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应急照明工程施工合同(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偷****
编号:601702
2022-09-30
8页
24.04KB
1、XX“XXXX”小区应急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全称):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筒称甲方)乙方 (全称):XX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XX”小区应急照明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订立并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县XXXX小区 工程地点:XX县 工程内容:“XXXX”小区11#-13#楼应急照明穿线及安装照明灯具,其中灯具甲供。 2、工程承包范围2.1施工图范围内安装工程(“XXXX”小区11#-13#楼应急照明穿线及安装照明灯具。)以及设计变更等全部工作内容。3、2、工程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料、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2工程竣工后,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结算。4、工期 4.1本工程总工期为20日历天,工期的计算方法是从甲方下达的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为止。5、工程计费及合同价款5.1结算标准: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装饰工程执行 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上述定额缺项者,可参照 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3、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造计【2013】 16号文)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则作相应调整。5.2采用综合费率计取。土建综合费率为10%,综合费率(包含1.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工程一切强制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计划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装饰、安装工程:27层部分按二类工程(不含劳保)综合费率(下降20%)计取;11层部分按三类工程(不含劳保)综合费率(下降20%)计取。合同已经做特别说明的除外,其余费用按规定计取。 5.3材料的确定:1)材料价按主体施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及主体验收合格证明为准)XX县市场算术平4、均信息价调整,XX县无信息价的,按亳州市信息价执行,仍没有的,由双方商定,商定不统一的由甲方指定供应商、价格上浮 8%执行。 2)对于需甲方认质认价并由乙方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及采购的材料,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到货价、采购保管费及材料二搬费、材料销售税金等。此部分的材料价格双方据此办理价格签证函,结算时按签证价格计算材料价差。 3)所有价差计入直接费。 4)对于需甲方认质认价并由甲方指定乙方分包的分包工程. 甲方认价的分包价格为乙方的直接分包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分包人的直接管理费、分包人利润、材料税金等,不包括乙方的任何费用,双方据此办理价格签证函,结算时按签证价格上浮8%税前计入5、结算总价,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当期工程款进行支付。 5.4机械费的调整本合同约定机械费按定额价格执行. 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只对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5.5对于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上机械、脚手架和周转材料租赁费或者折旧费、使用费,按定额或者估价表上的价格执行,不再进行任何的调整。6、工程款支付6.1甲方在支付相应工程款时,乙方需同时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6.2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所有工程决算报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决算30天内审核结束,双方决算完毕无误后一个月内甲方付至决算总造价的95%给乙方;2) 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内无6、息付清。3)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7、质量与检验 7.1工程质量: 7.1.1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7.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7.2检查与返工7.2.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竣工结算8.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且乙方向甲方移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乙双方进行竣工结算 (同时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书)。8.2结算程序:乙方达到竣工7、结算条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7天内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对不符结算要求或缺失的资料可以要求乙方 14 天之内补足。乙方如有重大漏报,原则同意补报,但审核期限自补报资料经甲方签字认可日重新计算。乙方所提交的竣工决算价格与最终决算报告价格误差超过10%的,其超过10%以上部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复印件须获得甲方授权负责人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签字认可后,才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否则,甲方结算时对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承认。8.4 甲方在审核竣工结算期间,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预结算人员、时间等要求,8、积极配合甲方按时完成结算核对工作,乙方不得对甲方及第三方审计人员粗言秽语,因乙方原因影响竣工结算审核导致工程款延期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9.双方权利和义务9.1 甲方工作9.1.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三通一平”的进场条件,提供电源接入点。9.1.2其他按照规定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9.2 乙方工作9.2.1根据合同,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合同 (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及时按要求完成,甲方可安排其它9、单位完成,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果影响工期,其责任由乙方负责。9.2.2负责处理施工期间发生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地方关系,并承担其费用(甲方职责的除外)。9.2.3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全额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及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与工人工资等额的工程款项直接发放给工人,乙方应无条件同意且签字认可。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控乙方发放工人工资,乙方应予以配合。 如上述措施仍不能使乙方按时全额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210、.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7天内将损失报甲方审核批准。否则,超时甲方不予认可。9.2.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2.6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报检手续。 9.2.7由于乙方质量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10、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0.1 乙方施工用水电必须安装水表、电表,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抄底数,并签字认可。10.2 施工期间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分摊。11、违约责任11.1工程竣工验收时,该工程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达到合同11、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 1%的违约金作为处罚。11.2本协议签订后,如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者,均需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暂定价款5%的违约金。11.3双方对各种争议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不得以停工、减少人员等手段相威胁。12、合同解除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覆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已开工的工程停建或缓建超1个月)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2.2 本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12、款、罚则、争议解决的条款仍然有效。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烈度为 6 级以上的地震; 2)10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 3)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14、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附则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此处无正文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 户 行: 开 户 行:账 号: 账 号:地 址: 地 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