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等管理制度(51页).docx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795931
2023-11-14
49页
70.44KB
1、煤业公司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等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6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8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9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2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4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15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7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9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22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24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25十三、职业2、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26十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30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规定了从矿井领导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生产单位,将以本制度追究其责任。二、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体制变动3、,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三、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安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定期研究、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核职业病危4、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6、监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7、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8、组织建立并实施矿井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确保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及职业知识的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不履行职5、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听取各科室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 7、对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9、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等工作。 10、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11、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管理责任。 12、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活动。13、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工作,普6、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类档案和资料,对各类职业危害人员健康档案分类管理。(四)安全科职责1、监督管理矿井职业卫生各项措施的落实。2、监督各类防护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3、参与职业卫生检查和验收。4、定期检查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五)安全培训中心职责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定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教育档案。(六)综合处职责1、做好受职业7、病危害威胁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2、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载明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七)通风科职责1、结合我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8、素控制标准,并配合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3、针对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因素一旦失控,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及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温度的检测工作。4、加强现场管理,实行生产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点挂牌管理,坚持正常使用降尘装置,确保防尘效果。5、积极探索利用新工艺、新设备,减少煤尘、降低噪音。(八)工会职责1、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要有主题、有记录或影像资料。2、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开展群众监督活动。3、充分发挥群监员的群众监督作用,对矿井出现的职业卫生隐患及时发现、排查和整改。(九)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9、责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矿井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参与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等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健康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十)科室负责人职责1、把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10、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十一)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1、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认真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3、当工作场所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时,应及时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二、职业病11、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岗前告知1、综合处组织员工签订合同(聘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或单独签订告知书)。2、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综合处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12、知补充合同。二、现场告知1、在矿井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2、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必须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及粉尘职业危害告知卡;(2)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及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3)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3、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13、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三、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时及时告知本人。劳动者离开本矿井时,可以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矿井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培训和考试,使每位职工牢固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知识。附:岗前告知内容:1、煤矿常见职业危害(1)粉尘:煤矿作业产生的粉尘主要有煤尘、矽尘,如果防护不当,长期吸入高浓度粉尘可致尘肺病。(2)噪声:煤矿作业可产生不同14、程度的噪声,长期高分贝噪声刺激如果防护不当可致噪声性耳聋。2、职业健康监护煤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发现职业禁忌症时严禁上岗;诊断为职业病时立即调离原岗位,并将职业健康查体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职业健康防护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劳动者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4、职业卫生培训为了使职工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对新工人进行不少于4学时、对在岗工人进行每年一次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5、职业病待遇一旦确诊为职业病,一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规范作业场15、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由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二、煤矿在申请、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陕西省煤监局榆林监察分局进行申报,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资料: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煤矿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16、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陕西省煤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四、煤矿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煤矿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五、17、煤矿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六、所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有关数据必须为资质机构的检测结果。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识,增强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能力。二、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18、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1、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2、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19、(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二)新上岗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1、新上岗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由我矿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率必须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3、岗前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职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和安全生产20、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5、矿内转岗、新上岗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6、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将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情况记入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长期保存。(三)在岗期间日常教育培训1、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会、宣传栏、告知卡、幻灯片、每周一次的学习日等多种形式。2、班前会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在布署、安排生产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醒和交待安全健康保护等21、注意事项。3、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包括下列内容: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矿井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学习职业安全健康常识及执行职业危害事故现场自救、互救知识。4、每年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5、每年集中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后,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将考试试卷存档。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简称“防护设施”)定22、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应用,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正常使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三、各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四、应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五、各单位应对正常使用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六、安全员、带班领导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的完好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23、检修。七、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八、安全培训中心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防护设施。如因损坏维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使用。十、主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频次1、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降尘装置,由所辖单位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一次。2、各采煤、掘进巷道所安设的风流净化水幕,由所属单位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日检查一次。3、井下主24、要进、回风巷道,由巷道管理单位负责每周冲刷一次,回采、掘进巷道由巷道使用单位负责每日冲刷一次。4、各降尘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护。5、各采煤工区所使用的降尘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正常使用,压力达到规定标准。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以技术负责人为组长,各专业副总为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综合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二、基本要求1、各种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25、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2、防护用品的种类应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3、劳保用品发放应依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4、岗位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使用。三、主要职责1、综合处具体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2、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四、管理办法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2、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26、设置台帐。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确需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持由分管领导批准才能领用。4、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5、强化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认真记录发放台帐,以备核查。6、职工领取个人劳保用品后,在岗位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7、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需设置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保障作业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制27、度。一、通风科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管理部门,需备专人负责整个矿区从事生产运行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检测、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点分布。表1 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地 点工 种检测点位回采工作面炮掘采煤工工作面刮板机司机司机转载点支护工支护作业位掘进工作面掘进工掘进工作面支护工支护作业位地面煤场装煤司机地面煤场总回风巷主扇房司机主扇值班室空压机房空压机司机值班室(三)噪声检测周期每季度一次。(四)监测结果及时登记、报告及公示。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原则:(一)及时向所在部门告28、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二)在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三)进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场所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四)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订治理计划并加以落实。二、粉尘检测周期(一)总粉尘:1、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地面每月测定一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一次。(二)呼吸性粉尘: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四)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五)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六)29、通风队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三、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术语和定义(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二)“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30、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二、我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安监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三、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四、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病防治专篇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五、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向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31、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六、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安监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七、在竣工验收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2、进行。九、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安监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十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十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33、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一)组织领导: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日常工作。(二)健康监护的对象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部分井下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健康监护的项目 1、粉尘作业员工: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34、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等。 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能等。3、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矿井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四)接尘员工、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的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五)健康监护周期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六)各生产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健康监护率达到100%。(七)根据有资质部门反馈的健康监护结果,将及时通知查体人员到卫生所进行查询、签字确认,有职业损害者将进一步复查确认,直至确诊或排除。 二、职业健康监35、护档案管理(一)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个人职业健康监护综合档案(1)职业健康体检表;(2)职业健康体检胸片;(3)职业卫生培训试卷;(4)职业病诊断、治疗有关资料。2、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1)矿井申报检测、组织职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2)职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36、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等资料;(3)职业病诊断报告;(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5)矿井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三)借阅1、个人有权查阅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但应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2、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3、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4、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37、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矿井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保管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导致火灾的危险品;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服务;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6、档案严禁无关人员随意翻阅、借用。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38、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健康监护与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定,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有计划地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神木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二、 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三、综合处要及时告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即将离岗的员工名单,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39、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通知职工本人,并按照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五、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例,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六、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职工本人。除职业禁忌症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档案。七、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八、不得安40、排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九、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十、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费用由矿井承担。十一、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为保障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足额、及时供应,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在煤矿安全费用中列支。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全面41、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审核和使用。三、财务科由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人员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进行管理。四、本制度所指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应用范围包括: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三同时”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2、定期委托上有资质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3、应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投资。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维护。5、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培训、考试。6、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危害告知卡的配置。7、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建档。8、职业病人诊断、治疗、康复等费用。9、接触职业危害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142、0、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费用。五、严格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涉及职业危害防治有关资金使用,必须有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六、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对各部门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五)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六)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43、单。(七)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三、档案管理(一)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二)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三)随时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内容。(四)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五)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六)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七)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44、登记,入库保管。(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九)职业卫生档案室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其合规性进行修订。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45、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46、炸危险。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三)噪音危害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洗煤厂、井下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采煤机、破碎机、转载机、掘进机、风钻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二、防治职业危害事故措施(一)预防煤尘爆炸事故措施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47、认识到粉尘的危害。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6、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降尘,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48、帮;喷浆机必须与净化水幕实现联动;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7、在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正常使用。所有转载点全部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8、井下总进、回风巷,每月至少用水冲刷一次积尘,各采区进、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杜绝积尘。9、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大力提高防降尘效果。(二)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措施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49、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臵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2)通风科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3、加强采空区管理。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50、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8、凡接近采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四)噪音预防应对措施51、1、保持设备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音设备。4、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加强设备维修,减少设备老化带来的噪声。十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52、本规程。3、本规程适用于XXXX煤矿。(二)名词解释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53、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XXXX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4、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7、工作完毕后,班组长将一天工作职业健康情况填入本上。采煤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采煤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54、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55、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3、采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4、采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停止采煤作业后,立即关闭支架架间喷雾。6、下班前,清扫56、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上班前因检查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是否完好,是否可以正常喷雾。2、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4、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5、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6、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7、班57、中要时刻检查防护用品、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8、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停止作业,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降到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作业。9、作业过程中若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标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负责人。10、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停止作业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掘进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掘进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58、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59、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掘进时,必须打开喷雾设施。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止。4、掘进时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5、掘进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爆破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60、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61、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放炮前,爆破前后附近3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4、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者高压喷雾除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62、不得小于8、0Mpa。5、放炮后,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胶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63、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64、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启动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4、胶带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胶带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6、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65、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66、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启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4、刮板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67、。5、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6、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巷道支护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O浓度、粉尘的浓度以及风速,符合规定时68、才能进入。5、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6、作业前要对凿岩机进行检查、强化设备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降低到最小。7、严禁干钻作业,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8、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停止作业,立即撤离作业现场上报负责人。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装渣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O浓度、粉尘的浓度69、以及风速,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5、作业前要对作业面进行用水冲洗,将工作帮、顶粉尘冲净,对矿(渣)堆进行洒水,将粉尘打湿,避免粉尘飞扬。6、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停止作业,立即撤离作业现场上报负责人。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破碎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70、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6、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必须首先开启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喷水设施正常使用。机尾看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机尾看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71、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72、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启动后,立即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机。4、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行时,机尾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行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6、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矿井防尘工岗位职业健康操73、作规程1、矿井防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矿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74、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75、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矿主管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安装维护矿井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矿井防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尘设施安装标准4、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76、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5、井下所有转载点、煤仓口必须有完善的转载点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雾化全断面。6、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7、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77、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其他接尘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知本岗位职业78、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监督防尘实施、设备使用单位正确使用防尘设施、设79、备。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接触噪音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熟80、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A、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B、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隔音耳罩等。3、进入作业场所首先检查设备静音设备或隔音装置是否完好(包括设备减振装置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然不能解决噪音超过规定时,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