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港引水暨二水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13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606682
2022-10-11
13页
40.04KB
1、 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绿化 工程 合 同 书甲 方: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xx市园林局 合同名称: 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绿化工程合同编号: 2013-09-01 签订地点: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甲 方: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xx市园林局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市短港暨二水厂绿化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资质及注册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集团、公司注册证号: 有效期: 年检2、时间: 第二条 工程对象及内容工程名称: 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绿化工程工程地点: xx加压泵站、xx二水厂 工程范围: 按设计图纸及绿化工程预算明细施工 工程内容: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须由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建设工程指挥部盖章确认,乙方为完成施工任务必需进行所有明示的全部工作内容,现场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以及为完成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的其他所有作业工序及相关辅助临时设施。具体为:1、 做好安全防护;2、 标示现场文明施工牌;3、 及时清扫厂区路面泥土;4、 所有工作人员除栽植树木外不得进入生产车间;第三条 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13年10月 结束工作日期: 2013年3、11月 5日 工作总天数: 30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执行乙方质量的承诺、国家现行的绿化工程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乙方承诺:所有苗木成活、保养三年,苗木成活率9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养护费按照定额计算三个月成活养护、九个月保存养护费用。第二年养护费按绿化工程造价的10%计取,第三年养护费按绿化工程造价的8%计取)第五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符合 庭院达标绿化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第六条 监理机构由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建设工程指挥部委托武汉江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全程监理。第七条 工程量乙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由xx市阳光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工程“结4、算编制书”中的定额执行。第八条 工程地点 xx加压泵站、xx二水厂 第九条 项目经理(一)甲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隐蔽工程的签证;(二)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的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委派上述各方面的具体管理人员(加盖乙方公章的附表);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且被授权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三)乙方另行委托资料员,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工程质量、技术、工期、安全生产、5、文明施工、验工计价进行监控、检查和验收;(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四)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质证书等;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劳务作业,达到质量标准;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劳务作业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劳务作业现6、场的管理规定,文明作业;(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四)按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施工管理及自身责任区治安保卫等工作;妥善保管自己的机具设备,因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五)按时配合甲方完成工程内容的相关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按时完成工程内容的相关中期验收记录、检查签证、质量评定隐蔽工程等技术资料、决算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六)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七)因乙方事由引起的业主、地方政府及部门对甲方的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八)因乙方施7、工引起的环境损害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赔偿由乙方承担;(九)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十)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十一)按时足额发放其雇佣员工工资;(十二)必须对其员工进行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技术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也可书面委托甲方培训,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十三)完成甲方要求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十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办公、声誉等。第十二条 保证金交付与返还(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元(¥: 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或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或甲方从乙方的8、进度款中预留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乙方另行补足;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者退回银行保函;(二)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报酬结算总额 的比例预留保证金。在甲方与发包人(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的工作成果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三)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元(¥: 元)的现金或者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乙方应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和农民工工资的义务。第十三条 安9、全劳务作业与检查 (一)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作业,接受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三)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乙方必须按协议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四条 文明施工、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一)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报告文明施工、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二)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与环境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交使10、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在铁路既有营业线施工时,乙方应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公路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可执行公路有关规定,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既有线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行政处罚等责任;(四)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由业主和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说明: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展,如对鱼塘、水塘等区域的保护及弃渣的处理等)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一)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11、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三)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的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六条 保险(一)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劳务作业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12、保险费用;(二)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第十七条 工程变更 (一)工程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树高、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作量;3.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二)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三)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第十八条 工程验收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13、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劳务作业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有关损失。第十九条 工作配合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第14、二十条 结算方式 由于xx市短港引水暨二水厂建设工程按BT合同模式进行建设施工及付款。双方约定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当年承付给甲方的建设工程款比例,由甲方按相同比例承付给乙方。(付款前,经由建设方出具当年的树木实际成活率证明)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15、总价 %的违约金;3.乙方未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和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承担与风险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责任。 4.乙方未为其员工办理合同约定的保险应承担因未办理保险未获赔偿损失同等金额的违约责任。5.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应对发生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6.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7. 乙方分包或转包,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因分包或转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行政处罚等)。8. 乙方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办公、声誉等,每发生一次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9. 乙方因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赔偿因其各种违约16、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期不予顺延。(三)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一)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合同法的规定分担;(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二十四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一)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电话向甲方负责人报告,同时于217、小时内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在业主批准的相关费用内,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施工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在业主批准的相关费用内,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二十六条 合同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18、解除合同;(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三)乙方将本合同任务转包或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如果乙方在工期、进度、质量、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等任一方面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仍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现场。第二十七条 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选19、择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盖章并由乙方办理了履约担保后生效。第三十条 补充条款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见证人: 日 期: 日 期:安全生产协议书甲 方:乙 方: 因甲、乙双方签订有 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结构及人身安全,真正达20、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1 设立安质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将乙方的工程内容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依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1.2 负责对本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并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1.3 负责对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1.4 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21、议。1.5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安全设施、机具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以及有关人员资质等方面的资料或文件。1.6 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扣除一定的违约金。1.7 负责审核、批准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并提出具体要求。1.8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9 有权对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2.1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服从管理22、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2.2 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员,并对本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2.3 必须按甲方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4 必须保证本项目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并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5 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准作业,严禁“三违”现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2.6 应及时主动地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地方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23、检查。2.7 在进行各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制订具体、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方案,并提前报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2.8 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在作业现场和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9 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停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2.10 应及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坚持班前、岗前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2.11 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12 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24、关规定,及时、主动、如实地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损失。2.13 甲方如强行向乙方提出有违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定的安全指令或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三、其他约定3.1 本协议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3.2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乙方承揽的工程完工且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终止。3.3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同的一部分。3.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