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7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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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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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运输管理制度1无轨胶轮车道路验收、检查维护、运行和管理办法2无轨胶轮车验收、检查维护、大修报废、运行和使用管理办法5隐患排查制度16乘人管理办法19“行人不行车”管理办法20巷道封闭管理办法21停送电管理制度22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3捆绑封车管理规定23特殊物料运送管理规定24综采设备支架运送管理办法26安全生产标准化定期检查考核办法30事故分析追查制度34交接班管理制度35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办法37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0胶轮车安全管理制2、度42运输线路检查制度46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制度47胶轮车准入、检修、检测标准实施细则48第二部分 运输操作规程51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52胶轮车维修工操作规程58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62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3运输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4运输副队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5运输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5驾驶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7检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7第一部分 运输管理制度无轨胶轮车道路验收、检查维护、运行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为了全面提升井下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规范验收管理标准,提升工程质量,理清各单位管理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混凝土路面(以下简3、称砼底板)施工管理。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负责矿井下砼底板施工前后巷道验收、移交及砼底板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第三章 砼底板施工管理 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施工设计工作及现场施工管理技术指导。负责对砼底板工程的技术交底,编写施工任务书下达给地坪队。 地坪队具体负责井下生产、专项、基建工程混凝土面、起底出渣、铺设工作,并对砼底板质量标准化标准负责。 各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分管业务管理工作。 综掘队掘进巷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砼底板施工要求,包括巷道高度、墙裙、底角要处理彻底,巷道内、水仓、水窝内淤泥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发生费用从综掘单位工资扣除。 砼底板施工前,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必须对施工单位设备配置情况进行4、验收,地面搅拌站必须保证混凝土配比符合设计要求。 支模前,应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支模后必须挂线进行校测,中心线与模板外缘间距 (巷道净宽) 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30mm;模板平缝必须平直、严密,有重复使用时,应进行检查和修整。 按腰线施工巷道,模板支设完毕后,必须经生产技术部现场管理人员验模,保证浮矸、浮煤、淤泥、积水等杂物清理干净,垫层、砼底板宽度达到规程措施规定要求,验模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砼底板浇注。 施工底板后的路面维护及抽排水由施工单位负责,水泵、电缆、管路等设施由原排水单位安设,养护期到后进行移交工作。 第四章 砼底板施工细则 砼底板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5、审批、贯彻符合有关规定,遇特殊地段施工有专项补充措施及现场落实 。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施工必须与设计相符。 巷道调坡、起底、出渣、符合措施要求、合理安排起底。施工前必须进行清理淤泥和拉底工作将淤泥清到硬底,再实测巷道高度进行拉底。拉底厚度小于300mm时,人工拉底,厚度大于300mm时采用打眼放炮进行拉底,放炮时严格按照放炮作业规程进行工作。低于巷道标高的坑洼处用与底板同标号的砼回填。垫底、确保巷道毛底板平整,垫底靠实。巷道垫底前,矸石、淤泥清理干净,见硬底,积水抽排彻底。模板每使用一次,必须进行清理,变形模板严禁使用。支设模板前,必须进行测量挂线,保证模板顺直牢固,没有台阶,接茬中心6、固定牢固。左右两侧模板保证在同一平面上,且水沟侧模板要低于对侧模板,横向坡度保证在3-5,底板无积水,底部封堵严实。混凝土铺摊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误差不大于20mm,铺砼均匀平整,使用振动棒振捣到位。施工后的砼底板厚度、平整度、净高、水沟与实际相符。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套振动棒,一套工作一套备用,且振动棒和振动梁必须配合同时振捣,保证振捣质量。振捣后为减少砼面裂缝的出现,出现浆面后进行抹面。砼的振捣要选用振动棒、振动梁。要做到快插慢抽,振动器的插点要均匀排列。振捣时间要以振捣时砼不再显著下降,气泡不再出现,砼具有均匀外观,水平面出现灰浆。抹面时,表面平整度必须保证15mm,不能在2m的范围内出现起7、伏,抹面时,铺砼地方多时应掏出,不够的地方应及时填补,保证底板表面平整度。待混凝土初步凝固后进行人工拉毛,拉毛条文必须清晰有序,拉毛时待灰浆中的水分充分下沉后予以拉毛处理,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底板必须养护到位。施工过程对有淋水地点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出现蜂窝状、麻面、孔洞。顶板如有淋水,铺设混凝土底板后必须用塑料蓬布做防水处理。浇灌混凝土的拆模期不应少于 2 天,拆模后表面不平整度每平方米面积内不应超过10mm,并不得有蜂窝、麻面现象。砼的养护采用自然养护法,对于已成形的砼底板,必须派专人看守,防止行人和车辆损坏已形成的路面。72小时内禁止行人,砼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禁止行车。在所有可能进入8、砼路面的通道口设施工标志牌。施工巷道及时清理路面,不得留有施工材料、器具、现场材料、工器具码放整齐。施工点巷道内水管、缆线若有混凝土及时清理。施工完路面水沟内淤泥及时清理。辅助运输路线上施工前后50m处必须设置警示牌。施工现场无浮煤、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第五章 砼底板验收、运行、维护管理本章节为明确施工巷道混凝土铺设前、竣工后运行及移交时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职责制定。综掘队掘进巷道必须保证巷道高度,底板平整,为砼底板施工创造有利条件,若遇特殊地点巷道高度未按照设计高度施工,必须补充专项措施。对于巷道掘进遗留问题综掘队未及时整改不得予以施工砼底板。掘进巷道跟进砼底板施工前,地坪队应提前一天通知9、综掘队备足支护材料。地坪队施工完砼底板经生产技术部、企管部及分管领导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砼底板施工、养护期间严禁各单位人员、车辆进入,出现底板压坏严重情况,将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底板养护期间若综掘队遇特情况运送材料需进入未养护到位砼底板巷道,需制定严格保护措施,经分管矿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巷道砼底板施工范围内积水由地坪队负责,并负责施工巷道内文明卫生、片帮、离层处理。巷道未铺设砼底板积水由原巷道管理单位负责。铺设完砼底板及时补边补、水沟,尽量避免车辆碾压。施工完砼底板巷道后企管部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移交管理单位。生产技术部对砼底板验收严格把关,对铺设厚度、巷道净高、巷道坡度、以及施工文明生产进行严格10、评分。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必须严肃追查处理。各单位严格要求职工在砼底板施工、养护期间避免踩踏未养护到位的路面。地坪队必须按照标准设好施工警戒。无轨胶轮车验收、检查维护、大修报废、运行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车辆使用管理第一条 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各种入井车辆。第三条 运输安全分工责任制(一)煤矿成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机电矿长任组长,运输副总任副组长,成员:车队管理人员。(二)分管辅助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分工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煤矿的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三)每月定期召开辅助11、运输专业会议,研究布置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并抓好督促落实;分管辅助运输的职能科室人员及区队分管运输的管理人员要抓好运输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安监员要做好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存在问题,监督问题的整改。(四)机运队负责全矿井的车辆管理、检测、检验、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五)机运队要对每辆入井车辆统一编号管理,登记造册。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好定期检验报告等记录。合格车辆发给入井许可证。(六)机运队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七)必须设立运输车辆检修车间和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线定期检测,无轨胶轮车最大制动距离在车速20km/h的干硬路面上,不大于8m。第四条 所有无轨胶轮12、车司机必须相对固定,以便熟悉运输车辆、安全设施和巷道等情况。第五条 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所有运输岗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煤矿管理干部及区队干部要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第六条 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是防爆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班入井前,司机要进行安全确认。第七条 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挂牌,由机运队负责日常车辆入井的统一调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外单位车辆私自入井,如需入井必须经煤矿安检部、机运部专职人员检查合格,批准后发放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第八条 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及瓦斯自动报警仪。第九条 井下行驶运输车辆,必须设置车辆跟踪定位装置13、。第十条 人员运输由机运队统一采用专用人车运输,货运等其它车辆除司机外严禁乘人。第十一条 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刹车距离符合要求。否则,不允许入井。第十二条 煤矿要对入井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合格车辆,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问题整改,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行驶。第十三条 车辆每次入井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防爆性、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反光镜、瓦斯传感器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性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所配备的灭火器、定位卡、掩木等安全行车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有效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是14、否存在超载、超宽、超高、超员、货物捆绑不牢固等违规现象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井口检车员检查内容必须全部合格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要认真填写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和车辆出入井记录。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表格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制作填写。车辆出入井记录须有车辆编号,车辆名称、运输货物名称,出入井时间、司机签名、检车员签名等内容。第十四条 安检处要在车辆出入的井口要设挡车杆,挡车杆置于常闭状态,经检查合格的车辆方可启杆通过,升井车辆要在通过井口时登记销号,做到一车一杆一登记。第十五条 严禁非防爆车入井。入井车辆安全性能存在缺陷的经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收回入井许可证,严禁入井。第二章 入井车辆15、司机管理第十六条 入井车辆的所有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驾驶。第十七条 入井车辆司机入井前必须预先熟悉掌握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第十八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结构、性能,熟练掌握驾驶要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十九条 司机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第二十条 司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暂时调离本岗位,待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二条16、 司机交接班制度(一)必须认真按规定时间开好班前会,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二)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各班长负责交接各班的整体工作,司机交接车辆完好情况,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三)交接内容:车辆外形是否擦伤,油路、液压回路是否正常畅通,灯、铃、闸、方向是否灵敏可靠,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四)班前会必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按车辆编号落实司机。(五)交班前准备:1.检查机车情况,做好机车表面清洁工作;2.清点好使用工具及零配件;3.向接班人交接本班工作情况;4.协助接班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助处理。(六)值班队长负责组织开好班后会,填写本班工作记录台账,组织分析当班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七)班长17、负责本班井下所有安全设施的管理,减速带、限速牌板等各类标志牌板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当班损坏必须修复完整。每班对井下卫生区进行清理,确保文明施工。(八)车辆交接班前必须清扫、冲刷,每班一次,否则对班不予接班。车辆使用的各种油脂随时满足车辆运行要求。冷却水按要求及时加足,过滤栅栏每班进行清理一次。第三章 车辆运行管理第二十三条 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严禁带病行驶,确保安全运行。第二十四条 严禁人、物混合运输;车辆严禁超速、超载、超员,特殊情况运输的材料超宽、超长等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第二十五条 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证不少于50m的安全行驶间距,相向行驶时应提前50m向对面车辆发出声光18、信号。车辆转弯、通过交叉点及风门地点时,严格按信号指示灯行驶,减速鸣号。第二十六条 车辆行驶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行驶车辆遇行人时,应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车辆停车避让行人。第二十七条 车辆下坡时应减速,严禁熄火空挡滑行。严禁在陡坡、弯道处掉头。第二十八条 在车辆行驶路线中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提前安排计划,通知入井车辆司机,并在作业点前后50m范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车辆通过施工地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在施工点5m前停车,确认施工点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慢速通过。第二十九条 井下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置,并扳起手制动手柄到19、有效位置,确保驻车制动,司机锁好车门。车辆应当在联络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确需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司机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驻车。(二)在交叉路口、转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车辆停车时必须熄火,并拉紧手刹,挂档。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四)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50m处设置警示标志。第三十条 运送一般材料、设备的规定(一)严禁人货混载。(二)车辆不得超载运行。(三)运送设备、大型材料必须捆绑牢固,拉运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防滑措施。(四)20、运送普通材料、设备时,从地面算起总高度不得超过2.5m,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后端不超过车厢,运送大型设备和物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二)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三)大型物件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四)经过风门、限高、转弯路段时,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五)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m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m必须停车,确认人21、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六)装卸大型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第三十二条 人车运行专项规定(一)运输路线运输路线由煤矿根据生产需要设定。(二)安全规定1.每车次运行前司机必须清点人数,严禁超过核定车载人数。2.人车每班运行前,必须由当班司机和跟班队长共同全面检查人车车况,确认车况完好方可运行。3.人车运行注意事项(1)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严禁超速行驶。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处和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速度不超过5km/h。运输线路必须参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设置醒目的限速、巷道拐弯、交叉、变坡、作业点等指示标识。(2)行车遵循22、靠左通行原则。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3)人车不得超员且不得拉运货物和较大工具,重载车辆除司机外,严禁任何人搭乘,严禁超载。(4)开停车前司机必须鸣笛发出开车信号,车辆行驶中保持匀速行驶,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5)运送人员车辆严禁将人和物、工具一起运输。(6)乘车人必须坐稳、扶牢,严禁将头和身体部位探出车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7)各单位候车人员,必须在各人车等候处排队按秩序候车。候车时,严禁打闹、嬉戏。各候车人员严禁在辅助运输大巷内逗留候车。(8)严格执行人员先下后上原则。人车运行至指定候车位置并停23、稳,车内人员下车完毕后,方可按秩序依次上车。(9)严禁在转弯处或非指定地点随意停车上下人员。(10)重载车辆核定载人1人,只配备一名司机进行操作,严禁搭乘人员。(11)乘坐人车必须听从司机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车辆开动前,司机必须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第四章 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第三十三条 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车辆保养记录、车辆维修记录、入井前检查记录、出入井登记记录)。入井车辆要按车辆维护保养手册及车辆说明书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实行一车一卡,专人负责,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工作正常。第三十四条 冬季要做好车辆的防冻工作,保证车辆冬季行驶正常。第24、三十五条 日常维护(一)操作人员每班应清洗排气栅栏。(二)每一个月检查一次液压吸油过滤器,污染严重时更换。(三)液压油、机油、柴油、变矩器油箱均应每12个月清洗并更换。(四)每月检查一次各油缸密封,如需要应及时更换。(五)每月检查各关节轴承并加油。(六)每半个月应冲洗废气处理箱的污垢一次。(七)建立好日常维护记录,备查。第三十六条 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保养每车一卡。(一)一级保养(走合期后每隔100小时进行一次)1.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2.检查气缸和进、排气管有无漏气现象。3.检查高压油泵、并调整怠速。4.检查散热器等软管固定情况。5.检查减速器齿轮油液面。6.检25、查、坚固轮胎用螺栓。(二)二级保养(每隔500小时进行一次)1.除一级保养的项目外,还应完成下列各项:2.检查气缸压力和调整气门间隙。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4.清洗柴油机润滑系,更换机油滤清器滤芯、燃油滤清器滤芯和液压过滤器滤芯。(三)三级保养(每隔1500小时进行一次)1.清洗并检查发电机。2.清洗柴油机的高压油泵。3.清洗燃油箱及燃油箱滤网。第六章 司机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七条 一般要求(一)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二)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26、时,方可开车运行。(三)起动前的检查:1.检查外观: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2.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3.检查发电机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第五章 使用前的检查验收第三十八条 车辆外观应完好,无开焊、开裂、变形等。灭火器、瓦斯检测报警仪等附件配置齐全,状态良好。 第三十九条 显示仪表齐全,工作稳定、显示准确。第四十条 车辆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照明、信号等应满足要求。 第四十一条 车辆防爆柴油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温升和尾气排放。 第四十二条 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纵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应工作稳定可靠,无27、异常现象。第四十三条 安全保护装置应工作稳定可靠。 第四十四条 各管路连接可靠,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第六章 车辆大修报废管理1、车辆每年必须由具有车辆年检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各项安全性能应符合MT/T989和MT990的要求。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停用或淘汰报废处理。2、对大修后车的车辆和防爆柴油机,应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和防爆柴油机不得投入使用。3、车辆报废年限依据公司整体下发的文件执行,未超出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合理使用,对已超出使用年限的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停用或申请报废处理。无轨胶轮车试验管理办法1、井下防爆胶轮车失爆28、率为0。防爆柴油机动车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有关规定,并要有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车上连接电气的电缆必须符合MT818标准像套软电缆,同时具有耐油性能,并有可靠的固定;柴油机排气口的排气温度70度,其表面温度150度,排出的气体温度经风流稀释后其浓度符合规程第100条要求;柴油机各部件不得有铝制品,非金属材料具有阻燃抗静电性能;油箱和油管要用不燃性材料,油箱最大容积8小时用油量;柴油机油的闪点70度。2、防爆无轨胶轮车完好率要达到90%。3、防爆无轨胶轮车制动必须良好,必须有警铃或警笛,必须装有防爆大灯、转向灯、后有红灯。4、防爆无轨胶轮车上必须有瓦斯报警器29、和灭火器。5、防爆无轨胶轮车应有冷却水超温或低水位保护。6、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应装有车辆跟踪监视系统和信号闭锁装置。隐患排查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煤矿。第二节 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安检部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一) 负责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细则;(二) 负责制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见附件1:安全检查记录表);(三) 负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2: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四) 负30、责对“三违”责任者进行处罚;(五) 负责向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第四条 其他各部门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参与部门,职责是:(一) 参与安检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二) 落实安检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反馈完成情况;(三) 定期组织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第三节 隐患排查第五条 安检部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建档、整改、验收和销号工作,实现闭环管理(见附件3:隐患闭环管理台账)。第六条 煤矿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及其它。根据本矿实际将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两级,即重大安31、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一) 重大安全隐患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经济损失大于一万元以上的隐患;(二) 一般安全隐患指经济损失小于一万元的隐患。第七条 隐患排查按频率和责任人的不同分为:(一) 安检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矿范围内的隐患排查。(二) 各职能部门和矿相关负责人不定期对各作业点进行排查;(三) 安检员按责任划分每班进行排查;(四) 各区队、班组每班对本队/组作业范围进行排查;第八条 安检部对安全隐患按分级、分类标准登记建档。第九条 安检部每旬将安全隐患排查结果按类写出书面报告,经煤矿矿长确认后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安检部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得隐瞒、谎报或者32、迟报。第四节 隐患治理第十条 安检部应根据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给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下发整改通知单。各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第十一条 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十二条 安检部应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第十三条 安全隐患治理(一) 一般事故隐患由安检部按照要求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二) 重大隐患由煤矿总工程师领导整改工作,安检部具体负责对隐患进行“闭合管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十四条 安全隐患“闭合管理”流程(见附件4: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按照排查汇报(填卡)通33、知反馈 验收销号的操作程序运行。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管理,即立即处理、限时处理、停产处理三个级别。第十五条 安检部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一) 隐患排查。说明隐患名称、内容和地点并注明检查人(单位)、检查时间;(二) 隐患整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和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或有关责任人;(三) 隐患整改结果。包含汇报、验收、复查的程序,明确汇报人、验收人、复查人,并注明时间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第五节 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安检部发现工作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情形的,给予该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队长罚款500元。第十七条 安检部发现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未按指令执行34、停产整顿的,给予该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0元。第十八条 安检部查出有关管理人员或安检员未及时发现、汇报和安排解决路经地点存在的重大隐患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给予该管理人员或安检员罚款1001000元。第十九条 安检部对未完成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整改项目的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整改通知单中的条款每条罚款500元。第二十条 安检部对未及时督促自己责任区域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或者未及时向安检部汇报隐患整改情况的安检员,给予罚款100300元。第二十一条 安检部对日常或例行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给予罚款200500元。第六35、节 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 安检部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三条 安检部按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乘人管理办法第一条 车辆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乘车人员必须按顺序排队上下车,严禁在车厢内站立、嬉戏、打闹;除随身携带工具外,不准携带超长工具和材料;严禁将身体的任意部位及所携带工具伸出车身外;(二) 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闭,并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三) 乘车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信号;36、(四)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乘车人员要精神集中,严禁摘掉安全帽,随时注意车辆运行情况;(五) 车辆行驶中或未停稳时,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扒车、跳车;(六) 严禁人货混装;第二条 所有车辆严禁超速行驶。行驶速度要求如下:(一) 辅运大巷不超过25km/h;(二) 副斜井不超过15 km/h;(三) 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井口处不超过5 km/h;(四) 其他巷道不超过20 km/h。 “行人不行车”管理办法1、车辆在泥泞、松软、运行条件不良的路段行驶必须随车携带掩木、镐、锹,以备急用。2、行车遵循靠右通行原则,严格控制防爆胶轮车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上37、山车速不得超过15km/h,会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及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速度不得超过5km/h,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将远光改用近光灯,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3、在遵循上述让车原则前提下,所有车辆井下行驶还应严格遵循空车让重车、下行车让上行车的原则。4、井下行驶严禁带挂其他车辆。5、胶轮车平巷行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原则,人车相距20米时必须减速停车,待人员在安全地方躲避后,方可继续行驶;行人严禁用矿灯照射驾驶员。6、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挤撞管道、电缆、风38、门、皮带架,随时注意巷道中的标志和警示。7、车辆在转弯、掉头、上下陡坡、视线不良、通过交叉地点或雨刮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减速并发出信号。8、车辆同向行驶时,严禁超车,安全运行间距不得低于50米;相向行驶会车时,应提前向对面车辆发出信号(鸣喇叭、变换灯光)并减速慢行。9、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10、井下严禁随意停放、停留车辆。需要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躲避硐室或指定地点。11、停车必须熄火并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在坡道上停车必须挂档,如果车辆停在下坡路上,应将变速杆推到倒档位置,停在上坡路上时,则将变速杆推到1档位置。巷道封闭管理办法1、实施封闭的主要运输巷道(包括倾斜巷道),要求在巷道封闭39、段起点、终点、巷道交岔口悬挂明显的警示牌,标明“封闭巷道,严禁行人”,对于封闭距离较长的巷道每隔300米同样悬挂一块警示牌。2、实施封闭的运输巷道,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行走、滞留,封闭巷道沿途各信号站信号员,对其所在区段行人严格把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大巷。发现有人行走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调度。对不负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3、凡队组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封闭巷道内施工的人员,所属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身着矿统一制作的反光服。4、凡是在封闭巷道内作业的人员,施工时,在施工地点前后50米挂红灯、放警戒。施工结束后,到就近停车点候车。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40、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为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设备运行和检修的有序进行,强化停送电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矿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定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提前一天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二、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工作票”。三、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业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41、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要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第一章 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线路,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第二章 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第三章 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专责电工,特别是影响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42、电。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零星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 零星工程是指井下单位(综采、掘进、通风、机电、等)正常工作范围以外的工程。第二条 零星工程由调度室根据公司领导或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向施工单位下发书面通知。第三条 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调度室、安监处上报井下零星工程开工申请单,内容包括:开工时间;结束时间;工程内容;措施、编制审批情况;现场隐患检查情况等。第四条 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开工申请单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工作地点“一通三防”、顶板支护、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等安全状43、况进行验收,符合开工条件,经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必须待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并复验合格组织施工。第五条 工程结束后,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六条 无论任何工程,包括特殊施工工作安排变动,必须及时报安监处,并接受安监处监督,否则,出现一次罚主要领导200元,并扣绩效考核1分/次。第七条 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否则,按挂红牌相关规定处罚。捆绑封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车辆运输的管理,确保超长、超高、超宽物件的安全运输,从源头消除运输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特编制捆绑封车管理规定:1、三超的界定:1)超宽车:所装物料超出胶轮车车厢或铲车铲斗宽度的车辆。2)超长车:所装物料44、超出胶轮车车厢长度的车辆。3)超高车:所装物料超出胶轮车车厢或铲车铲斗高度的车辆。2、“三超”车辆运送设备、材料时,超出端必须悬挂明显标志。3、“三超”车辆通过弯道、风门、巷道交叉口、坡度较大的地方时,提前减速、鸣笛,通过拐弯时要注意观察巷帮,防止出现擦帮现象。4、装载物重心尽量和车辆重心保持一致。5、胶轮车运送“三超”设备及材料时,装车人员必须对所载物进行捆绑,确保不发生滑动、窜出。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捆绑牢固,捆绑时避开尖锐部位,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歪斜和倾覆。捆绑材料应使用耐磨、有韧性的钢丝绳等,禁止使用麻绳等易断损的捆绑材料。6、“三超”车辆入井时,检身员负责核查设备及材料的捆绑情况,45、捆绑不符合要求时,严禁车辆入井。7、用铲车运输移变等大型设备时,捆绑数量不少于3道。特殊物料运送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矿井运输特殊物料从源头上、过程中保证安全,实现运输动态变化环节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和执行到位,鉴于矿井辅助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特殊物料运送管理规定,望各队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一、特殊物料的运输规定第一条 特殊物料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措施要明确装车与捆绑要求、斜巷与平巷运输要求、转载和换装要求、起吊和卸车要求等注意事项;第二条 矿机电部负责特殊物件运输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组织监督措施的下发学习,验收运输前沿线的设备、设施,现场跟班落实运输过程中的操作46、行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和追查等工作;第三条 其它相关业务部室负责提供特殊物料有关的技术参数,参与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监督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执行等工作;第四条 根据运输工作安排,运输管理部门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特殊物料运输开工验收申请,由运输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队组参与对运输沿线的运输设备、运输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开工验收会议,对检查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五条 初次验收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处理后,运输部门组织二次验收,验收无误后,在“开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同意开工。第六条 特殊物料装车后,运输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特殊物料的装车捆绑情况,不符合捆绑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47、运输,验收合格后,负责验收的运输部门、安监部,运输队长、司机要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否则不予运输;第七条 特殊物料的运输现场,必须有专业运输队组的跟班队干、运输部门、安监部跟班,作业现场必须携带专项措施,确保运输每一项操作工序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要求的进行;第八条 特殊物料使用的专用车辆,车上要有可靠的紧固装置,宽度和轴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和曲率半径要求,车轮的强度要符合要求,并应有防止物件滑动的措施,不得超载;第九条特殊物料运输,沿线的通讯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声音清晰,严禁用晃灯、喊话、敲击物件等其它方法代替;第十条 特殊物料的运输要严格执行运输管理制度、“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管理规定等48、相关管理制度。综采设备支架运送管理办法一、一般规定 1、驾驶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车辆结构、原理及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3、驾驶员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驾驶员必须熟悉行车路线及路面状况。二、车辆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总检查:检查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检查连接件是否可靠检查紧固件;是否紧固到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2、检查发动机的各传动带的松紧程度。 3、检查轮、轴是否有松动、裂纹。 4、机器周围没有其他人员。 5、检查各电气接头是否正确连接。 6、检查车辆的电气系统和动力系统是否有失爆现象。 7、检查液压油油位、柴油机和水是否适宜,按需添加。 849、检查仪表是否完好,不得有破损。 9、驾驶室必须保持清洁,检查油门踏板、方向控制踏板是否有异物卡滞现象,保证其工作灵活可靠。 10、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安全销钉是否齐全、完好。 11、打开燃油“水分离器”底部的排放阀以排出所有的水。 12、检查水箱水位是否充足。 13、检查驻车制动是否处于刹车状态,传动处于空档。 14、检查散热器是否清洁,有无杂物遮盖。 15、检查启动气压表读数是否在5.5bar(80 psi)范围内,如低于此值时另行充气。三、车辆的启动及启动后的具体检查项目 1、将位于空气灌的隔离阀门打开。 2、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压住启动按钮,直至发动机启动再放开启动按钮。 350、如果引擎自动关机,将启、停按钮打到关闭位置,查明停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重新启动。 4、如需充气启动,应使用氮气或与之相匹配的气源。 5、检查引擎油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液压系统工作压力是否正常,参考标准压力,脚踏制动系统和制动蓄能器正常工作压力为170bar,转向系统和转向蓄能器的压力。正常工作压力为170bar,传动油压正常工作范围为16.80-19.30bar(240-280psi),动力换档和变矩器器油温的正常油温范围为82-104,发动机冷却系统中冷却液温度的正常工作范围为80-95。7、检查喇叭、灯光是否齐全有效。 8、检查紧急停车装置工作是否可靠。 9、检查前进/后退控制器、转51、向器、支架车车各机构操控手柄是否灵敏可靠。 10、检查铲板升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方法:升斗、落斗数次运行应平稳。检查完毕后,必须将铲板升降离地距离调整为250mm20mm。四、车辆的停放 1、将车辆停放于平整的路面上,复位制动按钮打到制动位置,发动机怠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系统与液压系统充分冷却降温。 2、停止发动机前检查空气压力是否在5.5bar以上,不足时应使发动机带动压气机充气。 3、停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并清扫车辆卫生。 五、作业方法 1、 先将车辆倒至正对支架前端,操纵铲板提升油缸,使铲板放到地面上。 2、操纵液压绞车把绞车铰链放至足够长,缓慢倒车,操作者拖拽绞车挂钩,钩52、住液压支架底座前上端的吊点环,并确保牢靠。3、操纵液压绞车回收铰链,铰链拖拽支架前移至铲板上。4、当液压支架大部分移至铲板之上时操纵铲板提升机构,使铲板慢慢升起至水平位置后,再操纵绞车使支架前移至框架最里端,使其顶住推移机构。5、操纵夹紧机构,使夹紧油缸顶住支架,以提高支架搬运的稳定性完成了支架搬运工作。 6、卸车时将支架搬运车开至指定位置,停好车辆。 7、操纵液压绞车松开铰链,操纵夹紧机构使夹紧油缸收回,操纵铲板提升机构,将铲板放至地面之上。 8、同时操纵绞车和推移机构,边放铰链,边使推移机构前移将支架向外推动。 9、当液压支架底座后端置于地面上时,将车辆前移,卸下绞车挂钩,收起铲板,将绞车53、链收回放好。 六、安全注意事项 1、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完好,不完好车辆禁止投入使用。 2、禁止使用氧气或其它可燃性气体作为压力气源进行充气。 3、当瓦斯浓度超过0.5%必须将车辆熄火。4、装车前、卸车前、行车前必须对车辆前后检查,确保前后无人员或设施时方可作业。 5、车辆在装、卸支架过程中,必须选用低速驱动,减速慢行,不可野蛮操作,不得用车顶撞支架,避免撞坏车辆。 6、车辆的运行速度必须根据道路状况及视线情况而定,条件不好时不得使用高档。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如路上有行人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待行人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行车。 8、 吊装设备时,倒车、装车、卸车等操作必须54、由一人完成,不得两人配合装车。 9、装支架时发现其他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地点,立即停止作业,制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地点。 10、运输支架时,支架必须放于铲板的重心位置,不得偏载。 11、车辆的运行速度必须根据道路状况及视线情况而定,条件不好时不得使用高速运行。 1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文明驾驶,严禁碰撞井巷设施。 13、车辆在运行中会车或停车时,必须检查会车点或停车点是否具备停车条件,有无障碍物或积水。 14、车辆在运行中,发现道路上的积水过深或有障碍物时,禁止强行通过,清除障碍后方可通过。 15、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如路上有行人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待行人躲到安全地点后,55、方可行车。 16、车辆通过风门后必须立即关闭,禁止车辆连续通过两道风门。 17、司机在车辆运行时严禁离开驾驶室或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 18、车辆在上下坡和拐弯时,必须采用低速档行驶,严禁碰撞井巷中的水管、电缆等设施。 1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个班交班时,必须将本班出现的问题向下一个班交代清楚。 安全生产标准化定期检查考核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三定”:是56、指处理安全隐患要定专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第二节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煤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副组长,生产技术部、安检部、调度室、后勤部、财务部、洗煤厂、各区队负责人(外包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第五条 安检部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归口部门。职责是:1、负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实施计划和中长期目标规划;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考核制度;4、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5、负责按标准评定各专业组的标准化达标等级和奖罚情况。第六条 设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组:57、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成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十一个专业组。生产副矿长负责采煤、掘进、调度专业组;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组;行政副矿长负责地面设施专业组;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专业组;总工程师负责通风、地测防治水、应急救援专业组。各专业组具体职责是:1、负责开展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制定本专业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管理考核制度,每月按要求进行检查。3、制定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每月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工作。第三节 工作内容一、 基本要求第七条 安检部负责对各58、专业组上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计划进行汇总,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计划。第八条 各专业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每月必须将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本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安检部。第九条 安检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各专业组的评级情况进行审核。第十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对安检部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批。第十一条 各专业组每月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二条 煤矿每季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会议,总结分析各专业组59、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三条 安检部每季度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各专业组当季生产过程中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拟定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考核奖惩方案,并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批准。第十四条 安检部每季度对本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存档。二、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制度第十五条 安检部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考评,并审核考评结果。第十六条 具体制度(一)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对各专业组进行严格检查,根60、据检查结果进行打分。(二)出现以下情况的,相关专业组标准化考核为不合格。1、出现伤亡事故的;2、出现两次及以上工作面存在严重隐患或工程生产差的。(三)安检部根据各专业组最终得分情况进行等级评定, 90分以上者为一级,80分以上者为二级,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 各专业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配合安检部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并存档相关资料。第十八条 安检部对各专业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指正,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安全活动办法第一条 安全活动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员工培训教育的有效形式。为提高全员素质6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第三条 安全活动日由区队长或副队长负责组织召开,管理人员要认真准备活动题材,做到安全活动日内容要丰富、主体要突出、效果要明显。第四条 安全活动日主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第五条 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书刊;学习矿业公司和本矿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分析典型事故案例;“三违”人员现身说教和区队人员进行帮教等。第六条 活动除正常探亲、因公出差、事假62、及病假外,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日,对未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补课,参学率必须达到100%。第七条 机电部要不定期对机运队安全活动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区队安全活动日正常进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第八条 区队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点名册、活动记录齐全。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为实现矿井车辆安全可靠运行,顺利完成各项矿井辅助运输任务,有效减少和杜绝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要求,查清事故原因,教育每个驾驶员认识到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吸取教训,消灭事故隐患。结合本矿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63、 发生一般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车队管理人员汇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事故单位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完毕,要向矿调度室和车队管理人员将事故发生的经过说明,车队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事故记录。第二条 运输事故造成胶轮车损坏时,责任驾驶员要填写事故报告单,并按照矿上相关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驾驶员进行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条 发生重大辅助运输事故时,调度值班员和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上报车队,以便尽快组织抢修和采取紧急措施。恢复运输后,由车队、安监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开展事故追查。第四条 发生特大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去现场64、亲自指挥处理,同时向矿值班领导、车队汇报,车队管理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小组,制定方案进行处理,车队管理人员要及时填写辅助运输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等上报主管领导。第五条 发生未遂辅助运输事故时,车队应进行登记,并认真追查、分析、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情节严重的应上报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第六条 发生事故单位,车队会同有关技术人员,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对事故责任者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理。第七条 车队和胶轮车使用单位都要建65、立事故和未遂事故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胶轮车各部门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 车队在每月要准确无误地对全矿发生的辅助运输事故进行汇总,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第九条 按照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逐级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者、处理意见、预防措施等上报本矿及上级单位。第十条 本制度适合本矿入井所有防爆车辆。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交接班管理,确保煤炭生产顺利进行,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第三条 班组长交接班管理(一) 班组长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二) 交接班开始后,班组长首先应对工作现66、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事项包括:1 如工作面是否有安全隐患,包括顶板是否有悬矸、帮是否有离层、巷道支护是否完好、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瞎炮等;2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4 供电系统是否正常;5 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规范等。(三) 检查完毕,交班班组长必须向接班班组长口头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 当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制度;2 下一班可能出现的问题;3 当班未完成情况;4 其他注意事项。(四) 交接班班组长双方填写交接班记录表(详见附件1:交接班记录表),并签字。交接班记录表内容应包括当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维护检查情况、生产安全情况、事故隐患处理等;(五) 班组长如发现67、上一班存在未解决事项,经双方协商由下一班处理,应明确交接班记录表上,经双方签字为准。第四条 特殊岗位及值班场所交接班管理(一) 需要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特殊岗位包括井下火工品管理岗、皮带司机岗、采煤机司机岗、综掘机司机岗、电钳工岗、瓦检员岗、安检员岗、地面锅炉工岗、地面保安岗、水处理车间岗、变电所岗、主扇房岗;(二) 特殊岗位工交接班程序及要求同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 交接班应做到“三不”交接,即部件损失或丢失无结论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不接班;设备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第六条 煤矿单位均应按照本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工作未进行或不符合规定程序及要求的,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交接人员68、不得进行本班生产。第七条 安检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接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未按本制度要求实施交接班而出现问题的,煤矿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本制度由安检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安全风险能力,规范安全培训流程,保证安全培训教育质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高层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及新进入职人员。第二节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矿长是安全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主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安检部是日常安全培训69、的业务部门。第四条 矿成立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小组:组长:矿 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行政副矿长成 员:各单位负责人或专业的培训人员第五条 安检部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并在年初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实施,做好培训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操作证件的管理与发放、培训档案的建立,安检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区队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1、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底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及时编报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计划;2、及时选送学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3、组织本单位在册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4、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管理工70、作。第六条 各区队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技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第三节 培训内容第七条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分为:矿级领导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入矿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第八条 矿长培训指煤矿矿长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是指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安检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生产处、生产技术部、机电处、调度室部门负责人、采煤71、掘进、机电运输等区队长,以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复审进行再培训。第十条 煤矿特殊工种主要指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访水作业相关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十一条 入矿前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矿级安全教育、处/队(包括各外包工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井72、下新从业员工时间不少于72学时,地面新从业员工时间不少于40学时。1、矿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安检部主持,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2)矿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等;(3)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处、队级安全教育由各处、队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1)本单位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方法;(4)结合本单位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监员负责进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2)本工种、岗73、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本工种、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4)本工种、岗位曾发生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预防措施等。第十二条 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检部检查部门对安全教育的计划执行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1、班前会安全教育;2、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录像、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3、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4、安全专题培训活动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煤矿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0学时。 车辆7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车辆保养记录、车辆维修记录、入井前检查记录、出入井登记记录)。入井车辆要按车辆维护保养手册及车辆说明书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实行一车一卡,专人负责,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二、冬季要做好车辆的防冻工作,保证车辆冬季行驶正常。三、日常维护(一)操作人员每班应清洗排气栅栏。(二)每一个月检查一次液压吸油过滤器,污染严重时更换。(三)液压油、机油、柴油、变矩器油箱均应每12个月清洗并更换。(四)每月检查一次各油缸密封,如需要应及时更换。(五)每月检查各关节轴承并加油。(六)每半个月应冲洗废气处理箱的污垢一次。(七)建立好日常维护记录,75、备查。四、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保养每车一卡。(一)一级保养(走合期后每隔100小时进行一次)1.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2.检查气缸和进、排气管有无漏气现象。3.检查高压油泵、并调整怠速。4.检查散热器等软管固定情况。5.检查减速器齿轮油液面。6.检查、坚固轮胎用螺栓。(二)二级保养(每隔500小时进行一次)1.除一级保养的项目外,还应完成下列各项:2.检查气缸压力和调整气门间隙。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4.清洗柴油机润滑系,更换机油滤清器滤芯、燃油滤清器滤芯和液压过滤器滤芯。(三)三级保养(每隔1500小时进行一次)1.清洗并检查发电机。2.清洗柴油机的高压油泵76、。3.清洗燃油箱及燃油箱滤网。胶轮车安全管理制度一、驾驶员上岗条件1、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2、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并经我矿内部培训取得内部驾驶证,方可持证上岗。3、应熟悉井上下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4、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5、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带病上岗,应保持精神状态良好。6、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二、派车和车辆交接规定:1、每日早班车辆入井前由车队统一派车,经检查人员验车,车队副队长(或班长)审核签字确认的合格车辆,签发“机动车辆入井通行卡”,“通行卡”交井口检身房备查,无“机动车77、辆入井通行卡”一律不准入井。2、车队在派车时,要查看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严禁将车辆派给酒后上岗、精神状态不良的驾驶员。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不完好车辆不得入井。4、车辆交接时,交车司机要将线路状况和车况交接清楚,接车司机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准交接,立即向车队汇报采取措施进行维修。三、运行管理规定1、开车前,先观察车辆左右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打开车灯,鸣笛提示,方可开车。2、所有车辆必须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3、井下按靠左行驶原则驾车行驶。4、轻卡、皮卡、洒水车、78、吸污车、防爆材料车、混凝土运输车等车辆,空载或运输人员时副驾位允许乘坐一人;重载时副驾严禁坐人;农用车副驾严禁坐人;铲车、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坐人。5、车辆未停稳时严禁人员抢上车或抢下车,人员乘坐车辆期间严禁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车外。6、大巷车速不超过20 km/h,转弯处不得超过5km/h,上下山(指副斜井、3-1煤辅运暗上山)不超过15km/h;场区地面不超过25 km/h。7、车辆运行过程中,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走的人员时,需提前至少20m减速鸣笛,将前大灯灯光变换为近光,严格按“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进行避让。8、井下行驶必须保持车距,平巷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20米79、,斜坡道车辆间距不得小于30米,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9、铲车前行时,后大灯必须熄灭,车辆升井或停车熄火后,必须关闭灯光。10、车辆转弯、通过巷道交叉点、变坡点及风门地点时,应减速、呜笛示警。11、在副斜井及3-1煤辅运上山内会车时,按“下坡让上坡”原则会车,在其他地点按“出井让入井”原则会车。让车方在距对方车辆不小于20m处停车并关闭大灯,待对方车辆安全通过后方可恢复行使。会车时,铲车让其他车辆。12、前车速度低的,应给后车让道,并靠帮停车,后车超车前必须发出信号(闪灯、鸣喇叭),待前车停稳后方可超车。13、严禁人货混装,严禁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混装运输;车辆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必须按规定选择80、合理的捆绑用具,绑扎要牢固,防止出现滑脱造成事故;运输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运输保障措施,并悬挂明显的“反光标识牌”。14、严禁使用铲车运输宽度超过铲斗宽度的物料,特殊情况(如运输移动变电站、钢管、机头架等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经审批后执行。15、运输易抛洒物料(如沙、石籽、矸石)时,装车后要先检查装载高度是否适当,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将物料洒漏出车外。四、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1、车辆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时,须及时将车辆停至安全地点,汇报并修理,严禁在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2、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81、班班长。3、需在顶起车厢下方作业时,除打好本车自带的支撑杆外,必须另外采取可靠的双保险措施。4、下坡如遇刹车突然失灵,首先应控制好方向,迅速逐级或越一级减档,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速迅速降低。待车速降低后,应结合使用手刹制动。在不得已情况下,根据路况利用车的保险杆、车厢等钢性部位与巷道副驾驶侧煤壁摩擦,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5、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档,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档位,拉紧手刹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阻车装置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煤壁或安全一面,并打开警示灯,引起前后行驶车辆注意。五、车辆停放规定1、严禁行车路线随意停放车辆,在停放82、车辆时,必须先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再熄火,拉紧手刹或断气刹,取走钥匙后,司机方可离开驾驶室。2、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停车后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在交叉路口、急转弯、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m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车辆遇特殊情况需在上述位置路段停车时,司机必须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后方可下车,并对车辆加设阻车装置,严禁司机在停车待修期间离开现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所有入井车辆,井上、井下停车后不管平巷或斜巷必须上掩车器,每台车辆必须配备合格的掩车器,数量不少于2个。5、平巷或地面平整处停车时,必须使用2个掩车器对车辆轮胎前后掩车。斜巷83、停车时,用2个掩车器对车辆后轮胎的下山方向进行掩车。运输线路检查制度一、综掘队掘进巷道必须保证巷道高度,底板平整,为砼底板施工创造有利条件,若遇特殊地点巷道高度未按照设计高度施工,必须补充专项措施。二、砼底板施工前综掘队与地坪队严格按照巷道移交凭证单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巷道掘进遗留问题综掘队未及时整改不得予以施工砼底板。三、掘进巷道跟进砼底板施工前,地坪队应提前一天通知综掘队备足支护材料。四、地坪队施工完砼底板经生产技术部、企管部及分管领导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五、砼底板施工、养护期间严禁各单位人员、车辆进入,出现底板压坏严重情况,将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六、底板养护期间若综掘队遇特情况运送材料需进入84、未养护到位砼底板巷道,需制定严格保护措施,经分管矿领导批准方可进入。七、巷道砼底板施工范围内积水由地坪队负责,并负责施工巷道内文明卫生、片帮、离层处理。巷道未铺设砼底板积水由原巷道管理单位负责。八、铺设完砼底板及时补边补、水沟,尽量避免车辆碾压。九、施工完砼底板巷道后企管部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移交管理单位。十、生产技术部对砼底板验收严格把关,对铺设厚度、巷道净高、巷道坡度、以及施工文明生产进行严格评分。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必须严肃追查处理。十一、施工过程与措施要求不否,起底、调坡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十二、巷道铺底前淤泥需清理干净、垫底符合实际。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制度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按照煤矿事85、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二十五条中规定进行逐级报告。二、发生事故后,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短信报告,随后书面报告(详见附件1:事故报告表)。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 2、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救援措施; 以上报告内容,初次报告时由于情况不明没有报告的,应在查清后及时补报。 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86、位应当在发生的当日及时报告。四、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五、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一经发现,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胶轮车准入、检修、检测标准实施细则一、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是防爆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班入井前,司机要进行安全确认。二、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挂牌,由机运队负责日常车辆入井的统一调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外单位车辆私自入井,如需入井必须经矿安检部、机电部人员检查合格,批准后发放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三、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四、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87、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刹车距离符合要求。否则,不允许入井。五、煤矿要对入井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合格车辆,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问题整改,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行驶。六、车辆每次入井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防爆性、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反光镜、瓦斯传感器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性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所配备的灭火器、定位卡、掩木等安全行车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有效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宽、超高、超员、货物捆绑不牢固等违规现象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井口检车员检查内容必须全部合格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要认真填写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和车辆88、出入井记录。车辆出入井检查记录表格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制作填写。车辆出入井记录须有车辆编号,车辆名称、运输货物名称,出入井时间、司机签名、检车员签名等内容。七、安检部要在车辆出入的井口要设挡车杆,挡车杆置于常闭状态,经检查合格的车辆方可启杆通过,升井车辆要在通过井口时登记销号,做到一车一杆一登记。八、严禁非防爆车入井。入井车辆安全性能存在缺陷的经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收回入井许可证,严禁入井。九、入井检查1.检查外观: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2.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3.检查发电机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89、油位。十、车辆外观应完好,无开焊、开裂、变形等。灭火器、瓦斯检测报警仪等附件配置齐全,状态良好。 十一、显示仪表齐全,工作稳定、显示准确。十二、车辆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照明、信号等应满足要求。 十三、车辆防爆柴油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温升和尾气排放。 十四、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纵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应工作稳定可靠,无异常现象。十五、安全保护装置应工作稳定可靠。 十六、各管路连接可靠,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第二部分 运输操作规程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一、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疾病。二、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90、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三、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四、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五、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第一章 操作前准备与检查六、起动前的检查1、检查外观: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2、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3、检查发电机油位,如油位低,及时补充;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7、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91、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9、检查瓦斯报警仪是否完好有效;10、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况;11、检查起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如果压力低于此值需重新充压。第二章 操作步骤与要求七、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起动操作:1、将起/停开关打到起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3、按下起动按钮,发动机起动;4、如果起动失败,需重新按下起/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起动;5、起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八、对于小型运输车,车辆起动操作应遵循以下步骤:1、先将驻车制动打到停92、车位置;2、熄火拉线放置在起动位置;3、用专用摇把将弹簧起动器拧紧到规定起动位置;4、提起起动手柄,起动机带动发动机起动;5、如果一次不能起动,需继续用摇把拧紧起动器后再次起动。九、起动后的检查1、用油尺检查传动箱油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志位;2、检查方向指示灯工作情况,将方向选择手柄前推或后拉,车行方向指示灯为白光,反向为红光;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4、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是否符合规定;5、检查喇叭;6、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7、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8、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做及时处理;9、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93、异响;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十、在完成起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2、选择第一档传动;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十一、对于多用途车,运行步骤应按以下操作:1、合上离合器,柴油机高速运转,蓄能器开始蓄能。当压力大于17Mpa时,减小油门使柴油机急速运转进行预热,当水温达到4060时,起步运行;2、把离合器杆推至全运行程,连接离合器;3、调节速度选择器杆,以选择低速范围;4、通过脱开自动锁定装置,并把停车制动移至“关”位置,以释放停车制动;5、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前推,以94、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6、把两个牵引控制杆向后拉,以至两杆离车体相同距离;7、为了纠正车辆在巷道中位置或进行巷道转弯,根据所需的左、右位置纠正,释放任一牵引控制杆上的压力;8、为了进行自转,根据所需的自转方向,把一牵引控制部分向前推,把另一牵引杆向后拉;9、当向前或向后运行时,可在任何时间条件下,选择高速范围;10、当以高速或低速范围、向前或向后方向运行时,可通过对两个牵引控制杆释放相同的压力,来达到额外的速度控制。十二、停车时,要确保停车区域的安全,在不阻碍其他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2、检查起动压力读数为95、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3、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第三章 收尾工作十三、下班时要将车辆清理干净,并和下一班司机做好交接班工作,将车辆运行情况或可能存在的故障告诉车辆维修人员。十四、认真填写好车辆运行记录。第四章 注意事项十五、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2、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及以上车辆对面行驶;4、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统一指挥;5、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96、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m以上;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十六、车辆会车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十七、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十八、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97、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物混装。十九、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3、运输线路状况;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二十、运送大型设备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二十一、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二十二、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二十三、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二十四、胶轮车停车遵循以下规定:1、井98、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2、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二十五、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二十六、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二十七、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二十八、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99、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二十九、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三十、司机操作中应做到: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三十一、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2、机油压力失压;3、发动机温度过高;4、液压油温过高;5、液压油油位过低;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胶轮车维修工操作规程一、100、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机车性能、原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维修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岗位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第3条 维修工必须充分了解上班机车的运行状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4条 机车检修应在指定的检修位置,并停车制动。 二、检修前的检查 第5条 检查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 听取司机介绍机车故障要点,判断机车故障部位。 2.详细进行各项动态测试,准确找出故障环节。 3.针对故障进行层层分析,找出导致故障的直接原因。 4.根据故障部件和损坏程度,检修或更换的决定。 三、检修 第6 条 检修开始前,必须将检修设备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洒101、水防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台,以便放置拆卸下来的零配件。 第7条 拆卸机器前,必须了解该部件的性能及联接方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地存放并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或柴油)清洗干净后,用细白布擦干。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时,必须注意不使其中留有任何杂物。 第8条 检修机车底盘可使用地沟,地沟内有油和积水时,必须清除,严禁堆放杂物。沟上、下工作人员,必须互相照应,往地沟内传递检修部件及工具时,须用绳索或直接传递,严禁抛递。 第9 条 更换轮胎时,要用千斤顶。应当选好作用点,掌握好重心,避免千斤顶或工件歪倒伤人。 第10条 利用专用工具将所有的夹紧螺母松开后拿掉,用撬棍缓慢移动轮胎,直至轮胎落地。102、 第11条 卸下的旧轮胎由其他人员协助放到一定位置,以便检修后回收,严禁随意抛或滚动轮胎。 第12条 安装固定轮胎,对正连接孔,上好轮胎,拧紧螺母,确保四个轮胎处于同一直线。 第13 条 柴油机修理,调整三角皮带时,用扳手拧开张紧螺栓,用手指垂直下压皮带,自测挠度值一般以1525mm为宜。自测挠度时,张紧轮应处于静态,调整合适后,将螺母上紧拧牢。 第14条 清洗柴油机柴油滤清器时,先甩掉滤油盖,取出滤心,用柴油漂洗。漂洗后晾干,装入滤清器内进行安装。第15条 柴油机排气栅栏清洗时,用毛刷清洗栅栏表面及夹缝中间的杂物,用柴油冲洗干净,晾干后,安装于柴油机排气处。第16条 柴油机液压管路维修时,先103、打开机器外罩,仔细检查管路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接头弯曲变形、滴油漏油时,要及时更换或检查。第17条 检修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操作。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黄油。第18条 机车检修后,必须经过试验,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件要重新检修或更换,直至合格为止。第19条 试运行前要对机车的各个部件全面的清检,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车运行。第20条 起车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试运行时,观察整个机车的外表和所检修的部件及各仪表应动作灵活、可靠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验收 第21条 检修机车试运行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部位、名称、检修日期、104、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和存在的问题。 第22条 试车合格,填写完记录后,交付司机运行,司机试车后填写交接手续。 第23条 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做到整洁有序,到队部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记录后方可下班。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副总工程师“一岗双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运输副总工程师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指令、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105、理制度、文件精神,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向机电副矿长汇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三、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和有关的安全专题会议,监督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四、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整改。五、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六、负责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七、定期召开分管部门运输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八、组织编制运输设备大、中修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九、负责监督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十、负责组织运输系统的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十一、负责监106、督落实业务范围内单项工程竣工或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开展安全管理后评价报告工作。十二、参加分管业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十三、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运输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队长是运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运输队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一、主要负责车辆辅助运输管理,是车辆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3、负责所有辅助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4、负责组织所有驾驶员岗107、前安全培训及技能培训。5、建立健全辅助运输台账及驾驶员基本信息的登记。6、负责制定公司辅助运输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执行。7、负责公司所有辅助运输防爆车辆的日常运行、调配、日检查、点检、维护保养、大修计划的审报及车辆的采购计划。8、每日做好所有辅助运输车辆的完好检查、检验,并填写车辆完好记录。9、熟悉掌握井下运输线路,协助地质测量部绘制运输及避灾线路图,如有更改时应及时修改制定。10、狠抓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及措施,对工作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11、组织搞好运输工作,努力完成辅助运输的各项生产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12、按照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积极组织全员学习安全教育,坚持各项制度,108、做到车辆不安全不运行,车辆隐患部排除不运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运行。运输副队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副队长是当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运输副队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1、配合车队队长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及车辆维修的申报,要严格把关,堵塞维修漏洞,确保车辆运输安全。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学习会议,以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的意识。3、坚持深入井下现场,熟练车辆辅助运输情况,掌握辅助运输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汇报车队领导。4、定期与不定期109、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行车。5、准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6、搞好班组文化建设,及时改进员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辅助运输任务的完成。7、巡视、监督及检查车队的各项工作。8、完成车队下达的其他任务。运输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技术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运输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一、能够全面负责运输工作的技术管理,落实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110、实现安全运输。二、加强运输设备、设施及装置的质量检查、验收和问题的处理。三、配合车队队长不断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促进运输管理水平的提高。四、定期对运输专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五、必须掌握全矿的运输线路,编制运输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向全队人员传达贯彻执行。六、协助车队队长编制车辆的大、中、小检修计划,以及车辆的报废制度和新车的采购计划。七、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运输调度、司机操作技术、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并向领导反映或汇报,特殊情况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八、能够及时总结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经验,111、搞好安全运输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九、协助车队队长做好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并在事故发生后写出事故报告,并上报矿领导批阅。十、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记录,驾驶员交接班记录和车辆运行记录,每月月底将各种记录整理并存档。十一、根据车队年初培训计划,积极组织车队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和各类操作规程,并对培训学习和操作规程进行考核、登记和签到,每月统一整理存档。十二、做好车辆的全年维修计划及全年维修费用的预算,做好车辆维修前审批、维修中的记录及维修后报销工作,做到一车一档。驾驶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驾驶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112、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取得相应驾照。1、负责当班所驾车辆的安全运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任务。2、熟悉所驾车辆的构造、性能、原理,掌握各车型的操作要领、具备排除常见故障的技能。3、爱护车辆设施,按时完成规定日常检查和保养项目,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4、认真做好车辆运行及交接班工作。5、严格执行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6、工作完毕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平坦安全地点,拉好驻车制动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冬季应做好车辆防冻工作。7、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不喝酒、不睡觉,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8、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检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检修工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合格证。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条例和指令。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爱岗敬业。3、要熟悉和掌握本职内的所有车辆的结构、性能、原理、布线及常见事故处理方法。4、负责所辖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5、必须对职责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时填写各种保养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