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炼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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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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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业炼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主要应对的风险15 释义16 职责分工37政策与要求37.1 质量管理基本原则37.2 质量管理目标37.3 质量管理模式58 设计质量管理69 合同采办质量管理710 施工质量管理810.1 施工质量计划810.2 监理实施文件810.3 工序质量控制 910.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1010.5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010.6 施工质量事故管理1110.7 质量例会与质量报告制度13112、 “三查四定”、单机试车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1411.1 三查四定1411.2 单机试车1511.3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1612 工程中间交接(中交)1613 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与生产考核1814交工验收 1914.1 交工验收的基本形式1914.2 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914.3 交工验收前应完成的质量管理工作1914.4 工程承包商应提交的主要技术文件2014.5 监理单位应提交的主要技术文件2015 交工技术文件2015.1 交工技术文件的组成2015.2 交工技术文件的档案验收要求2115.3 施工质量记录编制与验收要求2115.4 竣工图编制与验收要求2215.5 交工技术文件3、封面、目录及编制说明的规定2315.6 交工技术文件验收的组织2315.7 交工技术文件的移交2415.8 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责任2416 竣工验收2417 附则24XX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XX炼化二期项目组(简称项目组,下同)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用以规范各参建方的质量行为,防范和降低项目质量风险,确保项目质量目标实现。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炼化二期项目。各参建方(含项目组各部门)应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国家主席令第46号,2011,全国人大常委会。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4、,国务院。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2005,建设部。3.4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3.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细则,PM-01-01-05,2011年,总公司。3.6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细则,PM-01-01-08,2011年,总公司。4 主要应对的风险4.1 各参建方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分工、程序、标准等认识不统一,可能带来的质量风险;4.2 项目质量体系不健全或不能正常运行带来的质量风险。5 释义5.1项目指中海炼化X5、X炼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5.2 业主指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组,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权管理。5.3 PMT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简称,指业主按照工程规模划分的项目管理组。5.4设计院指通过合同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设计和技术服务的实体。5.5 承包商指通过合同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服务的实体。5.6 EPC承包商指通过EPC(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办、Construction建造) 承包合同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服务的实体。5.7 供货商指通过合同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实体6、。5.8 服务商指通过合同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实体。5.9 监理公司指独立于业主、承包商/方,拥有法人地位和相关资质,通过合同委托关系,为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提供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服务的实体5.10第三方检测机构指独立于业主、承包商方,拥有法人地位和相关资质,专门从事建筑、材料、安装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5.11 质量:产品或工作符合规定的要求。5.12质量体系:为保证产品、过程中或服务质量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或潜在的要求,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等构成的有机整体。5.13质量保证:为确保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质量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必需的有计划、7、有系统的全部活动。5.14质量控制:为保持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质量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5.15 检验:通过测量、试验或调查,判断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5.16 校验:指两种量具或仪表的比较,其中一种已知精度并具有较高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标准量具。通过与标准量具的比较,发现、记录和消除被校量具和仪表的可能误差。5.17 不合格:实际性能与规定的要求不符。5.18 质量审核:为验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而对质量管理系统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审查。6 职责分工(项目组各部门)6.1 设计管理部6.1.1 负责设计质量管理,职责包括:检查设计承包商的质量体系是否健全并有效运8、行;组织设计审查;协调、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审核、批准设计变更申请及设计变更;其它与设计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6.1.2 负责为物资采办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职责包括:推荐潜在供应商,参加技术谈判,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参加物资监造和到货验收等。6.2合同采办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办,对采办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包括:供应商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物资监造、出厂前检验、到货“接、保、检”;负责联系供应商处理到货物资质量问题;负责协助PMT对承包商采办物资及仓储管理实施监督,等。6.3PMT 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施工,对施工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包括:组织监理和承包商对施工质量有效管控;参加A9、级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验收;定期向项目组汇报施工质量状况;组织监理和承包商对直接抵达施工场地的物资和承包商采购的物资进行检查验收。6.4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项目施工;负责为PMT提供施工管理技术支持;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地质勘察、四通一平、临水临电通讯等;参加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6.5 质量部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管理第三方检测业务;负责检查监督第三方监造实施情况;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特种设备质量监检机构的工作;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和质量考核评比;负责参加A级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对工程实体质10、量进行抽查;负责审查制造商及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物资检验大纲,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参加业主采购物资到货质量检查验收;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争议、质量事故等。7 政策与要求7.1 质量管理基本原则7.1.1各参建方都要制定能覆盖其工作范围的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承包商、供货商和服务商制定的工作程序,应报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执行。7.1.2鉴于石油化工设施所处环境及安全的重要性,本项目所选用的设备、零件部件及材料不得采用试制产品,未经使用验证的新产品原则上不予采用。7.1.3本项目的设计、采办和施工,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11、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标准和行业公认的权威机构标准。代用材料的性能应不低于原要求的质量标准,并须事先经过设计确认、业主批准。7.1.4严格执行招标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7.1.5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包含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应建立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送业主批准。7.2 质量管理目标7.2.1 基本目标工程建设各相关方行为合法合规;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合同要求,并能满足设施建成后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7.2.2 质量控制目标a) 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b) 采办质量:进场物资质量合格率100%,满足设计、技12、术协议、制造标准及相应规范的要求 。c)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率90%;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确保重大质量事故为零;确保项目建成投用一次成功。7.3 质量管理模式 本项目采取的质量管理模式主要如下:7.3.1 实行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制石油化工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建设工程,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下属质量监督站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码头、铁路、电力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由所在行业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7.3.2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通过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13、,监理工作范围以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为主。7.3.3 实行特种设备质量监检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现场制作和安装过程监检,由项目组统一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实施,承包商按规定到广东省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并配合省特检院监检,协助项目组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起重设备的安装监检,由承包商按规定办理告知并负责委托XX特种设备检测分院实施。7.3.4 实行监造制度根据设备、材料的重要程度和质量控制必要性,制定监造计划。原则上,对长周期和次长周期设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造;对空冷器、换热器、高压阀、自控阀等现场不便试压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方应派人见证在厂家进行的压力14、试验和出厂检验。7.3.5 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7.3.5.1 建筑工程检验试验、金属材料理化检验试验由业主选定广东省内比较权威的第三方检验试验机构作为项目定点试验室,双方签订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承包商负责送样委托定点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并支付费用。7.3.5.2 油漆、保温、耐火衬里等材料的检验复验,由采购方委托行业内权威的检验试验机构实施。乙供材料委托复验的机构,需事先经业主质量部门确认。7.3.5.3 安装工程无损检测,由业主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7.3.6 实行焊工准入管理制度焊工进入本项目从事焊接施工(不包括土建工程钢筋焊接)以前,须通过由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准入考核,对必15、须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加以验证。在焊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负责督促承包商建立台账跟踪每个焊工的焊接一次合格率,对合格率低于90%的焊工,应及时停工培训甚至淘汰。7.3.7 实行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通常由项目组质量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评比、通报。7.3.8 实行质量问题现场挂牌整改制度为了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在现场挂设 “质量问题整改牌”,标明责任单位、整改要求等信息,以便检查监督。8 设计质量管理8.1 设计单位是项目建设中重要的承包商之一,设计管理部应严格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的质量活动,在设计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设计质量保证和控制内容。16、8.2 设计审查是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形式,项目组应在每一次设计审查时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进行审查。8.3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设计依据、选用的规范和标准、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质量标准等级、图纸质量、设计人员的资质等。应防止因设计单位不同造成整个项目质量标准等级不一致,以及同一设计单位选用的标准或高或低的情况发生。8.4设计验收和确认:每一次设计评审完成后,应对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和确认,经确认的设计成果不应随意更改。8.5设计成果必须经过设计单位三级校审,校审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等级的要求。原设计人不能充当校核人。8.6用于施工或制造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该是经过校审和批准过的合法文件17、,任何时候都不得采用不合法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作为施工或制造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使用未经设计人员签名的“白图”施工或制造。8.7设计审查可按照项目的行业性质、规模大小、专业特点、国家要求及行业惯例等确定,一般应进行工艺包设计、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的设计或图纸审查。8.8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并按照变更内容对项目造成的影响确定最后批准人的级别,以此杜绝变更的随意性。8.9 按中国法规要求,计量单位应采取公制(S.I.制)。个别石油、石化工业常用单位如管径、管件压力等级可暂时保留使用英制。8.10对设计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由设计管理部编制相应的18、规定予以明确。9 合同采办质量管理9.1 合同采办部应制定严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预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质量。9.2选择的投标商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能力、资质;b) 具有诚信、良好财务指标、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为;c) 在最近五年内具有三个或以上类似规模、水平的在建或完工工程项目建设业绩;d) 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从事组织承包工作。9.3 在编制招评标文件时,应含有防止恶意低价竞争或扰标行为的相关条款;坚决杜绝低价中标后转包、降低投标标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9.4 在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时,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或供应商的 QA/QC体系,在选择过程中必须有19、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参与,凡是QA/QC体系不合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9.5 所有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都必须包含关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条款,并应得到质量管理人员审查认可。9.6 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规模大小、制造的复杂程度等,聘请第三方机构驻厂监造,对原材料、制造加工过程及出厂前检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9.7 应重视业主采办的设备和材料的接、保、检工作,以及由承包商采办的设备材料检验工作。凡是政府、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的项目必须由合法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标准、规范的要求;如果无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组自行决定检查项目、抽检比例、适用标20、准等。9.8 聘请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机构,所有检测项目都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9.9 当采办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建设现场时,合同采办部应组织负责签订技术协议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评定。凡是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不得支付合同款项。9.10乙方采购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本项目规定,业主采取限定厂家品牌范围、抽查到货物资质量等措施,具体要求参照执行XX炼化二期项目承包商采办管理实施细则。10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事前有策划,事中有控制,事后及时验评,重点部位加强控制”的原则。10.1 施21、工质量计划10.1.1施工承包商应单独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10.1.2施工质量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质量目标;b) 质量组织机构图,明确各级质量负责人;c) 施工质量试验、试验计划(ITP);d)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难点分析。10.2 监理实施文件10.2.1总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规划,经所在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业主审核批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业主审核备案。10.2.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 专业工程的特点;b) 监22、理工作的流程;c)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d)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e) 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包括隐蔽工程)全过程旁站跟踪计划。 10.3 工序质量控制 10.3.1 施工过程实行工序质量控制,将施工对象按其施工的顺序,明确必须实行质量控制的若干个控制点。在各控制点中,依据工序的重要程度和控制的必要性划定出不同的控制等级,实施不同等级的检查活动。上一工序不合格,检查各方不予签证,则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10.3.2 工序质量控制分为A、B、C三个等级。对每一个等级,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在监理或业主进行检查时,施工单位都必须提供有关的施工记录和检验、试验报告。1023、.3.3 施工承包商要按照XX炼化二期项目组施工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统一模板编制施工质量检验试验计划(ITP),并在ITP中对工序质量控制点等级进行划分。ITP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由业主PMT、QHSE部的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准。10.3.4 施工承包商还要根据质量监督站下达的质量监督计划在ITP中标出施工质量控制点中的必监点和停监点。编制的ITP应报送质量监督站。10.3.5 各质量控制等级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0.3.5.1 A级质量控制点,由业主PMT、监理、承包商三方专业人员联合检查,QHSE部负责监督、抽查;10.3.5.2 B级质量控制点,由监理、承包商两方专业人员联合检24、查,业主PMT和QHSE部负责监督和抽查 ;10.3.5.3 C级质量控制点,由承包商的专职质检人员进行检查,监理负责监督和抽查。10.3.5.4 对各等级的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的施工队(班组)自检合格之后进行。10.3.6 对A、B等级的联合检查,必须在承包商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之后进行。10.3.7 在各等级联合检查中,当某一工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等要求后,检查各方履行签证手续,施工队(班组)可以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当某一工序施工质量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和要求时,检查各方不得履行签证手续,施工队(班组)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10.3.8 质量监督站在其监督计划中明确的停检25、点,施工承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48小时通知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如果质量监督人员届时不能参加现场检查,即视为认可业主、监理等共检方的检查结论。10.3.9 工序质量控制表实施记录,由施工承包单位妥善保管,并将其列入交工技术文件移交。10.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其施工完毕后,将被下一道工序的继续施工所遮盖,而无法或难以再对它进行检查的那些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是对即将隐蔽的工程实施的一种验收性检查。10.4.1 承包商质量检查部门应编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并在隐蔽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报验。10.4.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应由负责隐蔽工程施工的专26、业技术人员填写,至少应将施工依据、器材使用情况、施工情况和质量水平填写清楚。有关人员在实施工程隐蔽检查后,应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中签字确认。所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均列入交工技术文件予以移交。10.5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0.5.1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规范。10.5.2 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10.5.2.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立即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工作。10.5.2.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27、承包商组织,施工承包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根据施工记录检查核实后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0.5.2.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一般由监理组织,重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业主PMT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实体质量和资料都符合要求,方可予以签认。10.5.2.4 单位工程质量由业主PMT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PMT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实体质量和资28、料均符合要求,方可予以签认。10.5.3 不合格的处理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返工或处理。10.6 施工质量事故管理各参建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健全质量体系,严格质量检查,加强质量教育,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10.6.1 施工质量事故10.6.1.1 施工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管理、材料管理、技术管理、生产检验以及施工操作等原因,使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事故。10.6.1.2 施工质量事故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类。a) 一般事故:返工或加固处理29、直接损失费用在五千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b)重大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人民币(含)以上;2) 工程设施、建构筑物或设备材料结构性破坏,造成建设总进度拖延20天以上;3) 因设计或制造原因无法满足使用要求,造成生产操作长期存在隐患或影响产品产量(或质量);4) 房屋及构筑物主要结构倒塌;基础不均匀下沉,造成建筑物或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工程设施、建构筑物和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主要构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从而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注: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质量缺陷经修复后30、完全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小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事故,不属于重大质量事故。10.6.2 质量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10.6.2.1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和业主PMT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应以最快方式(不超过2小时)将事故简要情况向XX炼化二期项目组和监理公司报告。发生人身伤亡的,还应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0.6.2.2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重要现场痕迹、物证要保护好。10.6.3 事故调查与处理10.6.3.1 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报告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业主PMT和监理公司3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工作。10.6.3.2 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通常由事故发生单位的总工程师和业主、监理公司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相关人员、设计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技术、质量等部门参加调查与处理工作。10.6.3.3 对于直接损失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组必须书面上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上报程序为:重大质量事故发生12小时内,应口头或通讯方式向工程建设部通报,工程建设部将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到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7天内,项目组应根据事故查明情况,将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提交工程建设部备案。10.6.3.4 凡因质32、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则应分别按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等级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做书面报告。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见相关规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伴随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安全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10.6.3.5 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参加。10.6.4 事故处理原则10.6.4.1 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和影响范围不清楚不放过;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单位)未受到相应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10.6.4.2 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如下:a33、) 返工处理的,按原施工图重新施工,履行正常的检查验收手续;b) 非设计原因,而采用加固、修补等方式处理的,应履行相应的检查验收手续;c) 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处理方案。该方案须经设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d) 所有处理方案,均不得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10.6.5 事故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应由调查组编写调查报告,内容有:a) 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地点、部位、时间;b) 事故发生经过、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c) 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专家的技术鉴定,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d)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处理方案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建议、做法;34、e) 事故处理完毕后,调查组应在五日内写出事故处理报告报有关单位、部门。f) 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全部费用由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10.7 质量例会与质量报告制度为了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掌握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之目的,本项目实行施工质量工作例会与报告制度。10.7.1 质量例会10.7.1.1 承包商项目经理或质量经理应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质量例会,还应根据质量控制需要,适时召开质量专题会。10.7.1.2 业主PMT每周组织所辖区域的监理、承包商召开一次质量例会或专题会。10.7.1.3 业主QHSE部每月组织全项目各监理部总监、各承包商质量经理召开质量月例会。10.7.1.35、4 根据工程进展和质量管理需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项目组主管领导参加的项目质量管理评审会。由QHSE部负责汇报全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管理措施和建议,由各PMT经理、合同采办部等部门领导分别汇报管辖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情况。10.7.1.5 所有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题会均应出具会议纪要,发至与会各单位,另交一份至业主QHSE部存档。10.7.2 报告制度10.7.2.1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按本规定11.6节施工质量事故管理内容执行。10.7.2.2 承包商、监理单位每月需编制工程质量月报提交。10.7.2.3 工程质量月报至少应有以下内容:a) 工程36、形象进度;b) 本月质量活动情况;c) 存在问题与建议。10.7.2.4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应立即向项目组相关专业工程师报告:a) 发现不合格的物资、构配件进入现场;b) 发现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隐患;c) 发生质量事故。11 “三查四定”、单机试车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 11.1 三查四定11.1.1 “三查四定” 是指工程按设计内容安装结束时,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组生产准备人员、工程建设部、PMT、QHSE部、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分包商等按单元和系统,分专业进行工程项目清理和检查活动。11.1.2 “三查”即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37、“四定”即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11.1.3 “三查四定”的活动安排,应事先通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1.1.4 “三查四定”一般在单项(单元)工程中间交接前一个月进行。业主生产准备组(包括生产装置)工艺人员、设计管理部、PMT、设计单位人员组成“查设计漏项”组,装置工艺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准备组(包括生产装置)设备人员、QHSE部、PMT、总包商及其施工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组成“查施工质量隐患”组,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业主生产准备组、工程建设部、PMT、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组成“查未完工程”组,PMT经理任组长。11.1.5 检查前,应召开38、预备会,明确各检查组的职责、专业组负责人以及日程安排。检查后,召开汇报会,向项目组领导、各部门经理汇报检查情况,并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11.1.6 “三查四定 ”的全部资料列入项目工程管理资料,由PMT负责归档。11.2 单机试车11.2.1 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其目的是检验设备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要求。11.2.2 单机试车内容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与其有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安装结束都要进行单机试车。需要实物料试车的设备经XX炼化二期项目组生产准备组同39、意后,留到投料试车阶段进行单机试车。11.2.3 大机组等关键设备试车应具备的条件a) 机组安装完毕,质量评定合格;b) 系统管道耐压试验和冷换设备气密试验合格;c) 工艺和蒸汽管道吹扫或清洗合格;d) 动设备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清洗合格;e) 安全阀调试合格并已铅封;f) 与试车有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调试联校合格;g) 试车所需的动力、仪表风、循环水、脱盐水及其它介质已到位;h) 试车方案已批准,指挥、操作、保运人员到位;测试仪表、工具、防护用品、记录表格准备齐全;i) 试车设备与其相连系统已隔离开,具备自己的独立系统;j) 试车区域已划定,有关人员凭证进入;k) 试车需要的工程安40、装资料已经施工承包单位整理好,能提供试车人员借阅。11.2.4 单机试车的组织单机试车由PMT经理组织,成立由生产准备部(包括装置人员)、设计管理部、工程建设部、合同采办部、总包商及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厂、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试车小组具体负责试车工作。11.2.5 试车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单机试车方案由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由施工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定,最终由试车小组审查并联合确认。11.2.6 试车操作一般试车由施工单位实施操作,项目组的生产单位配合,设计、采办、监理等单位参加。其中,大机组试车操作由炼化二期项目生产单位的合格上岗人员操作,其他人员配合。11.2.41、7 单机试车确认试车过程要及时填写试车记录,合格后,由试车小组各方专业人员签字确认。11.3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11.3.1 工艺管道、动力管道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由施工承包商组织,由炼化二期项目PMT及生产准备人员、工程建设部、QHSE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11.3.2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方案由总承包商编制,业主生产运行部负责审核、修订,PMT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核、批准。所使用的介质、流量、流速、压力等参数及检验方法,必须符合设计文件与和规范的要求。11.3.3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工作由施工承包商和业主生产运行部、PMT共同实施,并最终由工作小组42、负责确认。12 工程中间交接(中交)工程中交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联动试车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它是承包商向XX炼化二期项目生产部门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一般按单项或系统工程进行。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12.1 工程中交应具备的条件a) 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b) 工程质量初评合格;c) 工艺管道、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完,保温基本完;d) 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测、清扫完;e) 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f) 大型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43、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g) 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h) 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尽、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i) 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责任明确,完成时间明确。12.2 工程中交的内容a) 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b) 工程质量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c) 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d) 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e) 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12.3 工程中交的准备工作工程中交前,业主PMT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以及生产准备部、总承包商及其44、相关分包商、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下列准备工作:a) 项目或工作内容清理;b) 技术资料和管理文件的汇总、整理、审查;c) 办理有关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接手续;d) 准备工程中间交接的书面报告:e) 业主授权工程建设部准备工程中间交接证书。12.4 工程中交程序 12.4.1 由业主工程建设部组织生产准备部、QHSE部、HSE部、设计管理部、合同采办部、总承包商、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中间验收。12.4.2 工程建设部召集生产准备部、QHSE部、HSE部、设计管理部、合同采办部、承包商、监理等单位召开中间交接会议,与会各方分别在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及附件上签字。12.4.3 工程中交45、应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12.4.4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列入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建设部归档。13 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与生产考核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与生产考核是对设计质量、设备材料的供货质量、施工质量、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综合考核。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与生产考核各个阶段的开车过程实施质量控制是确保整个开车成功的重要保证,同时,也为以后的生产营运积累经验。13.1 试车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组织13.1.1 联动试车方案和投料试车方案由业主生产运行部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生产单位、PMT、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试车工作。13.1.2 试车合格的,生产运行部应及时签发试车合格证书。146、3.2 保运原则本着“谁总包谁保运,谁设计谁保运,谁安装谁保运”的原则,XX炼化二期项目组PMT应与总承包商、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组成开车保运组。保运人员应每天24小时现场值班,做到工种、工具齐全,随叫随到、“跟踪”保运。13.3 生产考核方案的编制与组织实施13.3.1 生产考核方案由XX炼化二期项目生产部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XX炼化二期项目生产单位、HSE、技术部、PMT、总 总承包、设计单位参加生产考核工作。 13.3.2 考核合格的,XX炼化二期项目生产部应及时签发考核合格证书。13.4 试车与考核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13.4.1 在三个阶段的开车过程中,生产运行部和装置(设施47、)负责人、PMT经理均应指定专人填写“开车记录”,对于开车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设备材料、技术管理、生产操作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各种问题的处理办法分别记录清楚。13.4.2 试车与考核结束后,生产运行部、各PMT经理应分别组织编写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工作总结。13.4.3 开车记录、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工作总结应作为项目管理资料归档。 14 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是工程承包商与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组之间发生的行为,是指承包商完成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工作内容,并经相应的检验试验、考核评定,证明工程和工作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之后,承包商向XX炼化二期项目组移交其承包的全部工48、程和相应的技术资料,XX炼化二期项目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逐一检查验收的过程。完成交工验收的标志是双方共同签认了交工验收证书。14.1 交工验收的基本形式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单位进行验收。14.2 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a)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XX炼化二期项目组与工程承包商签订的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施工完毕,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b) 生产系统的设备单机调试、试运转、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的性能及技术指标;c) 有关技术档案齐全,并符合本规定要求;d) 交工的工程达到窗明、地净,公用工程通畅、设备运转正常;e) 承包工程四周边线向外二49、米范围内场地清理整洁。14.3 交工验收前应完成的质量管理工作14.3.1 单项工程质量验收14.3.1.1 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由PMT经理组织,QHSE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评定。14.3.1.2 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活动应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此项活动予以监督。14.3.1.3 评定结果应形成单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参与评定的各单位代表予以签认。14.3.2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14.3.2.1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由PMT经理组织,QHSE部、工程建设部等相关专业工程师、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评定。14.3.2.2 建设项目的50、工程质量验收活动应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此项活动予以监督。14.3.2.3 评定结果应形成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参与评定的各单位代表予以签认。14.4 工程承包商应提交的主要技术文件a) 交工报告;b) 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c) 工程项目或工作内容增减的签证资料;d) 移交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实物量一览表;e) 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交工技术文件; f) 工程遗留问题及其说明资料。14.5 监理单位应提交的主要技术文件a) 监理工作总结;b)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 安全设施交工监理验收报告;d) 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15 交工技术文件交工技术文件是5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在交工验收时按规定移交给业主的技术文件。15.1 交工技术文件的组成15.1.1 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质量记录和竣工图两部分组成。15.1.2 施工质量记录的主要内容有:a)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b) 技术管理工作记录,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审批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证明复印件、设计变更文件等;c) 物资、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和复验记录;d) 施工检验和试验记录;e)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f)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记录。15.1.3 竣工图有:a) 各专业竣工图,如总图竣工图、土建专业竣工图、工艺专业竣工图、设备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竣工图、仪52、表(自控)专业竣工图等;b) 地下隐蔽工程(如地下管道、电缆、接地网等)综合竣工图。 15.2 交工技术文件的档案验收要求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格式、数量等,应符合本项目组文控中心的相关归档要求,并具备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15.3 施工质量记录编制与验收要求15.3.1 一般要求15.3.1.1 每一单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记录按照已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基本单元组卷。单位工程的划分,执行以专业工程分类再划分单位工程的原则。15.3.1.2 建筑工程原则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规定并使用相关记录表格。15.3.1.3 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配套设施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53、国行业标准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7的要求执行。15.3.1.4 石油化工工程中有关道路、长输管道、电力、电信工程、工业电梯等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按相关行业或部门颁发的规定、标准执行。15.3.1.5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制造(包括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的交工技术文件按广东省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15.3.2 附加要求15.3.2.1 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砂浆、混凝土试块应列出核查汇总表,说明设计强度等级、工程部位、工程量、试块组数、捣制日期、试验日期、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处理情况。15.3.2.2 现场组焊的容器、管道的焊接情况,应用54、容器排版图和管道单线图表示。图中应注明容器或管道的等级、材质、射线的拍片率、焊缝(口)编号及分布位置、焊工代号、拍片编号及位置、返修部位及返修次数。管道还应注明固定焊口位置,说明转动焊口与固定焊口的数量与拍片率。如采用超声波探伤,也应有与射线拍片相应的各项说明。15.3.3 工程质量记录验收标准a) 内容齐全,无缺项、漏项;b) 各项检验、试验和验收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或结论为合格;c) 各级责任人员签证手续完备;d) 质量事故处理后经法定检测单位或设计单位鉴定认为达到设计要求。15.4 竣工图编制与验收要求15.4.1 各专业竣工图按施工图目录体系编制。15.4.2 地下隐蔽工程综合竣工图按设55、计(规划)区域绘制。15.4.3 地下隐蔽工程综合竣工图应准确地表示下列内容a) 各专业地下隐蔽工程的技术特征(如管道的管径、材质、管内介质、内外防腐类型、电缆规格等);b) 各专业地下隐蔽工程在室内、室外地面以下的平面(坐标)位置和埋置(标高)深度;c) 各专业地下隐蔽工程与相邻设计(规划)区域地下隐蔽工程的联系。d) 所有最终版施工图由该工程的设计单位绘制。最终版施工图经施工承包单位负责该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审核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监理负责审核签字。e) 一个设计(规划)区域内有多个施工承包单位参与施工,则该设计(规划)区域内地下隐蔽工程综合竣工图由该工程的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绘制。1556、.4.4 竣工图验收标准a) 竣工图由设计院绘制, 每项修改内容在设计变更文件所指的竣工图上均得到反映,没有遗漏。b) 每张竣工图的右下方空白处应加盖“建设项目竣工图专用章”,采用红色印泥。专用章栏目内应注明施工承包单位、竣工图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c) 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含设计原因、非设计原因的变更及工程联系单)按原施工图目录顺序整理,以单项工程为单位组卷,置于各单项工程的综合和通用文件中。d) 使用国家和中石化集团公司出版的标准图、通用图,在竣工图目录中注明,可以不作为竣工图编制。15.5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目录及编制说明的规定 15.5.1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的“施工单位”57、是指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施工承包商,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质量记录审核人为企业(或工程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竣工图审核人为企业(或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的负责人为PMT经理。 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交工技术文件目录,目录应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15.5.3 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名称、单项(或单元)工程名称、工程承包合同名称及编号、承包内容、分包施工单位及分包内容、交工技术文件编制依据、主要内容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15.6 交工技术文件验收的组织15.6.1交工技术文件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PMT经理也应组织58、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规定后,提出验收要求。15.6.2 交工技术文件的验收由PMT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参加,文控中心负责接收。15.6.3 符合验收标准的,由文控中心出具交工技术文件验收证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交工技术文件,应予退回,令原编制单位整改。15.7 交工技术文件的移交 验收合格的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承包单位向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组文控中心移交。 移交时应核对移交交工技术文件目录清单,并会签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15.8 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责任 凡未按本规定提交交工技术文件或因交工技术文件内容不准确而给建设项目造成损失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6 竣工验收16.1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最终阶段,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工程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正确评价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的重要步骤。16.2 完成竣工验收的标志是建设项目通过了相应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向中海炼化XX炼化二期项目组签发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16.3 竣工验收应符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16.4 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要求,在上述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业主)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17 附则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解释。【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