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2021-2030年)(12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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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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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二二二年十二月 1 目 录前 言7第一章 总则8一、规划背景8二、规划依据9三、规划范围11四、规划期限11第二章 项目区现状分析12一、区位概况12二、自然条件12三、土地利用现状13四、社会经济状况17五、农业发展情况19第三章 发展现状与发展形势20一、农业生产设施现状20二、“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情况20三、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效21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22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势条件23六、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25第四章 总体要求27一、指导思想27二、工作原则27三、与上位规划衔接30四、建设目标32第五章2、 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34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34二、建设内容43第六章 建设分区与重点项目布局53一、潜力分析53二、建设分区54三、建设重点项目布局56四、建设任务61第七章 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64一、强化质量管理64二、规范竣工验收64三、统一上图入库65四、加强后续管护65五、严格管护利用66第八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68一、投资估算68二、资金筹集70第九章 效益分析72一、经济效益72二、社会效益72三、生态效益73第十章 环境影响分析75一、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75二、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75三、农业投入品施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75四、结论75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77一、加3、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77二、强化规划引领,做好统筹衔接78三、加强资金保障,铸造坚实后盾78四、建立奖惩机制,完善监管平台79五、加强科技支撑,开展科技示范79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80七、完善标准制定,提供建设指导80附 件81 4 前 言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发办20195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4、138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十四五”时期河池市加快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编制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20212030年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分区和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投资测算和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为县(区)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30年为规划期。到2020年末,河池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71.95万亩(已扣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叠以及非耕地部分5、),占河池市耕地面积的36.78%。规划到2030年末累计建成262.2万亩、累计改造提升39.5万亩、累计同步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万亩,其中,到2025年累计建成220.7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高效节水5.3万亩。 80 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石。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国建成6、8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提出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努力提高粮食自给能力,促进农业实现高质7、量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38号)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落实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求,衔接本地区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提出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明确各县(区)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和投资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十四五”时期河池市加快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河池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要8、求,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以来,河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直致力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努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效益稳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构建加快。农业一直是河池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产业转型阶段,以特色农业为突破口和战略重点,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是河池市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对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基本思路的研究势在必行。二、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9、年8月26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7)土壤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二)政策性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10、意见(中发2021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建办20193号)(6)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38号)(7)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1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 进一步提升建设成效11、的意见(农办建20223号)(三)规程规范(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3)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6)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7)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24号)(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12、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三、规划范围建设范围:涵盖全市2区9县。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明确的耕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区域。规划面积90.2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通过梳理2011-2020年已建高标准农田区域的现状,将历史上建设不充分、效益发挥不理想的区域纳入改造提升范围。总规划面积39.5万亩。四、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12030年。第二章 项目区现状分析一、区位概况河池地处广西西北边陲、云贵高原南麓,是大西南通向沿海港口的重要通道,东连柳州,南界南宁,西接百色市,北邻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13、州,介于东经1063410909、北纬23412537之间。东西长228千米,南北宽260千米,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下辖金城江区、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共2区9县。图2.1-1 河池市位置示意图二、自然条件(一)气候条件河池地处低纬,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而炎热,冬短而暖和,热量丰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日照时数大部分地区都在14471600小时之间。气温较高,年平均气温一般都在16.921.5摄氏度,南部与北部气温相差约6摄氏度,大部分地方没有严冬。全地区年平均降雨量一般在14、12001600毫米之间,多的地方超过2500毫米,最少的地方也在1000毫米以上。(二)地形、地貌及土壤河池山多地少,岩溶广布,是主要的喀斯特旅游地貌资源分布区,喀斯特地貌面积为2.18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65.74%,占广西喀斯特地貌总面积的24.34%,是广西喀斯特地貌出露面积最多的城市,名副其实的喀斯特王国。全市喀斯特地貌大石山区人均耕地不足0.3亩,除宜州区外,其他10个县(区)均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县(区)。石漠化土地面积0.723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1.6%,占全广西石漠化面积的35%。(三)水文资源河池市内的河流主要为红水河、龙江及其支流,属珠江水系,有大小河流615、35条,其中50平方公里以上172条,河流总长度10518公里,年径流743mm。市域内集雨面积3万平方公里,平均降水量1500毫米,年均水资源总量为249亿立方米。占广西水资源总量的13.3%,名列广西前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2020年)数据统计,河池市农业总用水量14.37亿立方米,其中耕地灌溉用水10.3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完全能满足灌溉用水。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河池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耕地31.17万公顷(467.55万亩)、园地11.88万公顷(178.20万亩)、林地264.95万公顷(3974.25万亩)、草地6.60万公顷(99.00万亩)、湿地0.16、33万公顷(4.9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1万公顷(100.6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73万公顷(55.9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8万公顷(94.20万亩)。表2.3-1 河池市土地利用现状表一级类二级类面积(万公顷)面积(万亩)比例(%)类别名称类别名称耕地水田12.67190.053.78水浇地0.050.750.01旱地18.45276.755.51小计31.17467.559.30园地果园4.7471.11.41其他园地7.10106.52.12茶园0.040.60.01小计11.88178.23.55林地乔木林地129.391940.8538.62竹林地1.93217、8.950.58灌木林地118.251773.7535.30其他林地15.38230.74.59小计264.953974.2579.08草地人工牧草地0.000.06930.00其他草地6.6098.93071.97小计6.60991.97湿地沼泽草地0.000.0660.00内陆滩涂0.334.8840.10小计0.334.950.1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城市用地0.345.10.10建制镇用地0.8212.30.24村庄用地5.0776.051.51采矿用地0.416.150.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71.050.02小计6.71100.652.00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0.131.950.18、04公路用地1.4221.3001650.42农村道路2.1732.540520.65机场用地0.010.15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7965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1350.00小计3.7355.951.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2.2133.148980.66湖泊水面0.000.009420.00水库水面2.7240.78860.81坑塘水面0.669.900420.20沟渠0.639.448260.19水工建筑用地0.060.904320.02小计6.2894.21.87其他土地其他土地3.3850.701.01小计3.3850.701.01合计335.03519、025.45100.00(一)耕地数量现状河池市耕地总面积31.17万公顷(467.55万亩)。其中,水田12.67万公顷(190.0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0.65%;水浇地0.05万公顷(0.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0.16%;旱地18.45万公顷(276.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9.19%。图2.3-1河池市耕地面积占比图从耕地坡度分布来看,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39万公顷(140.8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0.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20万公顷(108.0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3.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24万公顷(123.20、6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6.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6万公顷(56.4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2.0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8万公顷(38.7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28%。图2.3-2河池市耕地坡度等级分布图(二)耕地质量现状河池市区域内有相当部分的旱地耕地因立地条件较差、存在耕地高坡度、强酸性、砂性或黏性质地、有机质含量低下等各种障碍因素;部分水田或为高地下水位、耕作层较薄、剖面质地层次结构差等各种障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河池市县域耕地的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的持续稳定增产。根据2020年河池市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报告数据,2020年河池市耕地总21、体质量等级5.90,整体耕地质量等级中等偏低。其中,南部地区的耕地质量等级较北部地区低,耕地质量较高水平等级(等级3及以下)主要分布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分分布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和南丹县,宜州区耕地面积为河池市最大,其次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耕地面积排第三,对河池市耕地总体质量等级影响较大。此外,河池市大部分地区的耕地质量为中等级别(级别4和5),主要分布于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耕地质量等级较低(级别为6及以上)的耕地主要分布于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社会经济状况(一)经济情况根据2020年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市生产22、总值(GDP)927.7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1%。全年全市财政收入87.52亿元,比上年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98亿元。图2.4-1 2015 2020年全市财政收入及其增速图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3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74元。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043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33元。全市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34.1%,农村为35.4%。图2.4-2 2015-2020年城镇居民人23、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图2.4-3 2015-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二)行政划分与人口数量河池市辖金城江区、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共2区9县。2020年末2022年初全市户籍总人口433.83万人。全市常住人口341.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5.93%,比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五、农业发展情况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377.8万亩,比上年增加6.06万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23.88万亩,增加1.6万亩;甘蔗(含果蔗)种植面积24、70.23万亩,减少4.49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50.3万亩,增加2.79万亩。表2.5-1河池市农业生产水平统计表作物类型农作物种植面积(万亩)农作物产量(万吨)粮食作物377.897.47油料作物23.881.75甘蔗70.23294.13蔬菜150.3190.27第三章 发展现状与发展形势一、农业生产设施现状经过连续多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建设,通过工程、生物农艺措施的综合实施,河池市农田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实施过项目的地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提高,农田机耕路网初步形成,有利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业机械化作业的需要;由河道、渠道、泵站等构成的排灌体系初步完善,能够25、满足大部分情况下灌溉和排洪防涝要求。伴随着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稳步推广。农村电网改造取得明显成效,能够满足灌溉需要,供电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损耗下降;土地整理力度加大,连片平整程度明显提高,部分区域建成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在改善耕作条件、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提升土地质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各地农田基础设施状况存在较大不平衡性,部分地方在田间交通道路、农田机耕路、农田灌溉体系、灌溉泵站、农田配套建筑物等方面还存在设施老化,配套不全,布局不尽合理的情况制约了现代高标准农业的发展。二、“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26、田的建设情况“十二五”以来,河池市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大力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走出了一条“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开创河池市农业蓬勃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活力焕发的新局面。20112018年,河池市发展与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水利等部门共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3.28万亩。2019-2020年,河池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8.67万亩。到2020年末,河池市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171.95万亩(已扣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叠以及非耕地部分)。27、三、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效(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20年,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377.8万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23.88万亩;甘蔗(含果蔗)种植面积70.23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50.3万亩,增加2.79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97.47万吨;油料产量1.75万吨;甘蔗产量294.13万吨;蔬菜产量(含食用菌)190.27万吨。(二)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持续提升20112018年,河池市政府协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展与改革、财政、水利及各县(区)政府针对高标准农田持续加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共同落实建设任务,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3.28万亩。2019-2020年,河池市累28、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8.67万亩,农田基础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土壤培肥改良措施普及推广,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持续提升。(三)现代农业产业渐成规模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特色产业的思路,引导农业朝着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的方向健康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呈规模化发展。(四)农业绿色发展初见成效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后启动实施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近5年累计化肥农药用量呈现逐年减少趋势。这些行动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绿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五)农业品牌创建有新突破突出生态绿色优势,以富硒29、农业和休闲农业为主导,利用已有的品牌和发展基础,成功打造南丹绿色巴平米、巴马有机富硒蔬菜和稻米、东兰墨米等河池特色品牌。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大多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平原地区,开发难度相对较低,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推进,必须对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的山区、半山区进行开发,集中连片、施工条件好的地块越来越少,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成本持续增加,资金需求大、筹措难。另一方面,部分已建的高标准农田受到自然灾害破坏,不同程度存在着工程不配套、设施损毁等问题,导致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不完善、工程措施不配套,难以达到高标准30、农田的标准。(二)建设的投入标准偏低。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和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在随之上升,加之河池市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运距长,二次搬运等问题也使得建设成本不断提高。此外,河池市耕地碎片化严重、耕地基础条件薄弱,要达到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投入也会较平原地区高。因此,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标准,才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保障。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势条件(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深入31、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党的十九大深刻把握我国国情农情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作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十九大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政策文件,聚焦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构建了一系列政策体系,新一轮重大32、政策红利正在释放。(二)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任务是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有效供给,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农田作为粮食安全的承载,推进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土壤肥力,是保障粮食产能的根本,也是粮食安全最根本的保障。因此,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产能,是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由此可见,高标准农田建设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时期。优化结构与优势再造转型升级的优势显著。(三)具备良好工作基础33、。“十二五”以来,河池市在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现已形成多套成熟的建设体系。在系统内可根据不同地形条件、灌溉排水、道路、土壤条件形成不同的建设方案。同时在强化统筹,部门协同,在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实施模式等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前期调研、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艺、实施管理、工程过程监管、验收确认、后期管护等全过程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实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以来,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设资金整合力度空前加大,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新的管理机制经过数34、年的建设实践,河池市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精细化推进农田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制定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对农田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管理、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资产移交、档案管理等八大方面提出规范性规定,为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建设准则。六、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有效手段。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数量和质量都是关键因素。河池市旱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9%以上,在耕地很难再扩大规模的条件下,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灌溉、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改35、善、改良土壤,提高灌溉保障率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单产水平,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目标。(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耕地是基础。新中国成立73年来,虽然农田建设取得较大进步,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突出,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建设好,让“旱能灌、涝能排”、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可以为绿色技术的推广创造条件,还能促进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减36、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让广大乡村变成“看山望水记乡愁”的美丽家园。而通过以规模化的高标准农田替代碎片化的零散耕地,也有利于提升农业规模效益,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四)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通过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增强小农户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第四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37、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推进新增建设和提升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相结合,健全工38、作机制,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农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主体多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区)级政府按照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责、继续强化县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在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等组织多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二)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39、土地整治、农业农村、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以粮食产能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基本遵循,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和大中型灌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的底线。(三)坚持整体推进,连片建设。综合考虑农田特点、耕作要求和区划范围,以相对集中连片为基本要求,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继续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村、整镇、整县推进。鼓励支持各地采用统一设计、分期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系统性、连续性、整体性开发,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基础支撑。(四)40、坚持新改并举,量质并重。一是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在2018年以前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改造提升任务。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二是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交账意识,既要算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的“数量账”,也要算耕地质量等级提高的“质量帐”。(五)坚持分类施策、综合配套。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农田基础设施、耕地质量、建后管理、种植等多方41、面的综合配套,满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六)坚持绿色发展,产能提升。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灌排通畅、宜机作业的连片高标准农田。一是持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水肥一体化、精准施肥等农业科技技术。二是突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少砍树、慎填塘,积极推广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新材料新技术,优先采用生态沟、生态路等绿色工程设施。三是推广排灌水循环利用,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推广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测土配方施肥,以有机肥、生物农药替代传统化肥、农药等绿色生产方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从规划设计到实施过程,统筹推进道路、排灌设施42、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同期规划实施,实现田间基础设施完善、土壤健康肥沃,促进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的发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七)坚持建管并重,良性运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使用监管机制。实行工程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开展项目监督评价和检查考核,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八)坚持全面上图入库,规范管理。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实现河池市高标准农田的数字化管理。(九)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43、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建成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三、与上位规划衔接(一)全面落实自治区目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河池市到2025年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0.7万亩,累计改造提升16万亩;2030年累计建成262.2万亩,累计改造提升39.5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万亩,其中,20212025年5.3万亩,2026-2030年5万亩。河池市全面落实自治区规划下达的任务,本规划明确44、,河池市到2025年将累计建成220.7万亩,累计改造提升16万亩;到2030年将累计建成262.2万亩,改造提升39.5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万亩,其中,20212025年5.3万亩,2026-2030年5万亩。与自治区下达任务相同。(二)全面落实细化建设分区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依据河池市区域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地质量等因素,将全市细分为3个分45、区,分析分区障碍因素及主要问题,提出分区建设重点,并根据分区建设潜力分配建设任务。(三)全面落实细化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的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河池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细化,提出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标准和内容要求,落实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四)全面落实分解任务到县(区)级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38号),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级的要求,将46、全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级。(五)全面落实同步谋划示范建设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的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同步谋划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配套服务、后期管护利用。(六)全面落实自治区资金配套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财政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亩要求,同步开展高效节水建设的区域每亩增加财政投资300元,统筹各类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2026-2030年资金投入达到3000元/亩,改造提升的区域投入标准按1500元/亩。四、建设目标47、(一)规模目标。2021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8.75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0.7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47.2%。2026-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1.5万亩,改造提升23.5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2.2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56.1%。(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粮食生产能力比开发前有明显提高。到2025年,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并举,实现亩均粮食产能达400公斤以上,稳定保障8亿公斤以上粮食产能,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不断夯实,规划实施区实现亩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48、公斤以上。到2030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亩均粮食产能达450公斤,稳定保障10亿公斤以上粮食产能。(三)技术经济目标。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土壤改良培肥、科技推广、产业化带动等方式,挖掘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增效和节本增效的潜力。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13号), 2021年河池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1。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效49、节水灌溉面积10.3万亩,规划到2030年提高到0.56以上,亩均节药、节肥率在10%以上,有效提高农业化肥利用率。表4.4-1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指标建设目标属性1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0.7万亩约束性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约束性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2.2万亩约束性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9.5万亩约束性2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预期性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万亩预期性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预期性4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50、亩均节水率10%以上预期性5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100%预期性第五章 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一般规定(1)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区域特点和存在的耕地质量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2)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升耕地质量,稳定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个规模效益;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建立监测、评价和关乎体系,实现持续高效利用。(3)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51、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按照工程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构建的工程体系分级。(4)鼓励应用绿色材料和工艺,建设生态型田埂、护坡、渠系、道路、缓冲耕地带等,减少对农田环境的不利影响。(5)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农田中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农田面积的比例,一般不高于8%。(6)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按设计标准建成后,在常规维护条件下能够正常发挥效益的最低年限。各项工程设施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定,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2.田块整治(1)耕作田块是由田间末级固定沟、路、田52、坎等围成的,满足农业作业需要的基本耕作单元。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合理规划,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耕作田块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灌溉与排水效率等因素确定,并充分考虑水蚀、风蚀。(2)耕作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田面高差、横向坡度和纵向坡度根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确定。(3)田块平整时不宜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对方,待田块平整完成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4)田块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应符合作物生长需要。(5)平原区以修筑条田为主;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措施,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53、高线布置;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田面长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6)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宜改造成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是,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7)梯田修筑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8)梯田埂坎宜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在土质粘性较好的区域,宜采用土坎;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应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在土质稳定性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以采用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3.灌溉与排水工程(1)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54、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所修建的水利设施,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旱、 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田、路、林、电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2)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配套完整,符合灌溉与排水系统水位、 水量、流量、水质处理、运行、管理等要求,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3)灌溉工程设计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 灌溉设计保证率:水稻区80%;排涝: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5年,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4)水源工程应根据水源条件、取水方式、 灌溉规模及综合利用要求,选用经济合理的55、工程形式。水源工程建设符合下列要求。井灌工程的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塘堰(坝)容萤应小于100000 m3,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蓄水池容量应控制在10000 m3以下,四周应修建高度1.2m以上的防护栏,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小型集雨池(窖)、水柜等容量不宜大于500 m3。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 防护围栏、取用水设施等应配套齐全,相关设计应符合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6的规定。斗渠(含)以下引水和提水泵站的设计流量或装机容量应根据灌溉设计保证率、设计灌水率、设计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溉区域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56、,引水设计流量应与上级支渠、干渠等骨干工程输配水衔接,提水泵站的装机容量宜控制在200 kW以下,泵站设计应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的规定。机井设计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按照合理开发、采补平衡的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地下水开采规摸和主要设计参数。机井设计应符合机井设计规范GB/T50625的规定。(5)渠(沟)道、管道工程应按灌溉与排水规模、地形条件、宜机作业和耕作要求合理布置。工程建设符合下列要求。在固定输水渠道上的分水、控水、量水、衔接和交叉等建筑物应配套齐全。平原地区斗渠(沟)以下各级渠(沟)宜相互垂直,斗渠(沟)长度宜为1000m3000m,间距应与农渠(沟)长度相57、适宜,农渠(沟)长度、间距应与条田的长度、宽度相适宜。河谷冲积平原区、低山丘陵区的斗、农渠(沟)长度可适当缩短。斗渠和农渠等固定渠道宜综合考虑生产与生态需要,因地制宜进行衬砌处理。防渗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的规定。采用管道输水灌溉,管道系统应结合地形、水源位置、田块形状及沟、路走向优化布置。支管上布置出水口,单个出水口的出水量应通过控制灌溉的格田面积、作物类型、灌水定额计算确定。各用水单位应独立配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干管续灌、支管轮灌的工作制度。 规模不大的管道系统可采用续灌工作制度。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应按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规定执行。季58、节性冻土区,冻土深度大于10 cm的衬砌渠道应进行抗冻胀设计。冻土深度小于1.5m的地区,固定管道应埋在冻土层以下,且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70 cm,管道系统末端需布置泄水井;冻土深度大于或等干1.5m的地区,固定管道抗冻要求,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规定执行。(6)渠系建筑物指斗渠(含)以下渠道的建筑物,主要包括农桥、渡槽、倒虹吸管、涵洞、水闸、跌水与陡坡、量水设施等,工程设计按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规定执行,工程建设符合下列要求。渠系建筑物使用年限应与灌溉与排水系统主体工程相一致。农桥桥长应与所跨沟渠宽度相适应,桥宽宜与所连接道路的宽度相适应。荷载应按不同类型及59、最不利组合确定。渡槽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有抗渗、抗冻、抗磨、抗侵蚀等功能的建筑材料及成熟实用的结构型式修建。倒虹吸管应根据水头和跨度,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布置型式,进口处宜根据水源情况设置沉沙池,拦渣设施,管身最低处设冲沙阀。涵洞应根据无压或有压要求确定拱形、圆形或矩形等横断面形式,涵洞的过流能力应与渠(沟)道的过流能力相匹配。承压较大的涵洞应使用钢筋混疑土管涵、方涵或其他耐压管涵,管涵应设混凝土或砌石管座。在灌溉渠道轮灌组分界处或渠道断面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置节制闸,在分水渠道的进口处宜设置分水闸,在斗渠末端的位置宜设置退水闸,从水源引水进入渠道时宜设置进水闸控制入渠流量。跌水与陡坡应采用砌石60、混凝土等抗冲耐磨材料建造。渠灌区在渠道的引水、分水、退水处应根据需要设置量水堰、量水槽等量水设施,井灌区应根据需要设置管道式量水仪表。(7)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排水应满足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由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确定。治渍排水工程,应根据农作物全生育期要求确定最大排渍深度,可视作物根深不同而选用0.8m1.3m。农田排渍标准,旱作区在作物对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3d4d内将地下水埋深降至田而以下0.4m0.6m;稻作区在晒田期3d4d内降至田面以下0.4m0.6m。防治土壤次生盐渍(碱)化或改良盐渍(碱)土的地区,排水要求应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61、GB50288规定执行。地下水位控制深度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土壤质地及剖面构型、灌溉制度、自然降水及气候情况、农作物种植制度等综合确定。4.田间道路工程(1)田间道路工程指为农田耕作、农业物资与农产品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修建的交通设施。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2)田间道路通达度指在商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耕作田块数占耕作田块总数的比例,具体要求为:路宽:机耕路宜为3m6m,生产路3m。道路通达度:平原地区100%,山地丘陵区90%。(3)田间道路工程应减少占地面积,宜与沟渠、林带结合布置,提高土地62、节约集约利用率。应符合宜机作业要求,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4)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按各建设区域要求执行。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5)田间道(机耕路)与田面之间高差大于0.5m或存在宽度(深度)大干0.5 m的沟渠,宜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下田坡道或下田管涵。(6)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等材质和车辙路(轨迹路)、砌石(块)间隔铺装等生态化结构。根据路面类型和荷载要求,推广应用生物凝结技术、透水路面等生态化设计。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道路两侧可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宜为30cm5063、cm。(7)生产路路面材质应根据农业生产要求和自然经济条件确定,宜采用素土、砂石等。在暴雨集中地区,可采用石板、混凝土等。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1)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指为保障农田生产安全、保持和改善农田生态条件、防止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和沟道治理工程等,应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2)农田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20年10年确定。(3)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通过各类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农田面积的比例。具体要求为:农田防护面积比例90%。(4)坡面防护应合理布置护坡、截水沟、排洪沟、小型蓄水等工程,系统拦蓄和排64、泄坡面径流,集蓄雨水资源,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和沟道防护与雨水积蓄利用体系。6.农田输配电工程(1)农田输配电工程指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强电、弱电等各种设施,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其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2)农田输配电工程应满足农业生产用地需求,并应与当地电网建设规划想协调。(3)农田输配电线宜采用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包括10kV、1kV、380kV和220kV,应设立相应标识。(4)农田输配电线路宜采用架空绝缘导线,其技术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10 kV架空绝缘电缆GB/T14049、额定65、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12527等规定。(5)农田输配电设备接地方式宜采用TT系统,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宜采用IT系统。(6)应根据输送容量、供电半径选择输配电线路导线截面和输送方式,合理布设配电室,提高输配电效率。配电室设计应执行GB50053有关规定,并应采取防潮、防鼠虫害等措施,保证运行安全。(7)输配电线路的线间距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运行经验确定;塔杆宜采用钢筋混疑土杆,应在塔杆上标明线路的名称、代号、塔杆号和警示标识等;塔基宜选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基础。(8)农田输配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负荷计算,并结合地区配电网发展规划确定。(9)架空输配电导线对地距离应按1066、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DL/T5220规定执行。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电缆上应铺设保护层,敷设深度应大于0.7m。导线对地距离和埋地电缆敷设深度均应充分考虑机械化作业要求。(10)变配电装置应采用适合的变台、变压器、配电箱(屏)、断路器、互感器、起动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相关设施。(11)变配电设施宜采用地上变台或杆上变台,应设置警示标识。变压器外壳距地而建筑物的净距离应大于0.8m;变压器装设在杆上时,无遮拦导电部分距地面应大于3.5m。变压器的绝缘子最低瓷裙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时应设置固定围栏,其高度应大于1.5m。(12)接地装置的地下部分埋深应大于0.7m,且不应影响机械化作业。67、(13)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可合理布设弱电工程。弱电工程的安装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7.其他工程除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以外建设的田间监测等工程,其技术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一般规定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包括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按照工程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构建的工程体系分级。2.土壤改良工程(1)根据土壤退化成因,可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或工程等综合措施治理。(2)过沙或过黏的土壤应通过掺黏、掺沙、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质地。掺沙、掺黏宜就地取材。(3)酸化土壤应根据土壤酸68、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 有机肥等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 pH应达到5.5以上至中性。(4)盐碱土壤可采取工程排盐、施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等措施进行改良,改良后的土壤盐分含量应低于0.3%,土壤pH应达到8.5以下至中性。(5)农田土壤风蚀沙化防治,可采取实施保护性耕作等措施。(6)土壤板结治理,可采取秸杆还田、增施腐植酸肥料、生物有机肥、种植绿肥、保护性耕作、深耕深松、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改善耕层土壤团粒结构。.3.障碍层消除工程(1)障碍土层主要包括犁底层(水田除外)、白浆层、黏磐层、钙磐层(砂姜层)、铁磐层、盐磐层、潜育层、沙漏层等类型。(2)采用深耕、深松、客69、土等措施,消除障碍土层对作物根系 生长和水气运行的限制。作业深度视障碍土层距地表深度和作物生长需要的耕层厚度确定。4.土壤陪肥工程(1)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2)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使养分比例适宜作物生长。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二、建设内容根据河池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两区划定成果,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农田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科学推进小块并大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70、和宽度。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回填,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农田耕作适宜性。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田块整治后,应达到田块整治工程标准要求。按照“路相通,沟相连、渠防渗”的要求,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方正、土肥沃”的标准,强化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全力构建完善的农田配套设施,高效的农业生产格局,优质的土壤种植基础,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为全市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作出贡献。新建高标准农田应根据立地条件、障碍因素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部分应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因地制宜、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工程建设内容。规划期71、内加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农田布局,丘陵地区建设水平梯田,完善农田配套设施,重点扩大优质粮食生产、打造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强化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全力构建完善的农田配套设施、高效的农业生产格局、优质的土壤种植基础和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夯实基础,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一)工程建设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排水的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地力保持工程。(1)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通过合理72、划分田块、平整土地等工程,实现耕作田块适度归并、田面高差相对平整、埂坎修筑完善的目标,并与排灌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相协调。地面坡度为525度的坡耕地,宜改造成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时,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田块形状、田块规模、田块长度与宽度、田面平整、田埂修筑、田坎修筑。(2)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包括耕作层剥离、回填及客土工程。土地平整或坡改梯时,首先应剥离表层熟土,剥离厚度根据耕作层厚度确定。平整后进行表土回填。耕作层土壤厚度达不到作物生长所需土层厚度时,应进行客土回填。客73、土土源应根据土壤质地合理选择,位置宜接近项目区,理化性状和肥力应满足作物生长的要求。2排水与灌溉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与建筑物。建设时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开展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沟畦灌、节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排涝设计标准和灌溉水利用系数。重点建设高效节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74、1)水源工程项目区应因地制宜,根据种植农作物的灌溉需要及水资源情况,确定合理的水源工程建筑物及建设规模,主要是进行塘堰(坝)、小型拦河坝、水池、水窖、泵站等设施的建设。建设规模应根据灌区的用水需求计算确定,结构形式应根据建筑物功能要求确定,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应设置护栏及警示标志。工程规划时应考虑施工的便利性及地质情况,避免将建筑物建设在地质条件不良的位置。(2)输水工程输水工程是将适宜的水量逐级输送并分配田间的设施,分为管道输水和渠道输水。建设时,应按照灌溉规模、地形条件、交通与耕作要求,合理布置各级输配水渠(管)道。各级渠(管)道应有配套完善的渠系建筑物,实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75、(涵),管理方便,运行良好。渠道输水。渠道输水依干渠、支渠、斗渠、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各级渠道应设置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输水渠道的断面尺寸应根据灌溉片区的用水需求确定,结构形式应根据断面尺寸、功能需求等情况确定,应尽量采用满足要求的当地材料进行砌筑。输水渠道的分水、控水、量水、连接和桥涵等渠系建筑物应配套完善,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管道输水。管道系统可根据地形、水源和用户用水情况,采用环状或树枝状管网布置。包括干管和支管两级固定输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管道应布置在坚硬的基础上,避开不良地质区域。(3)喷微灌工程喷灌工程包括输配水管道、电力、喷灌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应满足喷灌工程技术规范76、(GB/T50085)的规定。微灌包括微喷、滴灌和小管出流(或涌泉灌)等形式,由首部枢纽、输配水管道及滴灌管(带)或灌水器等构成。微灌系统以蓄水池为水源时应具备过滤装置;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置拦污栅和集水池;采用水肥一体化时,首部系统中应增设施肥设备。应满足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的规定。(4)排水工程田间排水工程应根据涝、渍、碱的成因,结合地形、降水、土壤、水文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水平或垂直排水、自流或抽排及其结合的方式。有排涝、排渍和改良盐碱地或防治土壤盐碱化任务要求,在无塌坡或塌坡易于处理地区或地段,宜采用明沟排水;排渍、改良盐碱地或防治土壤盐碱化地区,当采77、用明沟降低地下水位,不易达到设计控制深度,或者明沟断面结构不稳定塌坡不易处理时,宜采用暗管排水;当采用明沟或暗管降低地下水位,不易达到设计控制深度时且含水层的水质和出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采用井排。(5)渠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是指为渠道正常工作和发挥其各种功能而在渠道上兴建的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农桥、渡槽、倒虹吸管、涵洞、水闸、跌水与陡坡、量水设施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灌排渠道建筑物应配套完整,实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涵)、管理方便、运行良好的目标。渠系建筑物应根据项目区地形、总体布局、渠(沟)系纵横断面等,按照渠(沟)系建筑物的类型、生产、通行需求建设类型和建设规模。3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78、是指为满足农田耕作、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修建的交通设施,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机耕路是田块与乡村道路或其他公路连接的道路,主要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功能为主;生产路是联系田块,通往田间的道路,主要以便利田间生产活动为主。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平面布置、路基路面、附属工程。(1)道平面布置田间道路平面布局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与地形地貌、田块布局、耕作方式、排灌沟渠、项目区内外农村道路有机结合,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并尽量少占耕地。道路转弯处,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地点应尽量采用较大的转弯半径,以利于车辆行驶;当用地条件不允许,只能采用较小转弯半径时,应设置弯道超高。道路纵坡应充分考虑车辆行驶性能和行驶79、安全,尽量不采用陡坡,当受地形条件限制,必须采用连续陡坡时,应在两个陡坡间设置缓和坡段,以使车辆恢复能力。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改造的田间道路,应充分利用原有的道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雨晴通行能力。(2)路基路面路基工程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和当地条件(包括地质、水文和建筑材料等情况),结合施工方案进行确定,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且经济合理,并结合道路沿线的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路面工程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功能、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选择合理的类型,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强度,满足平整、抗滑的要求。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应与沿线农田排灌系统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3)田间80、道路附属设施田间道路应结合建设及使用功能要求,设置必要的附属设施。在通过沟渠时应设置农桥(涵),其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在有安全隐患的地点,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单向通行道路宜在合适位置布设必要的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结合道路沿线农田情况,布设必要的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满足农田生产需求。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和减少污染和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等。河池市高标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遵循因害设防的设置原则。5农田输配电工81、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指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强电、弱电等各种措施,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和变配电工程。农田输配电建设方案应征得项目区供电部门的同意,供电方案应符合当地电网建设总体规划。(1)输电线路工程输电线路路径应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不占或少占农田,线路杆塔位置应与农田环境相适应,应根据输送容量、供电半径,选择输配电线路截面和输送方式,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输电线路保护。(2)变配电工程结合灌排渠道、道路、泵站、机井工程等工程布局要求合理设置变压器,确定容量及保护方式。灌区变压器的布置应根据排灌站的分布进行,供电半径应满足电压规定要求。所选用的电器82、,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二)耕地质量建设退化土壤治理:根据土壤退化的原因,采取物理、化学或工程等综合措施对退化土壤进行治理,使其满足农业种植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治理后土壤的pH值达到该区域的正常水平,并配套建设农田防护林网,防止土壤沙化。障碍土层改良:通过深耕、深松等方式对障碍土层进行改良,消除障碍因素,满足农作物种植需求。轻度污染防治:采取农艺调控、生物修复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土壤培肥:采用农艺、生物等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过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83、含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推广保护性耕作、土壤轮耕等技术,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三)管护利用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投入成本标准体系,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四)监测与评价依据耕地质量84、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前、建后监测与评价,推广休耕轮作、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结合监测点建设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1监测(1)监测点建设为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肥改良、治理修复、设施维护,按不低于每3.5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密度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监测点对农田生产条件、土壤墒情、土壤主要理85、化性状、农业投入品、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监测,为有针对性提高高标准农田质量与产能水平提供依据。(2)监测内容对田间基础设施运行情况、高标准农田基础地力变化情况、高标准农田土壤物理化性状变化等进行监测,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是否用于粮食生产以及管护情况,开展持续监测。建点时监测内容:高标准农田灌排、道路、配电设施、农田防护林网等工程措施完成情况与质量。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在建点时需要监测的耕地立地条件、土壤剖面理化性状等,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档案信息。年度监测内容:一是田间基础设施运行状况。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每年度对监测点灌溉、排水、道路、配电实施、农田防护林网等86、工程措施运行和管护情况进行调查监测。二是高标准农田基础地力变化情况。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每年监测常规施肥区肥料投入情况,对比分析常规施肥区、不施肥区高标准农田种植作物产量情况,计算耕地基础地力贡献率。三是高标准农田土壤理化性状变化情况。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每年调查耕层厚度,检测土壤容重、紧实度、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土壤含盐量(盐碱地)。对年度间变化较小的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指标(土壤质地、阳离子交换量、土壤中微量元素等)每5年检测一次。(3)监测结果运用监测结果用于分析高标准农田监测点年度基础地力变化情87、况,编制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耕地质量监测结果宜同步上图入库。2评价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实施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第六章 建设分区与重点项目布局一、潜力分析根据河池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河池市现状耕地总面积467.55万亩,其中2011-2020年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1.95万亩(已扣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叠以及非耕地部分),现阶段仍有295.60万亩耕地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此次规划将耕地中未实施过高标项目部分纳入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范围内;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耕地保护工作,充分考88、虑规划期内退园、退林后的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将退园退林还耕部分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共计发掘可实施高标潜力92.5万亩。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内非高标部分以及现状集中连片耕地非高标部分。(一)永久基本农田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通过将河池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与河池市三调数据叠加,将河池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非高标准农田纳入到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共计56.86万亩。(二)现状耕地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通过将河池市三调内尚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优先考虑集中连片原则,将河池市35.64万亩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通过对河池市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三调现状耕地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分析,河池市新增高标准89、农田建设潜力共计92.5万亩,此次规划拟将其中90.25万亩纳入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三)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通过河池市“十二五”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入库数据,对比河池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数据库,河池市“十二五”期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还有41.52万亩需要进行耕地改造提升,此次规划将其中39.5万亩耕地作为改造提升地块。二、建设分区为合理组织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依据区域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地质量等因素,将全市分为西部熔岩山地区、中部平原谷地区、东北丘陵山地区3个分区,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各个建设区优先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和水源保障的灌片建90、成高标准农田。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区域相对集中,耕作土壤理化性状适合农作物生产,水利和道路骨干先导工程具备,建设区域农户种植农作物意愿强烈。改造提升项目参照高标准农田核查成果,对于建设投入较低、建设内容不全的区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建设。(一)西部熔岩山地区1区域范围。主要分布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等8各县(区)。2区域特征。该分区属于喀斯特地貌发育的典型地区,地形地貌较为破碎,石漠化严重,生态脆弱。由于降雨较为集中,自然灾害种类多、坡度高、强度大、影响广,石漠化地区森林植被遭受破坏,植被稀少91、,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物种资源减少,岩石裸露率高,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严重。3主攻方向。该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以防治水土流失的生态型建设为主,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通过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促进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恢复和重建岩溶山区土地生态系统。同时加强蓄水工程建设,拦蓄利用地表水,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以修建水平梯田为主,提高梯田化率,增强改造提升的工程建设力度;着重提高土壤肥力,实行秸秆覆盖,砌墙保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二)中部平原谷地区1区域范围。主要包括河池市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区域特92、征。该区地势较为平坦,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密集,是全市城镇开发建设与工业集中布局的重点区域和粮食主产区。本区地形地貌以河流冲积平原和大型盆地为主,土壤类型以水稻土、红壤为主,耕地资源集中连片,土壤肥沃,气候温暖,灌溉水源丰富。盛产稻谷和甘蔗,是我市的主要粮食和糖料蔗产区。3主攻方向。本区域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是推进农田标准化和生产机械化,通过建设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双高”基地建设,提高耕地产出率和生产效益,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建设,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长寿河池”乡村,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用地空间。以灌区范93、围内有效灌溉面积为重点,优先将灌区周围骨干工程配套和水源保障的灌片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田间配套率;优化田间道路布局,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错车点、末端掉头点、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道路通达性,全面推进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建设。(三)东北丘陵山地区1区域范围。涉及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区域特征。该区域水资源和自然物产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4.21%,是河池市水源林保护区和重要的生态保护区,是维系珠江-西江流域水体安全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区域。3主攻方向。该区高标准农田以生态建设型为主,土地利用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实行有效保护下的适度开发。区内以水源涵养、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94、品为首要任务,适当休耕免耕、利用土壤调理剂改良酸化土壤;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措施,治理土传病害,渍害地区采取挖沟、排水等措施控制地下水位;归并田块和梯田生态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修筑雨水收集、蓄集工程,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大中型水库及江河周边耕地保护及污染防治,加大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加强以水源涵养、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建设。表6.2-1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建设分区区域范围西部熔岩山地区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平原谷地区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北丘陵山地区95、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三、建设重点项目布局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经济条件、农田建设现状和农业生产特点,以相对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综合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充分衔接种植业发展规划,在尽量避免打破县级行政界线的情况下,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较大和潜力较高的县(区)划分为三个重点建设区域。(一)粮食重点建设布局主要包括:金城江区侧岭乡、东江镇、河池镇、五圩镇;宜州区安马乡、北山镇、北牙瑶族乡、德胜镇、刘三姐乡、龙头乡、洛东乡、洛西镇、屏南乡、庆远镇、三岔镇、石别镇、同德乡、祥贝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龙岸镇、纳翁乡、黄金镇、兼爱乡、乔善乡、小长安镇、东门镇、怀群镇、天河镇、四把镇;环江毛南族自治96、县下南乡、大安乡、洛阳镇、川山镇、长美乡、明伦镇、水源镇、思恩镇、驯乐苗族乡、东兴镇、龙岩乡;南丹县月里镇、中堡苗族乡、六寨镇、芒场镇、罗富乡、里湖瑶族乡、城关镇、八圩瑶族乡、吾隘镇、大厂镇、车河镇;天峨县坡结乡、向阳镇、六排镇、八腊瑶族乡、岜暮乡、纳直乡、更新乡;东兰县巴畴乡、长江乡、金谷乡、切学乡、隘洞村、东兰镇、长乐镇、花香乡、泗孟乡、大同乡、木兰乡、武篆镇、三石镇;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西山乡、巴马镇、那杜乡、凤凰乡、所略乡、东山乡、那桃乡、燕洞乡、百林乡;凤山县乔音乡、砦牙乡、金牙瑶族乡、长洲乡、凤城镇、中亭乡、平乐瑶族乡、江洲瑶族乡、袍里乡;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拉仁乡、永安乡、百97、旺镇、地苏镇;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北景乡、岩滩镇、都阳镇、羌圩乡、古河乡、大化镇共计11县(区)102个乡镇。建设重点:围绕发展粮食产业,重点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沟渠更新、农田防护。进一步平整田块,适度修筑梯田,保持田面宽度便于机械化作业和田间管理,配套坡面防护设施,提高格田化率;配套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建设,增强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形成优良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排水方式为自流方式;以提高道路通达度为目的,提高道路标准,配套道路设施,提高农田机械化耕作程度;配套防护林工程设施。规划期间,河池市拟在各县(区)实施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18万209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5.96万亩。(二)糖料蔗重点建设布局主要包括:金城江区拔贡镇、侧岭乡、河池镇、六圩镇、六甲镇、东江镇、白土乡、五圩镇、保平乡;宜州区安马乡、德胜镇、祥贝乡、刘三姐乡、怀远镇、龙头乡、庆远镇、洛东乡、同德乡、洛西镇、北牙瑶族乡、三岔镇、石别镇、北山镇、屏南乡、福龙瑶族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宝坛乡、黄金镇、兼爱乡、乔善乡、小长安镇、东门镇、纳翁乡、天河镇、怀群镇、四把镇;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拉仁乡、板岭乡、下坳镇、永安乡、九渡乡、加贵乡、隆福乡、拉烈镇、高岭镇、保安乡、百旺镇、大兴乡、地苏镇、菁盛乡、东庙乡、澄江乡、安阳镇、龙湾乡;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七百弄乡、99、乙圩乡、都阳镇、雅龙乡、岩滩镇、六也乡、江南乡、百马乡、大化镇、古文乡、贡川乡、共和乡、北景乡、羌圩乡、古河乡共计5个县(区)71个乡镇。建设重点:该重大工程以提高糖料蔗生产效率为主要目标,通过蔗田整治改善条件,实现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的目标。围绕发展糖料蔗产业,重点推进平整土地、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蔗叶还田和沟渠配套设施建设。通过表土层剥离再利用、客土回填、挖高填低等方式开展土地平整,进一步规整田块,以较大的格田或梯田形式为主;以中型灌区范围内有效灌溉面积为重点,提高田间配套率,重点加强排灌沟渠和蔗区水利建设,提高灌溉比例和保水保墒能力;排水方式为自流方式;整修和100、新建田间道、生产路以及机械下田(地)坡道等,提高道路通达率和农机化应用率;开展水源工程建设,增加小型拦水坝建设。规划期间,全市实施金城江区、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糖料蔗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规模38.28万亩,投资规模为95700万元。(三)水稻-玉米轮作重点建设布局主要包括宜州区石别镇、刘三姐乡、德胜镇;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天河镇、小长安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驯乐苗族乡;南丹县芒场镇、城关镇、罗富乡、八圩瑶族乡、吾隘镇、大厂镇;天峨县三堡乡、向阳镇、坡结乡、下老乡、六排镇、八腊瑶族乡、更新乡、纳直乡;东兰县长乐镇、泗孟乡、木兰乡、大101、同乡、长江乡、切学乡、金谷乡、隘洞村;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巴马镇、那桃乡;凤山县乔音乡、砦牙乡、长洲乡、金牙瑶族乡、凤城镇、中亭乡、平乐瑶族乡、袍里乡、江洲瑶族乡;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九渡乡、拉仁乡、百旺镇、菁盛乡;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乡、岩滩镇共计10个县(区)51个乡镇。建设重点:围绕发展水稻-玉米产业,重点推进平整土地、客土改良、路沟渠配套。田块以修建水平条田为主,通过表土层剥离再利用、客土回填、挖高填低等方式开展土地平整;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合理轮作,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以中型灌区范围内有效灌溉面积为重点,优先将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和水源保障的灌片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田间配套率102、;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建设,增强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形成优良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以提高道路通达度为目的,提高道路标准,配套道路设施,提高农田机械化耕作程度;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重点布局耕地改造提升(旱改水)工程主要包含对现有耕地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成水田,及已确认未占补的储备耕地改造(旱改水)两方面。建设内容主要是完善土地平整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实施旱改水工程后的耕地。规划期间,推进金城江区拔贡镇、保平乡、侧岭乡、九圩镇、长老乡;宜州区北山镇、北牙瑶族乡、怀远镇、刘三姐乡103、洛东乡、屏南乡、庆远镇;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东门镇、怀群镇、黄金镇、龙岸镇、乔善乡、四把镇、小长安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大安乡、大才乡、东兴镇、龙岩乡、洛阳镇、明伦镇、水源镇、思恩镇、下南乡;南丹县城关镇、六寨镇、罗富乡、芒场镇、吾隘镇;天峨县岜暮乡、更新乡、六排镇、坡结乡;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宝坛乡、东门镇、怀群镇、黄金镇、龙岸镇、乔善乡、四把镇、小长安镇;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百林乡、甲篆乡、所略乡、西山乡、燕洞乡;凤山县金牙瑶族乡、平乐瑶族乡、乔音乡、长洲乡等耕地改造提升土地整治重大工程39.5万亩,拟新增水田面积32万亩,全面推进耕地改造提升工程。通过耕地改造提升项目建设104、,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缓解全市保护耕地和占补平衡压力。图6.3-1 河池市建设重点项目布局图四、建设任务(一)各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自治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确定河池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到2030年累计新建262.2万亩、改造提升39.5万亩;其中,20212025年新建48.75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2026-2030年新建41.5万亩,改造提升23.5万亩。综合规划期内河池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粮食产能、2019-2020年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完105、成情况、上图入库情况和资金配套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支持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理念的原则,科学确定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12030年河池市分区建设任务如下:表6.4-1 20212030年河池市各县建设任务表单位:万亩县(区)到2025年累计建成面积到2025年改造提升面积到2030年累计新建成面积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金城江区233236宜州区41.03153.532.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7.04145.04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7.83130.832南丹县14.751.518.753.5天峨县10.151.512.654东兰县11.28113.783.5巴106、马瑶族自治县17.931.518.934凤山县12.121.514.124都安瑶族自治县15.37218.374.5大化瑶族自治县10.2113.23.5合计220.716262.239.5(二)各县(区)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212025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2026-2030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到2030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10.3万亩,占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3.93%。表6.4-2 20212030年河池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表单位:万亩县(区)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212025年新增107、面积其中:2026-2030年新增面积金城江区000宜州区42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11环江瑶族自治县1.40.70.7南丹县0.50.250.25天峨县0.20.150.05东兰县0.60.30.3巴马瑶族自治县0.80.40.4凤山县0.20.10.1都安瑶族自治县0.30.20.1大化瑶族自治县0.30.20.1合计10.35.35第七章 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一、强化质量管理(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108、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二)开展质量评价。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按不低于每3.5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密度要求,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做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规范竣工验收(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现行农田109、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三、统一上图入库(一)建立信息平台。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110、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四、加强后续管护(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111、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监管。(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三)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112、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地方政府要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各地应积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县(区)级财政安排必要的管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争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探索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五、严格管护利用(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上图入库资料的交接手续,明确各部门责任,由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113、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三)确保良田粮用。健全种粮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各地稳定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引导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第八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一、投资估算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政府投入和融资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114、地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的亩均投资水平。河池市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资金投入达到2250元/亩,2026-2030年资金投入达到3000元/亩,改造提升资金投入为1500元/亩。(一)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212025年,河池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8.75万亩,以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2250元计算,总投资共10.97亿元;2026-2030年,河池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1.5万亩,以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3000元计算,总投资共12.45亿元;故20212030年河池市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总投资23.42亿元。表8.1-1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单位:元/亩、万亩、亿元县(区)115、20212025年新增面积亩均投资估算2026-2030年新建成面积亩均投资估算总投资金城江区0.24 2250030000.05宜州区19.55 12.510.7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7.17 82.8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7 34.54南丹县2.61 40.49天峨县1.50 2.50.38东兰县1.33 2.51.21巴马瑶族自治县1.99 10.31凤山县1.36 20.35都安瑶族自治县3.92 30.95大化瑶族自治县2.07 31.55合计48.7541.523.42(二)改造提升建设资金。根据上述估算亩均投资标准,改造提升资金投入为1500元/亩,估算20212030年改造提升39.5116、万亩高标准农田需投资5.93亿元。表8.1-2改造提升建设资金县(区)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万亩)亩均投资估算(元/亩)总投资(亿元)金城江区615000.90宜州区2.50.38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30环江瑶族自治县20.30南丹县3.50.53天峨县40.60东兰县3.50.53巴马瑶族自治县40.60凤山县40.60都安瑶族自治县4.50.68大化瑶族自治县3.50.53合计39.55.93(三)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对同步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区域每亩增加自治区财政投入300元要求,估算20212030年同步建成10.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区域需增加投资0.31亿元。117、表8.1-3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资金县(区)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亩均投资估算(元/亩)总投资(亿元)金城江区03000.00宜州区40.1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06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40.04南丹县0.50.02天峨县0.20.01东兰县0.60.02巴马瑶族自治县0.80.02凤山县0.20.01都安瑶族自治县0.30.01大化瑶族自治县0.30.01合计10.30.31因此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总投资为23.42亿元+5.93亿元+0.31亿元=29.66亿元。二、资金筹集立足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持续稳定加大投入,确保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18、的资金需求。(一)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自治区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和规划任务,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二)落实市县资金。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出责任。市县财政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各项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三)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投资。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四)大力推进资金统筹整合。以县(区)为基本单元,整119、合不同渠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机制。(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充分认识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扩大农业有效投资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开拓思路,精心谋划,积极申报和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用于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鼓励企业自筹和受益农民投工投劳。在有高标准农田建设意愿的地区,引导和鼓励受益企业和农民(主体)通过自主筹资、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第九章 效120、益分析一、经济效益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践经验,本规划实施后,预期能新增高标准农田90.25万亩,改造提升39.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3 万亩以上。规划建设区域的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将明显提升,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 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 公斤左右,糖料蔗单产可提高1吨左右,亩均每年增收节支300 元以上。建成后,预计全市每年可增加粮食综合产能4亿斤左右。二、社会效益(一)提高粮食综合产能,保障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的综合治理,让“旱能灌、涝能排”,解决项目区农田基础条件差、地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显著改善121、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二)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现有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同时促进农民增收。(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可以为绿色技术的推广创造条件,还能促进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力地补上农田水利短板,不断完善农田“田122、网、渠网、路网、电网”,极大改善了项目区内各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耕作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方便了农民运输,为村民耕种、提高农作物产量质量带来帮助,推动了新品种、新技术、智慧农业等先进要素聚集,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三、生态效益(一)提高资源利用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通过江河渠道和相关设施建设,配套田间水利工程、新建与改造机电排灌站、推广喷滴灌等措施,可加快流速、减少渗漏、节约用水,减少输水、配水和灌水过程中损失,有效节约灌溉用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 1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作物需水要求,结合土壤墒情情况,适时适123、量地灌水,可以科学有效地控制土壤水分含量,进行合理调度,做到计划用水、优化配水,缓解了农业发展和水土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二)减少水土流失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防护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对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布设排水沟、截流沟等工程措施,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岩溶石漠化。对容易受到河水或山洪冲刷的岸坡采取护脚、护坡、护顶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防止岸坡崩塌或失稳,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三)改善农村环境规划实施后,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结合124、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的农业景观格局与美丽整洁的乡村新面貌相得益彰,能有效改善村屯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第十章 环境影响分析一、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旨在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通过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农田灌溉保证率,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对流域的水量和水质影响较小。二、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主要为:田块整治、排灌沟渠修建、输配水管道铺设、农田道路整修、小型泵站的修建、取水池、蓄水池、农田防护林网种植等,由于单个工程规模小,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125、,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农田林网的建设,可有效拦截泥沙,有效地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三、农业投入品施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田间灌溉强度减少,使土壤中养分流失量减少,可有效地减少农业的面源污染。总之,在土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可承受范围内,按照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开126、发和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环境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四、结论通过实施本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壤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综上所述,规划项目本身可改善生态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不良影响。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市级负总、县(区127、)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农田建设,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一)强化部门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根据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及资金,对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评价,指导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林网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落实地方责任。县级政府128、是规划的实施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承担落实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规划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镇(区、街)也要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明确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具体承担相关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更好地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二、强化规划引领,做好统筹衔接(一)统一规划布局。依据自治区规划,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编制本市高标准129、农田建设规划,优化建设布局。指导县(区)加快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衔接建设布局的要求,在规划中明确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将资金和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统一标准、配套建设、先易后难、连片治理、整体推进。(二)做好规划衔接。各县(区)地方政府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土地整治、农业、水利、电力、交通道路等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资源承载力、城镇化进程等因素,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130、三)开展规划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采用农业农村部门自查自评与第三方独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实施情况做出总结,掌握规划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针对性的总结经验、做出调整、完善政策,确保到2030年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三、加强资金保障,铸造坚实后盾按照规划和部署,在安排与农田建设有关资金时,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稳定规模,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相关配套项目的资金需求。(一)压实地方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责任。各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高标131、准农田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二)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范围,明确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按照固定比例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建设合力。(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四、建立奖惩机制,完善监管平台严格落实自治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的评价办法及奖惩机制,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进行统一评价管132、理。对配套资金高、指标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在分配下一年度任务时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区)予以通报约谈,并适当扣减中央和区级建设补助资金,形成资金缺口由地方自行筹资解决。五、加强科技支撑,开展科技示范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的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建立产学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设一批长期定位观测点,为技术研究提供基础支撑。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适用的工程技术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土133、壤酸化治理等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一)加强人员培训。各地应加大对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规划实施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高质量的专业人员队伍。(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进一步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宣传力度,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七、完善标准制定,提供建设指导为推进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自治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为河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依据。附 件附表1:河池市“十二五”以来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附图1:河池市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2:河池市耕地分布现状图附图3:河池市耕地质量等别图附图4:河池市三调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附图5:河池市新增高标准农田潜力分布图附图6:河池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图附图7:河池市已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分布图附图8:河池市粮食重点建设布局图附件9:河池市糖料蔗重点建设布局图附图10:河池市水稻玉米轮作重点建设布局图附图1附图2附图3附图4附图5附图6附图7附图8附图9附图10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