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等)(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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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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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71 目的72 适用范围72.1本程序适用于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73 职责73.2 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各级会议。74 控制程序74.1 会议分类74.2 会议内容74.3 会议要求85.附则8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91 范围91.2本规定规定了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92. 职责92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归口部门。93 . 管理内容931 安全教育的内容与形式932领导和管2、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033 三级安全教育及要求113.4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43.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143.6班组安全活动1537其它安全教育16三、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61目的162适用范围173.职责174安全活动频次175安全活动内容175.2各级安全活动均应有活动记录,参加活动人员亲自签字。185.4安全主管部门每月对车间、班组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18四、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81.目的182.1XX石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辨识及风险评价。184.管理要求194.3公司内风险评价的范围一般包括:194.5公司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204.12公司应对确3、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214.14公司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制度:224.15公司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221.目的252.范围253.名词263.2隐患级别264.职责265隐患排查频次及方式275.1隐患排查频次275.2.隐患排查方式包括276隐患排查内容287隐患治理298 隐患上报30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01.目的302.引用标准303.适用范围304.定义305、职 责316.辨识与评估316.5.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327.管理要求337.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34七、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4、61.目的362.适用范围363.职责363.8各部门根据其安全职责,做好防火、防爆、禁烟工作。374. 公司实行禁火禁烟管理375.人员培训:375.2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76.具体要求376.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他建筑物。396.16装卸作业要求398.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40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1.目的402.适用范围405.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405.2 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415.5调查处理火灾事故。416.岗位人员防火责任416.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防火制度;419.防火安全检查4195、.9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42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4311. 人员培训:4311.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412.消防器材管理要求4412.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和明显易于拿取的地方。4413.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4413.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441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45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45九、事故事件管理规定451.总 则453. 管理要求464. 监督管理475.罚则47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属地相关责任人员500元。475.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相关部门500元475.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安环部相关责任人员500元486.6、 附则48十、车辆及外来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481. 总则482.入厂安全管理482.5严禁外来人员携带香烟、火种及其它危险品入厂。492.7严禁驾驶员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入厂。493. 厂区内安全管理493.4严禁在厂区内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504. 监督管理514.3厂内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515. 罚则51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515.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525.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保卫人员处以罚款500元:525.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部门处以罚款500元:525.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属地7、处以罚款500元:525.7以上罚款一律上交财务部。536.附则53十一、装置大检修安全规定531.总则532.管理要求533.监督管理553.2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564.附则56十二、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561. 范围562. 目的563 管理职责563.1 公司生产运行部是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管理部门;564. 管理内容与要求574.1 装置正常开停工的验收574.2 紧急停工及恢复的管理58十三、工装穿戴管理规定(修订版)581.目的592.范围59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593. 术语593.1厂区plant area593.8、3生产区production area593.4装置区process piant area594. 要求594.2工作服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594.6进入生产区必须正确佩戴护目镜。605.警示与处罚606.协同管理部门607. 生效日期60十四、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611. 目的:611.2适用范围:612.2更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61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内容与要求613.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一条规定613.11工作期间参与赌博的。624.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200元624.1下班后工作场所不关灯、不闭水、不锁门、不关闭电脑9、;625.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500元625.1.1聚岗、串岗、离岗不请假、干与工作无关事情;626. 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1000元。636.1.3在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内发现烟头、烟灰及火种。637.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2000 元 。638.检查要求638.1.2对于本单位所出现的违纪现象长期视而不见的部门领导,公司将649.附 则649.1本标准由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64十五、生产安全事故处罚管理规定(试行)641.目的642.适用范围653.编制依据654.职责654.1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本规定和日常维护管理;654.3公司安委会或经理办公会10、对事故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655.事故等级划分656.处罚标准666.5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66十六、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661.总则66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销售、装卸、运输管理。672.管理要求672.3.1进入装卸现场的罐车必须具备有效证件;673.监督管理684.罚则694.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运销公司相关责任人员500元。694.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付油车间相关责任人员500元694.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罐车司机500元 。695. 附则70十七、值班管理规定701.总则702.管理内容及要求702.1公司行政人员值班管理规定70311、.车间值班管理规定724.考核73十八、应急电话管理规定731. 目的732. 管理要求732.1为了便于管理,特制定应急电话管理规定,如下:74十九、生产装置停工管理规定751.范围752.术语和定义752.2 紧急停工:是指生产危急状态下的被迫停工。753. 管理职责753.1 公司生产运行部是装置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管理部门。754 . 管理内容与要求754.1 装置正常停工的验收754.2 紧急停工及恢复的管理76 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 目的1.1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本程序适用于吉12、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3 职责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各级(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进行监督。3.2 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各级会议。4 控制程序4.1 会议分类4.1.1 公司级安全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各分委会等。4.1.2 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部门、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车间安全会议,事故报告会等。4.1.3 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班组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等。4.2 会议内容4.2.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4.2.213、 安全例会会议内容包括:安全检查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情况,近期主要安全工作说明,事故案例分析等。4.2.3 各分委会会议内容包括:汇报本分委会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讨论改进措施和目前工作任务等。4.2.4 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总结部门、车间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车间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等。 车间安全会议议程:1 安全经验分享;2 跟踪回顾上次会议安排工作落实情况;3 对本阶段车间内发生的事故和事件进行分析、统计和提出改进建议,并在会后全厂分享;4 对本阶段内车间排查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跟踪整改和落实情况;5 对现场各项作业情况进行回顾和14、评估(例如:工作安全分析执行情况、高危作业前能量排空情况、作业中人员和设备等不规范的改进情况);6 车间内其它方面问题讨论(例如:工艺安全分析、启动前安全检查、变更管理等);7 安全培训情况;8 对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问题,确立改进建议。4.2.5 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4.3 会议要求4.3.1 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4.3.2 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4.3.3 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建档保存,并发会议纪要或文件向公司相关单位传达贯彻,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按时付诸实施。4.3.4 凡会议内容涉15、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安全会议。4.3.5 公司各级会议应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分委会和部门、车间安全会议分别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班组每15天召开一次。4.3.6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人由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全例会主持人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担任、公司各分委会主持人由相应分委会主任担任、车间级安全会议主持人分别由部长、主任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4.3.8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16、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范围1.1为规范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规定了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1.3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方。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归口部门。2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领导、管理人员和新员工的安全教育。23 车间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和二级安全教育。24 班组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3 . 管理内容31 安全教育的内容与形式311安全教育17、的内容 a)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 b)国家及公司、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教育。c)安全技术、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d)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e)消防、气防及个人防护等知识教育。f)工业卫生知识教育。312安全教育的形式 a)三级安全教育。 b)日常安全教育。c)专业安全教育。32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32l部级领导的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共同组织,其教育内容为:a)国家、公司及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b)工伤保险法律、法规。c)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d)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18、理措施等。322科级领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教育内容为:a)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b)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c)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d)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23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或参加市级以上安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其安全教育内容为:a)国家、公司及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19、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b)安全基础理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c)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d)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24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生产车间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a)国家、上级部门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b)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c)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33 三级安全教育及要求331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员工必须经公司级、车间级、班20、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时间不少于56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人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3311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环保部,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a)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b)通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基本知识,消防、气防知识。 c)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d)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e)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21、间。3212车间级(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a)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b)本车间主要危险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c)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3313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2、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a)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职业危害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b)本岗位(工种)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c)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监控仪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d)本岗位(工种)事故案例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等。 新员工经班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按有关规定安排相应工作和实习。332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情况要逐级填入安全教育台帐。333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并在车间存档。334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分配及接收单位的领导的责任。安全环保部及车间发现23、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有权停止其工作。335新员工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且教育人在三级教育卡签字盖章后,持卡报安全环保部审批,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3.3.6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人事处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独立顶岗操作。3.3.7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车间、班组级换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3.3.8员工脱离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3.4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凡外来施工作业、外来工作人24、员和办事、参观人员进公司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3.4.1对外来施工作业和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并将教育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方能允许进行现场施工和作业。其教育内容为:a)通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基本知识,消防及气防知识。b)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c)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3.4.2进公司办事、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并进行安全教育,参观人员要有专人带领。其教育内容为: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3.5特种作业人员25、安全教育凡从事电气、锅炉、金属焊接、起重、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机动设备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台帐。3.6班组安全活动3.6.1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状况。3.6.2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白班单位每周活动一次,倒班单位每十天活动一次,并做好记录。3.6.3安全活动内容:a)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安全技术规26、程及其安全技术知识。 b)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 c)开展事故预想的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应知应会的学习和考试。 d)对照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消除事故隐患。 e)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科研活动等。364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形式、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车间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每月要对安全活动记录全面检查一次并写评语。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安全活动进行抽查。365车间干部、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有关部门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活动37其它安全教育3,7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27、过程的原则,安全教育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372各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和节假日及停车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37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7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各单位要组织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375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376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安全培训,应在员工继续教育证书中登记。37728、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存档,作为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378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要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归口部门。3.2 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活动。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活动。3.4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的安全29、活动。4安全活动频次4.1管理部门、车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的时间不能少于2学时,并建立记录。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记录要规范齐全。5安全活动内容安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或形式: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级文件学习贯宣;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学习; 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原则、目标、高压线学习;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作业场所、工作岗位风险识别分析和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板报、条幅等);应急知识和应急演练;知识竞赛、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劳动防护、职业危害、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活30、动总结座谈;6管理要求5.安全环保部每年制定出部门、车间、班组的全年安全活动计划。5.2各级安全活动均应有活动记录,参加活动人员亲自签字。5.3车间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5.4安全主管部门每月对车间、班组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6对不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活动的单位,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细则,给予相应处罚。 四、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1.1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2.1XX石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辨识及风险评价。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风险评价31、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3.2各单位主管是本单位风险评价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生产活动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制订重大风险控制管理措施。3.3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了解掌握风险评价方法、范围、准则及防范措施。3.4安全环保部是公司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公司内的隐患,并建立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定期组织检测、评估,并参与制定应急预案,督促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4.管理要求4.1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2、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4.2风险评价应组成风险评价小组危险因素识别提出安全控制措施归档。风险评价亦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公司进行。4.3公司内风险评价的范围一般包括:4.3.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4.3.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4.3.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3.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4.3.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4.3.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4.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4.3.8企业周围环境;4.3.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4.4公司应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33、价方法有:4.4.1工作危害分析(JHA);4.4.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4.4.3预危险性分析(PHA);4.4.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4.4.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4.4.6故障树分析(FTA);4.4.7事件树分析(ETA);4.4.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4.5公司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4.5.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5.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4.5.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5.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4.6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34、险评价。 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4.7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8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4.8.1应考虑: 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4.8.2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4.9公司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4.10公司应对35、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4.12公司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4.12.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4.12.2评审意见;4.12.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12.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4.12.5竣工验收报告;4.12.6备案文件。 4.12.7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向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上报, 严格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工作。4.13公司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36、控报警系统,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14公司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制度:4.14.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4.14.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4.14.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4.14.4变更验收:变37、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4.14.5公司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4.15公司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4.15.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4.15.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4.15.3技术改造项目;4.15.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4.15.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16公司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38、有关的风险。附件: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 级 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制度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39、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可能性L与事件发生的频率和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有关。现有控制措施到位并处于良好状态,则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公司形象 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 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行业内、省内影响 3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地区影响 240、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制度、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 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注: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特点,比如生41、产规模、危害程度等,参照以上三个表格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评价准则,以便于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价。 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各种违章现象,预防事故,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名词3.1本制度所称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42、.2隐患级别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和厂级。3.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4.职责4.1安全环保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4.2生产部负责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4.3设备部负责设备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443、.4技术发展部负责工艺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4.5其他各部室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6车间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各种形式和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4.7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5隐患排查频次及方式5.1隐患排查频次公司主管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职能部门领导组织本部室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车间领导组织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每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班长组织当班人员对本岗位进行日常隐患排查治理。5.2.隐患排查方式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44、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5.2.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5.2.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5.2.3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5.2.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45、:5.2.4.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5.2.4.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5.2.4.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5.2.4.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2.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2.6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公司46、内和同类公司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6隐患排查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公司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1安全基础管理;6.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6.3工艺;6.4设备;6.5电气系统;6.6仪表系统;6.7危险化学品管理;6.8储运系统;6.9公用工程;6.10消防系统。7隐患治理7.1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来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职能部室、职能部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7.2 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车间、职能部门、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隐患单位除采取47、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逐级上报,班组报车间,车间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制定出整改方案。7.3 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重大隐患治理“五落实”执行,即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7.4各车间、职能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要有记录台帐和整改跟踪记录。8 隐患上报8.1 各车间每周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电子版“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每月23日前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纸质版“安全生产隐患台帐(排查、治理和验收)”。8.2 公司每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对不按本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细则,给予相应处罚。48、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 1.1为加强XX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引用标准 2.1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40号令)、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2004】56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XX石化公司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运行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定义 4.1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49、,且危险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5、职 责 5.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5.2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属地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5.3安全环保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工作。 6.辨识与评估6.1公司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50、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6.2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6.3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6.3.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51、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6.3.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6.4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6.4.1评估的主要依据;6.4.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6.4.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6.4.4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6.4.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6.4.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6.4.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6.4.8事故应急52、措施;6.4.9评估结论与建议。6.5公司重大危险源发生下列变化,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6.5.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6.5.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6.5.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6.5.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6.5.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6.6.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7.管理要求7.1公司应当建立完善5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7.2公司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7.3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7.4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7.554、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7.6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7.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7.8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7.9公司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55、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7.10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7.11公司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7.12公司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7.13公司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56、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7.14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7.15公司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7.15.1对重大危险57、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7.15.2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7.16公司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7.16.1辨识、分级记录;7.16.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7.16.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7.16.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7.16.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7.16.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58、明、检测、检验结果;7.16.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7.16.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7.16.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7.16.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7.19.11其他文件、资料。7.20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及相关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 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七、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59、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众城连锁-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3.职责3.1公司第一责任人是防火防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3.2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日常防火、防爆、禁烟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处罚违章行为,组织开展隐患整改。3.3生产部门负责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及操作的防火防爆管理。3.4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3.5技术部门负责防火、防爆设施的设计与改造。3.6保卫部负责厂区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巡查。负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库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及时制止。3.7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作业场60、所的防火、防爆、禁烟措施进行安全监控。3.8各部门根据其安全职责,做好防火、防爆、禁烟工作。4. 公司实行禁火禁烟管理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含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吸烟。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进入公司人员告知公司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香烟、打火机留于门卫。公司依据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公司实行动火安全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动火。5.人员培训:5.1公司将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列入各类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内容。5.2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5.3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灭火知识61、,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具体按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执行。6.具体要求6.1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罐区、库区前,均应在门卫办理安全检查登记手续,并在排烟管口佩戴防火帽。电瓶车禁止进入。6.2禁止在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等)。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挥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物等。6.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或其它易燃物品。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6.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6.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62、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使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他安全措施。6.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额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深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6.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6.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6.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随装63、置检查试验一次。维护更换不合格避雷装置。6.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他建筑物。6.12化工生产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账,并定期校验。6.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6.14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6.15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64、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6.16装卸作业要求6.16.1装卸作业前,应了解物料的理化性质、防护方法和装卸操作注意事项,并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6.16.2装卸车前发动机必须熄火,切断电源,并做好静电接地连接,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货物。6.16.3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掌握操作制度和防火、防爆要求,精心操作,防止物料渗漏、外溢。6.16.4装卸时,应根据物料的性质,控制流速,以防止因流速快而造成静电荷积聚,产生静电火花。6.16.5其它装卸安全要求具体执行装卸安全管理规定。7. 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形成65、记录备查。8.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众城连锁-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3.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活动,督促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4.消防安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全责。5.消防安全责任人66、应当履行以下职责:5.1 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5.2 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3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5.4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一畅两会”知识,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5.5调查处理火灾事故。6.岗位人员防火责任6.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防火制度;6.2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6.3发生故障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向领导报告。6.4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清洁维护。67、6.5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7.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经营、产权转卖的单位或资产,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在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火责任。8.对外承包或厂内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9.防火安全检查9.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9.2公司消防队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公司保卫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9.3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9.4检查部门应将68、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9.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9.6部门、车间把防火检查纳入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9.7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9.8安全环保部将上报的火险隐患整改列入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进行跟踪管理。9.9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9.9.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9.9.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9.9.3电力线路、设备设施是否符69、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9.9.4现场危化品存放中的火险隐患;9.9.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9.9.6有否违章操作现象。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10.1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分区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物品禁止混存。10.2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10.3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10.4保持盛装容器密封;10.5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11. 人员培训:11.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11.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四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11.3公司每半年对70、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11.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1.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11.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11.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2.消防器材管理要求12.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和明显易于拿取的地方。12.2 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71、雨淋或放在潮湿、腐蚀的场所。12.3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每月维护保养一次,填写好记录,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12.4公司办公区、仓库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日常管理。12.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拆除或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13.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13.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13.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保卫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13.3对车间、部门72、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13.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 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制度;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制度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制度;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制度和措施。1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4.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14.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14.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14.4灭火和应73、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制度;应急疏散的组织制度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制度和措施。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九、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1.总 则 1.1为分析发生事故原因, 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提高员工事故事件处理 能力,根据事故事件管理程序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事故/事件是指一个意外的或非寻常的事件或一系列的事件和状况导致或有可能导致不幸的或不希望发生的安全后果或工艺安全、健康、环境后果事件。 2.本规定适用于XX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 管理要求 3.1 员工必须将74、发生的事故/事件立即汇报给直属主管,直属主管必须立即口头/电话汇报给属地主管。属地主管立即报告给安全环保部和其直属主管。 3.2事故发生时,属地主管必须采取措施来保护物品,电脑数据和其它相关信息直至调查开始。 3.3安全环保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公司高层领导,以便公司高层领导作出应急响应。 3.4员工必须按要求填写初始报告,由属地主管审阅并批准,且应在事故发生的24 小时内发至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指定一个事故编号。 3.5初始报告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分类、打分和决定是否进行一个正式的事故/事件调查,并对初始报告进行存档。 3.6 事故调查必须在该事故/事件发生后的48 小时内开75、始;安全环保部指定相关部门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3.7所有事故调查必须使用事故树分析法进行分析,制定的预防及改正措施要具有可行性,有效性,描述清晰明确,调查报告需附事故树分析图,并由事故调查组成员确认并签字。 3.8 由安全环保部评估报告质量,如果报告不合格,说明理由并回退至调查小组,调查小组需重新做调查。 3.9 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在事故发生后7 个工作日内必须递交,如果事故比较复杂,不易找到根本原因,导致报告不能按时完成,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延期需得到安全环保部批准,延期时限为7个工作日。 3.10事故/事件调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安全环保部将事故/事件报告发送至各单位 (部门)76、组织学习。3.11所有事故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有完整的事故事件档案,安全环保部应保留完整的事故 /事件台帐和档案,所有事故相关文件必须保存至少5年,每年分开存放。 4. 监督管理 4.1安全环保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按照规定进行事故事件监督管理,接受员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2安全环保部工作人员应加强对事故事件的监督检查,发现具有第十七、十八、十九条 规定情形的,应当依规进行处罚。 5.罚则 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属地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5.1.1员工未将发生的事故/事件立即汇报给直属主管的 5.1. 2 直属主管未立即将事故事件汇报给属地主管的 5.1.3.属地主管未立即77、报告安全环保部和其直属主管的 5.1.4. 事故发生时,属地主管未采取措施来保护物品,电脑数据和其它相关信息的 5.1.5. 未按规定填写初始报告或调查报告的 5.1.6. 初始报告未在事故发生的24 小时内发至安全环保部的 5.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相关部门500元 5.2.1. 相关部门接到安全环保部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限组织事故调查的; 5.2.2. 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时限上交调查报告的; 5.2.3. 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填写调查报告的。 5.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安环部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5.3.1. 未立即将严重事故上报给公司高层领导的; 5.3.2. 未按规定时限对初始报告进行分类、78、打分并指定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 5.3.3. 未按规定时限将调查报告发送各单位学习的; 5.3.4. 未按规定保留事故事件档案的。 6. 附则 6.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6.2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车辆及外来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 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制定本规定。 1.2进入XX石化公司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部门拥有车辆)及外来人员适用本规定。 2.入厂安全管理 2.1所有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入厂必须在门卫登记并填写 人79、员及车辆入厂须知确认单后方可进厂。 2.2公司员工的私家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携带车辆入厂 证,公司车辆出厂必须持有出门证。 2.3机动车辆进出厂前,必须接受保卫检查,外来车辆办理物品登记、存领手续。 2.4凡需要出厂的物资、材料,司运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审批的出门证经保卫检查后方可出厂。 2.5严禁外来人员携带香烟、火种及其它危险品入厂。 2.6盛装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车辆必须配备防静电接地链、灭火器和标准防火帽,每辆随车人员不能超过3人。 2.7严禁驾驶员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入厂。 2.8各单位从外部租赁机动车辆、送货车辆及来访人员需要进入厂区时,由门卫通知业务主管部门来人到门卫确认、登记后带入厂80、内。 2.9严禁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小型翻斗车进入厂区。因装置紧急抢修及厂区内工程施工必需的,必须经属地单位审批同意后,才可办理入厂手续。 3. 厂区内安全管理 3.1机动车辆严禁擅自驶入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需进入的,应由租赁车辆的业务主管部门派专人带车到属地办理车辆进入装置区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入属地后属地单位应派专人监护。 3.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应严格按标志行驶,机动车辆在厂区内道路上行驶时,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的限制外,其余车辆一律限速10KM/h,进入装置区、罐区、81、付油气区车辆一律限速5KM/h。 3.3所有进厂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和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靠或堵塞消防通道。 3.4严禁在厂区内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 3.5进厂车辆严禁穿行、碾压电缆沟、下水井、管沟、消防井等不能承重部位。 3.6来厂装卸油气车辆,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出厂,严禁在厂内过夜停留,特殊情况需要停留过夜的,须保卫部批准。 3.7进入厂内车辆如果发生故障,必须找车托出厂外修理,因特殊原因托不走的车辆,必须由安全环保部批准,在绝对有效的防护下进行修理作业。 3.8驾驶员需要临时离开车辆时,应熄火、拉紧手制动、锁好车门、留下联系电话。 3.9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罐82、区、付油气区必须关闭手机,陪同人员必须提前告知并全程监护。 3.10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付油气区需按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拉油气车辆、送货车辆、施工车辆及承包商防护用品由车辆或承包商负责人提供,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提供。 3.11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付油气区必须有厂内相关人员带领,严格听从厂内陪同人员指挥、安排,禁止动用生产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陪同人员必须提前告知并全程 监护。 4. 监督管理 4.1公司保卫部负责对出入厂区车辆及外来人员的登记、入厂安全检查及厂区内公共通道车辆的安全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入厂车辆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83、;各属地单位负责进入属地内的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4.2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卫部负责厂区内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 4.3厂内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 理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5. 罚则 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 5.1.1进厂车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指定位置停放的; 5.1.2在厂区内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的; 5.1.3驾驶员临时离开车辆时,未熄火、拉紧手制动、锁车门、留下联系电话的; 5.1.4进厂车辆穿行、碾压电缆沟、下水井、管沟、消防井等不能承重部位的; 5.1.5厂区内机动车辆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5.1.6外来车辆84、未经批准擅自在厂区内过夜的; 5.1.7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付油气区未关闭手机的; 5.1.8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付油气区未按规定穿防护用品的; 5.1.9外来车辆在厂区内未经批准就地修理车辆的; 5.1.10未办理入装置区许可证擅自进入装置区的。 5.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 5.2.1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 5.2.2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指挥,强行抢道、占道的。 5.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保卫人员处以罚款500元: 5.3.1外来车辆或人员入厂未登记的; 5.3.2对外来人员或车辆不进行入厂检查的; 5.3.3外来车辆无本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带领擅自放入厂 区的。 85、5.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部门处以罚款500元: 5.4.1不按规定向进入装置区外来参观人员提供相应防护用品的; 5.4.2不按规定办理车辆入装置区许可证擅自带车进入生产装置区的; 5.4.3不按规定派人全程监护进入装置区来访人员的; 5.4.5不按规定告知来访人员进入装置区前安全须知的。 5.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属地处以罚款500元: 5.5.1不按规定办理车辆入装置区许可证允许车辆进入装置区的; 5.5.2对进入装置区车辆不按许可证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5.5.3对进入装置区车辆不派专人监护的。 5.6对损坏公司财物或设施的车辆或外来人员除按价赔偿外,处以2000 元罚款。 5.86、7以上罚款一律上交财务部。 6.附则 6.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和保卫部。 6.3公司原有XX石化公司机动车辆进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十一、装置大检修安全规定 1.总则1.1 为了加强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发生,确保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XX连锁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大检修期间作业安全管理。2.管理要求2.1停工时应将系统内危险物料全部回收到指定容器内,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2.2装置检修前必须对系统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彻底的清理,凡含有可燃、有87、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须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隔离和清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2.3在完成了装置停车、吹扫、置换、清洗和隔离等工作后,应安排专人对地面、下水沟内的油污进行检测、清理等工作,防止下水系统有易燃易爆气体外逸引起着火爆炸或中毒等事故。清理完成后,检修现场区域内的地漏(沟)、下水井、电缆沟要全部封实盖严。2.4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降至常温、压力降至常压并从上至下依次打开;检修期间塔器内清理出的废物应及时运走安置到安全地点。2.5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2.6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入厂88、证,进行厂级及入场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进入现场施工。2.7 对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高危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程序,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2.8检修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具、保护用品(脚手架、跳板、手拉葫芦、绳索、车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2.9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两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检修作89、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作业。2.10作业负责人作业前必须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孔洞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设警示红灯。2.12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测作业时,应确认好安全防护距离,通知现场有关人员避让,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2.13动火、动土、吊装、高处、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监护工作。 2.14对检修作业期间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需加临时防护措施90、,施工完成后应恢复原样。2.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确保各装置消防通道畅通。2.16禁止使用汽油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严禁将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2.17检修施工期间对装置现场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各种计量仪表要进行妥善保护。2.18整套装置全部停车,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采取可靠隔离措施,各系统首次动火作业安全结束后,车间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可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2.19 检修期间施工作业项目由施工作业单位负责监护,但作业前必须由属地确认批准。2.20检修期91、间,受限空间第一次进入作业前需要化验室进行气体取样分析氧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其余可采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3.监督管理3.1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属地单位负责本属地范围内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3.2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3.3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罚款500元,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作出处理决定。4.附则4.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4.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十二、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明确了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X92、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2. 目的 2.1 为规范松石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2.2 本规定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生产运行部是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管理部门; 3.2 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各生产车间主任是生产装置安全开停工的主体责任人; 3.3 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文件的审定,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实施; 3.4 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规程的编写,并根据装置开停工规程中的具体93、内容组织开停工操作; 3.5 各单位在生产装置正常开停工实施前首先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的开停工方案,车间主任审核后上报生产运行部、设备部、技术发展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及主管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 3.6 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开停工的申请单、审批单、开停工方案、开停工规程、打压水洗记录及相关的确认文件。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装置正常开停工的验收 4.1.1 装置在正常开停工前必须成立公司级和车间级开停工组织机构,公司级开停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总担任,车间级开停工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4.1.2 装置正常开停工必须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履行操作确认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94、具体的开停工验收程序 (参见启动前安全检查检查表)。 4.1.3 装置正常开停工的验收 4.1.3.1 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后,车间要按照吹扫置换方案进行退料置换,置换合格后车间组织 内部验收,然后向各生产、安全部门、设备部提出验收申请; 4.1.3.2 安全环保部门对提出停工验收申请的装置进行停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4.1.3.3 生产装置开工前按照启动前安全检查程序进行检查验收,设备、技术、安全、电仪检查合格后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启车生产; 4.1.3.4 检查确认合格后,车间根据生产运行部的开工安排,按照开工方案、开工规程组织实施开工; 4.1.3.5 具体验收项目参考95、附件。 4.2 紧急停工及恢复的管理 4.2.1 生产装置紧急停工状态下,由车间对装置停工原因进行分析并上报生产运行部,初步确认是否具备恢复开工条件; 4.2.2. 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按照事故处理预案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防止发生事故; 4.2.3 车间确认具备生产恢复条件的,向生产运行部申请开车,经生产运行部分析、确认具备开工条件的,在批准后按开工指令组织开工,恢复生产; 4.2.4 装置紧急停工后,车间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和问题处理,消除工艺、设备安全运行隐患,尽快恢复生产; 4.2.5 装置紧急停工后,必须对装置全面进行检查、分析和问题处理,96、消除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环保隐患,按开工管理要求恢复生产。杜绝问题处理不彻底导致装置反复发生非计划停工的现象。 4.3 新建、改扩建装置开工前必须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后,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并在启动前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十三、工装穿戴管理规定(修订版) 1.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及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与健康,严格执行公司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3. 术语 3.1厂区plant area 3.2工厂围墙或边界内由生产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区及生产管理区组成的97、区域。 3.3生产区production area 由使用、生产可燃物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设施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与设施组成的区域。 3.4装置区process piant area 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立石油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组成的区域。 4. 要求 4.1公司所有员工在岗期间必须正确着装公司统一发放的灰色防静电工装。特殊作业的可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经理同意后方可穿其它防静电工装。 4.2工作服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3工作服的袖长至手腕并系好扣子,不准穿半袖,不准挽袖; 裤长至脚面,不准挽裤。 4.4所有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穿工作鞋;禁止穿高跟鞋、98、凉鞋、拖鞋和带铁钉鞋。 4.5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的帽遮朝前,并系紧下颌带。 4.6进入生产区必须正确佩戴护目镜。 4.7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着装(服、鞋、帽等)配品由外来单位自行解决,同等执行本规定。 5.警示与处罚 5.1工作期间未按规定正确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鞋)和 佩戴安全帽的给予200.00元的处罚,同时当班班长、车间或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分别给予200.00元的处罚。 5.2工作期间未按要求佩戴护目镜的给予50.00元的处罚,同时当班班长、车间或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分别给予50.00 元的处罚。5.3年累计两次以上违反规定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并提出处理意见99、;通报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管理规定执行“待岗培训”处理。 6.协同管理部门 6.1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岗检组、各部室及车间主管、安全员、班组长。 7. 生效日期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工装穿戴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十四、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 目的: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及其所应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制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1.3本标准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和外企在公司内的施工人员、外企常驻公司内人员。 1.4本标准适用的地域范围是本公司所属公司内、公司外的所有工作岗位及场所。 2.管理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100、司劳动纪律及考勤等方面的检查、监督、讲评和处罚。同时对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全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是受检单位。 2.1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本着公正、公开、合理的方式进行。 2.2更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 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一条规定 3.1.1违反安全管理高压线; 3.1.2偷盗或破坏公司财物、设施等; 3.1.3破坏企业利益,为个人谋取私利; 3.1.4无理取闹,已严重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1.5在公司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医疗事故; 3.1.6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规章办事;当领导批评指正101、过程中, 漫骂、顶撞领导; 3.1.7岗位技能考核不达标,工艺安全理论考试不及格,经过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 3.1.8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导致事故的; 3.1.9瞒报事故或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干扰事故调查; 3.1.10连续旷工2 日以上(含2 日),或一年内累计5 日以上(含 5 日); 3.11工作期间参与赌博的。 4.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200元 4.1下班后工作场所不关灯、不闭水、不锁门、不关闭电脑; 4.1.2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签到,不按时参加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也未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 4.1.3操作记录不整洁,字迹不工整,内容不102、全面、不详细; 4.1.4进入公司上下楼梯未扶扶手的; 4.1.5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1.6在岗期间坐姿不正、打瞌睡或睡岗的。 5.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500元 5.1.1聚岗、串岗、离岗不请假、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5.1.2未按规定对备用等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设备故障、隐患发现不及时; 5.1.3未按时执行调度指令,到现场维修不及时,维修不规范、不准确、不合格,维修结束不汇报,不及时进行场地清理; 5.1.5未执行节能管理规定,造成蒸汽排放过大、常流水等跑、冒、滴、漏等现象; 5.1.6各种记录不及时、不准确,对生产中出现的非正常情况不及时上报,对各职能部门所下达的指令不103、认真执行,无故推托。 注:违反以上规定者,除给予罚款外,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内发生两次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6. 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1000元。 6.1.1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行政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查岗; 6.1.2擅自移动岗位上安装的摄像头或故意将桌椅搬到摄像头照不到的位置; 6.1.3在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内发现烟头、烟灰及火种。 注:违反以上规定者,除给予罚款外,给予记过处分。一个月内发生两次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7.员工在岗期间发生下列违纪,罚款2000 元 。7.1.1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擅自进行特种作业(包括承包商); 7.1.2迟报事故事件; 7.1.3104、未按规定执行高标准作业管理程序。 注:违反以上规定者,除给予罚款外,给予记过处分。一个月 内发生两次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8.检查要求 8.1.1职工日常劳动纪律监督、检查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1.2对于本单位所出现的违纪现象长期视而不见的部门领导,公司将 采取措施。 8.1.3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牵头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到某部门进行抽检。同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8.1.4检查应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遵章办事、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8.1.5检查结果及时在公司有关例会上通报,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在通报后一周内拿出整改措施。 8.1.6公司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105、,公正地处理疑难违纪问题,解决劳动纠纷。 8.1.7公司员工年度工资调整或奖金分配及各项评比时,将违纪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9.附 则 9.1本标准由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9.1.2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9.1.3自2015年2 月1 日起执行。 十五、生产安全事故处罚管理规定(试行)1.目的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级事故管理,明确公司级责任事故处罚标准,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2.1吉林省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不需要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3.编制依据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司事故事件管理程序106、公司事故事件管理规定。4.职责4.1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本规定和日常维护管理;4.2公司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4.3公司安委会或经理办公会对事故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5.事故等级划分5.1按照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5.2伤害程度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及相关部门鉴定为准,直接经济损失由事故调查组界定。5.3轻微事故是指由于“三违”行为造成1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5.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5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510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6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 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5.7若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等可上报事故,处理建议由政府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提出,由相应级别的政府部门做出处理批复。6.处罚标准6.1轻微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元;负责直接管理责任班组长及事故单位主管各200元; 6.2一般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0元;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组长及事故单位主管各500元;负监管责任的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200元;6.3较大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人2000元;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组长、事故单位主管各1000元;负直线管理责108、任的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经理各1000元;负监管责任的安全监管部门主管500元;负监管责任的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300元;6.4重大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人3000元;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组长及事故单位主管各2000元;负直线管理责任的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各2000元;负监管责任的安全监管部门主管1000元,负监管责任的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500元。6.5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十六、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109、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销售、装卸、运输管理。 1.3 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 2.管理要求 2.1运销公司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只能销售给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检验合格证和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单位或个人。 2.2运销公司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证中核定的车辆载重开提货单,并符合装车介质重量充装系数的要求。 2.3装卸车操作人员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检查内容为: 2.3.1进入装卸现场的罐车必须具备有效证件; 2.3.2提货单与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相符,并符合装车介质重量充装系数要求; 2.3.3进入装卸现场的罐车应根据运输110、货物的性质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并于完好状态; 2.3.4进入装卸现场的罐车必须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2.3.5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 2.3.6随车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关闭手机; 2.3.7在装卸现场,充装车辆在熄火后应刹紧制动器,并采取防止溜车措施; 2.3.8装卸人员应对罐体、阀门及附件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应保证充装设备和充装容器之间的连接管线、接头的材质、强度符合工艺要求,充装系统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4装卸车时,装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但不得离开现场。 2.5装卸车前,应先111、检查静电接地装置有效性,并按照使用说明正确安装好,保证有效。 2.6装卸车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应急处置等。 2.7车辆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管理人员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装卸车站台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 2.8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装置应深入到罐车底部200mm 以内,装完后,静置不少于2分钟后,再拆除接地线。 2.9装卸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应熄火装卸,控制装卸流速,当罐车装满,拆除连接,要待可燃气体完成扩散,才能启动车辆。 2.10在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气象环境和周边存在不安全因素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装卸车作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装卸车时要112、使用防爆工具,严禁在装卸站台敲击金属。 3.监督管理 3.1 公司运销公司、付油车间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部门。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运输安全工作监督检查。 4.罚则 4.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运销公司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4.1.1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检验合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的; 4.1.2开具的发货单超出道路运输证中核定的车辆载重的; 4.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付油车间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4.2.1不进行证件确认就装车的; 4.2.2 不进行车辆消防器材、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确认就装车的; 4.2.3车113、辆在未采取防止溜车措施就进行装车的; 4.2.4 不进行车辆罐体、阀门、附件等项安全检查就装车的; 4.2.5装卸易燃易爆物品车辆不熄火装卸的; 4.2.6 装卸车前,未检查静电接地装置有效性或未按照使用说明正确安装好,保证有效的; 4.2.7 装卸车人员未经过培训,不掌握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应急处置方法的; 4.2.8在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气象环境和周边存在不安全因素情况下,不立即停止装卸车作业或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4.2.9装卸车时未使用防爆工具或在装卸站台敲击金属的; 4.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罐车司机500元 。4.3.1车辆到达现场后,不服从站台管理人员指挥的; 4.3.2随车114、人员操作装卸车站台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的; 4.3.3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装置不深入到罐车底部200mm 以内的; 4.3.4 装卸流速过快的或当罐车装满,拆除连接后,不等可燃气体完成扩散就启动车辆的; 4.3.5 装卸车时驾驶员未离开驾驶室或驾驶员离开现场的; 4.3.6装卸车时,司机未按规定利用静电释放器消除静电的; 5. 附则 5.1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七、值班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规范管理各级值班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订本规定。1.2公司领导及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确保值班不115、出现违纪现象,以及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2.管理内容及要求2.1公司行政人员值班管理规定2.1.1行政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灾防盗、劳动纪律等工作负有责任。有权对突发事件进行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并负责组织生产的恢复和设备的检维修等工作;2.1.2行政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值班时间从16时30分至次日早8时,节假日白天值班时间从早8时至16时;2.1.3行政值班带班人员要组织好各级值班人员的签到工作,晚班的签到时间为18时,白班的签到时间为上午9时;2.1.4行政总值班不在岗时,由副总值班代行其责,不允许总值班和副总值班同时不在岗。其它值班人员,因病或出差等不116、能值班时应先向值班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代理值班人员负有同等责任;2.1.5行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检查二次,对各岗位的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等进行检查;2.1.6行政值班人员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填写好值班记录,对在值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2.1.7行政值班人员如遇重大事项或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处理;2.1.8行政值班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不留死角,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严格监管;2.1.9行政值班人员要督促公司保安人员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生重大案件时,要保护好117、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2.1.10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酒后上岗,要严格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2.1.11行政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好交接班日记,并详细向下一班人员介绍本班的生产设备、安全、劳动纪律等情况,不得避重就轻,隐瞒事实;2.1.12行政值班人员如遇到上一级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请示;2.1.13值班人员如遇突发事情,有权利根据事态的紧急情况选择下列三种情况进行:“先请示、后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先处理、后请示”;2.1.14行政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故、事118、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3.车间值班管理规定3.1车间值班人员应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灾防盗等工作负有责任,有权对突发事件进行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理,并负责组织生产恢复和设备检维修等工作;3.2参加车间值班人员应为下列人员: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安全员;3.3车间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为下午16时30分至次日早8时,节假日白天的值班时间为早8时至下午16时30分;3.4车间值班人员应及时参加公司晚6时和节假日上午9时的交接班会议;3.5车间值班人员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交接班会议,并按生产运行部规定的交接班程序组织进行交接班,交接的主要内容包括:当班的生产情况,操作119、情况,主要工艺值班执行情况,产品和原料质量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环保情况,卫生情况,财产物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以及上级指示等;3.6车间值班人员要严把交接班关于坚持“十交”“五不接”原则,接班者不签字,交班者不得离岗,交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和接班者共同处理,责任由交班者承担;3.7车间值班者应认真检查部门对生产运行部所下达的“巡检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8车间值班人员对于发生的本班的问题,能处理的必须通过调度和公司值班领导及时组织处理,对于本班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调度,行政值班领导,车间和公司主管领导进行请示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3.9车间值班人员必120、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酒后上岗,并严格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3.10车间值班人员如遇各类紧急突发事故,组织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4.考核4.1对各级值班人员未按上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值班,将按情况轻重,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以及生产运行部所下发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于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玩忽职守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4.2对于在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正确果断处理,使公司减少损失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直至重奖。4.3公司要求所有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坚决落实值班管理规定,真正做到人员121、落实、任责落实、管理落实。十八、应急电话管理规定1. 目的1.1为了近一步完善公司应急响应管理系统,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同时保证避免错过最佳救援时机,在第一时间内开展组织施救。公司特设立两部应急电话。电话号码为:2086266、2086911(内部号码为6266 6911)。2. 管理要求2.1为了便于管理,特制定应急电话管理规定,如下:2.1.1本应急电话使用隶属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专用电话,办公地点在调度指挥中心,应急响应人员为本班生产调度。2.1.2该电话仅限于突发事故情况下(如泄漏、火灾、爆炸、伤亡事故)使用,除应急事故外任何时间不得占用此电话,122、如有人故意使用此电话干与应急响应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核实,将严肃处理。2.1.3公司各级领导在接到应急响应电话后,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开展各项应急响应工作,紧急程度要超过日常调度电话。同时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层准确掌握应急电话号码。2.1.4要求信息部门对此电话开展经常性维护和管理,确保此电话随时随地处于可用状态。2.1.5当班应急响应人员负责本班的对外应急咨询服务,并协调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2.1.6应急响应人员须熟练掌握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措施。2.1.7当班应急响应人员不准离岗,若因此延误处置时机,追究其责任。2.1.8应急响应人员对123、本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须认真做好记录或录音,以日后备查。2.1.9应急响应人员对咨询人员须态度和善,对其提出的问题须进行逐项答复,不能立即处理的须通知有关人员现场处理,不得无故推托,否则将严肃处理。 十九、生产装置停工管理规定1.范围1.1本规定明确了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停工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1.2本规定适用于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2.术语和定义2.1 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或为处理可预见性故障主动安排的停工。2.2 紧急停工:是指生产危急状态下的被迫停工。3. 管理职责3.1 公司生产运行部是装置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管理部门。3.2 公司124、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各生产车间主任是生产装置安全停工的责任人。3.3 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文件的审定,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实施。3.4 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规程的编写,并根据装置停工规程中的具体内容组织停工操作。3.5 各单位在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实施前首先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的停工方案,车间主任审核后上报生产运行部、设备部、技术发展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及主管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4 .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装置正常停工的验收4.1.1 装置在正常停工前必须成立停工组织机构,停工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4.1.2 装置正常停工必须进行严格检查,认125、真履行操作确认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停工验收程序。4.1.3 装置正常停工的验收4.1.3.1 生产装置正常停工后,车间要按照吹扫置换方案进行退料置换,置换合格后车间组织内部验收,然后向各生产、安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4.1.3.2 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提出停工验收申请的装置进行停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4.1.3.3 具体验收项目参考附件1。4.2 紧急停工及恢复的管理4.2.1 生产装置紧急停工状态下,由车间对装置停工原因进行分析并上报生产运行部,初步确认是否具备恢复开工条件。4.2.2 装置紧急停工的恢复4.2.2.1 车间确认具备生产恢复条件的,向生产运行部申请开车,经生产运行部分析、确认具备开工条件的,在批准后按开工指令组织开工,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