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张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34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591686
2022-09-22
34页
168.54KB
1、 张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二一七年九月2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2第一节 指导思想2第二节 调整原则2第三节 调整依据3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6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7第一节 区域概况7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7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9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9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9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9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10第五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2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12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4第五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16第六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8第一节2、 交通运输项目18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18第三节 电力能源项目18第四节 旅游项目18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19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19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19第八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21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1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1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2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23第九章 保障措施25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25第二节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5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5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25第五节 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25附 表27II前 言3、利辛县张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6月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全镇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张村镇发展形势、城镇定位发生了较大变化,规划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张村镇的发展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4、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张村镇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张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及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31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全镇各行各5、业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二节 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城镇村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6、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助推全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第三节 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7、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文件通知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8.国8、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11.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12.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9、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1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省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70号);17.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986号)。三、技术标准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10、程(TD/T1025-2010);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四、相关规划1.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3.利辛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4.利辛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5.利辛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6.利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7.利辛县村庄布点规划(2015-2030年);8.利辛县“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9. 其他相关规划。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一、11、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张村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9624.06公顷。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第一节 区域概况张村镇位于利辛县西北部,北接涡阳县,西与太和县隔西淝河相望,南与汝集镇以西淝河为界,东与纪王场乡、孙集二乡镇相邻。S202与S308在这里交汇,并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西淝河沿边而过,水资源较为丰富。张村镇现辖27个行政村,全镇总人口8.56万人。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底,全镇土地总面积9624.06公顷,其中农用地7978.95公顷,占土地总面12、积的82.91%;建设用地151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5%;其他土地12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农用地中,耕地6841.71公顷,园地2.00公顷,林地124.88公顷,其他农用地1010.36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345.6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70.54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128.89公顷,无自然保留地。二、土地利用特点1.农用地比重高,农业生产配套设施较为完善2014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7978.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1%,高于利辛县平均水平(81.50%);其他农用地占农用地面积的12.66%,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1.31%13、),农业生产配套设施较为完善。2.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大2014年底,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30.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17.14%,高于利辛县平均水平(13.01%)。 三、土地利用问题1. 宜耕后备资源匮乏,可开发补充耕地潜力较小2014年底,全镇其他土地面积128.89公顷,全部为水域,补充耕地潜力有限。2.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全镇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镇内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14、。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全镇耕地面积6841.71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6897.30公顷)少55.59公顷,耕地保护形势严重。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张村镇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作,并建立耕地养护机制。随着全镇“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仍将有大量耕地被建设占用,未来全镇的耕地保护形势将十分严峻。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155.78公顷,完成了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012.91公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15、张村镇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基本农田的质量。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一、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22.71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438.1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张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516.22公顷,超过评估时点规划阶段控制目标78.12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仅剩6.49公顷用地空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村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大量重点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建16、设,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已远远无法满足张村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1.20公顷以内,2014年阶段目标为1221.73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45.68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123.95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仅剩15.52公顷用地空间。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5.80公顷以内,2014年阶段目标为178.19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230.70公顷,超出评估时点17、规划阶段目标52.51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仅剩25.10公顷用地空间。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00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5.00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30.00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15.00公顷,超过2020年规划目标5.00公顷。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3.25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3.95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8.018、0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14.05公顷,超过2020年规划目标4.75公顷。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1.58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2.95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17.31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4.36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仅有4.27公顷用地空间。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析规划到2020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44.25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6.55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实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26.31公顷,未完成评19、估时点阶段目标和规划控制指标。第五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2006至2020年间,全镇共计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0个,其中交通类项目3个,水利类项目2个,环保类项目3个,旅游类项目1个,其他类项目1个,在规划选址上与原规划基本保持一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6902.07公顷,较原规划目标6897.30公顷增加4.77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020.57公顷,较原规划目标6012.91公顷增加7.66公顷。3.园地面积调整后园地面积为1.86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0.40公顷减少8.54公顷。20、4.林地面积调整后林地面积为124.8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61.43公顷减少36.60公顷。5.牧草地面积调整后牧草地面积为0公顷,较原规划目标0.36公顷减少0.36公顷。6.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531.0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522.71公顷增加8.31公顷。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36.87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361.20公顷减少24.33公顷。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63.94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55.80公顷减少91.86公顷。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94.15公顷,较原规划目21、标161.51公顷增加32.64公顷。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6.70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5.00公顷增加11.70公顷;调整后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2.19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3.25公顷增加8.94公顷;调整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6.21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58公顷增加4.63公顷。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调整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47.58公顷,较原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44.25公顷增加3.33公顷。三、效率指标调整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5.00平方米,较原规划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83.97平方米增加21.03平方米。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耕地布局调整2014年,全镇耕地6841.71公顷,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21.27公顷,规划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8.90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6902.07公顷。规划将镇南社区、后杨村等镇区及美丽乡村建设需占用耕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将柳西村、李集村、永光村等村内规划复垦的村庄规划为耕地,调整后全镇可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局部调整基本23、农田布局,其中调出基本农田位于张村村、柳西村、高老家村、赵王寨村、红光村等村,主要为城镇建设占用及光伏发电等项目占用,调入基本农田位于柳西村、高寨村、三里赵村等村,主要为历年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至2020年末,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6020.57公顷。3.园地、林地布局调整结合规划下达的园地、林地指标及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需求,规划期间,园地、林地布局总体上维持现状,不做大幅度调整。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增加张村村、李集村等村城乡用地面积,同时将杜竹园村等村零星村庄用地规划为复垦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镇区社区”空间聚落体系,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调整后,全镇城24、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36.87公顷以内。2.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重点推进G329利辛县城至太和段路面改善工程等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3.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和调整情况县级下达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6.70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5.00公顷增加了11.70公顷。根据全镇各类建设时序及轻重缓急情况,追加的指标主要用于G329利辛县城至太和段路面改善工程、S338利辛段(X049蒙张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第五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一、划定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按25、照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利辛县现行规划基本农田布局为基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划定工作。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与利辛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充分衔接,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4.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二、划定依据1.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务院);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26、7号);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6.安徽省市、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三、划定方案本次划定工作中,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040.18公顷,较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划27.27公顷,比调整完善指标6020.57公顷多划19.61公顷。四、保护措施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签订基本农田保27、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具体地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第六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第一节 交通运输项目规划期间,安排G329利辛县城至太和段路面改善工程及S338利辛段(X049蒙张路)改建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5.00公顷。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规划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排利辛县农村饮水工程、垃圾处理场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利辛县段)等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70公顷。第三节 电力能源项目规划期间,安排35KV张村变电站、利辛县各乡镇加油站等项目,规划安28、排新增建设用地1.07公顷。第四节 旅游项目规划期间,安排利辛县祥隆生态农庄建设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3.00公顷。第五节 其他项目规划期间,安排利辛县张村镇王寨敬老院、张村镇中心镇物流园等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30公顷。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县级下达张村镇规划期内(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47.58公顷,至2014年,已补充耕地面积26.31公顷,结合规划期内耕地保护任务,2015-2020年补充耕地目标为21.2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9.9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37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综合能力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29、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内,拟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分别为2016年张村镇高寨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年张村镇红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利辛县张村镇土地整理项目,总规模6516.04公顷,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级。二、其他农用地整理项目规划2015-2020年,全镇安排其他农用地整理项目,可新增耕地19.90公顷。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按照“限定范围、控制规模、项目管理、定期考核”的统一要求,安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可新增耕地1.37公顷,重点项目有张村镇淝东村土地复垦项目、30、张村镇李集村土地复垦项目等。第八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一、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村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6902.07公顷,较2014年现状6841.71公顷增加了60.36公顷,从全镇历年补充耕地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对比分析来看,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可以完成。二、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村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020.57公顷,而较原规划目标6012.91公顷增加了7.66公顷,结合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形势,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为合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完成。三、对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村镇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31、指标为1531.02公顷,较2014年现状1516.22公顷增加了14.80公顷。考虑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能够满足“十三五”期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一、对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将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调出,并将规划期内安排复垦的废弃村庄、采矿用地调入。调整后,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同时优化了耕地布局。二、对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充分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32、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级规定,同时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程度得到一定提高。三、对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调整方案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挖掘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全镇“十三五”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将规划期内急需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时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推行旧城改造,并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旧村整治。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得到有效落实。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一、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调33、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34、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二、相关规划衔接情况1.与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衔接落实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对张村镇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优化各类用地布局,确保规划期末完成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同时,有力保障我镇建设用地需求。2.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利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方案,落实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城镇体系结构、产业发展方向,安排了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项目用地规模与布局,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关措施。35、3.与利辛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衔接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利辛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做到布局完全一致。4.与利辛县村庄布点规划(2015-2030年)衔接规划调整方案与利辛县村庄布点规划(2015-2030年)进行了充分对接,将规划村庄布点用地落实到规划方案中,保障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实施。5.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与县级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更新补充“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校核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等信息,通过“列清单、留通道、控规模”的方式,保障“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计36、划审批;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第二节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以统筹优化城乡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张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途径。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37、。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第五节 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附 表附表1 张村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指标2014年现状调整前2020年目标调整后2020年目标调整后-调整前耕地保有量6841.71 6897.30 6902.07 4.77 基本农田面积6155.78 6012.91 6020.57 7.66 园地面积2.00 10.40 1.86 -38、8.54 林地面积124.88 161.43 124.83 -36.60 牧草地面积0.00 0.36 0.00 -0.36 建设用地总规模1516.22 1522.71 1531.02 8.31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45.68 1361.20 1336.87 -24.33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30.70 255.80 163.94 -91.86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70.54 161.51 194.15 32.64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5.00 36.70 11.70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3.25 32.19 8.94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1.58 26.21 4.63 整理复39、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44.25 47.58 3.33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83.97 105.00 21.03 附表2 张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2014现状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面积占总面积(%)面积占总面积(%)面积占总面积(%)面积占总面积(%)农用地合计8152.6284.717978.9582.917974.6282.867973.6682.85-0.96耕地6850.9071.196841.7171.096897.3071.676902.0771.724.77园地6.700.072.000.0210.400.111.860.02-40、8.54林地184.471.92124.881.30161.431.68124.831.30-36.60牧草地0.000.000.000.000.360.000.000.00-0.36其他农用地1110.5511.541010.3610.50905.139.40944.909.8239.77建设用地合计1311.1813.621516.2215.751522.7115.821531.0215.918.31城乡建设用地1012.5210.521345.6813.981361.2014.141336.8713.89-24.33城镇工矿用地61.780.64230.702.40255.802.66141、63.941.70-91.86农村居民点用地950.749.881114.9811.591105.4011.491172.9312.1967.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98.663.10170.541.77161.511.68194.152.0232.64其他土地合计160.261.67128.891.34126.731.32119.381.24-7.35水域129.661.35128.891.34126.731.32119.381.24-7.35自然保留地30.600.320.000.000.000.000.000.000.00总面积9624.06100.009624.06100.009642、24.06100.009624.06100.000.00附表3 张村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前面积调整后面积调整后-调整前比例允许建设区1361.201336.87-24.33-0.25%有条件建设区780.28640.20-140.08-1.46%限制建设区7421.467585.87164.411.71%禁止建设区61.1261.120.000.00%合计9624.069624.060.000.00%附表4 张村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43、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其他6841.7169.2619.901.370.0047.998.908.900.000.0060.366902.07附表5 张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设地点备注一、交通运输项目1G329利辛县城至太和段路面改善工程25.00 张村镇2S338利辛段(X049蒙张路)改建工程13.50 三里赵村、张村村、李门村小计38.50 二、水利设施项目1利辛县农村饮水工程0.40 张村镇2张村水厂0.28 四里河村3垃圾处理场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0.20 张村镇4利辛县城市防洪工程5.00 张村镇5引江济淮工程(利辛县段)1.70 张村镇6利阚河、西淝河上段、芡河、母猪港、苏沟治理0.80 张村镇小计8.38 三、电力能源项目1利辛县各乡镇加油站0.05 后杨村未上图235KV张村变电站0.27 张村镇未上图3新集矿区西部辅助企业(含铁路、公路)0.80 张村镇已上图小计1.12 四、旅游项目1利辛县祥隆生态农庄13.00 张村镇小计13.00 五、其他项目1利辛县张村镇王寨敬老院0.05 王寨村未上图2张村镇中心镇物流园0.05 张村镇未上图3利辛县慧昌公司张村库4.00 张村镇已上图4利辛县张村镇三里赵基督教聚会点0.20 三里赵村未上图小计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