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厂电气安全及爆破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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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845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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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石厂电气安全及爆破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厂长安全职责1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各项制度;2、经常教育本厂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新工人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岗位安全教育;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班中巡回检查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4、有权拒绝各级领导违章指挥,并讲明道理。生产中发现有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问题时,有权停止生产,立即报上级研究处理;2、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认真开展“三查”“三不伤害”“三无”“三个标准”及全国“六月安全月”、“百日安全生产”等安全生产活动,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七个标准化”管理,并做好各种记录;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做好抢救和保护现场工作。 组长安全职责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对本组安全负责。2、引导本组工人正确使用机械设置、电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安全生产。3、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制度,随时检查本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合理堆放各种物品。4、认真指导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5、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3、组织发动工人积极参与反“三违”活动。6、定期检查各种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对本组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贵重品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并严格控制和使用。7、拒绝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及时纠正职工的违章行为。对不执行指挥蛮干的工人,令其停止作业,严肃处理。8、发生事故,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与调查处理,停止事故再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书序号责任制内容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通知,服从安全生产管理。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全年不少于12次全体职工要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学习。缺一次扣50元。3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全厂人员服从管理,按照要求4、整改隐患。不服从或不按要求整改隐患的每次扣100元。 4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查出的事故隐惠,限期整改,到期而不整改的出现一次扣100元,违章操作和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查出一次扣100元。5认真开展“三查”、“三无”、“三不伤害”等活动,做到生产现场每日每班自检自查,消除事故隐患。6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管,炸药、雷管、导火索隔离保管,收发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7矿长、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8搞好安全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9认真开展“安全月”、5、“冬春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10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每年年初交300元。未发生事故的,年终奖600元。发生事故的,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采石厂年 月 日劳动纪律1、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讲特殊,做人情。2、纪律考评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现场考评,当年兑现。3、上班迟到1 0分钟内罚款5元;迟到1020分钟罚款10元;迟到2030分钟以上罚款30元;迟到者必须正常上班。4、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5、有事请假;无故旷工月计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厂处理。6、严格穿戴厂里所发的劳保用品,进入作业场所,必6、须配戴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现场每发现一次未穿戴整齐者,罚款5元,并责令穿戴整齐后,方可上岗。 7、坚守岗位,严格按照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要求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8、班前和班中严禁酗酒,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外出办事,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否则按旷工论处。11、积极参加厂、组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复训,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缺席一次罚款10元。 12、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构成伤害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自行负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爱护厂里的财产,严禁偷盗,违者论价加倍惩罚,严重的予以开除。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贫富兼采”的原则,遵循分阶段由上而下的顺序开采。2、露天矿山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能满足安全作业和边坡稳定的需要。3、因气候条件影响,如遇大雾、暴风雨(雪)、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强风,就暂停作业。4、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根底和空洞,工作平台应保持畅通平整。5、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作业中随时观测检查,发现有坍塌、滑坡征兆时应停止作业。6、采剥工作面边坡上有浮石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若未处理,不得在危险区范围从事其他任何作业。禁止任何人员在危险区范围内休息和停留,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7、进入现场8、人员,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8、定时放炮,人员和车辆及设备撤离到安全区,爆破员及时进入专用避炮掩体,禁止利用采掘设备及其它掩体避炮。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和输配电及线路安装、维修作业,应由持有操作资格证的电气人员进行,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2、采场外的地面低压电气设备的供电,应采用380/220伏中性点接地的供电系统,但采场内不得采用中性点接地的供电系统。3、电气设备可能发生触电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4、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供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审批、9、挂牌。5、在断电线路上作业时,其电源开关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警示牌。6、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7、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与之匹配的保险装置,禁止任意更换或代用。8、采场内每台设备都必须设置专用受电开关,停、送电有警示牌。 爆破管理制度1、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未经批准制造的爆破器材。2、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3、制定爆破器材存贮、运输、保管、检验、使用、销毁和领退登记制度。 4、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10、能进行爆破作业,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挖掘机、装载机作业规程1、有可靠的联络信号,有关人员都应熟悉信号的含义。2、禁止铲装超过斗容的大块矿岩或未经松动的矿岩和根底,禁止用铲冲冲砸大块矿岩或挑挖工作面上的浮石、伞檐。3、卸载时要平稳,铲斗距车箱底面的卸载高度不大于0.5米,卸载应使车厢重心保持平衡。4、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5、发现台阶坡面上有片帮或浮石塌落危险时,应迅速将挖掘机驶出危险区。6、挖掘机运转时禁止调整悬臂架的位置,禁止人员在其装卸活动半径范围内停留或通过。7、铲装作业停止时,应将工作面清理干净并将机身转正,铲斗落地,将各控制器手柄回到零位后切断电源。安全生产例会制11、度 1、企业应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观念,坚持例会制度为安全生产的信息窗口。2、定期召开采石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加强教育,提 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通过例会的召开,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安全生产的新动 向、新思路、新方法。4、按时召开例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安全 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按时召开例会,勾通和掌握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团结大家,齐心协力求发展,6、按时召开例会,充分听取各方好的建议意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以安全求发 展、以安全促效益的观念。7、按时召开12、例会,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及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8、按时召开例会,总结安全生产申的工作经验,表彰 先进,奖勤罚懒。 安全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2、检查必须坚持原则,工作细致到位。3、每班坚持进行“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4、每次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5、对现场所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厂部。6、现场检查人员对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在上报的同时,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7、厂部在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四定”(定人、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原则,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矿山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或配备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2、矿山使用的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安全帽、防尘防毒口罩或面罩等防护设备要有专人管理。4、矿山企业对机电设备及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运行。5、矿山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矿山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2、矿山企业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配备给职工 的劳动防护用品。 3、矿山企业要教育督促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 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14、护用品。4、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加强对矿山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 安全生产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2、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建立健 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学时。4、新工人上岗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操作 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一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安15、全生产奖惩制度 1、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企 业给予表彰奖励。2、在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忠于职守,做出 显著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给予表彰奖励。3、按责任制实行考核,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 而发生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处罚,情节 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在矿山安全管理中,工作不踏实,不听从指挥,违 章作业,经多次批评教育不予改正的,给予经济处罚。 伤亡事故报告、抢救和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 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2、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应 当及时逐级上报有16、关部门。3、发生死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4、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 人员,防止事故扩大。5、伤亡事故发生后,对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制度 1、矿山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矿山进行监控管理,加强检查,纠正职工的违章行为,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2、每次检查的情况必须写出书面记录,并将当班检查情况向班组长、企业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3、在检查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隐患突出而又不按要求反时整改的,检查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停止作业,做好监控工作。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排除的,不得冒险作业,恢复生产。 事故隐患报告 1、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下令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撤出作业现场。3、发现事故隐患后,企业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