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8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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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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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总则61.1 主题内容和目的6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71.3.5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7安全、健康与环境施工方针8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监督规定82.1 主题内容和目的82.2 适用范围82.3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92.4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职责92.5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人员10安监人员具有以下职权10三、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113.1 主题内容和目的113.2 适用范围123.3 安2、全文明施工职责执行程序12附件: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133.5项目公司职责143.6项目公司工程部职责163.1参加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73.项目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职责17四、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184.1 主题内容和目的184.2 适用范围194.5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完整的申报、审批手续。194.6 监理承包商的职责204.7 监理人员的权力21五、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例会制度225.1 主题内容和目的225.2 适用范围225.3 执行程序221 项目公司级(含所有承包商)例会222项目公司班组(专业)级例会222 承包商月度安全分析例会时间由承包3、商自定。232 安全网例会:各部门、各承包商安全员发言。232安全网例会的议程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242 安全网例会的内容243 承包商月度安全分析会的内容244 安全日活动的内容245 班前、班后会内容251 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指定专人记录并整理。25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简报制度256.1 主题内容和目的256.2 适用范围25七、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教育制度267.1 主题内容和目的267.2 适用范围277.3 教育制度277.3.1 安全宣传教育27八、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的298.1 主题内容和目的298.2 适用范围298.3 管理规定298.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08.4、5 安全施工措施施要求30九、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奖惩制度319.1 主题内容和目的319.2 适用范围319.3 奖惩制度31安全施工奖励实施细则322 审批手续32十、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检查考评制度4210.1 主题内容和目的4210.2 适用范围4210.3 执行规定42.2 施工现场检查的范围421 落实领导责任制(8分)431.4 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未做到,每次扣0.2分442 安全管理(8分)44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5分)454安全检查(3分)454.1 按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454.3 安全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465安全5、教育(5分)465.1 每年初对全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未做到扣1分;465.5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不懂操作规程,每一人次扣1分;46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分)466.4 施工措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每次扣1分;467 安全工作例会(2分)468 劳务包工队、临时工管理(3分)479 事故处理(2分)4710 个人防护(3分)4711 施工用电:(8分)4711.5 一闸多用,每处扣1分;4811.7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1分;4812 防火防爆(5分)4813 高处作业(8分)4813.1 未落实施工方案中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扣1分;4814 脚手架(5分)49156、 起重、升降设备(5分)4915.1 起重作业未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扣1分;4915.4 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5分;4915.10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有违章作业现象扣0.3分。4916 焊接与切割(5分)5016.10 焊接切割作业中出现违章作业扣0.5分。5017 机械及工具(5分)5018 施工现场(5分)5019 材料堆放(3分)5119.5 大件存放超过5天扣0.2分;5120 现场防火(5分)5121 施工现场标示牌(2分)5121.1 施工现场无责任区标示牌,每处扣1分;5122 现场办公宿舍区(3分)5123 交通安全管理:(5分)5223.3 减少一般交通7、事故,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5224 加、扣分规定(从总分中加减)52十一、临时工管理规定5211.1 主题内容和目的5211.2 适用范围5311.3 执行规定(程序)53教育临时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53十二、安全设施管理规定5412.1 主题内容和目的5412.2 适用范围5412.3 执行规定(程序)54十三、文明施工实施细则5513.1 主题内容和目的5513.2 适用范围5513.3 执行规定(标准、程序)55十四、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5714.1 主题内容和目的5714.2 适用范围5814.3 执行规定(程序)58十五、机械设备管理规定8、6015.1 主题内容和目的6015.2 适用范围6115.3 执行规定(程序)61十六、施工用水管理规定6416.1 主题内容和目的6416.2 适用范围6416.3 执行规定(程序)64十七、脚手架安全管理办法6517.1 主题内容和目的6517.2 适用范围6517.3 执行规定65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规定65十八、现场施工道路、交通管理规定6618.1 主题内容和目的6618.2 适用范围6718.3 执行规定(程序)67维护67十九、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定7019.1 主题内容和目的7019.2 适用范围7019.3 执行规定(程序)70二十、事故报告与分析制度7220.1 主题内容和9、目的7220.2 适用范围7220.3 执行规定72通则724 一般人身事故738 特大人身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以上事故。736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783 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786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分公司写出书面报告。80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图81安全监督体系82一、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总则1.1 主题内容和目的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是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条件。XXXX中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派出机构,对XXXX中期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行使管10、理与监督职能,是整个项目工程建设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整体工程建设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对工程安全的总体目标负责;在项目的管理过程中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认真执行“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突出人的因素和管理因素。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项目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监理单位及各承包商都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将安全工11、作真正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项目公司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电力基本建设工作中永恒的主题。 为保证全体员工在现场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体现“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的原则,以“爱护人、尊重人、关心人”为宗旨,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 适应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期。 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全体员工。 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监理单位及承包商。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下列文件(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12、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执行本制度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注:以后的各制度中仅注明“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消防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1.3.5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电力建设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713、99 172002)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原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编著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程(合订本) 安全、健康与环境施工方针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的职责,组织、管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活动,为本工程的投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全施工管理总目标.1 不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14、事故;.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6不发生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7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8创全国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总目标控制.1项目公司控制一般人身事故、一般机械事故,.1 施工企业控制人身重伤和事故;.2 工地控制人身轻伤和障碍;.3 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监督规定2.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规范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安全生产(施工。下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的事实,依据原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2.2 适用范围 本15、规定仅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期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监理单位及承包商。2.3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项目公司成立以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总经理任主任,项目总监理师、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任副主任、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出任安委会委员的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对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落实各项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和开展重大活动负责。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监理公16、司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参加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监督体系。 施工现场的各主要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安监人员应不少于3人以上配备。三十人以上的施工队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队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部门应完善宣传教育手段,配备必要的监察工具,如:交通工具、录音、照相器材,摄像器材等。各施工承包商必须 建立以“三不伤害”为基础的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地,工地保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4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职责 监督所17、属企业各级人员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监督涉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并限期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所属企业对计划地执行情况;依法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监督本企业或承包商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协调配合安规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参加和协助18、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除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错不放过)原则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对安全文明施工做出突出贡献者提出给与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参与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2.5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人员 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以下条件:.1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2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 熟悉本企业的施工过程和与安全施工有关的标准、规程、制度;.19、4 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 身体健康。 专职安监人员应经上级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单位安监机构负责人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不胜任的,安委会有建议撤换的权力。 安监人员享受基建施工管理部门人员的同等待遇。 安监人员执行正常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并佩带“安全监督”标志,必要时出示证件。 安监人员具有以下职权.1 有权进入施工现场、生产区域、控制室等检查了解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2 有权制止“三违”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必要时照相、录像进行曝光。.3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所属项目部或施工队的任何人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20、相、录音、录像等。.4 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监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1 在施工现场、生产区域、控制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施工)秩序的义务。.2 在制止“三违”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3 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4 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5 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三、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 3.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规范安全文明21、施工的管理,也为了规范各级人员、乃至全体员工(含所有承包商。下同)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行业标准和项目公司的实际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职责。以确保项目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文明施工中职责分明,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文明施工。3.2 适用范围 安全文明施工职责适用于项目公司各级各类岗位的全体员工。监理公司、各承包商须依据本职责规定,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3.3 安全文明施工职责执行程序 制订各级各类岗位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见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包括新任命的各级领导)上岗前,应经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22、责的学习,并掌握。其考试由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 调整或补充机构调整、或部门职能发生变化、或人员配置发生变化、或有新的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进行适时修订、补充、增订或进一步完善。 定期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职责的履行情况,并落实责任。.1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实行下级对上级的逐级负责制。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做到责任分担。.2 上一级管理者负责对直接下级管理者,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 在进行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时,须检查事故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职责的情况。 .4 在项目公司的内部考核上,各部门对23、所属管理人员、班组承担连带责任。 .5 对没有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职责或不履行的部门和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公司、所有施工承包商),项目公司对其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追究制度,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 .5.1项目公司内部将采取如下方式方法或手段(1)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出考核意见,经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委员会批准后,进行考核。(2)根据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原则,采取提出批评或进行个别谈话。(3)发生性质严重的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按责任划分对各级有关的生产(含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5.2 项目公司、包括监理公司、所有施工承包商,没有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安全文明施工24、职责的人员,将根据其性质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予以惩处。附件: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总则1 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及其所确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来规范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以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2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及所属各部门负责人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做到: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文明施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认真履25、行安全生产法和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承担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的协议。本单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时,须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对安全文明施工中发生的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3项目公司的安全监督工作人员和专责工程师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做到: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接到举报后应予取缔或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应撤销原批准,或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违法行为应予以查处。4项目26、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项目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施工)工作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应坚持“基于风险、超前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7 安全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党组织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要实行党纪和政纪监督;工会要通过职代会和其它形式,实行民主27、管理和群众监督,保证“安全第一”的方针得到贯彻落实。8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都应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按安全责任制规定分清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9 任何人对事故责任者的裁定和处理有不同意见,都有权向上级或越级反映;对任何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都应拒绝执行,并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监督部据实反映。3.5项目公司职责项目公司负责人职责.1项目公司是各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安全责任者, 各项目公司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任主任的工程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28、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对工程安全的总体目标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负责制订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划及措施,组织制订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3负责组建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监督网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 .4认真执行“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五同时”。.5负责按照原电力部电建1994768 号文件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补助费等项目费用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将概算29、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时合理的分配到各施工单位,并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为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必备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基础条件,保障各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 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要求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各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联合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7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8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性作业等施工方案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9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30、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分包范围,分包项目必须经项目公司同意后,报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安全及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清除出现场。.10落实安全奖励资金,对在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11严格施工现场的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制订安全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12组织现场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13及时了解现场各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印发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改进31、安全施工管理工作。3.6项目公司工程部职责在招投标文件中或选用施工承包商时,必须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工程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3.6.在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进度时,应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审核安全施工配套措施;3.6.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并经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方可签约;3.6.在工程建设期间,对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负有监督、检查责任;3.6.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32、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3.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3.6.协助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3.6.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指导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3.10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3.1参加项目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考核、评比工作;3.1参加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3.1对主要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和安全运输、搬运负责;3.1材料和设备合理堆放,场地整洁,符合防火、防雨、防盗33、防冻的安全要求;3.1做好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3.1对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和专用机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3.1对办公区、库区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管理负责。3.18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3.项目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职责3.1 安全监督人员在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和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安全委员和部门领导推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3.2 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教育和检查、监督,组织协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起草项目公司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实施措施,起草有关项目公司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办法”和重大活动计划,起草34、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年终安全工作总结。 组织监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人员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重点监督。 参与审查重大施工工序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及时向项目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及文明施工经验。 组织并参加现场每月一次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 严格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制度。 认真完成领导和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临时性任务。3.7.l1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组织定期(按季度或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向项目公司工程安委会提出对各承35、包商的考核意见。 制定、检查、落实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制度,严密防范措施,保卫工程项目及设备安全。 负责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4.1 主题内容和目的只有明确各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使其在安全文明施工中职责分明,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实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在安全文明的状态下进行,并使工程移交时达到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所规定的标准。据此,项目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本企业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职责。4.2 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选定的各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 工程项目选定的设计承包商。 工程项目选36、定的监理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责任制.1 各施工承包商是现场的法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执行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2 根据分公司安委会和所属项目公司安委会的要求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3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体系,并书面报项目公司安委会批准,报风电分公司安委会备案。4.4 参加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单位以及与相邻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问题。4.5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完整的申报、审批手续。4.6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项目公司安委会提供现场“总37、平面布置图”和定置管理图。项目公司将据此进行监督检查。4.7工程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中标承包商不允许将工程向外转包,因此各承包商必须制定劳务分包队伍(临时工招、用)管理规定。4.8 各工程承包商对项目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与人身保险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做它用。4.9 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承包商,项目公司将按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执行,分公司批准后,予以辞退,4.10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健康和环保责任。4.5 设计承包商的职责 设计院应根据项目公司及各施工、监理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服务的支持。 设计的文38、件应按建筑安装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建筑安装结构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工程开工阶段及修建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之前,提供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为修建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应为厂房内、外上高处的固定钢直梯、斜爬梯施工提供现行的标准图集或设计。 应为本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零米毛地坪已浇好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应为风机、升压站工程的塔杆组立,设计安装人员和生产检修人员上、下塔杆的防坠落保护装置。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音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39、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利用安全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4.6 监理承包商的职责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工作程序文件,经项目公司批准,报分公司备案后再编制“监理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审查施工单位40、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运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审查承包商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负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阶段性管理目标的分解,检查目标措施的落实,负责监督各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的违章、违规和安全网络的完善和正常运转,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形势分析会,监督推动各承包商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周、月安全例行工作。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41、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7 监理人员的权力 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责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42、失的施工。五、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例会制度5.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规范项目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针对项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旨在实现确保在项目公司系统内“及时沟通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情况,交流信息、共享经验、反馈意见”的目的;在项目公司及监理部门、各承包商中实现“上传下达、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的目的。5.2 适用范围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和安全委员会,和根据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有承诺的所有承包商。5.3 执行程序 安全委员会会议.1项目公司安委会应在分公司安委会召开后(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季初月六日)及时43、召开。.2 遇特殊情况(如:研究重大安全文明施工事项、传达上级单位紧急、重要安全文件等),安全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安全委员会会议。 安全文明施工例会.1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类别1 项目公司级(含所有承包商)例会(1)安全委员会会议(2)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含阶段性的联合大检查后的例会)(3)安全网例会(4)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会2项目公司班组(专业)级例会 (1)班前、班后会(2)安全日活动 一般规定.1 会议时间1 项目公司(含各承包商。下同)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会结合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或例会)合并为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三日。安全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在每周的安44、全文明施工检查后进行。2 承包商月度安全分析例会时间由承包商自定。3 班前会为接班或开工前,班后会为交班或当日收工后。安全日活动,专业班组为每周五下午。安全日活动不得少于2小时。.2 会议主持人(应为各级行政正职)1 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和月度安全文明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由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安全网例会由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部安全负责人主持。2 承包商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会由承包商负责人主持。3 班前、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由班组长主持。.3 会议参加人员1 安全委员会会议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为:安全委员会成员。 安全网例会参加人员为:工程部、监理部、各承包商安45、全人员。 2 承包商月度安全分析例会参加人员由承包商自定。 3 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所属全体员工。.4 发言人1 安全委员会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代表各部门(或单位)发言,汇报工作。2 安全网例会:各部门、各承包商安全员发言。 会议程序和会议主要内容.1 确定会议议程1安全委员会和安全文明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一般按下列议程执行。一般情况下的议程为:(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发言顺序为:各项承包商、监理部、项目公司工程部。 为节省时间,要求发言时必须做到言简意赅,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2)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代表)发言。(3)讨论有关工46、程项目的制度、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文件,并通过表决。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现状,讨论、部署、落实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4)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讲话。(5)会议结束。2安全网例会的议程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3承包商的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的议程自定。.2 会议主要内容1 安全委员会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一般情况下的会议内容(1)各承包商汇报上季度(上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2)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3)本月计划及管理规程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要求项目公司协助解决的主要问题。(5)批准有关47、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改进建议。(6)传达上级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及要求。(7)年初的安委会会议尚须提出本年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计划、目标、措施等;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2 安全网例会的内容总结、交流部门、各承包商之间的安全工作信息;学习和汲取其他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推广先进的安全工作手段和方法等。落实上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中注意事项。3 承包商月度安全分析会的内容综合分析安全文明施工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4 安全48、日活动的内容学习上级重要安全文明施工文件、事故通报等;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5 班前、班后会内容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的工作任务、性质,做好风险评估,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待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找出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文明施工、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会议纪要.1 不论是项目公司的安全委员会会议,还是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或安全网会议,都要在会后的尽快整理出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指定专人记录并整理。2 安全委员会或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会议纪要,由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在项目公司内部及监49、理部、各承包商范围发布。3会议纪要应发到班组。4会议纪要应存档。.2 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不整理会议纪要,但是要有会议记录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简报制度6.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规范项目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简报的统计、汇总、印发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信息有序、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使简报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达到交流、共享和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6.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6.3 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6.4 简报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简报每月至少编制一期,于每月2日前编制完毕。简报中安全文明施工信息的统计起止日期为上月1日至月底。50、 各单位所提供的简报内容要客观、真实,应经项目公司安全负责人认真审核。 为加强宣传教育,经项目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可在安全简报上通报有关安全问题。 安全简报的内容1 总述。2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3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完善情况。4 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及整改情况。5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情况。6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7 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8 下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 安全简报统计汇总工作流程如下.1 每月月底前各承包商将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照上述简报内容的规定报至项目公司(项目监理公司)。.2 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汇总后与监理的本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报告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一并51、于月底前报至分公司计划工程部。.3 分公司计划工程部汇总印发,与安全事故月报表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七、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教育制度 7.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本制度。7.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7.3 教育制度7.3.1 安全宣传教育.1 项目公司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各方力量,利用通讯报道、广播、录像、黑板报、标语、标志牌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方针、政52、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措施、制度等,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氛围。.2 在“安全月”、“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中,项目公司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规程,学习事故案例,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3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项目公司、承包商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现场项目公司(项目部)、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 现场教育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分公司及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53、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2项目部(工地)级教育内容:本工地安全施工状况、特点;工种安全技术要求;专业作业区域主要危险部位、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3 班(组)级教育内容:本班(组)、本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具、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4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要逐级填写卡片存档。卡片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考试成绩等。.4 结合施工现场部位、分项分部工程的不同特点、作业场地变化、施工季节、平面和立体交叉作业等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5 坚持班前班后的站班制度,认真54、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布置和讲评一天安全文明施工情况。.6 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要健全活动台帐,认真记录活动时间、内容、参加人数。 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考试.1每年六月份,在“安全月”活动结束时,分公司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规程考试。.2 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分公司将及时了解项目公司的活动情况,检查其对全员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项目公司积极配合以上工作。.3 各承包商班(组)长应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 电气、起重、焊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机械操作工、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作55、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对上述人员每两年必须按规定时间经有关部门考试进行技术复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5 配合分公司不定期的检查、抽查项目公司、承包商重要岗位、重点施工部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各施工单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干部安全考试情况。.6 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必须经过安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1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对临时工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必须将他们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坚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或佩戴56、标志上岗;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或录用)。.2 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应根据施工任务和施工部位的变化、施工季节的转换,对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4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项目,施工承包商对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必要时可进行模拟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按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八、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管理规定8.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等内容。 本标准旨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并促57、进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8.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计划,报风电分公司审批。8.3 管理规定 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规程、规范、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屡次发现尚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3 针对已发生的各类事故、习惯性违章作业应采取的措施。.4 针对施工特点、季节、气候、施工条件变化应采取的措施;8.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同时编制58、,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计划、施工、检查、总结、考核。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措施补助费,各承包商将计划报项目公司汇总后,统一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审核,报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8.4.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承包商应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项目公司、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监督。8.5 安全施工措59、施施要求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签字,无措施或未交底者严禁开工。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承包商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制、承包商安监人员审核,承包商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且符合施工现场实际交底后执行。 重要的临时设施、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承包商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承包商总工程师批准,由承包商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及带电作业等危险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承包商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承包商总工程师批准,由承包商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0、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如:塔筒吊装,主变吊装、就位等),在施工承包商审查的基础上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会审后,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批准后,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公司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应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机械设备、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超前分析和查找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即不安全因素),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对相同的施工项目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条件61、完善措施,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九、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奖惩制度9.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规定了奖惩原则、范围、奖励基金来源、处罚分类和金额、执行程序等内容。 为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施工,确保风电工程工程达标投产、顺利进入商业运营。9.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9.3 奖惩制度 奖励范围:.1项目公司及各承包商。.2 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突出62、的个人。.3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4 在分公司或项目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及以上的承包商。 安全施工奖励实施细则.1 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安监工程师提出,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奖励分为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1) 积极主动发现及时并有效制止即将发生的重大事故、恶性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至2000元,并在月安全文明评比中额外追加10分。2) 发现及时并有效制止由于违反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为误操作、人身伤亡63、或火灾事故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至2000元,并在月安全文明评比中额外追加10分。3)能主动积极地投身于事故现场的抢险救灾,防止事态扩大,使劳动者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轻损失。奖励500至1500元,并在月安全文明评比中额外追加5分。4)对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经实践证明有显著的实效。奖励500至1500元,并在月安全文明评比中额外追加5分。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做出显著成绩,视情况给予奖励。2 审批手续1)项目公司写出事情经过,人员先进事迹材料,采取的措施、避免的事故及经64、济损失,书面材料经所在部门领导、项目公司领导认可,经分公司计划工程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经分公司安委会主任委员或授权的分管领导批准执行。2)受奖单位及先进事迹材料由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安监工程师存档,做为每月安全文明评比的加分条件。 奖励基金来源.1 从项目公司与各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按概算下浮的资金中提取,以安委会批准的额度为标准。.2 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等的罚款。.3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分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分公司计划工程部统一掌握使用。 事故、违章处罚办法.1 事故处罚办法在风电项目施工中,各项目公司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65、对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及责任认定后,由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填写处罚通知书,送达受罚单位执行。1 项目公司或承包商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分公司对项目公司给予1020万元的罚款,并要求项目公司解除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施工队伍予以清退,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2 项目公司或承包商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分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810万元罚款,并按分公司的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3 项目公司或承包商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分公司对项目公司给予810万元罚款,并要求项目公司解除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施工队伍予以清退,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466、 项目公司或承包商发生一次死亡12人身事故,分公司对项目公司给予58万元罚款,按分公司的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要求项目公司对事故直接责任者予以清退,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5 项目公司发生重伤事故或3人及以上群伤事故,分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35万元罚款,按分公司的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6 项目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分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在分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7 项目公司发生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分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0000元罚款,在分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8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67、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项目公司,取消一年内所有评比资格。.2 违章处罚办法(见附件),附件:违章处罚办法1.项目公司及承包商施工中出现违章行为,经分公司计划工程部认定为违章的,由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工程部填写罚款通知书,送达受罚单位执行,处罚金将从各项目公司(包括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1.1 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者,对项目公司(包括承包商)罚款100010000元。1)未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或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督网络。2)未按期组织年度全员安全工作规程考试。3)未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未编制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全年68、安全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施工未实行三级控制目标。5)未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编制“安全施工措施项目”及审批程序执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6)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的项目如: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物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应填写动火工作票),高压带电作业,特殊高处作业等其它危险作业。7)施工作业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接受技术交底人员签字为准)进行施工作业者。8)未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批准,违反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私自占用场地,损坏地上、地下设施者。9)不按69、规定随意取土、弃土乱倒垃圾者。10)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脏乱差,经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仍不按期整改,造成恶劣影响者。11)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的。12)大型起吊设备、大型机械无准用证。13)接到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者。14)承包商的外包施工单位未签定安全协议擅自开工者。15)未经过批准,擅自进行土方开挖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无特殊原因土方长期存放,挖断地下电缆、管线,挖出的土石方未按要求及时运走者。16)在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物体坠落者。17)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的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者。18) 70、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9)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20)无视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21)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22)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23)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24) 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通报未按时反馈。25)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通报要求整改或未整改。26) 未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27)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71、织施工。28)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29)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作业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30) 各施工单位领导人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文明区域进行清理。31)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32)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调查,分析。33)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34)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性能的大型机械不按规定进行负荷试验。1.2 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者,对项目公司(包括承包商)罚款5005000元。1)随意堵塞交通,损坏路面者。2)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72、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3)在起重、搬运、吊装作业中不设指挥,联系信号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者。4)易引起烧伤、烫伤、高空坠落、窒息、触电事故的危险场所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5)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没有制定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中不坚持定期工作者。6)施工机械、起吊设备带病或缺少安全闭锁装置下使用者。7)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未按期检验、试验的(按编号台帐、记录、试验报告、合格证检查)。8)起吊设备的龙门架、井字架不合格或违章载人的。9)未经安监人员允许,私自拆除安全设施的。10)非专职电工73、乱接施工电源者、造成安全隐患的。11)施工配电箱未按标准设置,箱内无触电保安器,熔断丝用铜、铁丝等金属丝代替的。12)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器材和施工垃圾者。13)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14)施工中随意排放废油、废水、废汽、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者。15) 配电盘, 电焊机、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16)卷板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没有悬挂安全操作规程。17) 在电缆沟夹层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行灯无保护罩。18)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行灯无保护罩。19) 使用220伏及以74、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20)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21)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22) 电焊机接地线不符合安全规定。23) 集中使用电焊机场所,电焊皮线,火焊皮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处无保护措施。24)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25)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26) 流动电源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27) 机动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28)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29) 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30) 脚手架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75、够,材质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31)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设安全网。32)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3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34)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35)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36)高处交叉作业,拆除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37)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38)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39)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40)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太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条上。44)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42) 现场材料,构件,设76、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43) 办公室,工具库,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1.3 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者,对项目公司(包括承包商)罚款1001000元。1)转动机械无防护罩的。2)钢丝绳断股超过安规要求,钢丝绳扣、绳卡不符合要求的。3)卷扬机抱闸磨损严重,刹车不灵的。4)动葫芦起吊接近满载时,起吊前未对起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的。5)雇用吊车无“三证”(驾驶证、准用证、特殊工种操作证)者。6) 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7) 穿高根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8)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9)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77、作他用。10) 不服安监人员管理。11) 非电工私拉乱接点源。12)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13)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14)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5)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开。16)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设施。17) 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18) 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19) 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及78、其他可能引起触电、火灾事故的现象。20)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未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21)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措施。22) 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23) 酒后登高作业。24)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25) 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体。26)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27)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28)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29) 沿绳,脚手架立杆,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措施。30)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79、区。31)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识及时恢复。32)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33) 上下梯子时面目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34) 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物件。35)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36) 起重机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37) 非起重人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38) 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39)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40)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41) 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42)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80、起吊。43)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44)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45)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46)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47)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48)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纽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49)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50)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51)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52)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角磨机械时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戴防护眼镜。5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54)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81、明火。55)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的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56) 乙炔,氧气瓶的间距小于8米、无两道防震圈、无表计或表计损坏、乙炔,氧气皮带混用、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57)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58)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59) 压力容器,在承压部件上作业。60)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即对装过油的容器施焊。61)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62)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63)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垃圾通道。64)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室内,机械设备内等处大小便。65)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82、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66)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67) 施工现场未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68)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室内内任意打洞者。69)在吸烟室以外的施工现场吸烟者。70)野蛮作业,有明显的不文明举动,威胁他人安全者。71)起吊过程中,在吊件上站立或在吊件下方走动。72)施工单位给施工人员发放没有编号的安全帽者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者。73)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其它行为。74)其它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2 各项目公司、承包商违反本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经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安监工程师定,可依据上述有关条款加倍处罚。十、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检查考83、评制度10.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本制度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制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方法、内容、评分标准做出了规定。 旨在通过激励,提高项目公司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和施工现场安全、健康、环保,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0.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10.3 执行规定 检查内容及范围.1 制度及各类台帐1 查领导重视程度;2 查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情况;3 查安全教育情况;4 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5 查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及落实情况;6 查劳务分包队伍(临时工)管理情况84、;7 查事故处理情况。.2 施工现场检查的范围个人防护、施工用电、高处作业、脚手架、起重升降设备、焊接与切割、机械及工具、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及现场总平面管理和办公住宿区等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检查方法.1 日常检查项目公司各专业专工(兼职安全员)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下达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以及对存在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有行使经济处罚的权力。.2 月检查月检查由计划工程部组织,项目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总监、监理安监人员、承包商负责人、承包商安监负责人参加。月检85、查的主要任务是:对重要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作业区、以及管理较差、问题较多的单位、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得分记入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评比的总分值。项目公司结合分公司的月检查每月提前组织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3 季度检查季度检查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总监、监理安监人员、承包商第一责任人、安监负责人、有关专业专工参加。检查得分记入年终考核结果。.4 检查内容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所列项目对项目公司、承包商位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1 落实领导责任制(8分)1.1 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有一级未建立安全86、施工责任制扣1分;1.2 安全施工责任制明确,层层分解,控制措施针对性强,行之有效,少一项扣0.5分;1.3 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或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一次未主持或参加扣0.2分;1.4 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未做到,每次扣0.2分1.5 第一责任人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文件。未做到,每次扣0.5分;1.6 项目责任人主持安委会的工作。未做到扣1分;1.7 坚持“五同时”。未做到扣1分;1.8 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未做到,每次扣0.2分;1.9 未主持参加安全文明大检查扣0.2分;1.10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健全。不健全扣1分;1.11 安监人员数量达到要求。每少一人87、扣0.5分;1.12 安监人员能满足现场管理需要。不满足扣0.2分1.13 安监人员持证上岗。每有一人无证上岗扣0.5分;1.14 按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未做到扣0.5分;1.15 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工器具试验工作。未做到,每一件扣0.5分。2 安全管理(8分)2.1 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台帐。登记不全扣0.1分;2.2 安全监督网络。无或不完整扣1分;2.3 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0.3分;2.4 全考试及合格证登记台帐。每少一人次扣0.1分;2.5 安全考试统计台帐。每缺一次扣0.2分;2.6 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每少1人.次扣0.1分;2.7 安88、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每少一次扣0.1分;2.8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每收到一份扣0.1分;2.9 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无,扣0.1分;2.10 安全施工作业票登记。每少一次扣0.2分;2.11 安全奖励台帐。无,扣0.1分;2.12 工伤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无,扣0.1分;2.1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无,扣0.1分;2.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无,扣0.1分;2.15 严重未遂事故登记表。无,扣0.1分;2.16 伤亡事故(年)月报表。每少一份扣0.1分;2.17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登记台帐。无,扣0.5分;2.18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无,扣0.5分;2.89、19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无,扣0.5分;2.20 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无,扣0.5分;2.21 起重工具检查试验台帐。无,扣0.3分;2.22 对施工现场检查、督促不力扣0.3分。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5分)3.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无,扣0.5分;3.2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无,扣0.5分;3.3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无,扣0.2分;3.4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无,扣0.3分;3.5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无,扣0.2分;3.6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3.7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无,扣0.3分;3.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无,扣90、0.3分;3.9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无,扣0.3分;3.10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3.11 小型机械、工具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3.12 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无,扣0.5分;3.1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无,扣0.5分;3.14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5分。4安全检查(3分)4.1 按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4.2 项目部领导定期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4.3 安全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4.4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每一次做不到扣0.3分;4.5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系列项目如期91、完成。每一项未如期完成扣0.3分,整改后未及时反馈每一项扣0.2分;4.6 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记录。无,扣0.2分;4.7 质量问题通知单。每收到一份扣0.5分。5安全教育(5分)5.1 每年初对全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未做到扣1分;5.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次未进行安全教育扣0.5分;5.3 对违章人员进行再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未进行再教育和考试合格即上岗者扣0.5分;5.4 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未持证上岗扣1分;5.5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不懂操作规程,每一人次扣1分;5.6 变换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教育,每一人.92、次扣1分。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分)6.1 每个项目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无措施,每项.次扣1分;6.2 施工措施中必须有危险点预测、预控措施。无,每一次扣1分;6.3 施工措施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履行,每一次扣1分;6.4 施工措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每次扣1分;6.5 施工措施交底后必须进行签字。未履行签字手续,每次扣1分。7 安全工作例会(2分)7.1 安全例会须按规定召开,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委会每季一次,安监部每周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7.2 安全工作会议应做到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阶段的工作要求。未做到,每一次扣1分;7.3 安全工作例会需有完整的记93、录备查。未做到,每次扣0.5分。8 劳务包工队、临时工管理(3分)8.1 对包工队进行资质审查、安全教育、考试,并要求设置专(兼)职安监人员等。未做到,每一项扣1.5分;8.2 雇佣临时工须签定正式用工合同。未签定,每一人.次扣1分;8.3 临时工须经体检及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未做到,每一人.次扣0.2分;8.4 临时工须有正式职工带领进行工作。没有正式职工带领进行工作的,每一人.次扣0.2分;8.5 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未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的,每人.次扣0.1分。9 事故处理(2分)9.1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未做到94、,每次扣1分;9.2 事故发生后须有完整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档案。不完整,每次扣0.5分;9.3 发生事故后按规定时间报告、统计。未做到,每次扣0.5分。10 个人防护(3分)10.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分;10.2 安全帽不系帽带或安全帽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10.3 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每人.次扣1分;10.4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未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每人.次扣0.5分。11 施工用电:(8分)11.1 接装施工电源未按规定和要求布线私拉乱接,每处扣0.5分;11.2 施工用电设施未装漏电保护器,每处扣0.5分;11.3 现场配电箱、柜未装漏电保护器,每处95、扣0.5分;11.4 多路电源配电箱、柜的负荷未标各路用电名称,扣0.5分;11.5 一闸多用,每处扣1分;11.6 移动式电动机械和移动闸箱、电动工器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扣1分;11.7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1分;11.8 在同一系统中的用电设备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扣1分;11.9 施工人员违章用电,每次扣1分;11.10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每处扣1分。12 防火防爆(5分)12.1 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完好,布设满足不了消防要求,扣1分;12.2 消防设施、器材未采取防漏、防冻、防坠落措施,扣1分;12.3 消防水源是否可靠,压力满足不了消防最高点需要,扣0.5分;196、2.4 火、电焊作业未采取防火措施,易燃物未及时清理,扣0.5分;12.5 易燃易爆等防火重点部位没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扣1分;12.6 易燃易爆区域未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扣1分。13 高处作业(8分)13.1 未落实施工方案中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扣1分;13.2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体检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扣0.5分;13.3 孔洞、沟道未设标准护栏和安全色标扣0.5分;13.4 特殊高处作业未设安全警戒区,没有明显标志的扣1分;13.5 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有安全防护栏杆扣0.5分;13.6 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垂直攀登没有防护、保护措施扣0.5分;13.7 高处作业没有可靠畅通的安全通道97、危险出入口无围栏扣1分;13.8 高处作业场所堆放的物料、工件未采取防坠落措施扣0.5分;13.9 高处作业人员未配戴工具袋、没有保险绳扣0.5分;13.10 立体交叉作业未设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扣0.5分;13.11 高处作业场所垃圾废料未及时清理扣0.5分;13.12 从高处向下抛、扔垃圾、物料扣0.5分;13.13 随意拆除安全设施且未及时恢复的扣0.5分。14 脚手架(5分)14.1 脚手架搭设,架子工无证上岗每人扣0.5分;14.2 脚手架,材料未经检查或不合格扣0.5分;14.3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不满足规程要求每处扣0.5分;14.4 脚手架无扫地杆、剪刀撑不满足规程要求每处扣98、0.5分;14.5 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未绑扎每处扣0.5分;14.6 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梯子扣0.5分;14.7 悬吊架没有设计,未采取保险措施扣1分;14.8 脚手架搭设使用,未执行交接、验收和挂牌制度扣1分。15 起重、升降设备(5分)15.1 起重作业未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扣1分;15.2 起重机械、提升架、载人电梯等升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技术检验扣0.5分;15.3 新装、拆装、改装的起重设备,未进行负荷试验合格投入使用的扣0.5分;15.4 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5分;15.5 起重机械、升降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无每天检查记录扣0.5分;15.99、6 轨道式起重机械和车挡、轨道无可靠接地扣0.5分;15.7 起重指挥人员无证上岗扣0.5分;15.8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性检查试验和维修保养扣0.5分;15.9 起重索具未按规定安全系数使用,棱角处未加保护垫块扣0.2分;15.10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有违章作业现象扣0.3分。16 焊接与切割(5分)16.1 焊接、切割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5分;16.2 焊接切割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扣0.5分;16.3 氧、乙炔站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扣0.5分;16.4 氧、乙炔站建筑及电气设备、工具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扣0.5分;16.5 电焊机外壳及工作平台无可靠接地扣0.5分;1100、6.6 电焊机一、二次线布置不整齐、乱一处扣0.5分;16.7 露天布置的电焊机无防雨措施扣0.5分;16.8 氧、乙炔管与电源线、电焊机线交织在一起,一处扣0.5分;16.9 焊接切割作业场所与易燃易爆物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扣0.5分;16.10 焊接切割作业中出现违章作业扣0.5分。17 机械及工具(5分)17.1 机具操作人员不了解本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扣1分;17.2 机具无专人保管、维护并随机挂安全操作牌扣1分;17.3 机具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无防护罩或遮栏扣0.5分;17.4 机具的监测仪表及安全装置不全扣1分;17.5 使用已破损和有故障的机具扣1分;17.6 机具使用中发生的101、违章现象扣0.5分。18 施工现场(5分)18.1 道路不畅通扣0.5分;18.2 临时水源漏水扣0.5分;18.3 施工现场有积水扣0.5分;18.4 施工现场未设置吸烟室有流动吸烟现象扣0.5分;18.5 施工现场有烟头、焊条头、碎砖头、有沙浆底、钢筋头、焊渣、碎石底、残土底、沙底、有一处扣0.5分;18.6 施工弃土未及时运到弃土场扣0.5分;18.7 落地沙、灰浆未及时清离现场扣0.5分;18.8 安全围栏不全,每处扣0.5分;18.9 现场发现大、小便每一处扣1分。19 材料堆放(3分)19.1 材料、设备、构件、料具堆码乱扣0.5分;19.2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0.102、2分;19.3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0.5分;19.4 分层材料运入无计划,一般物料存放超过一天扣0.3分;19.5 大件存放超过5天扣0.2分;19.6 模板、脚手架、随拆随清,一次未运出作业区扣0.2分;19.7 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扣0.3分;19.8 无临时废料、垃圾点以及不及时清理,扣0.3分。20 现场防火(5分)20.1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每处扣1分;20.2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格,每处扣0.5分;20.3 无消防水源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每处扣0.5分;20.4 在重点防火区无动火工作票动火的,扣0.5分;20.5 重点防火区域道路不畅通,扣0.5分。21 施工现场标103、示牌(2分)21.1 施工现场无责任区标示牌,每处扣1分;21.2 施工现场安全标语、安全标志牌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每处扣0.3分;21.3 标示牌不整齐、不规范,每处扣0.2分;21.4 无宣传栏或黑板报,扣0.5分。22 现场办公宿舍区(3分)22.1 现场办公区物品不统一、不整齐每处扣0.5分;22.2 办公区域有烟头、垃圾一处扣0.5分;22.3 住宿区照明线路不统一、不整齐,一处扣0.5分;22.4 住宿区卫生差扣1分;22.5 住宿区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一处扣0.5分。23 交通安全管理:(5分)23.1 组织制度健全,按时召开交通安全会议。制度不健全扣5分;不能按时召开交通安104、全会议扣0.5分;23.2 严格执行“一个严格、六个严禁”及内部准驾证制度。查台帐与现场检查,不能严格执行的一项扣0.5分;23.3 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23.4 对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交通事故不能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一项扣1分;23.5 建立驾驶员、车辆及事故档案,没建立或不健全的一项扣0.5分。24 加、扣分规定(从总分中加减)24.1 发生机械设备记录事故每一次扣20分;24.2 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20分;24.3 发生轻伤每人次扣10分;一般火灾事故每次扣20分;24.4 发生未遂事故扣10分;24.5 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105、生的单位,在月度评分中,加5分;24.6 认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工作取得实效,月度评比得分率连续3个月达到91以上的单位,在阶段性评比总分中加5分;24.7 月度内安全施工未发生记录事故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月度评比中加5分。十一、临时工管理规定11.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本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法律、法规,明确了雇用临时工的有关规定。特别指出,对临时工的管理要纳入雇用方员工的范畴同等对待。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11.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11.3 执行规定(程序)项目公司和施工承包商因工作需要可招聘一定数量的临时工,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106、生产法和行业法律、法规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中有关临时工(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与临时工(从业人员。下同)订立劳动合同,并符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向临时工交待从业人员享有以下权利(安全生产法规定).1 危险、有害、不安全因素知情权;.2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 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教育临时工,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1 严格遵守雇用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接受雇用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107、和应急处理能力。.3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雇佣方负责人报告。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雇用方的员工同等对待。临时工从事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亦与雇用方的员工相同。 所雇用的临时工必须身体健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临时工分到专业施工队、班组参加电力建设施工时,由所在专业施工队、班组负责人领导。 临时工和所在专业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或责任状),以确保人身安全。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和监108、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临时工进入高电压带电场所作业时,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需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复述,复述正确后方可开工。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十二、安全设施管理规定12.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根据国家原电力工业部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国家原电力工业部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的通知中强调:“工程安全设施是强制性的,必须采用”,参照该标准制定本章内容。 为了在分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12.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和所有施工承包商。12.3 109、执行规定(程序) 分公司将严格执行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按照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公司所承担的工程任务有计划、按比例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补助费拨付项目公司,并监督执行。 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补助费主要用于购置或制作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规定的安全设施,不得挪做他用。 施工现场的标准化安全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他用。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须经项目公司安监部门或监理公司安监人员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不得留下隐患。如安全设施损110、坏,应主动修复或立即报告项目公司安监部门或监理公司安监人员。 安全设施一经拆动,拆动单位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在工程移交下一道工序之前,一律不得拆除,在移交期间应加强协调,加快移交过程,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一经接收该工程,应根据现场情况,上道工序拆除安全设施的过程也就是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设置安全设施的过程。拆除多少设置多少,不得留下任何隐患。十三、文明施工实施细则13.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改善施工现场环境,促进文明施工,提高管理水平,树立项目公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3.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13.3 执行规定(标准、程序) 项目公司行政正职对本111、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在抓安全施工的同时,抓好文明施工。把文明施工提到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三级文明施工网络的作用。 建立本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归口管理,人员到位、任务落实;做到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有文明施工要求;做到认真检查,严格考核。 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项目公司应加强经常性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干净。施工现场内设置足够的文明施工标语,警示牌。 施工现场的安全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做它用。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路边不得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过路钢丝绳应置于路面之下。责任单位应保持各条施工道路路面清洁,做好维护保养。 责任区内材料、设备应堆112、放整齐,摆放有序。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架、扣件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大型脚手架须由专业人员按标准搭设,并挂验收准用牌。井字提升架、附着式物料提升机等的载物禁止超长、超宽、超重或载人。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时清理安全网内杂物。 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要做到当日“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在下班前半小时清理现场,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然后及时清运到垃圾场。施工过程中应经常保持现场干净清洁,杜绝脏、乱、差现象。施工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垃圾桶或垃113、圾袋。垃圾应有人定期清理。 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废料或垃圾,高处作业的废料或垃圾要袋装或箱装,集中吊卸。 施工弃土应及时运至弃土场,弃土场和垃圾场设专人管理,清运弃土和垃圾的机动车辆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施工现场的泥水、泥灰、泥油应及时清理。严格施工用水管理,禁止废水随意排放。 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临时电源要集中部署统一接线,标志清楚,定期检查维护。临时照明用线,手持电动工具用线,电焊机二次线,不得私拉乱接。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在特定场所,如容器内施工必须采用36V以下的行灯照明。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必须设置简易的厕所和卫生设施。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施工人员按标准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114、。 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废料杂物清理,原则上各负其责、各自清理,不得借故推诿。 施工现场禁止野蛮施工、野蛮装卸,应爱护公物,保护施工成品,不得在设备上、墙面上随意磕碰或乱写乱画。 加强施工劳动纪律。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随意躺卧,或做与工程无关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施工。 加强车辆存放的管理,各单位应做到集中存放。 项目公司的公安执勤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巡逻,控制找人、找工作、结帐的外来零散人员出入施工现场。 分公司人员对施工中存在的文明施工问题,一经提出,项目公司必须立即整改。 本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作为文明施工检查的内容,对所有承包商考核。对查出的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者,按照安全文明处罚115、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本细则的考核与安全管理考核同步进行,其考核结果计入月度、年终考核结果。十四、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14.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临时电源实际情况制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4.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及其所有施工承包商。14.3 执行规定(程序) 施工电源及管理.1 电源的高压侧设备由项目公司,或委托承包商统一管理和维护,低压侧由施工承包商负责配置、维护、检修和管理。 用电管理.1 项目公司的用电,应制定116、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承包商用电书面申请报项目公司批准,在指定变电站接引电源。.2 电气设备设置必须标准、规范,线路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临时电气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项目公司、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3 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 项目公司应根据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用电规程制度。.5 项目公司及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6 对于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全检查,项目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分公司计划工程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接地及接零.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117、TN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2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3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项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6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8 氧、乙炔管道分别连接成整体后予以接地。.9 施工现场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118、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烟囱、水塔等均应设防雷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10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利用氧、乙炔管道,供水、供电管道,起重机轨道作为接地线或自然接地。 配电箱(盘).1 购买或自制配电箱(盘)的结构、材料选择等必须满足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九项的技术要求。.2 现场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应编号、明确负责人、设置危险标志、围栏等,附近不得堆放杂物。.3 配电箱内的配电线路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4 配电盘应119、有防雨设施。.5 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6 配电箱和用电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如: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配电线路.1 从各变电站至配电箱的引出线架设和直埋应符合规程要求。.2 地下电缆通过施工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3 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58条之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施工现场照明.1 现场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2 工具房、临时工棚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灯具距地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绕。.3120、 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电焊机.1 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式管理,电焊机集装箱购买或制作应符合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十二项的技术要求。.2 集装箱内的电焊机及外接点,均应有相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外观完好。.3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置放在干燥的场所,并设有遮蔽棚。.4 电焊机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和转动机械。.5 电焊机导线穿过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6 电焊工作平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作业时,应垫木板或采取其他防触电措施,并设监护人。.7 电焊机的二次线易采用YHS型橡胶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米。 121、施工用电.1 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2 空气开关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开关应标明名称,单项刀闸开关应标明电压。.3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4 空气开关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5 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十五、机械设备管理规定15.1 主题内容和目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是建筑安装工程赖以完成任务的重要工具,管好用好各类机械设备是各施工承包商能否按时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为了管好用好各类大、小型施工机械设备,使其始终能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15.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和所有施工承包商。15.3 执122、行规定(程序) 一般规定.1 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修,保持完好。.2 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必须定人定机,持证上岗,他人不得随意动用。.3 驾驶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无精神系统疾病,听力、视力无障碍。.4 驾驶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方向、制动、灯光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5 操作人员,当出现班前喝酒、情绪不宁,精神不振等异常时,不准登机操作。.6 如驾驶一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因工作需要转驾另一种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该机械设备的技术培训,考试后方可持证上岗。 各种起重机械.1 各种起重机械安装完毕,施工单位主管123、部门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有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单位投入使用。.2 起重机标牌应清晰,名称、型号、起重能力、制造厂、出厂日期及技术参数等齐全。.3 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及具体的使用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检修、培训、设备档案制度等。.4 起重机械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使用,在特殊情况下,满负荷起吊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必须按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安全作业票后在起重人员指挥下方可实施。.5 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起吊有爆炸危险的物品,都必须编124、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报有关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持安全作业票在起重人员指挥实施。.6 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等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轨道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夹轨器,轨道两端应设车挡。.7 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性能,统一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准原则”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4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 零散物(特别是小钢模板)不装容器不准吊。9 吊物重量不明,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不用卡环不准吊。10 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下大雨(雪)等恶劣天气时125、不准吊。 运载设备.1 大型运载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证。.2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防发生车辆事故。.3 运输大件(超高、超宽、超长)物资设备时,应编写安全运输措施,经技术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派有经验的人押运。.4 大件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卸车、运输、设备就位,都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交底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5 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运载设备,如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砼输送泵车等,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制度。 小型机具管理规定.1 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好后,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126、,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2 各种机具必须由了解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持证上岗操作,定机、定人,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使用,应随机挂安全操作牌。.3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预防事故措施。.4 垂直运输的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的组合安装,必须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规定设置揽风绳,揽风绳和地锚必须牢固,并设专人定期检查各部件的磨损情况。.5 运行设备方向、制动、保险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性能良好。.6 各类机械的传动部分,均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传动部分应保持润滑。.7 各类电动机具的电压、电流、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127、测仪表以及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必须齐全完好,漏电保护、线路绝缘和接地性能良好。.8 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可靠,严禁使用破损、有故障的不合格机具。.9 各种机具在运转中,不得进行检修调整,如发现故障,应停机处理。.10 机具在运转中,不得将各种物件,包括工具放在上面。.11 机具在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坚持人离机停,停机后要认真进行检查、保养,使机具时刻处于良好工况。十六、施工用水管理规定16.1 主题内容和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用水的责任部门、用水要求等内容。 旨在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严禁随意排放保护环境。16.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施工承包商。16.3 执128、行规定(程序) 施工用水管理责任.1 项目公司负责施工现场供水源的管理(或委托承包商进行维护)。 用水要求.1 项目公司应要求承包商在指定的接水口位置取水。.3 各用水方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4 各用水方应确保水管、阀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时,必须办理停水工作票,并将有故障的子系统从母系统中解列后,方可进行检修、消缺工作。.5 各用水方必须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排放沟道中(雨水除外)。在施工时,项目公司应按有关法规标准控制排放物。必要时应设置除沙和除泥装置。(如,分沙器、截泥设施及沉淀池等)。而且这些设施在需要安装时必须在技术规范中加以说明。.6 发现有泄漏比较严重的供水管线时应立即消129、除缺陷。否则,必须停水进行处理。.7 供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套穿管保护,供水管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8 冬季应对供水管线、阀门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十七、脚手架安全管理办法17.1 主题内容和目的脚手架是用于高处作业的结构承重设施,同时也是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为加强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7.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所有承包商所有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及拆除。17.3 执行规定 脚手架分类.1 建筑、安装施工用的脚手架分大、中、小型井字脚手架、承重脚手架、非承重装修、安装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2 特殊型脚手架包括:挑架、吊架、吊篮130、等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规定.1 搭设25m及以上脚手架,施工承包商要编制专项作业指导书。.2 搭设25m以下落地式脚手架及特殊脚手架(悬挑、挂、吊蓝),施工承包商要编制施工措施。 脚手架检查、验收规定.1 脚手架搭设完毕,要使用“脚手架检查验收表”进行检查、验收。高5米或长10米以上脚手架由承包商安监部、搭设单位、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统一挂牌后方可使用。高5米或长10米以下脚手架及特殊脚手架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检查表,承包商安监部根据安全检查频次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2脚手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131、脚手架的任何部件。 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1 搭设单位搭设脚手架前,应检查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是否完好。严禁使用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脚手管;严禁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及断裂、有疤节的脚手板。.2 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扣件、脚手管、脚手板。.3 搭设大型脚手架,要随施工阶段进行检查、验收。搭设脚手架应考虑,所使用的材料及地面土质和上部脚手架的承重能力。.4 搭设高度4米以上的脚手架应设置钢制垂直爬梯或搭设“之”型上下通道。.5 脚手架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不准使用有死弯、折痕、反复使用的8#铅丝,或用细于10#的铅丝绑扎脚手板。.6132、 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设置二道防护栏杆,步道和平台两侧设18cm挡脚板,按规定封挂立网,立网的下端与脚手管绑扎好。.7 搭设后的脚手架平台结构必须符合承重设计要求,脚手架荷载保证270kg/,集中承受力150kg/。.8 脚手架上不能放置超出脚手架承载能力的设备和物品,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吊管道、设备的起吊点。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装放置设备和材料的承重地点。.9 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必须加装PVC阻燃绝缘管。.10 拆除脚手架要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脚手架拆除单位安全员要填写“脚手架拆除检查验收表”。拆除大型脚手架和特殊、高处133、危险性的脚手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详细的拆除措施,在拆除前对所有参加拆除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双方签字,拆除时要设置安全隔离带和监护人。十八、现场施工道路、交通管理规定18.1 主题内容和目的对项目公司施工现场道路的维护、开挖、阻断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证现场施工道路畅通无阻,促进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8.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和其所有承包商。18.3 执行规定(程序) 维护.1 现场施工道路,由项目公司派出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2 道路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人员应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管理。.3 道路维护人员要保证路面完好、整洁,破损的路面及时修复,路面杂物必须及时134、清除。.4 路面两侧一米内的路基要完好、无杂物、无弃土。.5 严禁将施工污水、水磨石泥浆排放到路基路面上。沙石路、泥结石路面应及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6 履带车横跨砼或沥青路面等主要施工道路时,应垫橡胶带、木板或钢板,以防损坏路面。.7 运输大件物品时,应经过精确计算后制定安全运输措施,严禁损伤路面。.8 严禁在路面路基堆放物品、停放车辆。 道路开挖、阻断.1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项目公司批准,不准占用、截断道路和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2 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道路的地段,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公司。报告获批准后,施工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并恢复交通。.3 因工程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135、时,应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4 因工程需要临时阻断或占用主要施工道路时,也应书面报告项目公司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两侧设立醒目的路障、警示牌或警戒线,夜间须有警示灯。 道路管理.1 交通道路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交通道路设计平面图的要求施工。.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损坏路基、路面者,除负责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项目公司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 经项目公司同意,因施工损坏的路基路面在完工后,施工承包商必须立即修复,恢复交通。在批准的时间内未能修复的,项目公司应组织其他施工承包商进行修复,其修复的费用全部由原有关施工承包商负责,同时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4 在道136、路转弯,车辆频繁交叉地段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警示牌。.5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km/h,拖拉机等限速在5km/h以内,严禁超速行驶。.6 车辆进出现场,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7 行人、车辆必须爱护道路两旁的安全标志、树木等其他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将严肃处罚。.8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8.在施工现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项目公司会同双方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须按规定报请地方交管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0 随意损坏路面,任意在路面上丢弃杂物、阻塞交通,责任单位负全责,项目公司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作出行政处理。137、 场内机动车(包括拖拉机等)的管理.1 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机械管理人员进行能力认可并办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无驾驶证和牌照的车辆不准进入现场。.2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刷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尾气必须符合当地的排放标准。.3项目公司发放的出入现场的通行证,将车辆名称、车型、牌照号、驾驶证号、通行证号、内部准驾证号、入场日期、退场日期登记到现场机动车辆管理台帐上。.4 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每天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5 检查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检查表的处理情况及结果一栏中,经复查负责人138、复检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6 车辆在运输超长、超宽件时必须在被运输件的外侧或后部加装警示设施,如红色三角旗,夜间行驶应加装警示灯。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有人全程监护。.7 车辆待命时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1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项目公司内部的车辆必须有项目公司内部核发的专、兼职机动车准驾证后方可驾驶项目公司内部的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和准驾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 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驾驶员必须到项目公司登记,并将驾驶证复印件留底存档。.3 严禁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4 机动车驾139、驶员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和机件失灵的车辆。.5 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6 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7 不准穿拖鞋和光脚驾驶车十九、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定19.1 主题内容和目的内容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及其管理。 旨在全面统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风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19.2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及所有承包商。19.3 执行规定(程序)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统一项目公司管理,各施工承包商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有关安排和布置。 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工前,根据施工承包商所承担的工程任务,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关于临建和施工过程中占用场地的划分,结140、合具体情况绘制出施工平面布置图。 项目公司在确定的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以外,不得私建、乱建临时设施和布置堆放材料、设备场地。在临建上架设架空线路、在地下埋设水源管道、供电线路等都必须征得有关专业的同意,并有书面申批手续,以便于统一布置和管理。 分公司有权随时检查项目公司的施工及临建占用场地的使用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项目公司在所限时间范围内,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应书面报告分公司。 项目公司在所承担的工程竣工后,应加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且无其他安排者,安排承包商应立即撤出施工现场,所建相应临时设施应在15天内全部拆除,恢复其原地貌或按区域设计平面布置图平整到设计标141、高。 项目公司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的施工道路通行,使用时不准擅自堵塞交通,影响他人施工。作业人员不准进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场所和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经审批的大型施工机械和大型设备进场路线,项目公司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项目公司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须挖掘道路、阻断交通、断水、断电的申请,制定措施审核批准后,应在批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完成而影响其他施工点的工程进度,根据具体情况,分公司有权作出处罚和赔偿有关单位损失的处理。 项目公司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须承包商提供水、电、汽源时,承包商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于统一安排。在同有关部门签定协议后,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批142、件中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容(流)量组织施工,施工完毕经监理公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项目公司使用完毕的临建,包括场地、电、水、汽源等,不准随意转让、出租给他人,应按本章第六条之规定移交分公司或经批准拆除,不得擅自处理。 因多方原因需临时停电、停水、停汽时,项目公司将尽快通知施工承包商,以利于施工承包商安排工作。 项目公司的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均属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在责任区内应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各类物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项目公司需要取土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否则将根据情节、程度予以处理。 项目公司在现场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控制桩,施工143、承包商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私自移动。 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双方由于意外原因造成的断水、断电、通讯中断等事故,双方应立即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 项目公司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应先查清地下部分的电缆及施工水源管道等,制定有关的切除方案或保护和过度措施,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公司应要求工施承包商应,在责任区明显的位置设立“五牌一图”;在作业区醒目的位置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牌、警示牌;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项目公司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并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垃圾场。 项目公司应要求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材料、设备等应随进随用,做144、到当日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二十、事故报告与分析制度20.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通过及时报告、分析、调查、统计和处理各类未遂事故和事故,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标准。20.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项目公司和各施工承包商。20.3 执行规定 通则.1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四不放过”。.2 事故的报告、统计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标准做出降低事故性质认定标准的解释。.4 对违反本标准、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145、.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按规定从重处罚。 事故.1 人身事故1 人身伤害记录事故 指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2 未遂事故 指已发生的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3 严重未遂事故 指己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4 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1)轻伤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146、重伤的。(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 ( 包括伴有轻伤 )、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死亡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l2人的事故。7 重大人身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上,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8 特大人身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以上事故。.2 设备(设施)事故1 机械设备记录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2 一般机械设备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足147、300万元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3 重大机械设备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事故及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事故。.4 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4.2.3 火灾事故1 特大火灾事故 指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2 重大火灾事故 指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3 一般火灾事故 指不具有.1与4.2.3.2两项情形的火灾148、定为一般火灾事故。.4 交通事故1 轻微交通事故 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的事故。2 一般交通事故 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事故。3 重大交通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 特大交通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5 其它事故指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程序.l 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长报告,由班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上级或专职安全员报告149、。.2 未遂事故、严重未遂事故、轻伤事故的报告1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害等各类未遂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人员应当立即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报告项目公司,并保护好现场。项目公司接到发生未遂事故的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现场分析,调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3 人身事故的报告1 发生人身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相关承包商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接到人身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死亡事故尚需报告当地政府的劳150、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 发生人身事故时,还应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4 其它事故的报告1 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项目公司、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和相关承包商。相关承包商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决定是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的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3 发生特别重大大事故时,还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于1989年3月29日以第34号令发布)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4 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151、还应执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1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长报告,由班长向上级或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及部门报告。并由部门领导主持调查、处理,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项目公司安全监督部门。.2 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有关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立即用快速办法(最多不超过 24小时)报告分公司计划工程部。重伤事故由项目公司负责人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一月以内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3 死亡事故和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152、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4 事故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调查及其程序.1 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过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2 因紧急153、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过企业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2 收集原始资料1 事故发生后,企业安全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事人、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全监督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2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 安全监督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计算机打印记录等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和数据。3 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154、故现场收集到的所有物件 (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品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拒绝。.3 调查事故情况1 人身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和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违纪情况等。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155、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2 机械设备事故:应查明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查明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运行情况。机械设备事故应查明发生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调整装置、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查明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4 了解现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156、5 分析原因确定责任1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2 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3 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6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 规章制度不健全。3) 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力。3)现场157、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和不合格。4) 反事故措施不落实。5) 同类事故重复发生。6). 违章指挥。.6 提出防范措施1 事故单位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2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7 提出处理意见1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2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人事权限进158、行处理。3 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4 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恢复设备运行和抢救、安置伤员,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书.1 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以及上级指定的事故,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报送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经过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同意后, 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2 事故调查的单位收到事故调查组写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后, 应立即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报上级单159、位或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批复后将批复文件送各参加调查单位或部门。.3 事故调查结案后,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挡,资料必须完整, 根据情况应有伤亡事故登记表或机械设备事故报告书。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现场调查笔录、图纸、计算机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月度报表.l 各项目公司于每月28160、日前将,人身伤亡事故报告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2 各施工单位所有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应分别填报,不得隐瞒。 事故报告、统计.1 事故报告1 在项目公司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目公司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报告分公司计划工程部。2 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3 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161、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分公司计划工程部。4 分公司主管领导和计划工程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5 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6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分公司写出书面报告。附件一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图主 任:薛标文 光伏发电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主任: 刘明敏 监理第一责任人马 明 承包商本标段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顾 峰 承包商本标段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贾文浩 承162、包商本标段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委会办公室:张建 办公室主任 主管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邹庆水 办公室副主任 主管电气设备安全施工 陈启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祝泽宁 负责组土建工程及升压站土建工程安全措施的管理、落实。 220kV升压站扩建间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经理:马明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 臧鑫洁专职安全员: 赵帅250W2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经理:马明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臧鑫洁专职安全员:赵帅 235W 1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经理:贾文浩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163、程施工工程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王永平专职安全员:250W 1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经理:顾峰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朱宝荣专职安全员:曹瑞祥 附件二安全监督体系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凤阳(执行董事)XXXX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薛标文(总经理)监理单位刘明敏(总监)250W 1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项目经理:顾峰235W 1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经理:贾文浩250W 20MWp光伏站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项目经理:马明设计单位贺广零(设总)220kV升压站扩建间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 项目经理: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