主机、副机、锅炉的排烟和舷外冷却水情况。膨胀水柜、重力油柜的液位;各机械、设备、舱柜的压力、温度、液位是否处于正常范围;电气设备的绝缘、功率、电压、电流、频率等是否处在允许范围。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和异常响声、气味等。巡回检查的方法可采用:看注意观察设备压力、温度、液位、绝缘、电压、电流、频率等仪表参数,看烟色,看跑冒滴漏。 摸运行设备有否不正常发热及异常抖动。 听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的响声及不正常的声音发出。 嗅是否有异味、焦味及不正常的气味出现。检查时,尤其要注意冷僻角落的溢水、漏油、火情等。4 记录 值班人员应将巡回检查情况详细记入 轮机日志、副机日志、和电工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