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安全应急及生产管理制度(9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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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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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安全应急及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5第三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1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5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6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4第七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5第八章 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25第九章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6第十章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35第十一章 事故应急预案36第十二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43第十三章 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45第十四章 特种2、专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7第十五章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48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9第十七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3第十八章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57第十九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第二十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62第二十一章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74第二十二章施工作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7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安全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股份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并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情况3、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工作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 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测预防事故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第二条 安全目标:1、项目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2、项目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3、杜绝较大及以4、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5、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6、杜绝营业线施工一般B类及以上责任事故。7、控制一般C类及以下责任事故。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三条 按照“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安全责任,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 第四条 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全权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所属各分部的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直接领导。2、对本单位施工的现场安全负领导责任,5、对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3、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在本标段项目安全管理上,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业主单位、中交集团和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且认真落实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年度安全工作要点,针对中交股份沪昆客运专线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策划文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安质部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 4、对员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具体组织、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6、月”和施工现场“零”伤亡、“零”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组织文明施工现场的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持续进行安全工作改进。5、监督施工现场及施工作业点严格按国家、铁道部及地方安全主管行政部门的贯彻情况,并组织考察各分部是否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强化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做到“事前控制”防范于未然,突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动态控制。6、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坚持安全奖惩制度,对发现安全隐患并实施警告后屡教不改的分部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7、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安全情况,组织进行现场文明7、工地评定,组织并监督相应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第五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控制方案,督促做好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2、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3、参加安全检查活动,为消除事故隐患提供技术指导。4、参加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并实施纠正和预防事故的措施。第六条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安质部协助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入现场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8、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责令排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工整改。向作业人员及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协助组织本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参与抢险、抢救计划/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对施工现场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贯彻执行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及时分析和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状9、况,并提出下一步防范重点。如实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信息。督促现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的发放、使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罚意见,并监督兑现实施。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创建工作,负责组织申报,总结活动经验,配合现场验收。 2、工程部指导整个项目施工生产,在审查施组、推行“四新”等工作中,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技术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生产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编制施工生产实施计划的同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检查劳务协作队伍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10、(如防洪、防寒)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参加工程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负责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参与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组织“四新”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交底。 3、物设部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主办并组织编制本项目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物资储运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监督特种岗位持证上岗。负责制订高压进洞、变压设备及大型机电设11、备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负责制定大型进口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负责编制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的购买、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负责对油库、大型库房与高大建筑物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的指导工作。归口机电事故管理,负责并参与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具体批复并会同安质部对由于机电设备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对本项目机电设备、材料储运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作好分管的有关工作。 4、计划统计部、财务部安全责任制负12、责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工程安全计划。经常检查和督促工程安全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分析、考核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 负责与业主代表办理保险事宜。确保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5、综合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定期监测尘毒作业点,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现场劳动卫生条件。6、中心试验室安全责任制负责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分部试验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检查、指导各实验室对试验用化学试剂保管情况,监督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条例执行情况,确保施工安全。第七条 企业职工安全职责企业所有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13、点去做。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2、三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扔工具、材料等物品;4、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避雷装置;6、爆破及吊装区域内,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吊机机臂垂直下方严禁站人;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 作业队长、领工员、班组长、现场保安安全职责 1、作业队长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坚决制止;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安全生14、产制度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纪律教育;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落实。 2、领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3、班组长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成员思想或身体状态反常,采取相应对策或15、调离危险作业部位;如发生工伤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工长。第三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第21号令)为及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结合业主、局指、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2、生产安全事故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16、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也可以表现为一般休工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17、日以上的事故。3、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分部负责人或调度、安质部门报告;分部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监理部、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概述、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4、各级安全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处理原则:(1)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抢救。(2)千方百计防止18、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严格执行救护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措施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中的伤亡和财产损失。(4)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5)事故现场。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分部的相关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救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经理部或相关上级单位统一指挥。5、事故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除组织力量救援外,同时还要组织力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2)事故现场保护的措施:(3)将事故重要部位、痕迹、血迹、破损物件等做出标记,对其中容易消失的痕迹,可当即收集并做好记录,请目击人或肇事见证人签字。(4)伤19、者在现场急救或送往医院前,将伤者原来躺卧的部位作上标记。如伤者神志清醒,要及时讯问、录取口供。(5)将事故现场拍成照片或影像,并在照片上对事故重要部位作出标志、记明数据。(6)圈定事故现场保护区,由公安或指定专人看守,以防破坏。(7)监护肇事人。不经同意不准肇事人与他人谈论事故情况。(8)注意在事故现场寻找见证人。6、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的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20、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落实。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和事故教训。7、事故的处理级别按照中交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各项目分部负责本单位轻伤事故调查,并调查报告报经理部备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或配合上级和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8、事故处理局经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或政府对事故处理的决定或处理建议,按处理权限形成相应处理决定,批复或报批。触犯刑律21、的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1、参加现场施工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不准进场施工。2、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检查,凡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进行调查核实,除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外,将无证单位清退出场。3、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对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进入施工现场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协作队伍,应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指令并督促落实,对整改仍未达标的,按照程序清退出场。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22、第十一条 为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强化参建人员对项目的认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提高作业人员技能,确保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完成,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质量环保岗前培训教育考核工作,严格按“三级教育”制度进行培训考核工作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 一级(公司级)教育内容: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b、 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c、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d、 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e、 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2) 二级23、安全教育(项目级)教育内容:a、 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b、 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c、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d、 以往的事故教训。(3) 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a、 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b、 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c、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24、的使用和保管方法;d、 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4)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项目部安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2)25、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5、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指导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26、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其形式有: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项目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各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遵章守纪;事故案例及教育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6、安全活动日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和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下发的安全生产规定文件和操作规程;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27、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7、适时安全教育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的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安全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安全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8、纠正违章教育纠正违章教育。项目部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务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28、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9、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10、其他安全教育(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需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29、可从事新的工作。(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三、培训范围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以及劳务工。 1、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1)教育培训内容: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安全质量发展新动向和新要求,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案例等;全面质量管理,如何开展“四新”30、的应用。(2)教育培训方法:项目部人员培训、部分人员委外培训。(3)教育培训时间:上岗前、开工前、重点工程施工前、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的时间。(4)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5)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搞好安全生产。2、特殊工种、技术工种 (1)教育培训内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质量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2)教育培训方法: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其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工程进展需求。(4)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其他地点。(5)教育培训目的:强化31、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达到安全质量全员可控。4.新工人、劳务工培训(1)培训内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作业部位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质量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2)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上岗前、工前培训。(4)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施工现场、其它地点。(5)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32、违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规范施工。(6)经常性培训的形式:每天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月、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5.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1)关键岗位:所有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委托培训。内部培训由项目部选派讲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现场操作培训,还可采用自学等其他的形式。委托外聘讲师进行培训。(3)培训内容: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四大部分。(4)培训考核:培训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满足其他方面规定的要求(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经历等),则由相关部门颁发证33、书。(5)经培训考核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的员工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或抽查时实际水平未达到上岗资质要求者,项目部有权注销其证书。(6)未取得证书的人员不得在该岗位上岗操作。因无证操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四、安全教育档案形成的记录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3.职工安全教育档案;4.安全教育记录;5.转场安全教育记录;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登记表;8.试卷及其他。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十二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34、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调动全体参建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参建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一、安全交底内容 安全交底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专业规范、行业规定、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文件(包括有关设计人员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方面的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时设计人员提出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企业规章制度,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作内容35、使用的机具设备,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物、周边人文地理环境、其他构筑物等。二、安全交底的要求 一、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三、 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 1、项目部总工程师会同安全总监向有关施工人员、劳务队伍、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劳务队伍技术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3、项目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劳务队伍的36、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第七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其它岗位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应分层明确第一管理者、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安全总监、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工(队)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第八章 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第十四条 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经理部所属各经理部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指37、挥工程部,经由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质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1、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2、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主持制定,经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3、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分部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经由总工程师、项目经38、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质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第九章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项目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措施1施工测量与高压线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触电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2在陡坡、桥墩上等危险地段测量安全防护用品不健全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利高处坠落、溺水等高空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3在交通繁忙地段无安全防护措施交通事故做好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4在封冰不稳定或春季冰融期的河段上测量溺水做好安全措施,佩戴好救39、生圈及其他防护用品5施工用电场内架设电线悬挂高度、线间距及绝缘性不符合安全规定触电按照安全用电和消防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并配备完好的消防设备6配电盘未实行箱体化、无防雨措施、缺盖少帽、无漏电保护器触电、火灾7在高压线下方或上方作业无保护措施或安全距离不够触电8现场变(配)电设备处未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触电、火灾9高温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符合规定火灾严格现场自查和核查10电线接头不牢固,未用绝缘胶带包扎触电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11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无明显的安全标志触电做好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12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触电、火灾按照安全用电40、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13配电线路的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触电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14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或共存触电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15机械设备无漏电保护器触电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16设备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触电、机械伤害经常进行检查并严格奖罚17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未安设防护罩机械伤害经常对设备安全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8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伤害19吊车、铲车、塔吊、汽车、搅拌机等的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方向系统、钢丝绳等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20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切断电源检修机械伤害做好机械安全技41、术交底,并经常检查,监督。21电动工具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等特殊环境中使用火灾22设备检修时未挂警示牌机械伤害23施工机械车辆作业工程车辆违章载人机械伤害24机械在边沟、高路基作业未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械侧翻25压路机启动前未观察前后、左右有无障碍物和人员机械伤害26路基工程挖土方时采用掏挖、反坡的方法坍塌做好开挖安全方案,并监督执行,避免蛮干。27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未设警告标识及禁行物体打击做好弃土场挡墙的砌筑,并做好警示标识牌28坡面松动的土、石块未及时清除物体打击对坡面松动的土、岩石及时清除,防止滚落伤人29无有效的排水措施坍塌做好路基边坡的防水措施30石方爆破42、作业未设危险标志和警戒人员,爆破器材未执行有关制度爆炸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方案进行爆破,并做好警戒 和安全防护31 冲击钻钻锤绳卡不牢固钻锤掉入井内钢丝绳与钻锤必须用绳卡固接32正反循环钻机电缆线密封性不好触电伤亡人员定期检查电缆线,接头必须绑扎牢固33钻机停钻未将钻头提出孔外不能将钻头取出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34挖孔过程中排水不及时挖孔坍塌伤亡人员挖孔过程中必须及时排出积水35吊装设备安放不牢坠落物砸伤人员挖孔前对吊装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牢固的地方进行加固36挖孔周围警示标志缺乏行人误入坑内伤亡在挖孔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拦37孔内人员未戴安全帽坠落物砸伤人员挖孔43、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38孔内残留废气未及时排除施工人员废气窒息定期排除孔内残余废气39孔内石方爆破装药不适当震动过大造成塌孔根据爆破深度严格控制装药量40下井的梯子不牢固人员摔伤施工前严格检查梯子是否牢固41爆破时人员未撤出危险区域人员伤亡爆破前必须警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42爆破时施工设备未撤出危险区域损坏机械爆破前将所有机械撤离现场43基坑周围未设警示标志行人误入坑内伤亡必须在基坑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44支护不及时塌方伤人基础开挖时及时支护45不时时检查泥浆比重塌孔陷机伤人及时检查泥浆比重及孔位46挖机作业半径内站人人员伤亡施工人员远离挖机作业半径内47挖机停放位置太靠边机械陷坑毁坏机械开挖44、前选好挖机停靠的合适位置并随时检查该位置是否牢固48罐车停靠位置不妥罐车塌陷灌注前选好罐车停靠的合适位置并随时检查该位置是否牢固49挖机作业未注意上空电力线导电伤人施工前检查好施工上空网线是否在机械作业以内以便妥善处理50下基坑的梯子不牢固人员坠落认真检查下基坑的扶梯是否牢固以便及时加固51施工所用电力线私拉乱接人员触电伤亡电力网线严禁私拉乱接,由专人管理52钻孔桩灌注时孔顶承重过大中途塌孔人机陷落导管及法兰盘的重量尽量由孔径的外围承受53震动过大影响建筑震塌房屋离建筑物过近的地方尽量采用松动爆破作54井内人员未戴安全帽井顶异物下落伤人下井前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55井内未照明设施,不能及时发现45、险情涌水涌砂淹没工人安放照明设施56井内抽水安放不妥漏电触电井内抽水机台座安放牢固,电路用防水线57吊斗升降时井下有人吊斗砸伤人员纂吊斗升降时井下人员必须避开58施工前未检查钻机安放的情况机械倾倒砸伤人员施工前必须将钻机安放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59孔内石方爆破装药不适当震动过大造成塌孔根据爆破深度严格控制装药量60下井的梯子不牢固人员摔伤施工前严格检查梯子是否牢固61爆破时人员未撤出危险区域人员伤亡爆破前必须警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62爆破时施工设备未撤出危险区域损坏机械爆破前将所有机械撤离现场63基坑周围未设警示标志行人误入坑内伤亡必须在基坑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64桥梁墩柱施工墩身46、和顶帽施工上下游两临边及上下线分隔带间无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坠落做好高墩安全防护,并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65高空及多层交叉作业平台木板铺设过窄、未固定、无防护栏坠落作业平台按要求进行满铺,并固定牢固,满足施工需要,并做好安全防护66脚手架、支架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倒塌脚手架、支架的钢管、扣件进场前严格检查验收,并做好平时检查。67脚手架、支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排水系统倒塌基础做好处理,满足承载力和排水要求。68支架未按规定设置垫木、剪刀撑倒塌、坠落严格按照支架搭设方案进行搭设,并严格进行检查69作业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荷载堆放不均匀坠落荷载不得超载,并均匀堆放,做好平时得检查70在高处、水上作业平47、台追拉推打高处坠落、淹溺严格施工纪律,并做好安全防护71未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支架坠落、物体打击严格监督执行脚手架、支架的拆除方案72酒后登高作业或患登高病症人员登高作业高空坠落班前严格进行检查73起吊机械设备漏电、倾倒、挤压等起吊机械设备漏电、倾倒、挤压等平时做好检查和维修74电焊弧光辐射眼病做好劳动用品的发放,并监督佩戴75张拉台座两端无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机械伤害严格长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76龙门吊、塔吊及双导梁施工的拼装、定位、锚固等不符合要求倒塌、坠落、物体打击做好设备的检查和安装77龙门吊、塔吊、双导梁使用前未进行承载试验倒塌、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使用前必须做承载试验78龙门吊、塔吊48、,未设警示标志、施工时无专人统一指挥倒塌、坠落、物体打击龙门吊、塔吊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并做好警示标识79用平台上下载人高空坠落平台运转严禁载人80电缆线与平台铁件相连触电伤亡人员严格检查各电缆是否与铁架相碰81平台上物品超重平台超重坠落严格按照平台规定荷载进行提升作业82平台上跳板未铺满施工人员蹋空坠落平台上必须满铺脚手跳板并挤紧83石块未绑扎牢固石头脱钩砸伤人员大石块应绑扎牢固,多人搬运时动作应协调一致84滑模提升结构未按设计施工滑模提升时坠毁滑模提升设备应按设计制作施工并定期检查85料斗过大大流量砼冲垮模板选用适当大小的料斗86振捣时震动支撑杆振垮模板振捣时应避开支撑杆及加固螺栓8749、发现模板变形未及时纠正加固模板垮塌如发现模板有变形应及时加固支撑88养生人员未戴安全带高空坠落高空养生必须配戴安全带89用平台上下载人高空坠落平台运转严禁载人90电缆线与平台铁件相连触电伤亡人员严格检查各电缆是否与铁架相碰91平台上物品超重平台超重坠落严格按照平台规定荷载进行提升作业92平台上跳板未铺满施工人员蹋空坠落平台上必须满铺脚手跳板并挤紧93石块未绑扎牢固石头脱钩砸伤人员大石块应绑扎牢固,多人搬运时动作应协调一致94桥梁上部施工及制梁作业龙门吊、塔吊未按程序拆除坠落、物体打击严格按照龙门吊、塔吊的拆除方案拆除95从事登高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未穿防滑鞋未定期体检、酒后登高、疲劳作业高处坠50、落做好安全岗前教育,并进行工班前劳动安全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96拌合站及砼的泵送料斗升起时钢丝绳断裂机械伤害做好平时的监查97泵送砼管道爆裂物理性爆炸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98电动振捣器漏电或不安全用电触电做好浇筑砼前的机械检查99砼拌和设备出现故障触电、机械伤害做好平时的监查100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存储消防设施、工具、器材设置不符合规定火灾、爆炸严格按照火工品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检查101氧气瓶、乙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平放卧倒、暴晒、两者使用时达不到安全距离火灾、爆炸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进行管理,并做好平时安全检查102木工操作间、油库、料库等吸烟或明火作业火灾做好岗前安全教育的培训和51、平时的检查104仓库无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规定火灾、爆炸做好仓库通风、照明,对电气设备做好防护105雨季施工未进行防洪排涝工作洪涝做好防洪预案,并注意现场不得堵塞河道106脚手板、斜道板、跳板未采取防滑措施坠落雨季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107洪涝灾害后未采取卫生消毒措施传染病洪涝灾害后采取卫生消毒措施108施工作业未进行防台风、防潮涌、防地震工作气象灾害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109夏季施工无防暑降温措施中暑做好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杜绝恶劣环境下作业。110夜间施工照明设备不符合操作要求机械伤害、坠落做好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识111危险地段未52、设置红灯示警标志坠落112办公生活区食堂内外不卫生、厨具不干净、有腐败变质食品食物中毒做好食堂卫生的检查,保证食物新鲜113炊事人员无健康证传染病定期对炊事人进行体检114生活锅炉使用、检修不符合安全规定爆炸生活锅炉的使用要经过地方安全监督局进行验收115饮水器具不卫生传染病定期对水器进行消毒116电路系统线路老化、短路火灾、触电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117未经允许使用电器取暖火灾严格电器设备的管理,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隧道洞口施工高空作业高空坠落、人员伤亡做好高空施工的安全防护方案雨水直接浸泡,引起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害做好排水系统隧道开挖方法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引起坍塌设备损坏、人员伤53、亡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出渣运输机械运输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做好洞内的照明,钻爆设计钻爆参数选择不准确,装药方式、药量控制不到位设备损坏、塌方等爆破方案要经过多次试验,开始选取参数和装药方式、药量要保守。钢拱架的加工及安装电焊机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组好设备平时检查和维修配线电路老化、破皮未包扎人员触电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接头要包扎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或共存触电严格现场用电管理制度无漏电保护器触电无电弧防护用品眼睛皮肤灼伤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监督佩戴和使用电焊机开机产生的烟气呼吸道疾病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电焊火灾喷射砼粉尘污染呼吸道、眼部疾病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监督佩戴完好作业大管54、棚支护支护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支护方案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进行评审通风施工通风不能满足需要人员伤亡做好隧道内通风设施排水长期浸泡造成坍塌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做好隧道内的排水措施照明安全电压高于36V人员触电严格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按照用电方案的要求施作施工用电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或共存触电高度不够触电吊装作业未进行日常检修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保证正常运转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做好岗前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多层次作业人员伤亡做好安全防护,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支架模板搭设拆装脚手架搭设不当倒塌人员伤害严格按照脚手架的搭设方案进行搭设模板吊装时固定不当坠落人员伤亡55、物体打击末拌吊装前做好检查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高空坠落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第十章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报告各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坚持对本管段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施工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指导施工人员正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处理措施并上报项目经理分部相关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值班人员的违规指挥。并有权向上一级领导反应。工区各施工人员对本工区的施工方法、方案有权提出施工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向项目经理分部进行反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工区视而不见的,任何人员都有权向项目经理分部有关部门报告。举报奖56、励对施工人员对值班人员、工区负责人、工点负责人提出的违章指挥,经核查属实的对违规人员处以500元处罚,对举报人员进行200元的奖励。对施工人员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对举报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第十一章 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在xx铁路工程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类危险、安全隐患,如:隧道坍塌、隧道瓦斯、高空作业、触电、运输安全等。另外还存在洪水、冰雪天气等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件),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产环境的破坏。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抵御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因此根据安全生产法、xx哈佳有57、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此预案。1、总 则(1)编制目的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事故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民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58、工作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3)适用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xxxx客专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重点针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如坍塌事故(隧道、基坑作业、模板安装拆除作业)、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环境污染、高空坠落事故,火灾、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和煤气管道事故以及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等。(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全体员工、民工以及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公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充分发挥建筑59、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交沪昆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事故应急项目经理部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分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2、应急事故(件)的组织机构及其60、职责(1)领导小组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件),便于统一领导和指挥,特成立xxxx客专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突发性事故(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郑庆军副组长:王德振 刘国生 徐光远成员:由中交xx客专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安质部、综合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计合部、物设部等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发生事故(件)的项目经理分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各项目经理分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突发性事故(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2)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是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全权指挥者。在副组长的协助下,制订处理事件的总体计划。副组长:61、是组长的第一助手,在组长领导下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和救援计划,具体负责落实分管的救援工作。发生事故(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抢险救援具体实施工作的队长,对抢险救援及处理事件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按照各项目经理分部制订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安质部负责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情况,并立即将情况及时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技术资料,现场监督指导抢险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落实。物设部主要负责事故救援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集发放工作。综合部主要负责协调医疗救护、各级人员接待后62、勤保障工作,协调新闻媒体,使宣传报道做到客观、公正,将影响降到最底程度。事件发生所在项目经理分部的保卫部门负责做好治安保卫、维持秩序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做好处理事故资金的调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调度协调、信息发布、材料汇报其它应急综合工作。(3)具体分工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为:通信组: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抢险组:主要负责实施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有关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经理分部负责人、分管负责63、人、技术负责人、救护大队等有关人员组成。警戒组: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疏散组: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应急器材供应组: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由综合部、物资部、发生事故项目分部有关人员组成。3、预防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项目经理分部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办公用品,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64、其安全责任。做到纵深到、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主任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项目经理分部实行严肃查处,并落实到主要负责人。4、应急响应(1)如发生产安全事故,启动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项目分部领导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部长项目经理上报局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65、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即项目部领导: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组织员工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近医院。然后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2)中交xx客专六标经理部二分部在接到突发性事故(件)报告后应立即召集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3)事故后处理工作查明事66、故原因及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5、信息报告和通报(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突发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局指挥部。(2)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沟通联络,认真履行职责。(3)对于各类突发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各项目经理分部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局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67、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任何工程突发事故信息。6、应急保障(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突发性事故(件)应急处理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任何工程突发事故的指挥要求。(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各项目经理分部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3)应急队伍保障以项目经理分部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必要时请求专业应急队伍救援。一般的突发事故发生时,由各项目经理分部按照相关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故发生时,中交沪68、昆铁路工程突发性事故(件)应急处理项目经理部协调相关应急队伍按照要求和规定承担抢险任务。(4)资金保障各项目经理分部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项目经理分部承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各有关项目经理分部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第十二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第十七条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要认真进行交接检查,并做好记录。1、定期安全检查69、各经理部由各项目经理、安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管区域或工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还可以根据劳动生产的实际需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或岗位实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劳动生产的安全。2、经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坚持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项目经理分部、工区专职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项目经理分部、工区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它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3、专业性安全检查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70、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塔吊、垂直运输机(架)、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火工品进行检查。防尘、防毒、防火检查。季节性、节日安全检查雷雨季节进行危险部位防雷措施检查。4、节假日前组织进行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部督促各项目分部立即进行整改。5、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停工的再建项目复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复工。6、项目经理部及各项目经理分部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71、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7、强化安全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态度认真预测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8、项目经理部及项目经理分部要认真作好危险源辨识工作,通过对危险源辨识找出事故易发点,并加以控制。9、项目经理分部及各工区要利用安全检查表开展自查、互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潜在危险,进行事故诊断。对运输车辆、机电设备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各工区要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十三章 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第十八条 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1、安全检查监督制度:(1)项目部应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铁道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进行安全72、监督检查,并行使以下职权:(a)进入协作队伍和施工现场调阅有关资料,检查施工过程,查看人员资质,检查设备设施,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章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检查审核同意,方可恢复施工生产和使用。(d)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停一清”,即:对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开工作业的,停工整改;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73、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带病运行的设施设备,停封整改;对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清退出场。(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出示有效的监督检查证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和施工生产。受检查人员面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对员工群众的举报,各受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透露举报人和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5)项目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74、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2、安全检查考核整改制度:(1)项目部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并得出评分结果,排出名次;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不失时机的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进行周检和日常安全巡检。(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以发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3)在每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4)对分部和架子队的安全考核结果,纳入项目部颁发的激励75、约束与考核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奖惩。第十四章 特种专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严格明确施工项目包含的特殊工种作业情况,建立特殊工种管控台帐,定期检查作业持证情况;1、对协作队伍中的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和新转到我项目参加建设的职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考核,由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在场确认登记后,方可上岗作业;2、对新的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必须积极配合地方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采取措施,加强练兵,努力提高合格率,保证施工中的持证上岗率,提高现场安全质量工作的效率;3、结合现场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汲取经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4、严格奖惩,76、对违反特殊工种作业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一律转岗或辞退,并在其作业记录上记录该违规行为。第十五章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电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77、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6.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9.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10.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11.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78、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12.能产生大量蒸气、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器设备。13.电器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14.桥梁施工现场、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调动全体参建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参建人员79、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局、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客专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三、会议分类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郑庆军副组长:王德振 刘国生 徐光远80、组 员:王占东 任彤 林飞 刘肖欢 冯光泽 郇恒德 曲志红 杨涛 张泽林四、会议内容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每月20日至25日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决定随时召开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参加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与。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指导所属各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更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4.讨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81、安排;5.讨论各工点安全工作重点,制定各工点危险源防治措施5.小组组长提议研究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安质部应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照片、议题),形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组长签发并确定印发范围。 2、安全例会 安全例会每月25日至30日召开,由安全总监组织,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全总监决定推迟或提前召开。由安全总监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参会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科室负责人、安质部工程部全体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主要以多媒体和图片形式进行汇报演示,会议内容及主要议题为:学习传达本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会议精神;通报本月现场发生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情82、况;安排下月安全工作及工作目标;整改问题由工程部监督整改,整改后上报安质部;安质部应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照片、议题),形成安全例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全总监签发并确定印发范围。 3、安全专题会议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等原因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事项。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分析、研究、部署会、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检考核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分析会、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研讨会、汛期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研讨会等。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议题的会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规模83、适当,务求实效,做到有内容、有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安质部应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照片、议题),形成安全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质部长签发并确定印发范围。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项目部在次年的第一个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包括: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监理、邀请的其他人员等。会议主要内容:1.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会议精神;2.总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3.通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4.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84、和个人;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安质部应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照片、议题),形成安全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形成文件,印发所属单位,同时抄报上级主管单位和监理及建设单位。五、会议组织 会议由安质部组织,综合办公室配合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取得实效。第十七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2、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首台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合格。3、安全生产教85、育培训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6、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86、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7、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确定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项目部要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9、进行验收制度。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落实进场验收,项目部应报请监理单位应逐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工作。10、交接班签认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87、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大型机械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1、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在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88、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4、确保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5、对起重吊装工程、铺轨、架梁工程、营业线工程、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6、项目部要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7、施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8、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举或举报,有权拒绝违章89、指挥和冒险作业。9、项目部要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0、项目部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11、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12、项目部要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13、项目部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90、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14、项目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15、项目部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6、项目部应核查大型设备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组织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结构强度、动力指标、安全系统进行认真的复核、检算,防止设计错误。17、项目部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同时检查生产企业的首台设备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过型式实验,型式试验是否合格。在确认制91、造企业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其选用的材料、生产工艺以及外购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前还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十八章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一、责任划分及职责安质部长负责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各分部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各分部分项主管人员配合副经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安质部协助消防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并督促落实92、。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单,并报送安质部备案。二、消防设施管理1、按照规定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设施。2、定人保管,不得随意挪作他用。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4、各灭火器应成组设置,置于去拿方便的位置。5、泡沐灭火器要求定期做好换药记录。6、设置消防器材布置图与火警119指示牌。7、消防设施由安全部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并组织经常性检查以保证使用良好。8、购入的消防器材登记入册,注明使用部位及数量9、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消防车道。9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米,车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米。施工现场须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供消防车通行。三、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2、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 4、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 5、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6、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94、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7、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8、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9、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电气焊割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10、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电气安装标准的规定。非正式电工不得安装电气设备。12、施工场地内不得积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中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13、仓库、机械设备用房和化学易燃物品操作间等不得采用易燃建筑。四、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95、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96、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1、压力容器在安装前,项目经理分部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2、项目经理分部工程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3、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办理登记手续。4、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5、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97、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6、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项目经理分部报告。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效。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6)过量充装。第二十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1、总则(1)为了严格管理本标段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铁路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98、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火工品,是指在沪昆铁路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使用的民工建筑队伍。(4)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人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99、。为了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逐级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使用单位的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5)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经理分部,必须依照本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6)使用爆炸物的项目经理分部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2、爆破器材的管理(1)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经理分部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2)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车间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100、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3)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仓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具体任务是: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仓库看守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101、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及仓库安全的问题发生,确保库房万无一失。具体任务是: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内;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4)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5)爆炸物品库房应当102、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6)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7)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工作应在批准地点进行。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8)积压的爆炸物品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以物易物。具体处理方式是:按原供应渠道退回供应单位;按规103、定进行销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本单位公安机关同意,在路内外单位间调剂、转让。一般应以整箱(盒)为单位办理。(9)本单位没有爆炸物品,又确需临时使用少量爆炸物品的项目经理分部,应按照8)的规定,办理调拨手续。(10)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炸物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11)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施工单位使用的民工队保管、使用。(12)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由保管员将原始台帐资料移交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存档。3、爆破器材的储存(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104、员昼夜保管、守护。(2)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书面报铁路公安机关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3)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4)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药库的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5)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105、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6)爆炸物品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堆垛之间留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7)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4、爆破器材的仓库(1)施工需要使用爆炸物品,但又无专门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必须在开工前选址建立仓库(储存室)。(2)准备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送所在铁路公安机关106、备案,之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建库完工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还应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建立临时仓库(储存室)时,也需经铁路公安机关和当地派出所批准。(3)建库选址时,应由建库单位会同批准的公安机关共同进行实地勘察。要本着既便于施工生产,又能确保安全的原则,在远离城镇人口稠密区、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交通要道、高压电线、通信线路、地下输油管道等区域、设施的地方,亦应避开不良地质、地貌环境,防止洪水、泥石流、危岩、落石等意外自然灾害的破坏,选择适当的地点建库。 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的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107、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实行双门、双锁(即里层为外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门锁应为防撬暗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防护网。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108、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远离爆炸物品仓库且用量较少的单位,经主管领导批准和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同意,可设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内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盗)保险柜、铁柜,并安排专人保管、看守。临时存放点内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应超过当日的使用量。5、爆破器材的购买(1)购买爆炸物品由使用项目经理分部的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应由物资部门按计划签订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向所在地县以上109、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向所在公安机关备案。(2)采购爆炸物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承办。购买时,须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部门购买。6、爆破器材的运输(1)爆炸物品的运输由采购单位负责。运输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跨省、市、区运输的,应在相应的省、市、区办理准运手续。(2)运输爆炸物品时,应由运输单位选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押运。(3)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规定。装运的车辆必须使用高帮汽车;加盖蓬布;采取捆绑加固措施;悬挂醒目的危险品警标110、;车厢底部及车帮内侧应垫木板或橡胶软皮。(4)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有经验的人担任。(5)运输应在白天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沿途不准装卸。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接近。(6)装卸、倒运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装卸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拖、拉、倒放。(7)爆破器材应按照车辆荷载装运,高度不得超出车帮;装载雷管不得超过两层箱;性能相抵触的不得同车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8)爆炸物品运至施工现场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111、7、爆破器材的使用(1)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2)项目经理分部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工。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3)项目经理分部对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收回。(4)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的申请计划,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112、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5)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6)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7)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时,项目经理分部应将爆破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爆破作业。(8)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清点后由113、爆破工及时退库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8、爆破器材的加工(1)加工爆破器材应在指定的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时应由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间应有专人负责。(2)加工爆破器材,应按照当天的实际需用量,不得超量加工。加工后的成品应置放在安全地点,严禁与尚未加工的爆破器材混放。9、爆破器材的检查监督(1)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所在地公安机关,共同依法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施工单位与所在地公安机关作好爆破器材仓库的选址建库及办理证件、购买、运输、加工、销毁、审查考核看114、管人员等项工作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协助施工单位对各类涉爆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对爆炸物品仓库(储存室)、加工房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对重大隐患签发“铁路内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依法对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经公安机关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的单位采取封库整顿、治安处罚等措施并将情况向隐患单位的上级通报;依法清查、收缴非法存放、携带和使用的爆炸物品;对发生的涉爆案件开展侦破和查处工作;总结、推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做法、经验;会同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10、奖励与处罚(1)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符合下列情况115、之一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法规和本办法,主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没有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丢失、错领、错发等事故和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效地防止了爆炸物品被盗、被抢、爆炸等人为破坏的;积极同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作斗争,为保护爆炸物品和国家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检举、揭发重大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避免、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抓获危害爆炸物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爆炸物品案件事迹突出的。(2)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116、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由铁路公安机关会同违反规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该单位及单位领导的责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等处分。(3)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私自设库或临时存放点,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库房使用单门、明锁、无报警器等,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库内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超量超高储存等违反存货规定,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在仓库警戒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不按要求设置看守人员或看守人员擅自离岗造成丢失、被盗数量不大的;私拿、私用、117、私藏、赠送、转借、转卖爆破器材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拒绝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无理取闹的;违反规定,滥发、滥用爆破器材的;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处罚的行为。(4)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从重处罚。对责任人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或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爆炸物品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多次指出,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发生爆炸、被盗、丢失、火灾等事故,危害严重,在全国、全省、全路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较大数量的爆炸物品被盗、丢失,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对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违反本规定发生问题后,嫁祸他118、人逃避处罚的;因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失职、渎职,导致爆炸物品被盗、丢失或酿成治安灾害事故的,予以加重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对单位主管领导建议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对爆炸物品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被奖励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拨款支付。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单位和责任人收取的罚款,应单独建立帐目,用于奖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6)因铁路公安机关监管工作不力或失职,导致发生涉爆案件或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二十一章 劳119、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1、施工各经理部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2、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3、施工现场周围应有安全标志。如遇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和良好的照明。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并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要严禁使用。脚手架应牢固稳定,过道应有防护设施。第二十120、二章施工作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管理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按50元/项处罚;未系安全帽带,按20元/项处罚,未统一着装,按20元/项处罚。2、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膀(不穿上衣)或穿短裤,按50元/人.次处罚。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合格有效的上岗证,违者罚50元/人.次;佩戴他人上岗证上岗的,加罚50元/人.次。4、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或无照明,处以责任单位100300元/次罚款。5、施工作业现场各类材料、工器具、设备乱存乱放的,处以责任单位100300元/次、责任人50100元/次罚款。6、施工作业结束后,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处以责121、任单位100300元/次罚款。7、施工废料、包装纸(板、袋)等固废物乱丢乱弃的,处以责任单位100500元/次、责任人50100元/次罚款。8、废水、废油不按规定的排放处理方法处置,擅自乱排乱放的,处以责任单位100300元/次、责任人50100元/次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加倍处罚。乱倒混凝土的,处以责任单位20005000元/次,处以责任人200500元/次罚款。9、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及影响公共文明的其他不良行为,处以当事人50100元/次。10、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含啤酒),罚个人100元/人.次;罚所在单位500元/次.人。11、个人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给予加倍处罚,连续两次加倍122、处罚后依然旧犯,对责任人清场处理。12、施工作业队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否则处以作业队500元/项.月罚款;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项.月。15、施工作业队不按作业程序指导书组织施工,罚作业队200元/次。16、重要危险岗位未建立交接班制度或无交接班记录,罚50100元/班。1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个人50100元/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次。18、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玩牌、打闹,违者罚个人50100元/人.次。19、不经同意不得随意将安全标志移位、或将安全标志移位后不复位;严禁故意损毁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违者属集体行为罚实施单位200500元/次;属个人行为罚当事人1123、00元/次;并照价赔偿损毁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无险情使用灭火器材,擅自移动损坏灭火器材、消防设置、消防标志的,处以当事人或责任单位200100元/人.次。20、施工现场公共安全设施的拆除,必须经安质部许可后方可实施,否则罚拆除单位200元/次;拆除后需复建的而不及时复建或复建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200元/次。21、施工现场放置各种机械设备(如钢筋弯曲机、切断机、电焊机、砂轮机、空压机、卷扬机等)的固定处所,必须要在临近处醒目的地方张贴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维护保养及操作责任人标示牌,违者处以责任单位100元/台.套罚款。22、施工现场的防护栏杆应按规范或要求搭建,凡违反下列规124、定的给予责任单位100300元/次罚款:1)各种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制作安装应横平竖直,有挡脚杆,高度(1.2米以上)、材料、规格、型式及色彩要统一;2)施工现场的孔、洞、井、坑、沟、悬壁、临空面、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处所,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23、作业人员使用角磨机、砂轮机、切割机、凿毛作业等易产生飞溅颗粒物的工器具时,必须佩戴护目镜,并设置挡板防止飞溅伤人,违者处以50元/人.次罚款。高空及交叉作业1、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100元/人,对于安全带、安全绳不按规范使用(如挂点不牢,低挂高用,两人共用1绳,人、物共用等)者罚款50元/人125、次。2、经检查操作平台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临空面不设护栏、护栏不封闭、护栏高度不足(小于1.2m),罚款50元/处,临空面作业不挂安全网或底部不封闭,罚50元/处。3、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有防坠落措施,材料应随用随吊,及时调整,用后及时清理,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递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入箱、筒或袋内。违者罚款50100元。4、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专用楼梯,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越,违者罚50元/人次。5、严禁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或躺在安全网内休息,违者罚款50元/人次。6、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违者罚款50元/126、处。7、在高空作业或深度超过1.5米的作业面,上、下必须安装交通梯,违者罚单位50元/处。8、多层作业的作业面,由工程管理部安排,需临时让工作面,由作业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提出,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并由安质部监督执行。凡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罚款200元,若不按照协调让出工作面,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由不服从方承担。9、高空、高危作业(钢筋笼吊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等)相关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监护,凡未派人监护的单位罚款100元。监护警戒人员不得力、不负责者,罚款200元。对不服从监护警戒人员劝阻强行进入危险区的人员罚款50元。安全通道1、楼梯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如强度、宽度、探头、踏板间隔、角度、加固情况、127、防滑、防坠物措施等),否则罚款50元。2、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完善,无安全通道罚款100元。3、有下列现象的给予50元罚款。1)通道上乱堆乱放材料、线(管)路、碴堆,阻碍交通。2)存在滑倒、绊倒、踩踏空、坠物或打击隐患,而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起重作业1、违反下列规定作业的罚款50元/次。1)吊装作业现场禁止非吊装作业人员进入,并派人警戒。2)不允许人与被吊物体或机件同时升降。3)裸露的电焊线和电线需按规定与钢丝绳保持一定距离。4)大件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分受力情况,若正常方可继续起吊。5)吊装时,整个现场应统一指挥。6)一般情况下,必须用旗语、口哨、手势指挥。7)存在高空坠物危险的,如起128、吊材料明显长短不齐,所吊构件没有清理干净等。2、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防脱钩装置、限位装置等),否则罚款50元/项。3、起吊用具、钢丝绳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起吊用具、钢丝绳等罚单位100元。4、大件吊装作业(大件指大型金属结构、大型机电设备等)必须执行以下规定,违者罚款100元。1)吊装措施、作业程序书必须由队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认可。2)起吊前进行技术交底,起吊时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3)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相关规定。 施工用电1、线路的架设必须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2、各工作面电线电缆架设布置必须规范、整齐、有序,线路混乱经指出拒129、不整改者罚款50元/处。3、各类电缆破损、老化必须及时更换,否则罚款50元/点(处),接头必须包扎规范,否则罚款50元/处。4、施工现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线,固定在绝缘架子上,绝缘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钢支撑、维护栏杆、脚手架上,不得拖拉在地面上。否则罚款50元/处。5、禁止在电线上挂晒衣物等物品,否则罚款50元。6、开关箱、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否则罚款50元。7、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体砸坏。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否则罚款50元/130、处。8、配电盘、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线、一闸、一漏”制,各闸应标明用电器的名称,否则罚款50元/处。9、配电装置所有的刀闸、盒、盖应完好,使用专用保险,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10、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接线,否则罚款100元/处。11、原则上雨天室外不允许电焊作业,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有防雨措施,否则罚款50元/处。12、用电作业完毕后要将电闸拉下,锁好配电箱,配电箱及开关箱内不许放置任何物件、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13、在使用低压照明的地点使用高压照明器具,一经查出处以50元罚款。14、私自使用电炉及其它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者,一经查出处以50元罚款。15、检修电131、气线路时,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未按规定执行的罚款50元/次。机械设备1、起重工、司索工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给予200元/人.次的罚款。2、吊运物件的捆绑必须由司索工进行,否则给予100/次的罚款3、违反下列规定作业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1)吊装作业现场禁止非吊装作业人员进入,并须派人警戒。2)不允许人与被吊物体或机件同时升降。3)裸露的电缆线和电线需按规定与钢丝绳保持4m以上距离。4)大件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分受力情况,若正常方可继续起吊。5)吊装时,整个现场应由一人统一指挥。重物或吊具下方严禁站人。6)一般情况下,必须用旗语、手语、口哨指挥。7)存在高空坠物危险的132、(起吊材料捆绑不牢固、长短不齐,吊件上松动附件没有清理干净)等。4、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防脱钩装置、限位装置等),否则给予100元以上每项的罚款。5、起吊用具、钢丝绳必须执行专人保管,检查签字制度,否则给予100元以上每项的罚款,钢丝绳应含责任人、规格、断丝情况、可吊吨位等标识,否则给予100元以上每项的罚款。6、大件吊装作业(大件指大型预制件、大型金属结构、大型机电设备等)必须执行以下规定,违者给予100元/次的罚款。1)吊装措施必须由队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认可。2)起吊前进行技术交底,起吊时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3)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相关规定。7、钢丝绳断丝超133、过报废标准(绳股的单股丝数)的,应立即更换,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8、机械、电气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挂牌制度(如电气开关、机械操作手柄),必要时须安排专人监护,违者处以有关责任人100300元/次罚款;导致发生事故的,另行处理。电焊作业电焊作业必须按要求执行,有违反下列规定的给予50元处罚。1、次级接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桩应有垫圈。2、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3、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份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构件与之接触。4、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式接地。5、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6、134、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接头,需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7、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8、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份。9、当焊接工作中止时(如工间休息),必须关闭设备或焊机的输出端或切断电源。10、金属焊条和碳极在不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以消除人员或导线物体的触电危险,焊钳在不使用时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接触不到的地方。11、操作时,禁止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金属部件与身体相接触。12、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作或地面135、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用绝缘方法防止与导电体的大面积接触。13、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14、操作时,禁止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15、禁止非电焊作业人员操作电焊设备。气焊作业气瓶运输及气焊作业必须按要求执行,有违反下列规定的给予50元处罚。1、用吊车、起重机运送气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2、搬运气瓶过程中必须抬扛,不允许就地滚动。3、搬运气瓶时,应关紧瓶阀,且不得提拉气瓶上的阀门保护帽。4、气瓶必须配有防护罩、防震圈。5、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或支撑重物的托架。6、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配有手轮或在阀上备有把手手柄136、或专用扳手。7、禁止在气瓶上端放置物品。8、气瓶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9、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10、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5米,两瓶距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距离大于10米。气瓶不得受阳光暴晒或置于热辐源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11、胶管如有鼓包、裂纹、漏气现象,不得采用贴补或包缠的方法处理,应切除或换新。12、胶管的连接处应用卡子或铁丝扎紧,铁丝的丝头应绑牢在工具嘴头方向,以防止被气体崩脱。13、气焊作业时,减压阀和气压表必须完好。14、禁止将使用中的胶管缠在身上。15、焊气瓶不准面对人点火,用毕即将火焰熄灭,严禁将燃烧着的焊炬随意摆放。16、旋扭不灵活或手柄破损的焊割枪一律不准使用。脚手架137、脚手架搭建及拆除、使用有违反下列规定的,处以责任单位100500元/项处罚:1、排架搭建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搭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规范搭建;排架搭建完毕后,必须经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联合检查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2、不得违反“排架搭建十道关”原则;3、不得使用锈蚀严重、弯曲变形、接头焊接、薄壁型钢管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材搭建施工排架;4、排架拆除应制定专项作业指导书,拆除时必须划出警戒范围,安排人员警戒;5、搭、拆脚手架时,连墙杆的设置和拆除必须同步进行;6、在脚手架上倒运材料、清理杂物时,不得抛掷;严禁在排架和排架通道上堆放重物及材料;7、施工工艺必须符合排138、架搭建的要求,排架的搭建应做到立杆保持在水平线上,水平杆不得倾斜错位;8、排架承重平台要有“三牌”(即搭建和使用单位责任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允许荷载牌);9、严禁排架超载;10、排架上使用的小型材料和工器具应统一装入箱筒内,必须严防物件坠落;11、排架的爬梯及作业平台要有完善地防坠落措施;12、排架上所铺设的马道板、木板必须两端绑扎牢固,其探头长度不得超过20cm。高处作业违章处罚规定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或私自从事高处作业,违者处以作业队200500元/人、作业本人50100元/次罚款。2、高处作业面(如工作平台)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有临空作业时139、必须在下方张挂安全网,违者处以作业队100300元/次.项。3、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时,必须设置隔离防护棚,违者处以作业队100300元/次。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或安全绳,违者处以200500元/人次罚款。5、安全绳和安全带应选择牢固的挂点,不得低挂高用、多人共用一绳或与物混用,违者视危险程度处以50100元/人.次罚款。6、高处作业必须指派专人在作业场所、周边和下方进行安全监护和警戒,凡未安排人员进行监护、警戒的,处以作业队100300元/次罚款;监护、警戒不力或监护、警戒人员未佩戴明显标志的,处以作业队100300元/次、当事人50100元/人罚款。 7、严禁坐在平台140、边缘临边处、或躺在安全网内等高处休息,违者处以50100元/人罚款。8、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有防坠落措施,材料应随用随吊,及时调整,用后及时清理,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递工具、材料,小型材料和工具应放入箱、筒或袋内。违者处以50100元/次罚款。9、进行高处和临空面作业时,材料不得乱堆乱放,违者处以作业队300500元/次罚款。10、在高处作业或深度超过1.5米的作业面上下,应使用搭建规范的爬梯,禁止使用钢模板、竹条板简单斜搭的梯子,违者处以作业队100500元罚款。11、用于人员上下的爬梯,搭建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如强度、宽度、探头、踏板间隔、角度、间隔、接头、加固情况、防滑、防坠物措施等141、),必须确保爬梯畅通、完善,不得在爬梯上悬吊物件阻碍通行,违者处以100200元/次罚款。12、高处作业时往下方乱扔材料、杂物者,处以10500元/次处罚。13、交叉作业必须执行生产碰头会上确定的让面制度,由施工管理部负责协调,安质部监督执行,凡不按规定执行的作业队罚款200500元/次,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不服从方承担全部责任。生产指挥有下列违章指挥者,给当事人30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1)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2)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仍强行安排施工人员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3)由于生产安排不合理,给施工作业埋下隐患或对后序施工构成威胁的。隐患整改1、安质部发出的142、安全整改指令,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罚款400元/次,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罚款200元/次。2、被安质部发出停工整顿通知的单位,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3、当场撕毁、拒签罚款单或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个人给予200元/次的罚款,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4、未及时回复隐患整改单给予责任50元/次的罚款。 消防安全管理1、生活区、电气设备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均应配备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否则罚款50元/处。2、消防器材必须专用,并经常检查保持其完好,否则罚款50元/次。未经审批禁止动火,违者罚款100元/次。3、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1000元 /次。4、143、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烟火,在现场或库区内吸烟的给予50元/人罚款。5、未经同意私自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损坏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按原价的200%赔偿。人员管理1、新入厂的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上岗的给予单位30元/人的罚款。2、各单位(包括劳务协作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人事档案(含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曾从事过的职业或工种、培训情况),并及时上交安质部备案,否则罚款50元。3、必须及时将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操作证复印件报安质部,否则,给予50元/人的罚款。安全制度管理处罚细则1、不按规定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及安全144、活动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元/人.次罚款。2、分管安全副职、专(兼)职安全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如不按要求记巡查记录、不上交记录、记录敷衍了事等)、施工现场不作为(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督促整改现场隐患等),处以当事人100元/次罚款。3、施工作业队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活动的,处以作业队200元/次、有关责任人员50100元/次处罚。4、施工作业队无各项安全记录的,处以作业队100元/项罚款。5、施工作业队擅自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处以安排人50元/人.次处罚。6、业主、监理、项目部发出的合理指令,施工作业队必须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者罚款200500元/次。7、业145、主、监理、安质部发出的隐患整改指令,责任单位没有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处以责任单位100300元/项、第一责任人50100元/次罚款;同一隐患第二次下发整改未按要求完成的,加倍处罚。8、对同一隐患连续发出3次整改指令不予整改的,遵照安全生产责任一条线的原则,从施工作业队第一责任人开始,班长和专职(兼职)安全员一并负连带责任,并视责任大小,分别处以100500元/人、作业队5001000元罚款,直至停工整顿或清场。9、施工作业队班长(带班)以上人员,凡不配合、不执行、拒收安质部安全管理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处以作业队100300元/次、当事人50200元/次罚款。10、违章指挥,视严146、重程度,处以当事人100300元/次罚款;违章指挥不听劝阻者,处以当事人200500元/次罚款;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11、在施工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的处以当事人100500元/次罚款: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2)安全隐患未消除,强行安排施工人员在危险环境中作业;3)施工组织不合理,给施工埋下隐患或对后续施工构成威胁。作业队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作业队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在安全上能够有效监管施工现场的人员,以确保生产安全。若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或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处以作业队200500元/项罚款。2、作业队必须按要求为进场的施工人员147、设备购买保险,并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协议,保险单和用工协议必须以复印件的形式报安质部备案,违者,处以作业队200500元/项罚款。3、新进场员工必须经安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违者,处以作业队50元/人次。4、作业队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凡员工投诉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经查属实,除对第一责任人处以200500元/次罚款外,将责令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5、推诿和拒绝为员工办理上岗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处以作业队100元/人.次罚款。6、作业队必须建立健全员工的人事档案(含姓名、年龄、籍贯、身份复印件、培训情况),并按要求每月向安质部报送用工人员变化的动态资料。违148、者,处以作业队200500元/次罚款。7、雇佣年龄未满18岁或超过55岁人员从事与其体能素质不相符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处以雇佣单位100元/人.次。8、作业队必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岗位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管理人员要长期保持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防发生各类事故。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视严重程度,处以第一责任人200500元/次、作业队5001000元/次罚款。9、项目部颁发实行的其它安全管理规定同样适用于作业队的管理。10、安质部在行使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对蓄意违章、习惯性违章、多次受罚款处理或拒不服从安全管理指令的作业队人员,除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以外,有权减少或取消其当月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管理的考核奖励;并向项目部对当事人提出清除出场的处罚决定。11、对于未列在本办法之中的其它“三违”行为,安质部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权给予责任单位3000元以下及责任人600元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