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工程师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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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898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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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工程师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3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三、安全通防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5四、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6五、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六、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7七、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8八、地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9九、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9十、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十一、通防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1十二、机运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2十三、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13十四、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3十五、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4十六、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5十七、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6十八、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6十九、地测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6二十、调度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7二十一、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8二十二、通防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9二十三、通防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二十四、防突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0二十五、抽采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0二十六、通防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1二十七、机电运输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1二十八、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二十九、机电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3三十、运输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23、4三十一、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4三十二、综合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25三十三、财务部长的岗位职责26三十四、核算会计岗位职责27三十五、财务会计岗位责职28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8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8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9三、安全奖惩制度30四、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3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4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7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8八、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40九、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42十、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45十一、井下交接班制度45十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6十三、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9十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51十五、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1十六、入井4、人员管理制度62十七、矿井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清点制度63十八、安全举报制度64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总 则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整个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地位,也是主要的中心环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分解到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具体化促进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又是煤矿企业的奖惩依据,也是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是为预防事故而制定,并为分析事故提供依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能在事故分析中起到分清责任的作用,可作为安全生产的处罚依据,在重大事故或玩忽职守事故中的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5、也在此。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与劳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有关条文发生着种种联系,为此,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实施。现将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岗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制制定如下,提供学习及落实实施。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及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3、在人、财、物上全面协调,确保安全生产的必需投入,保障安全生产。4、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12字”方针,把通防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5、定期召开董事会,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报告,研究安6、全生产的重大问题。6、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的动态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7、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及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制定能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规划,实施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2、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能源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安全工作措施,根据业务范围安排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实施。3、坚持资金合理流向,确保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及时到位。4、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组织,保证安7、全生产所需的人力资源。5、经常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和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三、安全通防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2、协助总经理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方针,根据原煤炭部提出的落实安全第一方针的十条标准,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每月在安全办公会议上检查执行情况,真正把安全第一方针落到实处。3、对本公司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8、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4、领导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5、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全公司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7、负责组织制定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领导防火、防洪、防尘、防毒、防暑、防冻工作。8、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9、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10、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关于安全生产的事情,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11、 9、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 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12、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防技术管理制度。 13、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14、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15、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防专业安全技术措施。16、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1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18、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10、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施。19、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20、 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21、 反风演习时,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四、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做好能源公司的安全工作。2、定期组织检查煤矿及异地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关健问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组织落实整改。4、负责组织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5、每季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情况11、,制订措施,组织实施。6、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参与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参与制订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年度和季度目标,并组织实施。8、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煤炭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矿井安全可靠性。9、组织落实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规划。10、参与制订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组织落实实施。 五、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和决定。2、全面负责公司机电运输安全工作。3、在组织编审矿生产建设机电项目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机电12、运输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5、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会议,讨论机电运输安全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方面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6、组织对矿井机电运输技术改新、科研、计划的方案制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采掘安全装备水平。 六、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能源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2、负责研究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从技术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发展。3、负责上报、审批新开工的煤矿生产建设工程项目,保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组织制定生产建设、安全技改、安全科技合理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13、施。5、组织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对煤炭生产建设和非煤企业的重大安全问题组织科研攻关。6、每半年组织一次矿井通风系统审查,保证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7、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针对重大隐患研究相应的防范措施。8、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审批矿井及开拓布局设计和工程施工规程、措施。9、组织分析研究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矿井水害等重大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10、组织并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11、督促分管部门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定期检查落实兑现情况。 七、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14、通三防”工作。2、组织审批矿井一翼或水平通风系统调整、石门揭煤、新水平首采区防突设计和防突措施、水平或阶段瓦斯抽放系统建立与改造方案、送风采煤安全措施、启封火区等设计和措施,并检查这些设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3、深入生产现场,了解 “一通三防”情况,研究“一通三防”管理中出现的安全技术性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确保“一通三防”各大系统合理、稳定,提高矿井抗灾能力。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一通三防”业务检查,指导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5、分析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规律、组织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从技术上组织“一通三防”管理方面的科研和革新工作。 八、地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15、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地质管理工作,为生产设计、计划以及编制作业规程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地质资料。2、负责组织矿井涌水量观测和计算,掌握涌水量动态,并负责编制防、治水计划。3、负责矿井的设计、瓦斯地质等技术工作。4、负责组织收集现场一手资料,填绘、修正有关地质图件,逐步完善地质资料,提高预测能力。发现有危及生产的隐患,要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单位。5、负责组织矿井储量的管理工作,及时填报“回采率”和“三量”的年、季度报表及全矿井产量、损失量的报表,及时报告“三量”关系。6、负责组织采空区影响的地面区域现场观察的工作,并根据测量提供的数据,及时重新确定保护16、煤柱边界。7、参与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8、负责指导组织钻探资料的技术分析工作。9、直接对总工程师负责。 九、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督检查能源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省、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并负责能源公司安全综合管理工作。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隐患整改,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下达停产令。对发生的人身伤亡和重大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职工安全行为,对“三违”人员、干部违章者提出处理意见。3、参与编制重大安全工程计划,并定期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参与审查各矿灾害预防计划。4、参17、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参与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方案、重点单项工程作业规程审查和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安全技术审查。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建成移交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提出建议和意见。5、负责组织能源公司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日常动态检查、安全工作会议和有关安全专业会议。分析煤炭生产过程中倾向性安全问题,组织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负责提出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参与制定并督促能源公司各专业安全质量目标制定、实施与考核,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奖惩的兑现情况。7、参与制定能源公司“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重大灾害业务工作规18、划及技术标准,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参与编制能源公司职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负责组织能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参与并监督各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0、负责受理基层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11、负责汇总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定期汇编有关安全文件和事故案例。12、监督检查煤矿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的安全质量。对涉及井下安全的产品施行入井安全认证。 十、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能源公司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19、检查。2、控制安全关键,掌握安全动态,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3、负责公司各专业安全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考核,保证目标的实现。检查考核各单位奖惩的兑现情况。4、负责公司安全活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日常动态检查。5、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故的救护和通防安全仪器仪表的修校及井下安全的产品的入井安全认证。6、负责组织对人身事故和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受理基层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8、监督检查煤炭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瓦斯管理、煤体注水、安全监测监控安装使用,以及有毒有害场所有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9、组织并参与能20、源公司及下属单位职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监督教考分离的实施。10、经常检查本部门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11、指导公司下属各矿安全监察部门工作。 十一、通防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程、规范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规定。加强自身学习和素质提高,熟悉矿井通风安全技术知识,了解矿井采掘部署情况。2、服从领导安排,爱岗敬业。负责通防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经济、合理运转。负责督促编制、审查日常通风调整、瓦斯治理、瓦斯监测、瓦斯抽采、打钻、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等通风安全措施,收集整理通风技术资料,填报通风报表。3、 21、负责指导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编制通风月、季检修计划,及材料配件计划,负责通风安全设施的检查。4、 协助领导参与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组织对通风瓦斯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5、 参加安全检查,经常了解矿井采掘接替和部署情况,及时完善通风系统。积极督促整改通风瓦斯安全隐患,减少和排除安全隐患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影响生产的时间和制约生产的因素。6、经常深入现场,解决作业场所和系统存在的技术和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三大规程”的行为,有权给予处罚和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隐患及时督促编制处理措施,负责落实技术整改措22、施。7、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利用科技促进通风优化、瓦斯、设施、通风参数远程监控、抽采瓦斯安全运用。8、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工作,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各特殊工种培训报表,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上报并做好台帐。 十二、机运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机电技术工作的规划及奋斗目标。在部领导下,对机电管理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2、参与制定机电系统长远技术规划和年度技术规划,并参与制定机电系统年度灾害预防计划。3、参加审定大型机电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参加有关技术论证会;23、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方案,积极引进、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技术性能测定工作,并根据测试原始记录分析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付诸实施。5、负责审订停产检修计划、平衡检修项目及内容,组织审批检修施工措施和停送电工作票,参加现场跟班,协调检修工作,并对检修技术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按时参加设备安全检查,掌握设备安全状况及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排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并落实有关单位进行整改。7、参加机电事故的分析,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做出技术性结论,落实责任者,并提出防范措施。824、组织编制年度职工技术培训计划,通过技术比武、理论学习及其它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电系统职工的技术水平。9、指导机电运输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质量标准、管理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10、定期组织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十三、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部长师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矿井采煤有关规定和技术政策,督促指导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矿井采煤技术管理工作。2、在总工程师、部长的领导下,参与组织制定完善集团公司采煤技术管理办法,优化采煤工艺,督促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采煤方法、顶板管理设计25、方案的编制和审查。3、在总工程师、部长的领导下,督促指导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采煤系统的盘区和重点工作面设计。4、在总工程师、部长的领导下,搞好矿井采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5、经常深入现场研究分析矿井煤层生产条件和采掘部署情况,帮助子公司、直属矿(公司)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6、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矿井采煤系统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参与矿井采煤事故的追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十四、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部长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矿井开拓掘进有关规定和技术政策,督促指导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矿井开拓掘进技术管理工作。2、在总工程师、部长的,参与组织制定完善集团公司掘26、进技术管理办法,合理开拓部署,督促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快速掘进工艺、巷道支护方法的优化和改进。3、在主任总工程师、部长的领导下,督促指导子公司、直属矿(公司)搞好开拓部署、采区设计、巷道支护方式及掘进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和审查。4、在总工程师、部长的领导下,搞好矿井开拓掘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5、经常深入现场研究分析矿井煤层生产条件和采掘部署情况,帮助子公司、直属矿(公司)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矿井开拓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参与矿井开拓掘进事故的抢救、分析及处理工作。 十五、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审查生产矿井水平、采区等27、设计方案、生产布局和需要能源公司审批的技术措施。编制生产矿井(公司)安全生产计划。2、协调生产矿井(公司)按照能源公司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保证安全。3、组织制定和实施能源公司各专业安全质量目标,保证公司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4、对本部矿井及区域公司进行对口业务指导。加强对本部生产矿井及区域公司瓦斯、煤尘、火、水、顶板、冲击地压、机电、运输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工作。5、组织完善地质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资料。 6、组织“四新”推广,开展技术交流与科研攻关,破解生产技术难题。 7、组织协调设备计划编制、闲置设备调剂、设备资产报废等工作。8、调度生产组织情况,完成能源公司领28、导安排的任务。9、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六、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搞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必须积极协助生产副总经理、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3、负责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指导、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5、参加研究采区设计方案、矿29、井开拓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保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6、参加组织人员对采煤、掘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7、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8、参加作业规程、相关措施、工程设计及工艺操作规程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9、按规定组织本部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10、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制定矿井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发展、设备更新的长远发展规划、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十七、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负责及时组织实施上级机30、关有关的技术管理文件和规定。 2、 及时、准确的指导所属矿井编报回采工作面状况衔接计划(年、季、月)。 3、 及时组织参加全矿回采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和审批,参加事故的追查并严格把关。 4、 制定相关回采技术管理文件,规定及实施细则,组织并做到全矿作业规程临时措施编制的统一标准。 5、 负责建立健全矿各回采工作面日常生产管理台帐,健全技术档案,健全其它各种技术管理资料档案。 6、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工艺。 十八、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参与编制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议计划,参与编制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31、 3、指导并参与掘工进作面单项工程设计,负责掘进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4、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5、督促落实顶板管理工作,开展矿压动态观测检查;督促建立矿井井巷失修台帐。 6、参与开展矿井维简工程、安技措工程、井巷大修工程检查。7、指导并参与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采掘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十九、地测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并按国家技术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32、规定指示执行。 3、负责指导编制矿井地质补勘、矿井综合防治水、探放水工程的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编报矿井、水平延伸、采区和“三下”采煤地质说明书采后总结报告,负责审批回采、掘进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 5、负责编制必备的成果台帐资料、图件、督促检查地测工作的落实,解决疑难问题。 6、参与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核地测图件、报表、报告。 7、经常深入采掘工作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地测资料,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技术问题。 8、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督促地测技术人员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延线,并及时下达中、腰线通知单、巷道贯通通知书等。 9、参加矿井远33、景规划与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二十、调度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 2、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要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先安全后生产。 3、 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负责写出会议纪要,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掌握落实情况。 4、 负责传达上级和领导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部署,负责上传下达并检查落实情况。5、 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防止事故发生。6、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尽快弄清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赴现场参加34、指挥抢救工作,了解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经过,参加事故的追究分析。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组织抢救,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7、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8、 负责组织领导全矿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十一、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公司全面工作,并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管理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2、组织并参加各种生产会议,负责督促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和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35、产,协助公司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根据矿井采掘生产布局、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的准备情况,负责协调生产矿井与有关厂、处的关系,督促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5、负责接收和传达公司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工作部署,跟踪调度落实情况。6、当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在总经理(或公司值班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各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事故抢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7、认真组织调度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提高集团公司调度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十二、通防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36、监督检查能源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通防、防突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省及能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负责全能源公司通防管理工作。2、负责编制和修订能源公司“一通三防”、防突管理制度。3、负责“一通三防”、防突工作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落实。4、负责能源公司“一通三防”、防突年度工作计划的审查,并组织各矿井认真实施5、按要求对能源公司所属各矿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煤层自然倾向性、爆炸性鉴定等工作。6、按规定审批矿井通防、防突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7、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例会,负责提出加强通防工作的意37、见和建议。8、参与通防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负责通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技术审查。9、负责编制通防重大工程计划,并定期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负责审查各矿通防重大事故预防计划。10、负责组织各矿井做好“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工作。 二十三、通防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抓好安全综合管理工作。2、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管理。3、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落实。4、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参加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会38、议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6、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责。7、参与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参与组织追查分析通防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9、负责抓好通防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范措施,搞好业务保安。 二十四、防突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搞好通防部煤矿防突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防突工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编制矿井防突工作长远发展规划、防突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防突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及时搞好分管防突业务工作。 4、在煤矿推广防突新技39、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防突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防突技术水平。 5、积极配合部长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一通三防”例会等有关防突会议,并总结出防突管理工作并实施。 6、积极配合部长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防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7、对防突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防突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8、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抽采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年度、月度瓦斯抽放钻孔施工计划,同时上报审批逐月生产任务计划完成情况。 3、深入现场掌握40、钻孔施工情况,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做好技术数据的收集、整理、建账、上报工作。 4、根据钻孔设计,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5、抓好瓦斯抽放泵站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改造、设备管理和标准化工作。 6、抓好职工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二十六、通防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督促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 负责指导编制通防科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进行。3、 指导、审核“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4、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提出41、处理意见。 5、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部长提出具体意见。 6、 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等各类鉴定方案。 7、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整理工作。8、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审核和批准。 二十七、机电运输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督检查能源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电运输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省及能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负责全能源公司机电运输综合管理工作。2、掌握机电运输动态,督促隐患整改,对不具备运行条件的机电运输作业场所,下达停运令。参加机运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单位和事故42、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负责编制机电运输重大工程计划,并定期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负责审查各矿机运重大事故预防计划。4、参与机运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负责机运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全技术审查。5、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日常动态检查,分析机电运输工作中倾向性安全问题,组织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负责提出加强机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参与制定并督促全能源公司各机运专业安全质量目标制定、实施与考核。7、参与编制能源公司机运专业职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组织能源公司机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负责组织各矿井机43、运应急救援演练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9、对各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进行业务领导。10、监督检查煤矿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的安全质量。对全公司电器防爆工作负责、机电运输设备产品施行入井安全认证。11、负责国家淘汰机电运输设备的落实,按期淘汰更新。 二十八、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矿井机电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指令,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井上下供、用电、运输的归口管理工作。2、 负责编制、审核机电设备更新计划、大修理计划、供、用电计划及配件计划。3、组织实施设备、机电系统等机电生产系统定期和动态检查、监测。4、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落实灾害预防计划、事故预案44、措施。5、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设备控制规定和作业层文件,组织对机电系统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会审。6、组织制定设备检修人员及特殊工种、特殊工序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保证岗位人员资格能力符合工作要求。7、负责定期对全公司机电、要害场所和重要岗位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减少设备故障和质量事故,保证机电施工安全和供、用电安全。8、组织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和回收工作。9、按要求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完成“三违”治理指标。 二十九、机电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参与组织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修订(编)机运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45、行。 4、参与制定并实施机运部年度机电设备的维简和大修工程计划。 5、参与组织实施有关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 6、推广应用机电专业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7、参与推广应用井下机电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8、参与井下机电专业重点课题攻关。 9、参加组织编制机电重大单项工程设计,机电检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参加编制机电技术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10、负责新采区及开拓、掘进工作面的供电设计审核;定期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 11、负责所属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和存档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十、运输工程师安全生46、产责任制1、 在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技术法规。 2、 参与编制年、季灾害预防计划。 3、 负责处理机电运输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4、 负责组织各种机电运输技术措施审阅工作。 5、 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指标消耗,提高机电运输安全保密管理水平。 6、 负责组织技术员定期学习和全矿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各种安全培训。 三十一、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负责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的拟订、调整、执行和监督。 2、 制定人事行政工作规划,编制人事行政支出预算,有效进行成本控制。 3、 参与公司组织结构的设计与调整,负责公司岗位设计与岗位分析。 4、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47、招聘、任用、调动、辞退等事务,负责员工的培训与管理。 5、 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并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考评工作。 6、 负责制定合理且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日常的工资计划、核定、核算及统计分析工作,实现公司的薪酬激励计划。 7、 编制员工手册,建立员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8、 根据公司高层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 9、 负责公司印鉴、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以及宣传报道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0、 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及相关证照、手续的办理。 11、 公司会议的组织、记录及记录归档工作。 12、 员工考勤、出勤统计、报表、分析等人事管理工作。48、13、 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登记、迎送等招待工作。 14、 负责公司车辆调动、办公环境等总务后勤管理工作。 15、 完成公司高层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十二、综合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等,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主持草拟公司行政文件,参加安全办公会。2、负责抓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3、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矿井领导干部下井情况,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的干部,及时提出调离或解聘意见。4、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49、,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领导干部处理,记入人事档案。及时组织矿、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5、负责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监督交通法律、法规及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行车。6、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和法规。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7、坚持职代会劳动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督促检查职代会劳动安全工作决议的落实情况。按规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视察,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事故隐患,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8、关心职工劳动条件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50、动保护工作。 三十三、财务部长的岗位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2、负责公司系统内财务队伍的建设,并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3、复核子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协助公司总经理制定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授权书,并有权对授权调整提出意见。4、负责根据国家及总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和健全有关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5、领导下属子公司的内控建设,规范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督促子公司按集团要求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承担管理责任。6、负责在公司系统内组织实施收支两条线和51、目标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子公司货款的安全和回笼情况承担管理责任。7、对子公司实施风险监控,指导子公司开源节流,优化资金占用。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作出经济分析,为公司总经理提供决策支持。 8、负责税务协调,配合银行、税务、中介机构和审计部的了解、检查和审计工作。9、负责协调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关系。10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三十四、核算会计岗位职责1、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职责。2、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集团、本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及实施细则。3、负责设置核算帐薄体系,协助仓管、售后服务、业务等其他部门建立必要的台帐。4、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52、程,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编制记帐凭证,准确登帐。5、依据经营授权书和其他管理制度实施财务监督,对超权限的,在得到相应授权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6、及时进行入库单和采购发票的核对,按规定进行存货和销售成本核算。月末,在财务主管的组织下,进行存货盘点和帐帐、帐实核对工作,对差异事项及时作出处理。7、负责往来款项的对帐并加强欠款的催收工作。8、严格费用单据的审核, 按规定进行费用控制。规范费用业务的帐务处理,开展费用分析。9、按公司核算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预提费用、及各项准备的计提,以及待摊费用的摊销。10、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准确进行公司利润和分产品损53、益的核算,不得人为调节利润。11、及时编制本部会计报表报送集团,并负责编制公司的合并报表。12、依法进行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增值税发票的管理。13、负责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十五、财务会计岗位责职1、协助财务部长建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及实施细则。2、负责组织各公司编制预算,根据各公司的预算进行汇总编制全面目标预算。对整个公司预算控制、执行情况及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深入挖潜,提高费用功效,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支持。3、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为公司领导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对存货、应收、应付款项、固定资产等资54、金组织实施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承担相应的财务监督职责。5、负责落实各项制度,并不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子公司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费用功效,优化资金占用。6、负责协调和配合集团及相关部门、机构审计检查工作。7、负责与各部门进行业务沟通。8、负责集团上报资料的收集和编制。9、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为使公司的安全工作能更好地有计划的按目标进行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目标,计划和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兑55、现。3、公司及各子公司,每年元月初,必须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且将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制定年、季、月度安全目标,并进行逐级落实,直到个人。4、制定目标时,必须目标明确,各种目标必须具体化、数字化。5、制定目标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必须分线、分单位,并分别成立各自的领导小组。6、安监部门监督检查各线、各单位的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随时将实际与目标进行对照,对不按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管理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下达整改意见。7、各线、各单位及个人必须分季、月召开总结分析会,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分析,找准方向,确保安全生产。8、各级安56、监部门负责每月对当月安全目标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的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经济运行部根据公司生产施工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57、安全先进奖励费用等项目。 2、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 3、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同时抄报董事长、总经理。4、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5、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分公司按制度贯彻执行。 6、子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58、相关部门、子公司、项目部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8、各子公司、项目部应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9、公司、子公司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10、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证据。 三、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决定效益。为5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经济利益与安全的考核,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考核组织机构1、安全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安监部部长成员: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煤矿主要领导安全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安监部部长成员:安监部工作人员2、安全考核办公室的职责(1)监察、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负责制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目标。(3)统计、记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5)对安全生产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60、安全考核办公室审批。(二)考核范围公司所属各煤矿领导班子。(三)考核原则与纪律1、遵循事实,科学分析,对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与所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考核。2、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公开。3、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事不对人。(四)考核办法1、以实际安全生产情况为依据。2、分月考核,季度兑现。3、季度总分在60分(含6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不奖不罚,领取结构工资中安全生产的工资。4、季度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按结构工资中安全生产工资金额奖励,同时发放安全工资。5、季度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结61、构工资中安全生产工资金额,同时扣发安全工资。6、在一个季度中,首月分数为季度总分的25,次月分数为季度总分的30,第三月分数为季度总分数的45。7、在一个季度中,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奖励,全季度安全工资不发放,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进行处罚。8、在一个月内发生累计12人重伤事故,考核分数为60分;发生累计3人及其以上以上重伤事故,考核分数为30分;发生一起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考核分数为0分。9、季度无死亡、无重伤,按安全工资金额的2倍进行奖励。(五)资金来源1、总经理安全奖励基金。2、安全罚款。3、总经理安全奖励基金与安全罚款交能源公司财资部。财资部对总经理安全奖励基金和安全罚款必须单列账户,严格62、实行收支两条线。发放安全奖励或罚款时必须由公司安监部填写奖励或罚款单据,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才能进行。4、财资部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监部汇报奖励与罚款账目,并在安全办公会上公布。5、各煤矿对其所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员工的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由各煤矿制定,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安监部、财资部备案。 四、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科学地管理好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各煤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煤矿基建和煤矿生产矿井。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公司。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63、行。2、必须建立总工程师负责制的技术管理体系。3、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作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决定,未经总工程师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和不执行。4、所有工程的设计和有关技术文件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才能生效和实施。5、所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才能生效和实施。6、作业规程必须内容齐全,语言简洁、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图表内容和标注齐全、准确,图面清晰;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否则,总工程师有权不予审批签字。7、公司系统的队伍施工的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批64、(1)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后,应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才能上报技术部门审批。(2)一般施工设计图纸、作业规程由矿技术部门组织安监、通风、地测、机电、运输、调度、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集体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并签字后,上报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3)特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瓦斯抽放孔设计、煤柱设计、探放水钻孔设计、揭煤措施、3km-5km贯通设计及其贯通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通风、地测、机电、运输、调度、救护队、施工单位等部门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并签字后,上报子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4)重大设计图纸(采区设计、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设计、矿井瓦斯抽65、放系统改造设计、矿井运输系统改造设计、矿井排水系统改造设计、矿井供电系统改造设计等)除按第九条执行外,还要报公司,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生产建设部、安监部、计划发展部、技经室、调度等部门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后,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8、外委承包施工工程的安全技术文件的审批(1)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揭煤措施、瓦斯抽放孔和排放孔设计、探放水钻孔设计、探放水安全措施、巷道贯通设计、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防突”敏感指标等由签订承包合同单位的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总工程师和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并报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签字备案后才能实施。(2)由于施工条件暂时发生变化而制66、定的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签字备案后才能实施。(3)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含各种设计)以及“突出”敏感指标提出质疑,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修改后,按修改后的审批意见实施。如施工单位拒不修改,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有权下令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赔偿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67、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项目部等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4、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5、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主要内容有:(1)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2)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业务水平;(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通常采用三级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和各级管理干部、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6、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68、的安全培训。(1)总经理、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69、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8、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各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70、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9、基层各单位应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年初向公司经济运行部、安监部上报年度培训计划。10、对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考试不合格,年审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11、煤矿特殊工种要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12、必须认真执行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着三级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13、必须坚持“以老带新”工作的原则,认真签订、执行好师徒合同,未签定合同的一律不准上岗。14、认真组织好井下特殊工种及安全技术工种的外培工作,71、及时与培训单位联系,分期分批进行培训。15、职工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授课内容、纪律情况、考试成绩等,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所在区队通报,以督促员工认真参加培训。16、矿内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一些小型培训,就规程的落实、本班安全生产的具体问题、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短、平、快式的培训。17、职工培训工作要做到季度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并做到资料齐全。18、 各矿要定期对区(队)长、班(组)长进行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区(队)班(组)管理、安全法规、“一通三防”为主要内容的强化培训,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19、各矿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72、2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公司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不在时,由安全副总经理负责主持,所有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属子公司负责人参加。总结上月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下月安全工作中所需的人力和物力以及资金。2、公司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会议,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副总以上的领导、公司所属子公司等人和部门参加。分析总结上季度“一通三防”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本季度“一通三防”工作,平衡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3、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机电运输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有关公司领导、公司所属子公司等73、人和部门参加。总结分析上季度机电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平衡本季度机电运输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4、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有关公司领导和采、掘、巷、技术、调度、安全等部门参加,总结上季度顶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署本季度顶板管理的重点,并对顶板的监、测、控进行总结分析,掌握顶板活动规律。平衡解决顶板管理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5、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公司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所属子公司等各单位正职、总工程师、通风(安全)副总参加,总结上半年瓦斯治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布署下半年瓦斯治理工作74、重点。协调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6、“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安全工作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相关部门参加,安排布署整个工作过程,落实人、财、物、资金等问题。 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组织机构组织安全检查组。参加安全检查人员为:公司领导、各职能部室、各煤矿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单位各专业负责人。2、检查范围公司各生产矿井;新建、技改、扩建矿75、井。3、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1)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1)矿井各系统的能力、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2)矿井五大灾害及其它灾害的防治措施;3)“一通三防”、“三大两小”专业会战及救护队的检查;4)按专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重点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主要有1)学习传达上级、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2)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整改情况;3)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各级、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化等资料。6)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有关报表、“防突”考察审批表、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等。5、安76、全检查时间(1)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井安全大检查。(2)子公司每月对各单位的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3)矿井每10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4)区队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5)班组每班日常检查。(6)上级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等所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5、整改落实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1)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的要求整改;(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5)做好现场检查、整77、改、验收记录。6、处罚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要求(1)公司各煤矿必须制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办法,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并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2)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和各单位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八、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有义务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汇报、处理,公司应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并及时、如实地向安监部、调度室汇报。1、总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分析会议,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78、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2、安监部每周召集一次由技术、机运、通防、采掘、考核等基层区队管理人员和技术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落实整改、建档闭合管理。3、瓦检员、安全员、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当班必须认真检查所经路线、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现场能整改的立即安排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安监部汇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调度室汇报。4、采、掘、机运、通防、考核等基层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隐患进行自查、79、自改,本区队不能整改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5、排查出的C类以上的隐患向公司办公会汇报后由安监部负责上报;C类隐患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整改;D类隐患由基层单位整改。一般隐患“问题”由生产技术部指定整改单位,重大隐患由总经理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并按标准验收。6、所有隐患落实处理后,责任单位向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申请验收,安监部按照ABCD类登记建档。7、安监部负责全矿安全隐患的信息管理工作,对当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分类记录、筛选、发送或上传。8、技术部、安监部利用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预警危险源、安全隐患,并经常检查基层单位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9、每天早晨8:00前,安监部将最新收到的安全隐患分80、类筛选、整理,做出安全信息日报表上报公司领导和基层各单位。10、安监部每天在公司早晨调度会议上通报当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11、安监部及时采用书面形式下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后,应在限期内解决,并反馈整改信息,由跟踪人验收后消号。(二)安全隐患的治理、考核、报告1、安全隐患的分类:A类: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B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C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D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按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的分为5级: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2、C、D类一般隐患由生产技术部或责任单位主管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81、对立即整改的隐患,由现场安全员、瓦检员和跟班干部监督处理。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整改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安监部备案。2、B、C类重大隐患由公司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防范预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总经理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书面报告煤业分公司安监部,集团公司安监部。3、集团公司动(静)态安全质量检查、安全评估、公司安全质量检查、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的相关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按照安全隐患的界定及处罚标准,对造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执行82、罚款,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三违”行为。对单位施工范围和包保区域出现一般隐患罚款500元/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对责任区长、当班班长和瓦检员各罚款20元/条;出现严重隐患对单位罚款10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条,对责任区长、当班班长和瓦安员各罚款50元/条。4、安监部管理人员及时将隐患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要求责任单位主管落实隐患整改意见,签字。凡不签字或拒绝签字的隐患,按照隐患罚款标准加倍执行。5、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责任单位逾期没有整改的,对包保责任区的单位主管及跟班干部罚款100元。同时对施工单位按照隐患性质加倍罚款。6、隐患单位对安监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等,应积极组织整83、改并及时向安监部回复整改情况,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100元/次。7、安监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档案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九、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84、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85、。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矿劳资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2年修订一次。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86、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3、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对生产区队要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三)劳动定员管理和执行标准1、矿劳资部门抓好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劳动定员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2、严格落实劳动定员相关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入井人数。(1)矿年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坚持“一采两掘”,采煤队定员120人,采煤队每小班出勤人数均不超过35人,掘进队定员50人,掘进队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5人, 维87、修队定员30人,维修队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0人。机电队井下定员40人,每班不超10人。(2)矿年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坚持“二采四掘”,采煤队定员220人,采煤队每小班出勤人数均不超过70人,掘进队定员90人,掘进队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30人, 维修队定员60人,维修队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0人。机电队井下定员80人,每班不超20人。3、同一采区内严格控制一采、两掘工作面。4、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班区队长或班组长、要害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四)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均按规定制作、悬挂劳动定员牌板,每班严格按规定标明定员和实际作88、业人数。(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管理制度,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所有带班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一)矿井负责人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次数规定:1、总经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2、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9次;3、副总师以上干部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9次;4、安全、生产部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5、各区、队正副区、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22次。(二)管理干部下井前必须到井口值班室了解井下作业89、地点的生产方案情况,作业地点的通风瓦斯及安全状况等情况,以便掌握心中有数。(三)管理干部下井必须到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要害场所(绞车房)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必须在现场落实人员进行整改,隐患不消除不允许进行生产。(四)据矿实际生产情况,列出各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日程安排表,做到早、中、夜班均有干部下井,班班有领导干部在生产现场;(五)管理干部下井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干部下井记录,内容为下井时间、发现问题、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整改情况,同时将下井作业地点的情况及时通报矿井值班人员。 十一、井下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9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煤矿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花秋矿业有限公司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画,随意涂改。2、带班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交接班,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91、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完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安全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接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半小时之内到达,否则按迟到处理。如确定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迟到、早退罚款200元/次。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由安监人员负责管理。792、煤矿领导交接班必须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十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整体素质的需要,是煤矿自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93、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以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进行,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步好转。2、组织机构:(1)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子公司主要行政负责人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部长办公室成员:安全监察部工作人员(2)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管理职责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94、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负责制定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制定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5)积极组织标准化各小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各矿。6)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7)对各专业、各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95、“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3)检查、考评的专业:根据标准,检查、考评七大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地测。其中采、掘、机、运、通、地测六大专业进入矿井考核,调度进行专业考核。各达标专业必须严格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单位(专业)将本单位达标计划(包括责任区域)进行目标分解,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奖优罚劣。(4)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办法依据标准规定,公司采取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即公司每月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动96、态抽查,各矿将当月自检结果及整改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每季度组织定期检查,对矿井一个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方法如下:1)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成员随时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现场管理工作,协助基层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2)在动态抽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根据各矿井自检情况对矿井进行动态抽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3)在季度定期检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等部门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评级。4)根据标准规定,97、严格检查矿井必备条件和各专业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将必备条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5)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奖励办法:1)资金来源:公司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依据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从安全费用的提取中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资金。2)考核办法: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组考评成绩为依据。考评分数形成:矿每月自查占10%,公司抽查占20%,公司季度考核占70%。奖罚办法: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罚兑现。 十三、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矿用设备器材的效能,提高机械化水平,使各设备器材以最经济的费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8、,特制定公司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定。1、各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器材,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2、对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的设备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3、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证后,方准入井。5、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99、。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6、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7、矿用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质量标准化进行。8、各矿要制定和修改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和设100、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等制度。9、各矿要建立设备器材台帐、设备器材卡片、设备器材牌板和设备器材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三统一。10、设备在使用期间,凡发生设备事故的,要对事故进行分类,查明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按“三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存入档案。11、对在使用的设备器材老化,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器材设备,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申请报废。12、对于各矿闲置的设备器材,由公司统一调拨或租赁。1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防止公司所属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特制定公司所属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矿井顶板安全101、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1)各煤矿组织施工的,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由外委承包单位施工的,报外委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回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102、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采用钻爆法施工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5)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103、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2人一组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8)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9)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10)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11)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104、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12)生产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每一个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两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3次。对没有进行回采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和瓦斯牌板。(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4)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105、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密闭,挂上密闭牌和警示牌。密闭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3、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106、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4)地面防治水: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监测监、收集水文资料,并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5)井下防排水制度: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107、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坪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巷道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6)井下探放水108、制度: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和作业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4、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109、放,及时送到地面处理。预防放炮引火。井下必须使用矿用安全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阻燃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阻燃风筒。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或与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进风井筒和平硐由地面110、起向内延伸不小于20米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暖风道、主扇房、风硐等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3)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4)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机电硐室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 5)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三通”,以便连接水龙带。(2)矿井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巷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111、填。2)合理的选择采矿方法,采矿方法回采率要高,煤炭损失率要低,同时要及时从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顶板管理工作。3)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风路畅通,减少矿井的漏风率。4)封闭可能发火的地区,杜绝空气漏入,防止煤层氧化。5)根据各矿自身情况,矿井应建立以氮气、黄泥灌浆、阻化剂、凝胶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系统,以增加矿井防灾抗灾能力。(3)矿井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1)严格遵守有关工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2)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火源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物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112、等级。在进行地面工业广场布置方案设计时,应当考虑地形和常年风向,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厂房建于其他厂房的下风侧,并且相临建筑物外墙之间应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各建筑物之间还应设有通道,其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4)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要按规程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用品。5、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1)每一个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2)每一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3)各煤矿必须对井下粉尘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4)掘进面必须采113、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5)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6)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7)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站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场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8)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场所空气中含1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114、g/m3。2)作业场所空气中含10%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9)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10)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11)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12)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13)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粉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6、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应有双回电源线路。双回路电源应满115、足下面要求:(2)当任意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外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3)矿井的双回路电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4)正常下,如果采用一回路运行方式,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5)lO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6)矿井电源线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7)下面各地点不得少于两回路供电线路,并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8)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9)主排水泵房;(10)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11)主要通风机房;(12)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房;(13)瓦斯抽放泵。(1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116、求:(15)高压,不应超过10000v;(16)低压,不应超过1140v;(17)照明、手持式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18)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19)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电压时,低压电器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起动器、检漏继电器)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20)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21)电气作业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时,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22)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23)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117、触及的裸露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24)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25)每一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力设备布置图和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26)矿井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27)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1)每一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2)铠装电缆应每隔lOOm左右就接地1次,遇有接线盒时也要接地。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118、定:4)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5)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线串联连接;6)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的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7)无电缆金属外皮可以利用的,应另敷设接地干线。8)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主接地极不应少于两组;9)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10)每一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欧姆。11)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12)当高压系统的单项接地电流大于20119、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A;13)接地电阻每年应测定1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雨季进行。(28)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安全人行道和通往工作地点的人行道都应设有照明。(29)在380220v的照明线路中,中性线不应装熔断器或开关。(30)井下电气信号须能同时发声和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不宜超过127v。(31)为防止非防爆设备或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各矿井应实施电气设备入井证制度,入井证由机电防爆检查组办理。(32)罐笼提升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1)工作执行信号;2)提升中断指示信号;3)提升种类信号;4)检修信号;5)事故信号;6)无联系电话120、时,应设有联系询问信号。(33)编制与实施安全运输(行车、提升)的技术组织计划,应用系统工程理论解决运输薄弱环节。(34)编制与实施线路、设备的检修计划及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从技术上把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防爆规定的设备入库。(35)修订与贯彻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在现场监督兑现,纠正违章作业,使规程落到实处。(36)贯彻执行质量标准,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从技术上解决质量、隐患问题,并参加工程验收。(37)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进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试验、测定工作,提出结论性的技术结果报告;参与设备选型、改造和鉴定。(38)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交流推广安全新技术。(39)参与事故分析,制定技术121、防范措施。 十五、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公司以原煤生产为主导产业,现共有5对矿井,分布区域较大、路途遥远。根据煤矿自身的安全管理特点和以往一般事故的救援惯列,特制定公司所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1)基层矿汇报程序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值班室通知出险(救护小队)出动抢救(井口医疗站、对口救援医院)事故有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迅速撤离)矿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总经理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无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协助抢救)清点人数(矿灯房或井口考勤室)清点人数(事故区队)。(2)公司事故汇报程序基层矿(调度值班室)公司调度室公司值班领导主122、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通知待命或出险(救护中队)待命抢救(煤矿医院或相邻大型医院)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死亡事故)下达抢救命令(矿调度室或矿抢救工作机构)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或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煤矿事故紧急救援煤矿矿井发生非伤亡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由煤矿矿井组织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到矿给与积极的协助。煤矿矿井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煤矿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生产等工作组。公司所属煤矿发生凡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组织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由各煤矿制定煤矿事故紧急123、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生产等工作组。3、公司新建的煤矿事故紧急救援公司新建的煤矿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煤矿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由本矿独立组织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公司有关各部室到矿给与协助。各煤矿在成立矿山救护队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必须与当地(就近)的矿山救护基地签署矿山救护协议。 十六、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保证井下生产秩序的稳定、良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和检身检查。2、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版)的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124、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普通无线通讯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入井。3、各矿井井口应设置自动考勤系统,每一入井人员入井,出井必须考勤。未设置自动考勤系统的矿井,必须在井口设立入井、出入井管理牌板,设专人负责管理,如实填写入井、出井报表并在当班报矿调度室。4、新工人(含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入井。5、本矿非井下职工、家属等和外来入井人员到井下检查、参观、考察,必须得到矿调度室同意后,并有本矿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风系统的人员带领才准入井。事前,矿调度室要将入井人员的人数、性别、入井时间、带领人姓名告知井口检身工。带领人必须将带领入井、出井的人数、性别告125、知井口检身工。6、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7、井口检身工必须严守岗位,交接班必须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你不来,我不走”。8、在井口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性质、结果,分别以“三违”、影响社会治安、破坏安全生产论处。9、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煤矿基建和生产矿井。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 十七、矿井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清点制度1、为保证入井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2、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外来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入井,依照本制度进行入井检身和升入井清点。3、为杜绝烟火物品入井和爆破物品出井,确保入井人员安全,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4126、井口检查员必须佩戴检查证、坚守岗位,严禁空班漏检。5、检查员检身时要严肃认真,敢与违章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6、检查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如造成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流失的另分析处理。7、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罚款2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另分析处理。8、检查员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考勤,不得让他人代考,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当班检查员50元。9、生产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入井,外来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人员须由矿方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登记后,由有关人127、员陪同方可入井。10、本矿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入井,应当按矿灯牌号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升井后,应立即交灯、换牌,不许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下井:(1)班前喝酒的;(2)未戴安全帽或未携带自救器、矿灯的;(3)穿化纤衣服或着装不整齐的;(4)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的;(5)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的。12、矿灯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灯专号使用。矿灯房应对矿灯统一编号,禁止无牌发放矿灯或乱发矿灯。13、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下井,实行入井挂牌、升井摘牌制度。14、作业人员下井,实行班前点名、班后考工制度。班前未点名者禁止下井;班后2小时未考工者,值班人员应当查明原因并向总经理报告。15128、班组长负责掌握当班作业人员入、升井情况。当班作业结束,班组长应当最后离开作业现场。16、每班换班2小时后,矿灯房须把尚未归还矿灯人员的名单报矿值班室。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升井的,作业班组长或本人应事先报告值班室。17、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和后果,依照安全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十八、安全举报制度为促进和搞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反对违法、违规、违章,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根本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举报人公司系统全体员工、家属、学生及各子公司、项目部等各矿管理人员、煤矿工人,以及关心、支129、持公司煤炭生产和安全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报。2、举报内容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情形均可举报。(1)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章的。(2)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煤矿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3)采矿许可证、煤矿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照不全仍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4)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突出、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煤矿。(5)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6)生产现场有事故预兆或隐患不及时整改的。(7)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8)领导未按规130、定下井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9)员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10)违反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3、举报形式举报人可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留名或匿名举报。5、受理部门6、查证、处理。受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受理部门必须及时登记,在10天内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能发公司处理;紧急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查实、处理。7、举报奖励(1)公司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有功人员,按其举报的内容、类别、性质、收到效果的大小,给予505000元奖励;对因举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重大奖励。(2)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经查证不实者,对假报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8、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9、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煤矿基建和煤矿生产矿井。10、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