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原料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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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4685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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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原料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准则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4(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二)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安全生产职责5(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6(四)安保科长安全生产职责6(五)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7(六)生、技(设备)部安全职责8(七)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9(八)仓库安全生产职责9(九)各科室通用安全生产职责10(十)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职责10(十一)各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11(十二)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2(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3(十四)职工2、安全生产职责14安全监管管理制度15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6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9事故管理制度21消防安全制度26安全费用投入制度28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9设备及安全装置管理制度30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4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40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3职工体检制度44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45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47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9交接班制度50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3安全准则一、公司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3、。二、凡新进公司职工和调岗人员,都要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用品。四、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逗留,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各种消防器材,工具放置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五、不准在起重机械吊物的下方通过或逗留。六、行人和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各种车辆严禁违章行驶。七、严格遵守检修工作安全制度、起重设备开动牌制度。启动机组、设备前,必须发出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开动。八、进入变配电房、液氨站、酸库、蒸汽总站、控制房、油库等危险和机要场所,应严格遵守进出入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九、危险作业(登4、高、明火、易燃易爆、有中毒窒息危险等),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车间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遵守“危险作业规定”。十、原料库、中间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的原料、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准超高或有坍塌现象,保持道路畅通。十一、不准在堆放原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堆场停留,休息。十二、未经领导许可,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不准任意将生产(工作)任务转交他人。十三、设备运行中,严禁清扫.检修传动及危险部位,严禁隔机传递工具、物品,严禁在各种运输机械上行走,跨越。十四、遵守劳动纪律,班前和工作时间内严禁酗酒,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十五、全公司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必须有可靠的接5、地或接零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十六、不准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防护设施。十七、不准私自带亲友、小孩在生产区域内逗留和行走。十八、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培训必须有专人陪同负责,事先进行安全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发令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6、和公司科研、生产经营、经济承包目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和组织实施。6、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重点部位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7、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月不少于二次)。8、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组织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抢救及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10、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奖励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二)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努力改善劳7、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领导其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制定和实施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监督和检查。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以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8、成年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作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2、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织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3、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4、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9、验。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8、作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四)安保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发令、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2、组织人员制定或修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监督检查贯彻实施情况。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4、实施安监目标管理,及时制订安全工作计划,严格考核,奖优罚劣。5、组织人员对新职工、特殊工种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以及外包工进行培训,同时对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6、参10、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7、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的责任。8、参加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信息。(五)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和原则。在组织进行生产准备工作时,必须同时准备现场保护措施;在调度生产计划时,同时布置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及措施;在召开生产调度会议时,应同时研究安全问题。2、凡涉及改善劳动条件、创造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的临时紧急项目,应纳入生产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文明生产。4、建立健全11、车间主管负责制,确保生产产品的全过程安全。5、检查生产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在生产和安全产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6、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制定防止发生重大质量、机械、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程序颠倒、上下直线同时施工、明火作业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施工7、同技术、安保等部门制订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六)生、技(设备)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主管部门的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及制度。协助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工艺规程、安全技术12、规程、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参与制订或修订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4、负责新、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新、改、扩建工程要与安全“三同时”。5、安全工作与日常生产要实行“五同时”原则。6、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突出的问题,及时向经理提出改进意见。7、参与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8、参与职工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9、参与制订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10、负责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1、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测检验,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12、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13、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处理后汇报,严禁违章指挥操作。13、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七)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和安全奖金等经费的提取和使用。2、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外支付有关费用。3、做好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放火防爆和自我保护工作。4、财务部门、严禁存放现金过夜。(八)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本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2、做好防火重点部位、仓库的防火、防爆、防腐蚀工作,各种物资的堆放要符合安全要求。3、采购、发放符合国家14、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4、在货物堆放场地与客户查看物品时,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同时提醒客户注意安全。5、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严格管理。6、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文化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九)各科室通用安全生产职责1、部门行政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2、部门副职领导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正职领导开展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15、自我保护能力。4、落实逐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本部门安全。(十)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落实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3、对厂内外交通运输的设备、器材、工具、燃料,必须严加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对车辆驾驶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在对危险物品提运、堆放、储存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防火、防爆、防腐、防毒措施,并执行有关发令、法规。16、6、会同安全部门做好车间各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十一)各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主管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上级和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3、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逐级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加强部门安全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网络成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全员安全意识。5、把安全生产纳入生产经营及承包指标中严格考核,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6、对职工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或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不隐瞒、不拖延报告。7、拟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17、划,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8、确定部门内部危险源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危险性及应对措施告知职工。9、组织对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0、加强班组建设,深入开展“无事故班组活动”。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11、制订生产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十二)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贯彻公司安全会议精神。2、认真做好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积压项安全活动,组织、督促班组开展好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协助特殊工种的初、18、复训组织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熟悉本部门施工工艺过程和危险源点,定期组织检测、评估,进行预测预控,不断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4、严格按规定办理有关作业的审批手续,经常对本部门生产现场,特别是生产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巡回检查,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制止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5、搞好生产现场的“4s”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事故发生。6、负责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的统计、发放管理工作。7、建立建全部门安全管理台账,及时向安全部门反馈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8、发生事故后不隐瞒、不拖延报告,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到“四不放过”。9、19、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备好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努力创建无事故班组。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努力提高班组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并做好新职工、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每日巡查,不断纠正违章和不安全行为。4、作业现场要合理堆放,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保持工作场所及通道的安全、整洁。5、组织开展好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将安全考核与经济挂钩。6、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从中吸取教训,20、杜绝事故重复发生。(十四)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的应急处理能力。3、同志之间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4、积极参加班组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文化和自我保护能力。5、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发现本公司、本部门及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7、做好生产现场的“清洁”工作,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21、环境。8、作业工程中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不能消除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情况。安全监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和外包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1、各类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环保手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应知应会的水平。2、特种设备必须有证运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3、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动火、切割、起重、大排22、运输等)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监管,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公司部同意后方可作业。4、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指派专人检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报经公司部同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进场作业。5、公司部监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过程中的监管,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报公司部作出相应的处理。6、公司部将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定期考核,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2.锅炉工;3.机动车辆驾驶员;4.金属焊接(气割)作业;5.起重,指挥,挂钩工23、;6.行车工;7.压力容器操作;8.危险品管理;9.电梯驾驶工等.二、从事特种作业者,要求工作者责任性强,各方面表现较好,身体健康。三、从事特种作业者,事先应由医务部门作健康检查,凡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严重关节火炎、癫痫、精神病、重度近视等疾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四、新工人和其他工种调到特种作业岗位,在学习期间,不得独立上岗操作。五、凡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准许独立操作。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24、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反制度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调离原岗位。八、加强设备检查和维护,要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安全装置安全、灵敏、可靠、有效。九、对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职工,因某种原因,脱离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在特种作业有效期内,需要重新进行技术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教育,除机动车驾驶员外,其他作业人员规定为二年复审一次。十一、特种作业的考核,发证,复审教育由市劳动局授权单位进行,报名,送审工作由本公司安保科具体实施。十二、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厂部安保科同意。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危险作业25、范围1、明火作业;2、2M以上(含2M)登高有坠落危险的作业;3、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二、凡属上述作业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员,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实施,并严格遵守本规定。三、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等及医生认为不适宜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四、明火作业,按公司厂区内动火作业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五、高处作业规定:1.高处作业2M-15M由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15M-30M需经保安科审批;30M以上需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2.施工主管部门或施工现场负责人,在安排高处作业任务时,每一作业点上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监护),针对作业点的环境和条件,应作出具体的安26、全技术措施和现场指导;并在作业前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根据现场的危险情况系好安全带和张好安全网;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高根,拖鞋等易滑易绊的鞋。4.登高用梯子的两端及中间应加固,确保梯子的牢固。下部应涂刷深红的醒目标记。靠梯脚应有防滑装置。人字梯两片之间应有牵拉防滑措施,凡缺档、缺销、松动、虫蛀、发霉、豁裂、腐朽等的梯子一律不准使用。5.靠梯必须搭靠在牢固的墙壁或其它支撑物上。如搁在横梁,檐口等物体上,梯子的顶端应超过搁置点30cm,坡度以60。70。之间为宜,并有人监护。6.两梯连接使用时,在连接处必须用金属卡子(轧头)以及螺丝绞紧或27、用坚牢的铁丝绑牢。连接后的木梯子长度不得超过5M,竹梯长度不得超过10M,严禁三梯连接。7.在靠梯上作业时,人的重心不得超过搁置点,不得两人同时在同一梯上登梯和工作。严禁立在人字梯最高一档上操作,并严禁用不稳固的物体垫高梯子,在梯上拉紧绳索,电线等要系好安全带或保险绳,并将其扎在牢固的固定物上。8.凡遇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或下雨天等,一般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作业。六、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凡属煤气作业,必须遵守煤气危险地区作业制度,其它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事先应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气体作好测定或了解,具体施工作业前,必须落实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工28、作的顺利进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气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安全供电、用电,特制订本条例。一、认真贯彻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在取得劳动局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培训、学习期间不准独立操作。二、公司范围内的变配电所,电机房等场所实行进行出入制度,非所内人员未经许可一例不准出入。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人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在所属主管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三、检修人员进出变配电所一律凭工作票,经变配电所值班人员检验许可后才能进行工作。电管局,供电部门人员进行执勤或抄表,应交验证件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行工作。除本所当班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进出均需登记29、。四、高低压开关、变压器、电缆、电动机、电容器、防雷装置等一切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保护接地或接零。所有开关箱、接线盒应保持完好。五、户内外线路,特别是潮湿、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车间、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电气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管道化、合理化”的要求。六、变配电所必须做好“五防一通”,变配电所的门和窗及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七、供电箱、控制箱、电气开头等必须保持清洁。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照明灯具不准私接私拆。八、电风扇、鼓风机及36伏以上电压的电钻等移动电具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蕊坚韧的电线。进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九、电气测量的30、仪表应定期检验,绝缘用具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持灵敏安全可靠。十、严格控制临时线路。如确因生产需要应事先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安装。临时线路的使用期一般不超过二个月。需要延长可重新办理申请。最多不准连续申请二次。十一、公司内严禁使用生活电炉等各种电加热器。因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电加热器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批准,报安保科备案后方准使用。十二、电气,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按时对职责范围内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线路装置进行巡视,发现缺陷仔细检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供电。十三、值班人员应正确执行有关操作程序的命令,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做好31、各类台帐的记录。十四、值班人员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应详细交清当班系统运行状况,接班人员应查看值班巡视等工作记录并清点工作用具。当交接班双方都确认无疑时方可在交接簿上共同签名,办理交接班手续。十五、如果接班人员未按时前来接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正在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可暂不交接班。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管理:1、事故分类(1)生产(工艺)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坏的事故。(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32、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务损失的事故。(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6)爆炸事故,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7)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8)对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9)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2、生产、设备、质量事故由生、技部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由厂安全员负责管理。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1、设33、备事故按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规定执行。5、其他各类事故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三、抢救与救护:1、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扩大。2、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处理,企业领导直接指挥,各有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物件时,做好标志。3、对有害物34、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触电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四、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重伤以上事故按规定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24小时以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2、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3、对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35、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五、责任划分:1、企业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同部门领导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经理分配的工作,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部门向经理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经理负主要责任。2、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制度,经理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由经理导负责。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36、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5、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6、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无作业证者,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7、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8、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六、调查和处理:1、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37、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办理。2、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3、对重大事故,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司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5、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按损失38、的5-10%赔偿经济损失或罚款100至3000元,或给予赔偿损失与行政处理同时进行。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8、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的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9、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给予表彰、奖励。消防安全制度1、本公司生产易燃危险品盐酸,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氨气、浓硫酸,所以加强消防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2、生产场所、危化品贮存场所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2级,与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间距应不少于12m。3、生产场所的电气设备、设施采用隔爆型。4、贮存场所不布置电气设施。5、生产区、贮存区39、严禁明火,从业人员及外来人员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禁火区设醒目的禁火标志。6、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禁火区,如运输原料、成品必须进入禁火区,应在排气管上装消火罩。禁止电瓶三轮车不断电驶入禁火区。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准在消防回转场地堆放物品。8、保持河道取水口整洁,取水口围护栏要保持完好,并定期清除淤泥和水草,保证取水口有一定深度。9、生产、贮存场所的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定专人维护,定点、定型号和数量),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使用的位置,其周围不准堆放杂质阻碍灭火器取拿,不准擅自移动灭火器位置,不准无故使用灭火器。灭火器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放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放置在消防箱内,避免阳光40、直射;(2)放在地面的灭火器,应有垫板、灭火器离地面15cm。(3)挂在墙上的灭火器,顶部高度不应高于1.5m;(4)灭火器配置数量和品种,应符合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中的规定;(5)黄砂箱配备的消防桶不准移作他用,应按规定放在黄砂箱上。10、擦洗设备、衣服时,不准用汽油等低闪点易燃液体擦拭。11、沾有油脂或油漆的易自燃的油棉纱、油纸等,应放入专用容器,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1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13、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品。14、设备检修需动火时,应执行本公司动火作业规程。15、发生火灾时,按本公41、司制订的应急预案实施抢险和向社会发出请求支援的讯号,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安全费用投入制度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的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落实,根据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公司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投入的资金,由公司投资人予以保证。三、安全措施计划一般42、每年制订一次,在计划年度的年初或上年度末,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与本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及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提出本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实施。财务部门按批准后的计划所列资金进入财务预算。四、财务预算年度由于设备更新改造或上级政府安全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整改意见的要求所需投入列入安全措施追补计划,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列入财务年度预算。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投入资金从公司流动资金中划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六、安全投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公司统一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予报销。七、安全措施中需增添的设备应选用先进、安全可靠、节能型的设备,由生技部43、门提出,经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选购。八、安全措施中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安全员提出,经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选购。九、安全措施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表彰等所需费用由安全部门负责人提出,结合本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奖惩考核制度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十、安全措施中其它费用支出(如安全技术软件的选购),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提出,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防护性装置,正确配置和穿戴能有效地防止工伤事故,降低职业危害,为此,我公司在贯彻执行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严格执行上44、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2.职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者不准上岗。3.劳保用品由厂部按规定如期发放,标准见附表。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厂部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4.劳保用品实行领用制度,并建立发放台帐。5.临时增发劳保用品或特殊需要由公司安全员批准后增发。6.防毒面具公用,生产车间2只,车间班长负责保管。经常检查活性炭是否新鲜,如发现潮湿、结块,应立即更换活性炭,保证完好。防毒面具放在岗位上,方便使用。7.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的主工种发给防护用品。8.外单位来公司培训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委托单位自行解决。9.对不正确45、使用防护用品或不使用防护用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奖,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设备及安全装置管理制度1、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精神,认真执行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和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加强我厂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3、工厂设备管理的职能机构为生技科,配备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并具体领导全厂的设备管理业务。生产班组设立兼职设备员,业务上接受设备科领导。4、企业在改建、扩建46、时,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生技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论证,选用先进、可靠、安全、环保节能的设备。5、进厂的设备由生技科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随机文件资料由生技科保管,设备验收合格后,交付安装。生技科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厂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设备转入生产后,生技科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财务科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如设备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由生技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与设备生产厂家联系修理、调换,直至索赔。6、主要设备在转入生产前,生产科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或办法),并负责培训操作工,使设备的操作人员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47、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7、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执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要求,把设备完好率列为工作标准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8、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润滑工作实行“五定”(定人、定质、定时、定点、定量),“三级过滤”(油桶、油壶、油点)。9、生技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技科应负责计划检修的准备,并按计划组织检修。经检修后的设备,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转入生产。生技科负责在设备台帐上记录检修内容和情况。10、设备的检修应按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开展科学、文明、安全检修。检修时应做到“三不见天”(润滑油、新设备、拆洗后零部48、件盖好不见天),“三不落地”(配件零件、工具、油污不落地),“三个一条线”(零配件、工具、材料摆放一条线)和“工完料净场地清”等文明检修要求。11、企业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如实报告。设备事故分为微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设备事故的分类按照化工部规定执行。企业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未查清原因不放过,未防止再发生措施不放过,未接受教训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分不放过)。12、企业应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生技科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组织检修,预防事故发生。13、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14、各种安全49、装置要建立档案(台帐),定期检验检测或检修,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15、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16、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的第一主人,应做到勤检查、勤观察、勤保养。17、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练兵,不断提高设备维修工和操作工的业务技能。18、企业应当开展设备管理评比活动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职工和集体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的职工厂部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设备是生产力主要要素之一。50、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是促进企业生产过程本质化安全的重要手段。2、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设备管理责任由生技部门负责。3、购置设备时应经充分论证,选用适合本公司生产条件的安全型、节能型、环保型设备。4、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加强对运动部件的润滑管理,推广应用润滑新材料、新技术。润滑管理应实行“五定”、“三级过滤”(即定人、定质、定时、定点、定量,油桶、油壶、油点均用规定目数的滤网过滤)。加强对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不准无故拆除或因检修等原因拆除后,待检修结束按原样51、恢复。5、公司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和实施检修计划。对易损件做好必要的备品备件,以缩短检修时间,防止设备带病运行。6、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原则,日常维护以群管为主,检修以专管为主。机修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检修。7、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检修记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摸索易损零部件和更换周期,为计划检修提供依据。8、做好文明生产工作,发扬工人主人翁精神,做到勤检查、勤观察、勤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国52、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二)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其他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注册登记第三条供应部门订购特种设备必须到已取得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单位采购。该设备入公司时必须按照装箱清单核对产品及附件,包括安全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第四条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核发的资格证书,经使用单位项目负责部门认可后,方可承53、接安装任务。第五条特种设备的竣工验收、检验(含安全附件)、注册登记工作由项目负责部门统一办理。验收合格后连同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管理部门存档。特种设备的使用、检查和维护第六条使用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必须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的牌照和证书等标志,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使用无标识或超期未检验的特种设备。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含安全附件)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制度。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54、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第九条特种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应遵守、执行特种设备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值班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第十条使用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出来,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一)年检:对在用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和安全性能测试检查。(二)月检: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55、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三)日检: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噪声;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单位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由使用单位负责。第十二条使用单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安全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须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56、全的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一)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二)发生过设备事故;(三)停止使用1年以上。第十四条凡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同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准继续使用。更不准转移至其他地区、单位使用。第十五条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放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范围如下:(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二)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三)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57、体。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铅封。使用单位对安全阀每周手动试放一次,保持灵敏可靠、有效并做好运行记录。第十八条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用加铅封,在刻度盘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校验日期或下次校验日期,由使用单位负责送交校验部门进行。第十九条液面计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二)在安装使用前,低压、中压容器用液面计,应进行1.5倍液面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高压容器的液面计,应进行1.25倍液压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三)盛装0以下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压计。(四)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面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结构的58、液面计。(五)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六)要求液面指示平稳的,不应采用浮子(标)式液面计。(七)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使用玻璃板式液面计。(八)液面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液面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九)较强对液面计的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洁。第二十条压力容器的定期的检验规定:(一)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二)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其检验周期分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年至少一次(三)对固59、定式压力容器,每二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及检修工作计划。第二十一条无压力容器焊工证的电焊、气焊工,不得参与压力容器的检修。第二十二条压力容器的操作者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根据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6720-86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起重指挥、司索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5282-85起重起吊运指挥信号。对起重操作人员的一般安全操作要求:(一)起重作业人员班前、班上不准饮酒。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60、。(二)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故障,不准带故障运行。(三)非起重作业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起重驾驶室。(四)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重物稳妥放置地面。(五)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六)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须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七)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应由专人驾驶。经体检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八)地面操作的起重机械,要制定专人管理。第二十四条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6至12个月进行一次钩头探伤,4年大修一次,8个月小修一次,2个月61、定保一次。对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主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技术检验,符合安全要求,方能使用。第二十五条起重操作的“七好”、“十不吊”规定:(一)“七好”:思想集中好;统一指挥好;遵章守纪好;交接配合好;上下联系好;设备检查好;扎紧吊卸好;(二)“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物体重量不清或超符合不吊;斜拉物体不吊;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光线昏暗、视物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吊索其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包过满不吊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车管部门及责任人的安62、全责任性,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特制订本制度。一、车辆管理安全职能部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交通安全运输生产和车辆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搞好交通安全管理。2、监督和检查车辆主管部门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的情况。3、对驾驶员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4、经常对车管工作和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5、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做到“三不放过”。二、车管主管部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对安全行车负责。2、按实际情况,编制车辆保养计划63、,并负责计划的实施。3、督促驾驶员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4、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状况,对驾驶员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5、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做好记录,对安全行车,车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6、配合安全职能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并根据安全职能部门的意见对车管工作进行改进。三、要求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安交通部门考试审核,持有驾驶证者方可独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符合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2、公司区内使用的各种机动驾驶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货物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后方可单独驾驶。实习驾驶除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驾驶员随车64、教练,不得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开车。3、车辆在公司区内通道上刑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公司门卫、车间、库房、码头及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库房内的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4、禁止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载运,所载运的货物必须垫稳扎牢,防止倾斜倒塌。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超长、超宽、超高时,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准,挂上危险标志,前后要派专人看管护送,采取安全行车的有效措施。5、载运化工危险品,其包装必须牢固严密,要按危险物品的特点和性质分类装运,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车上应配备消防器材;装运各种受压气瓶时,瓶口要朝同一方向,禁止接触油类,要轻装轻卸。同时,必须按照公安交通部65、门规定办理手续,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车上要按规定挂上“危险物品”标色旗。夏天要采取遮阳防晒措施。车辆在旅途中停车休息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在闹市区停放,并要有人看管。看管人员不得擅自离开。6、货车、客车载人,严禁超过额定人数;严禁跳车、爬车,车未停妥不准上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公司生产盐酸,属易燃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氨气、硫酸,同时存在噪音、粉尘等危害。为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一、全公司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1、公司安全员负责职工的体检工作,并建立好职工健康档案。2、职工的职业病体检应由区职业病防治医院检查。3、新进厂职工需经体检合格66、,方可录用。4、生产岗位职工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每年体检一次,其它人员每二年体检一次。5、经体检查出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休息休养,有必要者安排治疗。二、劳动卫生监测:1、本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部分不能实现密闭生产,为采用负压蒸馏等设备及操作。2、盐酸车间空气中浓度,国15mg/m3。硫酸车间空气中浓度,国家2mg/m3。氨气车间空气中浓度,国家30mg/m3。3、生产设备传动部分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制值(5585dB)。4、针对上述存在的职业危害,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a、生产正常的情况下,盐酸、硫酸、氨气在车间空气中的浓度要进行检测,由公司安全员负67、责并建立监测档案;b、合理布局,主要强噪声源相对集中,与生产车间操作区域隔开;c、充分发挥机械通风,改善作业环境的作用。对整个生产车间进行通风、换气、降温。排风扇应采用防爆型,并执行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加强个体劳动保护。1、公司应根据各岗位不同情况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发放标准执行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班。3、夏天要保证供给清凉饮料,注意补充营养及合理的膳食,口渴饮水以少量多次为宜。四、加强设备管理,设备润滑管理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盐酸、硫酸、氨气急性中毒68、急救方法和预防慢性中毒的措施。公司要配置急救设施(如喷淋设施冲洗水池等)及药品(为肥皂、2%碳酸氢钠溶液、3%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职工体检制度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双方利益,有效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凡进公司工作,必须经健康检查,健康条件不符者,本企业不予录用。二、体检医院按规定落实阳山职业病医院。三、体检周期:1、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工、仓库管理员、化验员每年体检一次。2、科室人员(含供销员)每二年一次。3、体检后职工健康状况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四、经体检发现职业病或有职业病先兆者,厂部要及时将其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并给予积极治疗。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69、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需向公司安全员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2、设备管道检修动火或可能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作业尽可能将设备管道拆除移至禁火区外划定的“固定动火区”内作业,如必须在易燃易爆现场作业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将动火设备、管道用盲板与生产系统可靠隔断;(2)向动火设备、管道灌满水,置换其中可燃气体;(3)用蒸汽(禁用氧气)或氮气重复置换。检验分析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70、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4)动火时,其相邻的设备停止生产;(5)动火部位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6)清理动火现场(10m内)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处;(7)安全员检查所准备工作已符合上述要求后,开出动火作业证,作业证上应注明动火地点,动火内容,动火起讫时间,动火证有效期;(8)安全员在动火作业证开出时,应向动火人、监火人说明动火设备、管道及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在动火人、监火人熟悉动火现场安全事项后,安全员、动火人、监火人分别在动火作业证上亲笔签字,气体分析人员在分验栏内签字,动火作业证一式二份,审批人和动火人各执一份存查;(9)按动火作业证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10)如动火作71、业时间、内容发生变更,或取样与动火间隔超过30min时,应重新取样分析和审批动火作业证。3、动火人应具有焊工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4、监火人应熟悉本公司生产技术,工作责任性强,监火期间不准离岗,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割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6、动火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气割”规定,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在露天作业时,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7、使用氧气瓶时,要防倒、防污染油脂,要留有余气,瓶内气压应不小于0.05Mpa;乙72、炔气瓶不准侧放,防止气瓶内乙炔流入割炬。8、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9、动火车间的操作人员应谨慎操作,防止生产故障,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监火人通报。1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场地,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1、进入筒体或罐体内清洗或检修,应向公司安全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进入筒体或罐体内作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用盲板或可以拆除一段管道等方式有效隔离;(2)设备上的电源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将电源有效切断;(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73、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氧含量1821%。可燃气体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时视为置换合格;(4)打开设备所有上人孔,手孔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排风。禁止用氧气代替空气向设备内排风。(5)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6)安全员检查上述准备工作已符合要求后,开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作业证应注明作业内容,起讫时间。(7)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外面应有专人监护,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74、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发现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重新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9)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传递材料工具时,不准抛掷,应用袋子或捆绑后用绳子吊上吊下传递;(10)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36V,在潮湿和狭小的容器内小于等于用12V低压行灯,电线绝缘良好;(11)使用便携电动工具,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接线时先接用电器一端,再接通电源一端,拆除时相反;(12)使用气动工具时,不准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驱动气源;(13)作业结束后,应清理设备内工具、材料、杂物,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设备。3、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75、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内实施抢救。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公司范围内需临时用电,须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安全员批准并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证”。“临时用电作业证”应详细说明采取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临时用电。二、临时用电的电器、电线,应符合安全要求合格的器材,禁止使用绝缘层已破损的导线和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中要定期检查,用完后立即拆除,严禁乱拉乱接。三、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接用电设备一端,后接电源一端,拆除线路时,顺序相反。四、临时用电装置的用电设备,在靠近电源的一端应装漏电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在操作处理一端应装操作开关,装在室外的开关应有防雨配套设施。五、临时用76、电应规定使用时间,不得随意延长。交接班制度一、运行人员因病或因故未到现场,交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必须在接班人员到现场后完成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才可离开。二、运行人员因故或事假不能上班应于上班前一天告诉值班长和车间办好请假手续,便于安排工作。三、按值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了解上一班和目前设备运行情况和生产情况,接班前十分钟开班前会,将上一班情况汇报值班长。四、交班者应详细交待运行情况,交清设备检修及工艺反应情况。五、手续不全不交接;设备正在进行重要操作或进行事故处理不交接;对系统运行情况不明不交接;设备维护和现场清洁没有做好不交接;工具和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不全、记录不清77、不交接。六、交接细则:1、弄清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变化情况。2、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处理和采取措施。3、了解安全工作票、工艺执行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4、记录簿、运行记录、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通知资料是否完善。5、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设施器材等是否齐全。七、交接内容符合要求后,交接班的班长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者方可下班。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为加强事故隐患管理,把发现的事故隐患落实到整改部门,责任到人,保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为此,特制订本办法。一、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个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防范上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78、。二、事故隐患通过岗位人员巡检发现或通过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而发现,由厂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分析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三、事故等级的分级标准参照原化学工业部和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1、火灾事故(1)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2)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3)一般火灾事故:低于重大火灾事故的。2、人身伤亡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人体某些器官79、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生命的事故。(1)特大伤亡事故:死亡10人以上。(2)重大伤亡事故:死亡39人。(3)一般伤亡事故:死亡12人,包括多人负伤。3、设备事故(1)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2h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修复费用50万元以上的。(2)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大型单系列装置的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修复费用达10万元以上的。(3)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日作业计划损失10%,或修复费用达1万元的。(4)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损失低于一般事故的。四、事故隐患分级管理。根据本公司80、实际情况,事故隐患可分二级管理。一级为厂级管理,二级为车间级管理。对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事故隐患由厂级管理。设备损坏,进行修理或保养的事故隐患由车间级管理。五、事故隐患应建立台帐,落实整改部门,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公司应落实整改资金和器材装备,为整改提供条件。六、事故隐患整改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移交生产车间投入使用。七、由于整改责任部门或有关人员不积极整改,造成事故的,应追究责任,处于罚款,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八、事故隐患发现及时,整改措施到位,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九、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81、改,且不致造成重大危险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对隐患部位、设备、设施挂牌标志,引起注意。公司要积极创造整改条件,予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障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在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预案目的及管理职责:制定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公司组建了应急救援小组,其职责为: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82、,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应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3、负责指挥调动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6、负责安83、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1、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群众性义务消防宣传、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2、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三、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或报紧急预案机构。2、紧急预案机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84、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通人群到安全地带。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85、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领导。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或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五、确定应急事故类别及救援物资:1、根据本公司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应急(重大)事故类别: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或挤压;火灾、爆炸;中毒。2、救援物资:交通联系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及电话、对讲机等;急86、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六、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所以,工作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87、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生技部负责人审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铺设,竣工后验收手续。一切线路铺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度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生产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88、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采取适当的绝缘保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七、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基本安全措施:1、组织措施:要建立、健全消防结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员工、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89、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2、管理措施: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乙炔和氧气的试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随时观察动火情况。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技监、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四懂”“三会”。不准在宿舍内试用90、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试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互相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3、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货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八、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总指挥: 组长:副组长:组员:九、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本预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由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