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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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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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文件 目 录第 一 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1. 总 则121.1 项目概况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5 费用承担131.6 保密131.7 语言文字131.8 计量单位131.9 踏勘现场131.10 投标预备会141.11 分包142. 招标文件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3. 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2、.5 资格审查资料183.6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 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 开 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 开标程序216. 评 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3、 投诉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252. 评审标准283. 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通用合同条款(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二 卷6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3(另附)63第 三 卷64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5第 四 卷6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2三、授权委托书73四、投标保证金74五、投标预算书75六、施工组织设计76七、项目管理机构82八、资格审查资料84九、其他相关材料85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商丘市中银绿4、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市园林绿化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2.2 建设地点:商丘市;2.3 建设规模:中银绿地0.2公顷,樱花园0.68公顷,海亚绿地1.9公顷。2.4 质量要求:合格;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监理;2.6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60日历天,养护期1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2.7 招标范围及内5、容: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2.8项目控制价:第一标段:681.89万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应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6、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应出具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应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37、.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项目是指:工程造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完整施工合同及网上公示页打印件)3.4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8、并将打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后做在投标文件中)。3.5本次招标要求被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8月8日上午08时00分至2018年 8月14日下午18时00分。4.3招标文件200元/份,图纸300元/份(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现金支付。)4.4请在规定时9、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10、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保证金交纳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采购金额的2%,详见招标文件。6.2交纳方式:网上递交6.3交纳及到账时间:2018年8月8日09:00时至2018年9月3日17:00时6.4获取地址:提示:投标人打开获取地址即可获取保证金账号。(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中信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11、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8. 联系方式2018年8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建设地点商丘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12、施工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应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应出具技13、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项目是指:工程造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园林绿化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完整施工合同及网上公示页打印件)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14、.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后做在投标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被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证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开标前)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15、间自收到问题之日起3日内1.11分包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9:00分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相关资料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交纳方式:网上递交 交纳及到账时间:2018年8月8日09时至2018年9月3日17:00时提示:投标人打开招标公告中的保证金账号获取地址即可获取保证金账16、号(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 (详见招标公告)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需要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U盘)装订要求胶装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17、封。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201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 开标室内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内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查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共5人及以上组成,其中造价师2人及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8.1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完整的投标文件提交电子版,并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拷贝在U盘内,单独密封随同纸质的投标文件提交8.2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标准条件”、“专用条件”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条件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19、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4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进行递交的投标文件。付款方式工程整体完工,初验合格后拨付至合同工20、程款的50,剩余款项,养护期满,绿化补栽完成(补栽苗木时间至少为提交总体验收前三个月),土建工程修复缺陷,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21、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22、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2010年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23、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24、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5、(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26、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2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表;(7)资格审查资料;(8)原件的复印件;(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依据工程量、施工图纸(如有)及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 投标人的投标28、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4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2.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5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3.2.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29、.2.8工程类别及费率按规定计取;3.2.9该项目图纸资料;3.2.10结合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价格市场造价信息;3.2.11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3.2.12使用的货币:投标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位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0、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未按招31、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经核实无误的; (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虚假业绩用于投标的。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准。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据实际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图和保证工期的措施及安全措施附加在九其他相关材料后。3.6.3 投标文件32、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33、计价规范(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E园林绿化工程及其配套的定额解释。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人工费等费用,参照相关文件按规定执行。3.材料价格: (1)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 (2)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无法查到的部分材料价格信息,参考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3) 市场咨询价格。4. 投 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投标文件电34、子版U盘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4.1.4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第4.1.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35、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 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持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场。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36、列程序进行开标:(1)介绍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3)介绍开标项目的概况;(4)宣布投标人的报到情况;(5)由监督人及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6. 评 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7、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3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三日,中标公示结束后,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39、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0、。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41、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42、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评标时验原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要求其他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 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43、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5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综合实力:8分技术负责人:3分服务承诺:9分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低于拦标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拦标价的50%。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5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50分基础上扣144、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5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 缺项得零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3分 缺项得零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 缺项得零分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 缺项得零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03分 缺项得零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 缺项得零分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期网络图03分 缺项得零分施工总平面图03分 缺项得零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2分 缺项得零分绿色施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02分 缺项得零分绿45、色施工方案,绿色管理要求、绿色技术保障、绿色施工设备(1-2分),此项没有作废标处理。 综合实力(提供证书原件)(8分)企业业绩(2分)(评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完整施工合同及网上公示页打印件,否则不计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5年1月以来企业业绩得分,承接过类似业绩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合同金额需400万元以上)。人员配备(6分)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测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配备齐全的得6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提供证件原件)技术负责人(3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职称网上查询截图)。 服务 承诺 (9分)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承46、诺。 0-4分 缺项得零分2、投标企业承诺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施工现场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诺如发生任何事故则承担一切责任与费用。0-2分,缺项得零分。3、绿色施工专项经费承诺。3分,本项承诺缺项废标。注:1.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企业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 以上所述证书、证件、合同、资料附原件的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47、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摇号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优惠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48、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优惠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规定的有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没有加盖造价人员资格证章的;49、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50、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招投标监督部门申请变更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5.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51、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条款内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优惠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52、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53、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商丘市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商丘市。3.工54、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正式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55、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补充协议书(如果有);(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4)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变更、补遗、价格暂定等招标过程中的文字文件;(6)投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7)合同通用条款;(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56、,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57、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8、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现场统一管理协议、预算编制要求、招标预算回复、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发包人及发包人项目部、监理人下发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59、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自行解决。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施工与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和规范。1.4.60、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变更、补遗、价格暂定等招标过程中的文字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及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61、套(包括竣工图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在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应急预案、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单位及人员资质等资料。工程的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人修改计划。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成期限的延误,因进度计划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套(依据发包人实际需要可增加)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62、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日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63、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 64、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因投标人已校对工程量清单,图纸不变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不再调整。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65、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7日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貌,自行考虑施工场地狭小问题;若需二次搬运,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仅提供电源接入点,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相应费用。电讯线路发包人不提供,水、电、电讯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临时道路、便道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七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66、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67、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所提供的全部竣工资料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含竣工图),并确保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后7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装订成册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68、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设计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在现场布置摄像系统,对现场及出入口进行监控,监控不得出现死角69、,显示设备及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不少于30天)布置于监理办公室并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网。具体布置方法应报方案,经监理、业主审批后,按照审批方案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业主要求布置监控设备,业主可另行发包,费用按照发包的双倍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在工地大门处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减速慢行标志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施工过程中排70、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并承担相关费用;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71、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范围和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双倍扣除。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驻工地,且不少于21.5天/月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72、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处以3000元/次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处以5万元/次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处以合同价8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人/次罚款,并承担上述73、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2000元/人/次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甩项及指定分包内容,以及经发包人书面74、同意分包的内容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选择确定分包人及分包价格。承包人在法律规定及发包人书面同意的范围外无权擅自分包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在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时,总承包人仅计提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履行总承包管理义务,配合发包人、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若承包人未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总承包人管理义务,发包人有权拒付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上述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质量、安全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对分包合同价款实施代扣代付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75、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期限: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担保;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76、 执行通用条款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77、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78、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承担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本标段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79、卫职责 。承包人应保证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发生民事或刑事案件,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 。关于编制80、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上报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及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81、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82、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则按延期每天2000元处罚;若超过七天,则按延期每天5000元处罚;若超过十五天,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承包人工程延期的,则按延期5000元/天处罚 。因承包人原因83、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5%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或投标文件承包人承诺完成,但暂未计入报价的项目不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等在总工期内,不另外考虑。如遇国家和政府要求短期(临时)停工的,双方商量处理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连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低气温-20以上;(3)大风天气:施工区域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4、8级;(4)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以上,或将于强度大于20/h;(5)暴雪天气:日降雪量10以上;(6)流速或波浪:内河3.5米/秒及以上流速,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7)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8)大雾: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85、.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自行建设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确认,86、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三日内办理完。2、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14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逾期14天以内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方自动扣减;逾期14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方自动扣减并对承包人处以审核造价5%的违约金。3、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发包人代表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发包方协商一致。但实施后14日内,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87、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5、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和发包人代表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方可以不予支付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发包人代表、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6、须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15天以上向发包人提出。7、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都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按顺序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附有相应的真实图片及发生的费用,否则发包88、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8、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工程技术及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应提前发现,并在图纸会审时或按照技术核定单的形式及时提出;如果承包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提出或未及时提出而导致工程产生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问题及后果,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9、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1)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2)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3)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4)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5)套用定额编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清单措施项目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其他项目费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甲供材料和主要89、材料表;(7)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8)相应的真实图片。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河南省和商丘市现行工程造价计算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变更总造价按工程变更内容计算出的总价乘以投标价与拦标价的折算费率结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双方另行协商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9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双方考察确定实施。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91、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2018年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二期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92、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承包人承担工程量风险,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价格风险。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93、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同12.3.2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是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94、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整体完工,初验合格后拨付至合同工程款的50,剩余款项,养护期满,绿化补栽完成(补栽苗木时间至少为提交总体验收前三个月),土建工程修复缺陷,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进度付款的有关规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95、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进度付款的有关规定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进度付款的有关规定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进度付款的有关规定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进度付款的有关规定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96、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按5000元/天计算,拖延天数超过28天时,发包人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按工程总价的5%扣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97、)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98、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关于竣工付款的有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99、,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100、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个小时内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101、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102、;(2)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1-5万元处罚;(3)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处以5万元罚款;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1万元/人/次处罚;并且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103、负责人保证每周五天以上出勤,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书面请假,业主同意除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2)若发包人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验收实际确定合格工程量的80104、%进行结算。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主决定。18105、.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必须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21. 补充条款21.1有关部门或单位决定的临时停水、电106、,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延长工期;21.2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最终的工程价款以发包人审核的结算报告为准;21.3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监理或发包人的正当管理工作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2000-5000元/次; 21.4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21.5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遵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由发包人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款项中双倍扣除;2107、1.6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1.7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载明的范围进行施工,如超范围施工则视为对发包人的优惠,在结算时不作调整。确因承包人超范围施工导致其他施工单位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拆除、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21.8承包人必须负责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视为违约,所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1.9相同或类似清单项目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在108、结算时按最低的综合单价计取;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1.10若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与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不一致的,则均按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扣减。数量及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方式进行确定; 21.11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21.12结算资料应按有关要求整理;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2)开竣工报告、招投标文件;(3)现109、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4)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5)竣工图纸;(6)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7)设计变更资料;(8)施工现场签证资料;(9)承包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21.13结算资料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或对该部分资料不予认可。因资料不齐而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工程结算书必须装订成册,封面必须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均应签字并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章;(3)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110、续,结算时提供原件才予以确认;(4)工程变更必须编号、归类;(5)工程结算价必须相对正确,高估冒算超过5%时,由承包人承担超过部分的工程造价审减费用;21.14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如承包人未在3个月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处罚500元人民币。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本工程的后续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21.15承包单位现场应设置发电机,发电机功率应满足应急施工要求,具体型号及措施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否则由于停电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承包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21.16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发包111、人将对工程施工现场制定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等制度,若承包人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标准,发包人受到处罚,承包人应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向发包人缴纳罚款;否则,罚款按照双倍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1.17施工单位出现重伤一人以上的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0%款项结算; 21.18如果在承包人及其分包人的施工场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在发生事故或意外事件后72小时内承包人未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此后任何时间导致受害方向发包人追索、影响工地正常秩序或发包人的正常工作的,无112、论受害人的诉求是否经过法院审理,发包人均有权按照每位受害人不少于70万元的限额先行垫付赔款,并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发包方有权凭受害人或其家属出具的合法证明将垫付款项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发包人实际垫付赔款超过生效法院法律文书或承包人与受害人或其家属所签署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款项,则多余垫付的款项视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不予退还;21.1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文明(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出现伤亡、现场文明施工被新闻媒体曝光和被上级单位处罚而产生负面影响及农民工上访)等方面的负面事件,承包人将被记录入发包人招标黑名单,其公司以后不能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投标;21113、.20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21.21在保修期中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须无偿负责保修,并按照发包人相应的损失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21.22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21.22.1项目经理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道德,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21.22.2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114、提出申请(附前任项目经理和后任项目经理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必须保证更换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资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书中所承诺项目经理的素质;21.22.3项目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或不适现场工作需要的或不具应有的职业道德,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必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21.22.4承包人承诺提供的所有证件真实,如有假证愿接受处罚;21.22.5承包人承诺按发包人要求所投标的项目经理人员。主115、要管理人员证件交发包人工程项目部保管至工程竣工;21.22.6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21.2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每道工序均做出样板工程,经甲方项目部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乙方无条件免费返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乙方样板工程完成后,书面报请甲方验收,乙方样板工程不产生费用。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20.24甲方有明确工艺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本合116、同中未明确的工艺标准但甲方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给予明确的标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1.25应按照图纸要求做好消防、安防、弱电、通讯、热力、自来水等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同时未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预留管井、消防箱、穿墙预留洞等造成后期修补的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如乙方不按照约定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施工,相关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1.26土方平衡、现场渣土和建筑垃圾等问题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21.27 关于工期顺延的约定:以工期顺延签证为准。21.2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1.29工程结算以政府有关业务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申请支付117、工程费用时,承包方应在施工所在地缴纳应交税款并设立双管账户。第 二 卷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 三 卷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技术标准1.1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1.2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1.3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1.4 发包人将依据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规范验收118、。第 四 卷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丘市中银绿地、樱花园绿地及海亚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预算书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原件的复印件十、其他相关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 标 函_ _(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 _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 元(_)的投标报价,工期_日历天、_养护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119、达到_。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元(_)。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办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120、7号文计取。投 标 人:_ _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 (签字) _年_ 月_ 日(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 养护期(以下内容在开标时不予宣读)技术负责人资格等级证书编号优惠服务承诺(可以在下一张另附)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 _单位性质:_ _ _地 址:_ _成立时间:_年_ 月_日经营期限:_ _姓名:_性别:_年龄:_职务:_系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 _(单位盖章)_ _年_ _ 月_ _日三、授121、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四、投标保证金(附银行转账凭证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文明施工的122、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期网络图8.施工总平面图9.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0.绿色施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11.绿色施工方案,绿色管理要求、绿色技术保障、绿色施工设备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123、施工进度网络图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姓 名年 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内容:什么时间参加过的某某项目及担任职务注: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主要技术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八、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九、其他相关材料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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