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MW脱硫装置增容改造建安工程施工方案(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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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91089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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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图纸1 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00MW)脱硫装置增容改造建安工程1.1.2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工程地理位置国电聊城发电厂位于聊城市西偏北,距市中心约14km。厂址南侧靠近馆(陶)聊(城)公路,西距堂邑镇约3.5km,北面约2.1km处为济(南)邯(郸)铁路,东偏南约7km处为聊城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西隔电厂出线走廊与罗屯村相望,东靠四甲李村和聊城山水水泥厂,南隔309国道(济南聊城馆陶)与刘庄、梁庄、侯庄相望,北面为二期工程施工区及农田。1.1.4 电厂装机概况国电聊城发电厂二期现有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吸收塔为2、喷淋塔。采用1炉1塔脱硫装置。 脱硫系统设置100%烟气旁路,以保证脱硫装置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 2台机组各设置1套烟气系统及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及贮存系统、工艺水系统、排放系统为2台炉公用。脱硫剂原料采用直径小于20mm的石灰石碎石,利用湿磨制浆系统,制备符合脱硫需要的石灰石浆液。脱硫系统采用回转式烟气换热器(GGH),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系统出口净烟气温度75;GGH吹灰采用蒸汽吹灰。目前电厂生产用煤根据市场供应情况确定,导致煤质成分及燃烧烟气量的不确定性波动较大,从而导致脱硫系统运行调整频繁。目前脱硫运行存在烟气量超设计流量、烟温增高、含硫量增加、GGH3、堵灰严重压降过大导致烟气系统阻力偏大旁路挡板门不能关闭的情况,影响脱硫的正常运行。为了使SO2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必须对现有的脱硫设施进行增容改造。以确保2015年以后满足国家排放200 mg/Nm3的标准。1.1.5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及配套设施的改造,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在试运及保修期内,缺陷消除。试生产及保修期内,应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业主要求,完善FGD设备及系统。竣工资料的移交。1.1.6 主要工程量投标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勘测资料和初步设计图纸及自己的经验确定。1.2 工程特点本工程改4、造难度较大,交叉施工多。1.3 工程区域自然条件 工程地质区域地质、地形、水文地质、地震裂度聊城市地处华北鲁西平原区,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冬寒夏热,四季分明。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干冷少雪;夏季炎热多雷雨;春季干旱多风,回温迅速,光照足,辐射强,温度日差较大;秋季北方冷高压逐渐增强,辐射减弱,温和凉爽,气温下降较快,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根据山东省水文总站 1994年7月完成的一期工程厂址洪水勘测专题报告,厂址百年一遇洪水位为33.70m,低于厂址自然标高和一期工程厂区地坪设计标高(主厂房区设计地坪为34.70m),厂址不受洪水威胁,也无内涝之患。待厂址东侧西新河按最新防洪规划实施5、后,厂址百年一遇洪水位为34.04m,对厂址仍无影响。厂址全年及冬、夏季主导风向皆为S。累年最大冻土深度42cm,发生于1968年2月12日。 气象条件厂址地区气象数据: 多年平均气温()13.3多年最高平均气温()19.1多年最低平均气温()8.4多年极端最高气温()41.1,发生于1960年6月21日多年极端最低气温()-20.7,发生于1957年1月15日多年平均降水量(mm)578.0mm多年平均大气压(hPa)1013.1hPa多年平均蒸发量(mm)1931.9mm多年平均风速(m/s)3.0m/s50年一遇最大风速(m/s)25350年一遇基本风压(pa)400土壤最大冻结深度(m6、m)420最大积雪厚度(mm)180,发生于1993年11月20日2 设计说明及图纸2.1 设计依据项目法人与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3 现场施工技术条件、技术要求3.1 为施工现场提供的条件和要求3.1.1 场地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经业主批准的临时施工用地。3.1.2 运输 业主提供基本的运输通道,施工用临时道路由承包人完成。3.1.3 给水、排水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水源接入点和排水点。施工用水可从工程施工供水母管上引接由发包人指定引入点,承包人负责提供水表并负责安装及维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计入报价。3.1.4 电源电源从业主提供的工程施工电源点引入,承包人负责提供干式变7、压器、电量计量表、电缆并负责安装及维护。高压侧计量,费用承包人承担,计入报价。3.1.5 生活用地承包人自行解决。3.1.6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定现场总体布置,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但必须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协调管理。3.1.7 测量控制点由招标人和监理负责现场交底。3.1.8 用地指标在脱硫区域内场地需与业主协调,业主提供部分制作、安装场地。3.1.9 施工用气 压缩空气:承包人自备空气压缩机。 氧气、乙炔、氩气:承包人采用瓶装供应方式。3.1.10 要求: 承包人应负责将本管辖区域内的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排放,并使之达到环保要求的标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若发生承包人造成的8、污染环境或其它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定的位置处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若发生由于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指定位置及方法处理生活及建筑垃圾的情况,所发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公共施工区域内的生活、生产污水,生活、建筑垃圾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清理,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保持施工生产区及施工生活区文明、卫生。 施工开挖的基槽土按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暂时存放,作为回填土。 道路的管理与使用: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应采取一切合理手段,如果因其交通问题致使现场道路、桥梁、涵洞等受到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相关费9、用。承包人的施工区、生活区必须按项目法人要求的标准建设与现场主干道接口的通道并承担其费用。按项目法人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为发包人提供由其负责维修保养的道路或其他任何事宜。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如果有的话);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其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产生妨碍;不应对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3.2 配合要求3.2.1 防腐的配合工作及要求 防腐施工的配10、合工作至少包括:搭设、调整和拆除符合防腐施工要求的脚手架,需防腐设备表面焊口的打磨,对喷砂后出现的缺陷进行修补; 所有需内衬防腐的烟道、箱罐、管道都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加工、制作和焊接,其表面应满足防腐要求; 交工条件是确定与之相关的所有焊接工作结束(包括缺陷修复),内表面按防腐要求经过打磨处理; 配合过程中防止对已完成防腐施工设备表面破坏,应有配合施工措施和责任制; 负责防腐管道施工调整段的制作(包括焊口打磨),包括为方便安装而设置的衬胶、衬塑调整管段的配管、拆除、返厂衬胶、衬塑、二次安装; 全部焊缝(包括现场制作和发包人供货)按规范要求打磨; 包括主体工程烟道旁路挡板门后至烟囱部分烟道的打磨。11、需作现场防腐(衬胶、涂层)的设备,施工单位按质量验收标准负责设备防腐表面的清理,并经共同验收。3.2.2 与电梯安装、火灾报警施工单位的配合要求要求承包人服从发包人对现场的统一管理,在场地、施工用电接口、工序调整上全方位的配合电梯安装、火灾报警施工单位。3.2.3 与现场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要求要求承包人服从发包人、业主、监理对现场的统一管理,在施工场地、道路、工序上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如因承包人原因对相关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3.3 工程施工与技术要求3.3.1 主要里程碑进度3 项目主要工期进度序号项目名称历时(天)交叉时间累计时间备注1顶盖拆除5膨胀节后烟道不算2除12、雾器拆除418含梁、24小时作业3喷淋层412含梁410-35m塔体拆除517分5层水平切割拆除5接口处理2118含内部脚手架搭设610-39m塔体吊装234116层,一天一层,含塔内梁吊装7出口烟道吊装、组焊344移交防腐8防腐 喷砂底涂7519防腐 胶板施工1061喷淋层以上10除雾器安装56611喷淋层安装1076含落架搭平台12落架3177含氧化空气管安装13底板防腐38014验收、封孔18115注水182等待胶板具备条件8682说明: 1、设备要保证供应,施工机械要满足要求,要有重型塔吊或250t以上履带吊,并辅以汽车吊。 2、塔内件按破坏性拆除(不利用)考虑,不考虑塔内搭设脚手架,13、外部脚手架在拆除顶部时提前搭设; 3、入口烟道拆除含在塔体拆除工期内; 4、新塔体按地面整圈组装吊装; 5、塔体开孔、打磨算入塔体吊装时间内; 6、以上工期没考虑雨季、其他不可预见情况中断。 7、工艺楼等建构筑物、设备改造在停炉前4个月开工,保证工期。3.3.2 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基线:施工前,应对施工基线的测量控制点、水准点进行交接复核,依此测设施工基线和施工水准点。 承包人在本工程建设中要贯彻落实业主、发包人的各项管理制度,见附件。 必须满足业主发布的技术要求和批准的施工图。 满足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程序。 满足发包人制定的质量保证计划及安全措施。3.3.3 焊接和检验要求 焊接要求 现场焊接14、应根据图纸和规范书的要求进行。 工程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现场焊接负有技术指导责任; 工程焊接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焊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资质证书应在工程开工前经发包人提交业主并取得业主和监理确认; 焊缝的布置和形状应避免应力集中并应得到清楚的应力分布; 角焊缝的焊接一定要圆滑过渡,确保衬胶的技术要求,双面焊缝焊反面时根部必须打磨干净; 不锈钢或特殊钢同不锈钢的焊接,必须保证不锈钢或特殊钢不损失其抗腐蚀性或其它特性; 如在焊缝上开孔,则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1.5倍直径范围内的焊缝100%无损探伤。 为了保证防腐质量,焊缝表面必须光滑,无任何明显缺陷。不允许对加衬后的任何设备进行焊接15、。所有有要求贴衬里的焊缝,焊缝表面检查必须100%PT,T字焊缝25%射线探伤检查,其它焊缝2%射线探伤,被环形加强筋、柱型加强筋覆盖的焊缝及其它隐蔽部分100%RT检查(吸收塔和石灰石浆液箱),所有的检验均应达到三级合格(JB4730-94)。 焊工资格 焊接工作开始前应进行焊工的资格审查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授予资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焊接; 建立焊工技术档案,系统地记录焊工的焊接质量情况和焊接的位置;为了保障可追溯性,每道焊缝必须有焊工个人的钢印。 焊工必须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下进行工作,并了解焊接材质和焊条牌号等情况; 焊工所焊的焊缝检查连续三次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停止该焊工的焊接工作。 修补:主要16、结构或设备的重要部件必须补焊的,应先提交修补方案以获得发包人确认,否则任何情况下不得实施补焊。 焊接材料的管理 必须建立焊接材料库,便于集中管理、统一发放,杜绝错发、错用焊材,做好焊接质量的前期管理; 焊接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无材质证明的禁止使用; 代用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意。 为保证工程焊接质量,焊接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调动,不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热处理:热处理必须建立工艺卡制度,要有热处理工程师负责。 检查要求 金属试验室应达到二级试验室标准(华北电业管理局质监1997年9号文件); 无损检测人员要有相应的检验资格,持证上岗; 所有对应于规范书的控制、检查和试验应由17、承包人进行,但发包人和监理有进行验证和控制这些程序的权利(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检查试验报告及X光底片的质量评定。检验标准如下: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2605-90磁粉损伤 JB4730-94的规定。 资料移交:工程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试验报告应尽快分项整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合订成册的完整报告经发包人移交业主资料室。3.3.4 承包人物资管理投标方应设有合格的封闭式仓库用以存放本工程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防腐材料;仪器、仪表;热控、电气盘柜等有特殊保管要求(如恒温、恒湿、避光)的物资存放。保管环境应符合相应的18、专业标准。3.3.5 安装与土建的接口详见报价说明。3.3.6 施工协调发包人召集承包人定期召开工程施工协调会,进行工程协调,日常工作联系使用工程联系单和口头协调。承包人受邀参加业主对工程的协调。3.4 质量管理、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竣工验收3.4.1 工程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国家级、部级的规程、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原电力部以及建设部颁发的所有现行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更改,按标准颁发单位的规定执行。 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商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本标书的施工技术要求。 与本标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相关19、标准等。 特殊技术要求:本工程的烟道、箱罐制作的质量标准高于现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质量标准,执行发包人制订的企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进口设备的安装质量标准,按制造国技术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则参照我国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执行。 施工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双方确定的工程验收项目划分表或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引用的标准和要求。附1: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检验标准序号文件编号或文号文 件 名 称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2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3GB50367-2006混凝土结20、构加固设计规范4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2006版)6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7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08版)8GB50046-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9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0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12GB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13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14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15GB500221、6-2007工程测量规范16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7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18GB50108-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19GB1824.1-2001橡胶衬里 第一部分 设备防腐衬里20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1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3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4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5GBJ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26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22、验评定标准27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8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9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0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1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2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4GB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35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6GB/T3632-1995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37GB/T12281223、31-9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38GB/T19866-2005焊接关于规程及评定的一般原则39GB/T5185-2005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代号40GB/T14693-1993焊缝无损检验符号41GB/T5117-1995碳钢焊条42GB/T9983-1995不锈钢焊条43GB/T5118-1995低合金钢焊条44GB/T13814-1992镍及镍合金钢焊条45GB/T15620-1995镍及镍合金钢焊丝46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7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8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24、验收规范49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50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1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52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53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4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55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56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57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5、58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交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59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60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61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2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63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64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65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66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67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68GB4014-83皮安全鞋69GB2811-81安全帽70GB5817-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26、程度分级71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72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73GB4655-84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74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75GB14194-2006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76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77GB12299-90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78GB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79GB6077-85剪切机械安全规程80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81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82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83DL/T503-2009电力工程项目分类代码84DL27、/T1108-2009电力工程项目编号及产品文件管理规定85DL/T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86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87DL/T5094-1999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88DL/T5032-2005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89DL/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范90DLGJ138-1997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91DL5028-93电力工程制图标准92DL/T5026-93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93DL/T950-2005电厂标识系统设计导则94DL/T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28、设计技术规定95DL/T5121-2000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96DL/T5072-200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97DL/T5068-200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98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99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100DL/T5041-95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101DL/T5226-2005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102DL/T5428-2009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103DL/T615-97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104DL/T401-2002高压电缆选用导29、则105DL/T593-96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106DL/T960-2005燃煤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订货技术条件107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08DL/T986-2005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性能检验技术规范109DL/T998-2006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110DL/T5403-2007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111DL/T5417-2009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112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113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130、14DL5011-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115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116DL/T5190.4-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117DL/T5190.5-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118DL/T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119DL/T5210.2-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120DL/T5210.3-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121DL/T5210.4-2009电力建设施工31、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122DL/T5210.5-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123DL/T5210.6-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124DL/T5210.8-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8部分:加工配制125DL/T5001-2004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126DL/T5425-2009深层搅拌法技术规范127DL/T901-2004火力发电厂烟囱(烟道)内衬防腐材料128DL/T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129DL/T5418-2009火电厂烟气脱硫吸32、收塔施工及验收规程130DL/T1113-2009火力发电厂管道支吊架验收规程131DL/T868-2004焊接工艺评定规程132DL/T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133DL/T820-2002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134DL/T821-2002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135DL/T678-1999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136DL/T5161.1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37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138DL/T1145-2009绝缘工具柜139DL/T1112-2009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133、40DL/T659-2006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141DL/T677-2009发电厂在线化学仪表检验规程142DL/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143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44DL/T1102-2009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145DL/T855-2004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146DL/T1111-2009火力发电厂厂用高压电动机调速节能导则147DL/T606.5-2009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 第5部分:水平衡试验148DL/T1121-2009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149D34、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150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51DL/T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152DL/T1147-2009电力高处作业防坠器153HG2058020585-1998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154HG/T3791-2005玻璃鳞片衬里胶泥155HG/T2640-2004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156HG20538-92衬塑(PP、PE、PVC)钢管和管件157HG21501-93衬胶钢管和管件158HG2059220635-97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159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160JGJ135、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161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62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163JGJ3-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164JGJ/T8-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165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166JGJ/T14-200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167JGJ98-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168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169JGJ110-9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170JGJ10-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171JGJ/T27-2001钢筋焊接接头实验方法标准172JGJ36、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173JGJ108-96带肋钢筋套管挤压连接技术规程174JGJ109-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175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176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177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178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79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80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81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82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8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37、查标准184JFJ81/ 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185HJ/T179-2005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186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187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188NDGJ16-8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189原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190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原电力部)191电计199723号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原电力部)192电规技(1993)12号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193国电电38、源2002849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194建质1996111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5国电集工200641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196国电集工200641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管理办法(2006年版)197国电集工200641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年版)198国电集工200689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土建交付安装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199国电集工200689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装工程关键工序交接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200国电集工200689号中国国39、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装交付调试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201国电集工200689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及竣工备案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202国电集工20062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专项工程验收指导意见(试行)203国电集工200641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4国电集生200578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改版)205国电科环综2008160号安全规程制度汇编(试行)206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99年4月)207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209中华人民40、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注:施工中执行包括上述标准,但不限于此,如上述标准出现更新版本,则执行最新版。3.4.2 工程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包括质监站、项目部、承包单位等),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全面检查本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有关的技术记录等资料。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自检测量,对检测的资料逐次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合格。 自检工程质量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申请,进行竣工验收测量,办理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测量应符合现场行业标准的要求,竣工测量由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业主41、派代表进行全过程监督。测量资料和图纸由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竣工测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代表填写验收报告,经发包人提交业主签署意见。验收报告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进行质量鉴定,办理验收手续的正式文件。 工程验收的质量标准按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3.4.3 质量管理 承包单位必须本着“质量为本”的宗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承包单位应以各项规范为准,编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实施细则,服从质监站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发现还有工程质量问题,发包单位将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责任追溯。3.4.4 质量目标总体目标: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保“省优”、创“国优”。 安装工程:分项工42、程合格率 100分项工程优良率 95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分部工程优良率 95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95受检焊接接头一检合格率 95 调试质量目标:保护装置、主要仪表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试运项目验收优良率 90,整体试运一次成功 电气和热控接线一次正确率96% 保护、仪表、联锁、程控、自动投入率达100% 本工程的质量闪光点项目:平台栏杆安装、电缆敷设、盘内配线、管道支吊架安装、保温护板安装。上述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在验标优良标准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等级,达到精品工程标准。招标方鼓励投标方提出更高的质量目标,并在工程中实施。3.5 安全生产及目标、文明施工、环保卫生3.543、.1 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5543号文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和业主关于文明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 承包单位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3.5.3 除非另有协议,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承包单位应: 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招标人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单位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采取一切合44、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3.5.4 承包单位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3.5.5 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通知发包单位,并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提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3.5.6 施工区要保持干净,车辆停放要有规则,要保持道路的畅通。3.5.7 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3.5.8 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45、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人身轻伤率控制在0.5%以下; 一般事故率控制在0.3%以下; 创建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3.5.7 总平面管理 为节省用地面积,承包人应保证先土建后安装重复使用相同场地的原则,以提高场地的利用率。 承包人应严格遵从发包人的管理,合理组织交通运输,使各个施工阶段都能做到交通方便,运输通畅, 尽量减少二次搬运和反向运输。厂区环行道路在施工中必须保持畅通不堵,以保证全厂消防安全畅通无阻。 承包人应严格遵从发包人调度,施工流程划分施工区域,从整体考虑,使各专业和各工种之间互不干扰,46、以保证工程的总体进度。 承包人的施工总平面布置需满足有关规程的安全、防洪排水、防火及防雷的要求。总体指标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组织大纲设计规定和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的规定。 努力减少或避免临建的拆除和场地搬迁,施工道路尽量考虑永临结合。3.6 承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5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进度计划安排与说明、主要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质量保证体系和创优规划、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工程计划及有关统计表(计划和统计可按月报送)。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有关报表。 工程竣工资料14份。另提供电子版1套。内容包括:竣工说明、竣工图、工程施工总结47、设计变更通知单、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质量事故情况及处理记录等。3.7 工程施工作业文件的提交承包人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管理计划,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报经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关于工程实施的作业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指导书等;承包人关于工程质量的控制与检验文件,如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验计划、验收记录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批。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如起重、焊接等要求承包人为工程提供的熟练和有经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并经发包人审查。工程开工前一周,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按业主管理制度要求编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48、供本工程承包人的安全体系及网络和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承包人应提交本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实用于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创优措施。3.8 施工方案的原则性说明3.9 特殊技术条款3.9.1 承包人应在工程方面遵守发包人的指示和决定,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所有指示和决定应由发包人作为指示确认并通知承包人,无论此类指示和决定是否根据主合同恰当给出,与发包人根据主合同从业主处得到的利益一样,承包人同样有权从发包人处得到有关遵守此类指示和决定方面的从业主处得到的利益。但由于承包人违反合同所引起或造成的除外。3.9.2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如果发包人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49、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守此类指示。发包人可在执行此类指示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确认了发包人的任何口头指示,而发包人在7天内未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发包人的指示。3.9.3 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应直接执行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收到有的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未经发包人确认的指示。如果承包人一旦直接收到了此类指示,他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此类直接指示(如果是书面给出的话)的原件。承包人仅应执行由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指示,但发包人应立刻提出关于此类指示的处理意见。3.50、9.4 承包人与业主之间不可以产生任何有关本合同工程的私下约定。3.9.5 承包人的保障义务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受与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任何人员的伤亡; 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上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系在工程的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或由其引起的。承包人还应保障发包人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3.9.6 分包工程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在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之前,工程的风险仍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自费弥补或修复在此之前分包工程所发生的责任损失或损害。承包人还应对其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3.51、9.7 承包人的雇员承包人应为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在工地上配置: 在本行业中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 按合同要求能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技工。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技能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便于确认的资料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3.9.8 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配备的、在发包人授权代表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3.9.9 对承包人雇用的终止如果在承包人全面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前,无论由于任何原因,主合同对发包人的雇用被终止或主合同被52、终止,则发包人应在上述终止后通知承包人,立即停止按合同对承包人的雇用,承包人在接到通知时应尽快将其职员,工人和设备撤离工程现场。3.9.10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细心和勤勉地对本工程进行实施和完成,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并承担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承包人应为工程的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供货设备除外)。承包人在审阅合同条款时,或在本工程的施工中,如果发现本工程的设计或规范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3.9.11 批准不免除责任: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3.9.1253、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时,应避免其任何行为或疏漏引起或促成发包人违反主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任何义务。除上述之外,承包人应承担并履行与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3.9.13 承包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在合同签定之后,承包人应在三十天内,以发包人合理规定的格式和详细的程度,向发包人提交一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以取得发包人的同意。无论何时,如果发包人认为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他已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在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内完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必要修改。如工期滞后发包人要求工期半个月,发包人要求承54、包人法人到施工现场说清楚,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包人将按合同约定每天处罚承包人十万元。如工期滞后发包人要求工期一个月,发包人将建议撤换承包人代表,并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应每周向发包人提交一份本周的进度报告,每月的日提交当月的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当月(周)完成的工程量、图纸和设备材料的供应情况。提交发包人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责任。3.9.14 确保施工进度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发包人认为工程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进度迟缓,而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日期完工时,则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加55、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为此而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发包人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作业,须提前通知发包人以便发包人作出必要的工作安排。由于本款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夜间或公休日时间内进行施工,即便是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也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且必须免除发包人可能要承担的有关劳动保护的处罚。如果非发包人的原因,承包人不能在已经约定的时间内或没能按发包人依据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完成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罚款,但罚款并不免除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的责任。3.9.15 现场施工方法和操作承包人应对其合56、同现场各种施工方法和操作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承包人对其制定的临时工程,即使有发包人的批准, 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3.9.16 施工作业应符合合同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发包人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就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3.9.17 放线承包人应负责: 根据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合同工程进行精确放线; 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合同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 承57、包人在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发包人以书面发出的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将根据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必要时,应给予工期补偿,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发包人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线准确所应负的责任, 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线中应使用的基准点。3.9.18 工程施工交通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有关费用,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58、施。包括渣、土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设施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发包人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3.9.19 工地规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订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安全防卫; 工程施工安全; 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 防火措施; 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安全、保卫、文明59、施工和环境保护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合同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承包人应: 全面负责在其工地上施工的人员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项目法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为了保护合同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其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在工60、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合同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并应将承包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出妥善安排。 竣工时的施工现场清理发出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义务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设施保留在工地发包人指定的位置。 防止不法行为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61、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并为上述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 设立安全监察员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设立三名以上合格的专职安全监察员并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监察员有权发出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人身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劳保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表。3.9.20 检验和试验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发包人有权检查或试验承包人62、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发包人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检查或试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或试验不应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或试验委派给第三方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在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承担其施工、竣工、保修范围内的施工检验和试验费用。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经检验的结果显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不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可拒绝这些材料或设备并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发包人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更换被拒收的材料或设备,直至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发包人要求在相同的条款63、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收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发生的费用,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责任方承担费用的原则处理。3.9.21 技术文件、标准、图纸的提供和保管发包人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的6套施工设计图纸、2套设备技术文件、2套企业标准,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 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一旦保修证书发出, 承包人应尽最大可能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发包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监理要求数量的应由发包人、监理批准的质量文件、施工文件及其他文件,连同一些不能照相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64、的复制件在内。发包人批复后返还一份,另外,如发包人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也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3.9.22 补充图纸和指令发包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3.9.23 图纸及竣工资料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样有责任检查图纸及竣工资料交付情况。承包人应提前预测图纸迟交对其施工进度计划的影响,最迟在图纸相关的部分工程开工前1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拖延将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否则,将被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的疏忽。竣工资料的交付应在独立成块的部分工程得到监理工程师签证后65、14作日内整理完毕,送交一份给发包人审查,但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进一步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和按业主要求修改和完善的责任,也不解除承包人提供完整详细的竣工资料的责任。承包人最终应将14套最终完善的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原件3份)本款的规定并不解除发包人在主合同中应有的责任和权利。3.9.24 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66、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诸如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等,使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予以返工、修改,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的指令,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或工期予以顺延。3.9.25 工程保管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实施和竣工过程中,在发包人未取得业主颁发的工程移交证书执前,负有工程代管的责任,任何工程的材料或设备的损坏、丢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或设备,自办理完接收手续开始,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3.9.26 装置启动试运组织装置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的组织(如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指挥部)、权限和分工将在调试大纲中明确。3.9.27 分部试运分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 相应的建筑和67、安装工程已完成,并按规定标准验收合格; 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记录等资料齐全; 一般应具备设计要求的正式电源; 组织、人员落实到位,分部试运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已审批、交底。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编制分部试运计划、方案和措施,并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方案14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发包人已批准。分部试运的记录和报告,应由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整理、提供。分部试运项目试运合格后,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等参加验收单位均应在分部试运签证验收卡上签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在试运68、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人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验收不合格的分部试运项目,不能进入整套试运。发包人未参加分部试运、参加试运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48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发包人应予以确认,承包人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已验收签证的设备和系统,试运行需要继续运行时,可交业主代管和运行维护。代管期间的缺陷仍由承包人负责消除。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试运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修理或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9.28 整套启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各阶段调试内容和要求均应执行本工程的调试大纲和参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69、及竣工验收规程执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发包人负责整套启动试运及其验收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承包人有责任参与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并在整套启动试运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检查、维护、检修和消除缺陷。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发包人负责整理各项试运记录。承包人有责任做好其施工项目的检查、维护、检修、消除缺陷、配合试运等的记录。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人进行消缺完善工作。整套装置试运通过验收的当天,发包人负责督促召开启委会会议,审议整套启动试运和移交工作情况。承包人据“装置竣工验收交接书”和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办理结算手续。承包人在整套装置完成168小时后30天内,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最迟不能超过性能验收试验结束日期。凡承包人领取的设备备品配件、施工后剩余的安装用易损易耗备品配件、专用仪器和专用工具,应在完成168小时后30天内通过发包人移交给业主。3.9.29 工程竣工验收“装置移交运行交接书”被签发标志着该装置的试运工作全部结束,工程竣工验收。3.9.30 承包人进驻现场后,在办理完监理要求的开工条件的基础上,发包人对承包人办公、生活临建、现场布置等进行严格检查,达到附件要求的文明施工标准后,方批准承包人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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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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