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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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2329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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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项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在项目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时,会发现并纠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活动或结果的偏差。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各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故、险肇事故等除了对当时事态进行处置外,还应迅速查清原因,项目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责任人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项目安全员针对制定的措施进行验证。为明确事故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的隐患整改的内容及责2、任人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不全面或内容没有被责任人确认;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2、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或考核不合格;整改责任人:各责任人。3、 项目没有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没有记录、考核的情况没有进行记录或评定。整改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4、 项目的承包合同中没有安全指标和目标或安全生产责任状没有签定。整改责任人: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项目经理。5、 项目没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6、 项目没有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案或计划,目标没有进行分解、考核。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7、 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编3、制或报批。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8、 项目的一级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二级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或内容不具体。整改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员。9、 项目的每周安全检查没有进行。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的每日的安全检查没有实施。整改责任人:项目安全员。10、 项目的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没有实施。整改责任人:项目安全员。项目的内部安全培训计划没有或没有按计划实施。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人变换工种,没有进行专业培训。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考核。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11、 班组的班前活动没有按制度进行或活动内容不具体。整改责任人:各专业4、施工员。12、 现场的特殊工种没有合格的操作资格证或资格证没有进行复试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分公司人力资源部。13、 项目发生工伤事故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14、 项目的各种特殊场所没有安全标志或标志与平面布置图不符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二、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隐患内容及整改1、 现场的围档不符合总公司的CI要求、现场的封闭管理不严或没有执行出入制度、现场的住宿不符合要求、现场的防火制度没有贯彻实施或实施后没有记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现场的“七牌二图”不符合要求、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没有卫生责任制或制度没有实施、项目没有保健急救措施、5、工地周围居民经常投诉且投诉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等。整改责任人:项目保卫或项目书记。2、 工地的场地没有循环干道或堵塞、有积水、项目没有固定的吸烟处等。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3、 现场的材料堆放没有按项目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在堆放中不符合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整改责任人:项目材料员。4、 楼层内的建筑垃圾没有工完场清。整改责任人:各管辖区域内施工员。三、 脚手架的安全隐患与整改责任人1、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缺少底座、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少或不符合方案要求;杆件间距与剪刀撑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等。整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主管工长。2、 脚手架没有办理验6、收手续就使用的。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脚手架验收中的内容不具体。整改责任人:项目安全员。3、 脚手架小横杆设置不合理、杆件搭接、架体内没有按要求进行封闭、架体不设通道或通道不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平台没有限定荷载标牌的。整改责任人:主管施工员。4、 脚手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材料员。5、 卸料平台没有经过设计计算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四、 基坑支护安全隐患和整改责任人。1、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2、 坑壁支护设施不符合安全措施要求、基坑施工没有设置排水7、措施、坑边荷载超过规定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3、 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安全措施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4、 基坑上下无专用通道的、通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责任人:综合工长。5、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挖土时有人进入挖土作业半径、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6、 挖土司机无上岗证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7、 基坑支护没有做监测或对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8、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8、五、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和整改责任人1、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整改责任人:项目施工员。3、 立柱不符合要求、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拆时没有可靠的立足点、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板、模板拆除前没有申请验收手续或验收内容不符合要求、模板拆除前没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或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提前拆除的、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施工员。六、“三宝”“四口”防护安全隐患和整改责任人。1、 现场有人没有佩戴安全9、帽或安全帽佩戴不合格的。整改责任人:项目安全员。2、 项目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整改责任人:项目材料员。3、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无防护或防护不合格、阳台、楼板、屋面板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合格。整改责任人:所在区域施工员。4、 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七、 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责任人。1、 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2、 外电防护需要防护措施,措施不严不符合要求。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3、 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未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配10、电箱、开关箱不符合要求;现场照明不符合要求;配电线路不符合要求;电器装置和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用电档案内容不全或无人管理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八、 物料提升机安全隐患和整改责任人。1、 设备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整改责任人:工程部或项目经理。2、 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架体基础等、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设施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3、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整改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4、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验收无量化内容。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5、 连墙杆材质不符合要求。整11、改责任人:项目或工程部购买人员。九、 外用电梯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1、 吊笼安全装置不合格、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每层无防护门、司机班前作业不试车或无交接班记录、无超载控制措施、架体不稳定、上下之间无联络信号或不准确、电气控制不符合要求、无避雷措施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2、 司机无合格的上岗证、拆装队伍无资格证书。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3、 电梯安装后没有验收、验收单上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十、 塔吊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1、 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限制器不灵敏、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或限位器不灵敏、保险装置没有或不全、附墙装置或夹轨钳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路基与轨道不符12、合要求、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轨无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多塔作业时无防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2、 塔吊指挥或司机无证上岗、作业队伍无资格证书。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3、 塔吊安装完毕没有进行验收就使用或验收无量化内容。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十一、起重吊装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1、 起重机械不符合要求、钢丝绳与地锚不合格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索具使用不合理、起重机械的地耐力与说明书不符或地面铺垫不符合要求、有超载情况、每次作业前没有试吊、高处作业人员没有防护措施或未系安全带、起重吊装人员无作业平台或平台不安13、全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2、 楼板上堆放材料超高、大型材料等堆放不合格。整改责任人:使用材料的施工区域的施工员。3、 起重吊装无警戒标志或无人警戒。整改责任人:施工员。4、 司机或指挥无证上岗、起重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十二、施工机具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1、 项目小型机具安装后没有验收合格手续。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2、 平刨、圆盘踞、钢筋机械、搅拌机等传动装置无防护罩、小型机具无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机具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两个机具合用一台电机、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电焊机无二次空载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14、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或绝缘老化;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棚或作业台不安全、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无隔离措施、气瓶存放不合格;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未取得准用证;潜水泵保护装置不灵敏或使用不合理;打桩机械无超高限位装置、打桩机行走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等整改责任人:项目机管员。3、 小型机具的操作无证上岗。整改责任人:项目劳资员。对于项目检查或上级检查中出现的以上安全隐患,项目均按照以上整改的责任进行整改,整改后由项目副经理与同项目安全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记录附再整改内容后。对于重大隐患,项目应对安全隐患进行论证,并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纠正措施,责令隐患责任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