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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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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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制造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实施令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组织编写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希大家遵照执行。凡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不符或相抵触,应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执行。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自2015年1月3日生效实施。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目 录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二、伤亡事故管理制度6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2、度11四、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3五、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六、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3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8九、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32十、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6十一、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0十二、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2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2十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55十五、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60十六、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63十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7十八、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70十九、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72二十、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74二十一、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78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0二十三、安全绩效评3、定管理制度82二十四、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度86二十五、文件档案管理制度92二十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95二十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98二十八、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99二十九、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01三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03三十一、“三同时”管理制度105三十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制度108三十三、变更管理制度113三十四、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15三十五、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17三十六、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18三十七、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20三十八、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3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总则1.1 安4、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1.2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2 检查内容和要求 2.1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2.2 对所属部门、厂、车间的安全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公司每季一次,分厂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班组进行日检。2.35、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参加。2.4 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2.5 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6、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2.6 公司每年度对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2.7 全司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8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管理部。3 隐患整改3.1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7、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厂,厂能整改的不交上级。3.2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3.3 对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要认真按要求按期整改到位,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4 通知书要存档、备查。4 附则4.1 相关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伤亡事故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做好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 因公伤亡事故的划分:18、因公伤亡事故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工厂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事故。2、因工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程度不同分为以下四种:(1)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歇工满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低于一百零五日失能伤害。(2)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三人(含人)以上的事故。(3)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一百零五日的失能伤害。(4)死亡事故:指职工当时死亡或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2 控制与措施2.1 事故的控制指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2.2 事故的登记和报告:1、公司发生9、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管理部,公司领导必须在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市安监局、劳动局、总工会、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2、公司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公司管理部。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管理部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拆除。4、发生死亡事故后公司主要领导必须在事故后的三天内向安监局、劳动局、总工会作详细汇报。210、.3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要弄清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以及拟定改进措施。2、发生轻伤事故由所属部门安全员会同公司管理部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市局组织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上报安监局、劳动局、总工会和有关单位。3、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2.4 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下列事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11、和经过。、伤亡人数,伤害部位和程度。、伤亡人和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或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或培训等。、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原因和物质技术原因。、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其统计项目如下:(1)医药费用(包括营养费)护理及陪护人员的费用。(2)因负伤而造成停工天数的工资。 (3)伤残补助。 (4)死亡职工的抚恤费及家属的困难补助。 (5)事故善后处理中的丧葬、交通、住宿、饮食、招待人员差旅费等。 (6)事故引起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和建筑设备损坏的费用。 (7)消除事故及清理现场支付的费用。 (8)从事抢救、处理善后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工资费用。 (9)事故引12、起停产的损失。 (10)事故引起环境污染的损失。 (11)顶替死亡或残废人员的上岗操作所需要的培训费用。 (12)其他、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和照片。、对事故责任者逐个提出处理意见。2.5 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公司要迅速制定防范或改进措施,逐条指定专人负责实施,限期完成并报管理部进行验收,多人、重伤、死亡事故由市级相关部门验收。2.6 死亡、重伤、多人事故自发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公司“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并附事故照片示意图及调查旁证材料分别上报市安监局、总工会,参加事故调查人员均需在调查报告上签字。2.7 工伤事故结案后由公司管理部出“工伤费用明细表”交财务科,公司协同保险公司按工伤事故13、标准报销医药费,其他费用及事故处理。3 事故处理3.1 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3.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14、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6、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占企业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的1020)造成伤亡事故的。7、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3.3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2、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3.4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1、发生死亡、重伤15、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6、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7、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3.5 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3.6 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16、人、班组长)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上级没有处理的一律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4 附则4.1 相关记录事故快报事故处理报告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1 总则1.1 为了提高职工人员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特制定本制度。2 入厂教育 2.1 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进入工厂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2 厂安全教育由厂部组织,安全部门具体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产品特点及一般安全知识。2.3 厂级教育: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本单位的情况及安全生17、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范措施及演练内容。2.4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内容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急救和紧急情况处理;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事项;事故案例。2.5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岗位操作方法、生产操作中的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生产装置,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3 特殊教育3.1 从事电工、电焊工、叉车、行车驾驶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及规定等方面的教育,并经专业18、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2 特殊工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学习,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和预防灾害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3.3 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公司领导要进行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教育,汲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4 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4.1 各部门、厂、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4.2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4.3 各单19、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5 其他教育培训5.1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5.2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6 附则6.1 相关培训教育记录各项培训计划及教案各项培训试卷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四、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从业人员(含外来服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20、规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中职业健康安全事项的管理。新设备引进等“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事项的“三同时”管理也适用本规定。1.3 建设项目与“四新”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事项由规划发展部按照“三同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并参与项目设计中职业健康安全内容的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项目竣工后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检查验收、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的办理。1.4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及其含义): “三同时”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21、的规定,对“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一法定制度的简称。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通常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验收评价通常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由具22、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的评价。2 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2.1 项目各阶段涉及的相关方的安全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有关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相关方”) 建设项目各阶段涉及的相关方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单位等。建设项目中需配23、套使用特种设备的,还涉及到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单位。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直接涉及主体工程项目的单位由规划发展部等项目推进部门负责初选,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单位由管理部负责初选。特种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单位由项目推进部门和管理部共同进行初选。 采购销售部采购科和综合管理部财务科应参与各相关方的复核、确认工作,必要时应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相关方的实力。各责任单位应保证经过初选和复核确认的单位在报公司领导确认批准时都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和其他方面资质条件,以消除公司经营的风险。2.2 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1 规划发展部、综合管理部部长在通过部长会等信息24、渠道获知公司有新的建设项目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设施管理科、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2 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规划发展部应当向管理部提供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生产工艺、储存物料的危险特性及储存数量等方面的基础数据信息。.3 管理部根据规划发展部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对于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的建设项目,由管理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5管理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日常业25、务知识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职业卫生监督领域中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法规政策以及有关中介机构资质的查询途径和验证办法。 初步设计.1 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2 设计单位在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后,公司应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会审。设计会审由规划发展部组织管理部、设备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或科室)实施。为提高设计工作的质量,避免重复修改,缩短设计周期,在必要时,规划发展部应当在设计工作开始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在设计输入阶段明确有关要求。.3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完成以26、后,对于那些需要报送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由规划发展部和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按照业务职责分工报送审批。针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复中提出的意见,应结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完善设计文件。2.3 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监理.1 施工单位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主体工程和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设施的工程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监理。.2 在施工准备阶段,规划发展部应组织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和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安装的单位进行沟通,确认施工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防止出现重复返工的现象。.3 对于施工过程中确27、需变更的事项,应经过设计单位的确认,确认结果应有书面记录。2.4 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阶段 试生产.1 项目建设完成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于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的项目,应当按原设计生产能力的一定负荷比例组织试生产,在试生产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完成相关的评价工作。.2 在规划发展部组织试生产和设备调试阶段,管理部应当同时组织或监督有关推进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负责调配人员予以配合。.3 在试生产阶段,应当制定相关的作业标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取得操作资格证。 竣工验收.28、1 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安全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合格报告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办理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手续。.2 项目推进部门应当在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通过政府部门的安全验收审批以后,办理与有关相关方(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提供商)之间的验收手续。 投入产生产和使用.1 在办理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竣工验收手续以后,相关设备设施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2 在办理验收手续时,应由项目推进部门与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安全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以后的维护保养部门。在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29、由项目推进部门负责跟进。.3 在质保期结束以后,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部门应当将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费用中,并做好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资料、相关的评价报告、以及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等档案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查用。2.5 不需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管理 对于不需要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型建设项目,由规划发展部按照“三同时”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在项目设计和验收阶段应组织设备管理科、管理部、使用部门等参与项目的设计评审和验收。评审和验收应形成书面记录。在项目施工阶段由管理部、设备管理科等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监督。3 “四新”项30、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1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四新”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事项,由规划发展部等项目推进部门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管理。设备管理科、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注:关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四新”项目的理解根据卞耀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两位先生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中的相关解释可理解为: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角度出发,与以往的生产活动相比较,因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了新的设备,导致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危险因素或(和)危害后果的、可列为四新项目。但从环境31、保护或其他管理角度出发,可能会产生新的污染或影响的,也应列为四新项目。3.2 在对“四新”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时,项目推进部门应组织设备管理科、管理部、设施管理科、刃具管理科、品质科、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以确定保全预防、电气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刀具选型、检测器具选型、操作使用、后期保全维修维护等各方面事项的要求和验收条件。可行时设备管理科等相关职能单位可事先制订新项目的通用技术规范后传达给项目推进部门。通用技术规范在修订后,应按文件管理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新。3.3 项目推进部门应将会审后形成的项目技术方案或技术协议文本的草案提交给设备管理科等各相关职能单位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意见应形32、成书面记录后予以反馈。项目推进部门应根据审查确认意见修订技术方案或技术协议。若相关职能单位在经审查后无补充意见,也可采取在技术方案或技术协议上联署签名的方式,以示确认。3.4 项目验收时由项目推进部门通知原评审单位参与验收。设备设施试运行的有关记录应作为验收资料的一部分。3.5 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的资料应妥善保存,避免丢失或损坏。为便于查阅资料,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4 其他关联事项4.1 因改善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等原因而实施的项目(此类项目可称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也因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4.2 在组织进行项目的安全评审和验收时应建立相关33、的评审和验收记录。参与技术评审和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或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另外相关部门主管的行政性审批应在技术审查后进行。必要时管理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建设项目和四新项目技术评审和验收工作的流程。4.3 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由管理部负责。4.4 关于建设项目或“四新”项目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在施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照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执行。4.5 建设项目和“四新”项目中需配套采购和安装特种设备的,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4.6 在公司推进实施“四新”项目或建设项目时,管理部及规划发展部等项目推进部门应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34、控制管理规定开展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活动,必要时应制定相关活动的应急预案。4.7 在经过安全验收和(或)主体工程验收之后,项目推进部门方可通知采购科办理验收付款手续,采购科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确认相关记录。4.8 与建设项目和“四新”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三同时”管理,由管理部负责。5 附则5.1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5.2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五、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依据特35、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3 内容1、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叉车、电梯等。2、公司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36、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37、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行车工、叉车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六、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公司区域内各种外来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38、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来团体、组织、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司应遵守的有关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及要求。2 职责与分工2.1 项目单位职责1.负责做好对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向相关方告知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发放公司安全告知书,履行审核、告知责任。2.在与相关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中,必须有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双方责任义务条款,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双方法定义务的履行。3.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39、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口罩、耳塞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4.代表本公司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管理部进行处理。2.2 管理部职责1.指导相关方认真填写外来施工(作业)方安全管理协议。2.开展安全检查与纠错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3.做好与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40、止作业,并按协议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处理。4.支持、指导项目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坚持原则的管理和考核给予支持和奖励。2.3 相关方职责1.相关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2.协助管理部开展安全环保告知工作,接受项目单位和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3.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4.相关方车辆、人员、设备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大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接受保卫、安全人员的检查。5.相关方人员施工范围内若存在公司41、重点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必须由项目单位人员陪同。6.相关方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警示和隔离:a)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避免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交叉作业。一般情况下,工程让生产;下列情况下,生产让工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紧急事件处置、避免公司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工程。b)在道路和车间内施工,必须用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和隔离施工区域;在无法封闭和隔离的情况下,必须安装红色警示灯。c)有高空坠落、塌陷和绊倒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设置适用的警示标志,实行区域封闭,禁止车辆、行人通行。7.动用明火作业或其它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作业,必须向管理部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下列安全措42、施:a)在工程现场配置适用的和足够的消防器材。b)清除动火施工区域的易燃物质和可燃物质。c)安排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动火结束后,检查并清除火源,持续监火60分钟,方可离开现场。8.作业现场的电器设施、线缆和接线装置不得有裸露和破损,取电、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电器使用的安全标准。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必须使用防爆电器。9.严禁将电源线、压缩空气管、氧气管和乙炔气管放在地面横跨公路设置;跨越公路架设临时管线,其距地面高度必须大于4m。10.未经授权,严禁动用本公司的任何设备/设施或其它资源。11.工程单位必须保持工程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文明施工,严禁将施工物资乱堆乱放,形成安全障碍;工程结束后,必须43、在2个工作日内整理现场,清除施工物资和废弃物。3 附则3.1 相关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表外来人员培训教育记录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本企业消防器械管理,保障企业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企业消防安全职责2.1 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厂、车间及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我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44、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3 消防器材 3.1 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救较大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3.2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45、,并动员广大职工一起来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4 附则4.1 相关记录消防演练计划及记录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 总则1.1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246、 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2 内容与要求2.1 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2.2 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47、施工部门领导审批。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2.3 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1)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安全员)或部48、门主管审批;(2)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3)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4)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检查和维修,由管理部审批;(5)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6)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部审批。2.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49、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2.5 危险作业安全要求: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3 附件3.1 危险作业申请表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 年 月 日申请 部门作业 地点作业起、止 时间作业内容:直接作业人员姓名身体状况辅助工作人员姓名身体状况防护措施:现场指挥或监护人部门(安全)负责人审批单位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九、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 总则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事故,确保职员人身及公司财产的安50、全,特制定本制度。2 内容与要求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程;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懂得触电急救方法。2.2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产品是否合格、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改动保护装置和超负荷、带病运行。2.3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下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2.4 临时用电应经设备科审查批准,“临时用电申请单”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科负责人及生产部担当签字后交安全管理员处存档,须载明临时用电期限,超期使用的要重新申请。若未按规定申请发生事故的,安装人员负51、全部责任。2.5 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后,应当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2.6 电气设备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及防尘措施。2.7 当电气设备拆除时,应对其电源连接部位作妥善处理,不得遗留任何可能带电的导体部分。2.8 停送电要求:1.全部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规程,无论设备带电与否,凡未做相应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均按有电操作处理。2.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待确认有电时按重新启动流程执行启动操作。3.禁止52、非电气作业人员擅自拉闸送电,确因工作需要时须向设备科申请。2.9 防静电、接地、防漏电装置、避雷装置等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要求,每年应定期检测、保养,确保装置处于安全可用状态。2.10 电风扇、取暖器、移动水泵、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外壳要有可靠接地(接零),必须连接可靠,室外应有防雨防漏电措施,导线中间不得接头、须完好无破损,在使用中不准受拉、受压、受砸。插头、插座必须完整完好。手持工具必须选用安全电压并有双重绝缘结构。移动用具、设备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53、情况下方可使用。3 电气安全检查3.1 电气安全检查以设备科自检为主,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协助。查出问题必须根据紧急程度组织整改。3.2 检查电气设备应专人保管,定人使用,定期检验或试验,严禁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装置投入使用。3.3 检查长期闲置或新投入使用的用电设备、器具须经电工检查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3.4 检查线路和设备绝缘有无损坏、老化、裸露,警示装置是否齐全有效。3.5 检查电气箱、柜、接线盒、排、刀闸、开关、门锁、插销等各类设施是否有损坏和裸露。3.6 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采取保护接地(接零),线路是否有锈蚀、断线。3.7 检查临时线是否办理申请手续,线路是否合理,开关54、选型、安装是否正确。3.8 检查电气设备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杂物、室外设备的防雨措施是否完备。3.9 检查危险、恶劣环境的的电器、线路、照明是否符合要求。3.10 检查安全防护用具的保管、使用、配置、检验是否合理、齐全、有效。3.11 检查变配电室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情况,记录齐全。4 临时用电设备使用禁令4.1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或超负荷使用电器。4.2 严禁离可燃易燃物一米范围内使用石英管、卤素管等类明火取暖装置。4.3 严禁不按操作说明使用电器设备。4.4 严禁超期或带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4.5 严禁无人时开启临时用电设备或未切断电源。4.6 电热器具严禁覆盖或遮档。4.7 搬运移动55、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5 电气事故处理5.1 处理原则: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排除故障后尽快恢复供电,按“四不放过”原则,实事求是的分析处理事故。5.2 触电事故发生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同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6 罚则6.1 为预防事故发生,对使用电器设备或器具过程中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经纠正无明显改善的将限制使用或待岗教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教育期间发基本工资。6.2 对采购不合格电器具、违章使用、发现明显缺陷未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等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按公司事故处理制度来确认责任承担方式。7 附则7.1 相关记录电气安全检查记录临时用电申请记录7.5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要求。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1.3 责任单位 管理部、采购部、运输使用单位。2 程序与过程控制2.1 危险品的定义 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2.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转移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57、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3)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4)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6)叉车在装卸危险物品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58、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7)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2.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3)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4)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59、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5)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6)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8)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9)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10)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60、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管理部、环保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11)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12)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13)危险物品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14)剧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15)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16)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2.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61、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放。(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8)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9)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62、,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10)若反应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时,反应釜投料孔附近的残余物料不得用尼龙等高电阻率和合成纤维布等来擦抹。(1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12)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13)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管理部、环保部联系协同解决。2.5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63、销毁。(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管理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3)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4)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3 附则3.1 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等登记台账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一、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监管范围为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1.3 本制度责任单位:生产部、管理部、购销运输部门。2 规64、范与要求2.1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2.2 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司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2.3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2.4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2.5 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2.6 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2.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2.8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2.9 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65、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2.10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2.11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2.12 车辆装载运输:(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3 检查3.1 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开车。(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3.2 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66、3.3 厂内交通安全,由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3.4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管理部必须实施监督。4 附则4.1 相关记录 厂内安全标志登记台账事故调查处理记录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二、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体员工。2 总则2.1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经理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67、导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各部门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2.2 生产部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3 职责3.1 管理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2 管68、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3.3 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4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4.1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2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3 人事部在与员工订立69、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4.4 各职能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5.1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生产部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对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强度(浓度)及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5.2 治理项目的设计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11月底以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并上报管理部。5.3 严禁将有害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70、形式交给没有防护设施的企业。 6 作业环境管理6.1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由管理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共同确定或定期修订。管理部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6.2 管理部统一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卫生学评价。管理部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6.3 公司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6.4 作业环境中必须71、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公司设备布局、物料堆放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6.5 公司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积极推行“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现场改善活动。7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7.1 公司必须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管理部下达年度体检计划,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体检,并建立和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7.2 职业性健康体检类别包括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及应急性体检。7.3 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不得72、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7.4 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7.5 在职业病普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人,管理部根据病人的职业危害接触史、现场劳动卫生资料、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化验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后做出初步诊断,再安排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8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8.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非普查期要求做职业病诊断者,须经公司同意,到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8.2 已被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者,在治疗后被确认不能从事原工种的员工,管理部在73、两个月内将其另行安排工作;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者,必须在半年之内将其调离。8.3 职业病人的门诊治疗,应由专职医生开具处方,并经管理部审批后再到定点医药机构取药、报销。8.4 需立即抢救的急重、住院和退休后居住原籍的职业病人,可在附近国家定点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诊治,报销医疗费用时须持有病历、诊断书和用药清单等有关资料,经管理部认定,领导审批后给予报销。8.5 列入工伤统筹的职业病人,医疗费用按照工伤统筹有关程序办理,未列入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医疗费用在劳动保险费中支付。8.6 职业病人患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不享受职业病医疗费用待遇。8.7 管理部按照职业病例登记表建立职业病例登记台74、帐,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9 考核9.1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经济责任制考核或停产整顿等处罚。1)劳动保护设施停止使用或运转状况极差,致使有害物质浓度严重超过国家标准且逾期不采取措施者;2)任意拆除劳动保护设施致使有害因素危害严重者;3)不按计划实施安措项目、挪用安措经费者;4)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投入使用者;5)将有害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形式转给没有劳动保护设施的企业者;6)强令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作业者;7)不接受监测或隐瞒职业危害真实情况者;8)不按规定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者;9)拒付工人健康检查和有75、害作业点监测费用者。9.2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造成重大职业危害的肇事责任者及其单位领导,要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附件一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单位: 编号:序号定点编号所在部门监测项目国家标准监测周期监测单位审核: 制表: 时间:附件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单位: 编号:序号姓名所在部门岗位(工种)原身体状况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接触年限体检时间体检结果诊断单位正常疑似确诊禁忌症其他疾患审核: 制表: 时间:附件三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计划申报表从事接触有害76、因素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计划申报表单位(盖章): 编号:部门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种类工种接触人数种类工种接触人数种类工种接触人数计男女计男女计男女合计-合计-合计-审核: 制表: 时间:附件四 职业病例登记表职业病例登记表单位: 编号:序号患者姓名职业病名称所在单位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事本工种时间确诊时间登记人备注登记人: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总则1.1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管理范围: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1.3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77、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2 规定与要求2.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车间、厂、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78、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2 奖励对象: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保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先进车间、部门由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管理部门审查,经公司领导批准。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79、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4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10-50%。 2.5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留用查看、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80、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 处罚程序 3.1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4 附则4.1 相关记录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1 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管理制度。2 检修前准备2.1 编制检修计划 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2.2 检修81、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2.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2.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2.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2.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物质 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2.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82、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2.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2.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3 检修安全规定3.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3.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3.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3.4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83、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3.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3.6 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3.7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3.8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3.9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公司危险作业许可证。3.10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84、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 竣工验收4.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4.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4.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4.5 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5 检修5.1 检修易燃易爆、85、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所属部门进行清洗置换,切断进出物料口,各种物料按规定搬出检修区。5.2 检修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与生产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必须切开,加堵盲板,切断物料出入口,关闭阀门。5.3 凡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流,拆除传动皮带后断开传动链,并要在电器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5.4 凡是贮藏室、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放“禁止开启” 的警示牌。5.5 “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为断不拆,设备高温或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6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6.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86、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6.2 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6.3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6.4 设备安装的安全87、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6.5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6 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6.7 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88、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及工艺安全的设备。 6.8 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7 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五、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1.2 必须逐级执行管理制度,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工作,使管理制工作与安全生产密切配合,以保89、证有效地贯彻管理制度。1.3 必须根据生产操作的特点,制定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逐级地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解决。1.4 要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管理制工作,经常向职工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教育,使其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安全生产。2 一般要求2.1 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消防水管网,其管径及扬程须满足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室外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及施工密集程度布置,一般每隔120米应设置一具。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经常保持畅通,一切防火器材不准移作它用。2.2 生产现场、仓库、宿舍等处和重要机器设备旁边均应安置适当量的灭火器,并做90、好防雨、防冻措施,按月进行检查。黄砂、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应安放在易取处。2.3 在生产区,严禁明火,禁止吸烟。2.4 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仍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2.5 生产现场和生活区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2.6 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在厂区内动火,应遵守动火和防火管理制度,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管理部。2.7 严禁使用汽油、苯、丙酮等擦洗衣帽。穿有油污的衣服或有关带油器具,不准接近用火地点,以防着火。2.8 各种受压容器应具有合格证和设有安全阀、压力表,应确保灵敏准确,经常维护保养。氧气瓶严防粘染油91、脂,并应设瓶盖和防震圈,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3 动火与防火要求3.1 凡在生产厂区或不许动火的区域内动火,必须与管理部取得联系,并办好动火手续后放可动火。动火前,要清理工作地点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以防引起火灾。要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要将火彻底熄灭,方准离开。3.2 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离开易燃、易爆物10米以上,否则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质检室进行可燃气体的含量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动火。3.3 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置换,清洗及切断盲板等工作,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3.4 条在高空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品时,应清除或采取遮盖措施,92、并设专人看火。各种高温管道上不许放置脚手板和其它可燃物品。4 防毒、防尘4.1 禁止在散发粉尘或者有毒其他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散发粉尘的作业,在生产条件许可下,应采用湿式作业。4.2 散发有毒不健康的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时应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设备装置。有毒物品应贮藏在专设处,并严格管理。4.3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习惯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有冲洗设备。4.4 对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洗涤、漱口和洗澡。5 附则 5.1 相关记录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六、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93、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防尘、防毒、降噪以及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厂、车间。3 总则3.1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3.2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4 职责4.1 管理部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94、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4.2 供应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管理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设备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4.3 各部门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5 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5.1 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5.2 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95、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5.3 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5.4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96、防范措施。6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6.1 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3)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6.2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1)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2)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6.3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97、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能源部。(3)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7 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7.1 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7.2 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管理部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98、填写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7.3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1)计划的编制:管理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按财务预算指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2)项目的实施:管理部会同各部门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并报设备部,进行委托安装。(3)物资计划部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大会,管理部通报项目技术要求,采购部通报其它商务要求,待各供应商编制详细技术方案并上报管理部,设备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99、和供应商。(4)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5)项目完成后,由设备部和各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7.4 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部门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8 考核8.1 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8.2 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十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按不同工种,发放不同的劳100、动防护用品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 劳保用品管理2.1 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2.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管理部统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由各部门专人负责。2.3 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2.4 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定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2.5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101、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有关部门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2.6 管理部对发放标准具有解释权,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反馈。2.7 对工作需要,超范围发放小件劳动保护用品,由部门申请,生产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各部门登记发放。2.8 各部门应免费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2.9 对涉及发放标准修改,新项目新涉及的劳动保护用品,由生产部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解决,并报集团公司审核102、备案。2.10 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2.11 对因工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折价赔偿。2.12 对安全性能高、正常工作时容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强制检验或报废。2.13 特种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等应发放到个人,由个人专管专用,其余可发放至班组,班组保管,集体使用,保证应急情况方便使用。2.14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2.15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103、品如:防毒面具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定点定人专管,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等损坏;2.16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进行使用前学习培训,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3 降温风扇管理3.1 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扇年审报计划和实际情况,由设备科调查落实后,分类汇总、报主管总经理审批。3.2 设备科负责各类降温风扇编号、发放、管理、登记工作。3.3 风扇电机烧坏后,使用部门负责送电修、修复。如电机不能修复、确认报废,以及其他部件损坏或丢失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设备科。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部门落实到人,照价赔偿。3.4 现场的降温风扇根据季节的变104、化,由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保管或发放使用。3.5 现场风扇必须做到人走风扇停。如发现现场没人风扇仍然启动的部门(用于物料、设备降温的风扇除外)对责任人处罚50元。3.6 现场因工作需要常年固定使用的风扇,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4 应急药品柜管理4.1 各部门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4.2 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4.3 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4.4 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4.5 药品柜就应为常锁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4.6 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4.7 过期药品及105、时返回生产部,由生产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5 附则5.1 相关记录5.2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八、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1.3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2 职责2.1 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106、安排女工的工种、工作。2.2 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2.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3 女员工特殊保护3.1 各部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3.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3.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3.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107、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4 未成年人保护4.1 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2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登记时应仔细核实年龄,发现未成年员工,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一边做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工作。4.3 公司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安排对未成年员工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检查。5 附则5.1 相关记录 女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记录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九、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标准。1.2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存放易108、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使用酒精、可燃气体、化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1.3 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使用、储存、采购、验收、发放的车间部门负责执行实施,对每道工序制定安全标准操作程序。2 内容与要求2.1 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电气、防雷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经消防局验收后方可使用。2.2 因历史原因未消防局验收批文的,或未达到报批要求的,应制订安全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使风险系数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且有长期改造计划。2.3 使用、存放量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属重点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如酒精存放量超过20吨、使用量超过2吨。2.4 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列入公司危险源,109、按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加强监督管理。2.5 易燃易爆场所操作人员(化验室、车间小量使用酒精除外),如危险品仓管理员、搬运工、装卸工、驾驶员必须经过合法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2.6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如部门安全员、安全监督部、保卫部、公司安全责任人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证,方可从事管理工作。2.7 易燃易爆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气器(化验室、小量使用除外),有防静电措施。2.8 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施完好,按公司三级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2.9 防雷设施完好,执行公司防雷设施检测管理标准。2.10 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易燃易爆场所110、,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标准执行。2.11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准,如禁火、关闭手机等,应设置周知卡。2.12 存放的危化品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执行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间的管理标准。2.13 易燃易爆场所事故应急处理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标准。二十、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1.31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厂、车间。2 职责与内容2.1 管理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2.2 生产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3 财务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人事行政部在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4 各部门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3 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3.1 公司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长远规划是本公司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112、。在编制公司长远规划中,应依据公司现状,由管理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3.2 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管理部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3.3 年度安全113、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管理部依据各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3.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负责人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其单位负责人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其单位负责人不准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4 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4.1 公司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4.2 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114、全认证。4.3 公司生产调度会,由管理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产品工程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4.5 各车间、部门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5 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5.1 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管理部门,以便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115、单位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5.3 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6 考核116、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7 附则7.1 相关记录劳动合同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一、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2 职责2.1 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2.2 管理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117、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2.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3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3.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3.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1)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3.3 人事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3.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公司1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确认。3.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劳动合同期满。4.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119、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 附则 5.1 相关记录劳动合同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便于企业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重大危险源识别2.1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2.2 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检查、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头备案工作。3 监控与管理3.1 根据管理制120、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3.2 加强人员培训,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3.3 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过程、工艺设备、环境、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4 应根据(苏安监200910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罐区设置泄露检测报警系统、液位超限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等。3.5 建设单位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在相关部门备案。3.6 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121、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3.7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四顾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配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3.8 对重大危险源要有专门的检查制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3.9 公司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所必须的安全投入,对重要设备要加强检测,对安全状况和防护设施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10 应根据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暂行)(安监总局201240号令)的具体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评估122、,并按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4 附则4.1 相关记录安全评价报告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十三、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总则为建立公平、合理的考评机制,优化公司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释放,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有效地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职工收入随着公司效益的增长而逐步提高。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制度。2 规范与原则2.1 绩效考核的原则:公平、公正、合理。2.2 绩效考核的目的:激励上进,鞭策后进,形成充满123、活力的工作团队,并以绩效考核的结论作为员工效益奖金的发放依据。2.3 绩效考核的结论:1、作为员工岗位任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依据;2、作为员工发放效益奖金考核的依据;3、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4、作为员工评比各类先进的依据;5、作为制定员工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6、作为公司奖励各部门及员工的依据。2.4 绩效考核的内容:1、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及指示精神;2、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决定;3、总经办提供的员工违纪记录;4、被考核人的所在部门提供的工作记录;5、员工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内容;6、其它应当列入绩效考核的依据。2.5 绩效考核的范围 适用于公司副总师及以下在职集体员124、工、人事代理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2.6 绩效考核的层次:1、公司领导对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考核;2、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所属员工进行考核。2.7 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1、绩效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计分规则见绩效考核细则,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A、B、C三档,A档比例为20%。2、评级方法:(1)生产部员工评级分为互评、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评定,考核打分权重比例为30%、30%、40%;其他部门员工的评级分为互评和部门负责人评定,考核打分权重比例为40%、60%。(2)中层管理人员的评级分为部门员工评定、中层管理人员互评和公司领导的评定,考核打分权重比例为30%、30%、40%。(3)营业部、生产部完成125、奋斗目标,且无否决条件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中贡献突出的负责人自然为A档。(4)生产部门发生否决性安全问题,本部门人员不得评为A档。(5)营业部、生产部未完成考核指标,本部门人员不得评为A档。(6)因质量、技术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本部门人员不得评为A档。(7)资材部因供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等原因严重影响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本部门人员不得评为A档。2.8 测评结果系数确定:A档系数 B档系数 C档系数1、中层员工 1.8 1.4 02、基层员工 1.4 1.2 03 奖惩3.1 各部门要建立员工绩效考核重大事项登记簿,及时登记员工在考核期内德能、工126、作绩效方面的优劣情况。考核人在考核打分前应全方位的了解被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本着实是求事是原则,站在公正的立场打分。3.2 考核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奖金系数执行C档即无效益奖金,同时按上级及本公司的其它规定处理: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经领导教育仍拒不改正的;2、发生三次未能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或领导交办任务,给工作造成直接影响的;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4、本职工作范围内,因个人主观原因,或虽属客观原因,但未能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贻误工作,给企业经济效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或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5、因工作失误、失职等原因被投诉,情节严重、经核查属实的;127、6、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党、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7、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公安机关处罚的;8、未履行请假手续旷工两天及以上的;9、经查实系内外勾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10、越级向市公司及以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违反规定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11、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的。3.3 未完成经营指标的部门不享受公司效益奖。3.4 当年累计工作时间半年及以下的无效益奖金;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享受效益奖金的40%。3.5 本制度试行期间,反馈的意见,建议由总经办负责收集,作为对本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的依据。4 附则4.1 相关记录审议记录业绩考核记录4.2 本办法经公司职代会审议128、通过后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4.3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二十四、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度1 总则1.1 持续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2 职责2.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2.2 管理部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的归口管理。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3 工作程序3.1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129、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登记重大安全风险。3.2 危险源的辩识3.2.1 危险源的辩识应考虑以下方面:3.2.1.1 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3.2.1.2 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3.2.1.3 公司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中存在危险源,如食品、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3.2.1.4 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3.2.1.5 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1) 六种典型130、危害a 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b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c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d 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e 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f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2) 三种时态a 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b 现在:作业活动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c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131、产生的危险因素。3) 三种状态a 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c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状态。3.2.2 识别的方法1) 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2) 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3) 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4) 通过现场观察、座谈和预先危害分析进行辨识: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132、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3.3 风险评价3.3.1 LEC定量评价法D=LEC式中:D风险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L、E、C分值分别按照下述表格确定: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631完全可以预料相当可能可能,但不经常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0.20.1很不可能极不可能实际不可能说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指存在某种133、情况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而不是指这种情况在我单位出现的可能性有多大。如:车辆带病运行时,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L值应为6或10),而不是指我单位车辆带病运行的可能性有多大(此时L值为3或1)。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频繁程度分数值频繁程度1063连续暴露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每周一次210.1每月一次暴露每年几次暴露非常罕见地暴露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数值可 能 出 现 的 结 果经济损失(万元)伤亡人数100200以上死亡10-29人、重伤50人以上40100-200死亡3-9人、重伤10-49人1550-100死亡1-2人、重伤3-9人71010一次重伤1-2134、人31-10多人轻伤11以下少量人员轻伤4) 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分为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一般危险、稍有危险五个等级。具体划分见下表:D值危险程度320160-32070-16020-70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显著危险,需要整改一般危险,需要注意稍有危险,可以接受注:D70的危险源为重大安全风险。3.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实施3.4.1各部门(车间)按照上述规定,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中的“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的事故/后果”、“控制措施”等内容。3.4.2 各部门(车间)根据 “LEC定量评价法”,对已135、识别危险源进行评价,填写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评价结果”和“风险级别”的内容。根据评价结果,将重大安全风险汇总填写重大安全风险清单。3.4.3各部门和车间将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对各部门和车间的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进行审核和确认,汇总编制全公司的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3.5 风险控制的策划3.5.1 风险控制的策划应首先考虑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其次考虑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最后考虑个体保护。3.5.2 重大安全风险控制3.5.2.1 在一段时期内需采取专门措施136、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3.5.2.2 紧急情况下的重大安全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3.5.2.3 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3.5.2.4 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3.5.2.5 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5.2.6 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3.5.3 一般风险控制对一般风险危险源,对职工进行安全风险教育,有关部门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运行监控。3.6 危险源的更新各部门和车间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对新增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新增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 相关法律法规变137、化时;2) 在工作程序将发生变化时;3) 开展新的活动之前(如新建工程等);4) 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5) 采用新的物质;6) 发现新的危险源时。各部门和车间根据补充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填写新增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报管理部备案。4 记录4.1 危险源(危害因数)辨识、风险评价一览表4.2 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二十五、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2 档案管理方式与组织 公司档案以集中管理为主,采取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档案由办公室138、集中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好自行管理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2 归档范围和内容2.1 归档档案范围 1、政府机关、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等资料。2、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3、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4、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5、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6、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7、公司内部的139、各项管理制度。 8、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等。 9、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10、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3 相关档案管理责任目标3.1 文书档案、人事管理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抓好机关文书、合同等档案的归档管理;业务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各部门直接收到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文件后,一般情况下交由办公室登记,并实行统一保管和归档,相关部门只留存复印件。3.2 财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具体抓好财务单据、账簿等资料的定期归档。3.3 合同档案:各部门要强化合同文书档案管理意识。凡各部门签订140、的有关的合同,各部门要在10日内将所负责签订的合同原件报办公室,由专人进行保管。特殊情况不能报送原件,要说明情况并报送复印件。各部门要强化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司法部门及律师帮助审核,使合同的签订置于法律框架之内,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各相关部门将合同档案报送办公室存档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合同期限、合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并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有关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存档等环节的科室“全程负责制”落到实处。3.4 基建档案:由基建科负责抓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3.5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抓好仓库储141、存情况等资料档案的管理。3.6 审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抓好年度离任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4 档案归整4.1 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或无原件的重要文件不能归档的,可保存复印件。4.2 以正式文件发出的文件、函件或请示,有关科室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确保文件申请与批复的连贯性,避免出现只有请示没有批复的档案文稿。4.3 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卷夹内分类保管,并填写文档归档登记表,方便查阅。5 档案保管与借阅5.1 档案属于机关办公机密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142、得借阅。 5.2 借阅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5.3 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借出的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6 附则6.1 相关记录文件档案记录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十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143、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车间。2 获取与识别2.1 公司管理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2.2 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144、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2.3 公司管理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2.4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3 分类与更新3.1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和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3.2 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145、3.3 管理部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3.4 公司管理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4 附则4.1 相关记录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记录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事项生效日/最新修订日颁布部门法规/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适用部门保存部门: 保存年限: 二十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 146、总则公司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2 内容2.1 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2.2 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2.3 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2.4 各部门、厂和车间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2.5 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2.6 每次例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3 附则3.1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十八、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提高设备,设施中的安个防护装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能力,保障员工147、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l.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个防护设施等。2 总则21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间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3 内容3.1 设备部门负责公司危险性安全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负责组织危险性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障危险性设备的安全运转。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危险性安全设备的148、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安全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3.3 安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应编制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备案。各部门安全设备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应标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设备试运行验收工作。3.4 安全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还应当核对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3.5 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每年应对安全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保证按期执行。3.6 使用部门应对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3.7 在用的安全装置实行149、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门应按期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安全设备不得使用。3.8 设备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安全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安全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安全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3.9 使用部门应当对安全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3.10 各部门安全150、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3.11 安全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报废注销。二十九、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保证要害岗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3 责任者3.1 公司领导对所负责联系点的要害岗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3.2 管理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要害岗位公司、管理部门/车间、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并监管制度落实情况。3.3 生产部负责要害岗位生产技术、工艺的管理与监督。3.4 生产部负责要害151、岗位的设备、电气、仪表以及附件的管理与监督。3.5 要害岗位所在单位职责(1)主动与对口联系点的公司领导联系,督促公司级以上领导及时参加对口联系点的安全活动。(2)负责做好本单位要害岗位的安全监控管理,并按要求开展预案演练、员工培训及巡回检查工作。4 程序 4.1 要害岗位的划分: (1)生产指挥决策岗位:如生产部、财务室。 (2)掌管重要机密岗位:如监控室、总机房、档案室等。 (3) 对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如高低压配电室,空压机房等。 (4)重要动力、设备岗位:如熔炼工部、中频炉岗位、中控室等。 (5) 贵重稀有机器、备件、仪器。4.2 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1)要害岗位的人员应152、保证素质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要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应事先由公司管理部审定。 (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尊章守纪,经过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许独立操作。4.3 出入规定: (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安全、保卫、调度以及有关领导可进入本岗位,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2)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检查证件,凡不符合手续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并记入交接班簿。(3)机密、要害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4)要害岗位因工作需要参观实习者,由公司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参观实习人员不得乱窜岗153、位和乱动设备。4.4 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1)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2)要害岗位应列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3)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以备查考。4.5 检修保卫规定: (1)在设备检修期间要有专人对设备进行值班看守,以防零件丢失和设备内投入物品等事件发生。 (2)拆卸机器设备时要详细做好记录,贵重机器部件拆下后,要保存在稳妥的地方,并指定专人看守。三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 总则为进一步积极加强公司安全管理,154、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结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出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内容与要求2.1 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0.2 %的比例提取。公司安全费用由公司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 1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 50%2.2 公司企划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计划应送总经理审批。2.3 公司财155、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2.4 公司管理部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2.5 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2.6 公司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生产技术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2.7 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2.8 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156、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3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十一、“三同时”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1.2 “三同时”的定义 公司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2 “三同时”评审2.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157、提供下列资料报管理部(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2.2 管理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管理部、后勤部等部门同时参加。2.3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2.4 管理部、后勤部分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3 新产品开发、试制3.1 需要进行试验的158、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3.2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3.3 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总经理批准。3.4 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159、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3.5 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3.6 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3.7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3.8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后勤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3.9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3.10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160、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3.11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3.12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3.13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 “三同时”的验收4.1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管理部、后勤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161、进行验收。4.2 验收内容(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4.3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4.4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十二16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制度1 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1、管理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管理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安全生产制度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2.2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1、技术部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送达163、相关部门、班组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2、技术部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安全操作规程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3 评审与修订3.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2、评审组织: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3.2 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164、性和匹配性;3.3 评审输出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评审人;3.4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入,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3.5 修订组织: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165、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3.6 修订依据:a、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b、评审结果;c、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d、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3.7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4 附则相关记录相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相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事项实施日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备注(不满166、足原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序号更改日期更改章节号、原因和说明更改人批准人备注三十三、变更管理制度1 总则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变更分类2.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a、原料介质变更;b、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c、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d、操作规程的变更;e、工艺参数的变更;f、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等。2.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b、安全设施的变更;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e、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f、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g、监控、测量仪表的变167、更。2.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b、人员的变更;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d、管理职责的变更;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3 职责3.1 变更申请人上报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3.2 申请变更部门将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3.3 审核变更部门将变更申请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3.4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3.5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3.6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168、4 附则4.1 相关记录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十四、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2 职责2.1 生产管理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2.2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维修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2.3 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3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3.1 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169、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3.2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3.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3.4 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3.5 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3.6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3.7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170、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管理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4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十五、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使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 班组安全活动2.1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室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车间班组每月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管理部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2.2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171、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2.3 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2.4 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止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2.5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2.6 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2.7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2.8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3 附则3.1 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172、行。三十六、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企业职工的、外来人员进出厂的日常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作企业职工工作资格凭证,并制定本制度。2 规范与要求2.1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2.2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2.3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2.4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一)操作工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173、以及紧急救护能力。(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2.5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公司生产部核发。2.6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7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2.8 管理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2.9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3 附则3.1 相关记录174、检查记录培训考核记录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十七、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特制订以下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制度。1.2 公司成立相应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和车间主任为成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保事故隐患等级,制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制定相关的应急方案。2 规范与程序2.1 对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判定)175、,管理部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时上报镇安办及县安监部门。2.2 在事故整改方案和技术措施未落实之前,应对隐患存在部位进行局部停产停业处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生产。如有特殊情况,在专家认可的情况下可不停产,但需制定完善的预防和应急方案。2.3 在隐患整改过程中,所需耗费的人力、物力,由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协调解决。2.4 在隐患整改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评估合格后,提请县安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 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3.1 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车间主任、安全员参加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176、安全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整改,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3.2 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管理部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3.3 车间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管理部备案,同时上报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期限。3.4 管理部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车间或个人,安全科负责上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3.5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理部负责,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上报镇安办,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价机构进行评估定级,制定整177、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3.6 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公司须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司进行1-2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4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4.1 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报公司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对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整理建档,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排查出的隐患情况。4.2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所有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4.3 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向开发区安监分局报告,同时组织本公司有关部门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尽快落实隐患整改措施。4.4 对于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178、患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5 附则5.1 相关记录 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十八、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3管理规定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179、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3.9物料的存放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18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