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等安全系统管理制度(8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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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3336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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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等安全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二、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三、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2、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四、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六、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七、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第二章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3、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三、监测监控维修工负责井下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监测监控维修工负责日常维护。五、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进行罚款。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对相关责4、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罚款。六、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七、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八、在应安设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九、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5、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误差、通讯不正常、传感器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十一、监测系统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十二、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相接。 十三、监测系统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十四、监控系统主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6、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十五、监控系统机房要定期用本机硬盘或移动硬盘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十六、机房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第三章 监测监控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元罚款;未按要7、求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给予每人每次10元罚款。三、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四、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五、传感器投入使用前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六、更换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第四章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分站说明牌,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管理、吊挂和移动8、,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七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七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修工要经常对井下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应做好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地面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9、警、断电、分站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及科室值班人员汇报以。七、监测技术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第五章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工操作规程1、负责管辖范围内矿井通风安全检测系统装置的监测工作。负责监测系流图的绘制、修改工作。2、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3、安全检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作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4、熟悉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要求,了解系统的主要指标,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处理方法。5、熟练操作监控设备,认真做好瓦斯异常变化及其他有害气体变化异常的详细记录,每隔30分钟检查仪器、仪表的指标,10、机房温度、机身温度、电源电压波动情况。6、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主管领导审查签字。7、停机操作顺序: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外用设备、不间断电源、配电柜电源 开机操作顺序: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电源、打印机及外用设备、显示器、主机。8、与井下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做好瓦斯传感器、断电仪的调校工作,详细做好调校记录。 第六章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监测、监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本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 :本矿监测11、监控系统由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必须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传输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第四条 :监测、监控系统软件系统(KJ95 系统)由天地科技常州自动化公司提供。 二、 系统设备及运行管理 第五条 :监测、监控系统是用于对全矿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机开停、风速等参数监测的多级监管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条 :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设置专职机构及监测监控技术人员及专门队伍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检修及更新。 第七条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12、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 :井下用各类传感器、报警仪等设备要按照规定定时、定量的由专业人员调校、鉴定。 第九条: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供电电源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三、 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 :监测、监控系统是一套成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相接。 第六条 :监测、监控系统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第七条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计算机必须有相当的防火墙设备或有其他策略进行安全设置,最大限度的保证系统的安全性,不受病毒感染。 第13、八条 :监控系统机房要定期用本机硬盘或活动硬盘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 第九条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中心站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第十条 :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检修任何人员不得对监测装置的位置、线路进行更改和随意破坏,更不允许随意调高、降低装置的精度和各种数据。 四、故障处理 第十六条:监测、监控系统软件及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仍不能修好的要尽快与设备供应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工作。第十七条: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及部门报告,其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14、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五、机构和培训 第十八条:监测、监控系统要配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每班至少一名值班人员和一名维护人员)。系统维护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人员担任, 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十九条: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监测、监控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 24 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监测、监控系统井下检修电工要按时的进行设备维修学习培训,达到每人都能熟悉以至维修井下监测、监控15、所用电器设备。 六、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监测、监控系统及监控分站、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无“四证一标志”或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的追究设备包机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配足监控值班人员,或监控值班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第二十四条:监测、监控系统监控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认真处理、按规定上报的;重大隐患重复出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的追究监控室值班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信息未按规定及时上传的,追究其监控员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类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装、移动、甩开不16、用的或不在计算机内正确标注位置的,追究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降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七、应急措施 第二十八条:当监测、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发生故障后井下监测维修工必须在 4 小时内将故障处理正常。 第二十九条:监测主机发生故障后立即切换至备机。 第三十条:发生一路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切换至二路交流电源,如两路电源均断电,立即打开备用电源,并在 2 小时内将交流电源恢复供电。 第三十一条:主、备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监测时,立17、即通知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在短时间内处理不好的应通知矿调度、 安全科, 由安全科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人工监测, 并立即联系系统供应厂家进行处理维护。 七、 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2、随时掌握监控数据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3、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准确记载设备故障原因、时间及处理情况。4、做好瓦斯超限记录工作,瓦斯超限时间、地点、峰值报警时长、处理措施等情况,必须记录清楚,且要准确、完整。5、监控室监控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8、,严禁漏班、空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坚持每天打印超限报表,并送有关领导审阅,签字后存档。7、文字记录必须规范,做到字迹工整,严禁潦草、杜绝错别字现象。8、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监控室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八、 监控室管理制度1、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睡觉、打游戏、干私活。2、坚持满点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严谨脱岗,按时交接班,交班前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及监控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3、矿井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4、严禁私自换班,违者按旷工处理。如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必须经领导批准。5、监控室所有设备由安全科负责管理,维护监控19、主机必须由监控室值班人员专门操作。未经允许严谨开启备用主机。6、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外来闪存盘;严禁在监控室主机上安装使用外来软件以及游戏、聊天软件。7、打印机主要用于打印监控报表,严禁用于非工作内容的打印。九、 监控室值班制度1、坚持8小时工作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2、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3、值班期间严禁睡觉,打游戏、干私活、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4、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机,不得利用服务器登陆非监控以外的网站。5、值班期间不得会客,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做到接班不来交班不走,交不清不走。7、值班人员严格执20、行请示报告制度,如发现矿井瓦斯超限或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元。8、任何人员不得上连班,有事必须向安全科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9、必须及时打扫卫生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十、 监控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准无故空班和脱岗,随叫随到。2、坚持每天井上下监控系统完好使用、数字准确清晰。3、出现故障和问题,立即下井进行抢修,保证24小时对井下瓦斯不间断监测。4、坚持瓦斯传感器校对制度和质量要求,并做好各项记录。5、坚持对井上下监控仪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提高使用效果。6、搞好交接班制度,做到接班不到交班不走,保证各台仪器和室内卫生。7、做好每日需用材料21、计划,要做到有备有用。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二、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三、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22、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四、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五、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六、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二章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监控机台计算机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号与持卡人相符。二、对人员定位跟踪系统井口的设备、LED大屏和电脑主机,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损坏大屏的,一经发23、现报安全科,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三、识别卡统一固定在矿灯绳上,新工人到矿,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配戴有识别卡的矿灯入井,检身工在人员入井时应对每一位矿工进行仔细检查,不配戴识别卡矿灯者不允许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报安全科,给违反者本人处罚300元,并扣除当班工资。在井下发现未配戴识别卡的给当事人罚款500元,如发现漏检的给检身工罚款200元。四、主井、副井、井底车场及轨道上山的发射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运输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五、各采、掘、开拓工作面的发射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本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六、弄虚作假24、没有入井却把识别卡带入井下的,一经发现,给携带者罚款500元,本人罚款500元,并按脱岗处理,扣除双方当班工资。七、识别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控中心,并进行补卡,丢失的识别卡或损坏的识别卡按原价赔偿(200元)。八、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中心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九、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十、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25、统的所有设备,每一个月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十一、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第三章 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一、系统维护人员未必履行岗位义务,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100元。二、系统维护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200元。三、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四、系统监测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五、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调度室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26、次罚款200元。六、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200元。七、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的,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八、井下设备出现失爆,对设备包机维护人员罚款500元。九、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四章 人员定位系统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一、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中人员定位系统监测工。 二、监测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监测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要求,维持人员定位设备安全运行,做好27、人员定位设备的维修和事故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维修记录。 四、必须定期执行计划检修和维护保养制: 1.人员定位敷设的固定电缆、光缆,对其悬挂点和挂钩以及电缆本身的悬挂松紧情况,每月必须全面进行一次检查调整。 2.通讯基站、主控器、基站电源、UPS运行状态及通讯状态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3.人员定位设备的安装及电缆的悬挂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安装维护。 五、做好基站运行过程中原始记录,保证运行数据的真实性,以备后查。 六、针对人员定位系统要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具体一些方面的系统优化的改进方法,使人员定位系统能更优化、合理的实现系统的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发28、挥其最大作用七、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安装工作和检修任务。第五章 人员定位系统监测工操作规程一、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煤矿安全规程,交接班内容包括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处理结果及详细记录,监测工要安全意识强,责任心强。二、严格执行检修设备停送电制度和矿有关规定。检修前应检查瓦斯浓度不许超限(1以下),检修设备时应先停电,同等级电压验电笔验电、放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导线接地的防护,同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方可开始工作。工作完毕,再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误方可送电。三、严禁带电移动、检查、安装、拆除人员定位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设备的搬迁、安装、维护、设备所有的接地端子、接地线,必须连29、接牢固,符合要求 检修要注意保护好防爆面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并且要按时定期涂防爆油,设备所有的接地端子、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符合要求,凡当班处理过的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其符合完好、标准化要求,更不许有失爆现象。四、每个月要保证对每个基站开盖检查一下,不准随便更改人员定位设备参数。五、人员定位设备都要落实包机人,设备包机牌、合格证、铭牌要齐全、有效。六、安装设备、吊挂电缆,一定要按具体的标准一次处理好,电缆、电器要保护好,并不准放在淋水之中。七、检修设备时,应首先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检修内容及处理步骤方法。严禁盲目作业乱拆乱卸,扩大故障范围。八、基站、主控器、电源应置于不潮不热,不受外界磁场、电场30、影响的地方。及时更换干燥剂,保证基站腔体干燥。九、严格执行国家、矿有关文件、制度、标准、措施、办法,严禁“三违”作业。第九条 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岗位责任制一、为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安全运行正常供电,本着对井下人员高度负责态度,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二、值班员在运行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针对煤矿指定政策方针、矿有关文件、制度、标准、措施、办法。 三、值班员要了解熟知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安装位置,工作原理,供电方式及相应的操作规程。 四、值班员要做好巡视和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并做好记录。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31、操作人员定位服务器。六、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簿,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出本班各种表格、报表、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给有关单位。 七、定期对人员定位服务器查毒杀毒,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备份,以备后查。 八、做好当班通讯机房的卫生和设备卫生。九、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代各项任务。第十条 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一、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中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二、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三、值班员应熟悉计算机及软件的使用维护,熟知人员定位系统的规章制度及标准。四、值班员应具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熟悉设备机房的供电、网络系统,能够对后备电源进行熟练切换操作32、。具备电气火灾防灭火知识与能力。五、值班员严禁使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湿手插拔电气设备。六、值班员工作期间严密检查设备及软件运行状况,认真填写运行日志。七、值班员发现机房及井下设备运行异常后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监测工进行故障处理。及时向调度及上级领导汇报设备运行状况。八、能够做到及时接收、记录、传达调度指令。九、人员定位系统主备机切换时应在5分钟内完成。第十一条 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二、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严禁班前喝酒。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通讯机房,详细了解上一班33、人员定位运行情况。 四、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了解设备上一班出现故障及处理方法。 五、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六、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1、 饮酒后的接班人员。2、 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操作。3、 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4、 接班人尚未了解清楚上一班设备运行状况。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四、 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一、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机电34、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大巷压风管路)为114;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压风分管路及掘进工作面分管路)为63。三、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袋)。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四、回35、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100元。五、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5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36、单位罚款100元。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六、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20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100元。七、各采掘区队必须保37、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八、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检测标准为:手握自救袋下出气口,打开进气阀门,710秒钟内气袋充满为合格)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每处(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九、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置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置。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压风自救38、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施工单位管理,施工单位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自救袋、阀门、螺丝(回收率80%)、绳扣(回收率8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安监股,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机电队罚款50元。机电队拆除的压风自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由机电队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安通科,每推迟一天罚抽放人员50元。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上、下巷替棚回收段仍由机电队拆除,替棚回收结束后剩余的压风自救管路和抽放管路由安装队负责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安通科运送管39、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罚安装队50元。压风自救装置丢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十、采区上、下山100(包括100)以上的压风管路由分管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分管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掘进队使用的由掘进队负责管理、维护)。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安监股,每推迟一天罚安装队50元。十一、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置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否则每项对施工队罚款140、00元。凡发现拿压风自救袋辅垫进行坐卧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个,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如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加倍处罚。十二、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机电队罚款500元。施工单位要保证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凡压风自救系统有水影响正常供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十三、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队罚款50元/米,导致了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因扩修导41、致系统的损坏,致使扩修段里侧无风影响压风自救装置正常使用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十四、回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吊挂。十五、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调度汇报,并作好记录。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瓦斯检查员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50元。十六、运输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队罚款100元;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42、赔偿,造成停风对运输队罚款500元/次。十七、各相关单位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自救袋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系统),如果丢失,按价赔偿。必须于每月的18日和下月的3日前将本队上、下半月所领取、安装、拆除回收、损坏、库存的压风自救管路及装置的详细数据以书面形式报安监股,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所报项目不全或谎报数据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十八、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安监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安全科留底备份。十九、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二十、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43、救装置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机电队进行加工的压风管路配件)。二十一、机电队加工成的压风管路及附件,各相关单位领取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取手续(一式二份),否则,机电队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每次对机电队罚款50元,造成管路无下落的,按价赔偿。二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安监科负责补充完善本制度。 五、 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一、压风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二、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三、每班进班时打开汽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四、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44、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五、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营保持清洁。六、在回系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上、下付巷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七、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所辖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八、机电队要保证井下抽放管路上安装的汽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九、不再使用的压风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45、善保存,严禁拿压风自救袋铺垫进行坐卧,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十、各巷道和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机电队负责管理和维护。十一、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十二、采掘工作面运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十三、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六、 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一、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二、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46、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三、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四、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五、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六、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七、凡发现损坏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二、 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一、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二、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47、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三、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四、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五、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三、 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48、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二、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四、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49、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五、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六、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八、安装要求:1)在防尘供水系统基础上,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及井下作用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的情况,合理扩展水网,以满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2)采掘工作50、面每隔200m500m安装一组供水阀门。3)主要机电等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4)各避难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5)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6)应在饮用水管处或在各个供水阀门处安装净水装置,以满足饮用水的要求。7)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8)饮水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m以上。9)饮用水管路,埋设深度50cm以上。10)饮用水管路尽量水平、牢固,安装。11)供水阀门手柄方向一致。12)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四、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一、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5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0、供水施救52、。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二、 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三、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 系统宜保53、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五、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54、。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六、 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二、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55、进行处理。七、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二、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三、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四、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八、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供水管网每处应设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水嘴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56、人负责赔偿。二、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对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三、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四、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缺水、压力降低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系统维护人员汇报。五、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饮水点布置图和设备布置图,填写修改安全理牌板内容。九、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当煤矿的供水施救57、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二、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三、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四、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第九章 管网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一、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1、缺水;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58、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59、或工程师。六、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七、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第十章 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一、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李党振(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刘明鹏、张炎阳、李建辉60、王红亮成员:张荣超、张林权、肖齐玉、曹胜利、王保勇、翟胜利、张光虎、李占德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61、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第十章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4、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并做好记录。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7、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一章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井下作业。62、1、井下作业时,应检查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禁止违章作业。2、在运输巷道内,必须在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以免行人和车辆发生事故。 3、在维修有压力管道时,应先泄压。4、安装大管时,要齐抬齐放,步调一致避免砸伤人。5、水压试验时,注意压力表的指示是否灵活、正确,打压时必须在指定压力下操作。 6、开动阀门,站在侧面,慢慢启动。停水修理时,事先必须联系好,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阀门上挂牌,严防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7、下井作业,维修后必须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8、 在靠近电源和有触电危险地施工时,必须通知单位切断电源。 9、因需要而切断水源,必须通知调度室,经值班矿长同意后方可切断。二63、高空作业。 1 、首先检查梯子与跳板必须牢固可靠,梯子竖直角度不能小于35度或大于60度,并有专人监护。 2 、系好工具袋,并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切不可将工具乱放在跳板和架子上,以免发生严重事故。 3 、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时,若无安全措施要系安全带,攀高作业禁止穿皮鞋。 4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许有人停留,3米以上高空作业,下面必须专人指挥与监护。三、使用工具注意事项。 1、 锯管时,要配合好,管快割断时,用力不要过猛,注意截下管头打伤脚。 2、 使用管钳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装卸丝扣时,管钳子要咬紧,严防滑脱。 3 、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柄是否破裂等。四、搞协助时64、,应注意事项: 1 、配合电、气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2、使用手电钻时,要带好胶皮手套,并接上地线,避免造成严重事故。3、电、气焊工作时,未经考试合格不许操作,应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三、 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一、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二、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三、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65、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四、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五、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六、井下电话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七、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四、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了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通信联络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66、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范围机电队: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并在平衡安全生产和通信联络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料的登记造册、发放、回收和设备的维修、调校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通信联络系统安装工作,并随工程一起交给使用单位;负责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主干线(5对以上电缆)和分线盒(5对以上分线盒)的安装、撤除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和维护工作;负责交换机房的管理、维护、线路安装维护、维修以及电话的调号工作。使用单位:通信联络系统5对分67、线盒以里设施的维护、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二、管理规定1、设备的安装和撤除、新安装采煤工作面、新设计施工掘进巷道的设备由监控中心负责安装。、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加强调度通讯时,按调度室要求由监控中心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各区队申请安装设备时,必须向监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控中心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机电队给出接线位置和电话号码,并完成调号和接线盒的压线以及电缆、接线盒和设备的发放工作。设备和电缆的维护及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撤除工作。对有时间要求而未按时完成安、撤任务的,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出现一次对单68、位负责人罚款5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各使用单位在施工结束撤除电话后,必须到监控中心进行消账,将设备、电话电缆、接线盒等如数交回监控中心,如未消账,发生丢失的,按原价赔偿。、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当班汇报调度室。2、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工作。通讯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安排当班人员进行排除,属设备故障的及时更换设备,线路故障的应及时提前排查,特殊情况监控中心按调度室指令协助,每拖延一班罚款50元,并由调度室监督执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监控中心领取设备更换,监控中心负责维修和发放,维修配件由监控中心提报,发生丢失,使用单位按折价赔偿。、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设备69、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监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信联络系统、并接设备。未经许可并接设备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该地点范围内的所有通讯设施与矿组织的交接一并进行。原施工单位要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讯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随即履行通讯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监控中心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三、设备检修:1)检修后的通讯设备应保持原有的防爆性能。在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时其本安电路的电气参数应保持在产品说明书标定的范围内,其保护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若需70、更换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电路的电气组件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电气组件,不得擅自更改。3)在进行通讯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4)对于故障组件的检修,一般在井上通讯设备维修室进行。在维修前,应了解该组件的工作原理、工作电压、各点波形和频率,根据电路原理图和印制线路板图维修。5)通讯设备维修室一般应配备万用表、电工组合工具、校验平台等。5.1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外壳应无损伤。 5.2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5.3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71、具。 5.4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6)以上各款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300元,由矿调度室执行,矿总工抽查。四、安全管理:1、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设备、线缆、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采煤、掘进各备用1部电话及接线盒)2、使用单位在安撤调度通讯线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拉、乱、扯。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补处理,严禁出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五、日常安装维护、检修要求:(一)隔爆设备的日常维修1、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72、地点。 2、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3、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 4、为使设备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7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二)矿用防爆接线盒的使用维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做到:1、防爆接线盒要吊挂,不准利用电缆支持重量。 2、定期处理盒内的灰尘和潮气,检查进线压紧装置的胶垫是否老化或损坏,并测试其接线端子排的绝缘状况。3、73、在运行中不用的进出线孔应用挡板密封。(三)井下电(光)缆的敷设与连接维护(包括无线通讯系统)1井下应使用允许用于井下的电(光)缆,井巷内放电缆因长度所限、必须有中间接头时,可将接线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应使接头承力。2、电(光)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水管或风管上。如果电缆与水管、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吊挂在管子上方,并离开03m以上的距离。3、电缆不能与动力电缆交叉混挂,它们之间至少要有01-02m以上的距离。4、电(光)缆敷设不得过紧,应略有弛度,盘线圆圈应吊挂在躲避硐内。5、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光缆连接应74、使用连接盒及光纤套管,连接盒及光纤套管应密封良好,抗外力挤压。7、井下使用或光纤熔接机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四)地面电话、电缆维修。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全科、通风科等用电话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3、线务维修必须遵守各项外线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登杆必须带好防护用品,一人蹬杆,一人杆下监护,工具材料严禁扔上、投下,严禁违章作业。4、75、用喷灯封合热缩管时,加热火焰要在热缩管表面来回反复移动,不要停留在某一点上不动,以免烤伤或使包管变质。5、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五)全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维修。1、机房温度、环境湿度、供电电源、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 说明书要求。2、软件故障可按复位键消除。3、不可带电插拔插件。4、两次开机时间间隔在3min以上。5、若有硬件故障,可换正常的备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厂家维修。六、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讯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负责全矿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养维修、更换、撤除和安装工作。岗位职责:第176、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井上、下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及动态质量检查,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第3条 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掌握线路施工、维护质量标准及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标准。第4条 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的安装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杜绝无措施施工。第5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第6条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做好自主保安和业77、务保安第7条 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第8条 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第9条 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第10条 及时回收和敷设通讯线路。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责任追究: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讯维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78、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讯维修工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4条 维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及时发现主信号不通,造成安全隐患,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认真检查线路导致信息堵塞,维修工应负直79、接责任。第17条 发生严重故障或通讯阻断时,未及时上报,维修工应负重要责任。第18条 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七、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负责当班通讯记录、接听上级领导安排并提供与值班领导,熟悉避灾路线。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通讯记录和传达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80、时的操作,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确保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地面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通知通讯维修工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第3条 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第4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措施规定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电话号码更换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对上级安排的事情及时上报。 第5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第6条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电话号码和安装位置,使用情况。第7条 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81、善矿井通讯状况。第8条 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第9条 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第10条 及时对更换后的电话表进行修改。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责任追究: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值班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的,而影响生产的,(二)对井下人员汇报问题不及时反馈的,不及时上报的;重大问题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3条 煤矿发生事82、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值班员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4条 值班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及时发现机台主信号不通,造成安全隐患,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按规定操作导致信息遗漏,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发生严重故障或通讯阻断时,未及时上报,值班员工应负重要责任。83、第18条 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八、交接班制度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任务得到接班人员的处理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接班员须知1、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2、正在检修的设备情况;3、设备故障的处理经过和结果;4、重大隐患或上级领导安排的问题记录是否详细、字体是否清晰、记录应记录全面。 (二)交接班程序 1、按规定时间由交班员工主持交接班。 2、交班员工宣读本班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84、况,设备故障的处理结果和经过。 3、交接班双方会齐共同对主要巡视内容进行巡检,接班检查,交班随从巡查。 4、报告检查结果。 5、正常:接班人员签字,交接班结束。 6、不正常: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配合;一时难以完成的,转由接班人员进行。 7、交接班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双方签字确认。(三)交接班暂停 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主管到现场处理。 1、巡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 2、交接班人不在场时。 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倦怠、醉酒和伤病等时。 4、设备有故障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九、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是保85、证在工作时间内通讯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主任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主任的工作指令。 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值班员工外出时必须有人替班,保持联系。 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86、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汇报上级及时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十、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运行记录的日常管理,运行现场不断创新完善,规范其标准,制定本制度 1、巡视值班记录表每天记录一次,电气设备运行记录、每天记录一次,由主任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存档。 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好后交科室,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记录表格汇总存档。 3、巡检记录表每日均由当班值班员巡查设备后签名,由主任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存档。 4、巡视值班记录表每日由当值员工填写。 5、值班表每天有值班员进87、行填写,主任审阅后存档。 6、设备检查必须认真、仔细,记录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7、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十一、设施设备巡检规定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通讯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电压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88、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使用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当班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十二、周期维护实验制度为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达到最好状态,经常对设备设施、线路进行维护保养,调试,特制定本制度:1、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技术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主管填写保养记录并存89、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技术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 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整改。 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副主任负责监督执行。6、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 7、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8、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 9、为使设90、备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10、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监、医院等用电话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1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13、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十三、机房卫生管理规定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91、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落尘。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7、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十四、设备安全操作规(一)计划停、送电 1、供电局停、送电,运转工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监控中心。 2、因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8小时将92、停电计划书上报调度室。 3、监控中心接到停、送电通知书后,立即安排人员对交换机和备用电源进行检查。 (二)事故停、送电 1、矿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调度室须立即向领导报告,通讯系统有正常供电自动转变为蓄电池供电。 2、因调度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机厂人员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3、停电超过2小时,应提前在公司网站发布声明。(三)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1、每天定期巡查通讯系统设备,并填写巡检记录。2、发现通讯系统有显著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处理。 3、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四)检修操作规程1、插电源前必须检查仪器的各开关是否关闭,否则,不能接通通讯设备、仪器的电93、源。2、测量各种通讯板电路时,注意不要短路,以免损坏电路板及设施。3、更换用户板、主板等应关闭机柜电源。4、在进行通讯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5、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无锈蚀,外壳应无损伤。6、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7、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8、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兀件、导线应齐全无损。9、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