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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发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77页)
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发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7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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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89553 2023-11-14 277页 2.40MB
1、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发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序 言 工程建设程序文件与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程序文件” )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实现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的重要手段。 1“程序文件”是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工程质量体系运行的依据,属三级质量文件。 2工程合同项下的质量体系要素的检查、监督、审查及控制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需要相应的管理文件和作业文件予以支撑,使质量活动具有有效的证据。 3根据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及相关的设计、施工、采购合同,把业主、监理及承包商的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及相互2、关系在本文件中予以定位,以便在项目建设中各负其责。4按本工程的管理层面和被管理层面,在实施项目目标控制中,具有不同的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和合同关系,把经常性的组织协调内容、方式、程序、职责体系纳入制度化和程序化;通过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对其作业文件的审查、签证,是对各项质量要素控制过程的结果。5本“程序文件”是针对全过程监理的文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 6本“程序文件”的解释权归X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自业主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7本“程序文件”中下列名词涵义如下: (1)“项目法人”也称业主指本工程的建设单位;(2)“工程项目监理部”指项目法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公司派驻现场的3、机构, (3)“总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正常工作的监理工程师;(4)“承包商”指为本工程服务的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安装调试的一个干个当事人; (5)“分包商”指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项目的当事人。8本文件是施工现场的管理文件,若业主制定了现场管理制度,可遵照其执行。目 录1.合同管理制度12.进度计划管理制度93.工程文件管理制度184.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265.工程变更管理制度376.试验室资质报审制度437.工程联系管理制度47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549.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制度5710.工程开工报审制度664、1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检管理制度75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8113.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报审制度8514.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控制度9315.见证取样送检制度9916.施工测量管理制度10417.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41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619.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3520.空气污染物管理制度13921.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制度1432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482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62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602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6426.安全事故、事件处理管理制度16727.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制度17128.工程停、复5、工管理制度17729.现场混凝土集中搅拌站监管制度18330.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19031.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20132.设备开箱检验、安装前保管及缺陷处理管理制度20433.安装交付调试的工程系统验收制度21334.机组调试管理制度22335.分部试运管理制度24336.整套启动试运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2511.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公正、科学地对在建工程的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正确而准确地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从而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实现对合同工期、合同质量、合同费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主要针对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承包类合同的管6、理,其它合同可参照执行。2、职责2.1 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的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本企业的经济行为,规避市场风险,维护公司经济权益。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证其严肃性。 2.2 承包单位应忠实执行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保证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整交付竣工资料,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履行保修责任。2.3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3、管理要求3.1 合同的签订 依据监理合同规定,项目监理7、部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参与合同谈判,审查合同条款并提出监理意见。3.1.2 中标承包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3.1.2.1 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能提供有关表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3.1.2.2 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提供近5年完成或正在完成的与招标项目相似的工程基本情况。3.1.2.3 财务状况良好,不处于财产被管制、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能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3.1.2.4 没有与骗取合同或其他严重违法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为。3.1.2.5 建立了完善的三标8、整合管理体系(即质量:Quality、健康:Health、安全:Safety、环境:Environmental,简称 QHSE体系),并能够提供完整的有效运转和系统改进记录。3.1.2.6 近几年没有发生过记录在案的质量或安全事故。3.1.3 签订合同应采用书面格式,应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示范文本;特殊合同没有统一文本及示范文本的,可根据情况选择参考文本或自制文本,但须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1.4 合同应做到基本条款完备,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包装,权利与义务,价款或酬金,履行的原则、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违约的责任,争议和仲裁等。 3.9、1.5 项目监理部应参与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合同评审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安全性及合法性。 3.1.6 合同中应明确拟分包的项目,严格杜绝无合同施工、无合同采购现象。3.2 合同的履行 3.2.1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约双方都要认真履行,保证其严肃性。 3.2.2 项目监理部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也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熟悉合同内容,对各标段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管理、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10、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都要了解清楚,在行使监理职责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汇报,及时研究解决。3.2.3 合同中的开口项目应是合同管理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督其履行情况。3.3 工程暂停及复工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暂停及复工事件,应按照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方法执行。 项目监理部在签署非承包单位原因而引起的停工申请表或工程暂停令时,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项目监理部在停工期间,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工期需要调整时按照计划进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的调整应形成协议或补充合同。 3.411、 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建工程因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变更,都应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项目监理部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3.4.5 未经项目监理12、部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予计量。 3.5 费用索赔的处理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不应由己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方的要求应使用费用索赔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3.5.2 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所涉及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当提出合同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索赔方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索赔方的13、责任发生的; .3 索赔方已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项目监理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项目监理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 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制度第3.5.3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14、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项目监理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费用索赔申请的审查和签署。 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部应综合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处理意见。 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平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6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具体操作程序按照计划进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部可在收到承15、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可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待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部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 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应按本制度第3.5.5节的规定处理。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要求的16、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部应按承包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3.7 合同争议的调解 项目监理部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 调查和取证,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 .2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 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5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承包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17、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承包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3.8 合同的解除 承包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承包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部应就承包单位按承包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 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 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18、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 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 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5 合理的利润补偿。.6 承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承包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 承包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承包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 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 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19、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承包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部应按承包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3.9 合同的分包 3.9.1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的同意,不应将合同中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3.9.2承包单位不得将整个合同的全部工程转包出去;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也不得将合同中承包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项目分包出去。3.9.3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分包出去,必须确认分包单位具备与拟分包项目性质与规模相适应的资质20、条件和能力,然后填写分包商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3.9.4 项目监理部应以本制度第3.1.2节所规定的标准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审批。3.9.5 批准承包单位分包部分工程项目,并不免除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3.9.6 严禁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转包或分包出去。4 相关文件4.1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4.2 计划进度管理制度4.3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5 记录5.1 费用索赔申请表5.2 分包商资格报审表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合同编号根据合同条款_ 21、_ _的规定,由于 _ _的原因,我方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为(大写),请审批。附件: 1. 索赔的详细理由说明 2索赔金额计算书 3. 相关的证明材料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索赔方(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签字: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分 包 商 资 格 报 审 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资质和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承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审批。附件: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2、2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拟分包工程或部位名称工程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占总包合同的百分比合 计:/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承包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2.进度计划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保证在建工程按基建程序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达到在总进度要求的时间内实现建设目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指的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设计进度计划。1.3 本制度适用于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查、监督执行和调整。2 职责2.1 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满足在建工程总进度要求的里程碑进度计划,项目监理部予以协助。2.23、2 在建工程的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工程总体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与。(实行EPC方式的建设工程,一级网络计划由总承包单位编写)2.3 在建工程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和三级网络进度计划(施工作业计划)由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编制。2.4 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编制设计进度计划。2.5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单位制定的进度计划;督促计划的执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2.6项目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其它方面控制计划,如资金使用计划、设备物资供应计划等。3 管理要求3.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编制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应要求:(1)24、做好资源和技术供应的调查和落实;(2)遵循按基建程序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协调好土建与安装的交叉作业,协调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地下与地上、主体工程与外围工程,以及多台机组的施工组织关系;同时还要考虑季节对施工的影响。(3)应包括全部主要工程项目;反映出各主要控制工期,并且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活动留有适当的余地。(4)协调好工期与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 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应明确施工流程以及主要工序衔接、交叉配合等方面的要求。 三级网络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逐月编制;应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编制完成下一个月的计划,该计划应以实现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为目标,并且应满足所有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或工艺25、过程要求;应力求各专业自身的均衡施工。3.2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施工、调试、设计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由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完成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使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使用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将下一个月的三级网络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审批。为了说明三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在报审时还应说明施工方法、资源配置计划(如主要施工机械安排、劳动力、设备及材料、技术准备等)和存在的问题。3.3 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和检查3.3.1 各层次施工进度计划一经批准即应切实执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每季或每26、半年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一次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关键路径、关键工序是否按期完成。如果发现迟滞,应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必要时重新绘制一级网络计划图,同时编制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应确保一级网络进度目标不变。3.3.3 二级网络进度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各标段施工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参加。主要检查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劳动力、机械的配备情况等。发现有滞后的施工项目,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施工单位应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工程进度迟滞原因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并在下一个月的三级网络进度计划中予以落实。27、3.3.4 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月三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内容应包括本周的施工形象进度、各施工项目完成的百分比和累计完成百分比、资源使用情况(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设备及材料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措施。3.4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3.4.1 如果建设单位因设备、设计或其它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对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进行调整,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进度计划执行状态的盘点,并结合现状编制后续工期的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各标段施工单位以此为依据相应调整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并使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3.4.2 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造28、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延,希望调整二级网络进度计划时,应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不影响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附带调整后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图,使用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关键路径上的目标工期原则上是不许变动的,所以当关键路径上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出现拖延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工期如期实现。3.4.3施工单位如果希望调整当月三级网络进度计划的进度或项目,可在当月的周例会上报告当月三级网络进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时提出,经项目监理部同意即可进行调整,但处于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关键路径上的项目工期不许调整。3.4.4 当施工单29、位认为所承包施工任务的合同工期已不能保证时,应及时编写变更峻工工期申请报告,使用变更竣工工期申报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3.5 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3.5.1 设计进度计划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种设计文件的交付计划。3.5.2 图纸交付计划应满足工程项目施工的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要求。3.5.3 技术规范书交付计划应满足目标工期和建设单位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要求。3.5.4 其它设计文的交付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3.5.5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进度计划时,应与项目监理部沟通,为实施设计监理工作和因此可能产生的设计文件修改留出时间。3.6 设计进度计划的审批设计单位编制的30、各种设计文件交付计划,都使用设计文件交付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3.7 设计进度计划的执行和检查 各种设计文件交付计划一经批准即应切实执行。 设计单位对设计监理要求整改的设计文件应抓紧时间认真整改,不可耽误交付施工单位的时间。如果整改合格时原设计文件已经交付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应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予以弥补。 设计单位驻施工现场的总代表应参加工地的没周例会,通报图纸交付进度应作为例会的内容之一,出现拖延情况设计总代表应说明原因,必要时项目监理部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加以催促。 项目监理部在监理月报中应逐月通报设计文件交付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3.8 设计进度计划的调整 对于建设单位31、因设备供应或其它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如果需要将设计进度计划做相应调整时,调整之后设计单位应重新执行设计进度计划报审程序。因自身的原因需要调整设计进度计划时,在保证不会影响工程项目施工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前提下,设计单位应当立即以更新版本的形式使用工程联系单通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说明调整的原因和结果,在得到认可之后方可实施调整。4 记录4.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4.2 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4.3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4.4 变更竣工工期申报表4.5 设计文件交付计划报审表5 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和在建工程的里程32、碑节点工期,我单位已编制完成所承包施工标段的 级网络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批。 附件:网络进度计划及编制说明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 年 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施工单位(章) 批准人: 编制人: 编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施工项目名称目标进度计划已完成百分比工程量单位本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本月计划主要施工内容备注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施工方法、资源配置及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负责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盖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调33、整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 因_原因,_项目的原施工进度计划需要调整,现提交调整计划,请审批。附件: 1. 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 2. 调整说明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盖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盖章)变更竣工工期申报表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_工程根据合同规定应于_ _年_月_日竣工,由于_原因,现申请工期变更至_年_月_日竣工,请审批。附件:说明材料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盖章)监理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盖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34、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盖章)设计文件交付计划报审表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现报上_工程设计的 交付进度计划,请审批。附件: 交付进度计划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盖章)监理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盖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盖章)3.工程文件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规范本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文件的管理,是保证参建各方信息交流渠道畅通;使工程建设活动协调、有序、连续进行的必要措施。1.2 本制度将为实现工程档案的形成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创造条件,从而保证工程结束时工程档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移交。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参建单位产35、生的工程文件。1.4 本制度服从于建设单位已有的类似管理制度或规定。2 职责2.1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应设立专职管理岗位,并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2.2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不符合本制度的工程文件应不准其传递,并令其改正。2.3 为了使各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形成与工程建设实施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应尽早向各参建单位下达在建工程文件整编、组卷、移交的具体要求。3 管理要求3.1 文件的产生施工期间参建各方需要发出工程文件时,必须遵守项目监理部颁发的在建工程各项现场管理制度的规定,要经过单位内部的审批、签认、盖章过程;要使用规定36、的表式。3.1.2 工程文件一律采用A4纸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印迹必须清晰,需要手写的部分(如审查意见、回复意见等)应使用黑色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工整;图样应清晰,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3.1.3 文字类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正文文字采用小4号宋体字;标题采用小2号宋体字;使用1.5倍行距。3.1.4 表格类文件使用的规定表式必须印制或打印,不能复印。表中各栏的内容尽可能使用计算机打印,手工填写时字迹必须工整。表中没有内容的空白栏应划斜线“/”予以填充。3.1.5 需要签字的文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签字笔,必须签日期;日期应包括年、月、日;年份必须是四位数。有37、单位盖章栏目的文件必须加盖红色单位公章,印迹必须清晰。3.1.6 文件打印时要注意摆正版心。横排版心与打印纸的边距为:25mm(上)、17mm(下)、15mm(左和右);竖排版心与打印纸的边距为:25mm(上)、20mm(下)、25mm(左)、15mm(右)。3.1.7工程文件的内容应当简捷明了,有追溯性内容时应交待明白追溯关系,有附件时主文件中应注明附件的份数和每份的页数;如有附图则其幅面应采用合适的标准图幅。3.2 文件的标识各参建单位都应建立自己的工程文件编号系统,其中接收文件或内部文件的编号方法由本单位确定;发出的正式工程文件则必须统一采用本制度下面规定的编号方法。 文件编号统一规定放38、在文件的右上角。没有标注编号的文件,接收单位可以按非正式文件对待。 此规定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发出工程文件时统一采用四段代码制文件编号方法,其结构形式为: 各段代码的属性如下:发文单位代字。由四位汉语拼音字母组成,例如“SDDJ”代表山东电建二公司;“HBDJ”代表湖北电建二公司等等。各参建单位的代字由项目监理部与参建单位协商确定,必要时可增加或减少字母个数。:机组编号。由两个阿拉伯数字,从“00”至“99”。1号机组为“01”,2号机组为“02”,余可类推。公共系统或与机组无关的区域或其它工程事务文件,这两位机组编号统一使用“00”。:专业标志。此规定: 0 或者1 为土建(含水工结构)专业标39、志。 L 为锅炉专业(含输煤、除灰)标志。 Q 为汽机专业标志。 D 为电气专业标志。 K 为热控专业标志。 S 为水处理及制氢装置专业标志。 G 为管道安装专业标志。 H 为焊接专业标志。 J 为加工配置专业标志。 Z 为其它类或综合类文件标志。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土建专业的单位工程编号需要占用三个代码位,而其最高位(最左一位)只能为“0”或者“1”。因此将“0”或者“1”定位土建专业的专业标志是合适的。:单位工程编号,为两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使用本单位编制并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的单位工程编号(土建专业的单位工程编号将专业标志位连起来使用)。不涉及某一40、个单位工程,或者涉及不止一个单位工程时,这两位单位工程编号标注为“00”。:文件类型代字,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根据本工程所发布的各项制度要求使用的文件表式,由项目监理部统一制定。施工单位使用的文件类型代字使用001至099;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文件类型代字使用101至199;建设单位部使用的文件类型代字使用201至299。下表是本工程使用的文件类型代字,在工程进展中,这个表中的内容可能增加(接续),也可能调整,届时由项目监理部统一发布,各参建单位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但不可自行变动。代字所代表的文件类型00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002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003施工方案报审表004作业指导书报审表41、005工程开工报审表006工程质量报验单007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008工程变更申请单00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010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011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012设计变更通知单013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回复单014工程联系单015监理通知单回复单016停工申请表017工程复工申请表018设备开箱申请表019设备缺陷通知单020设备处理方案报审表021设备缺陷处理报验单022紧急放行申请表023工程材料和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024工程材料和构配件报审表025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026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表027试验室资质验证单028试验设备监督检查表029费用42、索赔申请表030分包商资格报审表03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032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033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034变更峻工工期申报表035设计文件交付计划报审表036施工中间交付验收交接表037安装交付调试中间验收交接表038工程款支付申请表039施工用电申请表040停电申请表041施工用水申请表042临时断水申请表043临时断(封)路申请表04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04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04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047新设备分部试运申请单101监理大纲102监理规划103监理实施细则104施工图会检纪要105工程暂停令10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07监理工作联系单108监理主持的43、工程协调例会会议纪要109监理主持的质量例会会议纪要109监理主持的专题会会议纪要110监理主持的安全会议纪要111安全例会纪要112监理月报113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114监理工作总结115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文件116旁站监理记录117监理平行检验记录118监理巡视记录119监理周报120监理日志121监理大事记:同类文件的流水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从“0001”开始。 文件编号举例:例一:编号:SDDJ-01001-007-0003 意义:山东电建二公司(SDDJ),1号机组,土建专业001号单位工程(主厂房地下结构),第3份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例二:编号:SDDJ-00014-0044、1-0001 意义:山东电建二公司(SDDJ),公共建筑,土建专业014号单位工程(烟囱),第1份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例三:编号:AHDJ-02L07-006-0024 意义:安徽电建二公司(AHDJ),2号机组,锅炉专业07号单位工程(脱硫设备安装),第24份工程质量报验单。例四:编号:AHDJ-02K03-009-0004 意义:安徽电建二公司(AHDJ),2号机组,热控专业03号单位工程(汽轮发电机组热控安装),第4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例五:编号:GXPC-00101-024-0004 意义:广西电建公司(GXPC),公共区域,土建专业101号单位工程(厂区道路),第4份工程45、材料和构配件报审表。例六:编号:HNEJ-00Z00-014-0012 意义:河南二建(HNEJ),其它工程事务,工程联系单,第12份。注 1:例中的施工单位和代字都是假设的。注2:例三和例四中的单位工程编号和名称出自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DL/T5210.282009) 施工单位提出的各层次施工项目质量检验和评定文件所附带(作为附件)的验收记录表格上方,都应标注工程项目编号,该编号必须与本单位编制并且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的项目编号一致。3.3 文件的传递 各参建单位均应有专职资料员,传递文件是资料员的岗位职责之一,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工程文件出入46、口。 资料员在接收文件时,要检查文件的格式、标识和打印质量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接收, 各单位的资料员都应建立收、发文登记簿,收文单位的资料员应在发文单位的登记簿上签字,并且必须同时签注收文的日期和时间。 发文单位发出文件的份数,除应考虑每个接收单位都需要留存至少一份之外,还应考虑在工程结束时需要归档、移交的份数。 文件的接收单位如果需要文件的电子版,发文单位应当无条件予以提供。3.4 文件的处理 3.4.1 收文单位应及时处理收到的工程文件,杜绝文件在内部传递时长时间滞留在个别人手中的现象。3.4.2在处理收到的工程文件时,必须使用碳素墨水书写工具签署意见,不许涂抹或使用小47、刀刮改。所签署的意见要简单明了,要有实质性内容。需要回复或审批的文件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反馈信息,发文单位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处理有关事务,如果因此造成损失,则应由延误文件处理时间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各单位的资料员,应每日检查发出文件的回复情况和收到文件的内部传递情况,对可能延误规定时限的文件,应及时催促、提醒有关单位或人员。因文件处理延误造成损失时,资料员应负有责任。3.5 文件的存储 参建各单位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文件的保管,建立借阅制度,不要让工程文件滞留在个人手中。 工程文件应当按科学的分类方法有序存放,要做到既可满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查阅、求证的需要,又方便工程文件的组48、卷、归档和移交。 各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文件的电子版应当在指定的微机中建立与纸介质文件分类方法相对应的文件夹分类存放,要建立定期备份和磁介质机外保存的制度。 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纸介质工程文件的安全保管,避免水、火、霉、蚀。 发文底稿应妥善保管,电子版应定期备份。3.6 文件的作废与更新 文件需作废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资料员应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标识。作废的文件在工程竣工之前不得销毁或丢弃,应另行放置,防止误用。 文件需要更新时,应在新文件中说明作废文件的名称及编号;作废的文件应按上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3.7 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质量是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之一,为了使在建工程结束时能够及49、时、顺利地通过竣工验收,并为工程评优创造条件,各参建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实施的同时,同步进行工程档案的整编组卷工作。 工程文件的组卷、编目应符合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类的要求。项目监理部除负责自身工程文件的组卷、归档工作以外,还应督促、检查承包商的整编、组卷工作,并对各承包商准备移交的案卷进行审查,合格的案卷才能准许移交建设单位。 在纸介质的工程项目文件完成组卷工作之后,应将所有形成案卷的文件制成电子文件。已有电子文本文件的可以直接使用,但是必须保证与纸介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凡是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的纸介质文件,必须使用扫描文件。电子文件全部50、制成之后,应刻录成光盘移交。3.8 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项目监理部将采取定期召开会议;不定期实地抽查的方式,检查各施工单位工程文件管理情况。4 相关文件4.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4.2 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类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4.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付款协议和支付约定,明确有关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施工阶段和调试阶段的所有工程承包项目。2 职责2.1 承包单位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且附带经专业监理51、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清单。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工程量的现场计量,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单位呈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确认符合付款条件之后报总监理工程师。2.3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部分进行计量时,承包单位应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协助计量工作,并且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要的一切详细资料。2.4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定意见,进一步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认之后报建设单位审批。2.5 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意见,决定各阶段工程款的支付额度。3、管理要求3.1 工程款应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有三种支付52、方式:3.1.1 按工程里程碑进度支付工程款。3.1.2 按完成的工程量分月支付工程款。3.1.3 竣工后一次结算支付工程款。3.2 按工程里程碑进度支付工程款的工作流程:3.2.1 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工程任务后,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带里程碑工程价款支付账单、里程碑节点完成产值汇总表和承包合同产值进度汇总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3.2.2 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承包单位的里程碑节点工程款支付申请之后,应在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确认工程实际进度和质量都已达到里程碑节点的要求;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就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 3.2.3 建设单位在完成内部各主管部门会53、签和领导审批之后,由财务部门支付里程碑进度工程款。3.3 按工程量分月支付工程款的工作流程:3.3.1 承包单位应在每个月末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带截止到当月25日(含上月后5天)的月份工程实际进度详细报告和月份工程进度款结算帐单,报项目建设监理部审核。3.3.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对项目进度、质量、实物工程量等核对清楚,对支付款额相差较大的项目,宜先与承包单位交换意见后再予以修正。完成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报建设单位审批。3.3.3 建设单位在完成内部各主管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批之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月进度工程款。3.4 竣工后一次结算支付工程款的工作流程:3.4.1 承包单位在完成承54、包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建设任务之后,应及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变更资料(如果有)、合同外项目协议工程量签证单(如果有)、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工程结算详细报告和工程量计算书,报项目监理部审核。3.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审核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确认工程变更和合同外项目的确切性,然后再到现场对实物工程量进行核对,在确认承包合同的各项约定都已得到履行之后,予以签认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3.4.3 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待协商一致后予以签署,报建设单位审批。3.4.4 建设单位在完成内部各主管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批之后,由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额度支付工55、程竣工结算款。3.5 支付工程款的要求和原则3.5.1 计划进度已完成,质量达到合同要求。3.5.2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隐蔽工程)齐全完整。3.5.3 工程材料的采购合同合法,工程材料进入现场经质量复检合格,有完整的施工领料核定单。3.5.4 有连续的施工统计月报。3.5.5 重大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有审批资料(含审定的费用)。3.5.6 合同外项目或协议零星委托项目有施工项目委托单。3.5.7 涉及合同结算价款调整的有工程量签证单。3.5.8 工程已经竣工的,有合法开工报告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及质检部门鉴定意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质量要求提供了完整竣工资料或竣工图。3.5.9 支付凭证齐全完整。56、3.5.10 在现场进行的设备和材料加工制作,尚未安装形成固定资产的,可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适量进度款。3.5.11 凡在现场外采购或制作的予制构件,材料加工,半成品零部件等,未进入现场安装或使用的,一律不支付工程款。3.5.12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工程价百分比(如无约定则按90%)时,不再支付工程款,待合同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恢复支付,此时,承包单位提供的所有发票面额之和应为结算工程款的100。3.6 支付工程款的预付和抵扣3.6.1 工程施工合同未签订前,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其它形式的款项。3.6.2 预付备料款由合同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供57、货范围共同商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或经合同双方协商由项目监理部审查后确定。3.6.3 当合同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约定的比例时开始预付备料款的抵扣,并在合同约定的比例时扣完预付款。3.6.4 承包单位合同价格如包含建设单位供的材料价款,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款支付或结算时应予以抵扣。3.6.5 建设过程中,不论工期长短,项目监理部在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将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扣工程质量保证金。3.7 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工程在质量保证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规定质量保证期满,由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审定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支付。4 记58、录( )月份进度款申报表已完成工程( )月份进度报表( )月份工程进度款结算帐单( )月份实际进度详细报告工程量计算书阶段付款明细表费用索赔申请表5、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 )月份进度款申报表工程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主 送合同编号抄 送兹申请支付 年 月份的完成工程进度款 万元,请予审核。附件: 1、 已完成工程( )月份进度报表2、( )月份工程进度款结算帐单3、( )月份实际进度详细报告(包括:完成实物工程量和施工费用统计)4、阶段付款明细表凭证:附发票列出的各项专款施工商(章): 负责人: 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 已完成工程( )月份进度报表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59、 (单位:万元) 文件编号:单 位合同价值建安工程量开 竣 工 日 期实 际 完 成 情 况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本月完成工程量占合同价比例(%)至本月止已完成工程量累计占合同价比例(%)123456789承包商报告监理部核查工程部批准施工承包商: 项目经办人: 审核: 施工承包商(章) 日期: 年 月 日项目监理部核查意见:总监理师: 技经监理审核: 项目监理部 (章)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部核查意见:负责人: 审核: 工程部(章) 年 月 日计划部核查意见:负责人: 审核: 计划部(章) 年 月 日说明: 1、本表作为本月份支付、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送项目法人计划、工程部,监理部,承包商等各存60、一份。2、施工单位填报的数据要及时、完整、准确可靠,不得虚报和截留完成工作量。3、工程项目名称指合同项目名称。( )月份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文件编号:单 位合 同 预算价到上月底已付工程款累计本月应付工程款抵扣款项本月实付款预付款余 额质保金累计安保金累计至本月止已付工程款累计合计预付款质保金安保金其他1234567891011121314承包商报告监理部核查业主付款核准项目监理部意见:技经监理审核: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工程部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计划部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财务部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主管审批意见:签 61、名: 年 月 日厂长审批: 签 名: 年 月 日说明:本帐单由施工单位在月终或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时填列,报送建设单位财务部、计划部、监理部,承包商各一份。( )月份实际进度详细报告工程项目名称: (单价:元) 文件编号: 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承 包 合 同施工承包商月报累计完成工程量监理核查业主批复工程量单价合价工程量单价合价工程量单价合价工程量单价合计合 价施工分承包商: 日期 : 年 月 日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计算公式 施工承包商: 日期: 年 月 日 阶段付款明细表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元) 文件编号:年 月当月进度款业主支付进度款业主支付进度款累计262、010年 8月 9月10月 11月 12月2011年 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11月12月2012年 1月2月3月4月注:发生支付的各月不能漏填。 施工承包商:日期: 年 月 日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合同编号根据合同条款_ _ _的规定,由于 _ _的原因,我方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为(大写),请审批。附件: 1. 索赔的详细理由说明 2索赔金额计算书 3. 相关的证明材料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索赔方(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签字: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63、章)5.工程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1.4 设计监理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不属于工程变更。 2 职责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2.2 所有经64、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2.3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2.4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3管理要求3.1 工程变更的提出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2 在设计交底、施工用图会检过程中,提出了需要变更的问题;.3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4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5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6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7 为节约投资、65、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8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3.1.2.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3.1.2.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3.1.2.3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66、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五大类: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增加甚少。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不超过5万元或控制在某限额以内。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67、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仍在某限额以内(510万元)的单项工程。3.2.4 重大变更:虽未涉及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设备选型,但引起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较多(例如1050万元)。3.2.5 专项变更:涉及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例如超过50万元),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3.3 工程变更的审批3.3.1 审查工程变更应掌握以下原则: (1) 不得降低在建工程的使用标准; (2) 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3) 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或减少必须合理;68、(4) 引起的工艺改变不能太繁琐,生产运行必须安全、经济、可靠;(5) 不得影响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3.3.2 对提出工程变更的文件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变更原因应具体明确,不得含糊其词,变更内容应表述清楚; (2) 应有相应级别的技术、经济负责人签字,不得出现超越职权范围的现象; (3) 有关的附件,包括合同与变更有关的信函、协议书等必须齐全; (4) 应核算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和投资的变化。3.3.3 属于小型变更和一般变更的工程变更要求,项目监理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批准后即可交设计单位填发设计变更通知单。3.3.4 属于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的工程变更要求,69、项目监理部在审查时应进行质量、费用和工期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批。评估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3.3.4.1 变更后的工程与原工程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以及对原设计方案的影响程度;3.3.4.2 变更的可行性;3.3.4.3 变更后的工程量,对工期的影响;3.3.4.4 变更后的工程单价和总价;3.3.4.5 就造价和工期的评估意见分别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建设单位在确认项目监理部的评估意见之后,如果批准变更,即可提出批复意见或者以正式行文的方式提交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填发设计变更通知单。3.3.5 属于专项变更或者增加工程费用在限额以上的工程变更,应由提出变更的单位写出书面文70、件,建设单位可先将要求变更的文件批转设计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包括变更依据、方案论证、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变更概(预)算等内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3.4 工程变更的施工指令下达3.4.1 设计单位提交的属于小型变更和一般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项目监理部审查,提出意见之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批准的这类设计变更通知单,由项目监理部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变更施工指令,已完成审批程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作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附件。3.4.2 设计单位提交的属于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先由设计监理审查,提出意见之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批准的这类设计变更通知单,项71、目监理部应组织施工监理进行图纸会检,同时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变更的施工指令,已完成审批程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图纸会检纪要都应作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附件。3.4.3 设计单位提交的专项变更或增加费用超限额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建设单位提交原审批单位审批。变更批准之后,设计单位应正式出版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监理应认真进行商务及审查;工程变更的施工指令下达按3.4.2条规定的程序执行。3.5工程变更的实施3.5.1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而后补办工程变更申报手续;如发现擅自修改设计的情况,项目监理部有权令其暂停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3.5.2 经过批准的设计变72、更是设计图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变更施工。如不按设计变更施工,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与工期延误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3.5.3 施工单位应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向项目监理部说明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以回应下达工程变更施工指令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3.5.4 项目监理部应跟踪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的实施情况,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之后,应填写复查意见,使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都得以闭合。4 相关文件4.1 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4.2 工程联系管理制度5 记录5.1 工程变更申请单5.2 设计变更通知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工程73、变更申请单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由于 原因,兹申请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附件:变更详细说明(含费用计算)。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名称: 编号:致涉及的卷册名称及编号:设计变更内容及原因:(必要时含工程量)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设计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6.试验室资质报审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试验室属于74、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但它的参与方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工程材料、构配件,以及工程建成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针对的试验室,指的是承担在建工程试验任务的所有签约检测机构,不包括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附属的混凝土专项试验室。2 职责2.1 为在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资质、业务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真实公正地完成每一宗工程委托的试验检测任务。2.2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认真做好工程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抽样送检工作。2.3 项目监理部应实地核查试验室资质资料内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抽样见证和平行检测工作。3 管理要求3.75、1准备为在建工程提供检测服务的试验室,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填写试验室资质验证单和试验设备监督检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3.2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试验室提供的试验室资质验证单和试验设备监督检查表,派监理工程师到试验室实地核查两个表格内容的真实性。3.3 合格的试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职能范围应涵盖在建工程的实际需要;(2)应拥有在建工程检测项目所需专业的持证技术人员和试验操作人员;(3)持有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关特殊试验项目的有效许可证;(4)拥有在建工程试验项目需要使用的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并且都处于正常状态;(5)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3.4 试验室在为在建工程服务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试验或化验报告76、应能加盖四个有效印章:(1)计量检测CMA章;(2)试验检测资质章;(3)有见证取样专用章(或“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长条章);(4)检验报告专用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可以使用单位公章)。3.5 施工期间项目监理部应对试验室的检测过程和检测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可采取到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平行检测的方式。如发现检测数据失准或弄虚作假有失公正的现象,可建议建设单位解除其为在建工程服务的合同。4 记录4.1 试验室资质验证单4.2 试验设备监督检查表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 试验室资质验证单试验室名称类别资质等级职能范围建筑 混凝土强度 抗剪度 物理性能 木材含水量 砂石容77、量 土分析 硬度测定安装 射线(RT) 超声(UT) 磁粉(MT) 着色(PT) 涡流(ET) 金相 光谱 理化人员情况总数:( )人,其中持证:( )人;管理人员:( )人,其中持证( )人。技术人员:( )人,其中持证:( )人;工人:( )人,其中持证( )人。验证情况 放射线工作许可证 放射线操作许可证 源鉴定合格证 仪器仪表试验设备校验期检查:现有( )台件,校验期合格的( )台件。质量管理情况管理制度齐全 尚可 没有ISO质量认证有 无试验大纲有 无计量管理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工作程序文件有 无作业指导书有 无负责人情况行政负责人姓名:( ),职称:(高级 中级),管理实验室年限:(78、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高级 中级),管理实验室年限:( )。试验室承诺:试验单位(盖章)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监理部验证意见:监理部(盖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试验设备监督检查表试验室(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台数检定周期检定日期检定结论(合格/备用/停用)检定单位备注验证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 7.工程联系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为了规范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及时快捷地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的工程联系方式包括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联系单。1.3 79、本制度所规定的工程联系方式都不代替有关单位为了通知或下达重大问题、重大决定而必须行文的正式公文。1.4在建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都应遵守本制度。2职责2.1 监理工程师应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行使事前控制的监理职责,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预防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2.3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之后,应在要求的时限之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予以回复,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复检。80、2.4 现场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工程事务方面的相互联系,都应使用工程联系单方式。3管理要求3.1 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使用: 监理工作联系单用于项目监理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控制活动,作用在于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建设中不出现问题。 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内容应准确、完整、条理性强、表达清晰。 监理工作联系单一般不需要回复。3.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施工单位签发的指令性文件,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81、指出的问题应有详细具体地表述和充足的证据,必要时应附带工程照片。应杜绝提出一些空洞、抽象的整改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生效以施工单位在项目监理部的发文登记本上签署的收到时间为准。如果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问题没得到落实施工单位就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安全事故应以通知单生效的时间为责任界定的主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不仅针对本次发生的问题,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事后也应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予以确认。 施工单位如认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内容不合理,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24小时内向监理提出82、申诉,监理在收到申诉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修改、撤销或继续执行的决定,如果监理作出继续执行的决定,施工单位应予以执行。紧急情况下,监理可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如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错误发生了追加合同价款或给承包单位造成了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项目监理部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3.3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的使用: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回复每一份收到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包括对通知单的内容有异议而提出的申诉。 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中,应详细说明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后自检的结果,还应说明为避免以后再出现此类83、问题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之后,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果复查结果仍不合格,应退回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令其继续整改,或者再另外签发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之后,应复印一份送建设单位,使抄报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闭合。3.4 工程联系单的使用:3.4.1工程联系单用于现场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工程事务方面的相互联系。发出工程联系单的单位,应在工程联系单顶端冠以本单位的名称;应经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签发。3.4.3 使用工程联系单宜一事一单,对联系事项的描述应具体、确切。3.4.4如果工程联系单所联系的事务除了当事方之外,还84、需要或希望第三方知道时,可将第三方列入“抄送”栏,否则“抄送”栏可以删去。3.4.5 如果需要,工程联系单的“主送”栏和“抄送”栏都可以同时列入多个单位,这时发出单位应负责使每一个列入单位都能接到工程联系单的原件。3.4.6 工程联系单的“主送”栏和“抄送”栏右边都设有回复与否的提示栏,发出工程联系单时,经办人应以挑勾或涂黑的方式予以明确。没有明确回复与否的工程联系单默认为“不需回复”。 明确为“请回复”的工程联系单,由签发单位进行闭合管理。接收工程联系单的“主送”和“抄送”单位,都应在接到后三天内予以回复;涉及重大问题需要开会研究的事项,也应在一周之内回复。超过规定时限没有回复,则接收工程联85、系单的单位必须对因该延误而可能发生的一切事端负全部责任。3.5 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联系单的起草原稿都应妥善保存,比较重要的应随正式文件一起组卷归档。4相关文件施工文件管理规定5记录5.1 监理工作联系单5.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5.3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5.4 工程联系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监理工作联系单编号: 主送抄送事由内容: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编号: 主送抄送事由内容: 限 工作日内回复。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对应监理工程86、师通知单的编号接到的日期 年 月 日 回复内容: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回复单位(章)监理工程师复查意见: 年 月 日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发出单位冠名处)工程联系单 编号:主送请回复 不需回复抄送请回复 不需回复事由内容:(共 页)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发出单位:(章)回复:(共 页)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回复单位:(章)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为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包括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87、的要求,因此必须严格贯彻执行。1.2 为了确保在建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指导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特制定本规定。1.3 本规定适用于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在施工阶段适用于建筑和安装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包括施工安全。2职责2.1 设计单位应保证全部设计产品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2.2 施工单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全面、规范、严格地执行强制性条文。2.3 调试单位应严格执行调试阶段的强制性条文。2.4 项目监理部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3管理要求3.1 在建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管理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标88、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中的各个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表中,强制性条文都以符号做了标注。3.2 在建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都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宣贯培训。施工单位应适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制性条文培训和考核,增进对条文内容的理解,提高执行条文的自觉性。所有宣贯培训和考核活动,都应保存相关的记录。3.3 强制性条文表格共有四种表格,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89、验收汇总表。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3.4工程项目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3.5 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明确交待图纸中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在这方面发现问题时,会议纪要中应有明确记载;设计单位应当立即处理,在处理完之前图纸不能用于指导施工。3.6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90、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3.7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中,都要包括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说明和执行措施;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时要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交底并作记录。3.8 对于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机械使用、脚手架架设、提升机安装和使用,以及地基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的安检人员应进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交底,要填写 “强条”交底记录表。这类交底要随着工程进展适时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能一次交底管整个工程周期。3.9 自分系统调试开始,调试单位在编制各个调试阶段的试运方案、措施时,对于涉及强制性条文的内容都要做出重91、点说明,在交底过程中要进行重点强调。3.10 各参建单位在使用社会上编制的准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等辅助工具时,其内容应遵照而不得擅自修改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3.1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制度中关于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3.12项目监理部在对设计成品进行确认审查时,应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作为审查重点,发现问题应在图纸(文件)审查通知单中明确说明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内容,并要求设计单位修改。3.13 项目监理部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报送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92、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应关注涉及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发现疏漏或不足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3.14 施工期间召开的质量分析例会和安全例会,都要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作为汇报和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3.15 设计单位在编写工程设计总结时,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报告时,都应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作详细说明。3.16 调试单位在系统和整套机组的调试报告中,对调试中所发现的涉及强制性条文的问题、解决方法和结果应作详细说明。3.17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因有关标准的修订而每年都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各参建单位在培训和实施中应注意其时效性。 4. 相关文件4.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制度4.2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制93、度4.3 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报与审批制度4.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4.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4.6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28部分(DL/T5210.28)4.7 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土建等共8个分册,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5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9.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施工图设计是工程设计工作的最后阶段,其设计成品将成为工程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因此,保证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最重要环节94、。为了做好在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对设计文件的评审和对图纸的确认,本制度对设计文件评审的范围和内容;对图纸确认的程序和方法做处理规定。1.3 竣工图是施工图的闭合版本,因此本制度对竣工图的审查也提出了管理要求。2、职责2.1 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成品交付计划,必须符合工程总进度计划、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同时也应为设计监理的审查、确认留出时间。2.2设计单位应认真对待和及时回复设计监理对施工图设计提出的审查意见,对合理的修改或优化设计的意见、建议应予以采纳。2.3设计监理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确认,及时提出监理意见,不可延95、误施工单位得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时间。2.4 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通报与监理单位签订的设计监理合同的内容,明确设计监理的权力,协调好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成品的交付方式,以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都能够在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之前,已经通过了设计监理的审查、确认。3、管理要求3.1 对于设计文件评审的要求3.1.1 项目监理部应对司令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监理意见。评审的内容应包括:3.1.1.1 符合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3.1.1.2 施工图设计指导原则确定合理。3.1.1.3 重大设计方案可行,且经济合理。3.1.1.4 设计方案经过了优化。3.1.1.1 核查总体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外委96、设计项目之间的接口配合。3.1.2 项目监理部应全面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监理意见。评审的内容应包括:3.1.2.1 专业间重要接口及与设备制造厂的外部接口。3.1.2.2 设计与施工二次设计的接口。3.1.2.3 单项工艺系统及单体设计项目的优化(限额设计)。3.1.2.4 建(构)筑物的稳定及安全性、工艺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必要时核查原始计算书。3.1.2.5 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新结构,要求均须具备完整的技术鉴定证明和实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应及时使用设计文件评审意见通知单的形式提交设计单位,同时应抄报建设单位。3.2 对施工图设计图纸97、确认的要求3.2.1 设计监理对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审查确认,是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图纸确认的重点是:3.2.1.1 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批文件的内容要求。3.2.1.2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与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与标准。3.2.1.3 设计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3.2.1.4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是否经过鉴定与评审,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3.2.1.5 图纸的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3.2.1.6各专业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是否有错、漏、碰、缺;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是否吻合。3.2.1.7 国家或行业98、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设计中是否得到严格执行。3.2.1.8 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优化的原则,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维护作业的合理需要等。 按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J 159.7-2001)的规定,施工图实行分级管理,图纸确认也应分级实施。3.2.2.1 设计监理工程师对一、二级设计图的审查确认意见,应填写“一、二级设计图审查确认通知单”,在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提交设计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一份审查通知单只准填写一个卷(册)的审查意见,不许多卷(册)填写一份通知单。3.2.2.2 设计监理工程师对三、四、五级设计图的审查确认意见,应填99、写“三、四、五级设计图审查记录单”,可先不提交设计单位,而留在设计技术交底或施工图会审时提出。3.2.3 设计监理工程师在提出对施工图纸的审查确认意见时,应按以下三种情况在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上明确处置意见:3.2.3.1对审查后认为不需修改或只作少许修改即可使用的卷(册),可明确“可进行施工图会审”的处置意见。3.2.3.2 对审查后提出需作较大改动、需补充出图、需重新核数据等意见的卷(册),可明确“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即可进行施工图会审” 的处置意见;3.2.3.3 对审查后认为需作原则性或方案性修改,否则不能交付施工的卷(册),应明确“不能进行施工图会审,需作重大设计修改” 的处置意100、见。3.2.4设计监理工程师如果对某些施工图卷(册)的设计结构安全或运行安全有疑问时,还应审查其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设计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提供。3.2.5 对设计监理明确为“可进行施工图会审” 处置意见的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设计单位不必回复。对设计监理明确为“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即可进行施工图会审”处置意见的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设计单位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使用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单进行说明,如果没有不同意见则不必回复。对设计监理在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明确提出“不能进行施工图会审,需作重大设计修改”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应重新出图并再次提交设计监理审查,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使用施工图审101、查意见回复单进行说明。 如果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在某些设计问题上产生了较大分歧,应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加以解决。3.3 对竣工图审查的要求3.3.1 施工单位应将除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外的其他工程变更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提供给设计单位,供编制竣工图和审查竣工图用。3.3.2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除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外的其他工程变更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3.3.3 设计单位在竣工图编制前,应提交竣工图阶段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审查。3.3.4 项目监理部审查竣工图阶段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的重点是:3.3.102、4.1 竣工图的编制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即一、二、三级图和部分四级图;3.3.4.2 竣工图的编制深度是否同等于施工图文件的深度;3.3.4.3 竣工图的编制是否要求有编制总说明;3.3.4.4 所有竣工图是否要求为新图,图号、图名是否要求与对应的施工图一致;3.3.4.5 编制竣工图的进度是否满足业主和工程验收进度总的要求。3.3.5 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的要求。3.3.6竣工图的审查方法3.3.6.1 一、二级竣工图和部分隐蔽或地下工程的三级竣工图要全面审查,其他竣工图为抽查。抽查以分册为单位,抽查的内容为设计变更项数的20%左右。3.3.6.2 设计103、管理工程师审查竣工图后,应以册为单位填写竣工图审查记录单。3.3.6.3对竣工图某一卷册的审查意见应以张为单位填写。若该张竣工图真实记录了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可不填写审查意见;若该张竣工图未真实记录了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则应逐条填写审查意见。3.3.6.4 “评语”是用于依据审查意见界定竣工图是否合格的,可按图纸张或册为单位填写。“评语”采用“合格”、“修改”、“重编”三种:a)“合格”是指经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该张、该册竣工图真实记录了工程验收时的实际情况;b)“修改”是指经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该张、该册竣工图未真实记录了工程验收时的实际情况,该竣工图需按实际情况修改。设计104、单位应按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改正竣工图,并重新出图、签字,并送监理部审查;c)“重编”是指经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该张、该册竣工图有错在三项以上。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管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改正竣工图,还应对未涉及其它内容或图纸全部重做,并重新出图、签字,并送监理部审查。3.3.6.5 竣工图出错项计算与图纸等级有关,一级图中有一处错误算一项,二级图中有二处错误算一项,三级图中有三处错误算一项,四级图中有四处错误算一项。3.3.6.6 设计监理工程师应对编制单位“修改”、“重编”后的竣工图进行再次审查。4 相关文件4.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4.2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5 记录5.1 105、设计文件评审意见通知单5.2 一、二级施工图纸审查确认通知单5.3 三、四、五级设计图审查记录单5.4 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回复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设计文件评审意见通知单工程名称: 编号: 主 送 抄 送设计阶段专业卷册名称卷册号评审意见: (共 页,第 页)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监理 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 注:如篇幅不够可加续页。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编号: 主 送 抄 送卷册名称卷册号处置意见 可进行施工图会审 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即可进行施工图会审 不能进行施工图会审,需作重大设计修改 项目管理部审查意见: (共 页,第 页)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监理106、 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 注:如篇幅不够可加续页。三、四、五级设计图审查记录单工程名称: 编号:卷册名称专业图纸名称图号审查意见: 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回复单共 页,第 页 主 送 项目监理部抄 送卷册名称卷册号 项目监理部发来的编号为 的一、二级施工图审查确认通知单已收悉,对所提出的审查意见回复如下:年 月 日负责人 设计人设计单位(章) 注:如篇幅不够可加续页。10.工程开工报审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规范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标段工程开工和单位工程开工。1.3 本制度也适用于已具备开工条件,需要率先开工的107、分部工程。2 职责2.1施工单位在标段工程和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应按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做到满足开工后连续均衡施工的要求,避免因仓促开工而造成的停工、返工以致由此产生经济损失和工期贻误。2.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在确认其准备工作已满足本制度的要求之后,将开工申请转呈建设单位审批。2.3 建设单位批准并签署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之后,通过项目监理部将工程开工报审表返回施工单位,相当于下达开工令。3 管理要求3.1 标段工程开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组织设计已审定。(2)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机具、施工人员已进驻施工现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3)水、108、电、通讯、进场道路以及厂区平整等已满足开工要求。(4)施工图纸已满足开工需要,并经设计交底、图纸会检。(5)现场测量控制网已复测合格。3.2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2)施工图纸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检已经完成,各方在施工图纸会检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已得到设计单位的明确答复。(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已经过审查。(4)单位工程的完工时间满足工程总进度的要求。(5)上下工序的交接已有书面签证记录。(6)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已清除或查清。(7)外委加工配置量与现场加工规模已确定。(8)施工中应形成的工程文件种类、格式及时间要求都已明109、确。3.3 工程开工报审3.3.1在标段工程和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都应使用工程开工报审表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 报送项目监理部的标段工程开工报审表应附带以下附件:(1)工程开工条件考核表。(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及附件。(3)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及附件(4)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及附件。3.3.3 报送项目监理部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应附带以下附件:(1)单位工程开工条件考核表。(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及附件(只填报参与本单位工程施工的)。(3)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及附件(只填报本单位工程使用的)。(4)主要在役施工机械110、检验呈报表及附件(只填报本单位工程使用的)。 开工条件考核表中的“评级”栏,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合格”指该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合格”指该项准备工作尚未完成但可以在计划开工日之前完成;“不合格”指该项准备工作还未完成。施工单位应逐项填写考核项目的自检评级结果,监理工程师要逐项进行审核,并将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项目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审核意见”栏中。表中的考核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才能批准开工,否则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改进开工准备工作,消除问题之后重新申请开工。3.3.5列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的施工或管理人员(如测量、焊接、起重、机械操作(驾驶111、)、电气、安检、质检、试验等等),都应当附带加盖施工单位红印的有效证件复印件。3.3.6,列入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和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的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和施工机械,都应附带有效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其附件应至少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送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在3天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3.4 在单位工程持续施工的条件尚不具备时,施工单位如果希望某分部工程先开始施工,也应执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审程序。3.5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将不接受其支付工程款的申请,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4 记录4.1 工程开工报审表4112、.2 开工条件考核表4.3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考核表4.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4.5 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4.6 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我方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申请于 年 月 日开工,请予审批。附件: 1开工条件考核表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 3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 4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建设单113、位(章)项目代表: 年 月 日开工条件考核表序号考 核 项 目自检评级项目监理部审核评级审核意见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检2施工组织设计4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5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6测量控制点复测7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环境管理体系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9施工人力、机械10物资、材料准备11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12分包单位资质13试验(检测)单位资质14施工管理制度15工程外部接口具备条件17现场力能供应18生活临设、临建考核结论自检结论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审核结论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1.级别代号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2该表是标段工程开工申请114、表的附件单位工程开工条件考核表序号考 核 项 目自检评级项目监理部审核评级审核意见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检2单位工程施工方案4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5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6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8施工进度计划9施工人力、机械10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11工程材料、构配件12上下工序的交接13施工场地清理考核结论自检结论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审核结论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1.级别代号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2该表是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姓名工种证件名称及编号有效期证件适用范围备 115、注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审核结论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1.该表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 2.该表应附带表中所列每个人所持证件的复印件,并且加盖从业单位的红印。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名称及型号铭牌编号检验单位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有效期备 注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审核结论项目监理部(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1.该表是工程开工申请表的附件。 2.该表应附带表中所列每个装备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主要施工机械检验呈报表名称及型号铭牌编号检验单位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有效期备 注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审核结论项目监理部116、(章)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1.该表是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的附件。 2.该表应附带表中所列每个设备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检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规范在建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检工作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过程,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指的设计技术交底,包括主体工程开工前进行的设计技术总交底和主体工程开工后单位或单项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的专业设计技术交底。1.3 所有施工图纸在施工前都要进行图纸会检。2 职责2.1 设计承包商应认真做好设计技术总交底和专业设计技术交底,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工程设计意图,解释工程设计文件,解答有关疑问和问题。2.2 117、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总交底会议。在参加会议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3 项目监理部负责组织和主持图纸会检会议;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纪要中相关问题的执行情况。2.4施工承包商在收到施工图纸后,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前阅审图纸,图纸会检时应代表本单位提出意见或问题。2.5 设计承包商应派项目负责人(设总)出席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总交底会议;派出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设计代表出席专业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检会议。3 管理要求3.1 关于设计技术118、交底的规定 设计技术总交底应在设计承包商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并已将或即将设计文件交付给建设单位时进行。在具备了进行设计总交底的条件之后,设计承包商的项目经理(设总)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技术总交底大纲;建设单位应会同项目监理部审阅该大纲,提出修改意见,约定交底时间。 设计技术总交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设计概况,自然条件; (2)项目的外部条件,与外部协作条件、关系; (3)主要生产工艺系统的布置及流程; (4)各主要专业的设计范围、卷册划分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5)项目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6)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初步设计提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 (7)项目119、中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 (8)施工过程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下列人员应参加设计技术总交底会议: (1)设计承包商:项目经理(设总),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工地设计代表及组长; (2)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专业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 (3)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承包商: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工地专业工程师,技术管理科室专业工程师,主要专业班组技术员。设计技术总交底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项目监理部对交底内容、深度的意见,可书面报送建设单位。 设计技术总交底的会议纪要120、由项目监理部在设计承包商的协助下整理形成,经建设单位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专业设计技术交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专业设计的依据和范围。 (2)工艺系统的布置方案,主要设备的选定原则、工艺要求,设计特点,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并说明相应各主要施工图卷册与其关系。 (3)设计中主要的计算原则、手段、计算简图、方法的确定。重点介绍设计中的关键点,关键部位,提请有关方面引起充分重视。(4) 设计中对本专业涉及到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5)结合主要施工单位的实际技术水平及施工能力,介绍本工程与以往施工工程的区别、施工的要求及施工注意事宜等。(6)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121、经济指标与审定的初步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差异,并说明限额设计的执行情况。(7)审定的初步设计中专题报告提出的主要技术问题在施工图设计中实施情况。 (8)设计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新材料,应介绍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加工、安装、制造中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顺序及生产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9)本专业在施工中需要与其它专业或生产厂商配合的有关事宜。 下列人员应参加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1)设计单位:专业设计负责人、工地设计代表; (2)建设单位:专业副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 (3)监理单位: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专业副总工程师、科室专业工程师、工地专122、业工程师、专业班组技术员。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专业设计技术交底前应认真审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有疑义、不理解、不清楚的问题及意见做好记录,并在交底会上提出,由交底人进行解释、答疑或对设计做必要的修改。 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对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纪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被交底方协助下形成。3.2 关于图纸会检的规定3.2.1 图纸会检应在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进行,未经图纸会检的项目不得开工,会检的图纸和文件应是完整的卷册。施工急需的零星图纸,经项目监理部同意后可以提前会检,但在完整卷册提交后应再次统一会检。 3.2.2 涉及设备制造商的施工图纸,可123、邀请设备制造厂家代表参加会检。3.2.3 图纸会检前,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对施工图纸的内部会检并形成记录。内部图纸会检的重点如下: (1)施工图纸与设备、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2)施工的主要技术方案与设计是否相适应; (3)施工图纸表达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4)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 (5)扩建工程的新老厂系统是否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能(对此除按图面检查外,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校核); (6)各专业之间是否协调。如设备尺寸与基础设计尺寸、土建和安装对建(构)筑物预留孔洞及埋件的设计是否吻合,设计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电气、热控和机务之间相关设计是否吻合等等; (7)设124、计采用的“四新”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质供应上有无困难; (8)施工图纸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9)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和检修作业的合理要求; (10)设备布置及构件尺寸是否对运输和吊装带来困难; (11)设计能否满足设备和系统的启动调试要求; (12)材料表中给出的数量、材质、尺寸,与图面是否相符合。3.2.4 图纸会检应使用规定的表格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应包括设计代表答疑的所有内容。设计代表当场无法给出确切答复的疑问或问题应在会议纪要中约定回复时间。3.2.5 图纸会检会议纪要中如果含有设计变更的内容,设计承包商应在会后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不能作为设计变更的施工依125、据。3.2.6 项目监理部和设计承包商的工地代表组,应分别在图纸会检会议纪要的问题栏和答复栏盖章。4 相关文件4.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4.2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4.3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4.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 记录施工图会检纪要6 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施工图会检纪要 编号:图纸名称卷册编号相关卷册主 持 人时间年 月 日地点参加人员(签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监理部建设单位纪要内容(共 页,第 页)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问:设计单位的答复:施工图会检纪要 续前页纪要内容(共 页,第 页)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问:设计单位的答复: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126、与审批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部署,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综合性指导文件。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质量,科学、安全、文明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1.3 调试大纲的编制与评审也可参考使用本制度。2 职责2.1 实行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2.2 没有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受建设单位委托或监理合同有明确规定时,127、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及主要施工单位参加编制。2.3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2.4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参编单位联合审查,必要时可邀请有关的外部单位或专家参加,审查通过之后由建设单位批准发布。2.5 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建设单位审批。3 管理要求 3.1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在施工准备和施工临建开工建设之前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原则和内容应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规定;内容涉及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和计算方法可参考使用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128、设计导则中的相关内容,但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加以调整。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应采取会议的方式,开会之前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参加会议的单位或人员,并向他们提供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报审稿。审查会议应有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应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审查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施工组织总设计经过审查之后,由编制单位(总单位或者项目监理部)负责根据审查会议纪要进行修改与完善,所形成的新版本作为报批稿连同审查会议纪要一起,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建设单位审批。3.2 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3.2.1 土建、锅炉、汽机、管道、电气、热控、焊接、保温、燃料、化学水、加工配制等专业应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129、3.2.2 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都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制并审批完毕。 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都应遵循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原则,内容也应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规定,涉及的技术经济指标应与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相兼容,不应出现冲突。 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都应提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方针和目标(包括范围);(2) 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3) 宣传和培训;(4) 管理制度;(5) 资金支持;(6) 检查、考核与奖惩。 施工单位完成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之后,应使用施工130、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项目监理部填写审查意见之后报建设单位审批。3.3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和监控 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其认真贯彻实施。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凡涉及增加临建面积,提高建筑标准,修改总平面及重大施工方案等,必须履行原报批程序。 施工单位各级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之一,分级进行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有关内容,能熟练掌握和实施。各标段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原则上单位工程不得开工。 各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督促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或反映实施中的问题。主要承建单位应明确131、一名副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检查工作。项目监理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反映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现象,经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项目监理部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4 相关文件4.1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4.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4.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制度5 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我方已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请予以审查132、。附:施工组织设计。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承包单位:(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部(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建设单位(章)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13.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报审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施工方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深化,是指导单位工程或重大施工项目施工的综合性文件;作业指导书是为保证某一具体施工作业活动质量而制订的技术文件。为了对特殊工程、关键工序实施有效控制,保证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每一个单位工程或重大施工项目开工之前都应按本制度的要求单独编写施工方案并报审。133、1.3 在单位工程的开工条件尚不具备,需要率先开始施工的分部工程,应按本制度的要求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报审。1.4 按正常施工程序施工时,那些必须有作业指导书才能保证质量的作业过程,都应当按本制度的要求编写作业指导书并切实执行。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在单位工程或重大工程项目开工之前10天;需要率先开始施工的分部工程开工前5天,完成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内部审批工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2.2 施工单位分包自己的施工项目时,应在报送项目监理部之前审查并签署分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承担相应的责任。2.3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施工方案和审批作业指导书,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单位审批。134、3 管理要求3.1 凡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8)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中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中列为单位工程施工项目,在开工之前都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3.2 下列施工项目应另外单独编写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报审: 土建工程(1)平面、高程控制网施测方案;(2)桩基及特殊地基处理施工方案; (2)主厂房地槽开挖及基础施工方案;(3)特殊爆破施工方案;(4)汽机基础施工方案;(5)深基础施工方案;(6)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方案;(7)现浇混凝土框、排架施工作业指导书;(8)烟囱、冷却塔施工方案及作业指135、导书;(9)循环水泵房沉井施工方案;(10)循环水取水口及出水管沟施工方案;(11)大跨度干煤棚施工方案;(12)翻车机室及卸煤沟施工方案;(14)其它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的施工项目或部位的施工方案。 安装工程.1 锅炉专业(1)锅炉钢结构吊装方案方案; (2)锅炉汽包安装方案; (3)锅炉水压试验方案; (4)锅炉辅机安装方案:(5)受热面安装方案;(6)锅炉化学清洗方案;(7)电除尘施工方案;(8)锅炉整体风压试验方案;(9)锅炉冲管方案。.2 汽机专业(1)汽机本体安装方案;(2)主厂房行车安装方案;(3)发电机定子吊装方案;(4)发电机穿转子方案;(5)油循环方案;(6)除氧水箱吊装方136、案;(7)水冷或空冷凝汽器安装施工方案;(8)汽机扣盖技术方案;(9)循环水管道压力试验方案;(10)主汽再热系统冲洗(吹扫)方案;(11)中低压管道冲洗及水压试验方案;(12)汽机附属设备安装方案;(13)四大管道(主蒸汽管、再热热段、冷段、高压给水管)安装方案;(14)发电机水冷系统水循环方案;(15)真空系统严密性实验方案。.3 电气专业(1)220KV及以上配电装置施工技术方案;(2)主变压器施工方案;(3)高压厂用变压器施工方案;(4)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施工方案;(5)发电机出线施工方案;(6)6KV/380V厂用配电装置施工方案;(7)发电机耐压试验方案;(8)配电装置受电和变压器137、充电方案。(9)大型电气设备干燥方案(10)新型母线施工、新型电缆头制作、新型电气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及新型自动化装置安装调试等方案;(11)电缆敷设施工方案。.4 热控专业(1)盘柜安装施工方案;(2)仪表安装作业指导书;(3)仪表管路安装作业指导书;(4)仪表电缆敷设和接线施工方案;.5 焊接专业(1)锅炉钢结构焊接作业指导书;(2)锅炉受热面个系统焊接作业指导书;(3)汽机部件焊接作业指导书;(4)焊接热处理作业指导书;(5)高、中、低压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6)凝汽器拼装焊接作业指导书;(7)铝母线、铝母管焊接作业指导书;(8)热控仪表焊接作业指导书。 其它施工项目(1)大型设备、特殊138、设备(发电机定子、转子,大型变压器,锅炉汽包、锅炉大板梁、桥吊大梁等)的装卸、运输方案;(2)特殊材料或部件加工制作方案;(3)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4)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方案;(5)机组整套启动方案;(6)汽轮机甩负荷试验;(7)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认为有必要单独报审施工方案的其它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的施工项目或部位。3.3 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3.3.1 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概况及特点:(2)主要工程量、材料量;(3)施工机械的选用及场地布置;(4)主要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5)施工控制进度;(6)重要设备吊装的力学计算;(7)主要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安全措施139、。3.3.2 对施工方案内容的要求(1)工期应符合相关网络进度计划的安排。(2)应明确作业人员的配置要求、职责权限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要求。(3)应说明满足工程质量标准及工艺要求的施工机具和仪器仪表的规格、精度。(4)应明确提出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准备与要求;(5)质量控制措施和标准应满足工程设计、国家或部颁火电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以及设备厂家标准的要求,符合承包合同的承诺。(6)应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和各工序的施工方法,明确施工顺序以及各工序间的关系和衔接,明确施工中应形成记录和报审材料;(7)应明确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方法;(8)应有包括职业健康和环境因素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道路封闭140、地下设施保护等),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有防范手段和应对措施。(9)应说明特殊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保证措施和必备的安全器具。3.3.3 施工方案在经过施工单位的安监、质检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之后,使用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3.3.4 施工方案报到项目监理部之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总监或主管副总监负责审核。3.3.5 特别重要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负责人共同进行会审(必要时还应邀请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参加),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各方审阅签字后交施工单位进行完善或修改。3.3.6 项目监理部总监或主管副总监审核合141、格的施工方案,都报送建设单位审批。3.4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审查3.4.1作业指导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作业的名称及内容;(2)作业的目的;(3)什么样的人使用该作业指导书;(4)在哪里使用该作业指导书;(5)如何按步骤完成作业。3.4.2 对作业指导书内容的要求(1)作业指导书应本着“最好,最实际”的原则编写;应采用最科学、最有效的作业方法;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良好的综合效果。(2)作业指导书的编写任务一般可由施工单位的具体作业部门承担;应吸收操作人员参与,并使他们清楚作业指导书的内容。(3)当作业指导书涉及其它施工作业时,要认真处理好接口。3.4.3 列入本制度的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和需要率142、先开工的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应使用作业指导书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总监或主管副总监批准。3.4.4 其它施工项目所必需的作业指导书,经过施工单位本单位内部的审批程序后即可在规定的场合使用。4 记录4.1 施工方案报审表4.2 作业指导书报审表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施工方案报审表项目编号: 文件编号:致项目监理部 工程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我单位的内部审批程序,现报上请予审批。附件: 工程施工方案及附图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143、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建设单位(章)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注:表顶端的工程项目编号应与项目划分表中的编号相符。作业指导书报审表项目编号: 文件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现报上 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请予审批。附件: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表顶端的工程项目编号应与项目划分表中的编号相符。14.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控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有效控制在建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144、度。1.2 本制度也适用于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制成品、半成品,以及构配件总成。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做好进场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检验、试验具体实施工作。2.2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供应商资质和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配合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做好质量审查、复检工作。2.3 承担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质量复检工作的检测机构,应以科学、认真、公正的态度,使用状态正常的仪器工具,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完成每一种、每一批次的试验检测工作。2.4 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应进行从进货到使用前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2.5 建设单位对单位使用的特殊材料(如建筑装饰145、材料、防水、防腐材料等)负有有选择和确认的责任。3、管理要求3.1在建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应以满足设计要求和设备技术条件为标准。3.2 对工程材料和构配件供应商的审查3.2.1施工单位选定工程材料或构配件的供货商之后,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批准之后才可订货。3.2.2直接供货生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其它企业信誉证明文件。经销性质的供货商除了应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关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或代理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以及其它企业信誉证明文件146、之外,还应提供有关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有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文件。3.2.3 供货商证明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商的红印,否则应视为无效证明。3.3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进场审查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验证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出厂试验或化验报告,以及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对主要工程材料和构配件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检。加工配制品应由制作单位做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施工单位应核查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技术记录,确认之后方可接货。 在复检合格之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附带质量证147、明材料和复检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材料中的复检试验或化验报告必须加盖有效印章,包括计量检测的CMA章、试验检测资质章、有见证取样专用章(或“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长条章),以及试验或化验单位的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其它证明文件如果是复印件则必须盖有供货商的公章。 所有进场的工程材料和构配件都应来自通过资质审查的供货商,否则项目监理部应责成施工单位先报审供货商的资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和构配件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或构配件,如果已经进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148、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现场。3.4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和保管工程材料和构配件在贮存期间都应予以标识,标识应醒目、字迹清楚、牢固耐久,可以使用涂色标、打钢印、标字符、贴标签、挂标牌等方式,但不得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 贮存期间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防尘、防潮、防锈、封口、罩盖和异常气候时的临时保护等防护措施。对时效性较强的材料或容易因保管不善引起质量变化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或视具体情况进行贮存期间的抽样复检。 对保管温度、湿度有要求的材料(如焊条等),贮存期间应采取措施保证环境符合要求,并且应检测和记录温度、湿度的变化情况。寒冷地区应设立暖库,用于冬季存放有防冻要求的材料149、。 危险品应单独存放、分区贮存,库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条件和消防设施,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混放。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保管工作。3.4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使用 工程材料的使用应实行跟踪管理,主要工程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应建立跟踪台帐,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时,应追溯到使用同一批材料的所有工号。对于经过一段时间贮存的工程材料和构配件,使用前应进行抽样复检,检测项目必须符合现行规程、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并与进场时材料试验分析报告的检测项目相同。用于重要结构并在现场配制的工程材料,如高强混凝土、设备安装二次浇灌砂浆、防水材料、防火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等,项目监理部150、应按组织抽样复检。3.5施工期间项目监理部应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过程和检测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检测数据失准或弄虚作假有失公正的现象,可建议建设单位解除其承担复检工作的合同。4 记录4.1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4.2 工程材料和构配件报审表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工程材料、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经我方审查,_单位提供的_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准备与其洽谈采购。现将该企业的资质材料报请审核。附件:(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部审查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建设单151、位(章)项目代表: 年 月 日注:表中(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处应罗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名称。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编号:致项目监理部经检查,附表中所列之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满足在建工程设计的要求,拟在在建工程中采用,请予审核。附件: 1. 报审材料/构配件明细表 2(质量证明材料)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部审核意见:项目监理部:(章)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表中(质量证明材料)处应罗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名称及份数。报审材料(构配件)明细表序号名称及规格数量及单位拟使用部位供货商名称 注:本表应作为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的附件。 15.见证取152、样送检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为加强在建工程质量管理, 保证施工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见证取样和送检指的是在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下,对工程材料;建设成品或半成品,由施工单位专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1.3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须进行试验的结构用钢材及焊接试件、水泥、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详见本制度的附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设备类材料和配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具体范围,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282009)和电气装置153、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172002)的要求执行。2职责2.1 施工单位应安排熟悉相关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的人员负责取样和试件制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及时、规范、足量地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送检过程。2.2 项目监理部应安排责任心强,了解工程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抽样标准、样本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在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样;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保证工程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完整性、真实性,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2.3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154、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2.4 取样人在做委托单时,必须核实试件、试块与使用的工程部位是否相符。接到检测报告后,不论合格与否,必须随取样部位的质量报审材料一起报项目监理部审核。2.5 见证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见证前必须对实际工程部位和委托单上所注工程部位进行核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取样现场。见证后应在试件封条上盖章或签字,并在委托书上签字,否则应监护送样。3 管理要求3.1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应按照 “试验室资质报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对承担在建工程试验任务的试验室资质审查工作。3.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结合所承担的施工项目,155、制定取样送检项目计划,详细说明取样的对象、批次、数量和方法,并将该计划连同负责取样、封样、送样工作的人员资料一起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3.3 项目监理部应按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要求,将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进行登记备案,必要时应参加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3.4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时,应提前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必须在见证监理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取样过程。见证监理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3.5 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应将样品装入木箱,由见证监理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样品(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等)可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样品156、封装上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3.6 见证制取的样品,由施工单位填写见证试验委托书送往试验室,见证监理应在委托书上签字。3.7 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并不代替施工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质量复检,复检的频率和数量应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执行。3.8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中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 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3.9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试验室应立即通知送检单位和见证监理,项目监理部应依据国家、157、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作让步处理,降等级使用。 钢材: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 钢筋焊接试件: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行试验,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应全部废除。砼、砂浆试块:试验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试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施工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3.10 负责取样见158、证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应当建立取样见证台帐,台帐的登记项目至少应包括序号、取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台帐记录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试验报告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3.11 监理见证取样和监护送样的过程应视为旁站监理,因此在每次取样见证和监护送样完成之后,应记好旁站记录,记录中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 抽取各种试件的,应至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159、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4 记录(仅列出清单)4.1 水泥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1) 4.2 砂子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2) 4.3 碎(卵)石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3) 4.4 外加剂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4) 4.5 粉煤灰质量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5) 4.6 钢筋(材)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6、007) 4.7 钢筋焊接接头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8) 4.8 沥青(胶)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09、010) 4.9 _砖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1) 4.10 砂奖抗压强度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2) 4.11 混凝160、土抗压强度检验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3) 4.12 混凝土抗冻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4) 4.13 混凝土抗渗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5) 4.14 回填土(砂)试验委托单(电土委托表016) 4.15 材料检验试验委托单(万能表式)(电土委托表017) 5 附件5.1 火电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范围表(原材料)5.2 火电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范围表(施工过程)火电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范围表(原材料)工程名称见证取样项目备 注主厂房水泥、钢筋、外加剂、砖汽轮发电机基础水泥、钢筋、砂、石、外加剂、除尘器基础及框架水泥、钢筋、引风机基础及支架水泥、钢筋、烟道水泥、钢筋、烟囱水泥、钢筋、砂、161、石、外加剂、锅炉基础水泥、钢筋、砂、石、外加剂、动力基础水泥、钢筋、砂、石、外加剂、地下输煤廊道水泥、钢筋、外加剂输煤栈桥及碎煤机室水泥、钢筋冷却塔水泥、钢筋、砂、石、外加剂主控楼水泥、钢筋、外加剂、防水材料、砖主变基础水泥、钢筋、砂、石其它设备架构基础水泥、钢筋其它建筑水泥、钢筋、外加剂、防水砖空冷水泥、钢筋、外加剂、防水砖脱硫水泥、钢筋、外加剂、防水砖火电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范围表(施工过程)工程名称见证取样项目备注主厂房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防水、砂浆汽轮发电机基础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除尘器基础及框架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引风机基础及支架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烟道烟囱162、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锅炉基础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动力基础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地下输煤廊道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输煤栈桥磨煤机室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冷却塔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主控楼钢筋非绑扎连接、砼、砂浆、砖、回填土主变基础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地下管道回填土空冷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脱硫钢筋非绑扎连接、砼、回填土16.施工测量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施工测量是贯穿施工全过程衔接各工序间连续施工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施工测量的精度,明确施工测量的实施程序及有关各方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的工程控制网布设、单位工程定位放线、沉降观测,163、以及施工监控测量四方面的测量工作。2 职责2.1 建设单位应委托勘测设计单位布设厂区工程控制网及外围工程(补给水工程、灰场、运煤道路工程等)控制网。2.2勘测设计单位应提供满足精度要求的,包括平面控制网点、基线网点和高程控制点等内容的测量技术报告书及控制点成果表,交建设单位签证验收。2.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施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量精度。2.4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工作,审核或复测每一项测量成果,防止因测量的差错给工程带来损失。2.5 各参建单位都应做好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谁损坏谁负责修复。3 管理要求3.1 基本要求3.1.1 施工164、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和设备状况的资料报监理承包商审核,内容应包括: 3.1.1.1 工程测量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审)。 3.1.1.2 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和认证文件(使用主要施工机具、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呈报表随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一起报审)。 3.1.1.3 测量人员资质(使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呈报表随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一起报审)。 3.1.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及测量人员资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 3.1.3 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测量数据的记录和整理,并加强内外业成果的复核。项目监理部应对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监165、督。 3.2 工程控制网的复测和加密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勘测设计单位移交的厂区及外围测量原始资料进行认真校核,对厂区附近的三角点以及本工程的控制网桩、水准点等进行复测,确认满足精度要求之后方可使用。项目监理部应见证复测的全过程,并且签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 3.2.2 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厂区控制网进行建筑方格网的布设,为此应提出厂区建筑方格网及主厂房控制桩布设和施测方案,使用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建筑方格网应以主厂房轴线为主进行布设,布设的数量及精度依据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2004)要求及具体情况确定。 建筑方格网布设应兼顾输煤系统、烟166、囱、水塔及厂前区建(构)筑物的需要。 建筑方格网布设完毕后,由布设单位提出测量报告表(包括施测图及平差计算)及测量成果,使用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联合复查、验收,经有关各方代表在测量成果报告表上签认后正式启用。 对于工程控制网点与建筑方格网点应定期进行复测。.1 桩基施工阶段,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控制网的复测。 .2 主厂房挖土及基础施工阶段,每一个半月进行一次控制网的复测,确保主要设备轴线的一致性。 .3 主厂房基础全部出0m后,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控制网的复测直至工程竣工。 .4 在复测过程中,应做好控制网桩位位移记录,以形成完整的、系统的测量资料,并及时167、将桩位修正为设计的桩位坐标。.5 施工单位对控制网的复测成果,应及时使用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3.3 单位工程(含重要设备基础)定位和高程测量3.3.1 控制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主轴线测设;不得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走的范围内,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开口线不宜小于5米。埋桩深度应超过冻土层。3.3.2 主厂房桩数不应少于12个,其他主要建(构)筑物不应少于4个。 3.3.3 特种建(构)筑物,如烟囱、冷却水塔等,应在基础底版轴线交点上设立钢板标桩。3.3.4 平面控制桩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高程控制桩精度应符合三等水准的精度要求。3.3.5 如果使168、用全站仪进行定位放线,其施测方法和精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3.6 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后,应将轴线及标高引测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并以黑线标志,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移交上部结构施工或设备安装单位。 3.3.7 上部结构施工或设备安装单位的安装基准线和所引用标高线,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 3.3.8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应按四等水准进行。 厂外管线、沟道、道路及厂区地下管沟轴线测设,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线路折点和加密点应测设控制桩。高程测量应符合四等水准的精度要求。 3.3.9 施工单位每完成一次定位放线实测工作,都应及时进行质量自检并且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监169、理工程师应于现场核查签认。定位及高程控制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应随所属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一起报审。3.3.10 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项单位工程(含重要设备基础)定位和高程测量工作,都应使用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表附带完整的施测记录及计算书,报项目监理部审核。3.3.11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重要项目的定位放线,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复查。3.4 沉降观测 3.4.1 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使用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3.4.2 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基点,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施工时使用的水准点。施工场地的水准点离建筑物较远或条件不好时,应在建筑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170、基点,每一个沉降观测区域的沉降观测基准点数目应不少于3个。3.4.3 沉降观测水准点的形式与埋设要求应与三、四等水准点相同,当场地为砂土或其他不利情况下,应建造深埋水准点或专用水准点。 3.4.4 沉降观测水准点的高程应根据厂区永久水准基点引测,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并且要定期进行高程检测。3.4.5 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和密度一般由设计单位确定。原则是根据厂房结构、基础的构造、吊车起重量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设置在能够反映建(构)筑物变形特征或变形明显的部位。3.4.6 如过设计单位没有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和密度,则施工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布置: 3.4.6.1 建筑物四周、大转角171、处或沿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3.4.6.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以及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 3.4.6.3 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3.4.6.4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渠(沟)处。 3.4.6.5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3.4.6.6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3.4.6.7 大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的两侧。 3.4.6.8 烟囱、水塔、油罐172、水池等圆形构筑物,应在其基础的对称轴线上布设观测点,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3.4.6.9 厂房扩建时,应在新旧厂房连接处两侧布置观测点。 3.4.6.10 观测点的布置应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3.4.6.11 由于施工的原因,永久的沉降观测点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分次设置沉降点,待永久点埋设好后,再进行接测,使沉降观测资料保持连贯性。3.4.7 在上部结构开始施工后,应及时将高程引测至新的永久的沉降观测点上,以保持沉降观测的连贯性。3.4.8 当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时,应立即在其邻近补充埋设观测点,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 3.4.9 施工阶段沉降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遵守以下规定: 3.173、4.9.1 重要建筑(构)物、重要设备基础在浇灌基础前应观测1次;基础浇灌完毕后观测1次。3.4.9.2 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 3.4.9.3 装饰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观测一次。 3.4.9.4 烟囱、冷却塔等每升高15 m20 m观测一次。 3.4.9.5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应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重新开工时观测一次。3.4.9.6 当建(构)筑物发生不均匀沉降、严重裂缝或附近有打桩施工作业时,应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3.4.9.7 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均应适时观测。 3.4.9.9 从建174、成到移交生产,应每月观测一次。 3.4.10 沉降观测应固定观测和整理成果的人员;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点。3.4.11 沉降观测应采用相当于N2或N3级的精密水准仪;按二等水准规范要求进行测量。首次高程测定应在同期进行两次观测后决定。 3.4.12 沉降观测应作好记录工作,每次观测结束后,都应填写沉降观测记录表,检查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并进行误差分配,画出每一观测点的时间与沉降量的关系曲线。 3.4.13 沉降观测完成后,施工承包商应将观测资料使用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验收,资料中应包括观测点、水准基点的平面图和观测记录表。 3.4.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175、工单位应将沉降观测资料单独组卷移交,建设单位可组织专业测绘单位实地测量,进行成果比对,并由项目监理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5 施工监控测量3.5.1 在特殊环境下施工应进行施工监控测量,如厂房大面积深基坑开挖应监测对自身结构和周围建筑的影响;打桩施工应监测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等等。3.5.2 当需要进行施工监控测量时,施工单位应编制监控测量实施方案,使用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3.5.3 监控测量内容应包括支护、结构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变形测量。 3.5.4 用于土工测试的仪器必须在施工前埋设完毕,所有埋设的仪器和标志在施工中均应严格保护。 3.6 测量控制网、桩的维护176、与管理3.6.l 测量控制网、桩是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基准,必须加强维护与管理。 整个厂区控制网桩由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单位工程控制桩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保护。 为了有效的保护好控制桩,所有控制桩必须采取维护设施,加设维护栏杆,设立明显标志。 所有施工单位都有维护(保护)控制桩的责任。当施工有可能破坏某些控制桩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应提前通知项目监理部,会同施工单位总交及测量人员共同商定补救措施。对因野蛮施工造成控制桩损坏(包括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与经济处罚。4. 相关文件4.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制度4.2 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4.177、3 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报与审批制度4.4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制度5 记录5.1 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5.2 工程控制网桩测设、复测成果表5.3 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表5.4 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记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我单位已组织完成施工现场工程控制网的测设/复测工作,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准备在工程中正式使用,请予以审批。附件:工程控制网桩测设、复测成果表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章)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工程178、控制网桩测设、复测成果表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控制点编号测设/复测结果平差结果结论说明:负责人检查人年 月 日 注:该成果表应作为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的附件,平面、高程控制点应分别填写。单位工程测量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致项目监理部我单位已完成 单位工程的以下施工测量工作(挑勾的项目),此将测量记录附上,请审核。 单位工程测量平面控制网测量 单位工程测量高程控制网测量 单位工程轴线定位测量 单位工程定位测量 单位工程基础定位测量附件: 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记录 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施工单位(章)监理部审核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 章单位工程施工测量报审记录工程名称: 179、编号:单位工程名称施测日期施测项目施测部位施测时气温测量仪器型号引测控制点坐标引测水准点标高示意图(含测点成果。画不下可另附图纸):负责人复测人施测人项目监理部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该记录应作为单位工程报审表的附件,每个实测项目填写一份。17.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在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2 职责2.1建设单位应委托主要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代管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保证施工现180、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使施工顺利进行。2.2 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的道路布设及用电、用水单位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2.3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2.4 当施工现场的代管单位在管理方面与其他施工单位发生分歧时,由项目监理部负责对其协调,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予以裁定。3 管理要求3.1 施工现场的调度和报告 施工现场的调度由每周一次的施工调度例会完成。 施工调度会闭会期间,就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使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塞等问题,项目监理部有权经与各方协商后做出必要调度,施工单位应予执行。有关费用按各方合同或协议执行,金额较大的问题应经各单位主管181、经理批准。 施工单位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或者本制度规定的方式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与施工现场有的问题,如果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属于应由建设单位解决的,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签署并报建设单位,一般应在三天内协调解决,以免延误建设工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3.2 现场力能主干线的管理 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干线通称力能主干线。力能主干线由建设单位委托代管单位进行检查、管理。 各施工单位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先提出申请,并与代管单位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代管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对于不办理手续乱拉乱接者,代管单位可上诉至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核实之后有权令其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182、理。 主干线检修或停止使用时,代管单位应提前通过项目监理部通知有关单位,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外事故除外)。3.3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施工单位进入厂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和本工程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有序地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对其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着装必须统一,符合安规要求,并且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通报。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办法时,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到场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责令施工单183、位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在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施工单位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按期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抓好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在业务上应接受其上级和建设单位双重领导。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建设单位安全专职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对不满足要求者下达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和进行整改。3.4 消防和保卫管理 现场的消防安184、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本工程发布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各自责任区域分片管理并负全责,业务上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领导。 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机组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试运指挥部统一进行布置,但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各施工单位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应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通畅、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 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对安全185、消防、保卫、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各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3.5施工总平面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等,并满足防洪、防火、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施工总平面布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监理部协助下负责统一规划、协调管理。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186、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或施工单位案)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单位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宿舍、办公室等)时,包括临建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临建总体规划一经确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任何施工单位或部门均不得擅自修建临建工程。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如确实需要增加修建临建工程,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项187、目监理部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增加后,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过后,部分场地可交安装施工单位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原则上统一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调配,报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实施。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以商品形式转卖其他方面,应由当事施工单位及时运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石,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否则将按规定188、扣款。 现场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在建工程的建设阶段,现场场地无偿提供,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有序、文明、整洁的原则临时使用。当建设项目需用土地时,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归还场地并拆除场地上所有临时建筑。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移交后,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一个月内拆除,或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单位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如要长期占用,应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按协议收取一定场地费用。 项目监理部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189、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方的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中应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3.6 施工用电管理 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1 从6.0kV开关室到现场0.38kV环网的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配电设备管理分工,以高压电缆分配箱为界,高压电缆分配箱进线(接头)属建设单位管理,高压电缆分配箱出线、施工变压器及低压侧属施工单位管理。.2各施工单位从变压器低压侧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应有专人负责。 施工用电的申请190、和计量.1 各用电单位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电气接线图),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并由代管单位指定接口点。.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变压器低压侧(用电负荷)安装保护装置及电源低压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3 各施工单位安装完电气设备后,首先经代管单位验收合格,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共同验收,方可送电。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负荷。.4 施工单位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管单位指定接口点。.5 每月各用电单位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应在三天内向有关单位191、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按电费总额扣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将给予相应处理。.6 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7 各施工单位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到代管单位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代管单位和其它单位。代管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并负责故障处理。.8 各施工单位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校验。3.7施工用水管理 施工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分工.1建设单位为施工用户提供水源并委托代管单位负责管理。.2施工单位必须在水源接口处安装水表,按使用量收费。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3水表后的用水设施由各施工192、单位自行负责。 使用要求.1各施工单位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管单位在指定的接水口位置取水。.2各用水单位应按时缴纳水费。.3各用水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4各用水单位应确保水管、截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需停水时,必须办理书面停水申请单,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5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穿管保护,水管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6冬季对水管线、阀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7施工单位安装的水表按规定定期校验。.8“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水管泄漏应立即消缺,否则代管单位可对其采取停水措施。3.8施工道路管理维护.1厂区施工道路按193、永久和临时性相结合方式进行道路施工。施工区施工道路及其路灯照明由各施工单位自费建设、维护与管理,规划需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现场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委托代管单位进行维护管理,代管单位要有专人负责。.2道路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人员应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管理。.3 维护人员要保证路面完好、整洁,破坏的路面及时修复,路面上杂物及时清除。.4 路面两侧半米内的路基完好,无杂物、无堆土、弃土。.5 严禁水源排放到路基路面上。.6履带车横跨路面时要配备橡胶带或木板,以防损坏路面,橡胶带和木板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不损伤路面为依据,通过后立即清除过路保护设施。.7 运输长、大、笨重的物体时,应194、经精确的计算和采取妥善的措施,严禁损伤路面。.8 运输易散、漏物品时,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严密性。.9 严禁在路面、路基上晾晒、堆放物品,停放车辆。.10 严禁在路面、路基上进行与路面养护无关的一切施工。 道路开挖、阻断.1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的地段时,应事先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书面申请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2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时,应经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中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报建设单位确认后通知道路管理部门。.3因施工需要临时阻断通行,应书面申请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实施时要设立路障和标195、志。 道路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损坏路基和路面的单位,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2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3经建设单位同意,因施工需要损坏路面,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完善工作。也可委托道路管理部门修复,其修复费用应拨付给道路管理部门。.4 道路管理部门应按建设单位对道路的编号顺序制作标志牌。.5 施工进场车辆应按建设单位规定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行驶。.6 在道路转弯、车辆频繁交叉地段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警示牌。.7 驾驶人员进出现场,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8 驾驶人员应履行交通管理部门各项指令和规定。.9行人、车辆必须爱护道路196、两旁的安全标志、树木等其它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将加倍赔偿。.10 施工进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或特殊情况可报当地交通部门处理。.11随意破坏路面,任意在路面上丢弃杂物,阻塞道路畅通,都应视为不文明表现,道路管理部门除责成肇事方全部负责外,还应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不服从道路管理部门劝阻造成一切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4 相关文件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记录5.1 施工用电申请表5.2 停电申请表5.3 施工用水申请表5.4 临时断水申请表5.5 临时断(封)路申请表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施工用电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用电位197、置申请容量要求送电时间年 月 日 时起 至 年 月 日 时止安全措施: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停电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停电范围停电理由停止送电时间年 月 日 时起, 至 年 月 日 时止安全措施: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198、施工用水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申请用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引接管径规格用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部位(附图)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 经办人 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 经办人 代管单位(章)施工用水临时断水申请表工程名称: 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临时断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临时断水原因断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断水范围(附图)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199、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 经办人 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 经办人 代管单位(章)临时断(封)路申请工程名称: 编号:临时断(封)路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临时断(封)路原因:临时断(封)路范围(附图)、措施: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 月 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 月 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1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保障人员、设备、物资、财产的安全,科学、文明、规范地组织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工地整洁、200、设备完好、规范严明、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 所有参建单位以及为在建工程提供短期服务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 职责2.1 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2.2 项目监理部在现场行使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2.3 施工、调试单位是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责任方,责任单位的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3 管理要求3.1 项目监理部应强化施工现场的20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力度,从以下方面履行监理的责任: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或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支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4 冬季、雨季、夜间等特殊施工方案。.5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仓库、化学及危险品库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应检查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监督机构的建立202、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其分包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应核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则个证书的有效性。 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情况严重的可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应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且不定期地对其这方面的工作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应督促施203、工单位做好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工作。3.2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区域化管理3.2.1 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及环境保护区域化管理,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监理部配合建设单位,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划分责任区,明确各个区域的管理责任单位。3.2.2 施工单位应按划定的施工管理区域,编制本单位责任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划,并附带安全标识和围栏等设施的布置图,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备案。3.2.3 进入责任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和责任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活动,责任单位必须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应立即向项目204、监理部报告。3.2.4 责任区内的施工区要设置明显的隔离设施,安全围栏应采用标准围栏或扣件式钢管围栏,标准围栏应按电力建设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设置,扣件式钢管安全围栏高度 为3.3米、立柱跨距为3.0米,两道横杆间距为0.5米,并按规定进行漆色。3.2.5 责任区内的生产临时设施区域应采用通透式围栏,立柱为蓝色、栏杆为白色,并设置企业标志。3.2.6 责任区内的设备材料应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进行存放,堆放基础须平、实,设备下方的铺垫材料要符合要求,材料设备应摆(堆)放整齐、标识准确清晰、防火防盗防雨等防护措施齐全可靠。3.2.7 责任区内应设置机动车、自行车存放点,进行集中管理。3.2.205、8 烟囱施工时,在其30米安全区域处应设通透式围栏与其他施工区隔离;进出口处应设专人值班,烟囱入口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隔离层,登高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3.2.9 基础、沟道开挖时,开挖基础、沟道的两侧必须设置临边围栏,临边围栏可采用标准安全围栏或扣件式钢管围栏,并按规定进行漆色,挂警告、提示标志。夜间临边围栏前应设红色警示灯,临边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米。3.2.10 进入厂房施工区主通道两侧应安装标准安全围栏或扣件式钢管安全围栏 ,按规定进行漆色,禁止堆放物资、材料、设备,以保证施工主通道的畅通。3.2.11 汽轮机本体设备安装区域(运转层平台)应设置标准围栏进行封闭式管理。3.3 施工用电206、管理现场供电线路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临时用电铺设线路要在建筑框架上用支架固定,支架上应垫绝缘保护材料。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在钢构架时必须使用顶丝固定,支架应垫绝缘保护材料。以下设备或建筑(但不限于)应采取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3.3.1.1 现场使用的配电盘、控制盘。3.3.1.2 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电缆接头盒及电缆的金属外皮。3.3.1.3 吊车轨道。3.3.1.4 铆工、焊工、铁工等工作平台、组合架子。3.3.1.5 铁制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室、仓库。 架空线路.1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2 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4.5m207、,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4 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 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变压器.1 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2 室外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3 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208、地电阻不得大于4。.4 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5 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3 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地线.1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零、地线混用。.2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作接地线,吊车轨道不得当作接地线,供暖管道等不得当作接地线。 电焊机.1 交209、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 mm2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2 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3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挡棚。.4 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5 电焊机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现场照明.1 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见使用说明书。.2 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钢结构上缠线。.3在金属容器内,210、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4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配电.1 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箱电源柜要统一标准,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并配置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箱、柜应加锁,门内侧应标明回路图,门柜上设禁止警告标志和负责人、联系方式的标识。.2 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4 配电室无人时室门要上锁。3.4 脚手架管理3.4.1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扣件式钢管211、脚手架进行外观检查并按规定做好除锈刷漆工作。3.4.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规程及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柱头搭设的脚手架要在四周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为两道横标,脚手板必须两头绑扎固定,平台铺满,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3.4.3 现场使用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钢结构斜柱、斜梁上搭设时,基础部位必须用铁件与螺栓固定,铁件与钢结构接触面应垫防滑材料。3.4.4 现场脚手架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3.4.5 现场拆除的脚手架再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应重点检查扣件。3.5 压力容器、管路管理3.5.1现场使用氧气212、乙炔、压缩空气的单位,应按照集中管路供气的原则布置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容器。作业平台设置供气联箱及控制阀门,阀门上方设防护罩。厂房外集中供气站应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年版)的规定,集中供氧站与乙炔站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米。管路漆色和标注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的规定。供气系统应装防爆装置(经工程技术人员计算),防爆装置周围设标准安全围栏及禁止警告标志,使用单位设专人进行维护管理。使用氧气、乙炔、氩气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气瓶应遂瓶确认钢瓶有效期。气瓶的外观颜色与瓶内充装的气体一致,防震胶圈齐全,213、气瓶外表面颜色、字样色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5.2 升压设备、承压容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安全阀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检查安全阀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停止使用,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制升压设备、承压容器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发放使用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3.5.3 混凝土浇筑、酸洗、冲洗、吹扫、油循环前临时管路的设置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当管路敷设对道路畅通、人员通行产生影响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搭设人行通道和车辆通行的便道,以保证厂房内各层平台,厂区内道路畅通。3.6 214、施工机械管理3.6.1 建筑工程使用龙门架提升机区域必须设置标准围栏,应设置上料通道防护棚、机械操作人员防护棚、防止人员误入的禁止标志,并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信号。3.6.2 龙门架提升机上料各层平台要设置安全通道,标准安全围栏,设置单方向手动内开防护门及禁止、警告标志。3.6.3 双笼载人电梯必须设置电梯等候棚,安全通道两侧装设标准围栏,各层等候平台设置安全围栏和单向手动内开自动关闭防护门。各层等候平台应装设联络信号按钮,操作室应有行车提示装置。严禁超额定载重量使用,按额定载重量核定载人数,严格控制载人数量,电梯超速保护装置、门连锁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处于完好状态。3.6.4 双笼电梯严禁人215、货混载,严禁载物长度超出轿厢。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电梯应停止运行。各层等候平台应有乘电梯注意事项及警告、禁止标志。3.6.5 轨道式吊车路基两侧应有防止路基石下滑的防护墙或防护板,轨道两终端设置电气限位和机械限位装置,限位装置要醒目可靠。3.6.6 现场使用的卷扬机应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发放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卷扬机上方应有防护棚,操作开关标志与实际转动方向一致,地锚设置要符合规程要求,对建筑基础、建筑框架、设备钢柱基础要有保护措施,防止对框架钢架及设备的损坏。3.6.7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3.6.8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组装或大修后必须按规定进216、行相关性能测试及负荷试验,由政府有关机构检查验收并发放“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3.6.9 新购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由制造厂家负责指导安装和拆卸,使用单位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按危险点危险源辫识与控制制度,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预防措施,经交底后方可实施作业。3.6.10 垂直运输的井字架、龙门架和外用电梯必须设置紧固可靠的揽风绳和地锚,试吊时应指定专人看守。 3.6.11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作单位必须有相应的安装和拆卸资质。3.6.12 现场各种起吊机械必须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标准化指挥,旗、口笛配合使用,对讲机只能作为辅助的指挥联络工具。 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标牌齐全清217、晰,标志明显。4 起吊机械、运输机械、专用施工机械,必须定人定机,持证上岗。3.6.15 驾驶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方向、制动、灯光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6.16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3.6.17大型载运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驾驶人员要“三证”、费用交割等手续齐全。3.6.18 与起吊作业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起重区域,任何人不准在吊车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运载设备如装载机、挖土机、推土机等,不准超铭牌出力使用。3.6.1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露天起吊作业,夜间作业时,机台和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强度。 3.6.20 机动车辆要严格执218、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现场规定路线行驶。3.7 安全标识管理 施工单位的现场集装箱式休息室、办公室、工具房、机械房等,必须统一颜色、统一标识,标识应清晰准确。现场新建办公室(宜采用彩钢板房、蓝色屋顶、白色墙面)或集装式办公室,集装式办公室要统一尺寸、颜色。现场新建休息室、加工间、栅仓等临时性建筑,应采用组合式、集装式结构,屋顶为蓝色的建筑,原则上禁止新建临时性砖混结构的建筑。3.7.2 各层平台楼道应设置高度标志牌。3.7.3 施工单位要统一垃圾箱的样式、颜色、标识、尺寸,分别设可回收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垃圾箱和有害固体废弃物回收箱。3.7.4 施工区责任单位应负责设置临时孔洞盖219、板,封堵现场孔洞。临时孔洞盖板要设置开启拉手,盖板按规定标准漆色,小块孔洞盖板下侧应设控制滑落的档板。临时孔洞盖板的受压强度要满足使用的要求。3.7.5 承包商及其承包商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胸卡。胸卡应标明特殊工种操作证相关资料,包括姓名、工种、操作证编号、复证时间。3.7.6 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应配戴明显的标志。3.7.7 施工单位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统一规划,由施工单位进行设置,安全标志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标准的规定。3.8 环境保护管理3.8.1 各施工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参建职工认真学习本工程发布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制度、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空气污染物管理220、制度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还应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或措施,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做好施工界区之外的植物、动物和建筑物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家及行业明令禁止已淘汰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落后的施工工艺。3.8.5 在汽机间、锅炉间应装设垃圾通道及垃圾收集房(车),各层垃圾投料口必须设置控制投放垃圾的措施,各层投料口须有垃圾通道使用须知,标明每天垃圾房清理时间及注意事项。3.8.6建筑221、工程地面以上的混凝土框架柱和送风机、引风机、汽机本体基础等部件,在拆除模板后,应由责任单位将各层平台建筑框架柱及设备基础角进行防护,防护高度距地面不低于1.5米。现场安装、存放的设备应进行全面的防护,要采取防火、防水、防砸的保护措施,特别要注意对电气设备、热控设备和其他精密、易损部件等的防护。设备管道保温后由责任单位对成品行防护,防止其它作业活动产生的破坏与污染。3.8.7设施场地内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厕所,以满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需要,并应派专人进行管理。3.8.8 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由施工单位负责运至施工组织总设计中规定的可的存放场,并按规定堆放成棱台状,表面进行人工平整。3.8.9 施工过程222、中一定要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临时占用的场地完工后对植被要进行恢复。必须砍伐时一定要申请取得许可证。 施工现场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应依法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3.9 防火、防爆管理3.9.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工程颁布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3.9.2 施工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射源的管理,防止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引发火灾、爆炸、射线泄漏事故。3.10 现场道路管理 现场道路管理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中“施工道路管理”一节的规定。4 相关文件4.1 电力建223、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4.2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4.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4.4 氧气站设计规范4.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4.7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8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制度4.10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4.11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12 空气污染物管理制度5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19.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保证在建工程需要使用的放射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对放射源的采购、运输、储存、标识等各个环节224、都做出了安全管理的规定。2 职责2.1 施工单位在放射源进入现场前,应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1989第33号)的规定,取得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2.2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3 管理要求3.1 施工单位应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和本单位制定的放射源使用管理制度,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3.2 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3.2.1 使用放射源的施工单位,应建立明确的放射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度。3.2.2 使用放射源的施工单位,严禁将放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的单位使用。3.2.3 使用射线探伤的施工单位应设立射线工作防护组织,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225、单位的辐射检测和射线防护工作,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剂量监督等档案。3.3 对放射源采购和运输管理的基本要求3.3.1 放射源的采购应委托卫生或防疫部门指定的单位。外省施工单位在采购前,还应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备案。3.3.2 放射源托运应符合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3.3.3 自行运输放射源的单位,事先应征得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批准,必须由机动车辆专程运送,并由专人押运;储存放射源的防护容器应符合规定的要求。3.3.4 在现场搬运射源时,搬运人员一般应距离射源0.3m,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3.3.5 放射源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进行交接检查,确认射源是否完好,并办理交接手续。3.4 对放射源储存226、的基本要求3.4.1 施工单位在现场的放射源存放库应设在总平布置指定的地点,需要调整地点时,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3.4.2 施工单位在现场储存放射源还应遵守以下要求:3.4.2.1 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建成后,应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许可,存放库周围应设围栏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放射源存放库不得设置在可能有上方落物的位置,也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地方或施工(交通)道路的两旁。3.4.2.2 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必须经过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标明放射源名称后方可使用3.4.2.3 放射源应指定专人管理,有防盗措施。定期检查,严格领用制度;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加锁。3.4.2.4 放射源丢失或被盗227、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卫生部门。3.5 对放射源作业管理的基本要求3.5.1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对准备从事参加射线探伤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按卫生部的规定,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此项工作。3.5.2 施工单位应为参加射线探伤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射线测量仪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剂量仪、含铅眼镜和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3.5.3 参加射线探伤的工作人员及相邻的非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最大允许剂量不得超过辐射防护规定(GB8703)的规定。3.5.4 射线探伤作业应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不能避开或夜间作业时,应制定探伤作业的安全措施,228、射线作业责任单位对每天的作业位置,时间,警介区域,应使用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相关的施工单位、夜间值班的管理部门及项目监理部。3.5.5 夜间进行射线探伤,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自激式警灯等,并用红白安全绳设置隔离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3.5.6 线射源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3.5.7 作业过程中发生卡源时,应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处理。3.5.8 线射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通报给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排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设专人守卫。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有组织地用仪器寻找。3.5.9 施工单位应编制卡源、源在作业过程中掉落的应急229、响应预案,报项目监理部备案。必要时可安排应急演习,以实现紧急情况的有效处理。3.6 对废放射源处置的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废放射源处置的管理,应由卫生或防疫部门指定的供货单位回收,严禁自行处置。3.7 对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3.7.1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放射源使用和管理进行自查,并有记录。记录的表式可按射源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的格式,也可自行编制。3.7.2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射源使用过程及其管理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结果及不符合的处理应形成记录。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联合专项检查。3.7.3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对放射源安全的专项检查。4 相关文件4.1 放射性同230、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4.2 辐射防护规定5 记录放射源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记录6 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放射源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单位检查人序号射源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内容检查结论或整改意见被检查人20.空气污染物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保证接触空气污染物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杜绝罹患职业病及其他诱发疾病,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说的空气污染物指的是粉尘和挥发性化学物质。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职工的身体健康,消灭或基本消灭职业病。2.2 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231、情况。3 管理要求3.1 施工过程中接触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来源 粉尘:扬尘、水泥搅拌、碎石作业、爆破粉尘、钢结构或管件制作打磨等。 挥发性化学物质:室内粉刷、油漆、电焊作业、保温、加氯及其他含汞、铅或氟等有毒物质或化学品的作业。3.2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空气污染物管理规定,报项目监理部备案。3.3 对空气污染物来源的安全措施3.3.1 应尽可能消除危害源,采取措施降低危害程度,选用无害、无毒材料。3.3.2 在制定与上述相关的施工方案和工种的作业指导书时,应有针对性的提出防空气污染物的安全要求。3.3.3 应分析各类作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安排适宜的员工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作业。3.3232、.4 施工单位可通过宣传、培训、考试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员工了解作业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自觉维护自身的身体健康。3.3.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项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健康评定工作。3.3.6 现场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把接触空气污染物的作业作为现场监督检查或监护的重点。3.4 对可能造成空气污染的有毒物质的采购、储存、领用与清退的基本要求3.4.1 有毒物质是指含有刺激性、窒息性、致敏性、致畸性、致癌性、溶血性、麻醉性等至毒成分的材料。3.4.2 施工单位应制定有毒物质材料的采购、储存、领用与清退制度。所订的制233、度至少应有以下规定:.1购买有毒物质材料时,应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所购的物品种类、数量、物品性质,交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批。.2有毒物质材料应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与储存,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3 有毒物质材料应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等安全措施。.4 领取有毒物质材料,应办理领用申请,清楚填写领取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时间,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批。.5施工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施工多余的有毒物质材料退回,入库要登记退回物品名称、退回时间、退回数量等。3.5 对接触挥发性有毒物质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的基本要求3.5.1234、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交底。3.5.2 作业人员应佩带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包括(不限于):.1 焊接作业戴护目镜,穿阻燃耐高温防护服、必要时戴防尘口罩;.2其它可能危害职工健康的作业或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3.5.3 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有毒物质作业,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等。3.5.4必要时应设作业安全监护人,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应齐备。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做好预防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警戒绳等。3.5.5 在进行有腐蚀性物质或能使皮肤吸收毒物作业时,除配备235、足够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外,现场还应备有冲洗水,必要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3.6 对粉尘环境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的基本要求3.6.1 粉尘环境作业前,施工承包商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交底。3.6.2 水泥搅拌、碎石作业、爆破作业等高粉尘场所作业,应实行湿式作业,通过通风、喷雾、洒水等方式使有害物质降低到允许程度。不应在无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干法施工。3.6.3 容器内作业或粉尘聚集场所,应装设通风装置。3.7 对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3.7.1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空气污染物的管理进行自查,并有记录。记录的表式可按接触空气污染物作业监督检查记录或自行编制。3.7.2 项目监理部236、及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空气污染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结果及不符合的处理应形成记录。3.7.3 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应配合地方劳动保护部门对空气污染物作业的专项检查。4 记录空气污染物作业监督检查记录5 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空气污染物作业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单位主持检查人序号粉尘及尘毒作业检查的内容检查结论或整改意见被检查人参加检查人员签署21.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做好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管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1.2 各参建单位及为提供237、临时性服务短期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都应最受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维护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创造文明施工的企业形象。2.2 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3 管理要求3.1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规定,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3.2 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总的要求3.2.1 设计单位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达到降低污染源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如采用无毒、低毒、低污染替代材料,或改进工艺过程以减少物料消耗等。 3.2.2 加强机械设备和贮存设备的管理,消除减少跑冒滴漏现象。3.2.3 推广应用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238、,如酸、碱液中和处理后排放、冲管设置消音器、食堂设置隔油池等。3.2.4 尽可能回收利用并统一处理废物料。3.3 对废水管理的专项要求3.3.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废水可按下述分类:3.3.1.1 施工废液:现场各类施工、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水、矿物油类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3.3.1.2 医疗废液:在医务活动中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和其他化学物品的废液。3.3.1.3 生活污水:生活区含油食堂废水、职工宿舍生活污水。3.3.2 对废水控制的要求3.3.2.1 生活、施工污水排放口不得建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或保护区。3.3.2.2 生239、活、施工污水一般应统一排放到经许可的下水管道,如无指定的管网,则应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放。3.3.2.3 水压试验、酸洗、冲管等产生含酸、碱废液排放时,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进行中和处理,达到要求后排放。3.3.2.4 从事焊接检验作业的单位,应把冲、洗片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液,如显(定)影液等,进行中和处理,PH值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者收集后统一处置。3.3.2.5 设置医务部门的施工单位,应对医务活动产生的医疗废液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无毒化处理,使其符合排放要求。3.4 对废气管理的专项要求3.4.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废气可按下述分类:3.4.1.1 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3.4240、.1.2 生活区锅炉烟气、食堂油烟。3.4.1.3 其他有害气体。3.4.2 对废气控制的要求3.4.2.1 责任单位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应采取下述措施进行控制: a)安排交通车辆进行年检,使尾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对超标车辆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技术或安排报废。 b)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工作。 c)对机动车辆使用的燃油进行必要的控制,购买无铅汽油或与机械性能相匹配的燃油。 d)应加强对机械设备检查,保证燃油动力装置性能良好,燃油燃烧充分。3.4.2.2 应尽量配置低污染灭火器材。3.4.2.3 不得在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241、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4.2.4 对生活后勤产生的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等配置适宜的环保设施,以减少大气污染。3.5 对固体废弃物管理的专项要求3.5.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危险固体废弃物和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可按下述分类:.1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石棉制品、废放射源、报废电池、废蓄电池、胶片、计算机消耗性配件(如硒鼓、墨盒等)、废灯管、废涂料及油漆桶、医疗废弃物等。.2 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材废余料、焊条头、废纸及纸制品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废回丝(棉纱);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如果壳、烟蒂等)242、等。3.5.2 总承包及其承包商应加强对本单位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并从收集、存放、分类、处置和转运各环节进行控制。3.5.3 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的要求.1 应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判别,按其特性设置必要的分类收集设施。.2 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的要求如下:a)在办公室、生活区、现场仓库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废旧电池收集箱;b)废旧灯管及计算机消耗性配件(硒鼓、墨盒等)由采购部门统一收集,并负责临时存放;c)废胶片、废油漆桶等其他危险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并存放;d)现场各单位产生的医用固体废弃物集中袋装或封存存放;e)放射源使用单位产生的废弃放射源应指定辐射专职人员负责收集。.3243、对非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的要求:a)在办公室、生活区、施工区设置标识明显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箱;b)施工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如废钢材、废电缆、废木材、焊条头由产生部门存放在指定临时堆放点或由统一部门收集;c)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可就近指定堆放点,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灭蚊蝇等);d)分类设施应定点存放,并有鲜明的标识,存放过程中防止变质或二次污染。3.5.3.4 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的要求a)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责任单位委托或出售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b)对社会上没有回收处置单位,但供应商可承诺回收的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在采购时与供应商达成书面协议,由供244、应商负责处置;c)社会或供应商都不能处置的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置或设置固定的贮存场所。自行处置或贮存固体废弃物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d)医用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材料毁形、无毒化处理后,送到当地医院或卫生部门指定单位统一处理。3.5.3.5 对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的要求a)可回收的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钢材、废木材等,应尽量加以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可出售给需求单位或废旧物资回收单位;b)不可回收的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委托或转移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或地点。3.5.3.6 对固体废弃物转运的要求 转移(运输)危险固体废弃物应遵守危险货物转移(运输)的有关规245、定,责任单位应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止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防护措施。3.6 对噪声管理的基本要求3.6.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主要噪声源:锅炉冲管、振动噪声(如混凝土浇筑)和车辆噪声等。3.6.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生产、生活中噪声源的情况,采取降噪和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3.6.3 锅炉冲管时施工单位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向附近居民区、社区发布公告,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以达成谅解。3.6.4 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有较大噪声的施工作业,如不可避免应进行公示。3.6.5 现场噪声较强的区域,应给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噪声的危害。3.7 对废水、废气、噪声246、排放指标的监测的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对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进行监测,对监测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必要的后续改进措施,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3.8 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应配合地方主管理部门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专项检查。3.9 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检查承包商执行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联合专项检查。4 记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监督检查记录5、文件的解释本规定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监督检查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单位主持检查人序号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检查的内容检查结247、论或整改意见被检查人参加检查 人员签署2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保证在建工程所需的化工材料的质量,确保这类物资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等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提高对环境污染以及火灾、爆炸等危害的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油类、放射性物质、试剂、氧乙炔等物资。2 职责2.1施工单位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谨慎对待各个环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2.2 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3 管理要求3.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常用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有毒物质、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易248、燃液体和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环境污染物等,具体见附录:电力建设常用危险化学品。3.2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3.3 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验收的基本要求3.3.1 施工单位在采购危险化学品之前,应按照本工程发布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控制度要求,先向项目监理部报审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有特种物资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其它有关性能说明资料。3.3.2 危险化学品进货检验时除按常规检查外,还应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情况、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说明书249、等资料是否齐全。3.3.3 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物质,施工单位应在采购阶段向供应商提出剩余物资和废弃物回收的要求,或者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后集中处理。3.3.4 射源的采购及其管理要求见本工程发布的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3.4 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包括厂内运输)和装卸的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品、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除满足一般运输要求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3.4.1 应选择经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施工单位应遵守供应商提出的对环境和安全要求。3.4.2 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培训合格。3.4.3 运输、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应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250、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3.4.4 运输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要求在运输车辆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志,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3.4.5 运输装卸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3.5 对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基本要求3.5.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明确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地点。3.5.2 危险化学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库存危险化学品一览表报项目监理部核查备案。3.5.3 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条件及其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1 危险化学品贮存应设有独立库房,库房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251、章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库房的显眼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范围标识;.2 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第二章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提出的贮存要求,按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进行分类分区贮存并标识清楚,应设置必要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3 危险化学品贮存保管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获得上岗证,熟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相关应急措施,每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252、记录的表式可按库存危险化学品一览表或自行编制。3.5.4 施工单位对油库的管理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1 油库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并熟悉油品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特性;.2 油库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油库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油库,电气设备及照明应采用防爆型,严禁穿锦纶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油库。.3 油库35m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包括焊接作业),必要时应采用防火墙(毯)隔离;.4 铁轮车严禁进入油库。油槽汽车进入油库时,排气管应配置安全防火罩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5 油品在装卸过程中杜绝渗漏与泼洒。如有发生泄漏,应立即清除地面上的油品;.6 油库在发放桶装油品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铁253、锤敲打。塑料制品容器严禁存放汽油;.7 油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禁挪用。油品着火时应用沙土埋盖,不能用水扑救。油库周围应清除树叶、干草、油棉纱等易燃物,使用过的沾油棉纱、棉布等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8 油库应有良好通风,并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措施。贮存、输送油品的罐、装卸设备等也应有良好接地装置;.9 夏季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发放时间,尽量避免白天高温时段发放油品。3.5.5 施工单位对氧气库、乙炔库的管理,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氧气、乙炔管理人员应经培训,掌握氧气、乙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特性;.2 氧气、乙炔库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氧气、乙炔库。254、电气设备及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穿锦纶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氧气、乙炔库;.3 氧气、乙炔库10m以内严禁烟火并严禁堆放可燃物;.4 氧气、乙炔必须分别单独存放(库房间距不小于15m)。运输氧气、乙炔时,瓶子应分开,严禁混装。装卸钢瓶应轻拿轻放,并注意瓶口的保护,橡皮及保险帽必须齐全;.5 其他人员因工作关系进入库区时,应听从库区值班人员指挥,爱护库区设施,不得擅自关闭输送氧气、乙炔管道的开关;.6 敷设氧气、乙炔的管道,从库房到施工现场作业点的接口,应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7 氧气、乙炔库应有良好通风,并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措施。夏季应有降温措施;.8 氧气、乙炔库应配255、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挪用。3.5.6施工单位的危险品库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标有期限的化学品应注意保质期,以免过期失效。3.6 施工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3.6.1 领用危险化学品时,仓库管理人员应与领用人员仔细核对所领物品的类别和数量,不得代发、代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应随领用的危险化学品一同交给领用人员,领用应形成记录。3.6.2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关的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应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要求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同时应制定安全防256、护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3.6.3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使用合格、合适的防护用具,并正确佩戴和使用。3.6.4 使用危险化学品较多、危害较大的作业应指定专人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3.6.5 对职业禁忌症者、化学品过敏者、未成年人及其它不宜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不得安排危险化学品作业。3.6.6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对余量危险化学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使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仓库,并在台帐中进行记录。3.7 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基本要求 对于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施工单位应根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中有关废257、弃物处置的要求收集后,交物资供应商统一集中处置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3.8 对应急响应预案的基本要求3.8.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工程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危险化学品使用及意外泄漏应急响应预案,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备案。3.8.2 一旦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存放、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等紧急情况,应按照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性能说明,依据危险化学品意外泄漏应急响应预案确定的步骤及时进行处理。3.9 对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3.9.1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进行自查,并有记录。记录的表式可按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检查记录或自行编制。3.9258、.2 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结果及不符合的处理应形成记录。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联合专项检查。 3.10 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应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的专项检查。4 相关文件和记录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3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4.4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控制制度4.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 记录5.1 库存危险化学品一览表5.2 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检查记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附录:电力建设常用危险化学品名称1 爆炸品:炸药、雷管、高氯酸(浓度大于72%);2 有毒物质:259、联胺、红丹粉、氟化物、含汞/铅等重金属化合物、有毒苯类化合物,其他根据常用化学品分类的有毒品;3 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等;4 易燃液体和固体:汽油、柴油、煤油、丙酮、乙醇、各类油漆等液体,发泡剂N、亚铅粉、二磷化三钙等固体;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双)氧化钠、双氧水、硝铵、亚硝酸钠等;6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硝酸、硫酸强酸类和氢氧化钠/钾等强碱类;7 放射性物质:源;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环境污染物:如多氯联苯、润滑油/冷却油等各类矿物油、含重金属的各类化合物等。库存危险化学品一览表单位名称: 月份 盖章: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库存数量管理责任人备注危险化学品使260、用和管理检查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检查单位名称检查人检查日期年 月 日序号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检查结论或整改意见备注2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做好工程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所有参建单位以及为在建工程提供短期服务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 职责2.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建立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委托专业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单位负责261、厂内消防安全工作。,并督促施工承包商成立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2 项目监理部在现场行使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负责处理有关的日常工作。2.3 施工、调试单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都应成立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且应树立行政正职是第一责任人的观念,重视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 管理要求3.1 各参建单位都要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和调试单位制定的规定应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备案。3.2 项目监理部监督应定期检查施工和调试单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3.3 各参建单位都应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要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262、管理的日常工作。3.4 施工单位应负责对临时工、借用工、外协队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3.5 项目监理部应检查个参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活动组织情况,建立管理台帐,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的工作。3.6 施工现场应设立独立电源的消防网。消防管道的管径和扬程应满足施工阶段最高消防点的需要。3.7 施工现场的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的规定。3.8 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位置和数量应参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配置,应建立相应的台帐。施工和调试单位应将本单位责任区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数量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备案。现263、场的消防器材,严禁挪为他用。3.9 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能保持通风,门、窗向外开启。3.10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在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场所应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3.11 存放炸药、雷管的场所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存放,应设专人负责保管,要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管理制度。3.11 施工中进行切割或焊接作业时,应设立防火隔离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12 现场各单位都应设专或兼职消防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记录;一般作业场所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根据需要形264、成记录。3.13 对已过期失效或因火灾等原因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或更新。3.14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生火灾后影响面大的部位、物资集中的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都属于重点消防部位和场所,对这写部位和场所应做好以下工作:3.14.1 建立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形成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清单,报项目监理部备案;3.14.2 根据重点部位的消防要求建立相应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制;3.14.3 对潜在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场所或设备,如油库、油箱和集控室等,应作为消防应急的重点控制对象,配置必需的消防应急设施,制定完善的应急计划,明确紧急情况的应急步骤等措施。3.15 施工单位在制定下述工种的作265、业指导书时,应提出相关的防火要求。3.15.1 对电焊、气割的防火要求;3.15.2 对涂漆、喷漆和油漆的防火要求;3.15.3 对木工操作间及木工的防火要求;3.15.4 对电工的防火要求;3.15.5 对熬炼的防火要求;3.15.6 对煅炉工的防火要求;3.15.7 对仓库保管员的防火要求;3.15.8 对使用喷灯的防火要求。3.16 重点部位和其它受限制区域的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实行现场监护。3.17 施工单位应按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计划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现场突发火灾应急响应计划,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及联络沟通渠道。要组织必要的266、应急演习,以保证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行动,使可能的火灾损失减到最低限度。3.18 施工和调试单位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完善性、充分性、有效性;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的内部自检。3.19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项目监理部的协助下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防火管理制度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足量并适宜、特殊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等。每次监督检查都应填写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3.20 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照相应的应急计划组织灭火,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应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21 所有参267、建单位都应配合地方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4 相关文件4.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4.3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5 记录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6 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单位主持检查人序号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结论或整改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人员签字2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为了强调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危险作业是指某项作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且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或性质较为严重的作业活动。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268、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2.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控制措施,并监督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3 管理要求3.1 在建工程危险作业的范围 与起重有关危险作业:起重机械满负荷超载吊装,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品等。 与运输有关危险作业: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等。 特殊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的危险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装、拆作业等。 特殊场所危险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或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水上或水下作业269、,深井、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等。3.1.5 土建施工中的其他危险作业:土石方爆破、高处危险作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等。 安装工程中的其他危险作业:土建施工与安装交叉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杆塔组立及架线作业、软母线爆破压接、粉尘和尘毒作业等。3.2 危险作业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 3.2.1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危险作业清单,经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作业活动加强控制,采取以下针对性的措施: .1 施工单位应进行危险/环境因素的识别,明确主要危险点,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2 执行安全施工270、作业票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要求实行监护制度,明确监护人。作业期间监护人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必要时,项目监理部应进行旁站监理。 .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把危险作业作为现场监督检查或监护的重点。 .4 施工/调试单位应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通报给运行单位或相关方面。 3.3 危险作业特殊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危险作业从工作票制度、组织保证、技术保证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项目监理部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与起重有关的危险作业特殊控制措施 .1 对满负荷/超重及多机抬吊作业,施工单位应对起重设备的各项性能进行确认,以保证安全装置和起重能力处于有效271、状态。 .2 移动式机械在高压线下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3 起吊危险物品应有防止坠落的专用吊具和可靠措施,并在吊装区域设置隔离区,以避免吊装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起重危险作业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审核,并监督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与运输有关的危险作业特殊控制措施 .1 对超载/重、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运输前,运输承包商应对所经路段进行考察,以保证所经路段满足大件运输的通行和承载要求,必要时应对有关路段、桥梁进行加固、拓宽处理。 .2 超载/重、超高、超宽、超长物件的运输应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必要时,由运输承包商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有关路段实施短时管制。 .3 对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运输承包商应有可靠的防碰撞、防损坏等防护措施。 对特殊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的特殊控制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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