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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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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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工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管理制度内容目录第一章、总则 .002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002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006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015第五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016第六章、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017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019第八章、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制度.020第九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023第十章、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026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027第十二章、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028第十2、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032第十四章、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033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034第十六章、安全劳动纪律.037第十七章、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37第十八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043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编制本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地方有关法规、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三、项目经理应在开工前明确管理机构中涉及的具体人员,并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调整。 四、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需要3、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部反馈修改意见。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安全领导小组及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部成立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设备员、仓管员、电工、食堂管理员、各路段分包队伍负责人、兼职安全员等组成。姓 名岗 位职务职 责江慧元建造师组长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梁忠旗(项目负责人)副组长李兴宇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张贞(副总工)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沈卫兵(副总工)成员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脱凤菊、朱寒宇专职安全员成员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李洁朝阳路4、兼职安全员成员负责朝阳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罗凯凤岗路兼职安全员成员负责凤岗大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秦金龙金税路兼职安全员成员负责金税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黄国庆蓉江七路兼职安全员成员负责蓉江七路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2、项目部下设质监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在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规章制度。 安全员、环境管理员应掌握国家、地方、行业法律5、法规、规章、标准及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协助项目主管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识别、评价危险源,编制并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清楚本岗位危险源及控制要求,掌握预防和控制措施。 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督促施工技术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并向施工队或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参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月检,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重要事项旬检,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日检。 落实安全验收制度,施工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模板工程、四口及临边防护、施工设备及机具等使用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验收合格6、后方可使用。 落实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监督各班组做好班前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提示,开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会。 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建立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名册,保存证书复印件,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证件,应挂工作牌上岗。 落实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做好组织抢救、现场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并做好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回收利用。 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奖罚规定。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消防培训、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7、查和处理消防隐患。 协助项目主管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识别、评价环境因素,编制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 。 负责项目员工的环境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清楚本岗位的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和防治措施。 负责组织环境监测,负责进行环境日检,参加环境月检。 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和分类保管记录资料,应确保记录清晰、真实、完好、易于查找,工程竣工后交项目工程技术部统一立卷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框图如下: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1111号文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工程带班制度落实如下8、:(一)、人员落实:因赣州高铁西站周边道路及配套1标段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为方便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该项目的企业带班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赣州分公司总经理)梁忠旗负责;项目带班负责人由罗凯同志负责。(二)、带班时间规定:1、企业带班负责人每月到现场检查时间不少于三次,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2、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上岗,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经常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带9、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一)、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国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10、,月底和年终有考评。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发展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11、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间制度和安全操作堆积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8、凡发生轻伤事故庆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下事故(含重伤)和重12、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进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9、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旨令。(三)、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会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4、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13、技术交度,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人和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6、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作为。7、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的女工保护工作。9、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14、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4、经常小便宜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15、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五)、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对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16、候,图形产必须服从安全。4、指导下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5、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6、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可知后方准使用。7、对所辖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9、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旨令。(六)、项目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17、想动态,抓好发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七)、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3、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4、组织指导班组开18、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9、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八)、项目材料物机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量供应。2、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19、。3、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时更换。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九)、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1、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2、建立建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3、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发证和年审工作。4、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设查处理和报告工作。(十)班组长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20、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记录 。3、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5、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7、发生工伤事故主时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21、真分板在摁,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8、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和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劳动,按受安全教育。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22、,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5、有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完成。 2、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培训教育内容和时间: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15学时。 b.项目培训教育内容和时间:项目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23、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c.班组培训教育内容和时间: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a.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b.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和“三级”教育的组织实施,监督班组级培训教育; c.专业施工队或班组长负责班组培训教育。 d.新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e.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要进行登记,建立培训教育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参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4、项目部其他员工安24、全培训教育项目部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此项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5、其它安全教育培训 各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教育,重点是分析安全生产形式、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事故的要求和措施。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前,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员工变换工作岗位时,要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工地停工超过1周以上,复工前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员工因工伤事故受伤休息一天以上或其它原因休息 3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应进行教育。 根据季节特点,经常开展季节性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发生重伤及重伤25、以上事故或其它典型事故,要对本项目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公司发生亡人事故或其它典型事故,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其它单位发生典型事故,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 16 项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第 7 项教育根据范围分别由项目部或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 6、安全生产宣传 项目部必须在醒目位置布置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或条幅。 项目部必须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内容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广泛地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 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完成。 2、 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下达施工任务26、时与施工质量、 环境交底同时进行。 3、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4、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将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项目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5、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向专业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应对特殊工程、设备安装拆除及操作、采用“四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向专业施工队或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经项目总工27、程师签字确认。 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全面、详细,有针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的全体人员签字。 9、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受交底的专业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及安全主任各保存一份。 第六章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1、一般规定 对下列内容中规定的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公司实行分级验收制。 公司级验收由公司质量安全部、 工程管理部、工程总承包部参加,公司总工程师参加并具最后审批;项目级验收由项目有关人员参加,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并最后审批。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包括施工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等。 规定验收事项符合验收条件28、时,项目部应填写安全设施内部验收申请表,及时通知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以便组织验收。 验收以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为依据,采用统一验收表,需要时可另加附表或说明。 验收表的填写应规范,对实测结果的填写应尽量量化。 验收合格后, 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应签署意见并签名, 参加验收单位、部门应盖公章。验收不合格时,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项目安全主任应及时收集验收资料,存档备查。2、脚手架验收 一般脚手架(钢管落地架、悬挑架、门型架、挂脚手架、吊篮等)由项目部验收。情况复杂、危险性大时进行公司级验收。落地架、悬挑架除初次验收外,还应由项目部组织分段或分层验收。挂脚手架、吊篮29、每次升降前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外爬架初次爬升前进行公司级验收。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总承包部等参加验收,外爬架每次升降前后由项目部验收。 3、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提升机)的验收 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设备安装单位进行调试试验和自检,达到验收条件后通知项目部验收。项目部(或安装单位)负责组织,通知当地权威检测机构及公司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或工程总承包部参与验收,调试和试验记录要认真填写,责任人签名齐全,归档备查。 垂直运输设备加节升高及附墙后,由设备安装单位和项目部共同验收。 4、施工用电的验收 施工用电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安全环境组、电气工程师、项目30、经理、安全主任、临电班长、电工等参加验收。 施工用电有增加或改动时,项目部要组织阶段验收。 5、模板工程验收 模板工程由项目部验收,其中高支模验收要通知公司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或工程总承包部参加。 模板工程要分层分段验收。 拆模前要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 6、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其它验收 施工临时设施搭设后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消防验收。 “四口”及临边防护由项目部进行分段分层验收,操作平台及其它重要的防护设施验收应通知公司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或工程总31、承包部参加。 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砂轮切割机、打桩机械等由项目部进行验收。重要机械验收要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工程总承包部和质量安全部参加。 第七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每旬组织重要事项的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安全主任、安全员及土建、电气、机械安全技术人员、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参加。 2、项目安全主任和安全员坚持每日安全巡查。 3、项目电工每天要检查工地的安全用电设施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用电状况,并保留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用电隐患。 4、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每天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巡查,及时消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 5、各施32、工队或施工班组每天在工作前,要组织工人对施工作业面及员工身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6、项目部要根据季节及卫生防疫变化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7、节假日前后或工地停工复工前项目部要组织安全检查。 8、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其它典型事故,项目部要组织安全检查。 9、所有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并进行记录。 10、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与隐患,要逐项登记,从管理上、技术上分析原因,为加强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1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并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及跟踪验证。 第八章、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33、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4) 、30m及34、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c、附安全验算结果;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3、专家组成35、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质安部。(2)、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或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专家组审查认证。 (3)、公司按规定聘请多位专家(不少于5人),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4)、专家组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立即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部或分公司。36、分公司或项目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5)、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时,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基层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7)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基层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37、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当实施大型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38、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7)、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九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现场用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对本项目部全体人员安全用电和保证临时用电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电工,提出项目用电的一般及特殊要求。 3.负责提供给电工、电焊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的基本安全用具及电气装置的检查工具。 4.指定专人定期试验漏电保护装置,指定专人负责生活照明用电,指定专人监控用电设备。 5.参与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教育、交底工作。 (二).电工 1.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实际情39、况,向公司设备材料部提出具体要求,在施工中应合理及时的进行调整。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标准、规程及制度,保证临时用电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用电负直接操作和监护责任。 3.负责日常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巡视与检测,在下过雨后必须认真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4.负责维护保养现场电气设备、设施;在雨雪天气施工时必须仔细检查各用电设施及负载线路、漏电保护装置;因天气原因须停工时,必须坚持原则,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原则。 5.负责对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用电人员在特殊场所作业的监护工作。 6.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维护安40、全生产秩序,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三).用电人员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电气设备的性能,对施工中用电负有直接安全操作责任。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在工作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确保设备不带“病”作业。 4.下班后应将设备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对电气设备的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应妥善保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经常汇报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要求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由专职电工进行41、检查和维护。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5、跨越道路和有车辆来往的部位,电缆一定要穿金属套管保护后深埋,防止机械设备车辆压破电缆。 6、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7、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8、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9、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10、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42、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三、电气设备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停电作业。 2.维修作业中必须有设备操作人员参与。 3.严禁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私自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4.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作业。 5.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6.对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半年必须清扫或检修一次,对电焊机、对焊机,每季度必须清扫或检修一次,一般的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月检修一次。 四、工作监护制度 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43、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2.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督促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作法应及时纠正。 5.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五、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没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44、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后、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及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分别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六、安全用电检查、检测制度 1.项目部用电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电工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每次用电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及时由检查人书面提出,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2.各级检查人员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45、及法规为依据,不得凭空捏造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3.用电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用电标识、警示是否齐全;电气设备的绝缘层有无破损;线路的敷设是否合格;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的带电部份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安装是否正确、合格;配电系统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章指挥;各类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4.测试工作接地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保护接地、重复接地必须每周进行一次。 5.更换或大修一次电气设备,46、必须测试一次绝缘电阻值;测试接地电阻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断开设备接地端;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在雷雨或降雨后测试。 6.对各类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周进行一次主要参数检测,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7.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检测,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使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8.检测绝缘电阻前必须切断电源,至少两人操作;严禁在雷雨时摇测大型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测大型感性和容性设备前,必须按规定方法放电。 七、电工及用电人员操作制度 1.严禁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一锁。 2.严禁以取47、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停(送)电;严禁维修时送电,严禁以三相电源插头(或闸刀开关)代替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自拆装漏电保护器。 4.严禁电气设备长时间超额定负荷运行。 5.配电系统中用电设备必须做保护接地、不准再使用保护接零。 6.严禁直接使用胶壳闸刀闸开关。 7.严禁在线路上使用熔断器。 8.严禁在单一线路上直接挂接负荷线等其它荷载。 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教育。 2.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教育或经过教育、培训不合格及未领到操作证(上岗证的电工(包括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48、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气事故教训的教育;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一次口头教育,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公司每年将对电工及主要用电人员进行一次不少于7天的教育培训,并进行闭卷考试,将试卷或成绩归档,不合格者停止上岗作业。 7.所有教育、培训、交底的资料,将按项目或类别分类归档。 九、 电器及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的高、低压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使用与保管;严禁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从49、事非电工工作;严禁使用专业工具从事其它作业。 2.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碘钨灯必须由专人保管,由电工进行检修;使用完后必须交回。 3.现场备用的低压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存放、着尘受潮。 4.严禁使用未经安全鉴定的各种漏电保护装置;购买与使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导线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且需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公司库房(或项目部)必须将该装置按类型、规格、数量等统计造册,归档备查十、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规定 本管理规定按照“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GB50194-93”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50、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该组织设计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质安部门批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统计表及负荷计算; 2) 根据负荷计算选择的供电主干线及分支干线的规格型号; 3) 绘制供电系统图,图中应标明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开关电器的规格型号,以及主干线和支干线的规格型号; 4) 绘制平面布置图,图中应标明供电线路敷设部位、各配电箱的设置部位、各配电箱的名称和编号、各重复接地点的设置部位。 、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运行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电工上岗证的人员担任。 2、施工现场配电线路的选择、敷设及防护规定 配电线路可选51、择电缆或绝缘导线。如采用电缆则应使用五芯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作接地线的方式。采用绝缘导线时,保护零线的截面应符合“GB50194-93”的规定; 绝缘导线可架空敷设,也可埋地敷设。架空敷设时宜沿场区道路边或围墙边敷设,沿道路边或在场区内架空敷设时,导线最低处距地面不小于 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小于 6m;线路沿围墙边敷设时导线最低处距墙顶不小于 2.5m,场区线路距临时设施的顶部距离不小于 2.5m。绝缘导线埋地敷设时必须穿入钢管中,妥善防护。 电缆线路可架空敷设,也可埋地敷设。架空敷设时应沿电杆或墙,用绝缘子固定,禁止用金属裸线直接固定,电缆距地面不小于 2.5m;电缆直接埋地52、敷设时埋深不小于 0.6m,在穿越建筑物、道路以及引上引下距地面 2m范围内时应穿钢管保护,避免机械损伤。埋地电缆的中间接头和分支接头应在地面接线箱内进行。 在建的高层建筑配电线路垂直引上时,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及其他不易被碰触的部位,线路用绝缘子固定,固定点每层楼不少于一处。 3、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规定 对于大、中型施工现场,一般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设备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当施工规模较小时,也可采用干线带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带开关箱的二级配电方式。 总配电箱内进线应设总隔离开关和总漏电开关,如有若干分支回路引出时,每个分支回路均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开关。总配电箱一般应设置在室53、内,如设置在室外则应有防雨措施。 分配电箱应尽量设置在用电负荷中心, 如钢筋加工场、 木工加工场、电梯及井架提升机械、混凝土输送及浇筑震捣等。分配电箱内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总自动开关,如有若干支线引出,则每一支线应装设隔离开关和自动开关。 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置专用开关箱,箱内安装与所控制设备容量相匹配的隔离开关和漏电开关。 配电箱的安装与接线:落地式配电箱应设置在砼或金属基座上;室外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的金属支架上,高度为箱底部距地0.61.5m。配电箱的周边不得堆放杂物。室外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在箱的底面,箱子应密闭防雨。 现场各配电箱的箱门上应印有编号,编号应与平面布置图中配电箱的编54、号对应一致,以便管理与维护。 4、设备接零保护与防雷接地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凡是由中性点直接接地低压供电系统引出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由系统总接地端子引出专用保护零线。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处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 10。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外壳和穿线保护钢管)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配电箱内均应设有保护零线端子,设备的接零保护通过该端子与保护零线连接,连接应采用螺栓压接方式,不得采用缠绕或钩挂方式。每台设备均应通过各自专用的一条线与保护零线端子相连,严禁几台设备共用一55、条接零保护线。 施工现场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以及脚手架、施工中的建筑物等,当超过下列高度时,应安装防雷装置: 华南及沿海地区 12m 长江中下游地区 20m 其他地区 30m 防雷装置由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体组成。避雷针长度为 12m,采用不小于16mm 的圆钢制作;引下线可利用设备本身的金属结构体,但要保证电气连接;接地体可利用在建建筑物已建成的基础主筋等自然接地体,或用角钢、圆钢等制作的人工接地体,但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 5、现场照明 现场正常环境的施工照明及生活照明宜采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具。应设置专用照明箱,如与动力共用配电箱,照明供电线路应与动力供电线路分开设置,分56、别由不同的开关控制。 在隧道、 人防工程中, 有高温、 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的施工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 在潮湿和施工人员容易接触到带电体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 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 12V。6、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检查和维护规定 为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安全,临时用电系统所用的电线、电缆、开关等在使用之前必须测试绝缘性能,符合要求的才能安装使用;漏电开关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在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现57、场的安装接线、送电停电、拆装检修等工作必须由电工完成。 临时用电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现场管理人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元器件、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装置,填写检查记录;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7、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和用电安全责任制的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资料; 3) 技术交底资料; 4)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调试记录以及出厂合格证; 6)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 定期检查或复查记录; 8) 维修工作记录。 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58、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章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专业施工队长或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 2、班前应该开展以下安全活动: 专业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作业任务情况和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性格特点、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等合理分工安排工作。 组织作业人员对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防护设施、 所使用的机电设备和作业工具、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得作业。 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 专业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应根据作业任务情况,对作业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3、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专业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在作业过59、程中要经常对员工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时要立即予以纠正和教育,发现设施、设备等存在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进行报告和处理,危急时要立即停工撤离。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互相关心和配合,发现同事有不安全行为时,要给予提醒和制止,发现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状况时,要立即报告。 4、班组安全会 专业施工队或作业班组应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5、其它 专业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应记录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记录应真实、具体、规范。 项目经理和安全主任应经常检查各专业施工60、队或作业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安全主任应每周检查一次活动记录情况。 第十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项目部安全主任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超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下称特种作业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证件无效,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61、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一般规定(一)、工伤事故范围: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62、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货场、建筑工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二)、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 职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属于轻伤事故。 员工发生轻伤事故后,员工所在班组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由质量安全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进行备案。 2、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63、引起长期功能障碍中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确定。 重伤事故是指重伤1-2人的事故。 重伤事故发生的立即报告给公司总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局、劳动局、公安局、总工会。 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员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工会成员、行政人事部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人或 1人以上、重伤 3人及 3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给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并在24小64、时内向上述部门填报书面报告。 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府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5.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65、措施;(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66、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检、公安、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67、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68、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四、事故的处理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2.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69、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70、。 7.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8.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10.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71、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1.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12.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3.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14.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工长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不准假报工伤事故。第十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采购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需要,编写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须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72、量等内容,建设部规定应采用推荐的优秀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也应明确。 采购责任部门或项目部在全面评审防护用品供应商的基础上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特种防护用品要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供应商应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认可证 。 采购人员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时,要严把质量关,并索取防护用品的合格证书,特种防护用品要求生产许可证、安检合格证、出厂合格证三证齐全。 2、进出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经过计划人员、采购人员、安全员的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安全员要做好登记,收集好合格证、验收书等证书存档备查。 防护用品进场,必须按实际进场批次分73、批验收。 3、发放和使用 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免费向员工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金钱或其它物品代替。个人劳动用品发放标准见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 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4、回收利用 使用完毕,应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能够继续使用的,入库备用。但使用前仍须检查验收。 因损坏、超出使用期限等原因造成防护用品不能继续使用的,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四章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分包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工程。 2、项目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包单位74、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将进场人员名单、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部安全主任。 5、项目部安全主任应及时组织分包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登记。 6、分包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应详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施工前向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班组长、作业人员清楚安全技术75、措施要求。 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其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施工用电安全,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 9、分包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10、分包单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奖励规定 在公司季度安全检查评比中,获得通报表扬的专业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给予现金奖励300元500元 在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评比中,获得通报表扬的专76、业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给予现金奖励500元1000元。 3、处罚规定 在项目部组织的月检查评比中,得到点名批评的专业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处以现金罚款300元500元。 在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检查评比中,得到通报批评的专业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处以现金罚款500元1000元。 在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评比中,得到通报批评的专业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处以现金罚款 1000元2000元。 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般违章,视情节轻重对违章人员罚款 30至 150元,集体违章的,罚款总额不得少于人均30元77、。 严重违章,视情节轻重对违章人员罚款 150 至 500 元,集体违章的,罚款总额不得少于人均150元。劳务工严重违章的一律在处罚后开除。 严重违章指挥: A、违章指挥; B、此违章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且违章是直接原因; C、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D、经制止、警告和教育后继续违章; E、因违章造成未遂事故的。 其它违章属一般违章。 4、常见违章行为罚款规定如下表: 常见违章行为罚款规定序号违章事项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以上每次罚款(元)1穿背心或赤膊作业。30 元50 2穿拖鞋或高跟鞋作业。30 元503特种作业人员不戴工作牌。30504不戴安全帽。50805高空作78、业未系安全带。50806工具或物料堆放在高空作业区临边。50807作业区投掷物料或工具。50808在高空作业区打闹。50809乱拉接电线。508010宿舍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没收电器用具,508011在作业区或仓库吸烟。508012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少于 5 米,与明火间距少于 10 米。508013现场焚烧垃圾。10015014使用明火未申请。10015015非作业人员动用机械。10015016随意挪动、拆卸安全设施、安全标识牌、消防器材10015017违规作业。10015018违规指挥。10015019其他破坏安全生产行为。100150对后果严重的不安全行为除上述罚款外,同时执行79、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六章 安全劳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 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子架、吊蓝、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10、用电线路的装拆由电工负责80、,不准其他人员乱拉接电线。 第十七章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安全主任。 组员:安全员 、 设备员 、 仓管员 、 电工 、食堂管理员 、各分包队伍负责人 各工种负责人. 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少于工地总人数的 20%。 义务消防队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3、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81、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 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消防安全检查 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82、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 A、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 B、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C、电气焊接(气割)作业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83、。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 D、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临时设施管理 A、临时设施搭设前应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搭设。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公司(或委托项目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B、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 20 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6米。 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 2.5米, 每 25人至少设门一处,门宽不少于 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 (宿84、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 C、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A、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 B、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检查认可,办理准存证,项目经理审批。 C、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 D、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电气消防安全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85、规范的要求。 B、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 C、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D、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E、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有杂物; F、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G、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 A、施工现场在施工86、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干管不小于 4英寸,出水量达到每秒钟 5 公斤以上,消火栓的口径为 24 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 5000 平米设一个。超过 30 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 B、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 C、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且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 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 D、易燃易爆品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E、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其它规定A、施工现场的消防87、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应有明显标志。 B、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包括消防安全纪律牌及其它各种安全标志牌。 C、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D、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4、工地消防安全纪律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未经动火审批, 严禁私自动火。 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88、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 遵守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 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5、事故报告与处理 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 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分包方)和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沿施工现场周边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小于 1.8 米,对于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应小于2.5米。3、施工现场办公区的出89、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并设有门卫及建立门卫制度。在大门处设置企业标志。 4、在工地大门口设置“五牌一图” (即工程概况牌、组织机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5、大门内设洗车池,车辆出门前应对轮胎进行清洗,不准带泥上路。 6、车辆装载物可造成扬尘污染空气质量时,应按照城管办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覆盖遮挡,防止产生扬尘。 7、材料应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易燃易爆物分类、隔离存放;作业现场必须工完场清。 8、现场工地及道路应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道路畅通。施工现场要有连续排水设施及沉淀池,要做到场地无积水。 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90、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证明其身份的工作卡。 10、现场临设应为砌体结构或活动组合板房并硬地化,临设布置要符合消防规定并报批,并按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制。 11、宿舍内床铺、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周边环境要安全、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杀,除四害。 12、食堂的搭设、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员工必须有健康证。 13、上述规定与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执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八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及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 1、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3、91、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4、项目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5、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6、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7、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8、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9、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0、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1、作业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2、食堂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3、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4、各作业环节、安全设施、机电设备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1、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92、规章、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10分 。 2、 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分值:10分。 3、 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考核分值:10分。 4、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列入建设工程概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考核分值:10分。 5、 为作业人员配备93、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考核分值:5分。 6、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考核分值:5分。 7、 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确保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分值:5分。 8、 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考核分值:10分。 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违规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教育。考核分值:10分。 10、 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救援组织或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发生事故及时抢救94、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向上级报告。考核分值:10分。 11、 保证项目分包工程的合法性,确保各分包队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监督与督促各分包队伍配备专职安全员及其他需具备相应上岗资格的管理人员。考核分值:5分。 12、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确保达到国家或地方文明施工标准和环境标准。考核分值: 10分。 (三)项目施工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2、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95、规章、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考核分值:10分。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考核分值:30分。 4、在组织施工生产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不能进行施工生产,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环境。考核分值:20 分。 5、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考核分值:10分。 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继续施工。考核分值:20分。 7、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考核分值:10分。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96、作,是项目部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考核分值:10分。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技术文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考核分值:30分。 4、组织进行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活动,确保各专业、各班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分值:20分。5、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考核分值:10分。 6、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考核分值:20分。 7、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考核分值:1097、分。 (五)项目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专职安全员是项目部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 2、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考核分值:5分。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确保安全管理资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考核分值:10分。 4、组织完成进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保存三级教育内容资料、保存三级教育记录。建立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收集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有效培训证件复印件。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关工作。考核分值:10分。 5、负责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发放的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考核分值:98、5分。 6、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等重要安全设施及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和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等重要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小型机具的安装验收,确保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和机具不能投入使用,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用于支护设施的钢管、扣件进行入场验收。应保存相关的验收记录。考核分值:20分。 7、负责进行安全生产每日检查,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生产旬检和月检,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季度检查。考核分值:10分。 8、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职责并进99、行现场管理。考核分值:10分。9、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职责、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消防培训、消防演练并进行现场管理。考核分值:10分。 10、负责检查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进行管理。考核分值:5分。 11、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考核分值:5分。 12、发现一般安全隐患组织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项目部不能及时处理的应上报公司。 考核分值: 5分。 13、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考核分值:5分。 (六)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部兼职安全员负责协助施100、工队长或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考核分值:10分。 2、协助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分值:20分。 3、 协助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考核分值: 20分。 4、协助施工队长或班组长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设施、设备、机具等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考核分值:20分。 5、监督施工队或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或报告。考核分值:30分。 (七)项目班组长及专业分包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班组长及专业分包队长是作业班组和专业队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2、 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合理安排101、员工工作。考核分值:10分。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 安全技术交底等其他安全技术文件规定的安全措施。考核分值:20分。 4、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按规定做好记录。考核分值:10分。 5、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考核分值:10分。 6、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措施要求,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考核分值:10分。 7、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考核分值:10分。 8、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严禁私招滥雇,严禁安排未经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102、上岗。考核分值:10分。 9、发现员工思想或身体反常时,应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考核分值:10分。 10、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考核分值:10分。 (八)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参加专业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确保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考核分值:30分。 2、检查专业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 安全技术交底等其他安全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措施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报告。考核分值:50分。 3、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考核分值:20分。 (103、九)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机械员负责管理项目部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2、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机械设备和机具的进场验收工作,检查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做好记录。考核分值:30分。 3、参加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以外)和机具的安装验收,确保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机具不能投入使用。考核分值:20分。 4、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严禁机械设备和机具带病作业,建立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考核分值:30分。 5、经常检查设备机具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考核分值:20分。 (十)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104、 1、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2、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入库检查验收,应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进行登记,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考核分值:20分。 3、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进行发放登记,严禁发放不合格产品。考核分值:10分。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料审批制度,保存相关记录。考核分值:20分。 5、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分类储存。考核分值:20分。 6、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回收及管理,及时处理不合格品。考核分值:10分。 7、负责仓库消防管理,配备消105、防设施或消防器具,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规定要求。考核分值:10分。 8、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报告。考核分值: 10分。 (十一)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项目部电工对现场临时用电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 按照规定要求敷设用电线路, 安装配电箱和开关箱,采取必要的用电保护措施。考核分值:40分。 3、按照有关规定敷设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线路。考核分值:20分。 4、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线路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考核分值:20分。 5、经常检查施工机具用电情况,10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考核分值:10分。 6、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要求形成各种记录。考核分值:10分。 (十二)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拒绝不安全的工作指令。 5、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安全环境和使用的机具,保持安全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6、保护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7、关心爱护工友,发现危险情况要立即提醒,工友受伤要积极救助,并立即报告。 8、积极提出107、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三)食堂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分值 1、食堂管理员对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食堂的消防安全负责。 2、协助项目部办公室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不能开始营业。考核分值:10分。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体检合格证。考核分值:10分。 4、采购的食品和蔬菜应符合有关质量要求,严禁使用有毒、变质或过期的原料。考核分值:10分。 6、厨房的砧板、菜刀、冰霜、炊具应严格消毒,并实行生熟分离、冷热分离,避免病菌交叉感染。餐具应进行严格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考核分值:10分。 7、定期消灭四害,严禁使用烈性毒药,做好投放药物标志,避免混入食品中108、。考核分值:10分。 8、保持食堂卫生清洁,严禁出现腐败气味。考核分值:10分。 9、实行食品留样制度。考核分值:10分。 10、不乱拉电线,正确使用用电设备。考核分值:10分。 11、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考核分值:10分。 (十四)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 2、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入施工现场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十五)各作业环节、安全设施、机电设备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 各作业环节的作业负责人为该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操作工人为该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脚手架、防护棚、平台等防护设施和施工设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责任人牌; 3、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电箱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为临时用电电工) ,并在电箱上标识责任人; 4、 施工机电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为机械班长、机长、操作手) ,并悬挂责任人牌; 5、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的管理责任为项目安全员,要求按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