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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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6535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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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劳务分包项目名称: xxII号隧道 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隧道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项目,施工里程为设计图纸注明的里程。2、主要工作内容:洞口、洞门、明洞、主洞、沟槽及预留洞室开挖、出碴,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仰拱填充、洞内路面、洞内(外)防排水、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设计范围内的劳务施工项目,并为此进行的一切必要的准备及辅助工作(如驻地建设、便道施工、施工环保、安全生产2、费用、电讯设施、供水与排污设施、场地建设、施工临时场地征用补偿及恢复、低压电力线路架设、人员材料机具设备进退场、地方道路使用费用、弃碴场地征用及平整绿化等)均包含在本合同范围之内。第二条 工程期限一、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双方商定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111月 日竣工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该工期任何一方不得变更,阶段工期遵循甲方现场施工计划安排。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1、按合同约定,由于建设单位和甲方责任影响正常施工;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而影响施工进度,连续达15天时;3、因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或3、进行技术交底不及时,以及设计变更影响正常施工,连续达15天时;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正常施工。三、本合同工程因业主方(或建设单位)原因工期延迟,本劳务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因此赔偿任何损失。第三条 合同价款一、承包方式:乙方为成建制的劳务队,该隧道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承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劳务费用综合单价见附表一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该单价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其运杂费、机械、质检、保险、安全、利润、人员机械设备上下场费用、临时设施建设费、文明施工费等以及必要的准备及辅助工作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工程项目及综合单价一览表中未列项目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单价中,标明的4、单价已包括了合同为其规定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工程的正确实施和修复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费用。该单价一经甲乙双方确定,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不再作任何调整。二、弃碴场的征用、青苗补偿、防护,便道、住房、工棚料库和场地的临时用地、拆除及复耕,其费用已含入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若存在甲方代为建设,在工程价款中扣除该实际发生费用。三、合同价款: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为甲乙双方验工计量支付的各分项价款相加之和。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中所列工程项目在实际履行中因变更设计产生的增减变化,最终以经过甲乙双方验工实际完成,并经过思剑高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贵州质检部门最终验收合格结算的工程数量为准。四、结算总价中包含5、除建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附加费以外的其他有关税费。第四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为加强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xx工程有限公司思剑高速公路第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2、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申请项目开工报告,下达施工计划并进行施工进度、质量考评奖罚。3、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定期进行工程复测。4、按期办理验工结算,拨付工程价款。5、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6、下达季度、年度施工生产及总体计划,按合同约定及时供应相关材料。7、经常或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6、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文件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乙方发出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正确实施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指令,乙方必须受其约束并无条件执行。8、汇总编制本合同段工程竣工文件和施工情况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9、对已完工程组织验收,负责已完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完工结算。10、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临时土地征用,协调地方关系。二、乙方责任1、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应阅读有关该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及合同要求,视察、检查现场和周围环境,充分了解实施该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考虑在承包费用内。2、乙方7、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与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并将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向甲方备案。3、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阶段性施工计划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遵守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为加强施工管理统一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措施,遵守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相关指令。4、乙方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通知甲方有关负责人到现场清点签认。如果乙方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 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8、,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配备的机械设备见合同附表三乙方上场机械设备一览表。5、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及施工现场的规定、法律法规,按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管理,保护好甲方设置的测量用桩,坚持文明作业,材料机具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道路、河流、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电缆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保护工作,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地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治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乙方9、须妥善处理相应的地方关系,在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及村民发生业务往来时,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方可办理;如乙方自作主张办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对特种工(爆破工、电焊工、隧道工等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配备满足工程所需的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上述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全部备案于甲方。乙方应当为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和自有人员办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9、按甲方质量标准及规划要求负责施工便道、设备房、工棚料库、临时住房、场地硬化、供水管路、高山水池以及其它零用设施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0、从开工之日起,乙方负责管理本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10、备、水电管线及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应自费及时予以修复,直到整个工程向甲方移交为止。乙方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撤离现场前,其修建的临时设施自行拆除,负责占地恢复并妥善办理移交手续。11、及时配合甲方计量计价及竣工结算;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工法、操作规程的学习,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1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须自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施工作业项目及独自承担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债务,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13、本隧道施工过程中,测量人11、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各种原材料、成品、设备试验、抽检、标定、监测、钻芯以及围岩监控量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为实施的,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14、业主适用于甲方的所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方面的合同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无论这些事项在本合同中是否写明。第五条 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要求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乙方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国家颁发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三、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构件、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并经12、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换必须经甲方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并签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四、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按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执行。五、隐蔽工程必须报经甲方现场代表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六、乙方完成工程后,应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七、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费进行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 安全责任一、乙方在开工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防护器材并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二、乙方13、在提供本合同劳务时,应为其劳务施工人员及设备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支付保险费用。三、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规操作,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全部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四、凡在既有铁路或公路附近施工以及爆破施工的工点,乙方必须设置安全员和警戒线,并确保既有铁路或公路的正常通行,过往行人的安全;各种爆破作业产生的损失(房屋、道路、车辆、人身安全等)由乙方全部责任。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填写工程日志簿,按时报检隐蔽工程,发现潜在隐患,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失扩大。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六、在施14、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七、火工品的使用管理,按当地公安部门及甲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七条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一、钢材、混凝土、水泥、各种外加剂、防水材料、锚杆、火工品等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组织购买供应,根据设计图纸数量限额供料,乙方不得倒卖甲方供应材料,材料价按甲方购买供应价格结算,材料费及其材料的运杂费及各种倒运费用已含在了乙方承包合同价中,费用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回。钢材、水泥等材料的卸车由乙方自己负责。水泥、钢材材料补差按业主有关规定办理。混凝土单价由甲方根据原材料价格和混凝土搅拌生产运输等费用按附表二甲供材料品种、单价指标表中价格转账扣款。二、由甲方15、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采购,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向乙方供应材料,供应的材料及设备经双方点验签证后由乙方保管使用,丢失、损坏、浪费、超耗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三、除甲方统一采购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工程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如衬砌台车、栈桥以及涉及的其他施工机械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须检验的,经甲方实验室及有关部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甲方如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其损失由乙方负担。五、火16、工品严禁乙方自行制造或从其他处购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自负。乙方每次爆破作业前到甲方指定的领料点登记、领取,每次爆破作业后立即将剩余的火工材料退回甲方指定的领料点登记、归库,若乙方不及时将剩余火工品归库,私自藏匿、出售,发现一次且情节较轻、未产生后果的,罚款1000020000元;若情节严重则清退乙方,刑事责任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发生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高压线的架设、变压器安装由甲方负责。低压线路架设、配电房的安装等其它低压电力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电费按地方电力部门收取标准由甲方代交代扣,变、线损按乙方实际用电量分摊。若乙方采用17、自发电施工,则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油料费、折旧费、修理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单价一律不作调整。七、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材料、机具、设备时,须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回。八、甲方供应的材料运杂费、装卸费已包含在劳务分包单价中,材料运至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车。九、对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合理利用,降低成本,不得浪费、变卖、倒卖。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倒卖或挪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十、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按设计图纸数量进行材料供应,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18、第八条 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一、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壹拾万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办法纳入奖惩考核,结余部分工程竣工验交后还返乙方,抵押金不计利息。二、本合同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工程进度进行现场验工计价,组织相关人员及乙方一起到施工现场对达到本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进行现场检验,符合质量要求则按完成设计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由甲方现场技术员填制工程数量计算单,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科长审核无误后,编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预算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认后,交由19、甲方项目部预算部门按照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项目、数量以及本合同附表一中的相应单价编制计价表。计价表经甲方项目部预算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认后方可生效。三、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消耗数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四、甲方凭正式生效的计价单按计价额支付中期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限额为计价额的90%,待工程竣工并交工验收合格后再付至合同价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等同于建设单位(业主)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通过建设单位整体验收合格后颁发的责任缺陷期证书中载明的起始之日算起,期满无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业主)支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质量保证金一次支20、付给乙方。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10天内未进行返修时,甲方可另派人修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5%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时,乙方另行支付。超过保修期后,如仍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事故,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五、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双方应及时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双方签订工程最终结算协议,最终合同价款支付依据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验工计价表 、工程最终结算协议确认的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六、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在合同未履行完又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或撤离现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21、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七、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办理纳税事项。除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缴纳外,其它有关税(费)乙方自行自觉足额缴纳,必要时甲方可以代乙方交纳并从乙方计价款中扣回。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应以国家、地方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乙方工期予以顺延,甲方不承担乙方延期损失费用。2、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22、免除甲方责任。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负责补偿。二、乙方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结算总价的 1偿付违约金。2、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结算总价的 2偿付违约金。3、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增加生产要素并进行整改,整改无效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按通知要求主动将人员、机械设备撤出现场。4、乙方自购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下达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的指令,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擅自倒卖、变卖或挪用甲方供应的材23、料,就倒卖、变卖或挪用部分的材料按其供应价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5、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项目部签证,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6、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在工地,如发现未请假擅自离开工地,或请假超时,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7、乙方将所承担的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施工,且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不服从甲方管理,不24、按甲方要求而随意进行工程施工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的;3、未按本合同约定将劳务人员、机具设备组织到位;4、连续七天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 5、施工质量经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规范标准的;6、发生重大质量事故;7、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信誉损毁;8、业主和监理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9、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解除合同的情形时。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1、因不可抗力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2、严禁出现超出技术规范允许的欠挖量,由于超挖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和产生的费用(超挖回填、超挖运输等)由乙方负责;隧道弃碴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弃碴,施工中乙方不得出售变卖隧25、道弃碴,隧道弃碴的处置权属甲方所有。3、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如下凭证,工人工资发放表;油料、材料购置发票。4、甲方拥有对乙方工人工资发放的监督权力,当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时,甲方随时可代表乙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配合。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贵州省及交通部颁布的高速公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存在偷工减料行为,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签订合同的法人代表对本工程承担终生质量责任。6、二次衬砌后,必须达到无渗漏水,出现渗漏水时需乙方负责整治到不漏不渗;若业主等通过雷达等检测手段测到隧道衬砌背后有空洞需注浆时,需乙方负责整26、治。各相关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7、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在各类检查前清理现场发生的费用(临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等)视为工程顺利进行的附属义务,不单独计价,其费用由乙方自理。8、甲方所供应材料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扣款,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附 则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附表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1、附表一:工程项目及综合单价一览表;2、附表二:甲供材料品种、单价指标表3、附表三:乙方上场机械设备一览表4、附表四:乙方上场人员一览表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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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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