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铁路增建标段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制度(6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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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137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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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企业铁路增建标段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例会制度37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制度38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40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3安全质量可追溯性制度46干部带班作业制度50隐蔽工程检查制度55成品保护制度56样板引路制度57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 编制说明(一)为加强XX铁路IV标七分部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实现“建设一流货客运线,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管理目标,施工过程质量有序、可控,确保XX2、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优质、安全、按期完成。依据XX铁路IV标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指挥部)颁布的XX铁路IV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XX铁路IV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我标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对工程和个人赋予的质量责任实行奖惩,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三)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精神,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方针,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第二条 编制依据(一)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1、原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3、建设2009154号);2、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原铁道部第25号令);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4、原铁道部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三)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四)XX集团公司下发的质量管理手册。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施工质量管理全过程。第四条 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流铁路。第五条 质量总目标(一)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体工程质4、量零缺陷。(二)具体指标为:1、符合国家和原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2、各类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100%3、各类检测资料齐全,砂浆、砼试件强度合格率100%。4、实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隧道、路基、桥梁、轨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确保结构安全。6、竣工文件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验交。第六条 工程质量控制要以设计文件、验收标准为依据,实施全过5、程控制。工程质量评价指标分目测和实测实量两大类,即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第七条 站前主要工程质量定性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路基工程1、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其长度、深度、间距、无损检测、沉降观测等指标达到设计和验收标准。2、路基填料种类符合要求,分层碾压规范、检测方法科学、压实度达到设计值,标高、宽度及边坡符合设计,边坡密实平顺、方向平直圆顺、整齐美观,工后沉降达到要求。3、砌体分层坐浆砌筑,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平顺美观;沉降缝布置合理、上下垂直、填塞材料合格饱满;泄水孔孔径、间距、标高符合设计或功能要求,里外通直、里高外低、排水畅通。4、侧沟、天沟、截水沟、边沟等排水系统砌筑牢固、沉降缝设6、置合理、无开裂现象,其方向平直圆顺,排水通畅。5、电缆沟、声屏障、防护栅栏等安装牢固,平顺美观;涂装均匀,防腐防锈功能良好。(二)桥涵工程1、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承载力、无损检测、沉降观测等各项质量检测指标达到设计和验收标准。2、钻孔桩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指标达到设计和验收标准。3、墩台和墙身混凝土工程各项质量试验检测指标满足设计和验收标准,混凝土外观达到:表面平顺,模板拼缝细小、横平竖直,棱角线条分明、颜色一致,无蜂窝、麻面和裂纹现象。承台、实体墩做好大体积混凝土温控,严防裂纹出现。为保证墩台混凝土内实外美,墩台模板设计方案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实施。4、梁体泄水设施材质和安装符7、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防腐防锈功能良好。5、电缆沟、声屏障、防护栅栏、桥面系等安装牢固,平顺美观;涂装均匀,防腐防锈功能良好;综合接地材料、埋设和检测指标符合设计要求。6、砌体分层坐浆砌筑,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平顺美观;沉降缝布置合理、上下垂直、填塞材料规范饱满;泄水孔孔径、间距、标高符合设计或功能要求,里外通直、里高外低、排水畅通。7、防水层材质合格,铺设和搭接规范密贴,渗漏试验合格,无渗漏水现象。8、过渡段工程填料符合设计要求,衔接平顺,压实指标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9、涵洞进出口与上下游地形或沟槽连接顺直,行走或排水通畅。(三)隧道工程 1、 隧道拱部、墙部、设备洞、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8、不渗水; 2、 路面干燥无水; 3、 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 4、 严寒地区隧道衬砌背后不积水,捧水沟不冻结。 5、 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设施等的检验评定,应根据本标准的相关章节进行质量评定。 6、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的相应项目评定。 7、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四)轨道工程1、的道床型号、混凝土质量指标、几何尺寸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混凝土预制件表面平顺,模板拼缝细小、横平竖直,棱角线条分明,颜色一致,无蜂窝、9、麻面、裂纹现象。2、钢轨安装牢固,方向、水平、高差、轨距等符合设计和验标标准,达到高平顺性要求。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一)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工程质量管理采用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的管理模式。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原则项目经理部设置工程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中心试验室、精测队。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试验检验、专职质检工程师;架子队配备质检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质量自控体系有效运行。(二)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有副经理及工程技术部、中心实验室、物资设备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姚10、胜泉副组长:佘婵眉成员:李茂、段国文、金卫东、余波、岳蓓、沈鹏、覃光伟。(三)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和原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及质量目标,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全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2、建立健全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分工与管理职责,抓生产必须抓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技术、质量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质量管理自控体系。4、领导技术攻关活动,确定攻关项目的课题并进行技术指导。5、组织定期开展质量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质11、量隐患,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对策,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6、督促各单位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岗前技术培训及实施性的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7、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8、组织项目经理部月度质量大检查活动,表彰、奖励质量先进单位,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对质量管理中各单位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9、组织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按事故级别批复或上报;分析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审核防范措施。10、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优和考核等活动。(四)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由技术负责人为组长12、,技术人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专职质检工程师及架子队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及工作程序。制定质量管理内控体系。(五)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是项目经理部的质量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全管段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设置质量负责人、安全质量部,与其对口工作,负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量检查员;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六)质量管理体系1、项目经理部:设置专门的项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各级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质量职责。督促检查和指导现场质量活动的开展;负责全管13、段质量策划及创优规划的编制,监督指导各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与运转;指导抽查“三检”制度的落实,考核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定期组织质量检查,督促对已完工程及时进行质量评定;组织优质样板工程的评选;定期分析总结通报全管段的工程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调所属单位和总监办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2、架子队:各架子队人员要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创优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照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图进行施工,严把一线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要及时排除,自己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同时要严格“三检”制度,不得在上道工序未检或14、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下道工序。第九条 在质量管理中需要坚持的四个原则(一)坚持质量控制标准化原则。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部门的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制定并实施全员培训计划,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制定合格供应商条件,严格物资设备准入制度;制定关键工程施工细则,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艺工装水平。(二)坚持质量控制专业化原则。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专项或关键工程(序)质量的监督控制;成立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现场监控;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和混凝土工程在由中心试验室牵头,各工地试验室现场15、监控;必要时要对重要物资和重大设备质量实行驻厂监造。(三)坚持质量控制数据化原则。项目经理部建立中心试验室,建立工地试验室,及时检查材料和工程质量,绘制质量变化曲线,指导质量管理;构建信息化施工体系,实时监控基础沉降和结构变形指标,为评估和工序转换提供依据。(四)坚持质量责任追溯管理原则。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行“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坚持标准、严格管理、不讲情面、动真格的,使质量管理真正做到“写你所做的、干你所写的、记你所干的”,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溯制度。第十条 质量管理人员的权利(一)质量检查是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的关键性工作,本办法赋予质检人员16、一定的奖罚权利,以经济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二)对不按“规范”施工和不符合“验标”的工程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处理,首先填发质量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中限期整改;对于不按通知书整改的,开出工程质量罚款单,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加倍罚款处理,依此类推。(三)监理或质检工程师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或罚款单要留存归档,作为评定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验工计价审核的依据。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质量职责(一)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逐级负责管理。贯彻落实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建立健全的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对所有施工项目明确质量责任人,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质量责任落17、实到各个岗位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二)项目经理质量职责1、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确定项目创优目标。2、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责成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交流质量管理经验。4、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评定。5、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优先保证工程质量。6、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资源配置,保证质量体系在工程项目上的有18、效运行及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需要。(二)副经理质量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转。2、按分工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管理和规划等工作,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对生产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负责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组织协调;协调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3、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和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针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工程质量的部分,组织制定有关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生产中影响质量体系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隐患。4、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19、评比活动,对质量管理中各单位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质量安全事故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三)总工程师质量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1、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和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及工程项目制定的重大技术措施。2、组织对重大工程的技术交底,主持编制重难点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策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四新”科技成果的应用。3、提出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组织拟定或审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4、组织工程质量攻关,解决工20、程质量的技术问题。5、组织、参加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和对重大工程的质量评定。6、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保持项目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四)计划财务部部长质量职责1、负责对本标段项目承包合同的管理。按时向业主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制定、实施管理,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适时提出合理施工计划修正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2、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统计报表的编制,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种报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计划、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参加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指导开展责任成本核算工作。3、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日21、常资金的调配、划拨,负责向集团公司借贷资金的工作,负责维持项目的资金运转,负责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帐务处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财务管理工作。(五)安全总监质量职责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质量责任制,对违反施工程序的行为下发质量通知单,责令其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组织制订本项目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督促、指导努力完成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和质量情况反馈。参加质量大检查,组织实施质量奖罚,推广质量典型,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建立实施和保持“22、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改进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识别改进需求,制定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团结和带领本部(室)成员遵守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工程技术部部门质量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原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程序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规范各种内业的填写、签认、归档,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工作。4、组织编制本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23、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编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技术部分)。5、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6、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批准后下进行测设定位。7、负责全线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8、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9、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0、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11、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12、参与对项目各级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工法等培训。13、完24、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工程技术部部长质量职责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制定项目经理部巡视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以巡视检查记录的形式下发通报,并复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办法、各种技术控制措施,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各种工艺标准,负责参加日常质量大检查,负责对主要工程、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质量的把关控制。负责变更资料的审批,参加验工计价,并对合格产品进行量测计量。(八)计划财务部部门质量职责1、负责对本项目承包合同的管理。按时向业主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制定、实施管理,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适时提出合理施工计划修正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2、25、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统计报表的编制,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种报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和成本核算工作。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计划、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参加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指导开展责任成本核算工作。(九)物资设备部部门质量责任1、负责物资招投标工作及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和考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3、负责工程项目全部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参与安装设备的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4、参加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对材料消耗和机械使用费用情况提出计量意见,评价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十)物资设备部部长职责1、负责项目上的物资26、供应和采购管理。2、负责物资的统一招标工作,负责对材料、物资的进场质量把关。3、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和考核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4、负责工程项目全部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负责对材料消耗和机械使用费用情况提出计量意见,评价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十一)综合部部门质量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的要求,规定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岗位职责。2、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部文秘及文件的登记、校核和管理,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十二)综合部部长质量职责1、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部文秘及文件的登记27、校核和管理,负责档案管理工作。2、负责项目经理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每日的车辆调配,车辆的统一管理。3、负责制定项目经理部的行政管理规定,约束项目经理部成员的日常行为不违纪不违法。4、负责对外的接待、联络工作。(十三)中心试验室部门质量职责1、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选择把关,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杜绝不合格原材料用于工程。督促工地试验室做好每批原材料进场检验,不间断进行原材料抽检。2、负责全管段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时向现场提供设计配合比,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严格按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3、对本管段填料选择、确定把关,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指导工地试验室做好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不间断抽28、查填料质量。4、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各工地试验室对混凝土、砂浆强度进行检查。5、对各种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工程第一手数据真实、准确,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为正确评价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数据。6、负责对试验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避免影响测试结果。7、参与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8、参与质量教育工作。(十四)中心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1、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试件和砼试件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2、负责混凝土施工质量,负责制定混凝土温度控制措施,负责制定混凝土配合比,并保证各项指标符合要求。3、负责对混凝土工程的入模、拆模、芯部温度的日常监控,根据施工情况,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4、负责项29、目日常各种检测工作。(十五)测量队部门质量职责1、配合副经理及总工程师对工程测量进行把关。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实施。3、负责工程项目全部测量工作,制定测量放样的相关制度。4、组织推广应用规划测量与管理新技术。5、负责管理和提供本标段测量成果和资料。(十六)测量大队队长质量职责1、检查指导测量工作的开展,制定精测网、独立控制网方案。2、领会标书文件,核对设计图纸及数据,绘制项目有关的样图及辅助图,填写测量原始记录,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材料。3、制定测量仪器专人保管,定期保养等规章制度,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妥善保存测量资料。4、做好测量30、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和测量结果的复核工作。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二条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一)工程施工中的关键岗位主要指从事测量、质检、试验、安全等工作的施工和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二)根据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和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关键岗位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教育、培训,并具有相关技能和施工经验,确保本项目人员素质能够满足岗位需要。(三)培训对象项目经理部按XX铁路IV标指挥部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经理部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人员进行培训。并按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管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岗位制31、定相应的培训需求并负责实施。(四)培训方式1、技术培训,培训对象是参加施工、技术、质量、试验、物资设备等管理的人员,培训内容为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以及各种先进质量控制与检测方法等。2、专项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安全施工、机械操作、各专业施工操作人员等,培训内容为客运专线测试技术及操作技能、安全环保管理知识、所用设备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的性能、操作程序、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五)培训考核1、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价,评价是否达到培训计划的目的,施工是否能正常进行,以便指导下一次培训计划的实施。并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考试合格后方可上32、岗。2、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培训人员的评价和考核,随机对各部门员工和培训人员进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抽查,对考核不能胜任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应及时转岗和再培训,使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能满足XX铁路建设的质量要求。(六)培训记录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有关人员资格证书登记台帐,保存有关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相关记录,并会同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建立相关记录,保留证书的复印件。(七)持证上岗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人员必须经由局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有关铁路技术培训且考核合格,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33、必须持有国家规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第十三条 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实行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为了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加强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坚持按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按基建程序施工,杜绝盲目蛮干、铺张浪费,节约开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一)工程开工具备的条件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1)、标段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进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客34、专培训考试合格,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化已经完成;(3)、主要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已按合同承诺进场,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安装、设备配置标准化已完成;(4)、大临工程满足开工使用要求,大临布置标准化已完成;(5)、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实验员、仪器设备履约进场,相关手续完善并获得试验许可;(6)、施工图纸完成现场核对,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差、错、漏、碰已经消除;(7)、测量桩橛完成现场交接,施工复测已完成,相关成果符合铁路测规要求;(8)、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合格,物资储备充足;(9)、相关材料配比工艺性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35、查;(10)、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建立单位审查;(11)、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要求。2、单位工程开工条件(1)、设计文件为正式文件,经技术咨询审核无误,满足施工需要;(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批;(3)、主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已经进场,资质满足客专强制性要求,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化已完成;(4)、地形、地质等设计资料现场核对已经完成;(5)、征地拆迁满足开工要求,“三通一平”已经结束并满足标准化要求;(6)、机械、设备、机具已履约进场,且状态良好,配置标准化已完成;(7)、工程材料经进场检验合格,储备充足,满足开工需36、要;(8)、工点测量放样已经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9)、三级技术交底已经完成,并履行签认手续;(10)、工艺性配比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11)、环保、水保措施已经实施,满足“三同时”要求;(12)、单位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的过程控制、现场管理标准化已经建立并通过审查。(13)、当施工图无法满足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时,其工点工程、工点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也须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权限及程序与所属的单位工程同,待施工图齐全后,补做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程序办理。3、无砟轨道开工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线下工程通过工程验收合格;(2)、路基、桥涵沉降37、评估已经结束,满足铺设无砟轨道技术要求;(3)、CPIII网测量成果已通过验收,其精度满足无砟轨道施工要求。4、无砟轨道工程开工条件具备后,允许区间无砟轨道先行开工,也须办理开工报告,其审批权限及程序与所属无砟轨道工程同,待施工图齐全后,补做无砟轨道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程序办理。5、申请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二)开工报告的填报审批1、总体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经理部申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工程技术按实填写,并按规定在申请开工日期之前上报。2、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38、级。3、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标段工程、重点控制性工程和制梁场、板厂、铺轨基地、焊轨基地,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站审核,XX铁路IV标指挥部批准。在收到我方申请后,监理单位在4天内予以审核,XX铁路IV标指挥部在3天内予以批准。4、二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XX铁路IV标指挥部管理范围内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地质条件较复杂或特殊结构的重点工程和单位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站审核,报XX铁路IV标指挥部工程部核备。在收到我方申请报告后,监理站在3天内予以审核,XX铁路IV标指挥部在3天内予以审批。5、三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工程,其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站审批,报XX铁路IV标指挥部工程39、部核备。在收到我方单位申请报告后,监理站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审批。6、一级、二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7份,施工单位存4分,监理1份,项目经理部1份,XX铁路IV标指挥部1份;三级审批的开工申请报告一式6份,施工单位存4分,监理1份,项目经理部1份,XX铁路IV标指挥部1份。7、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没有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手续不全的工程不予验工。8、工程竣工后,开工报告装入竣工文件,一并移交。第十四条 首段(首件)认可制度(施工工艺评审制度)(一)为全面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六位一体”的理念,落实“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强化现场40、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高精度、高质量的工作目标,公司组织制定了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实施办法。(二)每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均推行首件认可制度,即样板工程引路。通过首件的施工试验,总结技术参数和工艺标准,召开交现场经验流会,统一标准、统一工艺,以点带面,实现全面创优。(三)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内的施工项目构成以及队伍任务划分,开工前规划确定首件位置,并向XX铁路IV标指挥部呈报。第十五条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验收、储存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下设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项目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供应管理和各项工作;设置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的验收、储存和发放工作。(一)原材41、料、构配件进场检验验收1、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各种工程用物资台帐,收集好各种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原材料检验报告和使用记录,在原材料确定供货单位前,应首先对供应商现场考察,从源头上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2、粗、细骨料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经试验检验,如粗骨料的压碎值、细骨料的碱含量等超标的原材料严禁订购,粗、细骨料进场前,必须提前在料场进行试验检验,耐久性混凝土所用的骨料试生产前必须进行碱活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对于进场的不合格材料,通过设备处理后能达标的,如含泥量超标等通过增加冲洗设备保证含泥量小于规定值,彻底解决指标超标问题后才能使用。3、用作砌筑的石材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规格尺寸必须满足客专42、验标和混凝土砌体规范要求,进场后要根据施工安排,堆放在指定的安全的位置,严禁随处堆放,与地表土混在一起,石材的最小尺寸、粒形、杂物含量要满足验标要求,尺寸太大的要进行改小,有泥污的要用清水冲洗干净。4、对于甲供材料:由试验室进行材料的取样检测(外观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材料是否锈蚀,用游标卡尺量内、外径;质量检验:对照验收标准和设计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分清待验和已验材料,对待验材料的有关凭证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磅码单、发货明细表、运单等,接卸物资时核对凭证和验收物资数量、外观质量,做好物资验收记录,经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工地,如遇特殊情况未经检验就直接进入施工工地43、的材料,要明确标明待验材料,由工程技术部进行外观及质量检验,把好质量关,并经中心试验室检验合格后,填写准用通知单方准使用,对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出施工现场。5、订购的原材料、构配件运至工地后,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按照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和客专验标各项指标进行,首先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然后对数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进行检验,并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向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试验室按批量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物资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实体。对于试验室无检验设备的特种物质,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原材料、构配件储存44、1、原材料存放场地要按要求全部进行硬化,上设防雨棚,场地四周要设置排水系统,现场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杂物,并安排专人负责料场的清扫和清洗工作。2、水泥、粉煤灰采用筒仓储存;3、砂石料场的砂石应分区存放,现场设已检区和待检区,已检合格的砂石料上方应搭设防雨棚,棚内应设有测温、测高设施,对棚内骨料温度超标者,应采取降温措施或增设降温设施。4、钢筋与钢筋加工厂要统一考虑布置,并按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规格、型号、批号分别堆放,底层离开地面不小于20cm,钢材存放期间不应被雨淋,以防锈蚀;钢筋及钢结构要设置防雨棚,下垫上盖要符合要求。5、各种材料的堆放要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45、石料等要分别堆放见方,方便施工;预制构件的堆放力求直接装卸就位;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6、各种小型构配件、易损材料或有危险性的原材料要设库加锁存放,并做好防损、防火、防盗工作。7、工地存放的材料,要设置规格统一的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厂家或产地、出厂日期、进厂日期、检验状态,未检验材料、经检验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界线存放,标记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以防误用。8、对进场、进库材料不但在现场有明确标识,还要建立完整的进出库台帐,注明材料规格、数量、来源或去向、用途,以便质量追溯;并在技术、计划、统计、调度等部门的协助下,做好46、工程材料逐日消耗统计,以便与设计用量、材料供应计划进行比较,为下一步材料供应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也为掌握材料用量与工程进度关系、降低物耗、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打下基础。9、建立临时的材料库,各种材料应具备20天仓储能力。预留一定的检验周期,防止因供应紧张时影响工程进度。第十六条 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预制梁场检查验收和生产许可制度(一)中心试验室建成后,计量检定设备需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先后要通过监理、XX铁路IV标指挥部的检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工地试验室及混凝土拌和站建成后,计量检定设备需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理和XX铁路IV标指挥部检查验收,方可投入使47、用。(二)铁路混凝土预制箱梁生产许可1、试生产验收。铁路箱梁预制厂建成后,经监理单位初验合格,报建设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试生产。2、许可验收。试生产数量超过10孔后,由施工单位报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验收,经验收专家组队试生产铁路箱梁型式检验和生产条件审查合格,并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第十七条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是确保作业过程和工程实体质量最有效和直接的控制程序,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和验收制度,项目经理部的管理部门是工程技术部,负责全管段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检查、申报及各项管理工作。(一)工程质量检48、查1、工程质量的检查主要包括施工前对进场原材料的检查控制、施工过程控制(或单工序完成后对工程实体的检查)。原材料进场后,项目经理部的质检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要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对品种和外观进行检验,试验人员做好检验批规定的检验项目,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2、施工过程的检查控制主要为每道工序开始后,做好各项检测和测量工作,如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路基的压实度、砂浆、混凝土的强度、结构尺寸等,单工序完工后工点质检员要依据质量检查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测的数据或留置试件看是否符合验标和指南规定的要求,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人员进行检查,质检人49、员根据验标的规定项目和设计标准进行逐项检查,填报工程报验申请单、检验批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证和工序交接检查记录,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二)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验收程序1、施工准备阶段(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自检,按不同专业进行核对填报,对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落实,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开工。(2)、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对作业层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培训不得开工。(3)、在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设计交底,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让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施工工艺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让作业人50、员掌握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有关要求。(4)、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铁路验标、指南等。(5)、对材料、半成品的控制严格按质量标准订货、采购、包装和运输;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取样检验,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存放材料的场地必须硬化,场地四周要设置满足要求的排水系统。水泥和粉煤灰采用筒仓储存,钢材存放在带顶棚的料库内。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做好施工配合比。2、施工过程阶段严格工序控制程序,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以工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技术部严格按照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执行:(1)、各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51、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凡验标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由项目经理部收齐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3)、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由项目经理部收齐质量控制资料,在监理单位组织下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项目经52、理部及时与XX铁路IV标指挥部联系确定,XX铁路IV标指挥部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5)、对跨项目经理部的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或委托进行整理上报。(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有关规定1、检验批的验收规定检验批的合格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2、对检验批的质量53、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1)实物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参照验标不同专业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目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2)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54、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3、一般项目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4、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55、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5、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项:(3)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等。6、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主要是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56、否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7、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缺漏、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计要求。8、单位工程的验收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主要是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是否正确,有无缺漏。(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重点检查控制资料是否反映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的项目应严格进行核查,确保做到项目57、全、资料全、数据全。(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有的项目的检测是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即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时不再重复;有的是在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核查项目由验收组确定,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是一项重要的评价工作,是实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标准是合格,达不到合格的就是差,对于差的项目要进行返修。(四)加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控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对于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在施工中必须做到:1、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58、用标牌或标签予以标识,标识的内容为水泥、钢筋、锚杆、砂石料、外加剂以及防水材料等材料的规格、生产厂家或出产地、日期、批号、数量和检验状态,未经检验的产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混凝土作业是施工进入批量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加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重视对外掺剂的研究与控制,混凝土振捣要密实,应做到不漏振不过振。3、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质量控制重点部位,必须实行现场监控,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预留孔、预埋件、地基处理、预应力施加、防水层铺设、混凝土作业时技术、试验人员跟班作业,实行全过程旁站监控,并做好施工记录。(各种原始施工记录)(五)规范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一项工程59、的检验批完工后,由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签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不隐蔽,上道工序不合格不交付下道工序施工。2、合格成品的要求:测量检查的几何要素和结构物的几何尺寸必须完全符合图纸和规范精度的要求;试验检测的原材料、试验工艺、结构物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交验。(六)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验收规定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多在检验批质量验收阶段出现,会直接影响相关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1、对于返工重做、更换构配件或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当重新检查后,检验项目合格的60、,应判定该检验批合格。2、个别检验批试块试件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包括试块试件失去代表性、试块试件丢失或缺少、试验报告有缺陷或对试验报告有怀疑等,应按规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证明该检验批的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要求,则该检验批予以合格验收。3、以上两种情况的处理,没有造成永久缺陷,没有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会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还是属于正常验收的范围。4、对于其他不合格的现象,因情况复杂,验标不能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只能由各方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协商处理。当采取返修或加固处理等其他措施后,施工质量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属于不合格工程61、,严禁验收。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一)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实行隐蔽工程旁站值班制度,防止和杜绝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和一次达标。责任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做好这项工作,具体对隐蔽过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随时抽查。(三)项目部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旁站值班的组织,明确隐蔽项目的验收规定,落实值班制度及旁站人员,除施工班组会同工点技术人员的自检(互检),专职质检人员进62、行复检外,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在施工中进行质量抽查,在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并分别填写工程质量评定表和验收记录。提前约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四)未经验收自行覆盖的隐蔽工程,应揭盖补检,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管理、技术、质检、试验人员等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按相关技术要求处理,直至符合设计和客专验标要求。(五)现场除进行认真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签认外,隐蔽工程覆盖时还必须实行严格的旁站值班,整个实施过程必须记录在案,在施工日志中详细描述,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工点负责人、工点技术负责人、63、旁站值班人、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质量控制情况等,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旁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工艺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对不按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的行为或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旁站值班人员有权停工并实施经济处罚。(六)关键部位或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差异的隐蔽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项目经理部解决,项目经理部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制度(一)在开工前,应根据验标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对本标段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并逐级报批后执行。(一)根据批准的单位工程划分和验标64、规定,依据验标中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评定。第二十条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一)项目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检;(二)项目经理部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质量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填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三)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全面质量检查。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员工质量行为,预防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特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举报制度。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向XX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5、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2、项目部应在现场工程告示牌上,公布工程质量举报电话,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第二十二条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的目的:成品保护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竣工交付前的工程实施有效防护,防止损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满足规范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产品。(二)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在向建设单位提出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或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单位工程的验收,其提请验收工程的所有组成部分应符合与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或施工图样等技术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三)成品保护措施1、工程竣工后,成立由总工程师任组66、长,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成品保护小组,负责竣工交付前对成品工程的防护管理工作。2、技术人员负责在技术交底中,明确不同专业、不同工程的工序交接和防护交接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和要求;质检员负责对现场的防护、隔离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得转序,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4、各项目设专职成品保护员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任务。5、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各施工成品施工方负有保护责任,对损毁的成品负有在责任期间的保修责任,并67、与下道工序作业人员签认交接。6、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树立起产品保护的强烈意识,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7、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如: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等。8、半成品落实一个适当、安全、方便的堆放场所,按照产品外包装的说明要求堆放。为了加强工程的产品保护及现场防盗,派专人负责此工作。9、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控制半成品的进场时间,制定产品到场后的保管收发制度。10、对较大型成品的水平搬运和垂直运输工作,应编制搬运方案。11、在日常检查和每月、每季的定期检查中,成品保护作为主要内容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工程成本的额外支出和不必要的返工返修。12、68、现场标识清楚醒目,标识标志齐全完备,设备设施合理使用。根据专业化和季节性要求的不同,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成品的防寒防暑防撞击等项工作。13、严格奖惩,将成品保护工作作为主要内容列入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的条款中,加强奖惩力度,对成品保护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违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奖惩情况列入年终部门及个人业绩考核中。14、竣工交付前,保护人员要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缘由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修复;修复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监理和业主的认可。(四)成品保护责任划分1、项69、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月检查和落实。2、项目经理部总工、工程技术部部长经常深入工地工点督促落实防护责任,并进行记录。3、项目经理部对各工点成品防护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到人。4、项目经理部作业层对本管区成品防护具体实施。第二十三条 验工签证制度(一)未经质量检查、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予计价拨款。有下列情况者,不予签证和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安全事故尚未处理者;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安全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及未经检查签证者;4、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合格者。5、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70、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者。6、质量证明资料不齐全者。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信息化制度(一)为确保质量信息传递顺畅,及时沟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质量。工程技术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量信息主要内容:1、监理、业主下发文件、通知、质量问题指令书以及整改要求;2、颁发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办法、标准及其他质量方面的文件;3、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之间业务往来信息传递;4、下发质量管理的工作指令及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质量信息;5、在质量投诉和质量安全事故中收集的质量信息。6、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方式:(1)、由工程技术部通过文件、传真通知、专业报刊、网站、梦龙即时通以及会议、报表、信息传递71、反馈单等方法收集。(2)、质量信息的收集应准确、及时、适用,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3)、工程技术部应对质量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质量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类别交予不同部门进行存档和处理。(4)、内业资料的整理详见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内业资料管理标准。第二十五条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规定逐级上报。1、架子队必须采用最快捷的传递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并迅速组织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项目经理部采用最快捷的方式统一向XX铁路IV标指挥部和集团公司报告;2、项目经理部接到各单位报告后,在事故发生8-10小时内向XX铁路IV标指72、挥部和集团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通知其上级单位、建设项目经理部、驻地监理单位和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机构。XX铁路IV标指挥部将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广铁集团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原铁道部建设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出书面报告。3、在重大质量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单位于24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部提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第二十六条 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一)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质量安全事73、故调查处理实行分级调查处理制度。1、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由原铁道部负责调查处理;2、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原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调查处理;3、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由质检总站负责调查处理;4、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质量问题由原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广铁监督站负责调查处理。5、原铁道部认为有必要调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原铁道部或其相关部门组织调查。(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领导组织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74、人不得拒绝和隐瞒。(四)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必须经过审定后,方可实施。需要进行变更设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投入使用。第二十七条 质量安全事故处罚(一)事故责任划分:凡因施工组织设计失误,图纸未经审核,未进行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失误或测量、试验等差错引起的技术事故,由技术干部负责;凡因不按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按规范、规则、验标和技术交底施工、违背施工程序、玩忽职守、盲目蛮干等造成责任事故,由行政主管领导承担责任。(二)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消除的75、不放过,事故未得到处理和纠正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除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外,在项目经理部范围内通报批评。发生事故不按规定上报加倍处罚。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XX集团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原铁道部、XX铁路IV标指挥部、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表:1.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附表-1) 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表(附表-2) 3.工程质量情况统计报表(附表-3) 4.工程质量情况统计报76、表(附表-4) 5.工程质量违约处理通知单(附表-5) 6.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结案表(附表-6)附表-1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于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下列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并将解决情况与月日前报核备。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检查机构: 检查人: 年 月 日整改情况 受检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复查情况验证人附表-2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表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经济损失伤亡人数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报告时间受理单位及受理人受理时间附表-3 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质量情况统计报表施工单位: 合同标段: XX铁路质统表1单位项77、目路基桩基(根)桥梁桩基(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重要事件(事故、问题、投诉、表彰等)类类类类类类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制表: 审核: 日期:附表-4 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质量情况统计报表施工单位: 合同标段: XX铁路质统表2 项目单位路基桩基(根)桥梁桩基(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类类类类类类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制表: 审核: 日期:附表-5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质量违约处理通知单违约单位 违约事实记录 处理决定 签发日期(盖章)检查人员及日78、期附注:1.根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违约单位在验工计价时扣除违约金。 2本通知一式三份,分别由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及违约单位各持一份。附表-6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质量安全事故结案表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事故类别经济损失伤亡人数结案时间质量例会制度第一条 为使本项目全体员工重视质量,人人懂得质量的重要性,在实际施工中把质量真正的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617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等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标段管理人员。第四条 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一)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79、二)本月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三)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四)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五)施工安全情况。(六)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七)总结和了解各施工项目、各工序和各工种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合理建议或意见。(八)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第五条 项目部要组织全体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广州铁路(集团)公司XX铁路IV标指挥部召开的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加80、强学习,总结经验。第六条 工地质量例会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部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经理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二)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三)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四)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五)其他有关事宜。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六)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7天,周质量例会不得超过1天。月质量例会81、必须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七)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第七条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质量数据资料的管理,确保质量数据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617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工程的质量数据资料管理。第四条 成立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环保部部82、长、工程技术部部长组员:现场安全员、技术人员第五条 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项目经理部质量数据资料管理文件。(二)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工作责任制。(三)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质量数据资料收集,定人定岗,并检查、指导、督促质量管理。第六条 质量数据资料主要包括: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工程试验养护记录,交接桩记录,测量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记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工程日志,桩基试验检验报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评定记录,以及各项功能和结构安全性检测检验等。第七条 质量数据资料基本要求为有效防止质量数据资料弄虚作83、假,确保质量数据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要坚持执行质量数据资料与现场施工同步。(一)检验批资料与现场同步1. 现场所有施工按工序分步报验,报验办法贯彻“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和“三工序”制度(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2. 检验批资料必须按工序与现场保持一致,按照要求在检验批申报时,检验批资料要上报至监理单位。3. 检验批资料的申报和签认由质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具体实施。(二)工程日志与现场同步1. 工程日志坚持“写所做,做所写,记所做”的原则,坚决执行当日事当日毕,当天的工程日志必须当日完成。2. 工程日志按单位工程分别建立,由技术负责人或指定单位工程的84、施工负责人逐日全面详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不得事后补填,必须妥善保管。第八条 质量数据资料管理工程技术部应建立质量数据资料档案,系统及时汇集施工原始资料,质量数据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数据资料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质量数据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第九条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第一条 为了将质量管理纳入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实现可追溯性,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铁85、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6179 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等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第四条 成立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检查、申报、签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环保部部长、工程技术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组员:现场安全员、技术人员。第五条 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质量检查、申报、签认管理文件。(二)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申报、签认管理工作责任制。(三)质量管理人员在质量检查、验收和巡查过程中,对有关架子队施工的86、违规情况或质量问题可采取责令整改、返工、直至停工、罚款等措施,任何人不得干涉。(四)控制施工工艺,加强检验检查,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相应素质的质检人员,实行三级检查制度,自检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坚持施工质量不合格不报验,努力提高一次验收的合格率。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主要内容(一)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计划书、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创优规划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二)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建立;(四)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到人;(五)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六)质量87、管理的内外业资料是否齐全真实;(七)工程观感质量及实体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八)检验评定结果是否真实准确。第七条 质量检查三个阶段主要内容(一)开工前检查主要内容: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图纸会审及现场核对、工程复测和放样、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现场拌和计量器具设置、质量技术培训、技术交底、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各种原材料检测试验报告、控制质量的预防措施等。(二)施工过程检查的内容:产品标识、过程标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验收记录)、交底执行情况、工艺控制、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现场计量情况、现场实物质量以及其它与质量控制有关的质量记录等。(三)完工后检查的内容:实物几何尺寸和强度,质88、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完成数量和部位是否与设计相符。第八条 质量检查时,须填写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及存在问题及处置结果记录表,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时签发质量处罚通知单予以处罚。第九条 验工计量工程项目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签证,未经质量检查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得予以计价和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质量签证:(一)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二)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者;(三)由于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处理而增加的工程量;(四)缺少应有的检验批施工质89、量验收记录和验收不合格的;(五)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未经进货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六)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的。第十条 每月要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现场质量管理、实物工程质量、关键项目、重点部位和技术资料(质量记录)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第十一条 要根据施工情况、上级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安排,将进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第十二条 质检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跟踪检查、复检、抽检”,必要时实施旁站监督。第十三条 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中重90、要的一环,是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保护,通过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可以分清质量责任,避免发生纠纷。第十四条 班组自控检查包括自检和交接检验:(一)自检: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现场施工单位要对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我检查,自检的结果要有记录并与施工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致。(二)交接检验: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十五条 在班组自控检查的基础上,架子队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第十六条 架子队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后,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终检,91、内部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内部检查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检查,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的工序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做好记录。第十七条 专职质检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有旁站要求的施工项目,及时报请监理旁站监督。第十八条 按照验标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的顺序进行申报和验收。检验批的检查验收签证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也是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第十九条 检验批质量合格、验收签证、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92、般项目的检验结果,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第二十条 检验批的质量检查,以专职质检员(质检工程师)的检查评定为基础,并且由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申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验收。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签证验收的程序依次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签证验收工作按其所处阶段分别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为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铁路工程质93、量事故,达到汲取教训、改进管理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1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责任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作返工、加固处理,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铁路行车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2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 死94、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2) 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2)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第三条 事故现场保护1 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由管区负责人负责,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95、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3 发生(发现)较大、重大和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所规定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突发性事故,要在4小时内电话向上级单位报告。第四条 事故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规定逐级上报。1 各单位必须采用最快捷的传递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并迅速组织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项目经理部采用最快捷的方式统一向XX铁路IV标指挥部和集团公司报告;2 项目经理部接到各单位报告后,在事故发生8-10小时内向XX铁路IV标指挥部和集团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通知其上级单位、建设项目经理部、驻地96、监理单位和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机构。XX铁路IV标指挥部将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广铁集团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原铁道部建设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出书面报告。3 在重大质量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单位于24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部提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第五条 事故的调查处理1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1) 即查不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2) 找不出责任者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不放过;(3)97、 拿不出解决办法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放过;(4) 事故处理意见落实不到具体人不放过。2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3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2)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3) 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4) 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5) 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 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向调查组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5 事故处理(1) 发生98、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2)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3) 事故部位处理完成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6 事故处罚(1) 对工程事故责任人和单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由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罚。(2) 造成一般质量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并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对隐情不报或阻碍调查组进行调查工99、作的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 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放大或贻误处理时机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安全质量可追溯性制度第一条 编制说明为规范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管段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管段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制定本实施办法。各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原铁道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X100、X铁路IV标指挥部各项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发生事故、出现违规并经核实确认后,按本办法对违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办理。第二条 编制依据(一)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12号);(二)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44号);(三)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管段范围。第四条 安全质量责任追溯内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第五条 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101、安全管理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职责不落实;(二)对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有关安全规定及标准要求的;(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排查治理的;(四)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因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或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五)其他安全违规行为。第六条 违反质量管理行为(一)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职责不落实;(二)明示或暗示参建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或弄虚作假的,或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三)已验工程发现不合格的;(四)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后隐瞒102、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或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五)其他质量违规行为。第七条 安全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的规定,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安全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103、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3、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3、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第八条 对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出现违规问题104、和发生事故,按照问题和事故性质、情节、后果、整改情况,依据岗位责任制的责任划分,分别追溯违规部门及部门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及监管人员的责任。第九条 发生违规责任的,对违规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在考核时扣分等处罚;在追究违规部门责任的同时,追究部门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及监管人员的责任,给予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戒勉谈话、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方式的,执行其规定。以上处罚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根据违规责任等级和性质、影响,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可加重或减轻处罚。第十条 对负有一般责任的部门,责令检105、查;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给予批评、责令检查或警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或责令检查,对负监管责任的人员给予批评。第十一条 对负有较大责任的部门,责令检查、部门考核不能评优。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负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负监管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第十二条 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负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对负监管责任的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第十三条 发生人员死亡质量安全事故或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依据有关部门做出106、的结论和处理建议进行处罚,如原铁道部的有处罚意见则执行原铁道部的处罚意见。第十四条 认定方式(一)专项检查。各职能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对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部门等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确定责任。(二)举报核实。由分管领导牵头,综合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核实小组,对电话、信件举报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核实、确定责任。(三)事故调查。按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细则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第十五条 分级认定一般责任由项目经理部认定,较大责任由XX铁路IV标指挥部组织认定;重大责任由原铁道部或原铁道部主管部门根据职责组织认定。公司的责任由原铁道部或原铁道部主管部门组织认定。个人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经调107、查确认后认定。涉及人员死亡的,按国家规定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第十六条 建立安全质量可追溯档案项目经理是所管标段安全质量第一负责人,总工是所在现场安全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建立起相关工程对应负责人的可追溯档案,实行终身负责制。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建立铁路建设违规问题举报投诉机制。由综合部对举报投诉事宜负责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所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原铁道部国务院关于进一108、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运输站段领导干部跟班作业制度(人函2010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标段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带班工点范围主要包括:极高、高风险、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详情见附件。第三条 工程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点,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XX铁路增建二线IV标七分部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是落实109、干部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领导干部在风险工程工点带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实行班倒制度,确保班班有领导。第五条 XX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标段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在开工前对承担工程进行施工风险评估,应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核实并确认风险等级,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第六条 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实施跟班制度。第七条 带班工作内容:(一)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生产进度要求,设计要求、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110、(二)班组作业里程范围、本班次重点卡控环节,班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等,并将上一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本班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第八条 带班人员的职责(一)基本掌握所带班工点的风险源情况,熟知风险对策措施,了解残余风险类型及处理原则,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分工会,提示当日作业重要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三)全面巡视检查各关键岗位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对重111、点部位检查巡视要求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应急备品携带数量(四)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五)遇有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六)参加班组完工会,总结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第九条 带班领导及时向高风险工点包保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及时与工点负责人沟通,接受包保领导指导安排,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环水保目标的实现。第十条 带班领导要督促被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第十一条 带班领导干部,112、带班期间比照上岗职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为现场职工做出表率。第十二条 带班作业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坚持“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充分利用作业间休时间与一线职工谈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线职工真实想法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现场实际问题;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第十三条 现场带班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现场带班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113、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赋予现场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带班人员做好带班记录(附件1),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工作面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第十五条 项目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作业制度,风险工点领导带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对发现没有带班作业或伪造带班记录的,每发现一起罚款,带班人罚款500元。第十六条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原铁道部及XX铁路IV标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114、。第十七条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 1. 风险工点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 2. 风险工点干部带班及跟班人员表附件1:风险工点领导带班现场交接班记录时间班次带班人职务带班工点作业里程带班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需注意事项现场问题整改:班组长签认:接班人签字注:1. 本表可印制成记录本,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2. 记录本封面需有施工单位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风险工点干部带班及跟班人员表工程名称带班作业人员技术和安全跟班人员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第一条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钢结构现场焊接和防水工程等。为了工程质量115、安全,确保施工质量无隐患,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6179 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等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现场的各项隐蔽工程。第四条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五条 凡隐蔽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施工架子队长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第六条 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现场质检人员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或复查。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重要的隐蔽工程还必须通知项目经理部,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一同检查116、验收。第七条 在隐蔽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质检或监理监督检查,对提出存在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不拖延整改期限。第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当场口头通知架子队负责人立即整改,比较严重质量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合同中质量管理规定下达处罚通知。第九条 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由项目技术主管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施工架子队按照整改方案和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按照合同规定按一定的比率扣除违约金。施工架子队不得擅自处理质量问题。第十条 隐蔽工程未经项目检查签认自行覆盖,不予验工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其它一切费用由施工架子队自负。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117、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不予验工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其它一切费用由施工架子队自负。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必须由微机打印并做到描述详尽,用词准确规范,数据可靠,签字齐全。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成品保护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保护已施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于XX铁路增建二线工程IV标七分部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第三条 内容1、对于已竣工或主体结构已完工的,在施工或竣工交付过程中,严格按客专验标要求,制定成品保护措施。2、推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各项目经理部成立以总工程118、师为组长的已完工程保护监察小组,各工点设已完工程保护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针对各道施工工序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控制办法,并派专人负责实施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已完工程的质量意识,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标志。经常对已完工程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发现被撞、损坏、污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并对故意进行破坏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列出成品保护的项目,主要有:对桥涵结构物混凝土成119、品的保护。对各种结构预埋件的保护。对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保护。混凝土工程拆模后的养护。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储存和保护。4、制定成品保护的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相互干扰为前提条件,制定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和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或减少工序间的损伤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污染和破坏的,须先采取有效的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施工中视不同情况,分别对已完工程进行隔离栏保护,或采取塑料布或塑料纸包裹、彩条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的措施。隧道内仰拱施工必须采取仰拱栈桥等措施保护仰拱和填充未到龄期的混凝土。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设计可靠的混凝土模板、作业平台、支架等设120、施,拆模时不得用大锤、撬棍硬砸、硬橇,以免混凝土外形或内部受到损伤。隧道衬砌混凝土施工时,振捣棒不得接触防水板、模板预埋件,以免防水板受损、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砼未凝固前,不能扰动,强度达不到客运专线验收标准有关要求,不得拆模;拆模后,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养护。严格按照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要求,通过工艺试验制定合理的混凝土养护措施,按客专验标的要求进行养护,在成品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严禁行车、重物敲击。严禁将已成型的路基用作施工便道,雨天严禁车辆在成型的路基上行驶。5、对已经完成的产品,应根据不同阶段、不同部位进行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6、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121、据工程合同或业主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7、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样板引路制度第一条 为了对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统一标准,让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得到提前解决,避免返工损失,同时为大规模施工提供验收依据,确保项目整体施工质量及进度,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新建铁路广州枢纽XX铁路IV标指挥部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各类工程样板实施计划,本标段内的各类工程至少确定一个“标段样板示范工程”工点,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新建铁路广州枢纽XX铁路IV标指挥部核准后实施。同时,每一类工程第一个开工的必须是样板工程,以带动整个标段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三条 122、本制度适用于现场的各项样板引路工程。第四条 成立项目工程建设样板引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组员:现场安全员、技术人员第五条 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项目经理部样板引路工程管理文件。(二)建立项目工程施工样板引路工程管理工作责任制。(三)在样板分类范围内的具体分项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四)项目经理部向监理公司提交样板计划汇总表、样板引路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中为样板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应详细全面。(五)样板计划汇总表、样板引路工程施工方案通过甲方及监理123、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架子队按照方案进行样板工程的施工。(六)样板工程施工完成后,提请监理公司与甲方进行验收。(七)样板工程验收记录下发后,样板确认后,由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八)开始组织大规模施工,大规模施工必须达到样板工程标准。第六条 样板工程的工艺水平和质量要求在概算范围内,不提高标准,也不增加额外投入。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一)工程质量符合原铁道部颁发的质量验收标准。(二)工艺工法先进合理。(三)质量保证措施详实,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可靠。(四)施工过程规范,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工艺流程。(五)各类工程的主体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无124、返工现象;附属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外观质量良好,无修补迹象。第八条 杜绝各等级安全事故。第九条 现场文明施工(一)施工场地平整,标志牌齐全。(二)材料、机械设备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三)道路、排水畅通,照明、通风状况良好。第十条 环境保护、水土保护符合设计要求。第十一条 按照施组确定的工期及时完成。第十二条 内业资料要求(一)技术交底、施工放样复测、施工日志等齐全。(二)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合格率100。(三)工程检查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资料齐全。(四)执行弃土、弃碴的工程和采取环保水保措施时,要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五)资料归档及时、齐全。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