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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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吉林省城镇城镇生活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处理及及再生利再生利用用设施建设设施建设“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21 1 年年 1 12 2 月月 I 目目 录录 一、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1(一)“十三五”发展成就.1(二)面临的主要问题.4(三)“十四五”形势与展望.6 二、总体要求.8(一)指导思想.8(二)基本原则.8(三)发展目标.9 三、主要任务.11(一)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11(二)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升污水收集效能.11(三)加快污泥资源化2、利用,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13(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形成健康高效的城镇水循环.14(五)构建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实现传统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14(六)进一步推进关联工程,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15(七)规范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15 四、保障措施.16(一)明确责任主体.16(二)科学实施规划.16(三)保障资金投入.17(四)完善费价税机制.17(五)加强科技支撑.18(六)强化监督管理.18 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3、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了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有效缓解吉林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系统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推动松花江水系和辽河水系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有4、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一一、规划规划基础基础与与面临面临形势形势 (一)(一)“十三五”发展“十三五”发展成就成就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稳步推进,设施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渐加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污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处理效能大幅度处理效能大幅度提高提高,支撑城镇化,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快速发2 展。展。“十三五”期间,为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吉林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截至 2020 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 68 座污5、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全部达到一级 A 及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 97.69%;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 95.09%。污水污水提质增效初见成效,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提质增效初见成效,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污水收集设施补短板,污水收集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截至 2020 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新增污水管网 2332 公里,合流制管网减少 1385 公里,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步提升。污泥无害化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处置能力稳步稳步提高提高,污泥资源化污泥资源化量量逐年上升。逐年上升。“十三五”期间,吉林6、省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大幅度提升,截至 2020 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及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平均达到 90%以上。污泥填埋的比例逐年降低,污泥资源化利用量逐年上升。缺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城市再生水利用快速快速推进推进,资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建立建立。“十三五”期间,吉林省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截至 2020 年底,全省八个缺水城市(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德惠市、公主岭市、扶余市)中长春市、德惠市、四平市、松原市、扶余市都实现了对再生水资源的利用,主要用于火电企业冷却用水、城镇绿化用水和河湖生态补水,在为全省其他地区提供经验的同时,有效3 缓解了当地水资源开7、发利用压力。黑臭黑臭水体水体治理治理成效明显,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成效明显,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坚决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科学把握“以人为本”的治理初衷,全面谋划、重点突破、系统推进,齐力攻坚,全省 99 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达到基本消除要求;2019 年国家强化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新增黑臭水体也已完成治理,城市水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全省黑臭水体攻坚战顺利完成。建制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改善。从 2018 年起,吉林省实施农村人8、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省多口径、交叉、重复下达的 128 个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同时,辽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也快速推进,辽河流域周边 41 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率先建成投运,出水全部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先后制定了 吉林省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指导手册、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表表 1 1 “十三五”吉林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主要进展“十三五”吉林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9、建设主要进展 指标指标 2015 年年 2020 年年 增长幅度增长幅度 城市污水处理率(%)设市城市 90.38 97.69 7.31 个百分点 县城 80.32 95.09 14.77 个百分点 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设市城市 284 407.2 43.38%县城 33.4 46.5 39.22%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地级及以上城市 53.82 98.36 44.54 个百分点 4(%)其他设市城市 85.37 99.15 13.78 个百分点 县城 96.74 100 3.26 个百分点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1.73 22.45 20.72 个百分点 (二)(二)面临面临的的主10、要问题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吉林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仍存在较多短板弱项,与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平衡不充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目前吉林省所有市县均建有污水处理厂,但污水处理能力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污水处理能力已经无法满足要求。同时还有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截污纳管不到位、雨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等原11、因,却处于“吃不饱”的状态。目前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因建设之初缺乏系统谋划,存在设施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符的情况。污水收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不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不高。到 2020 年底,吉林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值分别达到 97.69%和 95.09%。但是因为污水收集管网的短板较为突出,毛细血管缺失、管网老旧破损和混接错接等情况的广泛存在,生活污水收集效能较低,导致本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没有得5 到有效的处理,污染物削减效能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建制镇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没有完善配套管网的建设,导致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较低,运行困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尚不规范、12、总体水平不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尚不规范、总体水平不高。各地“重水轻泥”现象仍较为普遍,尤其污泥的处置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系统性规划,导致污泥处理的管理水平滞后。随着对土地资源的使用限制和环境风险的影响,污泥处置设施仍面临一定的缺口。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刚刚起步,污泥处理处置仍不规范。污水再生利用率普遍偏低。污水再生利用率普遍偏低。随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不断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依旧较低,特别是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造成水资源浪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污水污泥处理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目前全省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信息化水平普遍偏13、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易发生连锁反应和放大效应,薄弱的信息化系统使得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及安全韧性不足,脆弱性凸显。设施管理主体分散。设施管理主体分散。目前吉林省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存在管理主体分散的问题,城市和县城的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分属不同部门和单位管理运行,未能形成“一盘棋”,应急响应滞后,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全要素保障机制有待健全。6(三)(三)“十四五”形势“十四五”形势与展望与展望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吉林在高质量发展新路14、上砥砺前行、积厚成势的关键五年,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及实现突破、开辟新局的关键五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滞后,污水收集效能偏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尚不规范,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高质量和可持续运维能力有待提升等。我省面临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经济聚合新动力,东北振兴、东北亚开放合作、哈长城市群等国家战略支撑更加坚实,中东西“三大板块”差异化定位、一体化发展,城市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15、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碳达峰和碳中和实践带来新挑战,人口老龄化、社会转型、城市更新、要素流动和高效聚集等,均对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向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智慧化和制度化等方向迈进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应以建设高质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体系为目标,从增量建设转向系统提质增效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建设与运维、安全与发展,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化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人7 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8 二、二、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一)(一)指导指导思想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16、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实现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开启全面17、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二)(二)基本基本原则原则 民生民生优先,安全为重。优先,安全为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抵抗风险和安全运行的能力,保障城镇运行安全。规划规划引领引领,优化布局。优化布局。充分认识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确定设施9 规模和布局,合理明确建设时序,推动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空间布局相衔接,能力建设供需结构平衡匹配,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设施共建共享。统筹推进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和内涝治理。系统系统协调,补齐18、短板。协调,补齐短板。遵循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理念,统筹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实现“泥水并重”、“资源利用”、“建管并举”、“稳定可靠”,逐步推进“厂网一体”、“智能驱动”,全面提高设施运行效能。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施,分类施策策。结合当地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承载力、发展需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按照经济适用、资源节约、高效有序的要求,分区分类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差异化目标,实施差别化措施。政府政府主导主导,市场运作。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责任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价格机制,强化标准约束,严格监管考核。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规范市场主19、体行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和监督监测能力建设,促进污水处理设施高效经济运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高素质从业人员人才队伍,强化行业规范运行管理。(三)(三)发展发展目标目标 “十四五”时期,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标 2035 年10 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围绕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智慧化和制度化发展。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构建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20、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体系。到 2025 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效能和防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区发展需要,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缺水城市污水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表表 2 2 “十四五”吉林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主要发展指标“十四五”吉林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指标属性指标属性 县城污水处理率 力争达到 98%预期性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21、力争达到 70%以上或比 2020 年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 预期性 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25%约束性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0%约束性 注:待上位规划出台后,相关指标按上位规划要求组织优化 11 三、三、主要主要任务任务 (一)(一)强化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效治理 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和县城,应尽快补齐能力缺口,新建城区配合城市开发同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梯次稳步推进重点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与生态两个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模式,通过城旁接管、就22、近联建、规模单建以及以城市带动建制镇(1+N)等多种方式进行建设运营。重点流域、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结合当地水资源禀赋和水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已经建设并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根据运行情况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合理化的工艺改造,使之节能降耗,出水稳定达标。专栏专栏 1 1 城镇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改造任务处理厂建设及改造任务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设市城市新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 11 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3 万立方米/日,预计投资 32.45 亿元;提标及改造规模为 17 万立方米/日,预计投资5.40 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县城新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 2 座,新增污水处理23、能力 4 万立方米/日,预计投资 3.19 亿元;改造规模为 2.5 万立方米/日,预计投资 0.52 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36 座,预计投资 2.08 亿元。(二)(二)补齐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12 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快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小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动小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在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的24、基础上,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 100mg/L 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明确未收集污水去向与产生的原因,确定提质增效总体目标,构建“收污水、挤外水”系统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序,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新建污水收集管网要采取分流制系统。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优先实施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源头排水设施的改造。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区域应因地制宜的采取源头改造、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增设调蓄设施、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等工程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25、污染。加强管网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管网建设质量,严格规范验收和移交,严肃追究责任。专栏专栏 2 2 城镇污水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任务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任务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设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 750 公里,预计投资 26.85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 95 公里,预计投资 3.69 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 100 公里,预计投资 2.24 亿元。13(三)(三)加快加快污污泥泥资源化利用,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资源化利用,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转型 污泥处置设施应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不能满足污26、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需求的城市和县城,要加快补齐处理处置能力缺口,建制镇污泥处理处置应统筹考虑。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27、绿化,严禁污泥进入食物链范围内应用。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专栏专栏 3 3 城镇污泥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量,其他城市结合实际情况对污泥进行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吉林省设市城市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 150 吨/日,预计投资 1.92 亿元。县城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 40 吨/日,预计投资 0.4 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建制镇污泥处理处置应与城市及县城统筹考虑,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新的污染源。14(四)(四)提高提28、高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形成形成健康高效的城健康高效的城镇镇水循环水循环 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方向,整体规划再生水利用设施,缺水城市新建城区宜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鼓励将再生水优先用于生态补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方面,实现再生水的多元利用、梯级利用和安全利用,提升城镇污水循环利用水平,促进再生水成为缺水城市的“第二水源”。水质型缺水地区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资源型缺水地区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和市政用水的同时,鼓励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专栏专栏 4 4 城镇污水再生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任务利用设施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吉29、林省设市城市新建及扩建再生水利用设施 5 座,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 15.5 万立方米/日,预计投资 2.84 亿元。“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县城新建及扩建再生水利用设施 4 座,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1 万吨/日,预计投资 0.71 亿元。(五)(五)构建构建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实现传统基础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实现传统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设施的转型升级 以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积极推进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或依托现有平台完善相关功能,逐步实现城镇污水设施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推行排水户、干支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河湖水体数据智能化联动和动态更新,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30、污染防治提供辅助决策。各地应随管网改造建设同步建设污水在线监测系统。15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处理、处置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六)(六)进一步推进进一步推进关联工程,关联工程,梯次推进黑臭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水体整治 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现象,切实保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防止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出现返黑、返臭,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加大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控污,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尤其加强对餐饮、洗车、菜市场等地段的监管,强化证后监31、管和处罚,切实控制污水入河。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系统性加快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混错接改造、新建管网补空白、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等工程。加强水生态修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恢复生态基流,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七)(七)规范规范运行维护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安全稳定运行 推动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和市场化。推广区域内项目打包建设、运营。推进无主市政管段或设施的确权和权属移交,建立立足本地、人员稳定的专业化队伍,建立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鼓励居住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建32、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16 四四、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一)(一)明确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主体 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项目落实,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公布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方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二)(二)科学实施科学实施规划规划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尽快按照规划的目标和总体要求,依据当地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或完善本地的污33、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制定投融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滚动项目库。加快对落实项目的可研、立项、初步设计、土地、环评等必要前期准备和审批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应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保障机制,确保建设按时按质落地。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相关工作的联审联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17(三)(三)保障资金保障资金投入投入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建设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34、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并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运营。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推广区域内不同盈利水平的项目打包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四)(四)完善费价完善费价税机制税机制 各市(县)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35、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动态调整。鼓励建立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按效付费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18 水资源化利用。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五)(五)加强加强科技科技支撑支撑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36、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制定有关技术的评价标准体系和方法。围绕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建设和培养。(六)(六)强化强化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水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削减评估等方面的考核。建立科学、全面、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支付的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监管和监督检查。强化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等临时排入城镇37、污水收集管网的许可管理,加强城市“小散乱”沿街商铺等的整治与治理。规范工业企业和园区排水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组织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将19 经评估认定为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纳管企业的污水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网;经评估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加强管材质量市场监管,严把生产质量,以伪劣管材生产和销售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伪劣产品,加快净化管材市场。严格工程监理,强化竣工验收把关,落实追责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4-07-29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