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治理、排放、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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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604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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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治理排放、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42、打钻管理制度63、抽放管理制度84、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95、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106、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127、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138、防治瓦斯财务管理制度149、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1510、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1611、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1712、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813、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1914、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201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2112、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2317、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418、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271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920、“一通三防”措施审批制度 3021、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3422、瓦斯抽放参数监测制度 3623、瓦斯抽采运行记录台账管理制度 4024、瓦斯抽采报告制度 4125、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4226、瓦斯治理先抽后采制度 4427、瓦斯抽采工程检查制度 4628、抽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829、石门揭煤机采掘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评价要求 4930、瓦斯抽采考核制度 51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瓦斯治理负3、责单位罚款1000元。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安通科、生产技术科罚款500元,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500元。6、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4、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设计部门罚款500-2000元。7、煤岩巷道的布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8、安通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9、生产技术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生产技术科长罚款200元。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5、全者每项罚款100元11、瓦斯治理单位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罚款200元/项。12、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6、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50元。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17、瓦斯治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8、瓦斯治理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打钻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1、打钻必须保证质量,因打钻影响生产的对打钻工罚款50元。2、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敷设接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3、钻孔设计由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设计,业务部门审批,不7、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瓦斯治理人员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队长罚款10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5、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眼罚款50元。6、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7、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8、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100元。9、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跟班队长、安检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通风调度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100元;其它后果自负。10、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8、安检员各罚款100元。11、每茬钻(包括补钻)余最后一个孔时,由施工队跟班队长通知掘进科和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安排预测,通知不到,对责任人罚款100元。12、每茬打钻施工完毕,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必须及时绘出钻孔施工图送交有关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人员科长罚款100元。13、通风调度人员接到钻孔施工图后要在图纸上注明收图时间,否则对收图人员罚款50元。14、通风调度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100元。15、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队必须在开掘位置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16、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9、17、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队长、当班班组长各罚款50元。18、每一次钻孔设计经审批后,现场施工前,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必须绘制一张打某个钻孔相对应的钻机相对位置及水平角、倾角的关系图,以保证打钻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否则对瓦斯治理人员科长罚款100元。不按设计施工的对班组长、打钻人员每孔各罚款50元。19、在打钻施工前,由班组长负责在掘进工作面打钻开孔位置上用白漆做标记,否则每孔对班组长罚款50元。20、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置、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相应的业务部门,否则对专职安检10、员各罚款100元。21、每一打钻掘进循环,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探一次煤厚,如无实际煤厚而设计钻孔的,各业务部门不进行审批,并对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生产技术科主管人员各罚款50元。现场施工图存在问题的,一处对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罚款50元。22、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瓦斯治理人员、生产技术科酌情进行减免。23、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24、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11、对查住人罚款10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00元,并取消虚报进尺。抽放管理制度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1000元,对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12、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5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200元。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人员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元。9、抽探负责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科,否则罚款5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50元/件。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200元。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100元。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10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100元13、。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100元。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10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地质预报管理制度1、在采掘活动中,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生产技术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生产技术科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科长罚款500元/次。2、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有人到岩巷掘进面观察岩层及岩性情况,准确预测出煤岩关系,以指导岩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14、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200元/次。3、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200元/次。4、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200元/次。5、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瓦斯治理人员、安通科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次。6、瓦斯治理人员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15、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瓦斯治理相关人员罚款500元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通风调度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罚款100元。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超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10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200元。该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116、00元。4、通风调度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罚款200元。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10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队长、生产队长各罚款500元。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钻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科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通风调度、开掘科,调度室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100元。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17、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100元。9、在打完一茬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组长、跟班队长、安检员罚款200元。10、预测指标超标,施工队不补孔进行拆钻的,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盲目掘进的对队罚款2000元,队长、生产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300元。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1、对瓦斯治理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安通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不参加者对主管科长罚款200元/次。2、瓦斯治理18、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峒室、煤墙闭子等。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200元/次,通风队监管不力的,对通风队罚款300元/次。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通风队罚款10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置的,每项对通风队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通风队罚款50元。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通风队罚款50元。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919、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次。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1、矿长对防治瓦斯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解决防治瓦斯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瓦斯工作的实施。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瓦斯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物资供应及集团公司,否则除对防治瓦斯主管部门罚款1002000元外,还要对由于计划不当20、产生的后果负责。3、所需防治瓦斯设备、配件,防治瓦斯主管部门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数,否则,除不予列入计划外,还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件。4、生产技术科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科长罚款2001000元,并立即整改。5、财务、物资供应、人事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生产技术科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部门科长罚款200元,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防治瓦斯财务管理制度1、矿财务部门根据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要求组织防治瓦斯措施所需资金,资金不到位,对财21、务部门罚款5000元。2、防治瓦斯措施资金要建立专账,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3、所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的使用,必须有主管防治瓦斯的矿领导和矿长签字,否则对财务部门进行所用资金0.5倍的罚款。4、每月末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瓦斯措施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筹集及准备使用情况,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5、财务部门要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年度、季度、月的计划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主管防治瓦斯矿长审阅,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1、防治瓦斯主管部门年度、季度所需材料计划必须及时送到集团公司和物资供应部门,否则,对防治瓦斯主管单位罚款2000元22、,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必须将下一月材料使用计划送往物资供应,否则,罚款100元/天。3、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根据防治瓦斯材料计划催要设备,对完不成采购计划的,对物资供应科罚款100元/件,以后,每推迟一天,加罚100元。4、防治瓦斯设备到货后,生产技术科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不参加验收者,罚款50元/次。5、防治瓦斯材料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100元。6、对于矿外购材料,必须按瑞祥煤矿物资采购制度执行。瓦斯治理培训制度为了使我矿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干部预防及处理瓦斯事故的水平,使井下工23、人熟悉瓦斯预兆和瓦斯治理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瓦斯治理意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特对职工培训做出具体规定:1、安通科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时,必须制定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安通科分别罚款500元。2、培训计划上分别对矿长、科队长、班组长、岗位工人、瓦斯治理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3、安通科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教材,组织培训师资,没有编制瓦斯治理培训教材的,对安通科罚款1000元,并令其限期编制。4、安通科对瓦斯治理培训要建立档案,档案必须正规、规范,否则对安通科每项罚款100元24、。5、安通科对培训结果负责,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于培训不合格而发证的,对安通科罚款100元/人次。6、安通科对瓦斯治理培训经费要设立专账,保证瓦斯治理费用的合理正常使用。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为控制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矿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制度。1、科技攻关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2、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由安通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3、以生产技术科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瓦斯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25、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瓦斯治理技术攻关。鼓励瓦斯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瓦斯治理新路子。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上报该科研成果。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瓦斯治理人员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安通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安通科罚款1000元。2、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瓦斯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26、生产技术科罚款1000元。3、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瓦斯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4、防治瓦斯专门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负责人罚款500元。5、科队长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瓦斯问题及时填写在安监专用记录本上,否则罚款100元/次。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瓦斯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2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瓦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款200元。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瓦斯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9、防治瓦斯专门机构没按27、规定检查防治瓦斯措施的,每次罚款1000元。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瓦斯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10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1、瓦斯治理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瓦斯治理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这个会议。2、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由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3、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行政正职、瓦斯治理技术人员、瓦斯治理人员全体人员,正职有事请假的,可由副职代替。4、对于无故不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的,罚款200元/次。5、瓦斯治理会议上安排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28、完成,又没有及时向领导说明的,罚款500元/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一、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3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4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班长报告,安全监控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班长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29、路线进行撤退。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安通、技术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安通、技术科安排人员进行排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1. 矿长、副矿长、总工、爆破工、采掘开区队长、生产科室科长、生产技30、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机车司机等下井时随身携带。二、使用地点2.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采煤机上。三、使用时间3. 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四、发放4. 各单位根据安通科发给的仪器牌,凭牌领取,每个单位的使用人员应和牌上的编号对应,丢失时,罚款50元/个。五、使用管理:5. 监测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并及时更换。6. 领取仪器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问题时可要求更换,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31、,罚款2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7. 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700元的赔款,丢失者赔款700元。8. 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凡发现不带时,可给予100200元罚款。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根据贵州省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1、发放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预防性措施,并不是发福利。劳资部门负责制定办法和标准,供应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和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到符合国家32、规定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购买,井下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并经安检部门的验收方可入库。3、标准中未列毛巾、肥皂,其发放标准为:(1)、毛巾:井下生产一线岗位工每两个月一条,井下其他岗位工及井口岗位、翻矸、煤仓等每三个月一条(含井下管理人员),地面生产系统岗位工每四个月一条,其他人员每六个月一条;(2)、肥皂:井下采掘一线岗位、井下辅助及井口、翻矸、煤仓每一个月一块,科室下井人员(含下井的管理人员)每两个月一块,地面其他生产系统岗位工每三个月一块。4、科室管理人员兼有井下工作时,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按本部门的工人标准延长一倍(标准中明确规定的除外)。5、本标准是按正33、常工作需要制定的,但与安全有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损坏的,随坏随换,以坏换新。6、本标准未列入电焊面罩、防护眼镜、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范围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7、凡井上防护服如果分冬夏季节分别发放的,使用期限应延长一倍。如外线电工,可以在48个月内分别发一套冬、夏防护服,也可以一年分别发一套冬、夏防护服,但每套使用期为48个月。8、凡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9、凡表中未列入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劳资、供应、安检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女工的特殊保护用34、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10、本办法解释权归劳资部门,采购发放归供应科,监督检查归安检科。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 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1) 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 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2) 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3)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35、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2) 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 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36、对性的措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2) 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3) 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37、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4) 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5) 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还应派出警戒人员,禁止一切人员通行。(6) 二级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部门(或救护队)负责实施,安检部门现场监督,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7) 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8) 两个串联工作面38、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顺序,严禁同时排放。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依次类推。排放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分区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9) 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2、 排放瓦斯浓度风流的控制1)“职能型排放瓦斯器”排放法利用高速变频原理,调节局部通风机的转速和风量,改变排放瓦斯巷出口高浓度瓦斯的混合风流流量,使回风巷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按排放瓦斯措施所规定的限制进行排放,从而实现自动、安全可靠地排放39、瓦斯。2)风筒增阻排放法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通过收紧或放松绳索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3) 风机外增阻排放法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用木板将局部通风机进风处处挡住一部分,根据需要逐渐拉开木板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4) 错开风筒接头调节排放法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永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5)“卸压三通”调节排放法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第一节风筒上设置“卸压三通”,用绳索控制“三通”卸压口的大小,以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卸压三通调风排放法,具有制作简便、易于操作和安全实用等优点,现简述如下;(1) 应用方法。1平时将三通分岐(短节)用绳子捆死,不得通风。2启动局部通风40、机排放瓦斯之前,现将三通风歧(短节)放开,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始排放瓦斯。3当局部通风开启后,大部分风量经三通分歧(短节)的一端进入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通过风筒送往独头巷道,因此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4排放瓦斯过程中,负责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与调风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的变化,指挥调风人员控制三通分歧卸压口的大小;在确保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可慢慢缩小三通分歧的断面,待全部捆紧分歧后,送往独头巷道的风量已达最高值。5当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含量较长时间稳定在规定的安全浓度时,证明独头巷道内的积存瓦41、斯已排放完毕。重大事故汇报制度为了及时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 、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含瓦斯超限、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二类以上设备事故等)。 二、本规定适用于重大事故,但国家已有规定的除外。 三、重大事故的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逐级报告集团公司和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政府有关管理部42、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第1项所列部门。 六、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队组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 。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映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并由矿调度室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重大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43、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 、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急救措施等。 七、重大事故发生后,矿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 、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成重大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证据工作。 八、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及时请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九、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重大事故调查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44、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为保障矿井安全生45、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是在煤矿生产全过程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常规内容包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发展规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的制定要结合现场实际,做到有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4、“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一通三防”技术问题,重要“一通三防”技术问题,一般“一通三防”技术问题。5、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报公司审批的属重大“一46、通三防”技术问题。 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重要“一通三防”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属一般“一通三防”技术问题。6、 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一)、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由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义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报矿长审批-拟文呈报集团公司审批。(二)、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问题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牵涉的“一通三防” 技术问题;(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3)、调整全矿井通47、风系统的措施;(4)、串联通风措施;(5)、采用专用排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6)、新水平、新采区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7)、石门揭开突出煤层的设计、措施;(8)、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9)、试验涉及“一通三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10)、“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1)、机采面作业规程、“一通三防”措施,机采面撤面、装面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12)、指定需要报批的“一通三防”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7、重要“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一)、重要“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根据业务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48、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二)、 重要“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牵涉的“一通三防”问题;(2)、生产中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4)、巷道贯通措施;(5)、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8、 一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工区也要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二)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1)、49、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9、排放瓦斯和井下电气焊措施不能归为以上三类,其审批程序如下:(1)、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工区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机电工区、安检科、通风工区、救护队、矿值班领导进行会审。(2)、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机电工区审批-通风工区审批-安检科审批-机电矿长或机电矿长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报矿长批准。10、具有安全技术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50、工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区长、副区长、技术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矿副总以上矿领导。11、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牵涉“一通三防”的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12、规程的内容应包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13、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部门提供地质说明书,生产服务部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工区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队提供抽放系统图。图件资料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到技术科。14、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51、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要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15、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16、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石门见煤的三角区及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17、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18、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工区和抽放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技术科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运52、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19、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技术科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金能公司批准后执行。20、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副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21、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22、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单位工人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负责人、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章指挥。23、安检科参加全矿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执行负有监督责任。24、技53、术科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和质量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5、机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质量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6、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27、规程、措施编制、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28、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1、抽放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四种牌板 (1)、工作面54、进度牌,用以标明工作面推进位置与瓦斯抽放钻孔位置的相互关系。工作面进度牌在巷道掘出后设置。 (2)、钻孔位置牌,按钻孔设计间距及数目设置,用以表明钻孔施工位置。 (3)、钻孔观测牌,设在各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员姓名等内容。钻孔观测牌提前工作面位置两个钻孔设置。 (4)瓦斯抽放管理牌 2、抽放工作应填报以下几种报表: (1)试漏气记录表; (2)钻孔施工记录班报; (3)管路工程记录班报; (4)钻孔观测记录班报; (5)抽放泵站观测记录班报; (6)瓦斯抽放日报; (7)瓦斯抽放台帐,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设备、管路长度,直径等逐月和累计情况。 55、3、矿井都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抽放系统各测点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瓦斯抽放观测要做到“对口”管路,井下观测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抽放系统观测做到班报和调度台帐“二对口”(指节流,负压、浓度)。观测工将每次观测结果按时填写抽放瓦斯报表。抽放瓦斯报表先由矿总工程师审阅,然后报矿长。 4、调整抽放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压力,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记录。 5、矿井都要设专人对抽放管路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堵漏气,放水,排除故障,并有登记记录。每月分管瓦斯抽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要对全矿抽放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矿56、井抽放系统图,每季度、年绘制一次,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矿井还必须绘制抽放泵站平面图与管网布置图。 7、加强敷设抽放管路的维护,保证畅通,无断棚,无积水。 8、瓦斯抽放泵房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厘米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瓦斯抽放参数监测制度 1、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抽放瓦斯系统使用前必须做气密性实验,并做好记录。瓦斯抽放管路安设在巷帮得中上部或巷道顶部,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横穿通过运输巷时,距轨道面高度不得低于1.8m,千米漏气量小于3m3/min 2、拟进行瓦斯抽放的采煤工作面,有关单位必须按抽放57、要求组织巷道的设计施工,并严格进行竣工验收。 3、瓦斯抽放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现场填写钻孔进度表,并将其填报在钻孔施工台帐上。钻孔施工完毕后,设置钻孔参数牌板。 1、瓦斯抽放钻孔采用聚氨脂或膨胀水泥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米 2、每一抽放钻场都必须安装孔板流量(或其他流量测定装置)和阀门。 3、瓦斯抽放过程中,抽放钻孔与抽放管路的连接或拆除,必须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连接。非在用的抽放钻孔必须用堵板堵严,防止钻孔渗漏瓦斯。 4、每一钻场应设置钻孔参数和瓦斯抽放管理牌板。 5、瓦斯抽放观测制度: (1)、地面抽放泵司机必须每小时对系统抽放情况观测一次58、,填写观测牌板和记录。 (2)、观测工在进行观测前,先将观测牌板上的上一班的观测时间和观测情况记录在观测记录卡背面相应的栏目内,以备查对。 (3)、观测工接班后一小时开始巡视管路。 (4)、每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放系统中,在用的每个钻场(或钻孔)必须设置观测点,每小班必须观测一次,认真填写牌板(包括钻孔编号、负压、节流情况、瓦斯浓度、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由观测工负责,并做到观测牌板、记录、班报和日报四对口。 (5)、抽放对值班队干,每班班后必须及时审查观测记录,并签字和审阅时间,同时填报瓦斯抽放日报表,报通风科值班领导审阅。每旬填报瓦斯抽放旬报表,经通风科长审核后报送总工程师。 9、59、通风科每月组织区干部对瓦斯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备查。 10、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设置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并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及相关台帐。 11、瓦斯抽放泵司机要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瓦斯抽放泵必须安设无水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相关单位因工作影响抽放泵站供水,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3、瓦斯抽放泵站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0mm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并且泵站内必须安装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60、5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瓦斯抽放泵电源侧安设开停传感器,以实时监测瓦斯抽放泵的工作状态。 14、瓦斯抽放泵必须采用专用线路供电,变电所设置专供分路开关。 15、抽放瓦斯措施中要明确规定因停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抽放泵临时停止运转时应采取的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16、抽出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者采区回风巷,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排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安全监控瓦斯传感器,保证61、巷道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及时报警和断电,停止抽放瓦斯,进行处理。 17、每一工作面抽放瓦斯结束后,通风科负责写出工作面抽放总结报告并存档,具体内容包括工作面瓦斯抽放量、抽放效果分析及抽放方法的改进意见等。 18、每季度绘制一次抽放系统图,抽放瓦斯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抽放系统图。 19、瓦斯抽放日报审阅制度 (1)、通风科每天将一个圆班内抽放泵的工作时间,累计抽风量,以及抽放管的负压、温度、浓度、一氧化碳、流量等参数进行综合,填写到“相应的瓦斯抽放日报表”上(每个检查点的瓦斯、一氧化碳浓度取最大值和最小值)。 (2)、通风科值班干部要认真审核当日“瓦斯抽放日报表”的内容,在确认日报表准确无62、误后,报送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对瓦斯、一氧化碳异常的地点,通风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进行处理。瓦斯抽采运行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一、认真填写瓦斯抽采运行记录台帐。二、按时报送记录交有关部门审签。三、将审签的记录、台帐妥善保管。四、按月将台帐装订成册,存档备查。五、瓦斯抽采运行记录台帐的存档时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内,不得丢失、消毁。六、专人管理记录、台帐,人事变动时应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瓦斯抽采报告制度 一、地面抽放泵站各有关记录每天送矿长,总工办公室审阅、签字,在抽放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或分管领导。二、井下钻场施工必须按设计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如实绘制施工成果图,并报63、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在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卡钻、顶钻、喷孔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待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钻孔施工作业。三、每天专人进行参数测定测定的参数有温度、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并将测定结果填表报分管领导审签。异常情况立即报调度室。四、系统及管网维护:专人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及管网并将检查、维护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矿调度室。五、凡异常情况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10分钟内必须报告矿长,总工或分管领导。六、不按时报送报表,遇异常情况不报、迟报、谎报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有关部门处理64、。抽采钻孔验收制度瓦斯抽采钻孔是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的关键环节,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作面瓦斯治理的效果。卫进一步规范我矿抽采系统管理,确保钻孔施工质量,清除瓦斯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成立钻孔验收和监督领导小组,领导由总工办牵头,防突办、安监科组成。办公室设立在防突办。2、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包括钻孔施工参数),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钻孔设计参数组织施工。3、钻孔施工地点必须设立图(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孔、编号、类别、设计参数(孔径、方位、倾角、孔深)。4、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记录,内容包括钻场、钻孔、钻孔号、方位、倾角、孔深度、等参数),施工结束时将65、上述情况汇报防突办。5、钻孔施工结束后,起钻前、钻孔施工负责人及时向防突办汇报,一通三防督查组随时根据情况井下督查。6、钻孔施工结束后,瓦斯检查员和钻孔施工人员认真核实钻孔深度,并在钻孔施工记录上签字,缺一人签字该钻孔不予验收。7、钻孔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施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钻孔揭煤过程中要有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施工,记录揭煤长度、并在验收记录上注明。8、进行钻孔验收的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通三防督查人员不定期对钻孔验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虚报钻孔深度的,验收人员一律给予开除。9、外来承包人员适用本管理规定。瓦斯治理先抽后采制度 为加强我矿抽采达标,确保安66、全生产,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瓦斯抽采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一、会议人员每月月底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的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部门负责人、生产区队的正职、“一通三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等有关人员。二、会议纪律所有人员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向矿长请假。迟到者考核50元,不参加会议考核100元,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调度室负责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考评。三、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抽采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汇报上月的瓦斯抽采治理基本67、情况和下月的瓦斯抽采工作计划。会后由矿领导指导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2、听取打钻队和职能科室及有关生产区队在瓦斯抽采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3、对上月瓦斯抽采方面出现的问题,提请例会讨论,对问题制定出处理措施及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落实到人。四、会议纪要每次先抽后采例会会议,通防科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印发给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通防科妥善保管。五、其他1、因特殊原因可推迟或延期召开例会,由矿长安办公室另行通知。2、有关部门对会议决议要按照规定时间、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并注意收集群众的合理化建议,68、积极做好意见的反馈工作。通防科要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结果要向下次例会会议汇报。3、如有重大抽放问题时需讨论或通报时,可随时召开。瓦斯抽采工程检查制度一、瓦斯抽采工程只有在工程按照设计完工后,才能进行工程验收,分期实施的瓦斯抽采工程,可以分阶段验收。二、瓦斯抽采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实施分级验收。全矿井的各类瓦斯抽采工程,包括地面抽采瓦斯泵站、瓦斯抽采管路系统、瓦斯抽采钻场工程和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等由矿级领导组织验收。三、验收程序所有抽采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在5日内按照设计组织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四、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与瓦斯抽采工程相关的各类竣工图件;2、与瓦斯抽采工程相关69、的各类施工记录、台账和阶段性总结性材料;3、与瓦斯抽采工程相关的各种配套设施、设备、仪器仪表装备情况以及保证该工程正常运转的的人员配备情况;4、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转报告(资料、数据),包括主体工程试运转(运行)和安全保证系统的可靠性运转情况.5、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后的瓦斯抽采效果验收。五、验收的方式:对照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并形成验收意见。六、只有在瓦斯抽采工程通过验收后,采掘工作面才能进行生产活动。抽放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抽放报表每周、旬、月整理一次,由通防队负责,详细记录抽采地点及生产情况、抽采瓦斯量及备注说明,由通防队存档负责存档备查。2、抽放系70、统图每月更新一次,由通防队长和技术科负责,要求绘图详细、真实,经会签后由技术科负责存档备查。3、抽放泵站建立瓦斯抽放记录、抽放泵维修记录、记录抽放计量维修记录、电气设备维修记录,由泵站司机负责记录。4、地面与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抽采工分类建立存档备查,详细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抽放泵站温度、抽放泵站瓦斯浓度、责任人及备注说明。5、抽放管路巡查建立巡查记录,由技术科负责存档备查。6、每年、月瓦斯抽采计划技术科组织编制、审批,最后确定矿井抽采计划。7、瓦斯抽采考核由技术科负责保存记录在案。8、瓦斯抽采设计由技术科负责设计、经矿领导审批后、技术科保存。9、瓦斯抽采工程验收由矿领导71、统一验收,资料技术科保管。10、各个工作面的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由通防部防突组负责编制、存档备查。11、以上存档必须认真保存,不得出现缺少或丢失。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1、石门揭煤采用穿层钻孔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瓦斯预抽率45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指标值时间段内的抽采瓦斯总量(m3)。瓦斯储量: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2、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条带式穿层钻孔”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1)实行分单元评价,每预抽评价单元长度不小于100m。(2)瓦斯预抽率35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总量(m3)。瓦斯储量:72、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3、回采工作面采用“网络式穿层钻孔”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1)实行分单元评价,每预抽评价单元长度不小于100m。(2)瓦斯预抽率30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总量(m3)。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4、回采工作面采用两巷顺层钻孔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1)实行分单元评价,每预抽评价单元长度不小于100m。(2)瓦斯预抽率30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总量(m3)。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5、煤巷掘进工73、作面顺层长钻孔预抽效果评价技术要求:(1)分茬评价。(2)瓦斯预抽率30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总量(m3)。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 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74MPa(表压)以下。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工作面瓦斯抽采率(%)5Q102010Q203020Q404040Q705070Q10060100Q70表2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工作面日产量(t)可解吸瓦斯量(m 3/t)1000t810012500t725014000t640016000t5.75、560018000t5800110000t4.510000t43、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吨煤钻孔量指标煤层类别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容易抽放0.050.030.01可以抽放0.05-0.010.03-0.050.01-0.03较难抽放0.010.050.03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8-10m。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瓦斯76、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77、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 m3/min;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78、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79、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7、建立抽放系统中各种仪器、仪表运转、维护、维修记录。8、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同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围墙保护。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严禁使用干式抽采瓦斯泵;水环式瓦斯抽80、采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三防装置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性能良好,并有记录可查。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的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质量技术管理要求1、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新水平、新采区,必须在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试的基础上作出瓦斯抽放设计。抽采设计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要求,可根据地质报告提供81、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矿井参数,抽采工程设计煤矿组织审批,报法人审批备案。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面概况:包括工作面基本参数、顶底板岩性、标高和垂深、四周开采情况、地质构造等,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抽采方法:钻孔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孔方法及封孔材料,管路连接等内容;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直径、管材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监测及安全装置82、等内容;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新水平、新采区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包括内容: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采工艺参数;抽采设备:包括抽采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等内容;泵站建筑:泵房、供水、供电、供暖、避雷及其他。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利用方案、资金概算。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平、剖面图,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及图纸。83、2、瓦斯抽采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图纸: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钻孔实测成果图;泵站供电系统图。记录: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房值班记录。报表: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台账:抽采设备管理台账;抽采工程管理台账;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参数、抽采量管理台账。报告:矿井和抽采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3、矿总工程师每周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抽采利用工作长远规划、年度、季、月瓦斯抽采工程和84、抽采量计划,保证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高瓦斯及突出矿井的采区设计必须有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明确抽放量,抽采量不达标的采掘工作面不得投产。4、严格瓦斯抽放工程施工质量,抽采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做到平、稳、直、密,抽采工程竣工后,所有瓦斯抽放工程都必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5、钻孔施工的技术要求所有进行抽放的地点必须有抽放工程设计和专项措施,钻孔必须按设计要求的方向、角度、孔径、深度等施工。所有施工钻孔的地点,洒水管理必须安装到位,并配备不少于三台的灭火器和一定数量的备用黄土(防止打钻失火85、)。打钻过程中,发现卡钻、打不进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查明原因,制定专项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采用风力排粉时必须使用打钻除尘雾化装置,降低温度,消除煤尘。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机,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6、瓦斯抽放量的管理要求参数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泵站安装孔板流量计时,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浓度、负压、温度、压差等参数;安装抽放监控计量装置的泵站必须连续监测浓度、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并能随时查看、打印报表。井下采掘工作面上下风道支管路安设的总孔板、其他孔板每周至少测定一次抽采浓度、负压、压差、温度等参数。单孔的排板应该包括:孔号、孔长、浓度、始抽时间、抽86、放负压、测定日期、测定人等。抽采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连抽,并进行参数测定。抽采计量规定瓦斯抽采量的计算器具必须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并按规定进行标校。安装抽采计量监控装置的泵站,以计算机自动显示的数据为计量依据。井下安装计量装置的规定。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抽放管路上必须安装标准孔板进行计量,安装位置在抽放支管上与本煤层抽放单管结束处以外。抽放制度管理1、进行瓦斯抽采的公司和矿井必须制定本公司或矿井的瓦斯抽采年度计划和月份瓦斯抽采计划,并制定本年度具体的瓦斯抽采考核办法,保证瓦斯抽采各项指标按计划完成。2、瓦斯抽采矿必须按时向公司上报瓦斯抽采月报和季报;公司每季度对各抽采矿井的瓦斯抽采情况87、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其它时间随时进行抽查。3、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建立防突队(或抽放队),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需要,负责泵站、打钻、管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参数的测定等。4、抽采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如抽采各工种岗位责任制、钻孔验收制度、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回采工作面抽放孔甩孔制度等。5、实行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瓦斯抽放工程中的钻孔与封孔、管路连接、设备安装,都要有记录,记清施工日期、施工人员及验收人员,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相应人员。6、要制定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所有的抽采工程施工必须制定作业规程、技术规范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投入运转的抽采系统必须88、实行系统巡检制度。由抽采专业队伍配备一定人员,定期巡查、维护抽采设备和管路系统,保证系统负压和抽采瓦斯浓度,并定期测定系统参数(泵站大气压力、系统抽采负压、抽采流量、抽采瓦斯浓度、抽采瓦斯温度)。各个工作面或采空区的抽采支管必须配备抽采计量装置,定期测定瓦斯抽采参数,计算瓦斯抽采率和抽采瓦斯量。瓦斯利用管理1、矿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利用工作,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瓦斯利用的管理工作,通防部及各矿总工负责供气计划的编制,财务部负责供气费用的回收,通防部协调供气矿井与瓦斯气使用单位的供气关系等。2、新建矿井抽采出的瓦斯必须利用,变害为利,保护环境,以抽保用,以用促抽。矿井瓦斯利用必须经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89、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3、供气矿井的矿长对瓦斯利用工作负全面责任,矿井总工程师对保证供气质量、完成供气计划、按时报送报表等工作负责。4、瓦斯气用于工业和民用时,甲烷浓度不得低于30%;用于瓦斯发电时,甲烷浓度不得低于10%,用于煤层气液化时不得低于20%。5、为使抽采和利用瓦斯所消耗的材料设备能及时得到补偿,保证矿井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进行,矿井所得到的瓦斯利用收入要全部用于瓦斯抽放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抽放相关技术要求1、钻机效率:岩石f8,不小于600m/(月台);岩石f=68,不小于1200m/(月台);岩石f6(包含煤)不小于1600m/(月台)2、预抽钻孔封孔质量检查标准:钻孔孔口负压不90、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不应小于30%;否则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3、地面瓦斯抽放泵房抽放浓度规定:高负压瓦斯抽放浓度不低于20%,低负压瓦斯抽放浓度不低于10%。4、矿井抽采率不低于25%,工作面抽采率不低于30%。5、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二、考核办法1、每年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根据计划制定本矿井瓦斯抽采利用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完不成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91、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效果检验无效。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组织生产的对矿长、生产矿长各罚款10000元,对总工、安全矿长各罚款8000元,并进行行政处分。3、抽放系统不完善的,各种计量装置安装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4、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10的抽采量不计入矿井抽采完成指标。5、对有假钻孔、假抽采92、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20005000元。6、每季度对各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7、奖罚对完成季度抽采量计划的矿井,每抽出1m3瓦斯奖励0.05元,超出计划部分每1m3奖励0.1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超过计划量(m3)0.1(元)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矿井,每利用1m3瓦斯奖励0.05元,超出计划部分每1m3奖励0.1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计划利用量(m3)0.05(元)超过计划量(m3)0.1(元)对没完成季度抽采量计划的矿井对等罚款,即按季度计划抽采量每1m3瓦斯罚0.05元,欠完成部分每1m3罚0.1元,罚款计算公式:罚款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计划抽采量实际抽采量)(m3)0.1(元)对没完成季度利用量计划的矿井对等罚款,即按季度计划利用量每1m3瓦斯罚0.05元,欠完成部分每1m3罚0.1元,罚款计算公式:罚款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计划抽采量实际抽采量)(m3)0.1(元)瓦斯抽采利用奖金的分配:对瓦斯抽采利用有贡献的人,其中奖金总额的40%用于中层以上瓦斯抽放相关人员奖励,60%用于基层瓦斯抽放相关人员奖励,对班子成员奖金总额不计入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