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职业学院化学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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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5010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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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职业学院化学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xx化工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会)是在院党委、院行政 部门领导下的学生工作组织,接受院党委、院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帮助。第二条 院团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旗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新世纪我院 团学工作的新局面。第三条 院团学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同学的成才成长, 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2、院团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二)发挥作为院党委和院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体现和表达广大同学的心声。(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开展健康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四)紧密联系当前的社会实际,对广大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努力培养广大同学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成才的远大理想。 第二章 会议制度第五条 例会制度 :(一)主3、要会议:团学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各部门部长会议、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各部工作会议。 1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团学会全体会议,各部代表通报总结本部门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工作。 2 、各部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各部工作会议须报分管副主席后方可召开,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具体事宜由各部自行制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交秘书处备案。 3 、每两周召开各班班长例会,团学会主席团指派代表在会上通报团学会近期工作情况,并做好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各成员的了解与信任。 (二)会议纪律 1 、会议负责人须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至少提前五分钟到场。 2 、团学会干部不得随意缺4、席会议,确有具体原因的必须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者应向分管副主席请假,会后补假条,若有违反按干部考核考勤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3 、部长、副部长请假由分管副主席审批,副主席请假由主席审批。 4 、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应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以保持会场秩序;各干部要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第六条 临时会议 团学会主席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会议具体时间,并由团学会秘书处下发会议通知书。一般针对比较紧急的情况。 第三章 人事制度为了推进团学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本会会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5、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尽量减少团学会人浮于事的现象,增强战斗力,提高团学会的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七条 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第八条 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门要为学生会发现、推荐一些较为优秀的骨干分子;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第九条 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系内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严重者撤销其职务。第四章 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6、)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院、系里安排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第五章 考评制度第十二条 考评内容 :1 、思想品德考评: 20% 2 、学业成绩考评: 20% 3 、工作考评: 60% 第十三条 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思想品德考评( 20% ) 目的要求:坚持7、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的领导;尊师重学,爱校如家;服从组织领导、关心集体,反对个人主义,积极热心为集体服务,坚持理论学习,用先进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自己的言行。减分标准: ( 1 )违反团学会的章程,不向党组织靠近者扣 2 分。( 2 )不尊敬师长,不服从管理一次扣 3 分。不适合学生干部身份一次扣 1 分。 ( 3 )有损害团学会荣誉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参加团学会活动不主动,迟到或早退,推卸或不完成团学会所分配任务,每次减 1 分。 ( 4 )召开例会时,态度不认真,每次减 1 分。 (二)学业成绩考评( 20% ) 目标要求: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8、专业,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学生干部的专业素质。 减分标准: ( 1 )学习不积极,不刻苦者,此项为 0 分 ( 2 )无故旷课达三次扣 3 分。 ( 3 )如有两科以上补考者,视情况处理。 ( 4 )获得奖学金者加分,一等加 10 分,二等加 6 分,三等加 3 分。 (三)工作考评( 40% ) 目标要求: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踏实肯干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中,勇于创新。 减分标准: ( 1 )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者,此项为 0 分。 ( 2 )工作中无突出成绩者,此项为 0 分。 ( 3 )工作中有创新,开9、拓进取精神,加 2 分。 (四)活动考评( 20% ) 目标要求:学生干部应积极主动的参加学院及团学会内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树立良好的形象。 减分标准: ( 1 )学习部统计为依据,值班不积极及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此项为 0 分。一次无故未到扣 1 分。 ( 2 )团学会内部各会议。会前,会后,不能认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及造成不良后果者,此项为 0 分。一次无故未到扣 2 分。 ( 3 )各大活动中,工作不积极,行为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 者,视情节扣分。 (五)补充说明 1 、团学会干部考评成绩各项分值减至 0 分为止。 2 、各部分值为其部成员得分之和的平10、均值。 3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 85-100 分为优秀 75-85 分为良好 60-75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解聘) 第十四条辞退与退出本会一切成员均享有向本会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一)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并须经相关上级人员批准;(二)团学会书记处成员的辞职,须由本人亲自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管老师递交书面辞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三)副部长及其以上级别干部的辞职须向团学会书记递交书面申请,经书记处讨论批准方可辞职;(四)各部部员退出团学会需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并由部长转交书记。经书记处、该部部长讨论并通报11、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辞职;(五)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团学会书记处成员,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其他团学会干部,经书记处讨论决议后可劝退或直接撤换;(六)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部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七)以上人事变动均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整理登记。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为使团学会档案管理规范化,对团学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团学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特制定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团学会办公12、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团学会的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报刊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每月一次向书记处汇报情况,为团学会重要工作活动的进行提供咨询,保障决策科学化。第十六条 团学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及人事调整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活动资料类、团学会成员档案类、团学会奖惩档案类(集体/个人)、报刊类、摄影类和其他共九类。第十七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总任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的本部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为团学会工作计划,上交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归入团学会档案。第十八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在任期届满时须递交一13、份工作总结,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计划落实情况及经验教训,由书记处(或办公室)汇总为团学会工作总结,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归入团学会档案。第十九条 团学会各职能部门举行活动须提前通知学生科,活动后将相关资料(包括学生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规则、活动参与者及活动结果等,重要活动须附活动总结及相片)装订成册后,送交学生科存档,资料送交应及时、主动、完整。第二十条 团学会各项综合性的、大型的工作活动及各职能部门的重要活动均须落实专人进行摄影,分别由各部部长负责落实,活动后相片、底片须及时送交学生科存档。第二十一条 团学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由学生科负责主持和落实,相关文字材料由学生科存档。第二14、十二条 团学会部长联席会议和团学会扩大会议由学生科记录,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副部长记录,均须由学生科存档。第二十三条 各级用于外联和团学会内部交流的刊物,包括院刊、院报及其它对院交流的刊物,均由学生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第二十四条 团学会成员档案包括“团学会成员登记表”和“团学会成员工作鉴定表”。“团学会成员登记表”记录团学会成员的一些基本情况,用于全体团学会成员的归档管理及日后的跟踪调查,团学会成员须自行如实填写。“团学会成员工作鉴定表”分“团学会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工作鉴定表”和“部员工作鉴定表”,用于对团学会成员的工作考核,采用“自我鉴定”和“上级评定”两种形式;书记处的“上级评15、定”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各部部长、副部长填写,部员由部长填写。第二十五条 团学会由于工作出色而集体获得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和管理,不得遗失。第二十六条 团学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确需借用,须向学生科递交正式的书面借条,并征得学生科同意,重要资料的借出须征得书记同意。所借资料均须当天归还。任何因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的遗失,都将追究其个人相应责任。第二十七条 团学会任职期满时,团学会档案送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并于新一届团学会成立后移交新一任办公室管理。第五章 活动开展申报制度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主席团及系里递交策划书。申16、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方案、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算费用。第二十九条 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第三十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并附之书面报告。总结中要体现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第六章 值班制度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按值班表安排值班。第三十二条 值班同学要准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值班的须提前自行调整,并向负责人请假,事由告知学生科统一记录17、。否则按团学会奖惩条例处理。 第三十三条 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作好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对当日工作作好相应记载。第三十四条 值班期间应保持团学会办公室良好的学习及工作气氛。 第三十五条 值班同学不得随便动用办公室电脑,处理团学会公事的除外。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院团学会。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团学会全体会议。如有一定比例的成员或部门提出修改要求,团学会书记处应根据需要作出修改决定。修改工作应在坚持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下由办公室主持。修改草案应交团学会全体会议讨论,过半数的成员同意方可通过,并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颁布实行。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化学工程系团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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