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建设安全作业及突发事故管理制度汇编(30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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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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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建设安全作业及突发事故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目标管理制度7安全会议制度10安全会议议事制度10矿月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2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9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20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22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22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23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2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2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5施工图纸会审制度28采区及工作面设计管2、理制度30现场技术管理制度31图纸管理制度31生产衔接管理办法32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2技术例会制度34变化管理制度35安全与经济利益挂勾制度38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报告制度40安全投入和提取制度4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45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9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51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4重大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5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5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60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6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制度6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销号制度67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68事故隐患排查制度69事故统计报告制度70事故追查制度70安全质量3、标准化管理制度72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75关于加强对“三违”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77*煤矿停止作业规定78火工品管理制度81下井人员安全准入制度83入井检身和出井清点制度85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86二、生产管理制度128矿调度会议制度128矿级领导值班制度128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2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131矿井设备、器材管理制度132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35巷道维修制度138井巷巡检、检查制度139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制度141回采工作面材料回收考核办法141技术事故分析追究制度143工程质量及进度验收制度144矿压观察分析制度144顶板管理制度145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管理办法146班组建设管理4、办法(试行)151精细化标准班队创建工作管理办法157*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164入井宣誓制度171三、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72“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18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86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87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88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189局扇通风机的安装、拆除、搬运制度192测风制度193通风管理六项责任追究制度19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96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98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99防尘管理制度199粉尘检测制度204定期冲刷巷道制度204防尘检查验收制度205防尘宣传教育制度205粉尘检测防治制度206防灭火管理制度207黄泥灌浆管理制度208束管监测机房管理制5、度209束管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10阻化剂喷洒管理制度212瓦斯检查制度212盲巷管理制度215瓦斯排放管理制度215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17密闭前的瓦斯检查制度218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219瓦斯检查员井下汇报制度219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签字制度219瓦斯报表审批制度220井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220瓦斯监测管理制度221监控室值班制度224监控汇报制度225监控设备维修保养制度225监控报表制度226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226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处理程序227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8一通三防巡检制度229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229压缩氧自救器管理制度230四、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6、32干部上岗制度232设备管理、检修制度233油脂润滑管理制度237钢丝绳管理制度237阻燃胶带、电缆管理检验制度239防爆电气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242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43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43停送电制度245电气试验管理制度245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247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247机电设备出入矿管理制度248机电安全活动制度249机电现场管理奖惩规定249关于机电方面违章处罚规定251关于运输方面违章处罚规定252设备包机制度253交接班制度253巡回检查制度25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54主排水泵管理制度255提升设备管理制度256运输绞车管理制度258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260带7、式输送机管理制度260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262空气压缩机管理制度263信号、把钩工管理制度265矿井空气加热机组管理制度267提升运输安全专项管理制度267五、水害预防管理制度270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70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272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275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76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278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81预测预报制度284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5探放水管理制度286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93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298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300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04定期科务会8、议制度305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305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308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1、矿每年年初根据公司要求,由矿委会议及扩大会议集体提出我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由行政办负责起草年安全目标。2、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公司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并鉴订责任书。经矿9、长批准,予以实施;并报安监科作为检查考核依据。3、矿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按矿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内容进行。二、安全目标责任1、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主持制定长远目标规划、短期目标计划和保障措施。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必须亲自抓。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依法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人、财、物的保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安全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安全工作必须具体抓,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技术副矿长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技术管理责任;职能科10、室对照各自明确的职责,对涉及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负责,狠抓现场管理工作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三、安全责任制考核1、矿安监科,每季度对各科、队地面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检查考核。2、矿落实以严治矿方案,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以及各类事故责任者,依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四、强化现场管理三员两长(瓦斯员、安全员、质量验收员、区队长、跟班队长)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把关责任。必须各负其责,管理到位,真正搞好现场安全责任关。1、区队长是作业现场的最高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重要领导责任。跟班队长到现场,、要落实三员到位情况11、,并汇报调度室。、要协同三员及带班长,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并向安全调度汇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要搞好安全质量和行为规范关。、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班次安全质量达标,职工行为规范。2、跟班队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瓦检员、跟班队长一起认真对工作面的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收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做好当班的安全质量评估,并带领工人集体出井。3、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全过程12、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以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要果断撒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隐患排除和事故抢救。同时,对不合格工程质量坚决对其进行停产整顿。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4、质量验收员对现场工程质量,生产进度的验收负第一责任,要按质量打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质量,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返工整顿,跟班队干,带班长要积极支持质量验收员的工作,共同搞好评估工作。5、瓦检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协同当班跟班队长、带班长、安全员对工作面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协同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13、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按规定次数完成好瓦斯检查任务,消灭各类通风事故。并及时填写瓦斯牌板,杜绝脱岗和借故早升井。6、作业现场因投入不足和安全设施不齐、不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冒险组织生产等;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均按事故从严作出处理。五、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狠刹三违、确保安全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安全监察人员必须严肃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现场管理。1、矿每月组织三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低劣队组,在矿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该区队长、跟班队长亮相,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在全矿通报并从严处罚。2、安监科、劳资科、保卫科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行14、动对各单位进行查岗,对岗位睡觉、干私活,脱岗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和现场把有关人员实行株联政策予以通报和处罚。3、严格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查领导干部值班上岗情况,下井到现场次数和工作质量;查干部是否指挥生产到现场,检查工作到现场、处理隐患到现场。4、严格监督检查蹲点干部、队干部、三员两长和关键工种的上岗情况。以及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规程有“必须”,“禁止”条款的贯彻落实情况。5、各职能科室和地面机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矿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以及本单位年初制定的业务保安工作规划。认真地、全面地、抓好本单位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每项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15、有记录。六、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监科、劳资科、工会共同负责。各部门要各负其职,各司其责,主动抓好各类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发展。安全会议制度为了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我矿特制定下列安全会议制度:1、矿月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矿长及有关科室、队组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总结当月安全工作,分析本矿安全状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2、矿旬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各分管矿长、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汇报并协调解决当天检查出的主要安全问题和事故隐16、患,并安排下阶段的工作。3、瓦斯隐患排查专题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矿技术矿长主持,各分管矿长、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制定专项治理阶段性目标,不断完善通风设施和装备,完善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4、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矿长主持,各分管矿长、各队队长、对口科长参加。会议内容:对A、B级事故隐患进行科学认定,并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和预防措施。5、矿调度会议,每日早,生产矿长主持,矿各领导、各科、队领导参加。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精神;总结前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落实情况;安排当天的生产安全任务。安全会议议事制度一、 安全会议议17、事要求:1、安全会议会前应该有所准备,会议内容应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备齐相关资料。会议设专用记录薄,由安监站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应对会议进行如实记录,对一些重要决定决议或有不同意见的发言表态应准确记录,并要经与会人员或本人校阅同意。2、安全办公会议每次应先检查上次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对尚未落实或整改的问题必须严肃究追。3、安全会议应把本单位安全形势、存在问题、重大隐患和整改措施作为主要内容,必须有具体解决整改措施、方案和办法,并且要明确具体承办人或责任人。安全会议力戒空洞,避免图形式走过场,不得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二、安全会议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上级有18、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2、通报旬、上月矿井安全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3、听取各科室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科室。4、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处分,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检查前次例会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不到位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6、安排矿井下月重点安全工作。三、安全会议议事程序:1、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召集各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2、对在安全会议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19、由公司安全副总与技术副总裁定。四、安全会议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对重要会议,必须写出会议纪要并下发有关部门和矿领导,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公司对安全办公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逐级检查并作为评价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3、根据会议安排的安全事项内容,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各矿井深入现场进行督查。4、参加安全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必须认真负责解决。5、安全会议每次参加人员必须到会,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将进行严厉批评或处理。矿月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会议时间:每月二十二日主持人:矿长参加人:矿级领导,各科室领导,各队队长。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20、示。 落实公司二十一日的月会议精神;各分管领导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及其它有关方面的问题;需要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需向公司请示、汇报的各种问题;下月将会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案、措施;安排下月工作。 听取各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检查以前 完全办公室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及标准,作为煤矿基础21、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操作管理内容 (一)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标准和各工序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职 工对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二)建立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做到职工一人一卡。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行业标准,制定各级、各类、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22、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二)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把职工的操作达标、技能训练 、安全行为同职工个人的收入挂钩考核,以促进操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对无操作标准上岗人员,要责成该单位制定操作标准,并组织培训,否则按照安全奖惩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经二次培训上岗仍存在不按操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的,要调整该工作岗位。 (四)强化对各岗位、各工23、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确保职工规范操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方针,而在矿内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我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清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人员由安全矿长全面负责组织各分管领导、各科室、队组负责人对矿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二、检查时间1、每旬一次安全大检查,分别在5日、15日、25日上午进行,参加人员由安全矿长负责分组下井检查,特殊情况需改变时,如情况复杂、安排时间24、不足时可适当延长检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2、检查日当天下午2:30召开安全例会, 参加人员为矿领导、各科室、队组负责人等。三、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2、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各级安全达标管理情况。4、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5、施工工业文明卫生。四、检查要求1、中班、零点班未下井矿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地面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要向安监科长请假,并安排代替者姓名,报安监科。3、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一次罚款100元,不参加安全例会着一次罚款50元。五、隐患整改1、查出的隐患要列入计划,定整改限期、定落实措施、定责任人逐项进25、行落实整改。2、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隐患项目,要定整改时限,未整改前要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3、凡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未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4、检查存在的问题未能在限期内及时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0元的罚款。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监督检查组织形式1、对矿井检查由技术、安全矿长负责,安监科牵头,抽调生技、机电、质标办等部门参加。2、矿井的安全大检查由矿长负责,组织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参加。二、监督检查安排1、每月组织26、不少于三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 。2、每次检查必须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查出的问题用“三定表”的形式落实下去。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汇总通报,安排下月工作。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正副矿长跟班下井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情况。2、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分级分组监管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3、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瓦斯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维护校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情况,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管理情况。4、煤尘治理情况:综合防尘系统建立与运行情况;运输与巷道降尘设施情况。5、防治水管理情况:“有掘必探,先探后27、掘”的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情况等。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项作业,支护规格要求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7、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情况;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实施齐全、有效情况等。8、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火工品贮存、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9、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需要督查的其他隐患情况。四、监督检查办法1、每次检查分两部分进行,地面检查组检查各要害场所(充灯房、绞车房、配电室、标校室、监控室、风机房)以及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技术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 井下检查组,深入一线现28、场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现场管理、作业情况等进行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2、检查人员要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秉公执法,逐条逐项提出发现问题。五、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1、每次查出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召开会议,下达“三定表”即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2、矿长严格按有关规程与规定选派有经验、有技术的安全人员跟班整改、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手段,确保安全生产。3、根据下达的“三定表”对应的整改负责人,必须及时检查验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4、整改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5、每班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若不能当场处理时汇报矿长,制定处理措施限期处理。六、监督检查要求1、安全检查要29、认真、细致。查找事故预兆、隐患、不安全因素。2、必须深入现场一线,严防走过场。3、对所属安全情况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督查指导有效。4、每次检查要求各成员现场做好记录,对所查出的逐条逐项进行落实。5、检查组工作人员要勤政廉洁、自重自律,不违反规定收受任何财物。安全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挥群众的安全监督作用,加强对煤矿违章行为、事故、隐患的监督,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举报领导组组 长:刘候牛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安全举报办公室30、,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职责:1、接受违章举报,落实安全举报事实。2、区分“三违”与隐患,及时惩治“三违”,及时跟踪排查所举报的隐患。3、接到安全举报后,必须立即在第一时间启动隐患排查程序,制止安全隐患的扩大。二、举报内容1、违反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各类违章行为。2、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3、生产现场有重大事故预兆或隐患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整改的。4、因存在重大隐患被上级部门、集团公司、安监科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的工作面,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5、对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伪造事故经过的。三、奖罚131、所有员工有义务、有权利制止“三违”,发现“三违”视而不见,造成事故的,罚款100-500元。2、举报一般“三违”奖励50元,举报严重“三违”奖励100元,通过举报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给予200-1000元奖励。四、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及举报电话1、安全举报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做好保密工作,举报人的情况不得泄漏。2、对于那些对举报者进行谩骂、恐吓、打击报复的行为要给予严惩。3、举报方式:亲面、书面、电话均可。4、安全举报办公室 (安监科)地址:*煤业安监科。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安全矿长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者。每年年初均要制定出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按要求分类实施。2、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全32、员齐抓共管的方针,动员全矿一切力量,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1)利用现有的安全黑板报,矿安监科每月更换一次。宣传矿安全办公会精神,以及我矿每个阶段的安全形势,安全任务。(2)各队、班组要坚持每班召开班前教育会,由当班班组长主持,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要做好记录。(3)矿工会每月、季度在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宣传教育活动。(4)矿工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为井下职工“送温暖”活动和献爱心活动,做好家庭协管,安全联保工作,激励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5)矿工会要根据青工的特点开展好青工安全工作,教育青工“爱岗守纪”,创建33、“模范青年”。组织青工开展“学、练、比”安全活动,做到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系列化、同时要积极配合全矿开展好阶段性的安全工作。(6)新工人入矿培训,由安监科、劳资科协同公司培训部共同负责,凡新招聘、从事井下一、二线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教育与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否则不准入井。以后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0小时的再培训。(7)三违人员经落实确为事实时,三违人员要写出检查认识,并参加强训,接受教育。(8)新工人的考核成绩由公司培训部存档备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再培训,直至合格方可分配到队组,不懂入井常识、矿井安全知识和工种操作知识及井下急救知识等不得安排下井工作。(9)特殊工种培训,矿以上单位发证34、的工种,按公司培训计划要求,按月、按季度完成培训指标。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为了促进建设矿井管理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建井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推动建设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晋*发(2010)第27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制度汇编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次数要求1、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2、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3、各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各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4、安检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6次。二、下井带班负责区域及时间要求:每班下井的矿级领导,负责巡查全矿井所有区域,原则上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时间不低于35、八小时。三、矿井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1、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指导作业,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2、矿级领导下井必须填写下井日志,要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写清楚。 3、管理人员下井要本着要求真务实精神,深入现场,要带着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下井日志。4、管理人员要不定期不定时的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盲点。四、下井带班人员职责: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36、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2、带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当班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负责;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安全的严重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建设矿井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矿长、队长责任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责任。五、下井带班考核制度1.规定下井带班人员每月未按规定次数带班,欠1次处罚100元;下井带班人员现场带班低于8小时或未到规定现场区域(特殊情况除外)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0元。2.带班、跟班下井人员以出入井登记、识别卡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下井。3.同一班下井不管多少次只算一次,每次下井少于4个小时不得算一次下井37、。4.带班、跟班、检身、充灯、自救器管理人员在记录上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罚带班人员500元,当班检身、充灯、自救器上岗人员各罚100元。5.带班、跟班人员下井次数,每月由安监科汇总统计,矿长审核后公布。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1、交班前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带班日志或交接班本。2、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向下一班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待办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四交清”。(1)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3)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38、(4)交清下一班安全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3、接班领导要认真听取交班领导所交的情况,仔细查看带班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带班领导每日调度会必须对以下情况进行汇报:1、全矿当班安全生产作业完成情况,当班安全生产的数据统计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安全生产预报情况。2、综合汇报安全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大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3、所有井下生产一、二、三线工人的日出勤情况。4、深入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问题。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1、带班领导39、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2、带班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3、每月月初在公示栏公示所有带班领导上月下井次数及在井下的工作时间;4、如没有特殊原因,下井次数不够、井下跟班时间不足、不能与工人同上同下的,也在公示栏公布;5、凡有弄虚作假,虚填虚报下井时间及次数,一经查证,通报批评并公示。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中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制度:1、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月初制出排班表,明确规定下井人员和带班下井个数;2、带班领导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项等40、;3、带班领导升井后,做好下井日志,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及时进行登记;4、每月月底将带班领导下井情况汇总、存档;5、每月初将上月的材料进行登记,收集整理,立卷归案;6、利用登记薄建立案卷,案卷要做到分类整理,卷目清楚,查找方便。7、领导下井*相关记录和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规定期限内任何人不得销毁。工程技术管理制度一、各施工队组在业务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生产技术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各级领导机关指示和规定。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适合本矿情况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技术管41、理制度。三、编制远景计划,做好生产安排,掌握生产动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保证生产,建设,科研计划和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四、遵守开采程序,选用合理开拓部署和采煤方法,做好采、掘的衔接平衡,保证采掘正常接续,提高资源回采率。五、制定各种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安全预防和处理计划,环境保护措施,搞好业务保安,实现安全生产。六、不断挖掘矿井生产潜力,做到采掘、运输、通风、提升和排放水等综合能力的平衡。七、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推广使用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矿井各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八、加强全矿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实际操作技能和劳动生产42、率,做到安全生产,合理地开发煤炭资源。九、矿井远景规划上,做好新采区的开拓布置,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按照设计施工,采区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拓布置和地质说明书编制,无设计或未经批准者不得开工。十、永久性生产工程和技术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组的技术人员根据批准的设计进行编制,由有关科室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十一、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由有关科室会同有关队组技术员进行编制,科长签注意见,由总工程师进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硐室开凿及比较小的单位工程、巷道维修、大型设备的安装、开口、贯通、交叉点、探老空、旧巷、过地质构造等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经各职能部门传阅签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43、准后执行。三、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两天完成。四、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切合现场实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五、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班的贯彻时间,贯彻由技术人 员或队长组织贯彻,队长必须参加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技术资料是煤矿建设和生产的主要技术依据,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建设,提高技术质量,落实技术责任,依据规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1、各种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内容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政策、法规等要求进行编制,不与其相违背。2、各种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要有可操44、作性,并保证在安全可行的基础上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3、各种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施工标准、技术要求、有效期限和预防事故的措施等。4、安全技术编制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技术含量高的设计、专篇、核定报告、技术改造等必须请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二、审批责任1、安全技术审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逐级审批,其目的在于施工过程中责任严明,有效指导施工安全,监督作业和操作。2、各种安全技术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提供审批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1)、报审单位对提供的原始资料和基础性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2)、编制单位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初审单位对所上报的初审意见负责;(45、4)、复审单位对经其审定后的审批意见负责。 三、审批流程1、需总工程师审批的,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矿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2、需公司技术副总审批的,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技术副总批准。3、需县市煤炭管理或监察部门审批的,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经公司技术副总批准后,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4、所有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流程执行。四、审批的内容权限(一)、下列内容由矿总工程师审批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2、检查和穿透老巷的安全措施;3、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4、预防透水、冒顶等46、灾害的安全技术措施;5、探放水设计方案;6、采掘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修改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7、采掘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等制定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定停风的安全措施;9、矿井配风方案;10、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提前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排除工作必须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11、年度防治水计划。(二)、下列内容由公司技术副总审批1、井筒大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2、煤矿每年制定的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延深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单项工程施工设47、计等;4、矿井生产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初步设计;5、试验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三)、下列内容报县煤炭局或上级监察部门审批1、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的开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2、矿井每年的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3、生产矿井地质报告。4、年度采掘计划。五、审批期限1、需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自施工单位编制完成之日起,7日内必须按审批流程完成审批,逾期未完成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责任。2、需公司技术副总审批的,自矿报至公司之日起,15日内必须按审批流程完成审批,逾期未完成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责任。3、需县级以上部门审批的,自公司上报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日期48、完成审批。六、审批质量要求1、为保证审批质量,每次审批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2、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报审单位存在原始资料和基础性资料造假等问题不予审批。3、技术资料编制依据不足,存有疑问或来源不清的资料不予审批;4、审批要客观、可行、安全、公正地进行组织审查工作。七、安全技术实施1、各种安全技术批准后,在实施前必须组织相关工种及人员进行学习、考核;2、安全技术在实施时,必须责成专人负责;3、需要修改安全技术内容时,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图纸会审制度一、目的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按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必须在工程开49、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对于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差错和不合理部分,应于施工前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二、原则图纸会审应坚持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基本原则。即始终围绕着减少施工难度、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的各项目标而展开,最后进行图纸纠错。三、图纸会审分工会审由公司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从底层到高层,从专业到综合按顺序逐步进行。会审分为专业会审、系统会审、综合会审。1、专业会审由项目技术员主持,班(组)长、施工人员参加, 对所承担项目的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整理后报专责工程师。专责工程师负责组织本专50、业施工范围内各班组之间的施工图会审;2、系统会审由公司专责工程师主持,项目技术员、班组长参加,邀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代表和工程、质标、生技等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范围内的主要系统施工图纸和各专业部的有关问题进行会审。3、综合会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人员参加。邀请建设、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负责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对公司承建的工程主要系统施工图纸、各专业有关问题进行会审。公司与其他施工企业的接口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会审,工程部负责与顾客或监理公司联系。四、图纸会审内容1、施工图纸是否经济、合理、可靠和保证安全施工的可行性与规程规定是否相符合。2、施工图纸51、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相适应;4、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5、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6、扩建工程新旧老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能,图纸与实际是否相符;7、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8、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9、设备布置及构件尺寸能否满足设备运输及吊装要求;10、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11、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12、设计能否满足设备与系统启动调试要求;五、图纸会审要求1、图纸会审前,主持单位应事先通知参52、加人员熟悉图纸,准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2、图纸会审由主持单位作好详细记录。3、施工图纸及设备图纸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进行图纸会审,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避免返工和浪费。4、图纸会审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完成。未经图纸会审的项目,不准开工。当施工图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满足工程进度时,可分阶段组织会审。5、外委加工的加工图由委托单位进行审核后交出。加工单位提出的设计问题,由委托单位提交设计单位解决。6、图纸会审后,形成图纸会审记录,较重要的或有原则性问题的记录应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会签后,对会审中存在的问题,由设计代表签署解决意见,并按设计变更单的形式办理手续。7、图纸会审记录由主持单位保53、持并发放,工程部保持一份各专业图纸会审记录。采区及工作面设计管理制度一、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有正规的设计,并报公司技术副总批准,并备案。二、设计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坚持少掘岩巷,多打煤巷,简化集中生产,实现矿井的高产高效。三、设计应以井下实际、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地质报告、设计技术规范为依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手册和有关规范要求。四、设计要详细论证,仔细分析,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过认真经济方案对比分析后确定最佳方案。五、采区设计必须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条件、采煤方法等合理选择采区及工作面参数,回收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矿井采区设计尽量减少煤柱损失。六、采54、区、工作面设计时,一般要求不得留有边角煤,留设边角煤必须有回收方案。 七、设计图纸要求图例标准,线条符合设计规范,布局合理。现场技术管理制度为了搞好工作面现场管理,提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水平,打造一流的企业形象,特制定现场技术管理制度:一、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施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要及时补充修改施工措施。二、巷道严格按中腰线施工,断面尺寸必须与设计相符,误差必须在规定范围。不得出现赤脚、漏筋、喷厚不达要求等现象。三、加强锚杆的定位管理,间排距、数量、角度、锚固长度、初撑力符合规定,铺网及联网质量规范。四、每300根锚杆或不超过30米必须做一次拉拔力试验。五、对于锚喷巷道要求喷55、浆料搅拌均匀,喷时挂线,并做好养护。六、回采工作面保证支架初撑力达标,不得出现挤架、咬架现象,架间隔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七、液压系统完好,没有漏液、串液现象,泵站压力达标,乳化液配比符合要求。八、两巷超前支护距离符合设计要求,顶板破碎时及时拉架,并采取铺网措施。九、搞好巷道的文明生产,管线吊挂整齐,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挂牌管理。图纸管理制度一、图纸要求图貌整洁、描图清晰、图签规范、有关人员必须本人签字,填图时间符合实际。二、图纸反映与实际相符、填图及时、图例符合规范要求。三、各种图纸齐全,在规定日期内按时交换图纸。四、专人负责各种图纸的编号保管、发放,并存档管理。五、本单位图纸借阅必须登记,56、办理移交手续。六、外单位借阅图纸,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七、必须保持室内干净卫生,防止图纸损坏或虫蛀。八、严禁图纸外泄,对于报废的图纸,必须经过批准,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才能销毁。九、所有图纸必须按月更新,并在月底前与集团公司进行图纸交换。生产衔接管理办法为了矿井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做到衔接合理,完成矿井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关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即开拓煤量可采期不低于3-5年,准备煤量可采期不低于1年,回采煤量不低于4-6个月。二、矿井开拓部署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采区、工作面投产必须57、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三、按时做出采掘作业计划安排,严格按采掘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并按时完成作业计划。推广高效的、科学的生产管理格局。四、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接替关系正常。回采接替工作面的掘进工程提前两个月完成,安装工程提前一个月完成,安装装备、设备提前二个月准备到位;采区接替提前6个月完成,且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安装完毕,具备投产条件;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接替逐月按时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计划安排。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各施工队组要把采掘、井巷维修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以及其它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全部上交至技术科进行集中保管。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必须由技术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58、照分类要求,分别整理编号登记、装盒入档。所有图纸及资料不能私自转借他人,更不能以个人名义对外,如需提供时,可经分管技术矿长同意后方可提供,否则后果自负,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姓名、查档案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借阅完毕后按期收回。四、借阅人员不准在资料室查阅档案,借阅者要严守机密,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五、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未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照片、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印,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做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可有效。六、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59、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七、严格进行防火管理,资料室必须备有消防器材。要保证正常灭火功能,随时发挥其消防作用。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煤油、汽油、雷管、火药、爆竹、强力胶水等)带入资料室,一经发现,除写出书面检查外,酌情予以罚款处理。九、资料室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炉、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及用电器具要经常保持完好,以防发生火灾。十、资料室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以利于防火和紧急情况出入方便。并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各项工作。十一、定期限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保护、保密工作。十二、资料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将所保60、管的资料数量及状况交待清楚,关与接任者办理交接手续。技术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全矿工程技术管理,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并及时准确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加强工程技术交流和沟通,实现技术共享,提高技术水平,促进工程技术人员的进步和发展。二、组织技术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指定专人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三、参加人员各副总工程师、技术科全体人员、跟队技术员、通风科、监控中心、机电科、地测科及施工单位61、技术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根据技术管理需要另行通知参加。四、会议时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每月24日召开一次技术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五、会议内容主要讨论井下存在的技术问题,讨论本月有关项目的设计、技术论证、进展和技术问题、项目安排等技术问题,具体事项: 1、学习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传达并贯彻各级领导对工程技术管理的要求和指示。2、通报各项工程施工的进展、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情况、本月质量验收的情况,总结本月技术管理情况,确定下月技术工作重点、实施安排、明确分工、时间要求。3、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论证,提出改进措施。 4、讨论新材料、新62、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 5、讨论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技术管理重点和难点,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六、会议议程 1、总工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上月技术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本月技术管理情况,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或需讨论通过的技术方案。各副总工程师对有关问题进行解决或答复,提出对施工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建议。2、与会人员对技术方案或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讨论。3、主管领导进行会议总结,提出下月技术工作的重点。4、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参会要求 1、 技术例会议定事项由责任单位、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落实,各专业负责人督办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在下月技术例会前以文63、字形式将完成情况交生产副总工程师汇总后报总工。2、技术例会执行签到制度,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资料员在三天内将技术例会纪要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 变化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人员变化新工人入矿1、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64、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借调人员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离岗返岗人员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二、时段变化季节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65、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检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三、“三工”变化工艺变化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工序变化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66、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工具变化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四、环境变化施工地点变化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队级及以上67、管理干部带班作业。地质条件变化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单项工程施工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68、要。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应急性工作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五、考核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69、并处100300元的罚款。安全与经济利益挂勾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逐步建立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矿2015年目标责任制总体考核方案,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一)上岗前未参加培训;班前会安全教育;规程措施定期学习;现场考核岗位工应知应会;每项占队组考核比例的0.3%。考核方式:查看有关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二)队组内部标准化小组组成及职责;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占队组考核分比例的0.6%。考核方式:查看队组责任分工及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资料。(三)发现一人次未持证上岗或无证上岗,除勒令工人重新培训外,70、并扣除队组考核分1%。考核方式:现场检查或查看持证记录。二、事故管理(一)杜绝井下死亡和地面重伤事故;井下每出现1人次重伤,地面每出现1人次轻伤,扣队组考核比例1%。(二)井上、下发生非人身事故影响安全生产(包括机电事故、运输事故、交通事故)8小时的队组,扣队组考核比例的8%;影响安全生产4小时的队组,扣该队组考核分比例的6%;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的队组,扣该队组考核分比例的2%。(三)严格工伤申报手续,迟报、瞒报者扣考核分1%。(四)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不追查、互相推诿或无追查报告的队组,扣队组考核分比例的2%。三、“三违”处理及隐患排查(一)每发生一次“三违”,除执行矿安全奖惩细则外,另扣71、除所在队组考核分比例的0.5%;“三违”人员还要接受安全再培训,再教育不合格或再次出现严重“三违”者,勒令开除。(二)各队组按时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例会,无例会记录,扣该队组考核分比例的0.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书面报告安监科,无书面报告,扣队组考核分比例的0.2%;每月隐患或“三定”整改率要求达到100%,每差1%,扣该队组考核比例的0.05%;月度内每有一条隐患整改后又重复出现,每发现一条扣除队组考核分比例的0.5%。四、严格干部入井跟班制度(一)该项无权重比例,直接与本人工资奖金挂钩。(二)干部入井天数及奖惩执行本矿有关规定。五、本制度解释权归矿安监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报告制度 1、为72、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2、在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现场能处理的要现场处理。如不能现场处理的组织检查部门负责汇总后,当天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三定”(即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保证隐患整改落实到位。3、对检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如不使用前探梁、联锁、失爆等根据*煤业安全奖罚细则上相应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4、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三定”要求组织进行落实整改。如发现一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5、对重点安全隐患,要经矿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后安排解决处理。6、对当月不能解决的73、重大安全隐患,分A、B、C三类进行上报,直到解决。、首先对当日所有信息表认真分类、分级筛选。对认定的A、B隐患,必须立即报安全矿长、矿长,经矿领导研究处理。C级隐患及时安排发生单位限期解决,并跟踪检查,确认处理后消项。、对“三违”行为经科长认定后予以处罚。将每日出现的重要隐患和班评估结果书面报安监科,便于矿调度会议上通报。、若隐患存在单位领导逾期不处理,要按违章论处;造成事故要从严追查,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安全投入和提取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提高我矿的安全装备水平,提升矿井五大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内涵,消除我矿五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提高我公司综合抗灾能力,杜绝重74、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矿本质安全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费用的提取我矿生产安全费用,是我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于我矿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维护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资金。根据煤炭企业安全费用规定及要求按每吨不低于15元提取。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一通三防方面通风系统改选工程:1、矿井通风系统改选(矿井总回风巷、总回风巷道的施工维修费用、新的通风系统的建设费用);2、主要通风系统优化工程(采区专用回风巷建设费用);3、主要通风设施改选、更新费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使用费用;防瓦斯:1、整体监控系统换代;2、瓦斯鉴定研究费用;3、瓦斯抽放、设备、设施材料及工程费用;4、有害气体检75、测仪器、仪表及新技术推广研究费用。防火:1、煤层自燃鉴定研究费用;2、防火系统建设设施研究费用;3、灭火消防设施装备费用;防尘:1、井上下主要防尘工程费用;2、主要新建大巷防尘管道工程费用;3、煤体注水设备费用;4、新技术推广应用费用;(二)防治水方面1、区域水文地质勘探工程及研究(承压水突出安全系数等)费用;2、水文地质井巷工程费用;3、采区构造勘探及构造导水性勘探工程费用;4、采区、工作面地质精细勘探的设施、设备费用;6、抗灾应变非常排水工程及非常材料和设备备用费用;7、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防水注浆工程费用;(三)安全供电方面1、矿区供电网络改造费用;2、矿井变电站、主要水平、大巷及大76、巷变电所的设备、设施、材料改造费用;3、主要装备的供电安全改造及升级、更新费用;4、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费用;5、改变煤安标志的设备费用。(四)小煤窑管理方面1、装备费用;2、对小煤窑周边勘探的井巷工程费用;3、在小煤窑区域内的防水、防有害气体设施、设备及工程费用。(五)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其它三、安全费用使用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公司安全费用必须用于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二)重点保障原则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我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77、四方面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治理及需要进行系统、环节、主要设备、装备等方面的改造、更新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三)突出效果原则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四、安全费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我矿关于安全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财务部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具体由分管领导负责制定费用计划和方案,安全部门负责总体平衡,计划部门负责执行。(二)安全费用原则上实行矿分级和各专业切块管理。(三)矿对所属科室行使78、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各业务科室负责各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落实的日常协调监管,对项目“工程、质量、工作量、工程量和投资效果”负监管责任。(四)各部门对安全费用工程要建全项目责任制度,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的投资效果”负直接责任。(五)对列入安全费用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必须纳入矿月度抽查及季度检查考评,项目竣工后,由安监科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六)各相关业务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照年度公司安全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79、,要及时分析说明原因及修订计划方案,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矿长审核、报矿长批准后上报总公司。(每季度末月15号前上报)(五)安全费用的考核1、安监科为矿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与考核。2、各级安全部门必须随时掌握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对矿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情况,纳入月度、季度安全绩效考核。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每个矿井必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搞好我矿计划的编制和贯彻实施,做好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计划的编制1、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矿总工程师总负责,安监科牵头组织,通风、生产、调度、机电等部门进行编制,并由各80、分管副总会审制定。2、各业务科室按所负责处理的灾害类型,根据矿井年度规划和矿井自然条件、生产技术条件,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并提出相应的救灾措施、救灾路线,避灾路线、预防措施等。(1)通风科负责瓦斯事故、煤尘事故、火灾事故的预防、处理的管理工作;(2)生产技术科负责水灾、顶板事故的预防处理;(3)机电科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和运输事故的预防处理;(4)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救灾期间由指挥部根据计划和各业务科室的职责,统一协调。3、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和图纸,并随计划的更新同步更新:(1)生产技术科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运输系81、统图、矿井水文地质图。(2)通风科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反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井下防灭火洒水系统图、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图及排水系统图。(3)机电科提供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4、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由矿报送市县煤管局。5、每季开始前15天,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计划的各类附图应同时进行修改和补充。6、各采掘开井下生产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突出对重大灾害事故预防有关内容进行专门编制,内容包括水灾、火灾避灾路线图及避灾路线。二、计划的贯彻实施1、计划批准后,安监科要及时分送有关矿领导、业务科室、基层各生产队组。2、已82、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由安监科具体组织实施,并用于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业务科室对分管生产队组的贯彻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各单位在接收到计划后,要及时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各生产队组的领导和技术员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计划的有关内容,并进行考试和建立档案。计划如有补充和修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4、每年一季度由通风科负责组织井下各队组进行矿井避灾路线演习。各生产队组在变更作业地点后必须在半个月内进行新的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演习。5、每年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矿井反风演习。6、每年由地质科负责组织雨季“三防”的各项工作。7、涉83、及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技措工程,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财务、供应、机电各部门要给予必须的资金、物资和设备的保证。(1)各生产采区的防火门、各主要水仓的防水门由通风科负责,必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补建及维修工作;(2)由通风科牵头,生产技术科、供应科协助,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井上、下消防库的定位、施工、材料储备,并由通风科制定具体管理办法;(3)通风科负责管理,通风队具体负责井下路标、避灾路线指示牌的及时更换工作;并具体负责自救器各项管理工作。(4)安监科每季对各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工程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监科三定,有关单位限期解决。8、各生产业务科室84、要做好分管范围的业务保安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各类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9、供应部门对各类安全器材、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做到储备充足,存放有序,确保供应。10、矿医务室负责矿井救护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其间,要保证医疗器械、抢救药品齐全,随时能够使用。11、机电科要及时检查维修通讯线路、设备,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12、通风科每半年要组织各生产队组对井下职工进行一次灾害预防、应急措施以及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13、各生产队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要负责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严格按规定措施生产、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14、所有下井人员都有责任进行监督,发现矿井灾害、隐患或事故85、征兆要及时汇报。15、各单位在年、季、月制定工作计划时,要同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按时送安监科,由安监科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领导责任防止重大灾害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防尘、毒危害方面存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危害严重的。2、由于设备不齐全或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3、由于地质报告或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致使矿井采区投产后,在矿井安全或预防职业病危害方面经常受到威胁造成事故的。4、发生事故后,不能积极抢救,或事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不重视86、安全工作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因职工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操作错误造成事故的。四、考核办法1、各有关业务科室、基层队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内凡涉及重大灾害预防的工作必须保证按时完成任务。2、安监科不能及时提出重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影响计划按时贯彻执行,扣安监科1000元。3、各有关科室不能及时提供配套图纸资料,影响计划的如期编制完成,扣单位500元。4、计划没有按时分送有关领导、有关科室、队组,扣安监科300元。5、队组不及时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考试,扣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687、没有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避灾路线演习,扣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参加演习人数不达100%,扣队组未参加演习人员50元/人。7、生产、机电、调度、安全、通风、地测专业组织的各类检查必须进行三定,并将三定表送安监科一份,以便安监科全面掌握矿井存在隐患情况并监督隐患排查。一次不送三定表,扣科室100元。8、供应科、矿医务室等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严格管理,出现影响事故处理的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9、没能按规定组织各类培训或档案不全,扣300元。10、未能按时上交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单位,扣200元。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伤人88、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本救援制度适用于*煤业矿井井下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管理。一、一般事故的汇报和救援程序。1、井下发生一般轻伤、重伤、2人以内死亡人数的。执行本汇报程序和救援程序。2、事故发生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要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事故地点、性质、受伤人员数量,受伤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首先通知矿值班领导,其次通知安全矿长,再通知其他副矿长、矿长,发生工亡事故通知集团公司。4、各副矿长接到调度室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分管科室,并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紧急救助。5、安全矿长总负责工伤事故的救援,安全矿长不在时,由矿长或矿长指定副矿长组织抢救。89、6、发生伤亡事故后:(1)发生事故队组、安监科、劳资科、矿办人员具体负责救治事宜。(2)矿医务室负责伤员急救,并根据受伤程度向矿领导提供医疗救治方案。(3)矿办保证救援车辆及伤亡者家属接待。(4)财务处启动安全备用基金,保证救治及时。二、重大灾害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程序1、井下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要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原因和灾害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事故征兆后,也应及时汇报。2、调度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首先要通知矿值班领导,其次通知安全副总,再次通知各分管矿长及矿长,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台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90、决定是否通知集团公司,矿救护队,是否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按规程中预定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3、值班领导按电话通知程序通知矿长、各分管矿长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到调度室待命,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长负责指挥。4、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是负责重大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安全副总、集团公司董事长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各相关部门立即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通知其撤退,组织矿山救护队进一步探明灾害的地点、范围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和进行救灾,防止灾害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同时通知矿医务室做好伤员抢救准91、备工作。救灾时间,无救灾指挥部指令,任何人不得进入灾区或受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6、切断灾区电源。7、根据已探明的灾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救灾方案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我矿的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省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类型有:火药库、生产场所、锅炉、压92、力容器、井下开采、油库存等。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三、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队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有权向安监科及有关部门举报,安监科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四、安监科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公司监督,安监科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的工作。93、六、矿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重大危险源应急求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5、重大危险源报表;七、应当在每年3月份,将本矿重大危险源数据上报集团公司。八、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有关科室及生产队组应当及时报公司安监科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申请安监科进行核销。九、矿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结束后,要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估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94、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评估报告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全评估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应急救援力量及资源评估; 7、监控措施方案 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十一、矿要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十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修改变化时,公司应当及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95、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十三、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十四、矿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检测检验和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十五、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十六、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十七、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96、措施,组织论证,制订治理方案,限期治理,并及时报告安监科。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十八、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监管理部门。十九、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队组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二十、安监科和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队组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队组从危险源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监科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二十一、生产队组违反97、本规定的,由安监科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二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称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分两级。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1万元的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身致残和经济损失1万以下的称事故隐患。3、本矿工事故隐患管理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煤业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和*煤业事故隐患管理机构,组长由安全矿长担任。4、98、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1)掌握本矿事故隐患危险源和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现场管理。(2)制定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批复。(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公司职工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了解各井下避灾路线。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以及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地点,积极整改并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不报的队组及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认识错误,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事故隐患、危险源不采取措施致使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8)矿值班领导负责井下99、事故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5、各工种的职责(1)生产矿长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2)安全矿长负责全矿的安全工作。(3)总工程师负责通风、开采技术及技术方面的事故隐患全面工作。(4)机电矿长负责机电方面的工作。(5)井口、井下各设一名跟班组长主管各班的安全生产,对本班事故隐患、危险源负主要责任。(6)采、掘队必须配足瓦斯检查员,负责本班的瓦斯检查工作,对本班的瓦斯、煤层管理负主要责任,发现有瓦斯超限、煤尘增大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报告班队长和跟班班长,并积极主动安排排放瓦斯和按防治煤层有关规定处理,否则罚款处理,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7)各队的绞车工负责绞车的维护和钢丝绳的安全检查工作,决100、不能发生因设备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否则追究其责任。(8)各队的挂钩工负责本车场和钢丝绳,防跑车设施的检查等规定,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重大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重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1、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事故;2、局扇无计划停风2小时以上事故;3、冒顶事故影响时间24小时以上事故;4、采、掘、开、安、运、提升各专业机械事故影响时间24小时以上的;5、地质构造探测不准,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失误,导致采掘工作面生产中断或影响矿井整体生产衔接安排的;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事故101、责任处罚如下:对责任人员给予500至1000元的罚款处分;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二、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1、采、掘、开、安装、提升机械事故影响时间超过8小时,不足24小时的;2、局扇无计划停风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3、冒顶事故影响时间超过8小时,不足24小时的;4、瓦检员脱岗、虚报瓦斯检查数据、瓦斯超限不汇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5、严重“三违”造成事故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的;6、重大跑车事故;7、水文地质预测预报不准,造成采掘工作面停产24小时以上或生产严重受阻一周以上不能正常生产的;8、小煤窑贯通地点、隔离区没有提前预测并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102、限和水害的。对事故责任者处罚如下:(1)、对责任人员给予200至2000元的罚款;(2)、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罚款;(3)、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200至500元的罚款;(4)、对事故单位给予2000至5000元的罚款。三、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1、因工作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造成重大生产事故,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经济损失的;2、因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编制不严密与实际不符或执行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3、生产衔接失调,导致停产或生产组织混乱,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经济损失的;4、地质103、条件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隐患的;5、瓦斯监测系统中断或井下通讯中断0.5小时以上的;6、支护材料、机械设备、配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7、由于基础资料不全或失真,对生产误导,造成重大生产决策失误、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责任者处罚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500至2000元罚款;(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分;(3)、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 500元的处分;(4)、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罚款300元的处分;(5)、对事故单位给予2000元的罚款。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高瓦斯区或高瓦104、斯工作面电气设备失爆或私甩保护作业;2、主要提升设备保护不灵敏或失效的;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4、井下未按规定设置瓦斯或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监控装置或监测监控装置误差超过规定;5、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作业地点风量不足;6、有害气体超限、或无计划停风、停电未按规定撤走人员的;7、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对事故责任处罚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分;(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的处分;(3)、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的处分;(4)、对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105、五、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1、防火门关不严或失效,风门闭锁装置失灵的;2、倾斜运输巷道没有按要求安设防跑车装置或失效的;3、开掘工作面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失效及支护质量差或超空顶距作业的;4、特殊工种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5、有重大危险的地点、设备、设施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6、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监测装置数量不足或失效的。对事故责任者处罚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的处分;(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的处分;(3)、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200元的处分;(4)、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六、故意破坏井下安全设施或生产设备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矿106、籍的处分;对领导责任者给予10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七、本规定未涉及到的类似事故和情况,比照以上相应条款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1、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2、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后,及时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2、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4小时内,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矿区相关场所进行公告公示。 3、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接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登记,分类编号,107、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台帐、督促整改,对整改治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治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报整改情况。4、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等分析以及整改方案、安全措施、整改结果等内容。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重大水患、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身力量不能治理时应当随时报告。5、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及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煤矿企业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报告包括正式文件、附表、采掘工程平面图。108、 6、在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及时向督办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报告整改进度、监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7、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后,向相应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做出评价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一、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现场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做到懂安全、会排查事故隐患,充分发挥“人人都是安全员”、的作用;二、生产班组每班在开工前要由领班干部组织一次“三位一体”(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队组每周在本区域作业范围内组织一次全面性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每旬要组织一次专项事109、故隐患排查;矿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全面、全方位范围性的事故隐患排查;三、全矿必须在有危险性、事故易发场所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进行盯岗检查,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全天候、不得空岗,全过程,检查到位。四、按照“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班组长、安全监督员、瓦斯检查员、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工会群众安全监督网员以及女工家属安全联防员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五、矿安监部门要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收集事故隐患信息,排查、筛选事故隐患,认定事故隐患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事故隐患治理。六、 矿各业务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对本矿各单位110、的事故隐患排查与认定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每月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各区队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七、 矿井存在下列情形的可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2、矿井产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3、一个采区内同一个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查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5、未制定并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二)瓦斯超限作业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3、井下111、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三)高瓦斯矿并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式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规定而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工作、使用和维护的;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4、违反规定串112、联通风的;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五)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和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113、探放水的:4、擅自开采各种防水煤柱的;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作业人员的;(六) 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或者设计组织生产的;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的;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4、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取专用回风巷的。 (七)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114、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2、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3、使用非阻然皮带、非阻然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4、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5、采用不能保证2个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6、高瓦斯矿井等级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开采的。(八) 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制度,被认定为一级的,要悬挂红色警示牌;认定为二级的,要悬挂黄色警示牌;认定115、为三级的,要悬挂蓝色警示牌。警示牌要悬挂在事故隐患警戒处能够引起注意的地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一、安全隐患整改与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并做到“五不推”:岗位不推班组,班组不推队组,队组不推矿,矿不推公司。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矿必须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A级隐患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落实整改。B级隐患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落实整改。C级隐患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116、并负责落实整改。四、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矿主要负责人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全面负责,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五落实。五、矿安监科及业务科室应根据事故隐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六、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在排除过程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或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七、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由矿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八、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117、急救援预案,并报安监科。九、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部门、队组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十、安监科和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队组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队组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十一、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责任人,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首先组织自检。十二、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隐患确认单118、位或检查小组组织验收,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督办工作,促进公司生产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接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台帐、督促整改,对整改治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治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报整改情况。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情况119、进行跟踪督办。三、督促整改的责任人深入现场,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按整改方案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治理并彻底消除。 四、专项督查要制订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时间、形式、内容和要求。 五、专项督查必要时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并明确督查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专项督查应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的要书面抄送到安监科或有关部门跟踪督办,被督部门应将整改情况向安监科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七、督查结束后,安监科要认真做好总结、通报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120、请。接受督办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或责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八、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各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账整理后归档管理。 九、安监科或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书、重要资料。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销号制度1、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监科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保障措施,严格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五落实”,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落实。安监站按专业、分系统分类将所查出隐患汇总后,组织有关科室管理人员检查、复查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 事故隐患在未完成整改前121、必须按时上报直至整改结束,验收通过并建档销号。2、对安全大检查和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由安监科根据“三定”情况组织进行复查,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负责人视整改情况予以处罚,进一步落实整改,直到彻底消除,并做好记录存档。3、所有问题由安监站汇总,各分管领导必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审查,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动态,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4、安监站负责牵头组织每月对各区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协调、监督,对不治理或拖延治理的行为进行处罚。5、安监科对各类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挡备案,实施监控,跟踪落实处理情况;隐患排除后,必须由原检查单位或检查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建档销号。122、6、被停产整顿的工作区域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后,必须由原检查单位或检查小组组织验收合格销号后,签字认可,方可恢复生产。7、有关安全检查的处理意见书、罚款单据、问题“五定”表、检查报告书、复产验收单等必须建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公司监督,安监科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的工作。2、对新产生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关科室及生产队组应当及时报安监科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及时申请安监科进行验收、评价、核销。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主管领导首123、先组织自检、组织矿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或评估,确保隐患彻底治理,并出具报告。4、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自检结果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5、在组织验收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效果时,确保排查到位,整改治理到位,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6、评估完成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销号申请、审查,审查合格后对隐患进行销号。7、每两年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结束后,要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估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124、,评估报告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8、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预防消除矿井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查分工矿长负责对矿井事故125、隐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副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1、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原则是:分级负责、责任落实,要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监督、检查、验收落实。2、难度大,投资大的A级隐患矿长主持矿务会解决,难度较大的B级隐患分管副矿长解决,一般现场的C级隐患由队解决。3、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安全、不生产。4、安监科统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由安监站对隐患进行督促处理及执行处罚。5、隐患排除后,处理单位必须将处理结果向安监站汇报,由安监站复查消账,否则按未完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因事故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处理126、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者的责任。总之,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有很大的约束力,避免了推委扯皮,拖拖拉拉和责任不到位的不良倾向,促进了解决问题主动性,保证人员,资金、设备,措施的落实,达到以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的目的。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煤矿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责人,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矿值班矿长,安监科,由值班矿长,安监科于当班下班前报告矿长。2、煤矿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矿长,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12小时)报告公司安监部。3、煤矿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127、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矿长,矿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副总经理。事故追查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依照国家有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汇报1、井下发生各类事故,事故现场带班长,安全检查及有关人员向矿调度和安监值班人员及矿长作出如实汇报。2、矿调度室当班值班领导,安监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规定向上级汇报。3、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上报,重大事故在1小时内上报,特大事故在1小时内上报。4128、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现场正在采取的抢救措施,以及要求上级应采取的措施等。5、发生事故的队组,跟班队长、带班长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再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二、事故调查1、井上、下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努力减轻事故损失程度的同时要尽量保护好现场。为上级领导和安监部门勘查、取证提供条件。如在非常情况下,确需动现场方可完成抢救任务时,必须征得现场安全检查员的同意,详细记载事故现场要素。2、上级领导和安监部门在勘查现场或进行事故调查时,现场管理人员和事故发生区域作业人员,要积极协助完成好调查129、取证任务,不得提供伪证,否则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3、事故调查取证材料核实无误后,要同事故报告、事故责任者处理一并装入安全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销毁。三、事故追查1、重伤事故:由事故队、班写出书面事故报告。矿分管领导参加追查。追查处理报告由安监科负责上报公司安监部。2、轻伤事故:发生轻伤事故,由矿安监科追查。3、追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四、追查要求1、基本原则:事故分析和责任认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法办事,依规处罚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求人原则。科学分析,超前防范130、原则。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2、事故追查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全矿。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制度,对照责任从严处理。4、每次事故追查后都要求定出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五、措施落实安监科要对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安全矿长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通报全矿总体安全状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为了切实搞好质量标准工作,夯实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 组织机构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组组 长: 矿长副 组 长: 副矿长 副总工程师 成 员: 各科室及队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13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楼会议室。 2、领导组的职责(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修稿与制定负责年度、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设施方案规定,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动态检查、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2)对各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讲评。(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4)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罚、兑现。(5)负责组织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和争创标准化矿井的达标工作。二、指导思想以建设安全管理示范矿井和建设本质安全型为主线,严格执行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选树典型,以点代面,巩固提升,确保矿井132、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的发展。三、检查范围井下各作业地点和工程地点,地面各科室及工程点。四、 检查形式1、执行旬检、月检、季度联合检查,专业动态检查或自检、互检抽检并与安全督促相结合。队所有专业场所进行全面覆盖自查自检,评分定级,每月召开队级以上大会,将全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分、排名排队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和公布。2、本矿依据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组织安监、生产、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调度等部门对矿井及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定级。3、事故隐患治理办公室按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及上级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133、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五、 考核办法1、由安监科牵头按照生产矿井职工安全素质及行为规范检查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素质及行为规范考核情况进行动态检查。2、各专业处对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分专业进行现场检查,矿井安全工作互检每月开展一次。按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制度及上级要求,队矿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条件允许可适时组织矿井进行安全工作互检,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时传报上级。3、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分专业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分别对地面进行考核评分,并将方案和标准,检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4、严格按照国家、省、县、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生产矿井和地134、面单位进行不定期动态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对照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和上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并按规定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总分或专业分数及地面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总分进行否决。六、 相关要求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举办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训班,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一名检查人员熟练掌握检查标准,充分认识自己在检查中担负的工作责任,增强检查人员的事业感、责任感和压力感。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为了减少和控制煤矿爆炸事故,减少和控制事故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一、必须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其职责。二、135、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修订。三、制定有详细的应急程序1、调度室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30分钟内向外援机构发出援助通告,启动场外应急预案。2、现场救援组织机构开始运行,各应急救援组到位,根据领导组命令分赴各自的职能区域,下达井下撤人命令,迅速组织撤离作业采区;灯房开始管制,地面警戒治安组到达井口的矿区外公路,控制交通,对井口戒严,非救援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机电保障组对主通风机及其装置应急,前线侦察组,空气检测组开始出发,根据反馈信息医疗急救组下井营救人员,同时工程组对井下通风系统应急,地面其它应急组开始应急准备;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非专业救护人员活动,除侦察组外其它应136、急组不得盲目进坑。等待场外应急救援人员到达。(注:现场应急:矿区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场外应急:矿区外部的救援力量)四、必须有完善的应急救援措施1、接警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时,要详细问清楚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性质、报警人姓名、现场情况等问题,并详细做好警情记录。接警后,首先立即报告当班值班矿领导,由值班领导指令矿调度室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发出事故信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通知所有应急人员到应急中心(调度室)待命,由值班领导在10分钟内立即电话汇报公司调度室。汇报时要详细报清事故矿井名称、事故发生区域、事故性质、现场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问题。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所在地市政府137、山西省政府以及国务院汇报有关情况,启动场外应急救援预案。2、撤人在核实清楚事故情况后,由当班值班领导或应急救援组长发出命令:井下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全部撤出所在采区到地面。3、通风系统抢修 机电应急组立即调查主扇及其装置状况,向领导组反馈主扇及防爆门损坏情况,视情况采取下列可能的措施:3.1 主扇抢修(1)运行主扇已损坏,或强制运行可能引起电流、电压波动等其它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修复、关闭防爆门,在电流、电压均正常时启动备用主扇,保持井下通风系统正常,风流稳定,并派人监视主扇参数。(2)若供电回路跳闸,应迅速启动保安回路供电。(3)主扇及其装置全部损坏,通风系统瘫痪时,禁止任何无专业救护装备的人138、员下井应急救援。3.2 井下通风系统抢修(1)领导组根据主扇反馈情况派出工程应急组,迅速检查抢修矿井主要风门,构筑临时风障或风墙阻挡风流,保证各个采区或各个水平风量稳定,防止风流短路.(2)若矿井主扇风量不足,必要时构筑控风设施封闭非事故采区,保证发生爆炸的采区的用风量,为组织营救提供通风条件.(3)工程抢修组织要迅速查清爆源点外围区域通风巷道状况,及时整修、维护垮塌巷道,保证营救通道畅通。对摧毁的闭墙及时排查清楚,汇报领导组。4、井下空气监测空气监测组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井下,对主副井、井底车场、主要大巷、水平等地点逐级检测空气成份,至少两人同行,随身携带SO2、CO、O2、CH4便携式检测139、仪和多种气体检定器、光干涉甲烷检定器、温度计进行测定分析,摸清一般人员所能进行营救活动的范围。当O218%或CO0.0024%、CH41.5%、SO20.0005%、温度30或巷道无风时,应立即停止前进,退到正常的区域地面。可由专业救护队员接替检测,为决策组判断爆源点、爆炸强度、爆炸性质等提供依据。测定结果要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领导组。5、清点下井人员事故发生后,检身员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立即清点矿灯、自救器发出数量和人员花名,核对井下现场人数。同时对下井营救人员实行矿灯、自救器管制,必须取得领导组的领单方可发放。五、必须保证足够的应急物资。关于加强对“三违”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一、三违的140、落实1、对当日的三违人员,安监科必须当日通知所在单位值班领导,安排停工并通知三违人员到安监科进行落实。2、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没有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监科进行落实的,罚责任人50元/次。3、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安监科进行落实,因本人原因不到安监科落实者,除三违罚款外加罚100元,直至落实为止。4、三违人员经落实确为事实时,三违人员要写出书面检查,并接受教育。5、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监科必须负责通知查违章人员到安监科进行落实对证,安监科不得让三违人员本人去找查违章人对证。6、追查经落实确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事实不符时,安监科要在三违登记表中注明不符原因。7、141、经三违落实,确属查违章人错报,视情节月底罚查违章人3050元。8、经三违落实,其三违行为与所在单位或班组错误安排有关时,除本人接受处罚外,月底罚所在单位或班组100200元。二、三违人员的强训9、每月由安监科组织三违强训班。10、三违人员强训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便更改,如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签字同意。11、强训期间每天坚持四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下期继续参加强训。12、严格各项强训考核制度,课程设置由安监科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安排。13、各单位接到三违强训通知后,要尽快安排本单位三违人员参加强训。如缺一人次罚队长50元,第二期仍不参加者,必须停工,并由队长带其参加强训。15、经过强142、训考试不及格者,下期重新强训。停止作业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零星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对井下停止作业作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安监人员、职能科室及矿副总以上领导要立即勒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悬挂停止作业牌。 1、回采工作面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施工、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过陷落柱、过破碎带、过老巷、软底开采、初次放顶、撤面等无专项安全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 2、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宽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规定的。 3、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严重低劣,达不到合格品要求,随时有发生事故可能的。 4、工作面煤机内喷雾不完好143、,架间喷雾效果差、出现煤尘飞扬的 5、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实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6、工作面上下隅角滞后,上隅角瓦斯超限的。 7、工作面煤壁片帮、掉顶严重,而未采取超前防护措施的。 8、掘进工作面没有临时支护或不使用前探梁作业的。 9、掘进工作面无规程施工或不按规程施工,过断层、过陷落柱、过老巷、巷道贯通预透、三岔口、四岔门无专项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10、掘进迎头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或局扇喝循环风的。 11、扒装机距迎头超过30米的。 12、迎头矸石超过断面13以上的。 3、掘进迎头支护不合格或锚喷巷道连续不合格,仍在安排继续掘进的。 14、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144、空,不按规定下达预透通知书,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短路等六个方面的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的。 15、掘进工作面技术要求改变支护方式,未及时实施的。 16、掘进工作面迎头5米做不到清底交窑的。 17、下山掘进、下山上口无防跑车装置,不安规定使用防跑装置,掘进迎头上方无挡车装置的。 18、上下山掘进扒装机无防跑保护装置或回头轮不按规定固定的。 19、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三专两闭锁”的。 20、瓦斯便携仪、瓦斯探头报警的。 21、上下山提升安全设施不全、不使用的。 22、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23、未执行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规定的。 24、145、未安装备用局扇或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 25、现场没有跟班干部,也没有跟班队长的。 26、现场出现严重失爆的。 27、现场存在严重违反规程有关规定和严重”三违”行为。 二、停止作业的程序 1、因情况危急而停止作业,要先责令跟班干部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后,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停止作业牌,然后向矿调度所汇报。 2、因对不安全隐患或问题没有按规定期限解决的,先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在现场悬挂停止作业牌。 3、未挂停止作业牌视同未停止作业。 4、在作业地点悬挂停止作业牌,上井后要进行登记,并把具体情况向调度所汇报。 三、停止作业后的处理 1、实行停止作业时,现场队干和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146、拖延或阻挠。 2、停止作业后,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研究消除危险和问题的措施,暂时解决不了的,要有“五定”措施。 3、安监人员要现场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直到安全隐患全部解决为止。 四、停止作业的处罚办法 1、被停止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并给予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 2、被挂停止作业牌一次,采掘进工作面罚单位2000元,且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跟班队干罚款500元,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学习。 3、为提高安监人员及职能科室管理干部的责任心,调动其积极性,对及时挂牌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200-1000元),奖金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付。 147、五、停止作业牌的摘除 1、造成停止作业的问题按规定得到处理。 2、危及安全的隐患得到排除。 符合上述条件,在恢复生产前,生产队组书面申请复工,并由停止作业者签字,必须由安监人员摘除停止作业牌。 3、矿副总以上领导及安监人员挂停止作业牌后,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矿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责成被挂牌单位进行消除隐患的工作。 4、对被挂停止作业牌的单位作出如下处罚: (1)、挂停止作业牌的采掘工作面一次罚款2000元,且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跟班干部罚款500元,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学习。 (2)、对按规定挂牌进行打击、报复安监人员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并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148、(3)、擅自摘除、砸坏停止作业牌追查不出当事人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现场跟班队长除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外,加罚500元。丢失停止作业牌的给予被挂牌单位1000元的罚款。 (4)、安监人员不按规定挂牌的,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并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另追究责任。对按规定挂牌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安监人员,矿将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嘉奖。(5)、凡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停止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每次罚款10000元,掘进工作面每次罚款5000元;发现电器失爆,每件罚1000元;因斜巷运输安全设施不能做到齐全、完善、灵敏、可靠而被停止运行的运输系统,每次罚1000元;瓦斯超限作业,每次罚1149、000元。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现场跟班人员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并罚款500元。六、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的接交和储存: 1、火工品到矿后,由押运员、保管员清点火工品数量后,验收签字。 2、押运员严格按照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卸车处及时运往炸药库,由保管员入库、上账。 3、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专库专存,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4、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150、的规定进行销毁。 二、火工品的领发 1、雷管、炸药的领取必须是持有特殊工种有效证件的爆破员领取。 2、爆破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出库单上,经主管矿长签字审批,同时填写“民爆物品跟踪卡”由生产矿长(或安全矿长)、带班长、安全员、爆破员签字,守护员、保管员检查手续确认完整后签字,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代签、代领,领料单由保管员收回待查。 3、领料单上有一个人漏签或不签、数字不清,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火工品。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4、火工品领出后,爆破员必151、须由押运员护送至井口检身房,严禁爆破员携带火工品进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井口检身员必须清点火工品领用数且在“跟踪卡”签字证实后方可入井。 三、火工品的回收 1、爆破员下井前必须携带“民爆物品跟踪卡”,当班作业完成后,班组长、爆破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数量核对清楚且在“民爆物品跟踪卡”上签字认可。 2、爆破员下班出井时,必须经井口检身员清点火工品剩余数量,确认后方可在“跟踪卡”上签字认可。 3、剩余火工品出井后和“跟踪卡”一并由爆炮员直接交送炸药库,由保管员、守护员清点数量确认与“跟踪卡”数量相符后签字回收。 4、当班领取的火工品必须由爆破员使用、保管、退还,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使用、保152、管、退还,否则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5、回收的火工品签名备案后,第二天仍由退还归当事人领取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由于特殊原因确因当事人长时间不上班,剩余的火工品经安全矿长或生产矿长签字后,发给其它爆破员使用,但必须登记雷管编号,以备查。6、“跟踪卡”回收后,由火工品保管员保存,每天由安全矿长(或生产矿长)对“跟踪卡”进行审阅。四、管理规定1、火药库管理工作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持证上岗。2、火药库管理工作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脱岗、离岗,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无人值守。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 4、严密有关手续,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153、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库房专职管理人员每月定期盘点库房库存,发现问题及时追查。5、库房内消防器材齐全,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6、联签单不得有空白、漏签现象,一经发现缺一个签名对当事人要给予相应的罚款。7、领用数、实际使用数和剩余数必须相符,即领用数=实际使用数+剩余数,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库房人员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9、坚持雷管编号,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面清楚、帐物相符, 10、定期对火药库进行安全检查,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妥154、善处理。11、经常保持库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潮、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12、任何非药库场所不得存放爆炸品,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私藏爆炸品,如若发现私藏偷盗爆炸品者,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下井人员安全准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好入矿新工人、转岗人员、特殊工种等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在上岗前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入井基本知识和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做到持证上岗,使准入制度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人员安全准入制度。一、入矿的新工人安全准入制度入矿的新工人在劳资科审查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资料备案后,及时将新工人介绍到安监科培训中心接受入井前安全培训。安监科培训中心必须严格按照155、上级部门和公司的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培训,做到时间足、任务明,严格管理、严格考核。1、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监科办理合格人员的入井证;考试不合格的必须继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直至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办理入井证。新工人的考试成绩、考勤表等存档待查。2、安监科将合格人员的入井证办理好后,由安监科负责发放到新工人手中,新工人持证到劳资科报到。劳资科必须查验无误后,方可分配新工人。3、科室、队组在接到劳资科分配的新工人调令时,必须进一步严格查验确认后,安排新工人与老工人签订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安全技术“传、帮、带”作用。安全培训中心负责人、劳资科负责人、科、队长要严格按照合同的156、有关规定适时进行检查和考评。4、没有安监科办理入井证的人员,有关部门不得给予办理领用矿灯、人员定位卡等相关手续。5、井口检身员严格检查入井人员,没有入井证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二、转岗人员安全准入制度1、由其它单位来我矿的井下生产作业人员,须持原单位有效证件,经审查并培训,取得本矿入井证方可上岗。2、井上调入井下、井下生产单位之间互相调动或增补工种等转岗人员,在办理好转岗手续后,劳资科首先要将本人安排到培训中心进行为期七天的脱产安全培训。培训中心必须严格根据本工种的特点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严格按照新工人安全准入制度中的办证、上岗程序执行。三、特殊工种的安全准入制度特殊工种由上级培训157、机构培训、考试、发证,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没有发放证件资质。对未经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新工人、转岗人员、特殊工种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安排其上岗,否则,谁安排谁负责;同时证件不全的工人有权拒绝上岗。入井检身和出井清点制度1、每个职工入井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不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严禁擅自入井。2、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佩带自救器等。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不穿带劳保用品(工作服、雨鞋等)无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人员不得入井。3、下井前必须服从检身员的指挥,自觉接受检查,不得拒绝,更不许谩骂殴打检身人员。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检身制度,严禁违章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158、草及点火物(火柴、打火机等)以及手电筒等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严禁酒后入井和身体有严重病症的人员入井。5、未经批准严禁将井下有关器材、设备、配件带出坑外。6、检身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登记入井人员,以便出井后核对好出入井人员,检身人员严禁脱岗,工作期间严禁睡觉。按规定填写记录。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入井人员,检身员有权批评、劝阻和登记,情节严重及时汇报安监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8、外来检查和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必须在井口签名,出井复签,并分别注明时间。9、职工出井后首先到检身室退到签名,及时到灯房交矿灯,并领取本人的灯牌、自救器牌。以便检身人员掌握工人出井情159、况。10、进行防灾演习和事故状态,通知井下人员升井时,被通知人员必须立即升井并登记,由检身员将人员升井情况每5分钟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直至被通知人员全部升井。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1、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严肃性,克服随意性,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法治矿,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根据我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3、本规定适用于我矿各单位,是各级领导遵章指挥安全生产的准绳,是各类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依据。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4、本规定适用于全矿所有160、不同用工制度的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5、本规定没有纳入的一般三违和一般事故的处罚,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第二章 奖 励第一节 一般规定1、对在全矿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各基层队组的干部职工和直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奖励。2、全矿安全创出好水平,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可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酌情奖励。3、年度被评为矿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可进行表彰奖励。4、发现事故征兆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以及制止揭发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5、在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161、人员记功授奖。第二节 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2、月末对全月所包班组未出现一次三违事故的队干,按跟班天数实行奖励,每班奖1020元。3、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实行一次性奖励50元。三违人员按其它条款处罚。4、安全部门所包队组全月无三违及事故,奖励100300元。5、职工反向抓违章,视危害程度,每人次奖励50300元。第三节 生产管理1、质量标准化考核月度全矿排名第一名奖5001000元。2、提出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100200元/次。3、生产技术处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击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程量及工作难度162、给予5001000元奖励。第四节 机电设备管理1、发生非重大机电责任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处理事故时间奖2001000元。2、运输队、机电队当月无机电事故,奖励5001000元;掘进队、通风队连续三个月无机电事故,奖励5001000元。3、对超计划完成作业任务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奖励2001000元。4、年度技术比武,对集体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800、600元。5、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6、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的先进单位奖励100030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节 一通三防1、在“一通三163、防”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奖励500元。2、对连续三个月无损坏“一通三防”设施现象,“一通三防”工程质量在95分以上并圆满完成通风处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单位奖励500元。3、对连续六个月杜绝风机无计划停风的单位奖励600元。4、对积级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单位、个人奖励50200元。5、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给调度室汇报的奖励50元,重大通风隐患:综采工作面机尾上隅角以外的其它地点的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在0.5立方米、浓度在2以上);局扇供风巷道的风筒接口断开、风筒破口长度在600以上、风筒出口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局扇吃循环风而造成局扇供风巷道瓦斯超限的。6164、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奖励100500元,对在“一通三防”工作中有技术突破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100500元。第六节 监测监控 1、对监控设施使用管理好,设备完好率高的单位,酌情奖励200500元/月。2、对于井下生产调度电话线路维护好,回收率高,电话使用率高的单位给予200500元奖励。第三章 安全处罚制度第一节 安全管理一、安全检查:1、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完不成,按考核制度处罚。2、隐患一次不整改罚单位1000元,签字人、队长各罚100元,二次不整改加倍处罚,依此类推。3、基层队组不按要求活动或无管理制度、无记录台帐、无闭合运行、无总结,罚款100元/次。4165、各业务科室联合大检查无故不参加检查,或不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一次罚款100元;检查组不负责任,放宽检查标准罚检查组200元;因检查不严不细,造成事故,罚检查组每人100元。5、在联合大检查中,受检单位没按三定时间对问题进行整改处理,见一条罚款500元。7、无故不参加联合大检查汇报会,罚单位领导100元。8、上月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相关队干100500元。二、三违管理:1、当月查住一次违章,处罚200元,二次违章在规定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依次类推。2、队长无故不按规定带队参加三违强训,罚款200元。3、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没有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监处进行落实,166、罚责任人50元/次,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安排三违人员强训,一次罚队长20元/人。5、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到安监科检查认识,罚款100元/次。6、三违人员在运行处理期间,不听从安排,一次罚款200元。7、集体违章,每次罚款500元。8、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三违人员拿钱贿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或调离本岗位。三、班前会管理:1、各队组不按要求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记录不全少一项扣100元。2、班前会学习无备课或内容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3、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100元/次。4、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200元,同时队长、值班队干50元/次。5、休息不好或情绪不佳人员下井者167、,罚队长、值班队干100元/人次。6、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同时罚队长、值班队干100元。四、现场管理:1、安全员未及时查处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罚100元;提前离岗,罚款200元;出现事故按有关条文处罚。2、跟班队干违章指挥,带头违章蛮干就地免职,发生事故,跟班队干和安全员责任相同。跟班队干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100500元。3、跟班队干、班组长脱岗罚款200元。五、作业规程、措施:1、主管科室没有召集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举行专题会议对规程编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罚主管科室200元。2、队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对规程编制进行研究及规程编制后进行讨论后,罚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200168、元。3、无措施作业或使用通用规程、措施作业,罚作业单位2000元,主管业务处室300元,包队技术人员和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200元。5、岗位无作业标准,扣主管业务科室1000元/工种,科室主要负责人200元。6、规程措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毕,影响生产的,罚单位200元,队长和技术员每人50100元,因编制质量问题返工而影响按时审批的,对队长、主管技术员加倍处罚。7、审批规程、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无审批记录台帐,扣100元,记录缺一次扣50元。8、科室人员审批时间超过一天扣20元,出现错误罚款50元/处,审批人员让人代签字或代他人签字,扣双方每人50元/次。9、不按规定要求对规程(措施)进行贯169、彻,贯彻不及时,扣队长、技术员每人50元。10、队组不按规程执行每月一次的复培制度,罚技术员50元/次。11、安排无参加学习和考试,或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罚队长、队技术员每人100/人次。12、无证开工罚施工单位1000元,队长200元,技术员100元。造成事故的按规定加倍处罚。13、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工艺没有及时补充措施,扣主管业务科室300元,队长、技术员每人200元。14、规程、措施没有及时送到参审人员手中,扣队主管技术员50元/次,少送一份扣20元/次。15、队组没有按规定组织职工贯彻、学习灾害预防计划,没有进行考试,扣队长、技术员每人200元。16、队组没有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170、免灾演习,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200元;参加演习人员不达100,扣队组未参加演习人员50元/次。17、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下井,罚款300元。六、业务保安:1、因为工作安排不周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款3002000元。(1)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设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所采用的支护方式与实际要求不符;(2)安排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3)设备选型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影响安全生产的;(4)井下供电系统严重不符合规程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5)斜巷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可靠;(6)由于没有进行探放水、排瓦斯工作而对171、安全生产造成影响;(7)井下作业地点风量不足,风量煤尘未定期测定或弄虚作假;(8)小煤窑贯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回撤结束的工作面或巷道未及时封闭;(9)井下综合防尘措施不得力,防尘效果差,井下隔爆设施管理不符合规定;(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未及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误差超过规定误导安全生产的;(11)瓦斯监测装置未定期校正和及时更换,自救器未定期检查处理的;(12)提供基础技术资料或参数与实际不符,误导或影响安全生产的;(13)需多专业协助的工作或工程,相关处室不积极配合。2、因为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作安排脱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款2001000元。(1)规程、措施不符合煤172、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针对性不强,编制不严密,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2)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无安全补充措施的;(3)不按规定及时组织各类检查,检查走过场,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4)没有及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5)安监员空班缺岗;(6)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为执行不力、不到位,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作业队组5003000元。(1)规程、措施贯彻、培训不严格,考试走过场,不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作业或执行不到位;(2)不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不及时处理甚而不处理而进行生产;(3)设备检修173、不及时或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4)电器设备失爆;(5)局扇出现循环风、无计划停风;(6)绞车钢丝绳磨损超限使用;(7)井下各种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效有甩保护不用的;(8)进下煤尘堆积严重;(9)工作面上方漏顶、煤墙片帮严重未采取措施;(10)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支护质量差或空顶作为业情节严重;4、供应科、机修车间等地面辅助生产单位因材料、设备、配件供应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给井下生产造成重大隐患和生产中断等情况时,扣责任单位科(队)长100元,直接责任者300元。5、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执行。七、其它:1、值班领导无故缺岗、脱岗一次罚款100元。2、值174、班队干脱岗或他人代替值班,罚款100元。3、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50200元。4、岗位脱岗、睡觉给予罚款200元处分。5、因脱岗、睡觉造成事故者,给予开除矿籍处分。6、在岗位上躺着,行为不规范,罚款200元。7、离开岗位到其这地方睡觉,给予罚款200元处分。8、因单位领导责任造成漏岗或脱岗,罚单位领导200元。9、工作面无避灾路线图及说明牌,罚款100元。第二节 生产管理一、一般规定:1、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受红牌警告、停产整改的,罚该队组20004000元。2、对安排的临时性工程、应急工程,未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罚10005000元。二、支护材料管理:三、其它:1、锚杆支护巷道,队组175、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测试,否则少一次罚款500元。2、巷道内设置矿压观测仪器,必须定期观测,每发现一次不按期观测,罚款500元。3、巷道内设置矿压观测仪器,损坏一个罚款150元。4、少一块材料牌板,罚款100元。5、喷射砼配合比,外加剂掺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不符合规程要求每次罚款200元。6、喷射砼强度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有试块记录,每30米一组;数量不够,无记录,强度不够每项罚款500元。7、锚杆的锚固力每300根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组3根,有记录,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达不到要求,罚款500元/根。8、锚杆的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根。9、锚杆的预176、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达不到要求,罚款200元/根。10、砌碹巷道料石的材质、强度、规格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不符合每项罚款500元/次。11、砌碹砂浆配合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次。12、砌碹砂浆强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有试块记录,每30米巷道一组,数量不够,无记录、强度不符合规定罚款500元/次/项。第三节 机电设备管理1、技术资料: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一项不合格罚款50200元。(1)有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2)有完整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3)有完整的电气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4)有各种开关的整定计算档案。(5)有完整的设备、配件177、电缆、五小台帐,帐、卡(编号)、物相符。2、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机电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中发现制度不全、不完善,记录执行不好,罚款50200元/次。(1)各种电气试验制度。(2)各种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审批)、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装订成册。(3)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并详细记录。(4)有设备包机制度;(5)有干部上岗制度;(6)有油脂管理制度;(7)有配件管理制度;(8)有机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制度;(9)防爆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入井制度齐全完整;3、完好率:(包括机电设备完好率、电气设备完好率、小型电气合格率及电缆悬挂合格率)90%罚款500元/次项。4、事故率178、:井下一线单位1%,其它单位0.5%,罚款10002000元/月。5、防爆率:(包括电气设备防爆率、小型电气防爆率)100%,除执行单项失爆罚款外,每降低1%,罚款100元。6、待修率5%,每超1%,罚款200元。7、严格执行矿质量标准化文件的各项规定。8、未按要求完成机电质量标准化会战规定项目,罚款5002000元/项。9、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计划(包括能耗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各种临时报表),罚款100元/项次。10、未按时完成作业计划下达的工作任务。罚款200500元/项次。不能按期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罚款200元/次。11、各单位机电负责人不按时参加矿机电工作会议,迟到早退者179、罚50元/次,无故缺席罚款100元/次。12、私自外借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及其它器材,罚款5003000元并限期追回,追不回按物件价值115%处罚,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从重处罚。13、未按通知要求回收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每拖延一天,按其价值的1%处罚。14、设备、配件、五小电器、材料移交后,3日内未办理移交手续,罚款200元。15、供应科新旧电缆、皮带机配件、电气配件和五小电器按类别、型号入库,上架管理,并悬挂标专牌,注明规格、类别,否则罚款100元/项。16、供应科对皮带保护、皮带机配件、电气插件和五小电器要按类别、型号入库,上架管理,并悬挂标志牌,注明规格、类别、型号、否则罚款100元180、/项。17、检修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健全库存、修复、回收、发放等台账,否则罚款100元/项。18、检修单位擅自对皮带机配件、电缆、小型电器进行报废处理,罚款200元/件。19、胶带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机电处制定的胶带管理办法。20、加注润滑油脂标号不符合有关规定,罚款200元/次。21、油脂存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罚款200元/次;无明确标识罚款100元/次。22、油脂运送不符合有关规定罚款200元/台次。23、对设备添加润滑油不使用滤油器或过滤网,罚款200元/次;过滤器破损未及时更换,罚款200元/次。24、不按规定抽取、送检油样,罚款200元/台次。25、机运队接到油脂化验、铁谱分析报181、告后,对存在在问题整改不及罚款300元/次;一周内未按时返送回执单或回执单填写内容不实,罚款100元/件次。26、因配合不力影响试验工作正常进行,罚款100300元/次。27、不按规定对保安用具进行送检,罚款100元/次;试验后接到领取通知5日内未领取者,罚款100元/次。28、各种电气保护不按要求定期试验,罚款500元/次;无校验合格证,罚款200元/台次。29、对送检保护机箱及插件有不完好件时,机运队接到通知后,2日内不进行处理,罚款100元/次。30、各单位接地电阻测试后不合格者,三日内必须整改,否则罚款200500元。31、不按时归还在试验室借取的仪器、仪表,罚款200元/台次;若有损182、坏,照价赔偿。32、发生一般机电责任事故,罚款200元/30分钟;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按矿有关规定追查处理。33、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停运、损坏,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人员或机电负责人,以便机电管理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有隐患不报,擅自处理,查出一次罚款10002000元/次。34、各单位配件消耗超支额按矿有关规定执行。35、因责任损坏或丢失的部件,按实际价格的115核减下月配件指标,核减指标后不再追加。36、皮带机部件的架、杆回收率达100,丢失一件罚款100元。37、皮带机托滚的回收率达100,短缺部分按新品原值罚款。38、托辊的报废率不能超过10,超报废部分按原值罚款。39、机修车间应对所检修183、的皮带机配件及各类插件妥善保管,发生丢失视具体情况处以5005000元罚款。40、各基层单位每月必须编报配件计划,否则罚款100200元。41、在皮带机安装、回收时,责任单位未到机电处配件组办理皮带部件上下帐手续者,缺一次罚款200元。42、按规定需领新交旧的配件必须交旧,否则罚款2001000元/件。43、凡检修投入使用的托辊两周内出现质量问题,罚检修单位50100元/件。44、各基层单位所报配件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图号、数量、价格),如计划失真造成损失由本单位负责。45、对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皮带保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按其原价的115处罚,私自截断电缆罚200元/次,私自截断皮184、带罚款1000元/次。46、没有办理入井证的机电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不准下井,井口要把好关,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47、使用单位对现用设备进行改造,必须申报机电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如发现一次私自改造,按损坏设备处理。48、设备包机人员与上报机电处名单必须一致,否则,罚款200元/人次。49、闲置设备不及时交回机修车间,罚款500元/台。50、办公设备及运输设备等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修理价格的100进行处罚。51、年检的设备,在年检中发现问题,未按期整改的,罚款100元/项。52、采掘工作面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53、下井设备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按原值11185、5考核责任单位。54、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检修时间或检修人员不符合规定,罚款500元/项次。55、新到设备要及时到机电处上帐,查出一台与帐、卡不符罚款500元。56、新安装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未经机电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接火送电,罚单位500元/次;未办理用电申请或在运行中私自增减电力负荷的罚款500元/次。57、起重机械:严格执行省劳动局制定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由于使用维护不当,在年检中未能顺利通过,每台罚款1000元。58、不按期对漏电保护进行日检和远方模拟漏电试验,罚款200元。59、地面10KV以上变电所“两票”齐全,且填写规范,检查一处186、不合格罚款50元。60、地面各单位未经批准使用200W以上大灯泡、长明灯,罚款100元;擅自使用电炉,罚款500元。61、不及时交回停电工作申请票,罚款100元/次。62、井上下变电硐室绝缘用具不全或破损罚款200元。63、机组电缆,使用必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否则如出现控制线断或外皮损坏,罚300元/处。64、机电设备、五小电器铭牌丢失罚款20元/个。65、电缆钩回收率不达95,每少一钩罚款20元。66、未经机电科批准将电缆、五小电器用于其它地点,罚款200500元/次。67、凡经检修后入库(或出厂)的机电设备、配件及其它器材,使用两周内出现质量事故,罚款2002000元/台次;出厂设备无编号、187、铭牌,罚款200元/台件。68、检修单位同类型设备无完好备用的,罚款500元/次。69、未按时完成停产预防性检修项目,罚款200元/项次。70、未经配件组批准,检修单位私自发放修理件或加工件,罚款500元/次。71、没有入井证将电器设备带入井下,罚款100元。第四节 辅助运输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设备、设施检查、检修规定,缺一项罚款100元。2、机车完好率必须达到90;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85;否则,完好率每降低1;罚款100元。3、主要运输巷轨道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以上,采区轨道必须达合格品以上,否则,每降一个等级罚款10005000元。4、钉道时过程中未使用指定地点道轨,罚款500188、元。5、未完成当班运输任务,罚款50元/车;未运送到指定地点,罚款100元/车。6、运料单位在本责任区内有材料乱扔、乱放现象,将予以责任单位材料额的13倍处罚。7、发现材料混装罚款200元/车;回收材料与碴、杂物混装,给予责任单位所运材料额的13倍处罚。8、各用车单位必须服从调度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占用车辆,否则给予50500元处罚。9、运输过程中各队必须按要求完成当班任务,无正当理由留一辆车罚款50元,未运到指定地点罚款50元/车。10、运输过程中发生错运料现象罚款100元/车。11、各生产队组在现场收到料后,必须按要求当面互相签字换单,否则罚款100元/次。12、急件运输完成后,运输单位与使189、用单位监运工未及时向调度汇报,罚款100元。13、各单位必须按调度安排的时间装、卸车,否则造成车辆积压,每车罚款100元/天。14、急件送到指定地点后不及时卸车,罚款500元。15、装车单位出现错装,捆绑、固定不符合要求,车辆放不到指定地点,影响正常运输或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16、因计划不周,安排不当造成物料浪费,重复运输,罚款300元。17、运输单位班后必需向调度如实汇报当班任务完成情况,未汇报或汇报不实,罚款50元/次。18、各单位的物料运输单签字后未按时交回生产调度,罚款50元/车。19、各单位回收的物料,必须到调度室办理装料手续,否则,造成差错由本单位负责,并罚款2190、00300元。第五节 一通三防1、采、掘、机、运,通各队建立“一通三防”责任制、建立巷道煤尘冲洗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人并建立“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台帐,有制度不执行罚款200元,没有制度罚款500元。2、通风队每月制定巷道冲洗循环图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处审批,不按循环图表冲洗巷道一次罚款100元,一次不按时报表罚款50元。3、通风队每月制定瓦检员瓦检循徊图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科审批,每班瓦检员应检查的瓦检点、计检时间、每班瓦检点的检查次数因实际需要作调整后于次日报通风科审批,不按时上报罚款200元。4、通风队建立风筒管理台帐,风筒回收复用率达85以上,191、台帐记录不全,罚款100元,风筒回收复用率不达85,低1罚50元。5、通风队使用管路单位建立管路、三通管理台帐,管路、三通回收复用率达85以上,台帐记录不全,罚款100元,管路、三通收复用不达85低1罚款50元。6、通风队每月填一次通风系统图,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处审阅,一次不及时上报罚款100元。7、通风队每月填一次防尘系统图,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处审阅,一次不及时上报罚款100元。8、通风队每月填一次瓦检系统图,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处审阅,一次不及时上报罚款100元。9、通风队上报通风处报表、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弄虚作假一次罚款200元。10、新发生盲巷未向有关部门汇报,罚款500192、元。11、通风设施修建及维护不按质量标准化要求作业,罚款500元。12、矿井反风设施不按规定定期检修,罚款200元。13、不按规定打钻,造成钻孔深度不够的,罚款300元。14、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200元。15、巷道贯通后5天内按时回收风筒,拖延一天每节罚款50元。16、掘进工作面无备用风筒,罚通风队200元。17、不经通风科批准随意设风筒分支的罚通风队300元。18、施工单位用铁管加固棚梁,造成损坏,不及时回收罚款100元/根。19、管路回收时丢弃一根罚款200元。20、管路使用单位做好三通、短接及弯头的回收复用记录台帐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通风处,一次不报罚款50元,记193、录台帐弄虚作假一次罚款100元。21、由于人为和管理上的失误造成主扇停运1030分钟时,对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罚款100300元,同时单位罚款10002000元。停运30分钟以上时,对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罚款300500元,同时单位罚款30005000元。22、局扇无计划停风1040分钟,罚责任人100元,单位500元。4060分钟,罚责任人200元,单位1000元,60120分钟罚责任人500元,单位2000元。120180分钟以上罚责任人500元,单位3000元,造成事故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23、局扇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除罚单位3000元外,还追究单位领导责194、任。24、机电队对局扇的专用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修不好,造成停电停风事故,罚责任人和单位3001000元。25、使用局扇单位每月对局扇检修一次,不检修罚500元,检修不到通风处登记罚单位100元。26、局扇定期三月上井,超过规定时间上井检修罚单位500元,因局扇长期运转末进行检修,造成停电停风事故,罚责任单位1500元。27、局扇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通风处进行上帐登记,迟一天罚款50元。28、检漏试验时间内无人负责,造成局扇恢复通风延风时间,按无计划停风时间长短进行处罚,配电工不按时试验,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按无计划停风论处。29、生产调度要做好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无记录195、罚款100元,不汇报一次罚款50元。30、通风科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责任单位,在“一通三防”责任书考核时进行否决处罚。第六节 地质、测量一、中腰线管理1、各队组在巷道开口时严格按照生产技术处开具的开口单施工,开口位置由生产技术科、地测科现场标定,不按规定擅自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队自己承担并处罚金200500元。2、当开口掘进35米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生产技术科联系标定中腰线,如没有中腰线盲目施工,发现后根据现场情况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处罚金100200元。3、当巷道掘进1020米时应和生产技术科联系及时安设红外线指向仪队里要有专人负责配合,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进行校对,验收员负责把关。二、采掘工作面执行196、“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的奖罚规定:1、采掘工作面在受水和小窑老空等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不执行该原则进行超前探测,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探测钻孔设计由生产技术处提出。3、进行探测工作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不能相互推诿,影响生产。4、采掘队组必须按照测钻孔设计或生产技术处的要求进行探测钻孔的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的,一次罚款100元,因施工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探测钻孔施工完毕,由生产技术科提出“允许掘进通知单”。6、掘进队组必须按照允许掘进通知单要求,严格掌握采掘进度,绝不允许超采197、超掘,违反规定的罚款500元,因超采超掘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罚。7、采掘队组在打钻过程中,要认真注意工作面情况,发现有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采掘并报告有关领导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采掘。第七节 监测监控1、监测监控设施使用单位,在设施安装前两日内持监测设施安装申请单到通风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将设施运送到指定的安装地点,逾期办理造成延误安装或电缆吊挂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元/次。2、监测设施安装前,使用单位应预先将监控专用综保、断电闭锁线安装敷设到位,逾期未完成而影响设施按时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3、监测设施的停用或回收,须经通风处批准,由机电队负责拆线,使用198、单位自行回收,并于升井次日到机电处办理下帐手续,未经允许回收设施或逾期不下帐,罚款200300元。4、下帐时、分站、电源、传感器、断电器、接线盒的回收率要达100,传感器信号线的回收率要达到96,未达要求的部分责任单位要按价赔偿。5、综采工作面监测装置的供电,由机电处负责在相关变电所内设置专用综保,并保证供电的可靠,因专用综保停电导致监测系统工作异常,酌情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次。6、监测设施使用单位要维护好本辖区内的监测设施,因监护不力造成设施工作异常,或设施不符合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在处理故障时不予积极配合,罚款200300元/次。7、清洗巷道时,朝瓦斯传感199、器洒水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8、设施使用单位丢失监测设施、器材,按原价以罚款形式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损坏部分价格的50%进行赔偿。9、因监测设施故障引起误断电而未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恢复正常供电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10、对专用综保检修不力,造成监测分站后备电池放亏的,罚款200元/次。11、对有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罚款200元/次。12、凡妨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罚款50300元。13、丢失话机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按每台话机原值的120%罚款。丢失话机后偷窃其它使用单位的话机的,加罚300元。14、对话机的不正常损坏,要追究原因,并视使用维护单位的责任大小200、,给予100500元的罚款。15、通讯线路的回收率不达95%,短缺部分按每米原值120%的赔偿。16、有意把电话线裁断的,酌情罚款100200元。 17、不按时送达电话安装申请单而致影响生产造成安装困难的,不及时上交通讯器材的,罚款100300元。18、通讯器材账目管理不清的,罚款200300元。19、在安装或维护摄像头时,摄像头所在辖区域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安装维护,对配合不利或推诿扯皮的单位,罚款5001000元/次。20、对监视设备监护不力,造成设备丢失的按原件120%进行赔偿,损坏设备,视损坏程度罚责任单位300元至设备原价。21、调度室、机电处根据监视需要通知摄像地点所在单位进行角度201、调整,询问设施状况时,摄像头所在地点应积极配合,不得有推诿,扯皮现象。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200300元。22、凡妨碍监测系统、调度电话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上下工业电视系统等正常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23、井下电话不准随意打开或拆卸任何部件,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5、话机移动时要安放在较干燥的安全地方并固定好,不准随意乱扔,发现乱扔现象每次罚款50元。24、除硐室外的话机均要加设防护箱,不加防护箱的罚款100元。25、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拍打按键及紧呼键,否则,每次罚款100元。27、通讯设施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规定和防爆完好要求,并没有及时整改的,罚款1003202、00元。28、对出于个私利,人为创造通讯故障的,要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行政处分。29、对无故造成地面工业电视系统主控室停电,罚责任单位300元/次。30、因供电电压异常造成地面工业电视设备损坏,由责任单位按设备价格赔偿。31、在工业电视系统的电源上勾火,安装其它用电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因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加罚100元。32、地面工业摄像头所在单位造成摄像头停电或拉开刀电源,罚款100元/次。33、摄像头所在责任单位无故不提供照明,罚款8001000元,所提供的照明亮度不符合要求,又不按要求及时整改者,罚款300元/次。34、不按时停送照明电203、源,造成监视区域亮度不够或电能浪费,罚款100元/次。35、井下各摄像头要定期擦拭镜头,因镜头灰尘造成图像模糊的,罚设施所在单位200300元。36、井下摄像头所在地点因亮度不够造成图像不清,罚款300元/次。37、井下摄像头所在单位要为摄像提供照明设施,因无照明设施或照明设施损坏后未及时更换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38、对人为造成摄像设施损坏的,按设施原价的120%进行罚款,属故意破坏性质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或交公安部门处理。第八节 其 它1、不服从调度室指挥罚款300元,造成严重事故影响生产的罚5001000元。2、无故不参加调度会,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每次罚款100元,会议迟到每次罚204、50元。3、调度室查岗有关单位值班人员不在岗值班,每次罚款200元。4、不如期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5、生产紧急情况下,调度室调动人力、物资车辆时,有关单位不按调度室要求及时组织到位时,每次罚500元。6、井下辅助单位发生影响生产的情况时,按生产事故赔偿制度执行赔偿。7、风水管路、电缆、吊挂平直,一处不合格扣50元;8、各类牌板吊挂整齐,数量规格符合标准,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第四章 隐患处理第一节 采煤、安装、回收1、安全出口不畅通,罚款200元。2、两巷超前支护长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款200元。3、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护失效,棚每架罚款100元;锚杆支护每根罚205、款50元。4、两端头外帮锚杆失败,没有采取护帮措施罚款50元/根。5、打设锚杆支护无效,罚款200元/根。6、转载机机尾部分无防护装置,罚款200元。7、破碎机入口处无安全防护装置,罚款200元。8、支架串、漏液、立柱自落卸载,罚款100元/架。9、相邻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罚款50元。10、相邻支架间隙大于0.2M不架抬棚;大于0.5M抬棚不足两架者,罚款50元/次;抬棚架设不合格,罚款200元/次。11、乳化液浓度不合要求,罚款200元/次;无配比检查手段,罚款200元/次。12、支架不使用逼帮板,罚款50元/架。13、端头三角区空顶大于0.5M2而不进行有效管理,罚款200元/206、次。14、煤溜与机组无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罚款200元/次。15、放顶煤工作面放煤不净或放出石块过多,影响煤质者,罚款50元/架。 16、支架俯角7,罚款50元/架。17、支架歪斜5,罚款50元/架。18、大溜机尾长时不加长盖板或过桥,罚款200元。19、工作面大溜不执行停机过人制度,不挂安全警示牌,罚款200元。20、无故出现死架,罚款100元/架。21、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品,罚款1000元/次。22、工作面收尾采高不达要求,罚款200元/架。23、工作面收尾少一趟大板,罚款500元。24、收尾架前宽度不够,罚款50元/架。25、收尾逼帮柱不合格,罚款50元/架。26、两巷用绞车回收工字207、钢,距离超过30米无信号,罚款200元。27、煤壁不先处理片帮煤后打设逼帮柱,罚款100元/处。28、伞檐超过规定未处理,罚款100元/处。29、梁端至煤壁掉顶超过规定未管理,罚款100元/处。30、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罚款500元/处。31、支架(柱)未编号管理或牌号不清晰,罚款100元。32、采高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架。33、回采安装工作面起吊站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200元/处。34、运巷电器、设备列车处人行道宽度不达0.7M,没行人过桥者,罚款200元。35、两巷超前支护不拴防倒护绳,罚款50元/根。36、巷道、车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或不挂牌,罚款200元。37、皮带机头架无防护网,罚款208、100元。38、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不打压柱,罚款200元。39、条件发生变化无补充措施进行生产,罚款1000元。40、巷道出现滚梁、脱口、蹬腿、悬空等危棚或倒棚未及时处理,罚款50元/架。41、巷道积水超过长5 M,深0.1M,罚款100元/处。42、巷道空帮、空顶不采取措施者,罚款300元/处。43、行人跨越输送机或皮带、转载机、煤熘等地点没有设行人过桥,罚款100元/处。第二节 掘进、开拓1、掘进迎头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梁不起作用,空顶作业,罚款200500元。2、拆除原临时支护没有采取临时支护帮顶措施,罚款300元。3、单体支柱不经压力试验,罚款50元/根。4、支护材质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而209、使用者,罚款500元/次。5、连续出现两架危棚继续作业,罚款300元。6、严禁使用皮带运料,否则罚款300元。7、巷内距离工作面30米以外,浮煤、矸石、杂物不清理,罚款200元。8、巷道掘砌或修复时,临时支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9、架棚后出现帮顶刹杆松动或不接顶,罚款50元/次。10、顶立镟胎时,顶部出现空顶未及时采取措施,罚款200元。11、拉基础或在煤墙侧作业时,防片帮戗柱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0元。12、壁后充填不实,罚款200元。13、背板棚不按规定上够背板而向前作业,罚款100元/处。14、掘进工作面发现片帮、高顶时,不充填不接顶,罚款100元/处。15、掘进机煤溜刮板不210、齐全,罚款100元/处,刮板未用螺丝上紧,罚款30元/处。16、金属网与锚杆联合支护巷道中,锚杆不吃劲,每根罚款200元;排距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网与网接口连接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17、无作业规程、措施作业,罚款500元。18、冒顶造成停产,但还不达重大生产事故,罚款5001000元。19、锚喷巷道净宽:中线至一帮距离误差0+150mm;巷道净高:中线至一帮距离误差30+150 mm,超过规定罚款30元/根。20、锚杆的外露长度50,超过规定罚款30元/根。21、锚杆角度误差范围33,超过规定罚款100元/根。22、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达不到要求,罚款300元/处。23、砌碹211、巷道净宽:中线至一帮距离误差0+50;巷道净高:中线至一帮距离误差0+50;超过规定范围为不合格品并罚款500元。24、砌体厚度局部不小于设计30,超过规定100元/处。25、砌体灰缝在1m范围内,重逢、瞎缝、干逢不超过2处,超过规定要求50元/条。26、砌墙基础到实底,其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50,达不到要求100元/处。27、砌体表面平直,误差范围40,有一个点不合格罚款100元/处。28、砌体水平度,误差范围误差范围40,有一个点不合格罚款100元/处。29、灰缝宽度误差范围25,有一个点不合格罚款100元/处。30、接茬误差范围为10,有一个点不合格罚款100元/处。31、砌注水沟位置、标212、高、宽度、深度、砌体厚度不小于设计30,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项。32、水沟距工作面符合规程规定,不符合罚款100元。第三节 机电设备管理1、井下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出现失爆,罚款500元。2、井下使用钢丝、铜丝、铝丝代替熔断器熔体,罚款500元/次。3、电缆连接不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罚款100元/处。4、井下电缆悬挂存在交叉,盘圈(盘成型者除外)或铁丝吊挂等,罚款100元。5、36V以上线路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罚款200元/次。6、井下变电所没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和铁栅栏门,罚款500元。7、变电所内高开变压器漏油,罚款200元。8、无人值班的变电所不关门加锁,213、罚款200元。9、井下车房、变电硐室及各配电点处附近5米内堆放非本供电系统的设备和材料,罚款500元/次。10、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变电所、配电点未按规定设置电器火灾灭火器、灭火沙箱(包括沙袋和铁锹),罚款200元/处。11、变电所记录及防护用具不全,罚款100元。12、井下局扇不实行“三专”供电,又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元/处。13、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五小电器标志牌不全或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填写的,罚款50元/项。14、各种小型电器未按规定悬挂、固定或无规定标志(包括标志不全),罚款50100元/台。15、井下电器设备或五小电器遭受淋水而未采取措施,罚款100元/台次。16、使用无可214、供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罚款200元/次。17、井下使用的五小电器其铭牌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电压等级不符者,罚款100元/次。18、应设接地装置(包括接地极、局部接地装置和辅助接地装置)而未设或设置地点不合格的,罚款100元/次。19、电气设备无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不全的,罚款200元/台次。20、井下使用的高低压控制器内熔断器外设熔丝者,罚款100元/处。21、未按规定在电器设备及其接地腔中和电缆接线盒中放置干燥剂,罚款100元/次。22、井下生产中运输信号系统不完整,罚款200元/处。23、对保护装置不可靠的设备强行送电,罚款200元/次。24、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外露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215、,罚款100元。25、掘进机停止作业,不切断电源,罚款200元。26、掘进机停止作业没将炮头落下,罚款100元。27、井下使用局扇的地点,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罚款500元/次。28、各种设备、配件没有按规定妥善保管、码放整齐,罚款100元/处。29、矿灯房发放矿灯,红灯每超标准一台(标准为0.5),罚款20元。30、选煤皮带及其储装运系统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未按防爆要求管理的,按井下防爆设备处罚条款执行处罚。31、井下及地面选煤皮带及其储装运系统重要地点等进行电焊、气焊作业不执行规程措施者,罚款1000元。32、擅自更改或损坏设备编号,罚款200元/台次。33、机械设备各部位的螺纹216、连接件和锁紧件,短缺或松动罚款50100元/处。34、机电设备水冷系统控制阀门必须安装在进水侧,且水路畅通,水量、水压符合要求,开机先开冷却水,否则罚款200元/项次。35、液力联轴器未按规定加注难燃液、未加装防爆片,罚款500元/处;泵轮、涡轮轩动不灵活,罚款300500元/处。36、减速器排气孔必须保持畅通,否则罚款200元/台。37、各种机械设备的油(液)箱开盖前要有防止异物掉入的措施,否则罚款300元/次。38、风冷电机的风叶叶片缺损,罚款200元/台。39、使用不合格保安用具,罚款500元。40、因使用不当烧毁电机:30KW以下罚款5002000元/台;30KW以上罚款2000500217、0元/台。41、各种设备紧急停止按钮动作不可靠,罚款500元/次。42、“三定”问题未按期处理,罚款200元/项,重大问题加倍处罚。43、矿灯房矿灯灯头、灯线、灯锁破损,罚款100元/盏;发放红灯罚款50元/次;矿灯工作时间11小时内发生红灯,罚款50元/次;充电设备的过流保护和接地装置不合格,罚款200元/次。44、设备缺油,罚款5001000元/次。45、备用设备放置不当、不加防护,罚款200500元/次。46、各种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否则罚款500元/次。47、胶带运输机H架、支撑杆上缺瓦片或销,罚款10元/个,胶带机上下托辊一处短缺218、或不转,罚款50元。48、未使用机组内喷雾,罚款1000元/次,内喷雾系统及管路堵塞或水流成柱状,罚款100元/处,无内喷雾后,必须保证外喷雾完好并正常使用,否则执行以上处罚标准。49、喷雾泵压力低于3Mpa或流量少于200L/min,罚款200元/次。50、喷雾泵供水过滤器(120目),未按规定清洗或过滤网破埚未及时更换,罚款200元/次,喷雾泵及采煤机的水路,出现破管、漏液现象,罚款100元/处。51、压力表不动作罚款100300元/次。52、巷道电缆吊挂不整齐,电缆淹在水里或拖在地上,埋在煤里,罚款100元/次。53、胶带运输机未按规定运送物料,罚款300元/次。54、各类绞车钢丝绳安装219、不得磨损电机端盖,否则按失爆论处,罚500元/台次。55、调度绞车闸带断裂,铆接板动,罚款100元/项次。56、随意调整泵站压力,罚款200元/次。57、乳化液必须使用清水配液,否则200元/次。58、乳化液泵油捻不起作用,罚款100元/台次。59、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处理不及时,罚款50元/处。60、闭锁不起作用,罚款500元/次。61、设备各种安全阀随意调整或甩掉不用,罚款300元/次。62、机组拖移电缆夹连接处损坏或直接拖拉电缆,罚款50100元。63、乳化液箱敞盖或液面有异物罚款200元/次。64、刮板运输机缺一个刮板罚款50元/处,连续短缺加倍处罚,机头搭接不合适带回煤,罚款500220、元/次;因带回煤造成事故,加倍处罚,机身不平直,罚款500元/次。65、胶带跑偏严重,罚款100300元/处;胶带接口不合格罚款200元/处;横向裂口超过带宽5罚款200元/处。66、液压支架各部位销必须齐全、完整、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单腿销或铁丝代替U型销,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甩柱、甩千斤顶作业,罚款300元/处。6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皮带机头机尾、工具房、井上油库等地点未按规定设置电器火灾灭火器,沙箱(包括沙袋和铁锹),罚款200元/次。68、内齿轮绞车对轮盘木销短缺或无防脱落装置,罚款100元/台。69、大型固定设备:直通电话不通罚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各100元/次,要害221、场所堆放杂物,罚款100元/处。各种保护闭锁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否则罚款500元/项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检修、试验,罚款200元/项次,司机资格证损坏、丢失,罚款50元/证。70、压风机安全阀、释压阀、滤风器,中间冷却器未定期检修罚款200元/项次,不按期排污罚款50元/次。71、主扇U型管压差计(在停机状态)液面不在零位,罚款100元/次;超温保护不起作用,罚款200元/次。72、主扇轴承温度整定正确、动作灵敏,否则罚款500元/项次。73、移动变电站高压侧未接急停,罚款300元/台次。74、井下的高、低压备用开关缺零部件罚款200元/台次。75、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五小电器各种标222、志牌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设置,罚款50元/台次。76、未按规定选择使用熔断器,罚款500元/次。77、无计划停电,罚款2001000元/次。78、电动机在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罚500元/次。79、胶带运输机“四种保护、两种装置”不全或不起作用,罚款500元/项次。80、各皮带巷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软管罚款100元/处。81、热备用开关未上架,罚款100元/台。82、开关下腔本体带电螺丝未封堵,罚款200元/台。83、井下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必须声光兼备,否则罚款200元。84、36V以上的小型电器无接地装置,罚款500元/台次。第四节 辅助运输1、绞车未按规定悬挂牌板,罚款100元。2、绞车223、无组合操作板,罚款100元。3、钢丝绳损坏程度超过规定继续使用,罚款500元。4、不按规定设置绝缘轨或悬挂标志牌,罚款100元。5、绝缘轨一处失效,罚款100元。6、临时轨道质量未达合格品,罚款300元。7、各单位辖区内停放掉道车辆,罚款100元/车。8、运料曲线地方未安设逼绳轮,罚款100元。9、材料在指定地点按标准堆放,不合格一处罚款50元。10、轨道巷材料堆放影响运输安全,罚款200元。11、绞车不按规定固定、使用,罚款200元。11、绞车钢丝绳结疙瘩,罚款100元。12、绞车钩头缺卡、无绳皮,罚款100元。13、绞车无保护绳板或使用未改制的护绳板开车,罚款100元。14、使用单位卸车后224、,未按规定把物料码放整齐压住绞车绳,影响运输安全,罚款300元/处。15、运大型材料(如支架、水管、道轨)没有安全措施,或不执行安全措施,罚款500元。第五节 一通三防1、通风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生产差,罚款200元。2、局扇无人管理或无挂牌管理,罚款100元。3、盲巷24小时内未及时按规定管理,罚款300元。4、通风设施不按要求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箱、牌板,罚款200元。5、风门里外和密闭5米范围内堆有杂物和积水,罚款100元。6、风筒用铅丝直接拧住吊挂,或者其他物件卡压风筒,影响出口风量,罚款50元。7、风筒吊挂及对接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罚款100元。8、井下风门一处不自关,罚款100元。9、225、新建永久闭墙漏风,罚款300元/处。10、局扇吊挂位置不符合要求,吃循环风罚款200元。11、防尘设施不接水源,罚款200元。12、井下及地面选矸系统的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罚款300元。13、井下巷道及地面选矸系统不能定期冲刷积尘,罚款200元。14、不及时维护、维修防尘洒水管路,造成工作面或巷道被淹,罚款300元。15、不按规定设置防尘、防爆设施说明牌,罚款200元。16、井下及地面选矸系统的运煤转载点、卸载点无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或装置失灵,罚款100元。17、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道未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和隔爆设施,罚款300元。18、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0226、元。19、采掘工作面及主要回风巷道净化水幕安装不符合要求,不能封闭全断面,罚款200元。20、掘进机外喷雾装置雾化不好,不能覆盖滚筒,罚款200元。21、回收出的铁管没有按要求堆放整齐一处罚款100元。22、炮掘工作面无放炮喷雾自动装置,罚款200元。23、风门长久失修,造成门框、门扇腐烂,开启困难,风门漏风的罚款200元。24、电气设备放置于盲巷内罚款1000元。25、没有按规定要求上齐“一通三防”管理牌板短缺一块罚款200元,一块牌板制作不规范或吊挂不符合标准要求罚款100元。26、风门前后5米,密闭前5米支护不完好罚款100元。27、建临时风门没有掏槽或掏槽没有见硬帮,所建临时风门不符合227、质量标准要求,罚款100元,28、光干涉瓦检器一台次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29、不按期更换光干涉瓦检器所用药品,罚款100元。30、风筒没有编号管理一次处罚100元。31、局扇管理单位一次没有安排专人管理局扇罚款500元。32、拐弯巷道没有风筒弯头造成风筒拐死弯路一处次罚款100元。33、风筒有破口没有及时粘补,每个口罚款5元。34、施工单位挂破风筒,破口在100以上,罚款200元,100以下罚款100。35、回收风筒时丢弃一节风筒罚款300元。第六节 监测监控1、瓦斯传感器、断电仪无挂牌管理,罚款200元,牌面不清,罚款100元。2、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道、风机房等没有按规定配备传感228、器,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检仪,罚款500元。3、采掘工作面没有及时移动探头安装位置,造成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4、不能定期维修、校验探头,造成显示数据明显失真,罚款200元。5、瓦斯检测装备的调校、检修及充放电未按规定执行的,罚款100元。6、损坏监测装备或领取监测仪不能及时交回的罚款500元。7、监测装备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罚款300元。8、监测、监控和通讯专用的兰色专用线挪作他用的,罚款300500元。9、便携式瓦检仪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出现欠压,或未按期维修,造成显示数据明显失真罚仪器管理单位300元。第七节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1、火药229、雷管乱扔、乱放,罚款300元。2、火药、雷管箱不加锁或未放到警戒线以外,罚款300元。3、雷管脚线不扭结,罚款50元/个。4、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罚款100元。5、放炮母线与电源线混杂一起,罚款200元。6、放炮点风量不够、微风、无风放炮,罚1000元。第五章 三违处罚第一节 采煤安装及回收1、煤溜里作业和检修机组而不闭锁大溜,检修范围内不进行维护和片帮煤处理,罚款500元。2、两巷回收工字钢时连接用马蹄环不上螺丝,罚款500元。不满丝紧口的,罚款200元。3、起吊或拖运物件时使用开口钩、环,罚款500元。4、不停机在溜子、皮带上打炭,罚款500元。5、装卸车起吊大件使用铅丝,罚款200元/次230、。6、设备运输、安装、拆除等无规程措施和无主要队干监护,强行作业,罚款1000元。7、安装回收大溜,逼帮柱不全者,罚款100元/根。8、在巷道卸电缆,人站在车上边开边卸,罚款300元/次。9、设备拖运、装卸车、绳头所用联接环上螺丝,罚款100元/次。第二节 掘进1、不按规定上好拉杆或撑木,罚款30元/根。2、棚腿不按规定垫鞋板,罚款50元/根。3、架棚时不关闭掘进机电源,罚款500元。4、皮带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不可靠,罚款500元。5、掘进机运行作业时无照明,罚款100元。6、支护腿立在浮煤矸上,罚款200元/根。7、扶煤铲操作时不按规定作业,罚款100元。8、用电控接、拆大链,罚款200元。9231、架棚前掘进机没有退出窝头5米,切断掘进机隔离开关,用掘进机截割臂代替铁梯架棚,罚款300元/次。10、掘进机运行中,运行范围内有人行走或干其它工作,罚款300元。11、回镟胎后没有将拱板回掉,罚款100元。第三节 机电管理1、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的,罚款200元。2、井下私自拆开矿灯,自救器的,罚款200元。3、井下使用灯泡、电阻、电热器取暖的,罚款300元。4、在井下打开电器设备、小型电器运行,罚款500元。5、随意将无压释放器、漏电继电器,过流保护、煤电钻综保、皮带保护甩掉不用的,罚款500元。6、绞车司机、皮带司机、煤溜司机坐在减速器或电机上操作,站在运行绞车前方,皮带、煤溜正前方罚款232、200元。7、看变电所人员将门内闩或用铅丝拴住,按睡觉论处,罚款500元。8、指使他人私自操作设备,罚款200元。9、非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罚款200元。10、停送电不执行有关停送电联系制度,罚款200元。11、验电时未戴绝缘手套,罚款100元。12、停电检修时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的,罚款200元。13、处理机组、皮带、煤溜等设备问题,不断电,不闭锁开关,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和开除。14、必须有监护操作的绞车单人作业,罚款200元。15、停电后控制手把没打到“0”位,罚款100元。16、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罚款100元。17、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罚款50元/处。18、要害233、场所不执行登记制度,对当班司机罚款50元/次。19、工件未停稳进行测量,罚款100元。20、在砂轮上磨刀,身体正对着砂轮,罚款50元。21、井下明火操作,明火打点,罚款500元/次。2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整定值,罚款500元。23、机电工作人员、各类司机和维护工,无证上岗(当年资格证未按规定审核)者罚款100元/次,罚其单位200元/人次。24、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罚款500元。25、擅自调整高、低压开关整定值罚款500元/次。26、未按规定操作电气设备罚款200500元/次。27、利用他人停电时间擅自进行检修的,罚款200500元/次。第四节 辅助运输1、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给予罚款234、500元。2、乘坐皮带和煤溜,给予罚款300元。3、发生掉道事故,利用绞车自身拉车上道,拉坏轨道和轨,罚款500元。4、发生严重掉道事故,罚款200元。5、装车不符合要求,超高超宽,捆绑或固定不牢,强行开车造成事故,罚运输人员500元。6、不按规定要求推车,罚款200元。7、使用与轨型不配套的阻车器,罚款50元。8、大巷施工区前后未设警戒,罚款300元。9、大巷顶车运行或车场调车违反规定,罚款300元。10、超距离无信号开车运料,罚款200元。11、违反规定超挂车,罚款300500元。 12、不按规定联车、挂车,罚款300元。13、绞车安装后未申请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罚款500元。14、双向开绞235、车,罚款200元。15、未经许可,私自开其它单位绞车,罚款200元。16、挡车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罚款100元。17、不按规定使用或使用不完好阻车器,罚款100元。18、运支架过程中撞杆或阻车器不能使用的地点没有临时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罚款500元。19、在轨道施工使用车辆未用固定支车器支挡,罚款100元。20、在封闭轨道区域内行走,罚款100元。21、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通使用,罚款500元。第五节 一通三防1、损坏通风设施罚款1000-2000元。损坏风筒罚款300元/节。2、运料时撞坏通风设施或巷道支护,罚款300元。3、私自甩开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作业,罚款500元。4、风筒出口236、到工作面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条件下作业,罚款200元。5、私自损坏或甩掉瓦斯断电仪,罚款500元。6、随意涂改“一通三防”管理牌板或冲洗掉牌板上所填写的数字,罚款100元。7、损坏“一通三防”管理牌板罚款200元。8、擅自回撤风桥下工字钢棚及抬棚支护材料造成风桥跨塌罚款1000元。9、随意支开风门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罚款200元。10、随意进入密闭前栅栏内,罚款300元。11、局扇管理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不填牌板或无计划停风不汇报,罚款100元。12、随意开停局扇或拆开风筒,罚款300元。13、擅自打开栅栏、闭墙进入危险区,罚款500元。14、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断电撤人,设栅栏警标,罚款30237、0元。15、有计划停风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罚款500元。16、回采工作面未达到作业规程供风要求强行作业,罚款300元。17、把备用风筒铺开或挪作他用,罚款100元,因此而损坏备用风筒,罚款300元/节。18、在防尘洒水管路未安装完或供水不足情况下强行开工,罚款500元。19、运煤系统各转载点不按规定使用喷雾洒水,罚款200元。20、煤岩巷掘进干打眼,罚款200元。21、不使用喷雾装置,罚款200元。22、随意损坏、拆除防尘设施、防尘管路、防隔爆设施,罚款300元。23、在掘、装、运机械开机作业时,不使用防尘设施,罚款200元。24、瓦检员脱岗、漏检、假汇报或私自提前填写数据,罚款500元。25238、不按规定携带和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罚款100元。26、瓦检员未按巡回图表检查,罚款200元。27、瓦检员、安全员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罚款300元。28、瓦斯超限没有排除,瓦检员没有现场交接班罚责任者500元。29、排放瓦斯不按措施严格执行,罚款500元。30、瓦检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罚款200元。31、瓦斯检查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账不对口,罚款500元。32、没有按规定进行闭前瓦斯检查一次罚款100元。33、对瓦斯超限和重大通风问题或出现异常现象,未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罚款1000元。34、局扇无计划停风,现场局扇管理人员、安全员、瓦检员不汇报,一次罚款200元。35、巡回瓦检员发239、现无计划停风未汇报,一次罚款100元。36、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瓦检员、安全员不向有关部门汇报一次罚款50元。37、恢复通风后局扇管理人员未及时汇报罚款50元,不汇报罚款100元。38、主扇停风前和主扇停风后,恢复通风前后,主扇司机不汇报,一次罚款100元。39、送电、送风不听从生产调度指挥,局扇恢复通风不检查瓦斯罚责任人200500元。40、停风巷道不设栅栏或警戒,罚责任人100元。41、有计划停风因故不能按时恢复通风隐瞒不报者,罚责任人300元,单位1000元。42、处理无计划停电停风不主动、不积极、不听指挥拖延时间60分钟以上,罚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43、倒主扇不向生产调度请240、示,罚个人500元,单位1000元。第六节 其它方面1、井口检身人员不执行检身制度,罚款50元,下井人员不接受检身,罚款100元。2、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口下井,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或开除处分。3、在井口禁止范围内和其它易燃场地、主副井绞车房、地面变电所抽烟,罚款100元。4、入井人员起哄、谩骂、砸门和打架斗殴,罚款300500元。5、酒后下井,罚款300元。6、故意损坏井下安全措施,罚款500。7、破坏井上下消防设施,罚款300元。8、井下抽烟,给予开除处分。9、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四大设备机房,地面变电所、火药库要害部门,罚款100元。10、不执行入井登记制度,罚款100元。11、不执行交241、接班制度,罚款50100元。12、刁难、打骂制止违章人员,罚款200元。13、刁难、打骂正确执行职责的安监人员、瓦检员的,罚款500元。14、在行人走廊、巷道壁上乱写乱画,拍手印,罚款200500元。第六章 事故处理第一节 事故处理一、对井下生产单位发生事故的处理1、医院诊察认定为轻伤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2)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300元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100元罚款。(5)对事故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50元罚款。(6)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2、经医院诊察定为重伤事故时,对242、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元罚款。(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600元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1002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3、经医院诊察定为严重重伤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800元的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100、200和300元的罚款。对连带单位罚243、款5001000元。(6)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020000元的罚款。4、经事故追查分析认定为重大隐患、重大未遂、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是,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罚款的处分。(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的处分。(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100、200和300元的罚款。对连带单位罚款300500元。(6)对事故单位给予500010000元的罚款。5、当发生死亡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2000元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理。244、(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5000元罚款的处分。(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3000元,并免去领导职务。(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2000元,并免去领导职务。(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处分。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罚款10002000元。(6)对事故单位给予20000元的罚款。二、对井上辅助生产单位事故的处理1、经医院诊察认定为轻伤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3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200300元的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1002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245、带责任的人员给予1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2、经医院定诊察认定为重伤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1002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3、经医院诊察认定为严重重伤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的处分。(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免去领导的246、处罚。(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300500元的罚款。对连带单位罚款50010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500010000元的罚款。4、经事故追查分析认定为重大隐患、重大未遂、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是,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8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600元的罚款。(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500元的罚款。(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200300元的罚款。对连带单位罚款3005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5、当发生死亡事247、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如下:(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理。(2)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2000元的罚款。(3)对负有现场领导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并撤职处分。(4)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800元的罚款和免职的处分。(5)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或免职、降职处分。对连带单位罚款10002000元的罚款。(6)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020000元的罚款。(7)对主管领导给予20000元的罚款。第二节 外包工队管理办法1、凡承揽我公司工程项目或某项任务的外包工队组,必须先在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然后,持施工合同和用工单位248、的证明,经矿保安队审查备案,办理有关证件手续。2、外包工队必须建立治安保卫组织,订立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责成一名领导负责保卫工作,同矿保安队签订治安责任书。3、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经常对其开展“四防”宣传和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4、外包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准进行偷摸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流氓、赌博等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的活动,进出矿区要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接受检查。5、完工结算时,必须经保安队审查有无遗案,并签署准予结算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二、生产管理制度矿调度会议制度会议时间:每天早8:00。主持人:生产矿长参加人:矿级领导,各249、科室领导,各队队长及矿长指定的其它人员。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精神。2、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落实情况。3、新一天安全生产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责任人。 4、协调沟通副职、部门、队组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5、安排当天的生产安全任务。矿级领导值班制度1、值班领导负责全矿区的安全生产、保卫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解决当班施工现场中存在的问题。2、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通讯通畅,如有脱岗或离岗工作,每次罚款100元。3、由值班领导负责填写值班调度台账,值班期间值班成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当班领导,立即处理。4、外出或有事不能坚守岗位必须与矿领导请250、假,同时明确同级别的在岗领导顶替,不能有空班现象出现。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矿长助理,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等251、。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副经理)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2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2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双方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23:0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1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252、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253、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500元/次。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254、,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0元/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一、特种作业的岗位设置1、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在生产队组实际所需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的基础上增加20%40%,确定各生产队组特种作业人员的编制。2、每年外培特种人员变动情况,经过综合评价,提出新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由安监科长审核,报请分管副矿长批准,纳入翌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作业知识,参与国家规定的安全255、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三级培训中心进行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2、在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有针对性的分期、分批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专业技术能手”培养范围。3、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每三年对到期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考核1、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期间,必须遵章守纪,否则安监科将根据跟踪调查情况,视违纪情节,并对本人予以50200元处罚。2、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学习,若考核不合格,除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外,扣除本人培训期间的工256、资。3、各生产队组要根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工作,对队组组织不力延误培训工作者,对队长处以100300元的罚款;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并对本人予以100200元处罚。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除工作需要调离本岗位、长期病休等原因不能从事本工种外,一般不允许变更工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者,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队组打报告说明原因,报安监科批准实施,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变更特种作业人员,否则,若发现自行变更一人次,将对本队队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5、调离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各生产队组必须在调出当月到人事劳资科变更档案,变更后将予以新增。否则,除不再新增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将将对本队257、队长处以100300元的罚款。6、特种工作人员至取证之日起,因个人原因辞退或被开除,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三年者,将按照工作年限按比例扣除其培训费用,并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矿井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国家对煤矿安全装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主要安全装备实行“一、八、十五、二十三”周检制。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好备用,对无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保证全年不少于十二天的节假日停产检修时间,严格作好主要安全装备的周期检修制度。2、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对各种保安用具周期试验,新购保安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使用中一年试验一次。3、井258、下皮带运输系统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并装设合格的“四保护、两装置”等连续监测装备,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喷水。4、井下所有移动变电站、机电硐室和检修硐室必须设有停送电的安全用具、停送电标志牌和沙箱、沙袋、干粉灭火器等消防灭火设施,消防灭火器一年更换一次。5、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6、井下高压电机、移动变电站、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故障的保护与控制装置。7、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供移动变259、电站的高压馈电线,除必须装设前述装置外,还应有电缆监视保护装置。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9、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煤电钻保护装置,其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瓦斯电闭锁每七天试验一次。10、采煤机与掘进机的继电保护以及运输机喷雾降尘的闭锁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11、每三个月对反风设施检查一次,每台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办理停电票。停运风机必须每月系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主排水泵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和联合排水试验。各种保护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作记录。12260、煤巷掘进(或开拓)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双回路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必须定期试验,检修或试验前要提前办理相应的停电工作票,并做好试验记录。13、提升系统必须装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主保护和后备保护装置,每班进行试验并作记录。提升钢丝绳、制动系统每班必须检查一次,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副井减速器、轴瓦、天轮轴瓦润滑油应定期进行铁谱分析,并有报告。应装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九种保护及装置,并每班进行试验,并作记录。 减速器润滑油定期进行铁谱分析,并有记录。14、井上下保护接地采用的材质、规格尺寸、安装连接加固方法要严格执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5、向井下261、供电的高低压馈电线路和井下高低压馈电线路都要按部颁发井下检漏器安装、调试、试验细则装设漏电保护和选择性漏电保护,并且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检漏继电器必须执行日检制度,对于检漏继电器的远方触动模拟试验每月至少做一次,应有瓦斯检查员配合,进行现场监视。16、成立以机电矿长为主管的“三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的三电管理工作和检查监督对供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262、发的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特编制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编制范围:采掘工作面。二、编制依据: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或施工设计、批准的地质资料编制,并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三、编制要求:1、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地测、施工单位等相关职能科室,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2、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指导作业、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写,要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263、的管理技术。3、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4、各参数选择、设备选型要有计算基础,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5、作业规程按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地质说明书,由施工队组技术员编写。6、编制者要广泛征求施工人员意见,作业规程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四、作业规程修改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不适应现场作业时,由施工队组技术员及时补充修改作业规程,重新进行审批。五、作业规程的审批: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会审。参加会审人员为:队长、队组技术员、安监科、生技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监控中心、安全调264、度指挥中心、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等。六、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开工前两日由各队队长组织,由技术员向本队全体工人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同时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条文,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及格和轮休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查。七、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1、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地测、安监、通风、机电、安全调度指挥中心等职能科室每月对全矿作业规程复查一次,并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补充。2、矿每月组织对井上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必须对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八、采掘作业规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265、操作规程、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遵守如下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煤矿安全规程等没有规定,但要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不需照抄,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传达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九、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装订成册,报各职能部门存档。十、特殊条件下的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审批。2、回采工作面改变采煤方266、法或回采工艺时,必须重新编制回采作业规程。3、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以及工作面安装、回收时。(3)工作面延长或缩短时。(4)工作面改变支护形式时。(5)工作面取消或减少特殊支护时。(6)工作面悬顶超过规定时。(7)工作面两道安全出口扩修时。(8)工作面遇到可能的含水层时。(9)工作面煤层变薄,需要挑顶或卧底时。十一、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质量267、标准化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3、井下所有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施工。4、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5、作业规程审批时各会审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缺席。6、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作业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7、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要立即打印下发到相关部门。8、对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268、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巷道维修制度一、总则1、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巷道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巷道维修前,维护人员必须先找好退路,并要先敲帮问顶,处理掉浮岩活动石,方可进行作业,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3、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4、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上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5、维修倾斜井巷时坚持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的原则,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6、严禁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不能保269、证作业人员安全时,严禁作业。二、回风巷道的维修1、回风巷道顶帮发现有裂缝、裂隙或片帮等情况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根据汇报情况,由生产矿长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及时对巷道进行维护。2、回风巷维修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跟班,只有经检查瓦斯、CO2等有害气体未超限时方准作业。3、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以防影响通风。4、维修人员不得破毁通风设施,不得到处乱窜、逗留。5、采用打点柱或架设棚架时,腿必须打在实底上,顶部要打死背牢。6、采用锚网索支护时,必须确保支护锚固力,扭矩达到规定值。三、旧巷及受采动影响巷道的维修1、年久失修的巷道维修时,通风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系统正常,只有经瓦斯员检查瓦270、斯、CO2等有害气体未超限时方可进入作业。2、受采动影响的巷道要及时跟踪观察,发现巷道变形、支护损失,有掉皮、裂缝、裂隙时,及时进行维修。3、要避开采动区域的高峰时期。4、巷道发生掉皮、裂缝、裂隙时,应禁止行人通过。四、其他1、每年11月末对矿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内容包括巷道长度,支护形式、失修状况等。2、巷道大修工程必须按计划施工,不准随意更改,如确需要更改报总工程师批准。3、报废的井巷、井筒必须在井上下图上标明;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井巷巡检、检查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巷道的安全管理,防止巷道失修造成的各类事故,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巷道检查、维271、护管理目标1、满足通风要求:巷道支护完好,通风断面符合规定,通风系统畅通,确保通风安全。 2、满足提升运输的要求:提升运输路线畅通,巷道断面及支护达到规定要求。 3、满足排水、管路铺设的要求:铺设排水管路的巷道,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护必须完好。 4、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 5、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 矿井巷道巡查、检查规定1、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巷道巡查组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井巷安全状况巡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汇报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井巷维修队进行处理。 2、巡查组成员应对井下所有巷道进行巡查、检查,井筒、主要大巷、采区巷道至少272、每旬全面巡查一次,采掘工作面及顺槽应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巡查时必须有瓦斯员或安全员现场陪同,一前一后相距不超过5米,并时刻检查顶板支护情况,严禁单人进入回风巷巡查;4、所有巡查人员进入主要回风巷道、出去回风巷道进行巡查时必须向矿调度室请示,方可进入,由调度室做好记录,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否则按三违论处;5、每次巡查完成后,巡查人员必须在巡查情况表上签字确认。三、监督考核 1、对不按时参加检查、不负责任、不按规定巡视、谎报、瞒报、漏报、不报者,由安监科对责任人处以每次不少于200元的罚款;2、对巡查失误造成事故者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1000元罚款。3273、对检出的问题要及时安排计划整修,凡是因安排计划不及时造成的风速超限、负压超限,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安监科负责督促、落实。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制度为了规范采煤工作面的管理,从源头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煤矿实际制定制度。一、煤矿接替采煤工作面形成后,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安装试机,试机正常后,由技术科组织各科室对工作面进行预验收。二、验收前,验收小组要进行专业分工,各专业人员要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机电、运输、采煤、监控、技术、测量进行打分,每项得分必须达90分以上(含90分)。三、预验收合格后由技术科向集团公司写出采煤工作面投产274、验收申请报告。只有当集团公司对采煤工作面验收合格后,工作面方准生产。四、本次验收得分为采煤工作面的基准分,今后每月组织的质量标准化验收得分下降,按照处罚规定对分管队长进行处罚。五、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回采工作面材料回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护材料管理,提高材料回收率,杜绝浪费现象,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材料范围1、锚杆;2、托盘;3、梯子梁;4、锚索锁具;5、槽钢;二、考核办法1、每月回采推进度8号不得低于200m,5号不得低于60m(一个生产班),否则不予奖励。2、根据当月推进米数计算可回收数量,回收率不得低于85。3、符合前两275、项要求,所有出井回收材料按可利用材料1元/件,不可利用材料0.6元/件,给队组进行奖励,奖励原则上给予与退锚有关的人员。4、回收率未达到85时不进行奖励,并对未回收的材料按原价从综采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工资内扣除,其中队长承担20%、副队长承担40%、班组长承担40%。三、各部门职责1、移交队组(综采队)负责及时回收回采侧一帮的锚杆、梯子梁、托盘,顶板支护用的托盘、锚索锁具、槽钢,回收的材料应集中定期出井,并对回收出井的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卸车、清点,准确填写回采工作面回收材料移交确认单,报技术科备查;2、当天回收出井材料,接收队组(掘进队)必须接收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并在材料移交确认单上签字;276、3、运输队现场负责人在材料出井时通知综采队清点;4、技术科负责对出井材料进行清点监督,清点时间为每天上午点8点下午5点,并在每月20日进行汇总考核,分管领导、矿长签字后月底报劳资科结算。四、现场管理:1、两顺槽可退锚回收材料原则上全部回收(顶支架外的),发现未回收材料按原价处罚,处罚金额如下:锚杆30元;托盘12元;梯子梁90元;锚索锁具21元;槽钢60元;2、回收材料在当班班后按规定分类码放在材料硐室内,并挂牌管理;发现回收材料乱扔乱放的一次罚款50元;五、其他1、负责材料清点时必须随叫随到,不到或迟到(15分钟)一次罚款100元。2、井下直接移交材料由移交队组负责人(领料员)、运输队负责人277、接收队组负责人(领料员)验收签字。3、锚杆长度为原规格的一半以上按一根计,小于一半不予计算。4、在每月20日队组必须将井下回收材料全部升井清点。技术事故分析追究制度为了避免技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复的技术事故,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推动矿井技术工作全面提高,特制定生产技术事故分析追究制度。一、程序当生产上发生因技术失误、考虑不周、管理不到位等造成返工、不合格品、人员伤亡或非伤亡等技术事故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副总工程师及相关科队人员参加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处理。二、分析步骤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对现场人员询问事278、故经过。2、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析。3、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失误。4、针对本次事故以后采取哪些措施。三、有关要求1、当事故发生后当天,事故单位必须由所在单位技术员以书面形式上报技术科,由总工程师负责召开技术事故分析会。2、保证事故分析清楚,明确责任,做出处理意见。3、对事故责任要求写出整改措施,保证不再有类似事故发生。4、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矿通报。工程质量及进度验收制度为了实现矿井工程质量标准化,矿井持续稳定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工程进度,特制订井巷工程质量及进度验收制度。一、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MT5009-94279、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二、井巷工程质量和进度验收,由公司组织,矿技术科、地测科、质标办等部门参加,每月20日组织进行一次工程质量进度验收工作。三、有关职能科室、队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做到懂标准、会检查,各煤矿要把质量监督和员工自检、班检、队检结合起来,严把工程质量关。四、质检部门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日常工作,质检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和监督工程质量情况,做好记录,并作为月底评定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依据。五、月底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包括相关资料、井巷工程的现场标定和验收需要的工具和仪器等。六、工程质量验收人员要严格执行验280、收标准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严格按标准定级,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七、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以“三定表”形式限期解决;对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八、按时将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汇总报送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矿压观察分析制度1、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1)每50m于顶板钻28mm钻孔,深6m,安设顶板离层观察仪。每个巷道交叉点必须安设顶板离层观察仪;距迎头100m范围内,每天观测一次离层值,距迎头100m以外的顶板离层观察仪每月观测一次,并记录;(2)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1%,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一组(3根)进行检查。281、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考虑。抽测时只做非破坏性拉拔,拉拔加载至锚杆锚固力设计值的90%为止。若有1根锚杆不合格,要在附近补打锚杆,并且再抽样一组(3根),再不符合要求,就必须向有关部室汇报并积极组织人员研究锚杆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锚杆预紧扭矩力检测每小班抽样,抽样率为30%,每根锚杆螺母预紧扭矩力都应达到150Nm,若其中一个螺母扭矩不合格,将其重新拧紧即可;若有2个或2个以上不合格,应将本班安装的所有螺母重新拧紧一遍。要求:a、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装质量符合仪器是使用说明书b、顶板离层指示仪编号管理c、根据井下编号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台帐d、每月进行一次数据分析、282、总结。e、观测站内如出现数据异常时,及时向领导组反映,以便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2、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1)、测试工具为单体液压支柱测压表。(2)、超前支护段每20m处,在左右两边每10m设置一组单体液压支柱测压表;两端头支护各设置一组单体支柱测压表;工作面每架支架的前立柱和后立柱各安设一组液压支柱测压表。(3)、每天采集单体液压支柱测压表读数记录并分析数据,发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顶板管理制度顶板管理是煤矿工作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顶板事故又是煤矿易发事故之一,因此,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任何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或作业规程28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或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二、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帮顶的活石悬矸。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搞好支护,杜绝空顶作业。四、严格按规程规定选择支护材料,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护材料。五、必须按要求搞好采掘工作面的特殊支护。六、采、掘工作面的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严禁超排超距离和空顶作业。七、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及时更换断梁折柱。八、加强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的顶板管理,并认真总结来压规律。九、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材料禁止使用。十、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柱回收管理,严格按规程的规定组织回收,284、安全没有保障的一律不许回收。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种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管理,严格我矿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规程、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一、规程的制定与编制1、制定与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与岗位作业标准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安全生产。2、主管业务科室要根据衔接安排或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下达“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内容由各业务科室自定,但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规程编制前,必须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召集其它相关业务科室、施工作业队组,会同安监部门到工作面进行现场调研并举285、行专题会议,对工作面地质、水文、构造、瓦斯、危险源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明确规程编制的重点,并提出指导性意见。3、施工队组在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要由队长和队主管技术员负责召集队干、班组长及本队有经验的老工人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现场调研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规程编制的总体思路,并做好会议记录。4、各采掘开队、综采安装队及其它辅助队在开工、收尾、安装、回收、检修前必须由该队主管技术员(技术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得由他人代替。5、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按照省、部、市、县有关规定内容分章节进行编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要紧密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内容具体、严286、密、全面,条理分明,便于操作。6、采掘开工作面回采、掘进或安装、回收结束后,作业规程(或措施)即行作废,新开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严禁使用通用规程。7、各工种的岗位作业,必须有岗位作业标准。新增岗位、工种,由对口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标准,经相关业务科室和总工、对口专业副矿长批准后执行,无岗位作业标准,不得上岗操作。8、施工作业队组在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主管技术员必须及时编写作业规程(措施),送相关业务科室传阅审批,在开工前15天传审完毕,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监督。二、规程的审批1、施工单位在编制出规程、措施后,首先由队长组织本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规程、措施进行讨论、287、补充、完善,集体审核并有审核记录。队长、主管技术员亲笔签字,严禁他人代签。2、施工队组对规程进行内审后,主管技术员持“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首先到主管业务科室审核。主管业务科室严格把关,规程经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下发“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通知单上要明确规程(措施)必须参加审批的业务科室和对口专业副矿长。队组主管技术员持审批单到相关业务科室传审,并对审批过程进行记录。3、所有作业规程、施工措施,都必须经过施工队组队长、对口主管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安监部门、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全面审批。4、各业务科室和安全部门规程审批人必须是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并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288、一的原则,严格把关,对本专业审批内容全面负责,并将审批内容记录在案。处室审批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天。5、业务科室、分管副矿长传阅审批完毕,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规程进行会审。各科室参加会审人员必须是参加过规程传审者,参加会审时要持本人对规程的传阅审批记录。生产技术科在会审前进行检查。6、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改变作业工艺时必须另外制定补充措施,补充措施同样履行上述审批手续。7、当工作面发生瓦斯积聚、有透水预兆、突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要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业务部门,集体研究制定临时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现场办公乃至跟班作业,具体进行指导。三、规程的贯彻落实1、规程一经会审完毕,参加会审人员289、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个人无权随意修改。当由于地质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确需对规程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总工程师(副矿长)负责召集规程会审人员对需修改部分共同进行研究、讨论、认定后方可修改。2、规程经会审后,必须在开工前十天,由主管业务科室对作业队组下达“规程(措施)贯彻通知单“进行贯彻。通知单必须分工明确指出规程贯彻的重点和达到的应知、应会内容,并一式二份,送安监科和档案室各一份留案备查。3、作业规程及单项工程的施工措施要由队长和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工前五天组织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并进行考试。贯彻规程时要通知主管业务科室参加,学习要有记录并签名登记,考试由主管科室对考290、题审查后分工种进行,有考卷、有成绩登记、有业务科室和安监部门现场监督、有考试总结。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当作业地点、作业对象发生变化时,同样按上述第2条、第3条要求对原规程进行贯彻、学习、考试。不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5、安全员的规程、措施学习由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员必须对相关头、面的规程、措施全面学习,并掌握作业场所的地质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及所有工种的作业安全要点、工作面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6、特殊应急情况下的单项工程安全措施,班前会上进行贯彻后,开工前,作业队组持特殊应急单项工程措施现场贯彻表,要在作业现场再贯彻一次,所有参加作业人员亲笔签字,安全员严格把关。291、现场安全总负责人比照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工程完毕,将措施及贯彻表交安监科。7、凡因休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人员,必须进行补学和补考。补考要到安监科进行,经考试合格,由安监科向队组出具批准手续后方可上岗。8、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开工许可证。大的作业规程,持规程考试卷、成绩登记表、考试总结和规程措施发送登记表,单项工程,持安全措施学习记录进行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安监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9、安监部门在接到队组开工请示后,必须会同主管业务科室领导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令其限期整改,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后,发给开工许可证。10、没有292、开工许可证,作业队组一律不得开工。安监部门严格把关并对无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单位严格追究主管科室领导责任。11、各队组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的落实负全面责任,严格按规程作业。主管技术员负责每月对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对规程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和补充措施必须及时送主管处室和有关处室审批。12、各队主管技术员在开工前五天必须及时将规程、措施送达各参审人员和有关科室,凡参加审批人员必须保证人手一份。发送规程措施时,必须持“规程措施发送登记表”。接到规程措施的人员必须在登记表上盖章,以示收到。四、规程管理责任1、各生产队的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对规程的按时编制、及时贯293、彻和现场落实分别负直接领导和直接责任。2、各参审人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审批内容负直接责任。3、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对规程规定是否具体,安全措施是否得力负领导责任。五、规程的监督与检查1、每个干部或职工都有执行和监督他人执行规程、措施的权利和责任。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不得违章作业。3、安监科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行使监督检查权。对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和存在严重不安全问题的作业,有权制止和停止作业,令其整改。六、规程考核细则1、主管科室没有召集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举行专题会议对规程编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扣主管科室100元。2、队组没有开专题会议对规程的编制进行研究及规程编制出294、后进行讨论的,扣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3、必须由主管技术员亲手编写规程(措施)、规程(措施)在科室传审时由队主管技术员与科室审批人面对面进行。他人代替,科室不予审批,并罚款每人100元。4、因规程编制内容不具体,不严密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队主管技术员及对应专业处室审批人的直接责任,视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给予罚款。5、主管业务科室在安排单项工程、临时工程工作时,必须同时安排作业、施工措施的制定。无措施作业或使用通用规程、措施作业的,扣作业单位1000元,主管业务科室500元,队长、队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由此而引起事故的要从重处理。6、岗位无作业标准的,扣主管业务处室500元/工种,科295、室主要责任人100元。7、规程、施工措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审批完毕,哪个环节影响,扣哪个单位200元,队长和队主管技术员个人50100元。因为规程编制质量问题被处室打回返工而影响规程按时审批的,对队组队长、主管技术员加倍处罚。8、每个参加规程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建立本人的规程(措施)审批记录台帐,无台帐扣100元,台帐记录缺一次扣50元。9、科室审批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规程按时严格进行审批。规程初审时,工程师要对规程措施名称是否恰当、参加审批单位和领导是否遗漏具体负责。审批时间超过一天扣10元天,审批内容敷衍了事,出现错误扣20元处。10、让他人代签字或代他人签字,扣双方每人50元296、。11、不按规定要求对规程(措施)进行贯彻或贯彻不及时,扣队组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50元。12、安排未参加规程学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作业,罚队长、队主管技术员每人50元/人次。13、无证开工罚施工单位1000元,队长200元,主管技术员100元。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在矿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14、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改变作业工艺而没有及时对规程进行补充的,扣主管业务处室300元,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50元。15、规程没有及时送到参审人员手中,扣队主管技术员30元。少送一份扣20元。16、所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都必须打印装订成册,单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使用时间由主管业务科室决定是297、否打印。规程、措施无打印,科室不予接收并由主管科室对队组罚款300元。17、规程、措施的执行部门为对应主管业务科室,编制、审批过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检查部门为安监科。班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层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所属各单位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公司各单位的所有班组。第二章 班组建设办公室 第三条 组织结构: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298、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双基”工作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二、负责修定完善*煤业有限公司班组建设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煤业有限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煤业有限公司班组建设考核标准等,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检查指导矿各单位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班组建设考核标准、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两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对矿各单位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299、行,负责各单位班组长任职聘书的发放。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第三章 区(队)、科(室)班组管理 第五条 班组安全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安全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300、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结合“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严格按照“2208”的要求召开,即点名2分钟、安全培训20分钟、安排布置安全及生产任务8分钟,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每日一题”培训模式,班前会抽考职工掌握情况,开展班组互动教学活动。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301、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302、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委会协调解决。 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303、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象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班组准军事化管理: 一、各班组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304、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两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班前学习做到“有问有答,一班一个人”,团结学习快乐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305、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第四章 班组长聘任办法 第十三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在本职岗位工作年满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技术素质。 二、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思想道德好,工作作风正的党、团员及广大员工。 第十四条 班组长聘用程序及任职期限: 一、班组306、长由各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在所属班组进行投票选举。 二、在班组选举中获得通过的班组长人选,区队上报班组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所聘用的班组长必须经过各专业分管领导同意,安监科、工会审批,颁发班长聘书,每届任期一年。 三、严禁暗箱操作,杜绝亲友关系,区队要切实承担起班组长选聘的责任,对选聘工作中违反原则和程序的管理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给予解聘: 一、本班组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 二、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连续三个月不达标的。 三、班组建设达标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三名的。 四、班组出现奖金分配不公,经查实确有徇私舞弊的。 五、班组长出现违章或整改隐患不力造307、成事故的。第五章 优秀班组长评选办法 第十六条 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 一、具有优秀的政治思想素质,树立与矿山企业共同发展的价值观,热爱基层班组管理,在班组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所带领的班组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等。 二、树立终身学习的人生理念,结合岗位工作学习理论知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操作技能,不断自我超越。 三、具有扎实的岗位操作技能,具有攻克技术难关的工作能力,具备适应多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四、所带领的班组在全矿班组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成绩稳定。 五、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经验、技能传授予班组其他人员,班组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操作技能明显提高。 六、班组管理有新经308、验、新办法并能在全矿推广的班组长。 第十七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结合班组管理每月的达标情况,班组建设办公室对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评选出5名优秀班组长,颁发荣誉证书,各给予1000元奖励,再推荐1-2名班组长出席公司劳动模范评比,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班组长,公司做为后备管理干部培养。第六章 班组建设先进区队评选办法 第十八条 评选条件: 一、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材料消耗等工作指标,工作业绩突出。 二、班组管理达标情况位居全公司前列。 三、区队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 四、对班组管理有计划与实施措施,科队“一把手”亲自主持开展班组管理与考309、核。 五、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学习制度和氛围,达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六、在区队班组管理中,开展班组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人员技能。经常性地开展技术攻关,提高创新能力。 第十九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每年由班组建设办公室根据区队班组达标情况,结合区队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出班组建设先进区队2个,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区队可参照本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班组考核标准,制定出本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相抵触的,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班组建设办公室,自下发之日310、起执行精细化标准班队创建工作管理办法班队是矿井发展的基石,是精细化管理的载体和落脚点。为提升班队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矿一二线单位开展精细化标准班队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精细化标准班队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矿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各副矿长、副总为副组长,安监科、技术科、调度所等为成员单位的班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矿班队建设的指导、协调、督导、总结、提炼、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检查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二、目标、工作思路及推进方法1、目标健全完善班组建设与管理体系,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班组。2、工作思路从班组长和班组员工两个层面311、推进班组建设,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劳动绩效。围绕如何管理班组长、班组长如何管理、员工素质如何提升的重点,健全完善班组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3、推进方法自主建设班组建设是煤矿的常修课,重在实践、贵在坚持。要自动自发、主动作为、形成特色,形成百花竞开的工作局面。上下联动班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协调推进、形成合力。要突出班组长的核心作用和班组员工的主体作用,强化班组内部管理,夯实企业发展根基。持续改进班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求真务实、务求实效。要不断突破班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根本性的难点问题,提升基层管理的整体水平。三、班队建设的主要内容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各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312、工作。1、强化安全管理自主化要筑牢安全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安全可防可控”的理念,积极开展手指口述、走动式管理、安全动态达标、隐患闭合管理、事故系统追查、安全自主培训、安全经验讲述、安全大家谈等活动,丰富安全管理方法,强化员工安全行为引导,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安全防范能力。2、强化岗位改进“自动化”要充分发挥员工聪明才智,激发员工内在动力,鼓励员工自主自动围绕优化作业工序、优化劳动组合、优化工时利用、优化作业工艺,开展岗位改善活动,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浪费、改善工艺、提高效率。让持续改进成为员工的习惯,提高团队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要鼓励员工在现场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定单位合理化建议开展办法,确保合理化建议条数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