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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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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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 整 方 案二一七年十月目 录前 言1一、指导思想1二、调整原则2(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2(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2(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2(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3三、调整主要内容3(一)耕地保有量调整3(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4(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4(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5(五)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6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6(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6(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7五、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8(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8(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9六、保障措施2、10(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10(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0(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1(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1附件12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前 言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武夷山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阐明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调整原则、调整的主要内容,明确本乡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本乡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严格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要求,促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实施保障与4、保护并举,集约挖潜和统筹协调并重,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本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抓住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契机,探索建设武夷山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分解落实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5、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上下级规划的衔接,完善6、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调整主要内容(一)耕地保有量调整1、严格保护耕地调整前本乡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278.51公顷,根据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14年末耕地总量为2543.17公顷,按照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发展需求,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调整为2472.10公顷。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规划2015-2020年全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5.71公顷以内。3、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根据本乡耕地后备资源和建7、设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50.00公顷。(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对本乡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原规划的2069.67公顷调整为2025.27公顷。调整划定后,确保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落实,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整体符合划定要求。(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8、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到2020年,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调整为274.63公顷。2、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期间,2015-2020年全乡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9.27公顷以内。3、统筹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和结构统筹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按照区域产业布局和功能区划要求,促进各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发挥城镇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优先保障主导产业的发展9、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促进产业链的形成,提高工业用地的综合效益。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规划期末全乡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0.85公顷。4、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以支撑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为导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至2020年全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38.54公顷。(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1、园地调整按照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城乡“三位一体”目标,以开发生态高效农业项目为抓手,创新“一产接二连三”发展模式,促进武夷山现代农业做精做优。规划至2020年全乡10、园地规模调整为138.22公顷。2、林地调整抓好生态建设,进一步保护生态林地、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地。加强生态功能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物种安全,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战略资源。发展绿色产业,以增加林农收入为目标,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中心,森林资源管护为重点,林业发展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规划至2020年全乡林地规模调整为18416.73公顷。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调整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规划2015-2020年全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71.5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5.7111、公顷。(五)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现状库为底库,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完善工作,编制调整方案和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更新乡级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同时与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做好协调的总体要求,将规划调整后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落实到每个农户,实现基本农田上图入库,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12、定质、定位、定责保护,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全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25.27公顷。(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在现有基本农田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将现有基本农田中严重损毁无法复垦、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重叠、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或因建项目急需落地、现状为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等耕地划出,并将25度以上坡耕地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划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13、质量不降低,优化空间布局,本乡原有基本农田面积2121.32公顷,此次调整划出基本农田96.05公顷,最终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025.27公顷,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确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且难以避让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并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14、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市乡村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审计。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及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经国土资源与农业部门复核合格后,将与规划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要严肃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厉查处、重点问责。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15、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我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五、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为科学指导土地利用、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依据本乡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特点、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土地利用分区调整,保证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1、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指为主要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16、面积2025.2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8.73%。2、一般农地区指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1283.7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5.53%。3、林业用地区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总面积18416.7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9.39%。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或农村居民点(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235.9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02%。5、独立建设用地区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0.10公顷,占17、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004%。6、风景旅游用地区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2.7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1%。(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根据本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和用途规划的调整结果,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按照不同的管制措施,强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管理功能。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规划期末,调整后该区面积236.09公顷,主要包括城镇用地、项目集中区、发展预留等用地。2、有条件建设区有18、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调整后该区面积750.09公顷,主要是城镇用地等规模边界外划定有条件建设区。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本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该区面积22212.18公顷。六、保障措施(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推行违法惩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规划实施监督纳入日常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对违反规划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分。(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19、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升级改造,推进“腾笼换鸟”、20、“退二进三”和棚户区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严格管理,因地制宜,逐步退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使生态环境保护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实现土地资21、源的可持续利用。16附件附表1 武夷山市上梅乡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指 标原规划2020年2014年2020年指标属性公顷亩公顷亩公顷亩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2278.51 34177.65 2543.17 38147.55 2472.10 37081.50 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2069.67 31045.05 2121.32 31819.80 2025.27 30378.99 约束性园地面积167.20 2508.00 152.61 2289.15 138.22 2073.30 预期性林地面积18809.87 282148.05 18418.73 276280.95 18418.73 276222、80.95 预期性建设用地总面积169.57 2543.55 248.71 3730.65 274.63 4119.45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0.24 1953.60 216.49 3247.35 236.09 3541.35 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5 27.75 0.90 13.50 40.85 612.75 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9.33 589.95 32.22 483.30 38.54 578.10 预期性增量指标原规划2006-2020年2006-2020年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72.42 1086.30 105.69 1585.30 79.27 123、189.05 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2.42 1086.30 97.23 1458.48 71.55 1073.25 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00 315.00 40.16 602.41 25.71 385.65 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08.00 1620.00 188.00 2820.00 50.00 750.00 约束性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6116116约束性附表2 武夷山市上梅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项目分类序号项目名称交通1武夷山市上梅至上埔大桥段公路工程2兴田镇东际村至上梅乡荷墩村公路改建工程3国道205线武夷山上梅至公馆大桥建24、设工程4G322上梅至浦城段建设工程5G322武夷山市上梅至上埔大桥段公路工程6纵八线上梅至杜坝段建设工程7五夫镇至上梅荷墩公路工程8市区至上梅公路改建9武沙高速10武沙铁路11京台高速公路武夷新区段改线工程 12武夷山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工程13农村公路网乡村道路建设14峰福铁路武夷山至南平段15武夷山新型现代化有轨电车项目16合福高速铁路17浦建龙梅快速铁路18农村公路网改造工程19农村客运站20危桥改造21国道新(改、扩)建工程22省道新(改、扩)建工程23县道新(改、扩)建工程24武夷山市道路改造工程能源1变电站及输变电工程2开闭所3加油站4燃气储罐站5燃气调压站6电力走廊7南平主干电网25、工程8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9海西天燃气管网及基站10天然气工程及管网配套建设11武夷山天然气利用工程12太阳能发电系统13变电线路改造和建设14各乡镇配网改造项目15农网改造升级电网建设项目水利1武夷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闽江防洪工程南平段3蓄水饮水安全等水利工程4武夷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武夷山灌区水源工程6武夷山山洪沟整治工程7武夷山生态防洪堤建设项目8武夷山市水利节水工工程9武夷山农村河道山塘治理工程10武夷山基层备用水源项目11武夷山市水土保持项目12供水工程13水电站1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5流域整治工程16河道整治工程17防洪排涝设施工程18水库19武夷山市供水管网的建设与26、改造工程20武夷山市雨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环保1武夷山城乡垃圾处理工程2武夷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武夷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武夷山乡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5畜禽养殖污染整治6环卫设施工程(垃圾处理场、填埋场、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旅游1柳永湖生态旅游设施用地2上梅红色旅游设施用地其他1武夷山社会福利中心工程2地质(洪涝)灾害搬迁安置3敬老院4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5消防站6新农村建设搬迁安置7养老院8移动通信基站9武夷山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安置区10合福高速铁路安置区11各村安置地(地灾安置地、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地、自然灾害避灾点、地震应急避难设施等)12校安工程其27、他13LNG工程项目14烟草站15殡仪馆16殡葬馆及陵园17公墓18骨灰寄存堂19国家主体功能区配套项目20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5号)中所有项目21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中所有项目22其他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表3 武夷山市上梅乡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用途区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基本农田保护区2619.1411.292025.278.73一般农地区640.692.761283.795.53林业用地区18571.880.0618416.7379.39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44.481.05235.991.02独立工矿区1.850.010.10风景旅游用地区-2.780.01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表4武夷山市上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调整前规划246.341.06651.272.8122308.8196.17-调整后规划236.09 1.02 750.093.23 22212.18 9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