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员工职业卫生及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9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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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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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有限公司员工职业卫生及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发布令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公司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公司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废止。公司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发布实施后,各部门必须组织本单位全2、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目 录1、目的162、适用范围163、职责164、控制程序164.1获取途径164.2识别适用性174.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174.3.3 安环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185、本规定由安环部负责解释。18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81.目的:182.适用范围183.职责与管理18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183.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193.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193.4班组安全会议20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0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21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3、释。2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3三、工作程序231、惩罚231.1惩罚的范围232.1安全管理242.1.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243.2 其它事故考核244.惩罚类型245.惩罚程序25四、奖励251.奖励的范围25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252.奖励的类型263.奖励程序26五、其他26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26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261、目的262、适用范围263、引用法规、标准27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27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275、评审与修订275.3评审4、内容275.4评审输出285.7、修订依据:28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29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29一、适用范围30二、职责与管理30三、安全培训教育细则30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1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31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32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31、目的332、适用范围333、职责与分工334、内容与要求33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33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34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345、相关制度356、相关记录35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61目的362适用范围364活动内容364.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5、考试。376.4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表等制度。371、目的382、 适用范围383、 职责与分工394、评价程序395、 内容与要求405.1 术语405.1.2 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405.4 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405.5.1 询问、交谈415.5.2 现场勘察和工作经验判断415.5.3 查阅有关记录415.5.4 获取外部信息415.5.5 工作任务分析415.5.6 下列四种危害,应定为本部门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415.5.7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425.6 风险评价实施425.7 风险控制46、25.8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435.8.3 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435、 相关记录4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41、目的442、适用规范443、检查依据:444、事故隐患包括以下内容445检查形式和内容:455.1 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455.2 专业检查:455.3 季节性检查:455.4 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巡检。456整改:457验收:467.3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461、目的472、适用范围473、职责与分工474、内容与要求474.1 重大危险源辩识474.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47变更管理制度491目的492适用范7、围493职责与分工494内容与要求494.3人员变更管理504.4工艺变更管理504.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515相关制度51事故管理制度511.事故分类:51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522.1重大事故:522.2 一般事故:522.3 微小事故:52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53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541、目的542、适用范围543、职责与分工54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554、内容554.1 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及有明、暗火种出现。554.4 为了防止磨擦起火,必须做到以下几点:554.4 检修动火:554.5 防止自燃:56消防管理制度561.总则57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8、构572.1 企业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573.防火安全职责573.1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573.3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573.4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584、火灾事故预防584.1 按部门、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584.7 针对公司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595.奖励与惩罚5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601.目的:602.范围:60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603.职责:604.内容:604.3 驾驶员应主动配合管理员做好其他工作。604.12 对于气瓶的储9、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6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621、目的622、适用范围623、职责与分工624、内容与要求625、相关记录6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4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642安全设施管理642.1为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642.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653设备、设施管理653.3根据设备制订检修周期,应定期检修保养。654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664.1主题内容664.2术语664.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664.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6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671、目的672、适用范围683、 职责683.5、各使用车间负10、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684、内容与要求68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68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68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695、相关记录70安全作业管理制度701.目的712范围713管理713.3各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714内容71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714.2作业申请734.3审批734.4作业734.5作业许可证存档73动火作业管理规定741目的:743.4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公司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744工作程序744.1动火作业分类744.1.2一级动火作业744.1.3二级动火作业754.2 动11、火作业的范围:754.3动火作业程序754.4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754.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764.6职责要求:7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791范围802 职责802.1安环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803程序80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11范围812规范性引用文件823术语和定义823.1 设备检修82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82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82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83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84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84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846检修结束12、后的安全要求85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51范围852职责85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863定义86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86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86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6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877 作业中安全措施87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88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8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8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99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010考核9010.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9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01范围902职责91313、定义91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914 高处作业分级92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92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92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92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94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966 高处作业票的管理976.1一级高处作业,由分管经理负责审批。977考核98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9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81范围982职责983定义99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99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994.2安全隔绝994.3清洗或置换994.4通风1004.14、5监测1004.6 个体防护措施1014.7照明及用电安全1014.8监护1024.9其它安全要求1025职责要求103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035.2监护人员的职责1035.3作业人员的职责1036作业票的管理1046.1作业票由作业部门负责到安环部办理。1047考核104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104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051范围1052职责1053定义105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05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105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105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106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15、堵作业部门、车间专人共同确认。1076职责要求1076.1车间负责人1076.2监护人1076.3审批人审查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108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1088考核108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108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91范围1092职责1093定义109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09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104.11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1115作业票的管理1115.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环部办理。1115.3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111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111范围1112职责16、1123定义1124总则1124.3断路申请部门负责管理作业现场。1135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1135.4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1136安全要求1136.1作业组织1136.2 作业交通警示1146.3 应急救援1146.4 恢复正常交通1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51目的:1152范围:1152.1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1153职责:1153.1 各部门应按各部门职责要求操作。1154内容:1154.1 准则1154.2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164.3 储存和养护1174.4 出入库管理1174.5 装卸运输1184.6.报废处理118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91、目的1192、适用17、范围1193、职责与分工1194、内容与要求1195、相关制度1206、相关记录121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211、目的1212、适用范围1213、职责与分工1214、内容与要求1214.1 检修前准备1224.2 检修安全规定1224.3 竣工验收1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241.目的1242.适用范围1243.法律依据1244. 职责1255 .控制程序1255.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125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1266.4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1267.相关记录126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261.目的1262.适应范围1263.职责1273.1安环部负责审查承包商18、的安全资质,并负责建立档案。1273.3安环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1274.程序1274.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1274.2签订合同的要求127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1284.4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1284.5事故报告1295考核129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301.目的和范围1302.编制依据1303.职责1304.工作程序1304.1 新供应商的选择130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1315.采购程序1312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322.1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13217建立有害作业转移承包管理制度。135防尘防毒管理制19、度1362、 适用范围1363、 职责1374、 控制程序13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401、目的1402、范围1403、采购1403.3、供应部负责采购劳保用品。1405.5、采购人员对购买的劳保用品应做好台账。1404、 劳保用品的储存1404.1、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一致。1404.3、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405、劳保用品使用须知。1406、 发放与管理职责。1416.5 各部门对领用的劳保用品及时做好台账。1417、 离职处理1428、劳保用品发放标准:14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431、目的1432、适用范围143320、定义1434、职责1444.2. 生产部负责各车间负责日常监测工作。1445、管理措施1445.2. 检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446、毒物浓度的检测与分级1459、噪声检测14510、检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14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461.目的和适用范围1462.应急管理原则1462.1实行责任追究制146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146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1472.4 科学实用1473.应急管理机构1473.1领导机构1473.2办事机构1473.3工作机构1474. 运行机制1484.1预测与预警1484.1.1预警级别和发布1484.2 应急处置14821、4.2.1 信息报告1484.2.2 先期处置1484.2.3 应急响应1494.2.4 应急结束1494.3 恢复与重建1494.3.1 善后处置1494.3.2 调查与评估1494.3.3 恢复重建150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1505.应急保障1505.1 人力资源1505.2 财力保障1505.3 物资保障1505.4 医疗卫生保障1515.5 交通运输保障1515.6 人员防护1516.监督管理1516.1 预案演练1516.2 培训教育1516.3 责任与奖惩1516.4 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环部进行监督管理。1527 附则1527.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152安全生产检查制22、度1521、目的1522、适用范围152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1534、总则1534.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1534.3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1535、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154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季节检查和节日前检查。1546.1例行检查1546.2季节性检查1556.3日常检查1556.4节日前检查1556.5专业安全检查1558、不定期安全检查。1559、检查内容155自评管理制度1571、目的1572、适用范围1573、职责1573.1自评小组1574、作业程序1574.1评审频次1574.3评审计划1574.4自评的依据23、主要有:1584.5召开安全标准化自评会议1584.6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1594.7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与验证159交接班制度1601、目的1602、适用范围1603、职责与分工1604、内容与要求1604.1 交班1604.2 接班1615、相关记录162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1631、目的与适用范围1632、引用法规、标准1633、职责1634、总体要求1644.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1645、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646、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647、监测报警器的检定和校验1658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165建设24、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651、目的1652、适用范围1653、术语1654、职责1664.1、安环部:1664.6.6 负责试生产方案备案的有关工作;1664.2、基建部:1664.3、生产部:1664.3.1 负责组织有关生产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1665、控制程序1675.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1675.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75.2.3 设计单位对其设计文件负责。167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701、目的与适用范围1702、引用法规、标准1703、术语1713.3 外来施工人员:指到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1714、职责1714.2 安环部负责组25、织实施本规定。1715、工作程序与要求1715.1 外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1715.2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1725.3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1736附则173文件管理制度1731、目的1732、适用范围1733、职责1744、工作程序1744.1 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及发放1744.4 文件发放1754.5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1764.5.1.3 评审内容1764.5.1.4 评审输出1764.6 文件的管理1784.7 外来文件的控制1785、相关记录178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791、目的1792、适用范围1793、职责1794、事故隐患报告179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831、目的18326、2、适用范围1833、职责1833.1 安环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1834、考核方式1844.1 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1845、考核标准1846、考核奖惩184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851.目的1852.适用范围1863.职责1863.3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1864.内容:1864.1术语、定义1864.2带班主要职责:1864.3带班要求:1874.4领导带班制度的具体制定:1874.5领导带班考核:1885 附则189一、交通事故190二、工伤、工亡事故190三、火灾事故190四、事故报表、事故报告书、报告审批程序190五、检查与考27、核1912、工伤、工亡、火灾事故由公司安环办检查、考核。19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定期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3.2相关单位负责获取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并将适用的安全标准28、及时传达给相关方。3.3相关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交安环部备案。3.4安环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部门的安全标准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4、控制程序4.1获取途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书籍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4.2识别适用性4.2.1 安环部根据公司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4.1.2 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各29、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4.1.3 安环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单位进行传达。4.1.4 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4.1.5 安环部应及时获取最新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4.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4.3.1 安环部应对各单位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4.3.2 安环部应将适用的安全30、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4.3.3 安环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4.3.4 安环部和各单位应定期、经常性地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环部每年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5、本规定由安环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与管理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3)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3.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32、由安环部召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生产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分管安全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会议记录由安环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33、关单位主管。生产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环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3.4班组安全会议 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34、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主任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35、,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1.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1.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1.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36、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3.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3.2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3.5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6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7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3.8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9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37、出。4. 财务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38、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2.安环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39、案的建立。 3.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工作程序 1、惩罚 1.1惩罚的范围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1安全管理 2.1.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1.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1.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1.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1.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1.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40、责任人。 2.1.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3.2 其它事故考核 3.2.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3.2.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惩罚类型 4.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41、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惩罚程序 5.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奖励 1.奖励的范围 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42、动作的操作者。 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3.奖43、励程序 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环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3.2 先进车间由安环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3.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环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五、其他 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环部直接控制使用。 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44、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3、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4.1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4.2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5、评审与修订(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评审5.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2)生产装置和45、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5.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5.3评审内容(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5.4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5.5、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二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评审修订。(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6、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5.6、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5.7、修订依据:(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5.8、修订后的安全47、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凡在职员工培训的实施,均依照本制度管理。二、职责与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落实。公司安环部负责制定公司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和48、外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公司生产部门负责制定车间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各班组班长或安全员负责制定班组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公司安环部对全厂的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进行监督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价。三、安全培训教育细则内训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49、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2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1 所有在职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3 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4 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50、,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1 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1 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2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4.3 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外51、训1.由本公司安环部定期计划并组织各部门的骨干人员和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外部培训。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3.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五日内,填写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训教材送至安环部部备案。4、日常安全教育 4.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4.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4.安环52、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4.5.安环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本部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安环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供应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各车间。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4、内容与要求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53、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部门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部门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安装完成后,本部门(或者应督促安装部门)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安环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部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54、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55、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56、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5、相关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57、门、车间安全活动日开展的各项活动。3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两周一次。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活动内容 4.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4.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4.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58、等。 5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环部要定期检查。 6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6.1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6.2各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两次。 6.3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6.4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表等制度。 7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8安环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充分识别与评59、价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在出现新问题时能及时更新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达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特制订本程序。2、 适用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部门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60、: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4、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如下图:有关法规行业企业要求收集评价资料风险评价准备 危险有害因素辨别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方法确定评价单元风险评价单元划分安全现状参数计算定性、定量评价定性、定量评价与被评价部门交流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风险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5、 内容与要求5.1 术语5.1.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5.1.2 风险:特定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5.2 公司组61、织以董事长为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为组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的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5.3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进行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建立运行控制和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5.4 辨识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危害。5.4.1 三种状态: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生产过程,属正常状态。生产的开始和临近结束时,危害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62、态。紧急状态则是火灾、大风、暴雨、风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最小化。5.4.2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辨识危险时应在对现有的危害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风险以及策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应在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活活动的各个方面使风险得到控制。5.5 危害辨识应依据本部门区域范围、生产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危害辨识应从基层做起,各部门也应对自己的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害进行辨识。危害辨识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5.5.1 询问、交谈由对某项工作具有一定经验的人组成小组(一般3-5人),分析某项工作中存在的危害63、,可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5.5.2 现场勘察和工作经验判断由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人组成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对现场环境或工作经验判断,发现存在的危害。5.5.3 查阅有关记录通过查阅事故、事件、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5.5.4 获取外部信息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文献资料、聘请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信息,包括货主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从中辨识存在的危害。5.5.5 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员工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识有关的危害。5.5.6 下列四种危害,应定为本部门风险评价级别较高的危害A 曾发生过事故,至64、今无合理控制措施的;B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C 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D 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诺提出的合理抱怨。5.5.7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半定量评价两种。定性评价一般适用于可以比较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评价;其它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其中:D-风险评价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5.6 风险评价实施5.6.1 各部门统一组织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本部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5.6.2 安环部汇总各部门、部门的危害65、辨识,统一组织风险评价小组进行公司的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5.6.3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本部门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在确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5.6.4 在风险评价中评价为级以上级别的风险应确定为重大危险源。5.7 风险控制5.7.1 公司对识别出的危害,按照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并进行分级控制。风险控制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风险、个体防护等,可通过制定管理方案、强化运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等方法实现。5.7.2 对辨识、评价出的风险,由安环部组织进行控制66、策划,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所制订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环境、员工的安全健康,并与公司的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计划的能力相适应。5.7.3 各部门应对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控制效果进行监测,每年对风险控制计划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控制计划。5.8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5.8.1 公司根据生产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发布、变更等情况,针对变更的因素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重新发布或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5.8.2 对新增项目,如新增设备、库房、厂房、道路、新使用的生产工艺和工器具等,应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清单并进行风险控制策划。5.867、.3 对已消除的危害,及时从风险清单中撤消。5.8.4 公司应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提供有关部门、部门作为人员培训、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所需的监视活动等的内容。5、 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危险源识别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风险控制计划会议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规范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整治的管理。3、检查依据:3.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3.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3.3、通过系统评价分68、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4、事故隐患包括以下内容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工艺、设备缺陷等;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伤害;4.4停产、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4.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4.6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化品的处理等)。5检查形式和内容:5.1 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5.2 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69、,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安环部负责消防、防尘防毒、安全、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安环部负责危险物品、保卫、运输车辆等专业检查;5.3 季节性检查: 安环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5.4 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巡检。 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整改:6.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6.2 对所有的隐患问题能整70、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6.3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7验收:7.1 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7.2 对风险评价得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五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7.3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7.4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71、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7.5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氯气)管理。3、职责与分工安环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4、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72、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4.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现场配有、防护服、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氯气捕消器等应急救援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部门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环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73、改的,立即上报。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74、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适时的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相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4内容与要求4.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工艺变更:因新、改75、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用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设备电气变更等。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4.2管理变更时,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4.3人员变更管理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有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4工艺变更管理由工艺变更的生产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76、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5相关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77、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分类:1.1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1.3 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1.4 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1.5 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1.6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78、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1.7 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疗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个工作日)为工伤事故。1.8 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2.1重大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2.2 一般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79、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2.3 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2.4 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2.5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2.6 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3.1 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职工的伤亡事故由安环部负责;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80、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3.2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3.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3.4 发生重大事故,由安环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上报。3.5 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81、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3.6 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3.7 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3.8 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3.9 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82、时性负责。3.10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加强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厂区、库房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库房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库房的防火、防爆管理措施的落实,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4、内容4.1 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及有明、暗火种出现。4.2 操作工人必须懂得燃烧、爆炸原理,以及灭火方法,对消防器材83、人人有责爱护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在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证随时取用方便,发现火警要迅速扑灭。4.3 做好明火管理工作,除指定用火地点外,各类明火(包括电热丝)严禁进入生产车间和化工试验场所,如果由于设备检修要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动火管理制度。4.4 为了防止磨擦起火,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切机械开动前应先检查轴承、油杯的润滑油,防止缺油磨擦发热起火。 搬运存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开桶时必须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铁器敲打,生产用吸料管必须用不发火的合金管,防止磨擦起火。 易燃液体的金属贮槽、管道、磅称、要有可靠接地装置。84、管道输送可燃液体时,要用铜芯压泵送和可靠导静电装置。4.4 检修动火: 在库房内,应尽量避免焊接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道卸至安全地点修理,进行焊接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对输送、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等进行动火时,应将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并经安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焊。 当需要修理的系统与其它设备连通时,就将相连的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防止易燃的物料窜入检修系统,在动火时产生燃烧或爆炸。 电焊线破残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能利用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件作为电焊电线,防止在电路接触不良的地方,产生高温或电火花。4.5 防止85、自燃: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贮存在符合要求的仓库内,要指定专人负责,夏季高温应采用洒水等降温措施。4.5.2 危险物品贮藏要分类分地,严禁性质相忌的物品放在一起,堆垛与堆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间距,通风点不可堵塞。4.5.3 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才能进入生产区。消防管理制度1.总则1.1 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1.2 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3 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2.1 企业及各部门均实86、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2.2 本企业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2.3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2.4 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后,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3.防火安全职责3.1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3.2 企业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3.3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87、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4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3.5 各部门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3.6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火灾事故预防4.1 按部门、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4.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88、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部门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4.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4.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部门(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4.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4.7 针对公司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4.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489、.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4.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12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13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5.奖励与惩罚5.1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90、,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防火安全的;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5.2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后拒不整改或改正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5.3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 9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本单位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建立台帐。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3.3 安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设置警示标识等消防管理。3.4 供应部负责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等工作。4.内容:4.1 运输车辆进入本公司库区,应戴好车辆防火熄灭器。必须有本公司管理员引导后,方可进入库区。4.2 车辆进入库区后,按管理员指定的地点停位并立即熄火。驾驶员将车辆钥匙交给管理员保管。4.3 驾驶员应主动配合管理员做好其他工作。4.4 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非工作人员进入,管理员必92、须登记。4.5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实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4.6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7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8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4.9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4.10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4.11 剧毒物品应93、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94、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4、内容与要求4.1 公司安环部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4.2 质检部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科部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95、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4.5 质检部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4.6 安环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96、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 督促隐患整改;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安环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5、相关记录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安全作业证巡回检查记录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安全设施、设备设施、临时电气线路等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1.2本97、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设施、设备设施、临时电气线路等作业设备操作过程。2安全设施管理2.1为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按照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在易燃、易爆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按照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按照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置电力装置。按照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配备个体防护设施。2.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98、保养。2.3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2.4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3设备、设施管理3.1对于各静止设备和运转设备,应有明细表和登记卡,注明设备名称、规格、技术特征和安全特性、制造年月、检修周期和检修情况。3.2配置在生产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而设立的,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3.3根据设备制订检修周期,应定期检修保养。3.4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3.5各种安99、全设备、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6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3.7安全设备、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4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4.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4.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4.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100、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安环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安环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4.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101、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适用范102、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3、 职责3.1、供应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3.2、安环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3.3、仓库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3.4、生产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4、内容与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103、审批。 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供应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质检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监视104、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4.3 监视105、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部门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部门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106、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5、相关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3管理3.1安环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107、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3.3各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4内容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能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动火作业的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108、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设备、管道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系统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环(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109、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设备检维修作业。动土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4.2作业申请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在作业许可证上。作业部门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有本人填写。4.3审批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作业110、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审批权限:一级动火作业,破土断路作业由安环部审批, 临时用电作业由安环部审批,其余作业由作业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后交总经理审批。4.4作业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4.5作业许可证存档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安环部(作业所在单位)保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档待查。作业许可证存档期为一年。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公司厂区内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身伤亡事111、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内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动火点所在部门负责落实动火设备、指定监火人;并负责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3.2动火作业执行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3.3安环部负责一级动火的审批;负责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检查。3.4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公司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4工作程序4.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112、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3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4.2 动火作业的范围: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铁锤击打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3动火作业程序动火点所在单位在采取相应措施使动火点具备动火作业条件后,将检修项目交给动火执行单位。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动火项目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请动火分析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填写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按不同的审批权限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动火部门负责人最后确认签字后,动火点所在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动火人开始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动火人清理作业现场,113、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和监火人确认动火作业现场无残留火种后,动火执行单位方可将检修项目交动火点所在单位。4.4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执行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特殊动火由主管安全的生产副总审批,安环部部长开具;一级动火作业、外协单位在厂区内动火作业,由安环部开具,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副主任或安全员开具。动火项目负责人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并组织落实各相关动火安全措施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完后,动火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所在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主要安全负责人到作业现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动火作业等级为二级以上,按动火等级,动火点所114、在单位通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一级动火:动火点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属初步意见后,安环部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二级动火:由动火点所在单位安全副主任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存档。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用火人各式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4.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动火作业许证”进行多处用火。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来115、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有效期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3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动火审批人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做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116、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等施工。动火作业前,动火执行单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使用气焊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动火作业完毕后,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方可离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117、”,并指派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环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4.6职责要求:动火作业人职责:.1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2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动火项目责任人职责:动火项目负责人由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118、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组织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动火监火人职责:.1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用火飞溅的火种,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3动火作业完工后要同有关人员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或者119、动火拒不落实安全措施时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点所在部门班组长为动火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安全员动火执行部门和动火点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级动火作120、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完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2 职责2.1安环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2.2生产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2.3 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3程序3.1生产部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电管员”)。 3.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需一类临时用电,该项目责任人组织生产121、部电管员、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管员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由生产部电管员审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生产部各执一份。 电源单位、生产部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3.3 二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器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验收。 3.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器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须填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备查。 3.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122、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3.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不得私自取电。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本单位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安全标志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123、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124、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 动火、 动土、 断路、 吊装等作业时,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办理相应手续。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25、4.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126、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127、专人进行安全监护。5.6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 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2职责2.1安环128、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129、)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本部门和机动安环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环部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130、资质确认。6.2施工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6.3 实施吊装作业部门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6.4 实施吊装作业部门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全作业环境。6.5 实施吊装作业部门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6.6 实施吊装作业部门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7 作业中安全措施7.113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7.6 吊装过程中,出132、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133、8.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134、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9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环部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9.2部门负责人135、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部门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9.3 作业证批准后,部门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9.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9.5作业结束后,作业部门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回安环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10考核10.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10.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事故责136、任追究细则进行处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2职责2.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137、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4 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138、。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应办理作业139、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部门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140、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5.1.13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供高处作141、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142、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143、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144、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高处145、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脚手架、防护146、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6 高处作业票的管理6.1一级高处作业,由分管经理负责审批。6.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环部经理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147、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148、年。高处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环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部门罚款50元。6.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考核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细则进行处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部门和人员。2职责2.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149、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3定义3.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密闭构件、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4.2安全隔绝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150、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151、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5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部门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152、,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4.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4.7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153、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4.8监护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4.9其它安全要求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154、害的措施。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部门和作业部门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职责要求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对受限155、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2监护人员的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3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156、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6作业票的管理6.1作业票由作业部门负责到安环部办理。6.2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157、票。6.3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将作业票交回安环部,每丢失一份罚款作业部门5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考核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细则进行处理。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2职责2.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158、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4.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5.3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部门应按图作业。5.4作业人159、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5.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5.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5.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5.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160、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5.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5.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5.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5.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部门、车间专人共同确认。5.1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5.1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18在有毒气161、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6职责要求6.1车间负责人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部门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6.2监护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162、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审批人审查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7.1盲板抽堵作业票由安环部管理。 7.2盲板抽堵作业票由作业部门到安环部办理。7.3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7.4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票,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7.5审批好的盲板抽堵作业票作业部门、安环部和施工区域部门各一份。7.6作业结束后,作业部门、施工区域部门将盲板抽堵作业票交回安环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8考核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部门50-500元。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163、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细则进行处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包括各分、子公司)所有动土作业。2职责2.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2基建处、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没有作业票不准动土作业。4.2作业164、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部门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4.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4.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8挖掘坑、槽、井、沟165、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4.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166、安全措施。4.8.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4.8.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4.10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4.11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5作业票的管理5.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环部办理。5.2作业票一式三联,安环部、申请部门、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5.3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167、理一张作业票。5.4作业结束后,将作业票交回安环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断路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断路作业。2职责2.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2基建处、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3.1断路作业: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2断路申请部门: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168、力、通信等车间或后勤处室。3.3断路作业部门:按照断路申请部门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部门。3.4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3.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4总则4.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4.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部门到安环部/分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办理。4.3断路申请部门负责管理作业现场。4.4作业证申请部门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审批。申请部门在办理完作169、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在断路作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以达到告知相关人员的责任。4.5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作业证。5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5.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部门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5.2断路申请部门在安环部办理完作业证后交断路作业部门。5.3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证交回安环部。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5.4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6安全要求6.1作业组织断路作业部门办理完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部门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断路作业申请部门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断路170、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件、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2 作业交通警示断路作业部门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断路作业部门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171、可不设标志牌。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6.3 应急救援断路申请部门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部门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6.4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172、理制度1目的:1.1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3职责:3.1 各部门应按各部门职责要求操作。4内容:4.1 准则 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它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73、GB190-2009)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公司。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4.2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作业场所饮食。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174、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3 储存和养护 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高温季节每天记录二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 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5。当气温达到30 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 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4.4 出入库管理 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相关技术人员进175、行检验。 仓库保管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 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人员。 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4.5 装卸运输 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176、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4.5.3 装运易燃液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4.5.4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4.5.5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5.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证书,并配装GPS跟踪设备。 4.6.报废处理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包装177、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剧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预178、案。负责剧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供应部:负责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工作。生产部;负责剧毒化学品在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质检部、各车间。负责剧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内容与要求4.1 在生产过程中,因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4.2 在剧毒化学品储存期间,应设置单独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收发、记帐、保管、定期检查。4.3 存储地点、数量、管理人员,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4 储存管理条件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4.5 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双人179、领料,双人使用,相互监督,直至物料用完;当班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退库,严禁存留作业现场。4.6 领用剧毒化学品使用原包装或专用工具,当物料使用完后,应及时将原包装和专用工具退库。4.7 保管、领用和使用人员,在领取和使用的过程中,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意外伤害。4.8 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和过期失效的剧毒化学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应将数量和重量上报备案的公安部门按规定处理或退回原生产厂家。4.9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等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10 加强对剧毒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管理,对仓库保管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5、相关制度危险化学品180、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物资收发登记台帐车间领料单货物装卸证明单操作记录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 检修前准备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181、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182、戴好防毒面具。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4.2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4.2.5183、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184、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3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科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科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生产部门自己检修的,部门负责人185、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完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法律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3.2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3.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职责4.1 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4.2 车间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5 .控制程序5.1 严禁私186、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5.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清洗、断电等安全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187、产设施拆除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 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在落实安全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业。6.2 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6.3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6.4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7.相关记录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审批表。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选择188、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2.适应范围适用于我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并负责建立档案。3.2安环部组织承包商人员,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3.3安环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3.4公司经理负责签订与承包商的施工合同,其中要有安全条款和责任要求。4.程序4.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安环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人员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1)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189、;2) 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3)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 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5)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2签订合同的要求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合格;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1)承包商人员的培训a) 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190、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b)安环部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c) 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2)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a)按要求配备安全员;b) 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c)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d) 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e)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4.4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1)作业过程的协调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2)作业过程的监督a)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公司领导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191、;b)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c)安委会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d)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安环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4.5事故报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 5考核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同时将处罚通知报请总经理批准下发。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部门。2.编制依据192、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职责3.1 质检部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3.2 质检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3.4 计经部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4.工作程序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材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进行学习,了解其性能、特性和使用方法。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193、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材料。 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部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报总经理审批。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 从该单位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开始,每年年底汇总后,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部门、采购部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 不符合标准的,取消194、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给予续用;最后报总经理批准,使其纳入下一年的供应商管理台帐。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报总经理批准,可以随时增加合格供应商或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5.采购程序5.1 采购各产品时,接到生产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等其他相关的材料,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5.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5.3 质检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195、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6.相关记录6.1 年采购一览表;6.2 供应商管理台帐;6.3合格供应商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2.1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196、年龄、籍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3公司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197、报变更内容。4公司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4.1单位负责人和安环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公司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5.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通风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5.2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198、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6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7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7.1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7.2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199、识。8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9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10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12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200、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12.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13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14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201、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15建立未成年工和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应设置女工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女工卫生个人档案。16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16.1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16.2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202、未告知的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当如实告知。17建立有害作业转移承包管理制度。17.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7.2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时,应当在协议书上清楚载明职业卫生专项工作要求(包括:工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及其作业人员的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等)。18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 供203、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3、 职责3.1. 安环部是作业场所防尘、防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规划,监督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3.2. 安环部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3. 生产部负责建设项目防尘、防毒设施的设204、计与验收。3.4. 供应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更换。3.5. 供应部负责发放防尘、防毒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6. 财务部负责落实防尘、防毒所需经费。3.7. 安环部负责对接触尘毒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3.8. 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维护检修。4、 控制程序4.1. 公司现有的尘毒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氯气、三氯化铝粉尘。4.2. 安环部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05、)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含防尘、防毒设施)“三同时”制度。4.4. 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4.4.1 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就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4.4.2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206、。4.4.3 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4.4.4 在存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4.4.5 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4.4.6 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器,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等警告标志。4.4.7 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4.4.8 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业人员作业207、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4.4.9 对接触尘毒的在册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4.4.10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1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4.4.11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对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规范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本公司员工。3、采购3.1、各部门负责提208、供劳保用品使用计划,安环部负责审核,申购报批。3.2、办公室提供职工的岗位和服装型号等情况,各用工部门提供基本劳保用品使用计划,安环部审核后,登记并申购报批。3.3、供应部负责采购劳保用品。4.4、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四证”齐全,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商标证书。由安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发放。5.5、采购人员对购买的劳保用品应做好台账。4、 劳保用品的储存4.1、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一致。4.2、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加强检查,存放要做到防潮、防火、防盗、安全和整洁。4.3、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209、,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劳保用品使用须知。5.1、劳保用品是用来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亦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5.2、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5.3、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5.4、安全管理人员应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5、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6、 发放与管理职责。6.1 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由各部门集中领取,库管员及时做好210、劳保用品登记。对于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由部门责任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安环部,由安环部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6.2 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并结合实际库存,将需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报安环部统计后实施采购。6.3 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各部门到生产部办理签字领用手续,生产部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6.4 由安环部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6.5 各部门对领用的劳保用品及时做好台账。6.6 公司录用新员工,人事部应及时通告安环部,安环部给予发放劳保用品。6.7 岗位工具个人保管,非211、岗位工具领用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保管。6.8 损害申请,由各部门统计,对损坏情况进行统计和检验,符合规定的人员,填写申请书交予安环部,安环部审核后给予发放。7、 离职处理7.1离职人员离职前将劳动防护用品交还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8、劳保用品发放标准:8.1 安全帽每年发放一次8.2 春秋工作服每半年发放一次、冬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 8.3 工鞋两年发放两次8.4、皮手套月发放一次每次两副、棉手套每季度发放一次每次两副8.5、雨衣、雨鞋每年发放两次次8.6、绝缘鞋、绝缘手套每一年发放一次8.7、防毒口罩、药盒每月发放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212、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全面地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车间。3、定义3.1. 职业危害因素: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3.2. 有害作业场所检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检测。3.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4.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213、危害分级:是以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超标倍数等3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0级、级危害、级危害、级危害、级危害。4、职责4.1. 安环部是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分级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检测、分级管理,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4.2. 生产部负责各车间负责日常监测工作。5、管理措施5.1. 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检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劳动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214、。5.2. 检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2.1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定点检测;5.2.2 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检测;5.2.3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检测;5.3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的确定原则上以有资质检测机构确定的检测点为准,但为保证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安环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点。检测点的确定标准:(1)同一场所(岗位),同一职业危害因素,同类设备或相同操作,至少设1个检测点。有多台同类设备时,在同一作业空间设1个检测点,露天的可增设1个检测点。(2)同一场所,不同职业危害因素,须分别设215、检测点。(3)有尘毒危害作业,可按经常移动范围长度,10米以下设1个尘毒检测点,10米以上设2个检测点。(4)噪声作业场所,声级在85dB(A)以上时,要设检测点。(5)对卫生防护技术措施进行卫生学效果鉴定和评价时,根据情况确定检测点。6、毒物浓度的检测与分级检测项目根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常见化工毒物的品种、作业来选择相应的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分级。7、毒物浓度出现明显异常时,应及时追加检测,并通知安环部。8、粉尘浓度的检测与分级检测项目根据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按粉尘种类来选择相应的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并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216、级标准进行分级。9、噪声检测检测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进行检测;噪声检测连续稳态噪声测A声级:非稳态或间断噪声测等效连续A声级。如工艺设备及防护措施变更时,应随时检测。10、检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11、检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均须经安环部审核、认可。12、登记作业场所采样分析记录表由安环部存档,并将其纳入职业健康档案。13、各生产车间根据检测结果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建立相关检测档案。标识牌内容:14、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217、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15、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2.1实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18、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219、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应急管理机构3.1领导机构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3.2办事机构 公司安环部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 运行机制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220、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车间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221、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3.2现场应急指222、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安委会设)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223、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224、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联系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225、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综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处置预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226、 培训教育 由安环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环部进行监督管理。 7 附则7.1 本227、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部门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管理。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4、总则4.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4.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工艺操作、设备228、管理、 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气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等方面。具体按照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制度,并结合本部门、本部门实际进行。4.3安全检查采用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4.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和台账,按要求形成安全检查书面材料备查。4.5各级检查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措施,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当班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并记入隐患整改台账。4.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改造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4.229、7各级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进行汇总形成书面反馈。公司及书面反馈由于安全环保中心统一管理。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后,必须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安环部。厂级安全检查由安环部负责汇总反馈。5、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5.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重点安全监控点进行重点监控;5.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5.3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要经常对本车间、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反馈;5.4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230、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季节检查和节日前检查。6.1例行检查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安全检查: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生产部的相关责任人员,每月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6.2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6.3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231、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6.4节日前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6.5专业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8、不定期安全检查。8.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实际需要,随时组织有针对性地检查。8.2各车间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232、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9、检查内容9.1检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要敢于抵制。9.2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规程执行情况;有否冒险作业的情况;检查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操作。9.3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防护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岗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工艺指标控制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电器设备是否都有接地线。9.4检查各转动设备是否都有防护装置,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楼梯、栏杆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9.5组织专业、专项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233、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研究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隐患,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救援方案。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的自我评审。3、职责3.1自评小组组长:总经理成员:标准化自评员、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等3.2自评小组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234、司经理批准后实施。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4、作业程序4.1评审频次一般情况下,公司于每年的12月下旬进行一次自我评审。当公司的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社会要求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是否需要进行自我评审。4.3评审计划标准化考评员在每年的12月下旬编写安全标准化自评实施计划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标准化考评员负责将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的安全标准化自评实施计划下发给参加管理评审的有关人员。4.4自评的依据主要有: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出台的考评细则现场自评自评小组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235、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证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作好记录。4.5召开安全标准化自评会议本公司所进行的自评通常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由厂长主持,管理者代表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作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予以保存。参加自评的人员应按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的安排,对所提交的报告进行逐项的分析并评审。安全标准化自评中应对确定的改进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落实责任部门。4.6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结束后三日236、内,由标准化自评员编写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4.7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与验证对所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以“整改通知单”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各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成员应向上级汇报。4.8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管理部保存归档。交接班制度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交接班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237、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 交班 交班值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工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 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十交,即:本班生产情况;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室内外及设备卫生;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领导的指示。六不交,即: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238、不交;设备保养不好不交;事故原因查不清不交;工具不全不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4.2 接班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 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要点: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 要做到五不接: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设备运转异常不接;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4.3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239、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4.4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4.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5、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及时发现和防止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2、引用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240、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3、职责3.1安环部公室负责制定本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2安环部负责安装地点和数量的确定,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督。3.3供应部门负责新增、更新便携式警报器型号的选定。3.4生产部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负责检查报警器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作好维护及每季度的定期校验工作;会同使用部门提报报警器更新计划;提出报警器拆除、停用意见。3.5使用部门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会操作使用;负责日常完好241、检查,并将此纳入岗位交接班内容。4、总体要求4.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4.2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备检测器报警器。4.3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有关规定。5、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5.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5.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5.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5.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映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242、件供应。5.5受其它气体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5.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6、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6.1可能泄露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6.2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6.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7、监测报警器的检定和校验7.1报警器定期检定每年不少于1次。7.2报警器定期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8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9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2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3、术语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职责4.1、安环部:4.1.1 安环部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4.1.2 负责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审查验收有关工作;4.1.3 负责消防设计244、审查、消防验收审查验收有关工作;4.4.4 负责职业卫生验收有关工作;4.4.5 负责试生产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卫生部分)的审查工作;4.6.6 负责试生产方案备案的有关工作;4.2、基建部:4.2.1 负责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4.2.2 负责安全设施建设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4.2.3 负责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4.2.4 负责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4.2.5 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工作;4.2.6 参与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审查验收工作;4.2.7 负责试生产方案(工艺操作部分)的审查工作;4.2.8 其他有关工作4.3245、生产部:4.3.1 负责组织有关生产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4.3.2 负责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试车规范编制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试车方案、事故应救援预案等,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4.3.3 负责编制试生产方案;4.3.4 负责试生产前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确认工作;4.3.5 其他有关工作。5、控制程序5.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5.1.1 安环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5.1.2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安环部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246、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职业卫生等预评价。预评价报告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具有政府认可的专业评审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审定后的预评价报告和审定意见由安环部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5.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2.1 基建部负责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5.2.2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5.2.3 设计单位对其设计文件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部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247、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环部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5.2.3.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248、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项目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249、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由安环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6)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安环部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安全设250、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7)安全、职业卫生、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安环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专业验收。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外来施工、参观、培训人员的安全,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2、引用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术语3.1 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3.2 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3.3251、 外来施工人员:指到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4、职责4.1 安环部公室负责制订本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可考核。4.2 安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4.3 接待部门负责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前的负责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4.4 安环部负责外来培训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接待车间和班组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5、工作程序与要求5.1 外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外来参观人员在厂内停留半天以上,需要到厂安环部备案。接待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特定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在厂内参观期间的安全监护。进入生产区前,接待部门对外来参观人员要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252、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在生产区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设施设备。外来参观人员不经同意,不得在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外来参观人员遵守本公司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公物和岗位的用品、用具。5.2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外来培训人员入厂前培训.1各厂安环部组织对外来培训人员入厂前培训,车间组织上岗前培训,所在班组组织岗位培训。.2安环部培训内容a)安环部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253、劳动纪律管理等。安环部备案,发放临时工作证,凭证进厂。b)接纳车间培训内容:车间基本情况、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特点、车间禁火要求、岗位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要求、车间劳动纪律要求等。.3班组负责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和业务培训。.4外来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参观培训人员安全告知书,并严格遵守。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不经同意,不得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电器开关等设施。外来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脱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5.3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施工所在厂安环部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地前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发放临时工作证,凭证进厂。培训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254、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证和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外来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告知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负责协调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接口问题。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协调安排好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护工作。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管。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必须做好个体防护和劳动保护。6附则本规定有安环部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起草部门:安环部公室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审批、更改、发放、识别、处置和归档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255、和适宜性,使与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各类文件。3、职责3.1 安环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更改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控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标准化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更改,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3.2 综合办负责各类文件的发放,确保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同时负责体系文件的处置和归档,外来文件的管理。4、工作程序4.1 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及发放我公司文件的编写和更改、审核、批准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序号文件类别编写、更改审 核批 准发 放1管理手256、册安环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安环部2程序文件安环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安环部3作业文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安环部4外来文件按原编号管理综合办负责人总经理综合办4.2 文件的编号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编号含义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KB/ESM-ADM:坤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E:环境S:职业健康安全M:管理手册P:程序文件W:作业文件2程序(环境、安全)文件KB/ESP-A-*-XX3程序(安全)文件KB/SP-A-*-XX4程序(环境)文件KB/EP-A-*-XX5作业(安全)文件KB/SW-A-*-XX6作业(环境)文件KB/EW-A-*-XXR:记录A:版本(随版本的变化调整)*:标准条款号 XX:257、序列号7安全记录KB /SR*-XX8环境记录KB /ER*-XX4.3 文件的标识 文件的标识包括受控状态、版本、发放号等标识。 文件根据受控状态可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公司内使用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一般是为某种需要提供给我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受控文件在文件的首页需加盖红色“受控”章。 为确保文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用版本号、发放号、修订状态进行标识。版本号采用大写英文字母A、B表示第一版、第二版;发放号用阿拉伯数字01、02、表示;修订状态通过文件修更改记录表进行记录。4.4 文件发放 综合办进行文件发放,发放范围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版本,并填写文件发放/回258、收记录,由文件领用人签字确认。 若文件使用人因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交回破损文件,换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发放号仍沿用原文件的发放号。综合办负责将破损文件销毁。 若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申请领用手续。补发文件应给予新的发放号,原发放号作废,由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外来文件由行政办根据需要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4.5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文件的评审4.5.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259、构发生重大变化;D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4.5.1.2 评审组织:文件的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4.5.1.3 评审内容A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 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 文件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5.1.4 评审输出4.5.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4.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文件的修订.1 正常情况下,文件的修订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文件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260、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文件不能覆盖其管理要求;D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职责;E 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文件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4.5.2.2 修订组织:文件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文件的制订的原始背景。.3 当文件需要更改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并按4.1条规定进行审批。行政办将文件更改申请单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当文件换版或更改时,原版文件及改前内容自动作废。.4 领用文件的部门在收到文件更改申请单后,各相关部门采用换页或局科(双线划改261、)等方式更改,并在文件更改记录表上做好记录。.5 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行政办保存,其他部门在文件更改后可销毁。4.6 文件的管理 文件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文件,不得随意涂改。 行政办利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各部门应对各使用者持有的文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电子版的文件、E-mail等由行政办专人负责,拷盘或打印出一份书面稿。4.7 外来文件的控制外来文件或传真由行政办负责进行登记并发放至有关部门,并将文件登记在外来文件清单上,每年跟踪一次有效版本,并在外来文件清单中作好登记。5、相关记录序号名称编号保存期备注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KB/ESR445-01二262、年2文件更改申请单KB/ESR445-02二年3外来文件清单KB/ESR445-03二年4文件(记录)销毁记录KB/ESR445-04二年5文件更改记录KB/ESR445-05随文件6文件评审记录KB/ESR445-06随文件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社会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发现并排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的报告和举报奖励,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2、适263、用范围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的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适用本制度。3、职责3.1安环部受理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登记工作。3.2主要负责人批准设立专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并批准对举报人的奖励3.3财务管理举报奖励专项基金的提取、登记工作。4、事故隐患报告职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向车间领导报告,车间领导视情况严重与否,将事故隐患报公司,公司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当地安监局,安监局核实后,报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备案。5、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5.1 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对事故隐患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5.2 在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可直接或采264、用电话、书面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向主要负责人举报。 5.3 举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5.4安环部应当受理举报,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5.5事故隐患由生产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并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拟办、批办、转办、催办、办结、建档等制度。 5.6 生产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限期组织核查,对已查实的事故要依法处理;对已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限期消除;对未及时查处并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265、.7受举报的安环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处分;(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 (三)向被举报人或部门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5.8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据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和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程度四个要素构成: (一)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隐患。(二)特别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266、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隐患。 5.9公司应当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筹集与使用办法由财务部门会同管理部制定。 5.10安环部负责举报奖励基金发放工作。 5.11举报人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各级安环部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掌握,或者虽然掌握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 5.1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颁发奖金。 5.13 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二类: (一)重大事故隐患举267、报奖励标准为500元2000元; (二)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0元4000元。十个等级: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50元、800元、1000元十个等级。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部门、举报人给予表扬。 5.14 同一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只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 5.15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5.17 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268、,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该款项返回奖励基金帐户,不予保留。 5.18举报人的奖励不适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 5.19本制度所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之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269、任进行考核。3、职责3.1 安环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3.2 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3 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4 各车间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4、考核方式4.1 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4.2270、 考核有安环部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安全责任人、安环部由安全领导小组考核。5、考核标准5.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5.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6、考核奖惩6.1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环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执行。6.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271、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目的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公司领导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3.职责3.1安环部、生产部负责制度的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2综合办负责按本制度对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按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3.3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内容:4272、.1术语、定义公司领导:是指副总及以上的管理干部。现场带班:是指公司领导在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值班:是指公司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内本公司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收集信息和反馈。4.2带班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安排“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当天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纠正作业273、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状况;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对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负责当日安全检查,督促各作业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274、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4.3带班要求: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4.4领导带班制度的具体制定: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月28日前编制完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生产部、安环部备案。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安环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相关事项。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275、途离岗。当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记录,签字确认。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生产部、安环部通报变动信息。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4.5领导带班考核:公司综合办公室未按时编排领导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未安排领导带班,主要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1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2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3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4不填写相应记录的276、;.5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因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究和处罚。对本部门“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条列和办法,保持本部门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现者;.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4对本部门“三违”人员大胆277、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5 附则5.1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本标准规定了发生交通、火灾、 工伤、工亡事故报告的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一、交通事故 1、一般事故由肇事者在8小时以内,以书面向单位领导、安全员报告事故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安全员应了解车辆、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并做出事故损失预测和初步认定后24小时内向镇安监办报告,并通告保险公司。2、发生重大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立即抢救伤者,并在肇事地区电话报告所在施工单位,单位应立即向镇安监办领导报告。3、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司于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安环部每月30日前向镇安监办领导提278、供当月安全生产情况。二、工伤、工亡事故 1、职工工作时间受到意外伤害,造成人员受伤(包括住院三天以内轻伤者),两天内向镇安监办报告。2、造成人员重伤,生命垂危或当场死亡,立即向镇安监办报告,并于48小时内写书面调解检查报告。三、火灾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镇安监办主管领导。四、事故报表、事故报告书、报告审批程序 1、交通机械安全事故各类报表按种类、格式要求填写,于当月30日前报处安环办,由安全员审核汇总后报镇安监办。2、工伤、工亡事故,按统一表格填写,并附事故调查报告,报镇安监办。3、一般火灾事故按事故起因、当事人责任、直接经济损失、内容分析上报镇安监办。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由安环部起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由安环办起草事故调查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五、检查与考核 1、交通安全事故由处设备科进行考核,考核肇事者个人由各项目部安全员考核检查。2、工伤、工亡、火灾事故由公司安环办检查、考核。3、各项目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的,扣项目部主管或安全员当月一定工资或年终安全奖。4、发生重大事故,安环办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扣责任人的年终安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