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设备管理制度(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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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8828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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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设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环境保护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对环境保护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定一名副经理主管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责成其它副经理,各自按照项目上体系运行职能分配表负责主管业务和部门的安全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2、比生产的时候,必须把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做到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坚持分局管理体系的环境、保护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确保施工项目实现分局管理体系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4、负责对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思教育,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5、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组织领导本项目部相关人员编制施工工序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措施,经技术部门批准执行。6、按“四不放过”原则,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对本项目部伤亡事3、故统计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7、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项目施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8、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放标准,做到正确使用。9、严禁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现场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坚决纠正和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职责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4、场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4、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会议,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5、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施工生产要素的合理安排,监督重点部位的安全控制。项目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审查、批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2、督促检查技术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标准,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使用及操作规程的制定。(1)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审定隐患处理的技术对策。4、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技术鉴定,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防范意见。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标准,负责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25、负责向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3、严格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和设施的技术设计,认真履行措施的审批手续。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根据工程项目生产实际,补充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办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生产情况和现场防护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专业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验证整改结果。5、建立并保存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资料6、,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6、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收集归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总结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设备物资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在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保证安全装置、附件安全性能,质量标准符合安全要求。2、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严格控制报废设备和有毒有害材料的保管及使用。3、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出租和承租设备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4、组织设备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财务科安全职责:、在编制年度或季度财务计划时7、,视实际情况安全设施改造以及劳动保护等作出安排,并负责监督该项经费的落实使用。2、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资金,并保证该资金的落实和使用。3、对计划外安全整改、安全活动资金要尽力保证。4、认真保管好各种票据和现金,防止遗失和盗窃。施工队、班组作业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严格按措施、规程组织施工,把安(2)全生产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教育,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3、检查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拒绝违章指挥,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现场防护和人员保护工作。4、及时反映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遇有危急情况,可停产撤离。班组8、长及作业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指令,按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2、组织班组安全学习和活动,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和危险预知,提出作业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4、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及时向上级反映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情况,以便及时处理。5、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积极抢救伤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类别和频次第一条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1、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由项目部领导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参加。2、施工队(厂)每周对所属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9、由施工队(厂)长负责组织,队(厂)安全管理人员参加。3、作业班长每天对当班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第二条 专业性安全大检查1、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用电、防火、交通、防汛、尘毒作业、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2、专业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对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第三条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1、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冬季防火、防滑、防寒、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和主要节假日安全检查。2、季节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适时组织进行检查。第四条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内容第五条 现场巡视检查1、施工现场(1)作业现场是否平整、10、畅通,有无积水,照明、通风是否良好;(2)现场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物料堆放是否规整,人行通道及孔洞、临边是否设置防护;(3)施工用电线路是否布置整齐,架空高度、绝缘状况、电源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4)现场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5)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整可靠,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醒目、准确;2、危险作业部位和重要场所高处作业是否拴挂安全网,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是否满足要求;(4)3、固定机械设备(1)外观是否整洁,基础是否稳固;(2)传动、转动部件是否设置防护网、屏障;(3)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有无防雨、防晒措施。4、电气设备、设施(1)各种电气柜、箱及电器元件有无破损,11、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外壳接地是否良好;(2)用电是否存在违章接引。第六条 查阅文件资料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文件;3、分包工程资质审查合同文件;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布置文件;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6、安全生产记录资料(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资料;(2)安全生产教育记录资料;(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资料;(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5)安全事故调查记录资料;(6)安全生产活动记录资料。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第七条 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应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第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分为:1、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登记表;2、隐患整改通知12、书;3、安全文明生产检查隐患整改结果反馈单第九条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由参加检查人员负责填写,经检查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整改、验收负责人签字认可。(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法规和基本安全知识教育。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队长进行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劳动纪律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操作规程、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教育。第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1、变动作业岗位和管理人员参加劳动者;2、因工负伤治瘉复工者;313、脱岗90日以上重新上岗者;4、操作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作业者;5、从事特殊危险作业者;第二条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培训,保证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第四条 利用水电工程报纸、安全简报等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第五条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第六条 组织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例会,提醒当班人员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的类别第一条 安全生产例会分为:1、年度安全14、生产工作会议;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3、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4、施工厂、队、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 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安排;2、 总结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根据生产计划的进度变化,调整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3、 研究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第三条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项目部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研究、落实上级单位、领导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2、讨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和生15、产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3、安全生产工作的阶段性活动的布置和实施。第四条 施工厂、队、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在每项作业实施前由厂、队、班组长负责组织。会议的主要内容:1、结合施工生产任务的性质,分析、预知作业风险;2、实施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岗前安全教育;3、安排作业岗位,提醒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第五条 安全生产例会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其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保存;厂、队、班组安全例会记录由厂、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五)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求第一条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社会16、性安全生产活动;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7、尘、毒、噪治理;8、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9、安全警示装置;10、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11、安全生产奖励;12、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第二条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17、。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安全网;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排架、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据水电水利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项目部的安全设施,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使用非标准产品。第五条 对尘、毒、噪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第七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18、失,项目部将在对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第八条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项目部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源投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计划与实施第九条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计划以施工项目为基础,按计划工程量的35预算,根据实际施工生产计划编制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计划。第十条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的性质,明确安全投入计划编制的部门或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完成后,应通过相关部门或人员评审会签,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19、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项目通过施工方式完成的,在实施前应确定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实施后应进行验收,并履行验收签证。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项目属于购置或委托制作完成的,应单独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明并验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和制作标准。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支出后,应在财物计账前将原始凭证复制一份交由安全管理部门留存,然后计入安全成本,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账,以便归口管理。(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一条 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本单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的制定,报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实物采购。第二条 物资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具有劳动防20、护用品经销资格的经销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第三条 物资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考虑劳动条件和防护性能,所购物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四条 物资部门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第五条 物资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单独开据购货发票,一次采购多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附采购用品清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六条 项目部将建立健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记录所发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和发放时间,领发人签字确认。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施工生产过程中健康、安全的预防性用品,是法定的劳动保护待遇,应保证及时发放。第八条 项21、目部将根据作业岗位和作业环境因素以及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质和方式,发放有针对性的防护用品。第九条 从事多岗位作业的人员,以其经常从事的作业岗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临时变动作业岗位或短期从事某种作业,将根据实际需要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条 生产管理、质量检查、安全检查等有关人员,应根据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一条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二条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已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失效,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反映,及时更换。第十三条 项目部将根据22、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种类与更换期限。第十四条 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或非因工作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应按更换期限折算比例进行赔偿后予以补发。(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设备的购置、外租、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 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质、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的产品中进行选购。 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23、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生产厂家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出具检测报告。 4、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部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5、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安全记录,设备设计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维修和维护保养记录,调动记录,随机工具登记表; 第二条 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第三条 施工设备的运行: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管理人员必须2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停放应注意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雨装置。4、操纵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5、设备管理、安全部门要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作业。 施工设备的安全教育与检25、查(12)第四条 增加施工设备安全教育的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第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第六条 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存档。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大检查。第八条 日常检查。由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检查;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上一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综合大检查,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八)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26、安装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值班。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机车、翻斗车、农用车等。 4、高空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架设及拆除;高空施工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制度管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地市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27、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水电施工基本安全知识。三、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使用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四、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的内容包括:1、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五、 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六、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并向现场和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七、 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1、特种作业操作证登记、复审记录;2、接受安28、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3、健康检查情况;4、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与控制规定第一条 现场施工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生产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第二条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第三条 配电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第四条 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第五条 严格实行“一机、29、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安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设门上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布置有序。第六条 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七条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第八条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电焊机)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或胶质线。第九条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安装固定,符合要30、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第十条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第十一条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不用的设备应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点。涉及的用电线路应及时回收。检修用电设备、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悬挂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第十二条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和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用电作业人员和作业控制第十三条 从事用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医师体检合格,无职31、业禁忌病症,并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电气作业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持证上岗作业的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和技能,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气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会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抢救法。第十五条 使用以电为动力源的设备、装置、工器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用电的知识及所用相关设备、装置、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和擅自从事电气操作。第十六条 施工生产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应注意保护用电线路,保护接线、配电装置和开关箱的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第十七条 从事带电作业或邻近带电导线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至少应有两人一起工作并明确操32、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第十八条 电工作业必须使用专用的操作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所使用的工具、用品绝缘性能良好,以保证防护效果。夜间作业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项目部将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并定期组织用电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五分局项目部一般及重大危险源辩识中相关要求执行。第二十条 电气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用电安全的规程规定,做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一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应建立并保存下列记录资料:1、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资料;2、定期检查记录资33、料;(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第四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应单独制订专34、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第六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1、高排架施工;2、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作业前由措施编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向实施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第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部门应及时向会签部门及实施单位传递措施文件,收发措施文件的双方签证并保存文本及收发记录。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的监督与管理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第35、十条 进行安全检查时,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作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第十一条 项目部负责所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当生产需要临时变动防护设施时,作业单位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允许方可变动,并负责防护设施的恢复。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变动、恢复情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予以保存。(十一)分包队伍管理制度第一条 分包单位和外雇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其实施管理,遵循“谁发包谁监督管理、谁用人谁具体负责”的原则。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第二条 工程发包前,必须按照工程局工程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择分包队伍。第三条 选择分36、包队伍时,对分包队伍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和评价,严禁向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分包工程。第四条 对分包队伍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5、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7、近三年安全生产业绩资料。第五条 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必须验明原件,不得简化程序和敷衍。符合条件被确定为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复印保存。分37、包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 选定分包单位后,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纳入本项目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遵守工程局及分局的规定,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第七条 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分包单位宣传贯彻工程局、分局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其日常安全管理提出要求。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发包单位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分包单位人员增补或调整人员、变换作业岗位、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38、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工程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定期向项目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第十一条 项目部将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令、文件,并监督学习和贯彻执行。第十二条 对不服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参与分包。第十三条 严禁分包单位再行工程转包。外雇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 招用外雇人员将严格执行工程局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录用前对其进行健康体检,凡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录用。第十五39、条 录用的外雇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否则不准上岗。第十六条 录用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本人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第十七条 外雇人员上岗后,在所在班组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从事作业活动。当从事有危险的作业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或监护下进行,禁止单独安排外雇人员在没有监护条件下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第十八条 外雇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享有与我单位其他员工同样的劳动保护待遇。(十二)文明施工及作业环境管理规定场区环境管理一、现场标志危险部位、机械、库房、道路等按规定应设置或悬挂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 二、作业环境控制1、施工作业应按计划40、工期有序安排,均衡组织,尽量避免立体、交叉混岗作业, 严格控制进场人员和施工用料。 进场材料应按固定区域或位置摆放。2、 作业现场应布置合理、通畅、平坦、整洁、无积水。3、 作业过程产生的弃料、拆袋料应班结班清或完成后一次性清理,做到工完场清。4、 尘、毒、噪作业场所必须设置通风、排毒、降噪防护设施,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以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危害。5、 施工现场设置的输水、供风管路应加强维护,避免跑、冒、滴、漏。6、 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用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扯。更衣室、 休息室严禁堆放与作业无关的杂物。7、 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生产设施要合理定置,定期维护保养,外观干净、 整洁。8、 库房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不得在松土、 冻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和露天存放施工材料。三、 办公生活环境管理1、 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应与施工区域分开设置, 不得在生产区域随意搭设临时居舍。2、 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应进行相应的绿化,房屋门、窗齐全,封闭严密。 施工环境保护一、 施工现场垃圾、 弃渣应倾倒于指定地点,不得凌空随意抛撒。二、 严禁直接向水体弃倒有毒、 有害废水、废料,不得临水、顺坡搭设简易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