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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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4528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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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附件 1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根据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相关要求,为推动我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创建工作,制定本导则。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创建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的既有建设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残障人士使用频率较高的既有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其他既有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可参照本导则实施。新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全面达到现行国家和我省无障碍设施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二、建设目标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生活的基本需求为主,兼2、顾各类人群,以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系统性为目标,对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内的重要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等方面综合整治提升,打造优质的无障碍环境,为推进全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作出示范引领。-4-三、整治要素及基本要求针对无障碍通行设施和服务设施应建未建、建设不规范、不到位或缺损情况进行整治。主要整治要素和基本要求如下:(一)无障碍通行设施(一)无障碍通行设施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1 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1.2 在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各类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定在无障碍通道的墙、3、立柱上的物体或标牌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2.00m。1.3 固定在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 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 2.00m 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无障碍通行1.4 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1.5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5-2无障碍通道无障碍通道2.1 无障碍通道上有地面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缘石坡道。2.2 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80m。室外通道不宜小于 1.5m。无障碍通道2.3 无障碍通道上4、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无障碍检票口无障碍结算口2.4 无障碍通道上遇到有井盖、箅子时,孔洞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 13mm,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6-无障碍通道上井盖、篦子孔洞2.5 当自动扶梯、楼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内外低矮空间可以进入时,应在净高不大于 2.00m 处采取安全阻挡措施。3轮椅坡道轮椅坡道3.1 轮椅坡道的横向坡度不应大于 1:50,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2。每段坡道的提升高度不应大于 750mm。1:12(重心稍向前)3.2 当条件受限且坡段起止点的高差不大于 150mm 时,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1:10。3.35、 轮椅坡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m,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宽度与通行保持一致,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1.50m,门扇及坡度坡段提升高度(m)坡段水平长度(m)1:120.759.00-7-其它类似的物体不应占用平台的空间。台阶与折返型双坡道入口台阶与 L 型坡道入口台阶与折返型三坡道入口-8-3.4 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 300mm 且纵向坡度大于 1:20 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设置扶手的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采取安全阻挡措施。3.5 轮椅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应设置无障碍标志。4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出入口4.1 无障碍出入口有以下三种形式:(1)地面坡度不6、大于1:20 的平坡出入口(当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宜大于 1:30);(2)同时拥有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3)同时拥有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平坡出入口同时拥有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4.2 除平坡出入口外,其他两种应设置平台;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 1.50m;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4.3 设置出入口闸机时,至少有一台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或在紧邻闸机处设置供乘轮椅者通行的出入口,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9-出入口闸机无障碍设施4.4 出入口不宜设置门垫。当设置门垫时,应采用嵌入式,门垫和周边地面不应有高差。4.5 出入口的地面应平整、防滑7、。室外地面滤水水篦子的孔洞宽度不应大于 15mm。5门门5.1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门应可以被清晰辨认、方便开关和安全通过,不应使用旋转门,不应设置挡块和门槛。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5.2 门口有高差时,高度不应大于 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1:10。5.3 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800mm,自动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0m。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门自动门-10-5.4 平开门的门扇外侧和里侧均应设置扶手,扶手应保证单手握拳操作,操作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 0.85m1.00m。平开门带观察玻璃的门示意图5.5 全玻璃门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采取醒目的防撞提示措施。防8、撞提示应横跨玻璃门或隔断,距地面高度应为 0.85m1.50m。玻璃门示意图5.6 连续设置多道门时,两道门之间的距离除去门扇摆动的空间后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1.50m。6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和升降平台和升降平台6.1 公共筑建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 1 部无障碍电梯。-11-6.2 无障碍电梯侯梯厅的梯门前应设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公共建筑的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80m。6.3 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 0.85m1.10m,且距内转角处侧墙距离不应小于 400mm,按钮应设置盲文标志;呼叫按钮前应设置提示盲道;应设置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侯梯厅无障碍设施6.4 无9、障碍电梯最小轿厢规格,深度不应小于 1.40m,宽度不应小于 1.10m。6.5 无障碍电梯的电梯门应为水平滑动式门,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800mm;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小于 3s。6.6 轿厢侧壁上应设高 0.90m1.10m 带盲文的选层按钮,三面壁上应设高 850mm900mm 扶手,轿厢正面高 900mm 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或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报层音响。-12-无障碍电梯轿厢盲文按钮示意6.7 升降平台只适用于场地有限的改造工程,深度不应小于1.20m,宽度不应小于 900mm,应设扶手、挡板和呼叫控制按钮。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传送10、装置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垂直式升降平台斜向升降平台7无障碍楼梯和台阶无障碍楼梯和台阶7.1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 250mm300mm 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梯段的宽度相对应。7.2 上行和下行的第一阶踏步应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13-7.3 不能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7.4 踏步防滑条、警示条等附着物均不应突出踏面。7.5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和楼梯应在两侧设置扶手。无障碍楼梯8扶手扶手8.1 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 850mm900mm;设置双层扶手时,上 层 扶 手 高 度 应 为 850mm900mm,下 层 扶 手 高 度 应 为650mm700mm。11、扶手8.2 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楼梯、台阶和轮椅坡道的扶手应在全长范围内保持连贯,扶手起点和终点水平延伸-14-不应小于 300mm;扶手末端应向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应小于100mm。8.3 扶手应安装牢固,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为35mm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为 35mm50mm),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40mm,且与背景有明显的颜色或亮度对比。双层扶手单层扶手9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上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上/落客区落客区9.1 总停车数在 100 辆以下时应至少设置 l 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 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 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城市广场、公共绿地12、城市道路等场所的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 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9.2 应将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9.3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设置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并设置引导标识。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50。9.4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 1.20m 的轮椅通道。-15-标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示意图-16-9.5 无障碍小汽(客)车上客和落客区的尺寸不应小于2.40m7.00m,和人行通道有高差处应设置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街接。10缘石坡道缘石坡道10.1 各种路口、出入口和人行横道处,有高差13、时应设置缘石坡道。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10.2 缘石坡道距坡道下口路缘石 250mm300mm 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缘石坡道的宽度相对应。10.3 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其他形式缘石坡道的正面和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10.4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道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 1.50m。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三面坡缘石坡道-17-人行道口车行道中间部位人行横道10.5 缘石坡道上下坡处14、不应设置雨水箅子。设置阻车桩时,阻车桩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900mm。11盲道盲道11.1 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盲道铺设应与相邻人行道铺面的颜色或材质形成差异。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 4mm 高。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11.2 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11.3 行 进 盲 道 应 与 人 行 道 的 走 向 一 致,宽 度 宜 为250mm500mm。行进盲道与路缘石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500mm,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250mm。11.4 需要安全警示和提示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需安全15、警示和提示的范围相对应。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转弯-18-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300mm,且不应小于行进盲道的宽度。盲道起点和终点设提示盲道行进盲道成品构件示意提示盲道成品构件示意行进盲道T 字型交接盲道L 字型交接盲道-19-十字型交接盲道折线交接盲道(二)无障碍服务设施(二)无障碍服务设施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1 通往无障碍服务设施的通道应该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服务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1.2 具有内部使用空间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入口和室内空间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内部应设轮椅回转空间,轮椅需要通行的区域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门在紧急情况下应能16、从外面打开。应设置易于识别和使用的救助呼叫装置。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应易于识别,距地面高度应为 0.85m1.10m。1.3 无障碍服务设施内安装的部件:部件应安装牢固。安全抓杆直径应为 30mm40mm,内侧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40mm。低位挂衣钩、低位毛巾架、低位搁物架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0m。-20-2公共卫生间(厕所)和无障碍厕所公共卫生间(厕所)和无障碍厕所2.1 公共建筑每层应至少分别设置1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厕所),或在男、女公共卫生间(厕所)附近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无障碍厕所。2.2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厕所):女卫生间(厕所)应设置无障17、碍厕位和无障碍洗手盆;男卫生间(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小便器和无障碍洗手盆。2.3 无障碍厕位:尺寸宜做到 2.20m1.80m,条件受限时净空间不应小于1.80m1.50m。门宜外开。如采用向内开启的平开门,需在开启后厕位内部留有直径不小于 1.50m 的轮椅回转空间,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闩。应设置无障碍坐便器。2.4 无障碍厕所位置应靠近公共卫生间(厕所),面积不应小于 4.00,内部应留有直径不小于 1.50m 的轮椅回转空间。内部应设置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洗手盆、多功能台、低位挂衣钩和救助呼叫装置。应设置水平滑动式门或向外开启的平开门。2.5 无障碍坐便器两侧应设置安全抓18、杆,轮椅接近坐便器一侧应设置可垂直或水平 90旋转的水平抓杆,另一侧应设置 L 形抓杆。-21-坐便器水箱控制装置应位于易于触及的位置,应可自动操作或单手操作。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在坐便器附近应设置救助呼叫装置。2.6 无障碍小便器:应在两侧设置水平安全抓杆,在上部设置支撑安全抓杆。2.7 无障碍洗手盆:台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800mm,下部应留出容膝容脚空间。应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出水龙头应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公共卫生间(厕所)和无障碍厕所-22-无障碍卫生间内部设施示意图坐便器安全抓杆平面图坐便器安全抓杆立面图-23-无障碍坐便器示意图无障碍小便器示意图无障碍19、洗手盆3轮椅席位轮椅席位3.1 应设置在便于疏散的位置,不应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3.2 轮椅席位区与疏散口、卫生间、公共服务设施等必要功能空间之间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或无障碍电梯连接。3.3 观众席为 100 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 1 个轮椅席位;101座400 座时应至少设置 2 个;400 座以上时,每增加 200 个座位应至少增设 1 个轮椅席位。旁边或邻近需设 1:1 的陪护席位。3.4 每个轮椅席位的净尺寸深度不应小于 1.30m,宽度不应-24-小于 800mm;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50。轮椅席位4低位服务设施低位服务设施4.1 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台(包括问询台、接待处、业务台20、收银台、借阅台等)需设置低位服务设施。4.2 设置饮水机、自动取款机、自动售票机、自动贩卖机等时,应至少有一台为低位服务设施。4.3 低位服务设施的高度、台面下部容膝容脚空间应满足要求。低位服务设施前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低位服务台低位饮水机-25-5其他其他5.1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投放无障碍出租车,提供电话预约服务。无障碍出租车5.2 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以及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浴室、更衣室等服务设施参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55025-2022)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改造。(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21、1无障碍标识系统无障碍标识系统1.1 无障碍设施处(如主要出入口、无障碍通道、停车位、建筑出入口、厕所等)均应设置无障碍标识。1.2 无障碍标识应纳入室内外环境的标识系统,应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1.3 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保证从站立和座位的视觉角度都能够看见,并且不应被其他任何物品遮挡。1.4 对需要安全警示处,应同时提供包括视觉标识和听觉标识的警示标识。-26-无障碍通用标志侧墙附着吊挂式地面喷涂或粘贴门附着式、侧墙悬挑式-27-无障碍设施标志无障碍设施标志-28-2盲文标志盲文标志盲文标志有:盲文地图、盲文铭牌、盲文站牌。3信息服务设施信息服务设施包括:文字信息辅助服务、听觉信息辅助服务等设施(设备)。4过街提示音响过街提示音响在主要商业街、步行街和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的人行横道,结合信号灯统一设置,并增设开关控制音量,既避免产生噪声污染,又保证视觉障碍者辨别方向、通行安全。过街提示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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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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