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方案(2021-2025年)(6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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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 0 2 1 2 0 2 5)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五五月月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目目录录前 言.11.现状及存在问题.31.1 建筑垃圾处置现状.31.2 建筑垃圾的危害.61.3 建筑垃圾治理存在问题.82.建筑垃圾市场发展预测.112.1 建筑垃圾行业发展趋势.112.2 建筑垃圾行业发展新要求及新思路.192.3 建筑垃圾治理服务人口预测.212.4 建筑垃圾组份.222.5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243.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规划目标.263.1 规划指导2、思想.263.2 规划原则.263.3 规划目标.283.4 规划重点.293.5 规划依据.293.6 规划范围.304.规划的主要任务.314.1 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体系规划.314.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规划.354.3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综合处理规划.394.4 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规划.534.5 建筑垃圾管理规划.545.保障措施.565.1 组织保障.565.2 法规性保障.56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5.3 政策性保障.565.4 资金保障.575.5 科技性保障.57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前前 言言建筑垃圾是指在新3、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可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根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近几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 20 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 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 40%。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运、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处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产生有害成分和气体,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气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而我们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提出构建安全高效、结构优化、功能完善4、支撑有力、智能绿色、互联互通、城乡统筹的现代综合基础设施体系。为实现此目标,需加快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垃圾综合治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针对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制度,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绿色建材产业园,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和设备制造产业发展,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要优先考虑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制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呼和浩特市随着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的建成,3 号线、4 号线、5 号线的规划筹备,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沿线及周边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相比较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地铁的建设会使沿线地带的地价级差、区位级差、城市形态与结构带来较大变化;可以预见,未来随着呼市城市道5、路改造、城市立交、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改造和开发的建设将带来大量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同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时也会带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需求。综上所述,为响应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号召,促进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处理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科学指导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体系,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020-2025),主要涉及范围是呼和浩特市的中心城区,即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和6、玉泉区。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1.1.现状及存在问题现状及存在问题1.11.1 建筑垃圾处置现状建筑垃圾处置现状呼和浩特市的建筑垃圾处置的主管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管理的部分为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二级单位。建筑垃圾的运输由若干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负责。目前,在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备案登记的企业为 48 家。共 1137 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主要以北奔重卡为主。呼和浩特市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呼市城市管理综合7、执法局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建筑垃圾的密封式收运与处理所带来的良好面貌正在不断提升,为呼和浩特市的环境卫生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结合实际,引进新技术,全面加快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的要求,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和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克服资金紧张,选址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了一大批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工程。1.1.1 建筑垃圾最终处置场所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也日趋增多。为更好的完善城市功能,有效解决全市建筑垃圾倾倒问题,创造整洁、干净的公共环境。建筑垃圾中的8、工程渣土主要以建设项目回填、沟壑填埋、生态修复、园林绿化等方式利用,其余建筑垃圾主要送往 2 座(黑沙图、大力堡)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在 2018 年,环卫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局在原有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初步选定了8 处废弃土坑和废弃砖窑大坑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经过多方面勘察、选址,最终确定在我市在城东、西建 2 座建筑垃圾填埋场,目前 2 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在使用中:1)赛罕区黄合少镇黑沙图渣土消纳场该填埋场位于赛罕区黄合少镇黑沙图村马家沟北约 100 米,机场往东 20 公里处,占地面积 226.08 亩,可受纳建筑垃9、圾约 800 万吨。2)土左旗毕克齐镇大里堡渣土消纳场该填埋场位于 110 国道南侧废弃土坑,距西二环 26 公里。占地面积约 348.75 亩,可受纳建筑垃圾约 500 万吨。以上两座正在运行的渣土消纳场由城环公司管理,市环卫局监管。现有填埋场均有管理人员对进场车辆进行检查、检视,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方可接收进场填埋,禁止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内进入。同时对进场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进场的时间,拉运地点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并对进场建筑垃圾及时进行碾压平整,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并加大对易发生乱倒区域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私设填埋场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联合相关部门封停处置一处。3)在10、建筑垃圾治理方面除以上两座正在运行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外,在市区还有一座年处理建筑垃圾量 100 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生产场。临时占地 400 余亩。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八拜村呼朔高速路东 1000 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破碎加工机械等配套设施、稳定土搅拌站、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各一套,还配套了各种型号制砖机的生产车间。同时配套了办公区、试验区及生活区。其运营模式是,企业自主运营,在持有上述场区的前提下,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企业有自己的建筑垃圾收运车队,按照自己的需求有选择的收运建筑垃圾,在对进场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后,其也承揽一部分城市建设11、的工程,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最终建材产品可以供自己的工程使用消纳。因此该场的建筑垃圾处理量和利用程度限制于其公司自己承揽的工程需要。1.1.2 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呼市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少量装修垃圾及地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泥浆。根据市环卫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近三年建筑垃圾总量情况如下:2017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1360 万吨,资源化利用 580 万吨、填埋量 780 万吨;2018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1700 万吨,资源化利用 1390 万吨、填埋量 310 万吨;2019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2356 吨,资源化利用 1746 吨、填埋量 610 万吨;1.1.312、 建筑垃圾收运现状在建筑垃圾的收运方面,目前在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备案登记的企业为 48 家。共 1137 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主要以北奔重卡为主。车体统一涂装醒目的绿色。在运输建筑垃圾时,车斗全部由绿色帆布苫盖绷紧,可有效地杜绝运输过程中尘土的飞扬。各备案的的运输企业可自行与施工企业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签订合同后前往市环卫局的渣土科进行备案、登记和收费,之后渣土科会根据区域情况为运输单位制定一处运行的渣土消纳场让其前往倾倒渣土。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61.1.4 渣土消纳场运行现状截至目前为止呼市的建筑垃圾虽然大部分的能够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13、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这样的大类进行分类分阶段的运输,但是各工程节点时会出现混合运输的情况,由于呼市现阶段只有渣土消纳场,且由于旧规范要求不明确等因素。即便单独收集的装修垃圾也只能运往渣土消纳场统一处理。因此呼市的建筑垃圾只对总量有一个统计,对各分项均未有统计数字。现状的渣土消纳场建设比较简单,均为选定的大坑或低洼地,在用地周围做围挡结构,比如围栏。在门口处设有电子汽车衡,设有门卫见计量间,填埋区内配有装载机、推土机等简单机具进行摊铺压实作业。此种渣土消纳场已经填满后,对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后。就重新选址进行填埋运行。.1.1.2 2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或不经处理混合堆放是有14、很大危害的。我们该如何降低建筑垃圾对我们生存环境产生的危害,因此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的破碎分拣、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已经迫在眉睫,建筑垃圾的具体危害说明如下:1 1.2.1.2.1 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安全隐患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安全隐患目前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首选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15、能力的降低。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因此也会引发火灾,同时建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7筑垃圾堆放处一般居民较少,导致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直接造成对土壤、水质、空气等的污染,同时也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1 1.2.2.2.2 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16、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1 1.2.3.2.3 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建筑垃圾中同样存在很多有害成分,甚至是有毒成分。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17、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建筑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建筑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建筑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淋滤液渗入含水层,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渗入补给含水层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8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1 1.2.4.2.4 建筑垃圾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建筑垃圾占18、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与人争地的现象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大多数郊区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沥青等释放出的多环芳烃构化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如过滤、吸附、沉淀,或为植物根系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区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会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另外城市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19、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其将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这将使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受污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净能力,也很难通过稀释扩散办法减轻其污染程度,必须采取耗资巨大的改造土壤的办法来解决。1.1.3 3 建筑垃圾治理存在问题建筑垃圾治理存在问题目前,呼市的建筑垃圾基本都是以填埋的方式为主进行处置,有一部分利用工程渣土回填废坑,或做堆高造景。对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基本无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独立承揽业务。没有统一的调度和分配。截止目前,呼市共设置两处建筑垃圾消纳场。这些消纳场利用自然冲沟,占用的为非耕地。填埋场填平封场后经过治理可以恢复成绿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20、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9地甚至是耕地。1 1.2.1.2.1 呼市建筑垃圾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2.1.1 施工工艺落后,施工管理存在不足在大部分建筑过程中,采用落后的建筑材料和纯手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施工管理的不完善也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在施工过程中不及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整理,最后只能将这些混合垃级送至填埋处理厂或者直接露天堆放。1.2.1.2 缺乏管理监督机制城市垃圾处理政策的法制约束力在于产生垃圾的部门需要交纳垃圾处理费,由于垃圾处理费用低,在经济上无法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处理进行有效控制。另外各建设施工单位各自为战,利用自己的车辆资源进行建筑垃21、圾输送,政府无法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进行有效的控制。1.2.1.3 缺乏资源化的推动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出路在于建筑垃圾处理的专业化与产业化。一方面需要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使建筑垃圾的处理专业化。另一方面通过采取优惠政策、建筑垃圾产品的标准化等措施来推动建筑垃圾的产业化。由于对建筑垃圾处理的科研和实业支持力度不够,造成了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困难重重。1.2.1.4 缺乏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法规建筑垃圾处理没有相关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因此建筑垃圾回收的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建筑垃圾产品市场很小。真正制约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最大瓶颈在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缺失和不足。建筑22、废物的资源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的各个层面,既需要积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0极的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又需要政府部门管理的协调统一,若没有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则无法对市场和政府行为形成良好的制度约束。1.2.1.5 建筑垃圾市场化产业链形成困难建筑垃圾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在市场条件下难以自发形成产业链,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却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材料,面临着无材料来源的生存窘境。我国政府和法律并未规定建筑垃圾生产者具有强制回收或处理建筑垃圾的义务,因此生产者往往将建筑垃圾填埋或倾倒,使得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生产原材料,导致较多建筑垃圾回23、收企业处于停产或者亏损状态,制约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发展。1.2.1.6 居民环卫意识较为淡薄,政府引导不足在小区及居住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大部分为装修垃圾及拆除垃圾,此部分中装修垃圾危害比较严重。居民对建筑垃圾的各种类的危害不是十分清楚。因此会出现居民小区或者门店专修过程中的装修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在加上政府及环卫部门没有很好地引导,造成建筑垃圾单独收运渠道不畅通,致使很大部分的装修垃圾进入到了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12.建筑垃圾市场发展预测建筑垃圾市场发展预测2.12.1 建筑垃圾行业发展趋势建筑垃圾行业发展趋势环境与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24、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保护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根本任务,正确处理好人类与自然、城市与环境、近期与远期之间的关系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党中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强调经济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全面发展,强调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些内容与环境卫生工作中建筑垃圾的的治理密切相关,这就对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指明了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国家领导人多次就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总结各25、地已有实践经验,借鉴国际成功做法,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2020 年 4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废法,针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了相关规定,要求政府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防治工作规划,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良好的人文和自然生态环境是衡量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发挥服务功能的基础条件,同样也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之一,是城市不断创新和保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城镇建筑垃圾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和主要特征分析如下:26、2.1.12.1.1 减量化趋势减量化趋势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22020 年 5 月 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2.1.1.1 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源头减量。要统筹考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推进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27、工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在工程建设阶段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2)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各地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环境等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整合政府、社会和行业资源,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并最终实现目标。3)创新驱动,精细管理。技术和管理是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有力支撑。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和推动技术管理创新,并及时转化创新成果,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提供保障。2.1.1.2 工作目标2020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28、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3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2.1.1.3 主要措施1)开展绿色策划。(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2)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29、装备,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设单位主导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辅助施工现场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3)采用新型组织模式。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协同,构建有利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组织模式。2)实施绿色设计。(1)树立全寿命期理念。统筹考虑工程全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鼓励设计单位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根据“模数统一、模块协同”原则,推进功30、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件。对改建扩建工程,鼓励充分利用原结构及满足要求的原机电设备。(2)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根据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减少渣土外运。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减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4建筑形体不规则性。提倡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3)推广绿色施工。(1)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2)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31、组织优化。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下料、精细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3)强化施工质量管控。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免二次损坏。(4)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采用工具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推广应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拼32、装式道路板等周转材料。鼓励施工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5)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用消防立管、消防水池、照明线路、道路、围挡等与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6)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5混入建筑垃圾。(7)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33、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8)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2.1.1.4 组织保障1)加强统筹管理。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本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地方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统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34、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提升。2)积极引导支持。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鼓励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持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应用。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对少排或零排放项目建立相应激励机制。3)完善标准体系。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为减量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64)加强督促指导。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鼓励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项目示范引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经35、验交流。5)加大宣传力度。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2 2.1.2.1.2 建筑垃圾资源化趋势建筑垃圾资源化趋势我国建筑产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滞后,当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于 5%,而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高于 90%,甚至部分达到 97%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事关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首府城市的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刻不容缓。建筑产品原材料的开采36、对自然生态破坏极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各种建筑产品将会改善环境严重被污染的现状。在满足材料使用合格的条件下,每当增加再生骨料的参入量时,产品如混凝土等的原材料消耗量将减少,而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气体排放量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时也解决了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据调查研究,每处理 1 亿吨建筑垃圾可节约堆放土地 1.5 亿亩,新增加产值达到 84.6 亿元,其再利用转化成标准砖 243 亿块,混合料3600 万吨,同时能够减少煤的使用量 270 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7130 万吨。因此建筑垃圾作为一种被浪费了的资源正迫切需要被重视和开发。237、 2.1.3.1.3 建筑垃圾无害化趋势建筑垃圾无害化趋势建筑垃圾的成分很复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趋势正在逐渐推进,随着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由浅至深,由简单至复杂,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对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中的一些物质还无法利用、简易堆放有存在污染隐患,因此对这部分垃圾进行堆放填埋时,要考虑填埋场的无害化要求。因此随着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治理的过程中,剩余无法利用又有污染的物质将进入建筑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污染可控的无害化填埋。2 2.1.4.1.4 建筑垃圾治理产业市场化趋势建筑垃圾治理产业市场化趋势环卫事务包括建筑垃圾的治理由政府承担,是城市的一个基本38、特点和优点,也是市政管理的红药内容。但是,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城市建设程度的发展,环卫负担大大增加,政府能力日渐不足,环卫事业市场化是改革的的必然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4.1 环卫事业市场化是实现环卫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环卫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客观要求。多年来,尽管政府对环卫事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尽管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都未能摆脱人员严重老化、经费严重短缺、设备严重破旧、机制严重僵化的困境,并已到了政府不堪重负,环卫举步维艰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传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资金的效率,阻碍着环卫事业的发展。因此,打破事业39、单位传统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起适应市场要求的运行机制,不仅是环卫摆脱困境的唯一选择,而且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82.1.4.2 环卫事业市场化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打破环卫事业单位“霸占”环卫市场的格局。一旦形成了良好的环卫市场环境,各种经济成分、各种投资主体的公司就会应运而生,风涌而至,形成市场激烈的竞争局面。环卫目前这种僵化的管理体制,沉重的人员包袱,落后的作业方式,低效的资金利用率不尽快改变,必然在竞争中被淘汰。因此,应对挑战,只有尽快实现市场化运作,注入活力,摆脱困境,才能在公平竞争中求生存40、谋发展。2.1.4.3 环卫事业市场化是保护干部职工利益的集中体现。环卫事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环卫事业的市场化,可能暂时影响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只有环卫事业走出困境,快速发展,才能使干部职工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否则,一旦在市场竞争中破产或倒闭,就不会有利益保障可言。因此作为环卫事业中的一项,建筑垃圾治理行业也是如此。2.1.2.1.5 5 建筑垃圾治理行业主要特征建筑垃圾治理行业主要特征2.1.2.12.1.2.1 社会性未来建筑垃圾行业发展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借鉴现代国外城镇管理“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将逐步强调实行居民的自主管理41、自我服务,这是我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走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趋势。2.1.2.22.1.2.2 创新性建筑垃圾行业发展将以高科技为导向,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建立新型的管理制度和市场机制。如对建筑垃圾治理全过程管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19理系统、区域收集服务系统和设施设备建设系统。要以生态理念进行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发挥高新技术的导向作用,推行绿色管理模式,保障区域环境卫生高水平,创造一流宜居环境。2.1.2.32.1.2.3 综合性建筑垃圾行业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上涵盖的宽泛性和全面性。主要表现在从建筑垃圾管理到运输和治理,从城市延伸到片区42、街区及周边镇区各个管理层面,这种综合性决定了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2.1.2.42.1.2.4 服务性作为城市政府公共物品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筑垃圾治理的目的是为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一个整洁、舒适、优美、文明、有序的空间环境,为城市社会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建筑垃圾治理从本质上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其服务性便成为必然的特征。2.22.2 建筑垃圾行业发展新要求及新思路建筑垃圾行业发展新要求及新思路当前,呼和浩特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城市进程中,呼和浩特市的城市建设及面貌已经有了前所未有的改观。可以相信,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治43、理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学习一切先进的成果和经验,坚持不懈地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行业发展,以满足城市现代化管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根据国内外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的发展趋势,我们对呼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0市未来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的发展提出新的发展要求和发展思路,具体如下:2.2.12.2.1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应构建科学有效的政策环境,为建筑垃圾的回收和资源化处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在建筑垃圾回收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限制填埋,强化垃圾科学分类。可效仿丹麦的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对进行填埋而非资源化利用的建筑企业收取填埋费用,对已被污44、染的废弃物还要增收处置费用,实现环境治理成本的内部化。2.2.22.2.2 形成多方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多方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国内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仍以制砖为主,再生骨料和混凝土等高附加值制品生产尚未形成规模,资源化处理技术也有待提升。产业发展和技术革新要通过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科研院所等主体协调互动实现。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是技术革新的主体,根据企业生产诉求完成技术研发;政府应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优先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技术研发纳入相关科研领域的项目扶持计划,规范产业发展方向。“产学研政金”联动能使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加快实现再生利用率提高、成本降低,向高附加值处理方式转型的产业45、发展目标。2.2.32.2.3 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由于再生制品成本普遍较高,且要实行与天然骨料相近的市场价格,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加之垃圾处理费的执行不到位,导致企业过度依赖政府资金补贴。为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可要求建筑公司直接向垃圾处理企业支付垃圾处理费,降低垃圾处理企业的生产成本。加快建筑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核心,社会资本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1积极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解决建筑垃圾处理企业集中发展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资运营体系,通过市场调节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在初期阶段,政府补贴还46、将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形式。2.2.42.2.4 健全行业标准和新产品使用规范健全行业标准和新产品使用规范2016 年,我国首次发布了针对再生骨料实心砖的行业标准,但相关质量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尤其是高附加值再生产品行业标准缺失。我国应该尽快形成产品全覆盖的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行业指南和使用规范,为再生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供合理依据。同时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提倡实行绿色建设。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可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2.52.2.5 构建流程监管和统计服务平台构建流程47、监管和统计服务平台当前,我国存在建筑拆除方为逃避运输和处置费用非法倾倒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的现象。设立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全程监测,确保相关约束和收费政策的有效实施。监督机构负责监控建筑垃圾的流转,确保流转终端为资源化处理场所,有效减少非法倾倒;对垃圾流转信息实施量化处理并形成数据库,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便于公众监督。针对再生制品销售,监督机构可探索建立网上交易平台,有效拓宽线上销售渠道。2.32.3 建筑垃圾治理服务人口预测建筑垃圾治理服务人口预测呼和浩特市四区的现状情况如下表:现状情况现状情况赛罕区赛罕区新城区新城区回民区回民区玉泉区玉泉区合计合计呼和浩特市中心城48、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2区域面积(平方公里)10137001752132101人口(万人)66.8759.7641.5642.54210.73估测户数(万户)22.2919.9213.8614.1870.25从近几年地区的发展情况分析,呼和浩特市近五年的人口,如果不会出现大的政策变动,人口也不会有大的变动,同时当地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有依据的人口增长预测值。因此,五年内我们以现状人口作为依据进行测算。2.2.4 4 建筑垃圾组份建筑垃圾组份建筑垃圾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建筑垃圾有不同的类别,按照建筑垃圾产源地主要分为土地基坑开挖垃圾、道路开挖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建筑施工垃圾、建材49、垃圾。其中,道路开挖垃圾具有极强的污染性,必须进行回收处理。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中的规定,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据统计建筑垃圾的密度一般在 1.5 吨/立方米1.8 吨/立方米。本项目取均值 1.6 吨/立方作为建筑垃圾的估算密度,取值低一些会给设计库容及占地等留有些余地。2.4.1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是指在各类建筑、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有表层土和深层土之分。表层土可用于种植,而深层土不适合植物生长,只能用与回填造景。2.4.2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50、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3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2.4.3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疗。工程垃圾主要的成分为碎砖、混凝土、砂浆、桩头、包装材料等,约占到建筑施工垃圾总量的 80%。其中还会有部分建材垃圾,即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或技术不达标所产生的未利用的废料、废渣等。工程垃圾的典型组成和比例(%),以下值作为参考:砖5%木材 10.53%碎石 14.13%石材9.74%渣土 30.55%加固混凝土 8.25%混凝土 9.27%其它 12.52%2.4.4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该51、类垃圾数量比较大,组成复杂,是最主要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砖、石头、木材、钢铁、石膏、塑料、石膏、灰浆等。会混有装修垃圾。其中还会有道路开挖垃圾,道路翻新时,由废弃的原有道路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废弃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该类垃圾具有很强的污染性。必须要回收处理。同时逐步要求对拆除的混凝土沥青路面要有利用措施,并逐步达到 100%利用。旧城拆除垃圾的典型组成和比例(%),以下值作为参考:砖6.33%木材 7.15%碎石 4.95%石材6.83%渣土 11.91%加固混凝土 33.11%混凝土 19.99%其它 10.1%2.4.5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52、项规划24是指装饰装修建构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2.2.5 5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根据呼和浩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规划,呼和浩特市 2006年2020 年,20212025 年,20262030 年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预测如下表: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预测表(单位:万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预测表(单位:万立方米)年份(年)年份(年)202020202 20210212 20250252 20250252 2030030普通建筑垃圾产生量(万立方米)218397426基坑土产生量(万立方米)65411911277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产生量(万立方米)13401753、421608大型市政工程弃土产生量(万立方米)370150150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万立方米)258234803461近三年建筑垃圾总量:2017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1360 万吨,资源化利用 580 万吨、填埋量 780 万吨;2018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1700 万吨,资源化利用 1390 万吨、填埋量 310 万吨;2019 年全市建筑垃圾总量 2356 万吨,资源化利用 1746 万吨、填埋量 610 万吨;我市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迁垃圾、少量装修垃圾及地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泥浆,无分类收集量。上述所说的资源化利用主要是指工程渣土部分的直接利用。从上述的建筑垃圾产生54、量预测及资源化利用率预测中可见,建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5垃圾的总量 2020 年为 2582 万立方米,2025 年预计可达到 3480 万立方米。由于建筑垃圾未进行分类,因此上述的资源化利用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化利用,而是将建筑垃圾混合填废弃沙坑,堆筑景观等。从计算的角度,由于经济的发展速度和项目的建设进度的不确定性,我们只能按照历年的产生量总量来预估未来的一个大致产生量。但是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中的内容,装修垃圾是按照户数测算的,这个值是可以得到的。因此我们结合这个测算值,以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近期城市建设情况和上述55、表格估算出呼市未来五年内每年建筑垃圾各类的产生量值,作为参考。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产生量未来五年预测表(单位:万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产生量未来五年预测表(单位:万立方米/年)年)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分类2 20200202025备注备注工程渣土(万立方米)1841由基坑土和大型市政工程弃组成。工程泥浆(万立方米)北方产量较少,与渣土混合后含水率降低。危害低,含在渣土内工程垃圾(万立方米)390拆除垃圾(万立方米)1218主要是城中村改造拆除部分的垃圾装修垃圾(万立方米)31通过市四区预估的户数,按照公式预估出来的,没有统计值。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万立方米)3480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56、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63.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规划目标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规划目标3.13.1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指导思想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优美环境为重点;结合呼和浩特市的规划性质,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使建筑垃圾治理的管理、收运和最终的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的规划、建设,促进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定位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行业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57、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2021年力争实现建筑垃圾产出数量与处置能力动态平衡,基本消除建筑垃圾围城和乱到现象,对建筑垃圾达到初步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并保证无害设施建成。2025 年基本实现呼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收运密闭化、终端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标兵城市做好保障,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进行规划。3.23.2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3.2.13.2.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建设和建筑垃圾治理行业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呼和浩特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呼58、和浩特市作为首府城市的功能定位,提出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7呼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处置开发的战略措施与发展规划。3.2.23.2.2 遵循循环经济理论,坚持坚持“减量化减量化、资源化资源化、无害化无害化、综合利综合利用产业化用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的发展方向,注意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逐步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深入认识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和谐发展的规律,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发展。3.2.33.2.3 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法规和产业方针,结合呼和浩特市的规划性质和总体规划布局,合59、理确定建筑垃圾终端处理场所的布局,并根据区域分期发展拟定终端处理场所的分期实施计划。3.2.3.2.4 4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最终目的是防治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创建整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公共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本规划应贯彻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原则;使建筑垃圾治理不仅。在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布局、建设以及其运营模式和管理系统上体现出深切的人文关怀。3.2.53.2.5 坚持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推进呼市建筑垃圾治理行60、业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建设体制、运营体制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加强呼市建筑垃圾治理行业各类设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8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3.2.63.2.6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对建筑垃圾有别于生活垃圾独立治理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珍爱环境、保护生态、造福后代的良好氛围。实行统一领导、鼓励公众参与,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加快建立社会监督机制。3.33.3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根据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到 2020 年,我国城61、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要达到 13%。此外,根据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我国要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呼和浩特市的建筑垃圾治理行业在收运方面已经市场化运行,由运输企业独立承揽业务。在终端治理上只是不分类的简易填埋。虽然在建设项目回填、沟壑填埋、生态修复、园林绿化等方面利用率可达到建筑垃圾产量的 74%,但是此部分存在不分类的混合情况。以此,未来五年,呼和浩特市在建筑垃62、圾综合治理工作中目标如下:1)行政主管单位构建统一管理平台,统一调控运输企业作业,加强运营的各项监管,收运不仅要覆盖施工工地,还要有效及时的覆盖社区居民的建筑垃圾清运需求。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292)初步制定和建立建筑垃圾治理的源头减量化机制,编制相关地方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3)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初步实现建筑垃圾的破碎、分选、回收利用。如装修垃圾不经资源化利用则同时需配建装修垃圾等有害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填埋场,以实现建筑垃圾治理的无害化。在保证去除建筑垃圾有害成分后,建筑垃圾治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20%。4)同时持续推进建63、筑垃圾治理行业产业化。3.3.4 4 规划重点规划重点3.4.1 科学确定符合呼和浩特市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呼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3.4.2 合理预测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产生及可资源化利用量,确定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规模;3.4.3推行分类集运处置,构建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收运体系;3.4.4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3.4.5 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有效指导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建设发展;3.4.6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策与措施,引导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3.3.5 5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64、月 1 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06 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修订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0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修整正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0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1.11 财政部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2013.02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2015.09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0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8 年工作要点2018.04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65、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2003 年 9 月)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呼和浩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规划(2018-2030)其它相关现行标准、规范、政策规定及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的相关资料3.3.6 6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呼和浩特市的中心城区,即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和玉泉区四个区的建筑垃圾管理、收运和终端治理。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14.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的主要任务4.4.1 1 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体系规划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体系规划4.1.1 66、基本要求基本要求4.1.1.1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收运模式为“源头分类集中,分类调配,直运为主,转运为辅”4.1.1.2 在建设施工场所根据建筑垃圾的性质和种类,进行源头分类及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要采用密闭式车厢,并应定期进行全面清洗;所有车辆按照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在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建筑垃圾管理科备案,按照其指定的区域、路线、时段进行运输。4.1.1.3 由于建筑垃圾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数字化环卫还未实现,因此近期以运输单位自己承揽业务和建筑垃圾管理科委派收运相结合的模式为主。未来随着数字化环卫的开展,建筑垃圾管理科可以实现对市区所有工地及个人的建筑垃圾进行统一调67、配、收运。4.1.1.4 装修垃圾宜采用预约上门的方式收集运输4.1.1.5建筑垃圾在准备收集运输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初步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4.1.1.6 工程泥浆产生量较大时运输应采用密闭罐车,产生量较小时可与工地的工程渣土混合后降低含水率值 50%一下后方可运输。其它建筑垃圾运输宜采用密闭箱式货车。建筑垃圾散装运输车应有效遮盖,建筑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4.1.1.7 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集装箱、车辆底盘、车轮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4.1.1.8 建筑垃圾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 0.15m 以上,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68、五”专项规划32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重量。4.1.2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建筑垃圾的分类,按照相关现行技术规范,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其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建筑垃圾的五大类分法将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是先决条件。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细分程度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度的体现,是建筑垃圾最终无害化处理最小量化的保障。但建筑垃圾的细分成度取决于财力的投入、取决于市场对产品的认可度和需求,取决于细分深加工的技术水平等因素。建筑垃圾五大类的分法是要求建筑垃69、圾产生单位在申请收运之前,就进行分类堆放,以便收运单位抵达后直接装车运输。这样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可直接运往就近的、行政管理单位制定的渣土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直接运往行政主管单位制定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暂存区暂存,经分选区进一步破碎分选后,无害不可利用的部分进入渣土消纳场,可利用的部分进行利用或进入可回收物暂存区。有毒有害部分进入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4.1.3 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及时间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及时间规划规划建筑垃圾运输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点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专用道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路线,报请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置方案时应注明运输路线,因特殊70、需求不能沿建筑垃圾收运路线收运的,必须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4.1.3.1 收运道路选择原则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31)收运路线的起始点选择在停车场或车库附近;2)收运路线选择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3)收运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流量较大、交通情况复杂的道路;4)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4.1.3.2 运输时间夏季、秋季应在 21 时至次日 6 时之前,春季、冬季应在 20 时之后至次日 6 时之前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必须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4.1.4 建筑垃圾收运管理规划建筑垃圾收运管理71、规划建筑垃圾收运管理操作流程如下:建筑垃圾行政主管单位应采取比较便捷的专用网络办公管理系统,一切申报、监管、结算都可经过网络,由办公管理系统完成。最终可以打印存档备查。4.1.4.1 建筑垃圾收运申请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发起建筑垃圾收运申请,收运前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堆积量进行拍照。填写“建筑垃圾收运申请单”。由项目经理或物业经理(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村或居委会主任)申请,行政主管单位管理人员审批并制定收运单位后,方可联系建筑垃圾收运单位进行服务。4.1.4.2 建筑垃圾收运后反馈当天建筑垃圾收运结束后,要由申请方对现场从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进行拍照上传系统,填写“建筑垃圾收运反馈单”,由项目经理或72、物业经理(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村或居委会主任)审核确认,由行政主管单位管理人员复核确认。4.1.4.3 建筑垃圾收运过程中监督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4建筑垃圾收运过程中,现场项目经理或物业经理(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村或居委会主任)要监督申请方达到行政主管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包括满载情况。认真填写“建筑垃圾清运凭证”、“建筑垃圾清运确认单”,每次装车都需登记填写。最后由项目经理或物业经理(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村或居委会主任)与收运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满载发车时,应呼叫行政主管单位的管控中心,请管控中心根据资料填写和管控情况做好台账记录,以“建筑垃圾收运管控中心73、记录单”的形式记录保存。当收运车到达制定的渣土消纳场或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后,由接收检视人员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称重、检视、拍照上传。并在“建筑垃圾清运凭证”、“建筑垃圾清运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确定收运的建筑垃圾种类和收运量。4.1.4.4 建筑垃圾清运后记录存档备查行政主管单位的管控中心对建筑垃圾清运的情况需保存对应电子照片或影像。管控中心负责人在建筑垃圾收运次日需对照“建筑垃圾收运管控中心记录单”核对保存的照片或影响,签字确认。行政主管单位对此进行不定期抽查。4.1.4.5 建筑垃圾收运结算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以月度结算建筑垃圾运输费,在电子办公管理系统上发起付款申请流程。4.1.5 建筑垃圾74、收运车辆配置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车辆配置规划呼市城市管理备案登记的企业为 48 家。共 1137 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主要以北奔重卡为主。呼市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已经基本实现由市场的需求来调控收运资源的配置。收运单位为企业化行为。实现了管干分离。因此车辆的配置数量不做具体规划,最终以市场的需要情况来决定。但是城市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5社区及居民个人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主要以装修垃圾为主,这就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强制要求每个或部分运输单位配置一定数量的小型建筑垃圾收运车辆。以满足不同情况的需求。4.1.6 建筑垃圾收运环节设施配置建筑垃圾收运环节设施配置总之,建筑垃圾75、的收运在城区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主要以大型车辆收运为主。上述有这方面较详细的论述。另一方面是社区及单位的装修垃圾,此部分垃圾的收运要进入社区的,因此需要配置 3 吨左右的小型收运车辆,但此部分装修垃圾的收运费用偏低,因此需要强制收运企业按比例配置小型收运车量或者政府补贴资金。下端的管理模式以各自社区物业集中管理或者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进行管理和上下联系均可。因此建筑垃圾收运环节设施配置主要是为运营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管控中心,配置人员,配置专用电脑、办公设备、配备各环节的智能化终端设施,以及专用办公系统软件以及网络系统。4.4.2 2 建筑垃圾源头减76、量化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规划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是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6指导手册(试行),提出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77、化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4 4.2.1.2.1 实施绿色策划和绿色设计是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关键实施绿色策划和绿色设计是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关键4.2.1.1 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按照“谁排放、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应承担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措施和费用,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4.2.1.2 实施新型建造方式。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推进 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4.2.1.3 采用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推78、进建筑师负责制,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协同。4.2.1.4 树立工程全寿命期设计理念。统筹考虑工程耐久性和可持续性,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材料和技术体系;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对改建扩建工程要充分考虑利用原结构及机电设备。4.2.1.5 提高工程易建造性。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减少渣土外运;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减少建筑形体不规则性;鼓励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4 4.2.2.2.2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4.2.2.1 施工现场源头减量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图纸深化和施工方案优化,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79、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7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推行道路、围挡等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提高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鼓励采用标准化设施、工具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强化施工质量管控,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等。4.2.2.2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主要包括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及存放;对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收集存放等。4.2.2.3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就地处置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用于土方回填;金属类80、垃圾、无机非金属建筑垃圾宜根据场地条件就地处置,实现现场资源化再利用;难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应按相关要求及时转运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等。4.2.2.4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出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称重(计量)并及时记录,实时公示建筑垃圾出场排放量,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排放等。4 4.2.3.2.3 建筑垃圾减量化保障措施建筑垃圾减量化保障措施4.2.3.1 加强统筹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本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统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81、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84.2.3.2 积极引导支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持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应用于工程实际。要根据实际确定地区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对少排或零排放项目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等。4.2.3.3 完善标准体系。标准是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技术依据。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梳理相应的标准体系,补齐短板,加快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为建筑垃圾82、减量化工作提供支撑。4.2.3.4 加强督促指导。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鼓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促进企业严控建筑垃圾排放。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项目示范引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经验交流,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迅速推广普及。4.2.3.5 加大宣传力度。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使社会民众和行业人员深刻认识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主动了解学习并积极运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知识,在全行业形成自觉推动建筑垃83、圾减量化的良好氛围。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394.4.3 3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综合处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综合处理规划4 4.3.1.3.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4 4.3.1.1.3.1.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建筑垃圾资源化可采用就地利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等模式,宜优先就地利用。2)建筑垃圾应按成分进行资源化利用。土类建筑垃圾可作为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宜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宜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宜由有关专业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3)进入固定式资源化厂的建84、筑垃圾宜以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为主,进厂物料粒径宜小于 lm,大于 lm 的物料宜先预破碎。4)应根据处理规模配备原料和产品堆场,原料堆场贮存时间不宜小于 30d,制品堆场贮存时间不应小于各类产品的最低养护期,骨料堆场不宜小于 15d。5)建筑垃圾原料贮存堆场应保证堆体的安全稳定性,并应采取防尘措施,可根据后续工艺进行预湿;建筑垃圾卸料、上料及处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应采取抑尘、降尘及除尘措施。6)资源化利用应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综合能耗应符合下表中能耗限额限定值的规定。单位再生骨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单位再生骨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自然级配再生骨料产品规格分类(粒径)标煤耗(85、t 标煤/104t 骨料)080mm5.0037.5mm9.005mm,5mm10mm,5mm20mm12.0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07)进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应低于 95%。4 4.3.1.2.3.1.2 混凝土、砖瓦类再生处理混凝土、砖瓦类再生处理1)再生处理前应对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可包括分类、预湿及大块物料简单破碎。2)再生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处理系统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分选等工艺,具体工艺路线应根据建筑垃圾特点和再生产品性能要求确定。(2)破碎设备应具备可调节破碎出料尺寸功能,可多种破碎设备组合运用。破碎工艺宜设置检修平台或智能控制系统。(386、)分选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3)应合理布置生产线,减少物料传输距离。应合理利用地势势能和传输带提升动能,设计生产线工艺高程。4)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进厂物料特性、资源、化利用工艺、产品形式与出路等综合确定,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移动式处理工艺流程可按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处理工艺应包括给料、除土、破碎、筛分、分选、粉磨、输送、贮存、除尘、降噪、废水处理等工序,各工序配置宜根据原料与产品确定。5)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预筛分设备。(2)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一级破碎设备。给料应结合除土工艺进行,宜采用棒87、条式振动给料方式。给料机应保证机械刚度和间隙可调。(3)给料口规格尺寸和给料速度应保证后续生产的连续稳定并与设计能力相匹配。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16)除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预筛分进行。(2)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一级破碎给料进行。(3)预筛分设备宜选用重型筛,筛网孔径应根据除土需要和产品规格设计进行选择。7)破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产品需求选择一级、二级或以上破碎。(2)一级破碎设备可采用顿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二级破碎设备可采用反击式破碎机或锤式破碎机。(3)在每级破碎过程巾,宜通88、过闭路流程使大粒径的物料返回破碎机再次破碎。(4)破碎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8)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筛分宜采用振动筛。(2)筛网孔径选择应与产品规格设计相适应。(3)筛分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9)分选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选应根据处理对象特点和产品性能要求合理选择。(2)应有磁选分离装置,将钢筋、铁屑等金属物质分离。(3)可采用风选或水选将木材、塑料、纸片等轻物质分离。(4)宜设置人工分选平台,将不易破碎的大块轻质物料及少量金属选出,人工分选平台宜设置在预筛分或一级破碎后的物料传送阶段。(5)磁选和轻物质分选可多处设置。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89、划42(6)轻物质分选率不应低于 95%。(7)分选出的杂物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10)粉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2)可添加适用的助磨剂。11)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皮带输送设备。(2)传输皮带送料过程中应注意漏料及防尘。(3)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应根据输送物料的性质、作业环境条件、胶带类型、带速及控制方式等确定,上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宜大于 17,下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直大于 12,大倾角输送机等特种输送机最大倾角可提高。12)产品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再生骨料堆场布置应与筛分环节相协调,堆场大小应与贮存量相匹配90、。(2)应按不同类别、规格分别存放。(3)再生粉体贮存应封闭。13)防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条件的企业宜采用湿法工艺防尘。(2)易产生扬尘的重点工序应采用高效抑尘收尘设施,物料落地处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3)应加强排风,风量、吸尘罩及空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低阻、大流量的原则。(4)车间内应设计集中除尘设施,可采用布袋式除尘加静电除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3尘组合方式,除尘能力应与粉尘产生量相适应。14)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选选用噪声值低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同时应在设备处设置隔声设施,设施内宜采用多孔吸声材料。(2)固定式处理主要破碎设备可采91、用下沉式设计。(3)封闭车间宜采用少窗结构,所用门窗宜选用双层或多层隔声门窗,内壁表面宜装饰吸音材料。(4)应合理设置绿化和围墙。(5)可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高噪声源应在厂区中央尽量远离敏感点。(6)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 的规定。15)当采用温法工艺或水选工艺时,应采用沉淀池处理污水,生产废水应循环利用。4 4.3.1.3.3.1.3 沥青类再生处理沥青类再生处理1)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再生处理,应筛分成不少于两挡的材料,且最大粒径应小于再生沥青混合料用集料最大公称粒径。2)沥青类建筑垃圾回收和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回92、收和贮存过程中不应混入基层废料、水泥混凝土废料、杂物、土等杂质。(2)不同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应分别回收,宜按来源、粒级分别贮存。(3)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贮存场所应具有防雨功能,避免长期堆放、结块。3)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4面再生技术规范JTG F41 的规定。4 4.3.1.4.3.1.4 再生产品应用再生产品应用1)道路用再生级配骨料和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再生粉体可作为再生级配骨料直接应用于道路工程,也可制成再生骨料无机骨料应用于道路工程。用于道路路面基层时,其最大粒93、径不应大于 31.5mm,用于道路路面底基层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37.5mrn。再生级配骨料与再生骨料无机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泪合料JC/T2281 的规定。(2)道路路床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 80mm。(3)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按无机结合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稳定、石灰粉煤灰稳定、水泥粉煤灰稳定三类。(4)再生级配骨料和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用于道路工程,其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 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2)再生骨料砖和砌块应符合下列规定:(1)再生骨料和再生粉体可用于再生骨94、料砖和砌块的生产。(2)再生骨料砖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蒸压灰砂多孔砖JC/T 637、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 的有关规定。(3)再生骨料砌块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蒸压加压混凝土砌块GB 11968、装饰混凝土砌块JC/T 641、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 的规定。3)再生骨料混凝土与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5(1)再生骨料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95、GB/T 25176 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 25177的有关规定。(2)再生骨料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骨料、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制备与验收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 程JGJ/T 240 的规定。(3)当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公路工程时,再生骨料应按照现 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 的有关规定进 行试验。用于路面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公路水泥?昆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 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 F30 的规定;用于桥涵的再生骨料棍凝土,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96、路桥涵施工 技术规范JTG/T F50的规定。(4)再生粉体用于混凝土和砂浆应经过严格的试验验证。4)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资源化利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 F41 的规定。4 4.3.1.5.3.1.5 其他再生处理其他再生处理1)建筑垃圾中废金属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废钢铁 GB/T4223、铝及铝合金废料 GB/T 13586、铜及铜合金废料 GB/T 13587等的相关规定。2)建筑垃圾中废木材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GB/T 22529、废弃木质材料分类GB/T 29408的规定。3)建筑垃圾中废塑料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97、行业标准废塑料回收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6分选技术规范SB/T 11149 的规定。4)建筑垃圾中废玻璃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废玻璃回收分拣技术规范SB/T 11108、废玻璃分类SB/T 10900 的规定。5)建筑垃圾中废橡胶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再生橡胶通用规范GB/T 13460 的规定。4 4.3.1.6.3.1.6 厂(场)址选择要求厂(场)址选择要求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处置工程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98、)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4)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5)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6)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7)场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防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 的有关规定。8)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工程宜与其它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建筑材料利用设施同址建设。4 4.3.99、2.3.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未来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未来规划建筑垃圾治理行业上按照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通常将建筑垃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7圾分为可直接利用的材料、可作为材料再生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材料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三类,首先可直接利用的材料一类,由于此部分建筑材料还可再次进行利用,我们可以称之为建筑余料。其次可作为材料再生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材料,此部分材料包括废钢筋、废电线、废竹木料、废旧板材等,废钢筋、废电线可以从新回炉,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料和板材可用于制造人造木材或热电厂燃料,但是很多时候以上两类建筑垃圾经常与其他建筑垃圾掺杂在一100、起,比如钢筋混凝土块等,这样我们处理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粉碎,然后进行分拣归类。再次就是砖、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废料。这些废料的利用方式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划发展:1)如果此部分废料不存在掺杂有毒有害物质,我们可以作为回填材料代替部分级配砂石、土方回填基础;如果掺杂了有毒有害物质,我们需要经过中和、融解等措施处理后再使用;2)可经粉碎后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上海市在某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将结构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后,将废渣碎块粉碎与标准砂按 1:1 的比例拌合作为细骨料,用于抹灰砂浆和砌筑砂浆,经检验砂浆强度极高,足够满足建筑要求;3)建筑垃圾中的混101、凝土还可替代混凝土制作材料中的粗骨料进行回收利用,当采用建筑垃圾中的过筛砼碎块替代混凝土材料中粗骨料的比例在 040之间时,混凝土的强度不仅没有降低,甚至在砼碎块的掺入率在 20左右的时候混凝土的强度有所提高;而且由于砼块较碎石或者卵石的空隙率大、吸水率高、表面粗糙、外表面积大等特性,可以降低混凝土的塌落度。由于砼块的表观密度较碎石和卵石要低。这样有益于减轻混凝土的自重,从而提高混凝土的抗震性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8能;4)将此部分废料粉碎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可以真正的做到变废为宝。5)国内现有成熟技术和机械将废沥青混凝土处理回收继续铺设沥青混102、凝土路面,利用率可达到 100。主要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固定式处理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图固定式处理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图4 4.3.3.3.3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内容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内容确定根据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 年全市建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49筑垃圾总量 2356 万吨,其中可利用部分为 1746 万吨、填埋量 610 万吨;但资源化利用的处理厂能处理能力仅为 100 万吨,也就是说呼市现今资源化利用量仅为 100 万吨。这也就意味着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为 4.3%,还低于国家现在平均 5%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而且在103、 2017、2018 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在此值左右。由于之前的建筑垃圾利用仅是以需要的建设项目回填、沟壑填埋、生态修复、园林绿化等方式利用,其余建筑垃圾主要送往 2 座(黑沙图、大力堡)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简易填埋处理。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明确要求,未来我们对建筑垃圾治理中资源化利用的方向主要是在工程渣土大量利用的同时,针对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中可利用、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和进一步的深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销售。从已知数据中初步分析得知,未来五年内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的年产生量约为 3480 万立方米。合 5568 万吨。其中近 74%的不可利用或无害部分可用于建设项目回填104、沟壑填埋、生态修复、园林造景或绿化等。以此计算,建筑垃圾中的工程渣土为 2576 万立方,可用于此。此部分渣土包含直接产生的工程渣土、少量工程泥浆、分选后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方面,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简单的分类堆放,分为无可利用无害部分,可利用可回收部分、有害部分、需分选部分四个部分。拆除垃圾拆除垃圾方面,由于一般拆除的现场,工期一般比较紧,现场相对比较混乱,而且一般这种现场要求迅速将拆除物运离,因此拆除垃圾统一运往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破碎、分选利用。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方面,基本渣土里面混合着不少有害的白灰膏、涂料等有害成分,但其中也会有少量可利用或回收的,比如木材类、塑脂类呼和浩特市105、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0等,因此装修垃圾进入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经过简单的分选后,分选为可利用物、有害物两大部分。上述三类建筑垃圾中经过破碎和分选后会有部分不可利用且无害的部分是可以和工程渣土共同处理的。其中的不可利用部分也是相对的,近期可能不可利用,未来随着财力的投入、市场的需求、技术的成熟,现今的不可利用物就会逐渐变成可利用物。4 4.3.4.3.4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要求及规模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要求及规模4.3.4.1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主要建设内容本章节中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是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较有深度的要求。作为呼和浩特市一直以来是建筑垃106、圾混合治理,不分类直接利用,直接进入到如此细化的资源化利用程度是很困难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本次专项规划为响应国家要求,促进当地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的发展,要求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着手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对建筑垃圾中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破碎后分选,将可利用的物质回收,将有害的物质进入无害化填埋库区,将最终剩余的无害且近期不可利用的部分同工程渣土共同处理。4.3.4.2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规模的确定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本规划的论证,未来五年平均每年需要处理的建筑垃圾暂定为 3480 万立方米。其中工程渣土为 1841 万立方,由于现在城市建设取土受环保限制,107、这部分工程渣土基本可以资源化利用。工程泥浆没有统计数字,且北方地区产生量较小,即便有少量的工程泥浆也和开挖渣土混合后一并处理。工程垃圾 390 万立方,拆除垃圾 1218 万立方,装修垃圾 31 万立方,这三部分合计为1639 万立方,平均每日的量为 4.5 万立方米。也就说需要进入建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1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待破碎、分选的建筑垃圾为 4.5 万立方米/日。近期可按照年处理建筑垃圾 1000 万方规模规划建设。4 4.3.5.3.5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内容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内容作为新时期的环保产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一环,作为现代化城108、市的环境污染控制的保障。本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规划建设不仅要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要保证项目的发展可持续性,还要保证项目面临市场化的实际需求,而且还要体现该项目在未来智慧城市中智能化运行的可行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简单构架形式分为四个分部:第一:综合经营管理部第二:建筑固废受理部第三:商混建材生产部第四:车辆机具保障部4.3.5.1 各分部的业务职能1)综合经营管理部综合经营管理部作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大脑,统筹管理四个分部,在后三个分部实现数据智能化管理的同时,经营管理部作为智慧管理的顶端,负责市场大数据的分析,以及下属三个部门数据的分析、调度和统计。对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实109、现统一指挥。2)建筑固废受理部此部门的业务范畴为: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筛分、破碎、分拣;产能设计 1000 万方/年。产出物为石料、沙料、废金属、轻质可回收物、颗粒骨料;可回收料价值回收及输出(包括金属、塑料品、木材含木屑等);产生再生建筑材料向下游产业即商混建材生产部输送。或向当地及周边建筑材料市场销售输出。统筹原生材料(所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2需的沙土及碎石)向下游产业即商混建材生产部输送。3)商混建材生产部生产 C20C45 混凝土及干混砂浆以成本优势输入当地或周边建材领域。经测算,常用标号混凝土及干混砂浆原成本低于同行业55%,成本优势明显。混凝土年产110、能约为 100 万立方米。干混砂浆年产能约为 50 万立方米。生产 C60C80 混凝土结合呼和浩特市政府轨道交通、新区建设、城市建设的材料输入。年产能约 50 万立方米。构建呼和浩特市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商混基地,便于管理和环保监督。4)车辆机具保障部业务范畴为:以租赁的形式为建筑固废受理部和商混建材部提供运行车辆及机具的服务。可独立或或与当地政府的渣土管理部分联合管理本地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争取通过智能平台统一调度管理改变现有传统运输企业管理,去中间环节,达到运价下调、车辆收益回归合理。增强行业内信心。为建材到达目的提供各种运输车辆,包括砂浆罐车、装载机、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111、4.3.5.2 场址的选择本综合处理厂的选址可以依托现有的两处渣土消纳场旁分规模建设,建议在赛罕区黄合少镇黑沙图渣土消纳场旁集中建设一处环卫产业园区,其中包含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厂区占地约 500 亩。最终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发展将围绕城市建筑固废处置、能源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3转化、集群式运输、环保能源及建材技术研发、产业化产品输出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企业。4.4.4 4 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规划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规划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可以进场的物质包括:工程渣土;含水率将至 50%的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经过破碎分选后无害且暂时无法利用的部分均可以进入渣112、土消纳场,如果初期对混凝土块或大骨料不具备利用条件的,需要进入渣土场,要求此部分和工程渣土分区域填埋,便于以后具备利用条件时方便取出。因此为考虑合理的利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在城区边缘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一般为临时用地,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压实填埋,填满至地面高程后即可恢复植被或经过评估后按实际情况作为他用。附属工程比较简单:值班室兼计量间一座;动态汽车衡 3 套;场区边界网围栏一套;库区周边开挖临时截水沟;构建进入库底的填埋作业临时道路或库区边缘的卸料平台;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压实机、挖掘机、铲运机、洒水车、翻斗车、工具车等填埋作业机具。场区配置主要岗位三处,主要任务值班、检视记录、指挥113、倾倒,填埋区配置相应机具的操作人员即可。场址选择原则尽可能考虑取土坑的回填,因此投资较小。呼和浩特市已经有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两座。其具体情况如下:1)赛罕区黄合少镇黑沙图渣土消纳场该填埋场位于赛罕区黄合少镇黑沙图村马家沟北约 100 米,机场往东 20 公里处,占地面积 226.08 亩,可受纳建筑垃圾约 800 万吨。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42)土左旗毕克齐镇大里堡渣土消纳场该填埋场位于 110 国道南侧废弃土坑,距西二环 26 公里。占地面积约 348.75 亩,可受纳建筑垃圾约 500 万吨。建 筑 垃 圾 消 纳 场 建 设 参 照 建 筑 垃 圾 处 114、理 技 术 标 准(CJJ/T134-2019)中“堆填”章节的具体要求进行选址、建设。现有两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按照现状可以满足呼市中心城区3 年的渣土填埋量。随着建筑垃圾的破碎分选利用,两处渣土消纳场的使用年限会有适当的延长。匡算每座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设施配套及建设费为 600 万元,但是有大部分设施可以在更换渣土消纳场时继续使用。因此在规划期内,以现在建筑垃圾的利用程度还需选址能够处理 900 万吨渣土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4.4.5 5 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管理规划4.5.1 建筑垃圾行业管理体制规划建筑垃圾行业管理体制规划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城市科学发展115、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建筑垃圾作为环境卫生工作中总要的一项内容,要实现全行业、全社会、全过程管理,工作重心要转移到行政、监管和服务三大职能上。随着城市的扩大,建立集中领导、分区负责、责权统一、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工作架构。要把不断推进建筑垃圾行业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建筑垃圾治理的市场运行体系、建筑垃圾治理监督的综合评价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作为主要任务,从而构建一个完整、规范的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4.5.2 构建环卫数字化管理体系构建环卫数字化管理体系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5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建立呼和浩特市的城市管理或环卫网站作为平台,进而建设呼和浩特市的116、环卫数字化指挥中心,对建筑垃圾治理行业进行统一调控,并派专人管理,以便使建筑垃圾的收运和治理能作出快速反应能力,并随时上传下达指令。同时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可通过开展“电子政务”辅助工作,网上办公,网上答疑和征询意见、建议等,可以推进政务的民主化和高效化,提高其透明度。4.5.3 建筑垃圾行业行政立法规划建筑垃圾行业行政立法规划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也要逐步实现由运动式、突击式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和常规化管理的转变。因此,建筑垃圾治理行业方面出台了不少条例方案,比如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发改委等六部委 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绿色117、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 号,环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 号等。在规划期内自治区及本地区也应该出台一些相应的、符合地方实际的管理办法以知道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65.保障措施保障措施5 5.1.1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建立起以各级管理部门主管为责任人的组织管理体系,将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目标和措施纳入各级主要领导的目标责任制,制订出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法人的任务和项目,并使之得到落实。5.5.2 2 法规性保障法规性保障强化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和建设必须与其它118、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统一起来,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建设必须与城市建设同步,做到主体建设项目与建筑垃圾治理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同时投入使用。因此,在研究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和建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时,必须同时研究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建设的有关法律,以法制的手段保证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法规不仅要规定建筑垃圾治理设施设置的标准、规模、服务范围,还要规定建筑垃圾治理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对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建设实施中的不同职责,使其环环相扣,从不同角度确保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建设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严肃性。5 5.3.3 政策性保障政策性保障基于建筑垃圾119、治理方面历史欠账多、缺口大、问题多、选址难、建设资金不足是环卫各项工作普遍存在的难题,各级主管部门不仅要把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而且应在政策上加大扶植力度,要加大政府对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一是提高经费在地方财政支出和国民收入总额中所占比例;二是二是争取国家预算内地方统筹投资和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拔;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57三是三是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在城市(镇)维护费用中逐年安排一定数量经费加速建筑垃圾治理设施配套计划,要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把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在政策的制定上,120、对于建筑垃圾治理环节不按政府要求落实的项目,不审批、不开工、不验收、不使用,确保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高标准、高质量的落到实处。5 5.4.4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要保证政府投入。建筑垃圾治理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很强的工作,为解决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要积极探索并走多元筹资道路,逐步形成建筑垃圾治理收运、资源化利用,以政府投资、社会、企业、外资等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渠道。5 5.5.5 科技性保障科技性保障建筑垃圾治理规划和建设,涉及到的学科领域较广,要实现高质量的规划建设目标,必须以科技技术力量为依托,加强科技研究工作,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建筑垃圾治理行业科技横向联系,通过全国、各省市的相关科技情报网,开展技术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攻关,解决现有规划、设施、设计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应有计划尽快组织培养一批中、高科技人员,充实行业科研、设计和管理的技术力量,确保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建设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