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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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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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4月目 录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1一、民生兜底保障全面强化.2二、养老服务发展稳步提升2三、儿童福利工作不断深化3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3五、慈善福彩事业持续向好4六、社会事务管理显著改善4七、社会组织发展日益规范5八、民政基础建设扎实推进5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6一、发展机遇6二、主要挑战8第三章 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发展目标11第四章 发展任务17一、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17(一)构建综合救助政策体系17(二)增强社会救助有效供给17(三)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18(四)深化社会力2、量参与救助19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多元化全要素的养老服务体系19(一)完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20(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20(三)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21(四)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22(五)完善养老服务支撑体系23三、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25(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25(二)提高儿童福利服务水平25(三)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26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27(一)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27(二)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28(三)健全志愿服务体系29(四)推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29五、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3、享新格局30(一)擦亮“民生大莞家”品牌30(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0(三)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31(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32(五)深化镇街服务能力建设32六、优化专项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33(一)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品质33(二)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33(三)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34(四)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34(五)优化地名界线管理34七、构建社会组织管理新格局,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35(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5(二)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36(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36(四)提升社会组织功能作用37第五章 保障措施38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38二、健全综合执法机4、制39三、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39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40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40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41附件:东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镇街(园区)主要任务分解表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更好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东莞立足“双万”新起点、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5、规划。第一章“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不断进步、质量不断提升的五年。回顾过去五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民政各项任务,民政工作取得新进步、新发展、新成效,民政多项重点指标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十三五”顺利收官,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为推进“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民生兜底保障全面强化落实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修订出台最低6、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等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保障机制,“10+1”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提标扩面。2020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十二五”末增加450元、增长73.77%。临时救助范围从户籍居民逐步拓宽至常住人口,临时救助2300多人次。推行“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救助管理模式,“十三五”时期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万多人次,帮助800余名无身份人员成功寻亲,落实市救助管理站内长期滞留的91名受助人员落户安置。建设市救助管理站二期工程,做好受助人员安置和精神病患者收治管理7、。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拓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共发放“两项补贴”约1.6亿元。二、养老服务发展稳步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建成养老机构49家、养老床位约1.19万张,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6.11%、56%,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5.27张。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惠及老年人约1.01万人。全市建成长者饭堂47间。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服务1200多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居家养老自助下单服务”,2020年完成服务订单100多万张。8、推进医养结合服务,5家试点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惠及老年人5100多人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东莞市“养老护理员”照护技能大赛。三、儿童福利工作不断深化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制度基础不断夯实。加强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保护,2020年东莞市孤儿(包括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820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9%。建立和优化东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市级、镇街(园区)9、村(社区)三级责任体系。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同推进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实。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完成两届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落实村(居)民自治制度。构建“四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3个,各村(社区)均组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成党群服务中心、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创新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模式,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收集办理“民生微实事”1500余宗、“民生微心愿”15000余宗。创新“专业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推进6个镇开展社工“双百计划”试点工作,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10、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十三五”末全市9700多人考取社工证,政府购买社工岗位服务1800多个。五、慈善福彩事业持续向好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广泛构建慈善阵地,提升慈善业务信息化管理水平,配合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抓好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单位、个人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十三五”末全市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01家,设立慈善信托2个;各镇街(园区)均成立慈善(基金)会,市慈善会五年累计募集善款6.96亿元,投入慈善公益资金5.84亿元。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福利彩票发行量稳居全省地级市前列,五年共销售约132亿元。六、社会事务管理显著改善推进全市婚11、姻登记机关规范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倡导婚俗新风,拓宽服务范围,五年共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约11.2万宗。实施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五年共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约8.3万宗、1.03亿元。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升级改造殡仪馆硬件设施,开展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超期存放遗体处理。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优化地名标志导向服务,许可命(更)名道路约7.2万条、建筑物(住宅小区)300多宗,地名存量数量约7.3万条。机构改革前,救灾、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老龄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七、社会组织发展日益规范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工作12、联席会议制度。全市登记社会组织4626个,约占全省总数6.4%,比“十二五”末增长23.92%。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关于新时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升级改造为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项目153个、共2600多万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截至2020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共吸纳就业9.7万人,募集资金约42.35亿元,惠及人群约391万人。八、民政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民政工作实践。坚持党建促业务发展,13、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三定”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民政领域反腐斗争,深化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行政审批协调和综合执法力度。出台完善系列政策法规和行动方案,初步构建民政业务法规政策体系。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民政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网办”。坚持底线思维,建成启用“民政资金发放与监管信息平台”,增强民政资金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狠抓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民政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安全。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东莞14、立足“双万”新起点、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立足“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东莞民政事业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都发生着深刻变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一、发展机遇(一)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15、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提上新高度,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民政事业在社会民生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作用将更加突出。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提供了根本遵循。(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局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广东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加快建设,为东莞民政工作与大湾区城市深度交流、协同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合作空间,为构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创造了更有利的发展环境。(三)东莞市委、市政府的统16、筹谋划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立足“双万”新起点,市委、市政府确立了“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努力实现经济在万亿新起点上保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指导思想,提出了“以千万人口福祉改善为根本,努力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新高地”系列举措,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实保障。二、 主要挑战(一)从服务对象范围来看,人口结构变化对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出新要求。随着常住人口超千万、人口老龄化日趋突显、外来人口严重倒挂等因素叠加,我市人口结构急速变化,服务对象从户籍人口拓宽至常住人口,服务范围质量从区域发展不平衡逐步转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供给侧结构性17、改革任务愈加紧迫,民政事业发展的内涵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从服务内容方式来看,群众需求转变对民政事业提质增效提出新期待。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群众需求日益多元化,民政服务内容从物质保障转变为“保障+服务”,服务方式从被动发现转变为主动发现,多样化多层次的民生需求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重的任务、更高的要求。(三)从服务力量效能来看,要素保障不足对民政事业行稳致远提出新挑战。我市民政资源整合不够充分,服务设施存在结构性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水平均有待提升;管理服务不够精细,社会力量参与有待拓展,联动协作机制不够畅通;民政领域18、点多、线长、面广,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有待加强,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面临的新挑战。第三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加强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健全分类分层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19、务,深化民政民生项目品牌建设,坚持不懈增进民生福祉,积极锻造有担当、有作为的“大民政”,塑造有温度、有质感的“大民生”,努力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新高地,助推东莞立足“双万”新起点、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民政事业全领域各方面、始终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爱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20、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立足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国家、省、市的中心工作,把民政事业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把民政工作放在大局大势中来谋划,在历史方位中找准做实民政部门的职责定位,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优服务、惠民生,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理清政府、社会和市场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关系,破解体制机制瓶颈,有效调动社会组织、社工、慈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快形成多21、方参与、多元投入的社会民生建设格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既主动进取、尽力而为,又尊重客观、量力而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服务于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解决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围绕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强化综合监管,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守住守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证民政事业安全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东莞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得到扎实推进,民政工作各项业务取得更大进步,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民政领域治理水平进一22、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更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更高,基本社会服务更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顺利开局,民政事业综合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为助推东莞努力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新高地,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综合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坚持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为目标,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十四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到2025年,实现社会救助保障各项标准继续稳居全省前列。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以增强养老服务保障功能、全23、面提升养老服务质效为目标,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儿童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构建覆盖更加广泛、分类更加明确、保障更加完善、监督更加有力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为目标,儿童福利基本保障制度愈加完善,儿童关爱体系不断健全,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到2025年,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工作服务和慈善事业规范健康发展。慈善文化蓬勃发展,慈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工作24、专业作用持续深化,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志愿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福利彩票管理有序规范,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慈善信托项目不少于8个,慈善空间不少于15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注册志愿者数量占常住人口的15%以上。基层治理创新成效亮点更加突出。坚持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创新。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18人。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婚姻管理更加完善,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殡25、葬管理持续改进,殡葬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区划地名管理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显著、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43 - “十四五”时期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序号类别指标名称单位2020年市实际值2023年市目标值2025年市目标值2025年省目标值指标属性1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3.77%(高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预期性2查26、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100100100约束性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约束性4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最低工资标准的2%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约束性5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自理)%最低工资标准的3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0%约束性6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失能)%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低于最27、低工资标准的60%约束性7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42505555约束性8园区、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406060预期性9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数量人次100040001000020万人次预期性10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18202017标准增长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标准增长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约束性1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18202017参照当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参照当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约束性12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100100100预期性13园区、镇(街道)未成年28、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08010050预期性14慈善事业慈善信托数量个258110预期性15慈善空间个0915预期性16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35708080预期性17注册志愿者数量占当地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13141515预期性18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个9961050110011500预期性19“东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镇街(园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14100100100预期性20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万人0.981.131.315预期性21基层治理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313232预期性22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1618129、8预期性23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培育数量人600010000约束性24“智慧社区”覆盖率%3050预期性25社会事务节地生态安葬率%65687070预期性2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100100100约束性2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100100100约束性28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0100100100约束性29社会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个35701002000预期性30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万人9.710.811.692.6预期性第四章 发展任务一、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加快构建制度衔接、资30、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一)构建综合救助政策体系实施精准分类救助。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优化临时救助政策。将临时救助范围从户籍居民逐步拓宽至常住人口,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建立临时救助申请绿色通道,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救助后说明”,支出型临时救助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必要时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予以“一事一议”审批。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二)增强社会救助有效供给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核31、心社会救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提升照料服务水平,协同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努力实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和站内长期滞留人员“两个明显减少”目标。形成长期滞留无身份人员落户安置及纳入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服务能力。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窗口服务和管理,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异地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镇、村两级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技能水平。(三)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发挥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救助政策衔接、救助信息共享、救助资源整合。32、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健全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镇街、村(社区)常态化走访、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等工作职责。进一步整合各级各类救助渠道,统筹构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信息平台,健全急难型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强化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实现民政干部、“双百”社工、群众性自治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各类力量联动,健全困难群众常态化摸排、“主动发现+报告”等制度。完善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托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及时完成信息查询核准,细化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推进救助信息资源整合升级,建立动态更33、新的对象数据库,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推进认定结果共享共用。推进“互联网+救助”。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推进救助全流程信息化,改进群众办事流程,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行社会救助申请“一证一书”(即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改革。(四)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挥市社会组织总会、市慈善会等枢纽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渠道作用,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推动“政府+社会力量”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救助。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明确服务清34、单,细化服务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处于监护缺失、无人照料状态的未成年人等提供必要的探视、照料服务。专栏1 社会救助专项工程市救助管理站二期项目工程。推动工程建成运营,持续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民政福利服务对象中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救助,努力实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和站内长期滞留人员“双下降”目标。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多元化全要素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供给结构,改善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一)完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养老35、服务工作机制。依托全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协助卫健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协会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推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加强基层养老服务经办能力。完善老年人津补贴制度,统筹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政策,提高老年人津补贴和照护服务的效能。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援助,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实施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结算制度,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主体多元化,36、鼓励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2022年底前,各镇街(园区)至少建有一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政策,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奖惩机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进一步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推动失能失智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的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完善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推动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37、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有序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各镇街(园区)建立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完善多层次多功能多区域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创新关爱服务方式。引导社区重点关注帮扶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到2025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三)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升级。深化公办养老38、机构改革,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进一步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不断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有序发展。修订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加大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高端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引导养老机构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满39、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统筹落实医养结合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建成至少8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到2022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城乡覆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到2025年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100%覆盖。鼓励养老机构申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四)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做强养老服务产业。提振银发经济,建立养老产品研发制造基地,招引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总部落户。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养老40、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动老年教育与老年旅游、机构照护等业态融合发展。研究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养老产业专项信贷政策。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软硬件设备等新应用深度融入养老服务领域。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鼓励老年人专业服务消费和辅具用品消费。探索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探索“养老+N服务”,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老年教育+”工程,创新老年教育与老年旅游、机构照护等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康复辅41、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推进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五)完善养老服务支撑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建立信息通畅、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动态数据库和智能监测系统。充分发挥“平安铃”服务功能,有效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发展面向老年人的紧急援助、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配餐助餐等多元化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建立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建立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42、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深化跨区域联动合作。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建立多边异地养老战略合作机制,支持港澳服务商在莞兴办营运养老机构。加强与港澳地区养老服务人才交流互访和培训。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机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建筑质量、消防安全、食品药品、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强化养老机构备案监管,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专栏2 养老服务专项工程143、.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开展金菊福利院新院建设工程,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2.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各镇街(园区)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60%以上。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一)加强未成年人保44、护力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指导各镇街(园区)、村(居)委会提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协助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日常检查、部门协商、督办落实、总结上报等机制。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确保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健全完善儿童监护体系。推动建立涵盖家庭监护、社会监护、国家监护的儿童综合监护制度。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指导有关组织和个人履行发现报告义务。持续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45、长”专项关爱行动,形成困境儿童帮扶干预长效机制。(二)提高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升级。开展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推进区域化养育,强化养、治、教、康等功能。建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做好困境儿童服务热线运营工作,在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监护监督、心理关爱、法律援助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水平。培育发展专业化的评估和服务机构,推进政府购买儿童保护相关服务。(三)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建设。指导镇街(园区)设立4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村(居)委会安排专人、设立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和褒奖激励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与低保、残疾人、医疗救助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依托儿童数据库,实现儿童福利信息动态更新、数据共享、实时掌控。加强儿童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落实困境儿童跟踪服务和关爱帮扶。专栏3 儿童福利服务专项工程1. 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调整优化儿童生活区、精神病儿童及传染病儿童隔离区,推进区域化养育,进一步强化养、治、教、康等功能。2.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扩容提质和优化升级,分区47、管理困境儿童,提高机构履职服务能力。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发挥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相互沟通机制,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出台关于推动东莞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培育慈善活动载体。加强慈善主体培育,推动建立服务类、评估类慈善行业组织。鼓励各镇街(园区)打造慈善社区、设立慈48、善爱心驿站,鼓励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拓展慈善工作平台。依托互联网募捐平台,积极开通“民生微心愿”认领、乡村振兴慈善捐赠等渠道,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打造东莞慈善品牌。推广使用“中华慈善日”“中国志愿服务”“中国社会工作”“莞邑慈善”等标识,发布东莞市慈善事业发展蓝皮书,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培育“全民慈善”精神。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打造“莞邑慈善”特色品牌。探索创新慈善荣誉回馈机制,增强慈善捐赠的荣誉感、认同感。(二)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强特色民生服务品牌建设。启动实施“东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各镇街(园区)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直接49、聘用社工,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推动实现镇街(园区)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推动各镇街(园区)养老机构、村(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到2025年,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至少配备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指导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以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的人才使用体系。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建立社50、会工作专业职级体系,完善社会工作者薪酬管理,扩宽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空间。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划管理,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激励保障,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加强对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支持,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三)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提高志愿者注册率,到2025年,全市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15%。抓好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和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做好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推动各镇街(园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站(点)等建设志愿服务站点,畅通志愿服务渠道51、。打造“莞爱”志愿服务品牌,为困难群众送政策、送关爱、解急难,助力“平安东莞”建设。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内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四)推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加强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增强站点服务能力,提升福彩销售管理水平。加强福彩队伍建设,强化彩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优化福彩销售渠道布局,提升传统渠道发展质量和效益,拓展新型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加大跨行业合作和渠道开发力度。加强福彩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提升福彩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专栏4 社会服务和慈善事业专项工程东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实现镇街(园区)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52、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到2025年,持续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造专业服务品牌,全面建成东莞特色的兜底民生服务体系。五、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以构建“一核四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抓手,积极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创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擦亮“民生大莞家”品牌强化“民生大莞家”项目工作协同、信息核查、跟踪问效机制创新,加大民生诉求摸排力度,提高办理效率,推动项目提质增效。积极开展“民生大莞家”牵手共治行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大莞家”项目办理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53、治理。不断加强品牌推广宣传,进一步提高“民生大莞家”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增强村(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进村(居)民议事厅建设,健全村(居)民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公开”工程。组织新一届村(居)委会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健全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54、制定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村民小组各项制度。(三)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贯彻东莞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一核四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与“平安东莞”、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培育扶持优质社区服务机构,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社区服务。建立驻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责任清单和激励制度,鼓励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设立社区治理(发展)专项基金,扶持开展社区互帮互助、对口帮扶、公益服务等项目,拓宽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渠道。探索建立镇街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充实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保55、障。“十四五”期间,全市建立不少于2000家企业(组织)参与的市、镇两级“民生大莞家”爱心资源库,创建不少于50个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示范点,每年打造20个以上社区服务亮点项目。(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打造社区治理领军型人才。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规范工作职责、岗位等级、薪酬待遇、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标准,实现平均薪酬基本达到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优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补齐城市老旧小区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促进“互联网+社区”发展,开发应用社区服务便民终端,完善社区自56、助服务设施布局,打造“智慧社区”。持续整治社区“万能章”,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到2025年,全市培育基层社会治理人才数量不少于10000名,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8名,“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50%。(五)深化镇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验区,推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与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强化镇街对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镇街服务能力建设跟踪评估机制,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响应型政府。专栏5 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程1. 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57、能力示范建设工程。结合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示范社区、“智慧社区”等创建活动,打造不少于50个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点。2. 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十四五”期间,建立不少于2000家企业(组织)参与的市、镇两级“民生大莞家”爱心资源库,每年打造20个以上“民生大莞家”亮点服务项目。六、优化专项事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加强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完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任务,提升专项事务管理专业化水平。(一)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品质深化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有序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城通办”。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58、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供常态化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倡导良好婚俗,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二)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殡葬法规制度,落实东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加快“互联网+殡葬服务”发展,探索身后事“一站式办理”联办机制。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推动市殡仪馆扩容提质工程。深入推进殡葬习俗改革。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推动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鼓励骨灰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群众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向精神传59、承。(三)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与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四)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成立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培育康复辅助器具消费市场,形成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五)优化地名界线管理修订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范地名许可,编制地名总体规划,提升地名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道路地名标志牌更新设置。讲好东莞地名故事,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第4轮市际界线联检,启动实施第5轮市际60、界线联检,完善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共建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边界争议纠纷。专栏6 专项社会事务工程1. 市殡仪馆提质扩容工程。到2025年,推动市殡仪馆扩容提质和道路配套总体规划建设,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2. 市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程。到2024年,完成编制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七、构建社会组织管理新格局,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工作方向,推动社会组织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显著、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61、的领导,强化落实各镇街(园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属地管理职能。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机制,推动负责人与书记“一肩挑”,推进党建工作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引导党建要求融入内部治理和业务活动。发挥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党建+服务”工程,打造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品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创建5星党组织或市级示范点。完善落实市、镇两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提升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62、科学化水平。(二)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构建新型综合监管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形成自律自治有序、社会监督有力、政府监管有方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格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配套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执行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规定,推动各镇街(园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工作。深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完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建设。建立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分级预警机63、制,实现社会组织监管的动态风险预警。强化社会组织重点领域监管,落实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制度,推动常态化清理整治“僵尸”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落实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居民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打造社会组织一流品牌,推动形成以行业协会商会品牌为龙头、以科技类社会组织品牌为骨干、以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品牌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品牌矩阵。统筹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加大对经济类商协会的支持力度。高水平建设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建立社会组织资源共享平64、台。打造“互联网+社会组织”平台,推动大数据技术与社会组织服务的深度融合。发挥市社会组织总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相互合作发展。持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涵盖各领域、各行业、各层次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四)提升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加大优秀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形成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层次梯队和结构布局。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发挥社会组织聚集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的优势,全力服务教育文化、科学技术、体育卫生、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等社会事业。专栏7 社会组织管理专项工程创建社区社会组65、织示范点工程。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水平,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我省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工作,力争每年创建5个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力争到2025年,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建成1个枢纽型的社区社会组织。第五章 保障措施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效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和完善党全面领导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深入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健全民政系统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基层末端执行力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66、总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确保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加强民政形象建设,发掘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和扎实有效的日常监督,保障“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二、健全综合执法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建立民政综合执法队,形成“职责明确、执法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民政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执法人员培训67、机制,强化专业化、体系化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规范文明、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民政行政执法队伍。研究制定民政执法程序性规定,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检查。进一步探索完善社会组织、慈善捐赠、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等民政重点领域执法协调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三、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整合现有民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统筹推68、进民政信息化“一盘棋”,强化民政数据治理和数据共建共享,推动建设东莞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平台互联、数据共享,促进“数据上云、服务下沉”,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不断深化“互联网”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区划地名、殡葬服务、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应用,持续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水平。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着力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基础性民政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民生资金保障渠道,积极挖潜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等资金,健全完69、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信息化管理,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民政资金管理规范、效益良好、风险可控的财务管理运作模式。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安全大格局。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协同防控、责任落实、处置应对等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效能。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70、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做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民政事业安全平稳有序发展。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的理论支撑、法治保障、制度依据。深入推动东莞市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东莞市村71、(社区)下属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规范化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修订、出台,健全民政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民政标准体系,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实现民政业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做好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自觉履行复议决定、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规划目标、规划任务、重大工程的分解落实,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各镇街(园区)主体责任,以本规划为指导,全力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对本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72、的问题及时报告。附件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镇街(园区)主要任务分解表序号类别指标名称2025年市目标值2025年各镇街(园区)目标值属性1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预期性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元/人/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约束性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自理、半自理特、失能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为全自理、半自理特、失能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约束性4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73、床位占比(%)5555约束性5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至少建成1家预期性6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数量(人次)10000350预期性7儿童福利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100100预期性8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8080预期性9注册志愿者数量占当地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1515预期性10“东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100100预期性11社会事务节地生态安葬率(%)7070预期性1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100约束性1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100约束性14社会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个)100至少新建1个预期性15基层治理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18不少于18人,每年组织不少于20%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到2025年实现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培训100%全覆盖预期性16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示范建设工程(个/年)502预期性备注:1.各镇街(园区)范围包括:松山湖管委会、32个镇(街道)。 2.主要任务指标包括主要指标和建设工程项目指标。3.内为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