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站前工程CFJL-1标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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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5600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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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工程概况11.1 线路走向11.2 主要技术标准11.3 建设工期21.4 本标段主要工程数量21.5 交通运输条件31.6工程自然条件31.7 不良地质41.8 水文地质61.9安全监理的依据6二、监理工作范围、重点及组织机构72.1 安全、质量监理工作的内容72.2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92.3 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11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流程153.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图153.2 安全控制程序框图163.3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16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内容174.1 安全管理制度184.2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8五、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515.1 2、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515.2 路基工程555.3 轨道工程615.4 桥涵工程685.5 隧道工程785.6 跨公路施工895.7 现浇连续梁、预制梁架设等高空作业安全控制93六、安全监理措施及方法966.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事前控制96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方法及控制手段976.3 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控制手段1056.4 监理工作措施105七、旁站监理安全控制1117.1 旁站监理1117.2监理人员对下列工序必须旁站11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1 线路走向新建xx至xx高铁xx站铁路站前工程CFJL-1标段JSDK348+410DK29+3、960(含北京方向上下行联络线;站场正线路基),线路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区,自xx客专xx站北京端外包xx正线引出,下钻xx客专顾杖子特大桥后折向西北经顾杖子东侧,至九神庙村北侧,老郑杖子南侧。1.2 主要技术标准: 正线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4000m,困难3500m,引入枢纽、地区及接轨站两端减、加速地段按设计速度确定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列车类型:动车组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建筑限界: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北京方向联络线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4、度:160km/h最小曲线半径:1400m其它标准同正线标准。相关既有线改建相关既有线改建维持原线路技术标准。1.3 建设工期总工期为48个月。1.4 本标段主要工程数量CFSG-1标主要工程为:路基7.464km/16段;桥梁4.005km/8座,其中特大桥3座(单线T梁),为北京下联西北地特大桥、北京上联西北地特大桥、北京上联娘娘庙特大桥,桥梁总长2757.48m;大桥3座,分别为北京下联娘娘庙大桥(单线T梁)、西北地大桥(双线T梁)、娘娘庙大桥(双线T梁),桥梁总长1096.8m;中桥2座,北京下联牤牛沟中桥(单线T梁)、北京上联西梁沟中桥(单线T梁),桥梁总长150.73m;涵洞共585、2.09横延米;隧道8.166km/9座,其中1kmL2km的隧道4.983km/3座,均为单线隧道;L1km的隧道3.183km/6座,其中西北地隧道为双线隧道,其余5座为单线隧道。CFSG-2标主要构造物为“3隧5桥7段路基(含站场)26座涵洞1旅客通道”,其中路基长6.264km(含站场正线路基),特大桥5071.36m/2座,大桥711.22m/3座;隧道9932m/3座,框架箱涵、盖板涵659.05横延米/25座,旅客通道1座。管段内路桥及天秀山隧道洞口40m范围内为有砟轨道,天秀山隧道剩余8992m为无砟轨道。1.5 交通运输条件1.5.1 铁路沿线与既有铁路有甘菜线、大九线、xx6、铁路线相交,距离本标段20公里处为锦承铁路,构成了铁路运输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运输网络,可做为直发料、厂发料的运输途径,可以作为施工运输的铁路主干道。工程施工可充分利用既有铁路的运输能力,将主要材料运至项目附近的车站,再用汽车运至工地。1.5.2公路在线路附近分布有建三线(S207)、兴凌线(S318)等多条省级、县级、乡级道路,为工程材料的运输堤供了条件。1.6工程自然条件线路所经地形地貌主要以低中山区为主,地势较高,地形变化大,沟谷发育,多为“U”型谷,局部为山间洼地及小型山间平原,植被覆盖较好,山间洼地及沟谷为耕地,地势较高处多为林地。沿线地层为华北地层,基岩主要以陆相碎屑岩类为主,岩浆岩类7、种类较少的特点,其中元古界、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三叠系缺失,沿线第四系地层分布广泛,成因多样,岩性众多。线路位于I级构造单元华北地台(中朝准地台)的北部和内蒙兴安华力西地槽褶皱带南端。华北地台以xx-开源大断裂为界与北部的内蒙兴安华力西地槽褶皱带相邻。拟建铁路从南至北依次穿行于以下构造单元:华北地台二级构造单元燕山台褶带东端的辽西台陷、华北地台二级构造单元内蒙古地轴的东端建平台拱、内蒙兴安华力西地槽褶皱带二级构造单元内蒙华力西晚期褶皱带的敖汉复向斜。1.7 不良地质沿线分布的不良地质主要有崩塌落石、顺层、地震液化和岩爆等。崩塌、落石本标段沿线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大,冲沟发育。地层岩性变化大,8、在冲沟两侧及山坡陡峭处,易发生崩塌、落石、表层溜坍等。顺层沿线低山及丘陵区多基岩裸露,岩层层理发育,地表多全风化强风化岩石,且表层多为黄土覆盖,下部为泥岩砂岩等,路堑挖方段施工后,将形成多处岩质路堑边坡,当岩层层理发育,岩层面倾向与坡面倾向一致(或近于一致)时,路堑边坡存在顺层滑移破坏的可能,需根据工程类型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地震液化全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0.20g(地震基本烈度度度),全新统部分饱和砂类土为地震液化土,需根据工程类型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由于沿线水位埋深较深,液化砂土仅部分地段分布。(4)特殊岩土沿线分布的特殊土主要有人工填土、膨胀土(岩)、湿陷性黄土等。人工填土沿线9、城区、村庄附近地表及公路铁路路基处分布填土,主要类型有填筑土、素填土及杂填土。具有成分复杂、软硬不一的特点,需针对不同工程类型采取处理措施。膨胀土(岩)全风化强风化凝灰岩、凝灰质砂岩、凝灰质砾岩及砂岩一般具中等膨胀性,沿线均有分布。侏罗系及白垩系全风化强风化泥岩、砂质泥岩及半胶结泥岩、砂岩等多具中等强膨胀性,主要分布在建平xx范围内。局部地段分布的第四系上更新统棕红色、棕黄色粉质黏土具有弱中等膨胀性。膨胀土(岩)多由强亲水性矿物质组成,并且具有显著胀缩性,具有吸水膨胀、失水收缩并往复变形的性质,需针对不同工程类型采取处理措施。湿陷性黄土沿线黄土分布广泛,一般具湿陷性,湿陷系数一般为0.015010、.135,湿陷等级一般为级(轻微)级(中等)非自重自重湿陷性场地。1.8 水文地质沿线水系属辽河流域,本标段所处位置无较大河流,地下水分布主要有第四系孔隙水、基岩裂隙水。经取样化验,地下水对铁路混凝土结构一般不具侵蚀性。地下水位埋深一般不大于30-40m。1.9安全监理的依据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本监理实施细则时采用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运用以下各项标准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主席令第32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5、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6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7、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8、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6146号)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10、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11、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12、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4号)1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14、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沈铁建设2016195号)15、建设工程营业线封锁施工安全防控办法(建安质20144号)167、蒙辽铁路客运专线12、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蒙辽安20162号17、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SYG/CW102-201618、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19、经业主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变更文件、施工组织设计20、委托监理合同21、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方联席会议纪要2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3、已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二、监理工作范围、重点及组织机构2.1 安全、质量监理工作的内容2.1.1 监理项目部内部工作内容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岗位职责,分配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安全、质量监理工作13、的方法和措施,编制专项安全、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内部考核制度,配置监理工作设备与工具。2.1.2 针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我监理站为贯彻铁路施工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标准,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安全、质量监理工作。2.1.3 全过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2.1.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51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吊蓝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砼输送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等)、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1.3.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15、;3)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2.1.3.1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2.2 安全16、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路基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跨公路、河道施工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防起重机和架桥机倾覆;隧道防塌方、突水、突泥、瓦斯;火工品的存放和使用,严防爆炸发生;2.2.11驻地建设及大临设施防洪防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2.3 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测量部安质部中心试验室副总监理工程师综合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二分站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一分站工程部2.4 安全监理人员职责2.4.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2.4.1.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2.4.1.2审查施工17、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2.4.1.3审查专项施工安全方案;2.4.1.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2.4.1.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2.4.1.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2.4.1.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2.4.1.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2.4.1.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2.4.1.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4.2安质部长职责2.4.2.1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控制、文明施工18、达标监督的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4.2.2建立并有效运行本监理机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组织编写监理规划中工程施工安全和环保控制及文明施工达标监督的内容。2.4.2.3主持编写施工安全和环保控制及文明施工达标监督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建立危险源、污染源监理台帐。2.4.2.4负责编写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培训资料,并组织实施培训。2.4.2.5组织审查承包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体系(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和环保及文明施工内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环保应急准备及响应措施、文物保护措施,提出审查意见19、报总监审批。2.4.2.6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布设,人员持证上岗,材料器具堆放,三通一平、施工废水、弃渣、泥浆、粉尘、噪声、垃圾的排放及处置,耕地、植被的恢复,相应的配套工程质量达标及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保的影响。2.4.2.7对施工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及现场不安全、不文明等施工状况,及时起草监理工程师通知;对承包人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失效,安全及环保失控、监理程序不能落实等违约行为,起草工程暂停令,对其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审查复工申请报告。2.4.2.8审查监理月报和各类统计报表、季度和年度及最终监理工作总结等所需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材料。2.4.2.9负责本部门监理人员工作能力考核。2.4.2.120、0承办总监交办的其他事项。2.4.3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2.4.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2.4.3.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2.4.3.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2.4.3.4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2.4.3.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2.4.3.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4.3.7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4.3.8发现存在安全事21、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2.4.3.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4.3.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4.4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2.4.4.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2.4.4.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2.4.4.3担任旁站工作。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流程3.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图3.2 安全控制程序框图3.3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程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各工序制定安全监理细则调查可能导致22、意外伤害的其他原因掌握新材料、新技术的工艺和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安全自检系统施工承包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场前的检查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人的安全资质和证明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查并签署现场安全技术签证文件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内容4.1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制度、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情况报告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同时”制度、运营线施工运输协调及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制度等二十项制度。 由主管安全的安质部部长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安质部为主要责任部门,工程技术部为配合部门,根据四川铁科赤喀监理站相关要求、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蒙辽公司公司要求24、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监理站和监理公司领导审核后,以文件形式签发,并上报建设单位。4.1.1安全生产监督制度4.1.1.1定期监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安质部长组织定期月度、季度或季节性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4.1.1.2不定期监督:四川铁科监理公司主要领导每半年、分管领导每季度对项目部的履约情况、内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进行2次检查;项目总监(安全质量副总监、安质部长)每月对现场检查不少于12天,对管段内各工点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对所有风险工程检查不少于2次;监理组长每月对现场检查不少于15天,对标段内各工点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对所有风险工程检查不少于2次。25、4.1.1.3监督内容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各类报建手续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办理情况、参建人员资质情况、设备保养使用情况、施工现场防台防洪、安全用电、隧道作业、高处作业、消防、治安、职业健康、卫生防疫、文明施工、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夜间施工等方面情况。4.1.1.4监督流程1)各监督单位将监督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被监督项目部,有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将检查问题具体落实到部门、到人;2)将监督内容通过办公室发至各相关项目部或部门,并做到“三定”措施;3)监督问题的闭合处理:根据落实责任部门上报资料,到实地进行复查,确保问题确实落实到位;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停一清”,即:对没有做好安26、全防护措施就开工作业的,停工整改;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带病运行的设施设备,停封整改;对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清退出场。5)根据复查结果如实上报上级部门或整理归档。4.1.1.5群众监督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各受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透露举报人和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2)四川铁科监理公司赤喀铁路监理站、各监理分站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27、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4.1.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4.1.2.1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的安质部将局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4.1.2.2遇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时期,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的安质部提前与局和公司联系,做好复印件留底和记录。4.1.2.3监督施工标段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相关要求致力为施工提供、保障稳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企业不发生事故,从而保障企业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直处于有效状态。4.1.2.4监督各标段发生伤亡事故时,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小时内将事故按照事故上报制度,书面上报政府相关部门。4.1.2.5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严格要求28、项目部必须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工作后才能从事施工生产活动。4.1.2.6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对各分部及劳务分包公司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利用各分部、劳务分包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资料从事违法、违章活动。4.1.2.7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所有劳务分包公司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与各分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4.1.2.8监督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工程部做好劳务分包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归档管理。4.1.3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部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以下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并按照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4.1.3.1未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29、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同意施工的;4.1.3.2在工序报验之前,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关,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落实到位,就同意转序的;4.1.3.3未认真执行巡查制度或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来执行现场跟班监控或旁站监理的;4.1.3.4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作业,施工、技术、安质负责人未到岗把关,监理人员未责令暂停施工作业的;4.1.3.5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监理人员未提出处理措施的、对较大隐患问题未及时上报监理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的;4.1.3.6对监理部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未督促整改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制止不上30、报仍继续施工的;4.1.3.7监理人员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要求违章指挥,不戴安全帽,失职或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及事故未及时上报等行为的;4.1.3.8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或各类事故的;对造成较大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的,监理人员应给予清退,对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人员,按公司和路局有关规定处理。4.1.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适应国家对监理行业要求,提升监理公司自身水平,提高监理工程师实际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监理项目部将通过外部教育和内部培训学习等方式,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管理知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工健康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针对工程特点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以严格监理工作31、程序,做好监理工作。为规范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根据蒙辽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4.1.4.1外部培训外部培训主要是派遣参建监理人员参加政府、铁路总公司、蒙辽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培养出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4.1.4.2内部培训内部培训计划根据工程的开展,监理站、监理分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卓有成效的培训。由总监主持每季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蒙辽公司有关制度、四川铁科监理公司赤喀监理站规定。现场主要危险源的预防预控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评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32、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由施工单位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分站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监理站和各监理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并闭合。所有安全教育、学习活动要有文字记录,包括教育(学习)内容、教育(学习)时间、参加人员亲自签名。安全培训包括培训(学习)内容、培训(学习)时间、参加人员亲自签名、安全考试试卷、考试得分统计表等。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合格率100%。4.1.5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总监主持,承包单位经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分包单位33、主要负责人,监理部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监理交底会议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结束后正式开工前召开。监理交底主要内容: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内容及对各类监理人员的授权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工作基本程序、方法和手段;提出有关施工监理报表的报审要求;承包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4.1.5.1监理站监督项目部总工(副总工),负责组织对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及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交底。4.1.5.2监理分站监督各分部总工,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交底。4.1.5.3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各分部安全质量部参与总工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对34、施工管理人员、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1.5.4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监督架子队队长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1.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相应审核以下内容:4.1.6.1施工单位资质,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1.6.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4.1.6.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4.1.6.4项目经理(或指挥长)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证书;4.1.6.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考核、发证35、,证件审验。4.1.6.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中途变动,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4.1.7 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制度为了加强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自升式架设施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施工安全管理。并报监理站及蒙辽公司备案。项目总工审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完善、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对进场的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监理部审查。现场监理监督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前,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经建设36、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或复检合格,并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于分部备案。施工作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分部的资料:产品制造单位生产许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提交齐全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含指挥、开机、测量人员)证件(提交复印件,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项目部组织产权(生产、租赁)单位、安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安装验收。日常检查:每日由使用人员进行自查,分部安质部对施工现场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物设部每天对起重机械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保障作业机械不带病作业。监理抽检。联合检查:蒙辽公司安质部、监37、理站、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相关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遵守本规定情况联合检查。4.1.8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全面落实蒙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4.1.8.1监理监督施工单位需编制操作规程的作业范围:1)爬模施工; 2)钢桁梁安装; 3)大型模板安装; 4)隧道作业或基坑开挖; 5)支架搭设; 6)起重安装; 7)高处作业; 8)封闭空间作业; 9)大型龙门吊的安装与拆除;10)各种机电设备操作。4.1.8.2监理监督告知内容:1) 该项作业的危险性质,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2) 该项作业的施工工艺和工法;3) 岗位、工种的38、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保证安全作业的防护措施和设施;5)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1.8.3监理监督告知形式:1)危险岗位作业告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确认,告知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存档。2)危险作业岗位告知在安全技术交底会中一起进行,告知人和被告知人必须亲自在危险岗位作业告知书上签名。3)未接受告知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施工作业。4.1.8.4监理监督告知人与被告知人:1)危险岗位作业的告知人为主管该项施工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或安全质量部安全管理人员。2)危险岗位作业的被告知人为参加该项施工的全体作业人员。4.1.8.5监理监督现场告知牌和防护用具:各分部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告知牌,并根据工种39、的规定要求,向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4.1.9 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4.1.9.1重大危险源:是指本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工程中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源;本工程中可能形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1)桩基础、挡墙基础、基坑支护与降水;2)高墩、大跨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3)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4)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5)滑坡和高边坡处理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脚手架工程;9)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10)铁路架梁工程;11)跨既有线工程;12)大40、型构件出运、安装;13)受自然灾害、恶劣气候(季风、局部地区突风、大雾等,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夏季高温酷暑;冬季低温冰冻)影响较大的工程;1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了给制定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有效防范重大伤害和事故发生,从源头上降低施工过程的风险,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蒙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一般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当危险源符合下列情况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可直接确定重大危险源。不符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的;曾发生过死亡的;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41、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会引起停产的;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4.1.9.2监理监督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应急措施编制及审批:1)各分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各分部应完成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预防预控措施、应急措施,编制完成后1周内,报局项目部安质部审核汇总,报监理批准。2)对符合程序文件QP71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控制程序5.3.7规定的工程,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批准。3)对建设部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专家组的论证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报监理批准并备案。4.1.9.3监理监督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及预控措施表的建立1)各分42、部应建立危险源清单。2)分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及预控措施表。4.1.9.4监理监督重大危险源及其预控措施、应急措施公示、交底1)重大危险源公示监理监督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活动过程、危险源具体描述、可能引起的事故、预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分部安质部负责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在现场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报监理批准并备案。2)重大危险源教育和交底监理监督项目部安全部应将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发放给各部门、作业班组,并组织培训学习。各分部工程主管技术员负责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告43、知作业人员,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报监理批准并备案。4.1.9.5监理监督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及检查1)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环节和部位,在开始施工前必须针对各项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附录3),确认所有预控措施得到落实后方可开始施工。2)对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可结合项目部月度安全检查一起进行),监理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可结合项目部月度安全检查一起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4.1.10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与施工制度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44、组论证通过。4.1.10.1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包括:1)桩基础、挡墙基础、基坑支护与降水;2)高墩、大跨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3)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4)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5)滑坡和高边坡处理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脚手架工程;9)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10)铁路架梁工程;11)跨既有线工程;12)大型构件出运、安装;13)受自然灾害、恶劣气候(季风、局部地区突风、大雾等,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夏季高温酷暑;冬季低温冰冻)影响较大的工程;1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45、程。监理分站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及盲目签字。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批准后下发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且是有可操作性的。经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46、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凡未达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监理站,总监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上报建设单位。4.1.10.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事故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人员、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后,签认报监理项目部,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批准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求经常检查应急救援机具、物资保证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熟练进行,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应急救47、援动态管理,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措施、物资的补充。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参建单位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参建单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将项目部生产经营中的深基坑突发流砂、支撑体系失稳、大型机械设备及管线、高墩支模浇筑、挂篮施工、隧道涌水坍塌、火工品爆炸等确定为重点监控对象,并要求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报监理批准并备案。接到项目部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及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主要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48、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建设单位、安监局、技术质量监督局、消防局等求援或报告灾情。现场抢险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小损失。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统一指挥,投入抢险工作。事故现场由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现场控制、处理工作。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现场的,应指派一名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449、.1.11 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总监及其它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4.1.11.1安全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时,监理站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安全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4)监理人员对发生的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5)报告时间:伤亡事故发生地(现场分部)立即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在一小时内电话报告四川铁科监理公司赤喀监理站领导与安全质量部、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技50、术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会等上级部门。并在2小时内将伤亡事故情况以快报形式上报局项目部、区安监局;项目部1小时内上报蒙辽任公司。6)报告内容:伤亡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如果已经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则应加报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事故调查及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51、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52、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1.12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监理站为本单位及外聘职工办理保险。监理监督各项目部为本单位及架子队职工办理保险。4.1.13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4.1.13.1定期检查:1)总监根据蒙辽公司检查量化指标的要求每月和有关人员对所有风险工程至少检查一次,同时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亦进行综合检查,主要内容为外业、内业;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三次对所有风险工程进行检查;3)按“三集体”活动要求程序,监理项目部负责人每周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填报安全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入监理日记;4.1.13.1专项53、季节性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上作业、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对定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发文,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各监理组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4.1.13.2日常检查、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要的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进行现场把关。对于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4.1.14 “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防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54、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蒙辽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保证铁路施工安全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特制订本制度。监理监督各项目总工办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可能对职业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针对性的预防、预控方案或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和环境生态,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的“三同时”施工方案送上级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单位审核批复。定期会同监理、建设单位、政府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三同时”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查。监理督促总工室监控施工过程与评审方案中存在的差异,及时优化方案,确保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环保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监理部安质部对方案实施全程55、监督管理,保证安全设施、环境生态保护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安全可靠地正常运行、使用。4.1.15 营业线施工运输协调及安全管理制度4.1.15.1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铁道部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沈铁运201638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4.1.15.2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部门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等有关内容。4.1.15.3保证行车安全是施工、监理56、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4.1.15.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4.1.15.5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4.1.15.6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于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4.1.15.7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负重要责任。4.1.15.8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未经申报批准的项目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57、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4.1.15.9狠抓重点,严格防范,杜绝违章作业,杜绝安全隐患及惯性未遂事故的发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技规、施工规范、工规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作业,如施工前(一般指慢行时间的准备工作阶段)的超范围准备,如“超挖”、“超卸”、“超拆”、违章使用单轨车,机械料具侵限等.杜绝安全隐患及惯性未遂事故,如挖断电缆,带电连电引起红光带,爆破损坏线路或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等,要制订和执行各项“卡死”制度,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环节,必须加强管理,严密防范,落实措施,确保行车安全。4.1.15.10建立58、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形成确保行车安全的两道可靠防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保证体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须的施工安全素质,持证上岗,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及日常检查制度。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对重点施工地段要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人员实行跟班监督。每日进行作业布置时,工班长要针对当天的工59、作性质进行“对规”讲话,不“对规”不准进行施工。4.1.15.11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4.1.15.12参加营业线施工的民工必须加强业务素质及安全意识的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对民工上岗前进行施工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及法制教育,先培训后上岗.民工上岗作业必须由正式职工带领。民工不能担任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等工种,不能单独使用各类轨行车辆。4.1.15.13督促施工单位坚决执行营业线施工八不准的规定: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没有合格的施工负60、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需要封锁线路而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4.1.15.14监督设计采用的高程和坐标系统等相关资料与施工单位的交接的完成情况。4.1.15.15本项目的站场路基工程技术要求大大高于普通铁路,对填料标准、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自然沉降时间都有严格要求,要科学安排,严把质量关。4.1.15.16对通用图、标准图的采用要特别注意图纸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7车站范围工程复杂、涉及专业众多,要特别注意专业间的工作接口,对综合性问题组织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详细研究专61、业分工,责任要明确。4.1.16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监理监督施工现场的火工品必须储存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严禁随意存放火工品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火工品器材临时存放点。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各分部应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书面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合格后备案实施。临时存放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负责管理和使用火工品的部门,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工品在管理过程中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错发等问题。储存和加工火工品的仓库、车间,应相应制62、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监理不定期抽查。 各项目部选派火工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时,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各分部必须建立明确的仓库保管员、仓库看守员职责并进行培训和张贴。监理不定期抽查。监理监督各项目部安质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局项目部安质部不定期会同各分部进行联合检查。购买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是在公安局本管辖区内使用爆炸物品,并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或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用途合理,确保不滥用,并按照使用环境和条件,对购买的品种、数量进行审核。监理不定期抽查。监理监督火工63、品仓库(含临时仓库)建立前,各分部应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设计图纸、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同时报局项目部安质部备案,并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实施。仓库完工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和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报监理备案。4.1.16.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4.1.16.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企业的爆破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专业训64、练,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发给爆破员作业证。4.1.16.3对爆破员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4.1.16.4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1.16.5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各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65、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4.1.16.6使用爆炸物品时,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权的申请计划,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 。4.1.16.7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根据当班作业量提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4.1.16.8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4.1.16.9发放爆破器材要有登记帐目。爆破员要有领用爆破器材日志。爆66、破员要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领用爆破器材。4.1.17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为了及时通报总结安全管理、环水保工作等开展现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月度例会:主要对上月安全生产、环水保工作进行总结及本月安全生产、环水保工作的安排,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季度例会:总结本季度安全、环水保工作情况,对下季度施工安全、环水保工作安排、分工,组织信誉评价领导小组对本季度信誉评价工作进行内检并总结,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年度例会年度例会:总结本年度施工安全、质量及信誉评价工作安排下个年度的工作内容,吸取本年度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的教训更好的完成下一阶段的工作。所有会议按时举行并有详细的会议纪要及签到。所有参67、加会议的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在会议中本周、本月、本季度、本年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在今后工作中控制出现同样问题的措施。与会人员:监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监理组长、现场监理、局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常务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质部安全部长、安全员、并邀请蒙辽公司分管领导参会。4.1.18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制度现场容貌管理:“九牌一图”,工程项目工地主要入口处应设置“九牌一图”,使工程项目简况一目了然。“九牌一图”,即:反映公司管辖铁路建设形象、理念、要求、目标的管理目标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68、工、消防保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样板工程标示牌;施工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公示牌的尺寸标准宜为20mx25m(高x 宽),采用双柱式立柱,埋设后公示牌下缘距地面高度(根据地形条件)宜为10 m15m,4.1.18.1平面管理:施工项目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存放施工用机具设备。不得随意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处。4.1.18.2施工道路和场地:施工过程中应随时保持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内道路、场地应布置合理、实用、坚实、平整,并经常有人维护整修。道路、场69、地的排水系统应通畅,并随时疏通;尤其是雨季和雨后,应及时检查,以防道路和场地大面积积水。基础工程完工验收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场面,清除积土杂物,整理施工用具。4.1.18.3现场临时设施:现场临时设施搭设要本着美观、实用,力求统一的原则进行。搭设要符合有关规定,尤其是要满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要求。办公、生活、后勤设施更要做到室内外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整洁、卫生、美观、节约应统筹兼顾。4.1.18.4标志与警示:在施工现场,对可能引发不安全状态的部位,按照不安全因素的特点,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明示标志等。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建技200944号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70、明标志)。安全标志要设专人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任何人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施工区域和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橱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上下层交叉立体施工时,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夜间施工要保证作业场所和相关通道有足够的照明。施工现场相关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醒目,临边、孔洞、人员进出口等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善。4.1.18.5办公、生活、生产场(站、室)区采取不低于2m 的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封闭,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建立值班检查制71、度,有专人负责。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4.1.18.6人员着装: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宜根据作业特点和人员岗位不同,分色着装,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试验人员,上岗工作和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胸卡。胸卡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岗位)、编号,胸卡贴有照片。胸卡颜色为:建设、设计、咨询、监理人员佩戴红色胸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佩戴蓝色胸卡。4.1.18.7施工机具管理:施工机具(设备)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4.1.18.8材料管理:材料进退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可提供的场所与质量检72、验所需的时间统筹安排,及时到位。材料在施工区域或使用现场堆放应在指定的区域进行,不能随意到处乱放、混放,更不能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施工机械的作业。材料堆放应按物资存放保管要求和发放使用方便相结合进行。施工中应及时将剩余物资或废弃物资清除出工作面并回收集中存放与处理。4.1.18.9消防、治安保卫:施工项目应建立防火制度和明确治安保卫规定;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临设情况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施工必需的火工产品、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发放、使用、回收必须严格按公安机关的相应规定执行。禁止烟火的场所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牌。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精神生活和工作之余的休闲娱乐。严禁73、酗酒、打架斗殴和扰乱正常治安秩序的行为发生。4.1.18.10生活后勤:项目办公室、仓库、车间、宿舍等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包干区,定期打扫。职工食堂、饮食店、小卖部等要符合国家卫生法规的规定,保持相应的室内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注重防鼠、防蝇、防尘、定期消毒。不出售过保质期或霉变的食品、饮料。施工区域内的厕所要落实专人定期打扫、消毒。4.1.18.11日常管理与监督: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职工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意识,了解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自觉搞好文明施工。结合项目施工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并认真付诸实施。明确责任,划分区域,实行分片包干管74、理。是谁施工与管理的范围,谁应在抓施工的同时必须负责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共同施工区域,应分清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施工工序间,要明确当班的工作完成,工作场面要同时清理打扫完毕。阶段性工作完后,集中进行一次大清理,平时要注意保持整洁。4.1.18.11遵守当地政府的乡规民约,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与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保证工程施工按合同要求顺利进行。4.1.18.12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 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钢筋横杆上杆直75、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48(27535) mm 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钢材(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000N 外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 的挡脚板,档脚板要固定牢固。悬空和攀登作业人员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76、4.1.19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制度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时,应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交底。监理单位应对相关内容透彻了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机构的建立及工作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审查其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方案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如有不完备之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主要审查以下环保措施和水保措施:4.1.19.1水污染防治:1)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固体垃圾堆放在河流、水库、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2)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养护、拌合站及运输设备冲洗等,77、产生的施工污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3)桥梁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按规定的方式在指定场所弃置。4.1.19.2固体废弃物处理:1)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2)隧道、桥涵、路基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及时外运弃至规定的地点,应按设计要求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进行有效处理,防止因雨季造成水土流失。3)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取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及生活垃圾。施工及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及处理。4)过期或失效的火工产品交由当78、地公安部门处理。4.1.19.3大气污染防治:1)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2)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3)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4)加强施工车辆维修保养,安装净化消声器,减少尾气排放。4.1.19.4噪声污染防治:1)临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车辆,要采取措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音;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同时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2)采取79、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电设备保养、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等措施尽量降低噪声产生的强度。3)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等高噪音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4.2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2.1 事前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资格,如与所承揽工程等级不符,应上报业主并建议更换承包队伍。审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教育。审查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提前完成施工报监登记工作。80、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安全方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方案的编制、申报工作。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源分析及对策的全面性、完整性、符合性。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并督促应急预案的演练。1)审查危险源、风险点和难度的等级、分级的是否准确,现场的危险源、风险点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和辨识;2)审查风险点和难度的监控手段是否到位;3)审查抢险的组织体系、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的具体每名人员头上;4)审查抢险方法、降低灾害办法和工艺要求是否有效和切实可行;5)审查预案中的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及电话、事故调查程序是否正确;6)审查预案中的抢险物资是否充足,并在实际中检查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是否到位81、;7)审查重大风险源的方案是否经过专家审查;8)现实中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安全预案进行演练,确保一旦风险发生,相关单位及人员能够迅速、稳妥、有效的处理,使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事中控制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搞好各级各类安全教育。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常监理过程中,将安全监理放在首位,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和限期82、整改来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工作。促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强制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用监理的工作手段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事后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将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照各级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事故分析、隐患整改和安全教育工作。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分析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使全体人员从中受到应有的教育。五、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5.1 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5.1.1 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及吊装安全监理:5.1.1.1重点控制和检查型83、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取得准用证,年检证明在有效期内,各种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真实、有效。参加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可行,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情况,对爆、风、雨、雪等极端天气状况下的应急预案。5.1.1.2加强对作业环境的控制和检查、安全预想及注意事项交底到位情况检查,吊装作业与输电线路距离满足安规要求(60KV以上要距离5mm以上)作业回转区域无障碍通行道路符合要求。5.1.1.3现场操作时,重点控制和检查机械设备,钢丝绳等逐项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起重机力距限制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吊臂和吊物下严禁人员停留与行走,吊物重量清楚,无超载吊装无斜拉斜吊,不忽快忽慢或突然制84、动等违规操作情况。5.1.1.4吊装作业现场把关人员到位,安全员施工现场检查到位,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大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修保养台帐,机械不带病工作。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驾驶室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85、易爆物品;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3)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A、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B、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C、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D、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86、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吊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4)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一用 途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吊索(无弯曲时)6手动起重设备4.5捆绑吊索8机动起重设备5载人升降机145.1.2施工用电5.1.2.1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5.1.2.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5.1.2.3用电设备应实行87、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设备。5.1.2.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5.1.2.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88、电阻值不得大于4;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5.1.2.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3)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通信线路与低89、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道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的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5.1.2.7配电箱及90、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5.2 路基工程5.2.1 一般规定5.2.1.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控制保障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的上岗证和机械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培训学习,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91、施。5.2.1.2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岩体裂缝及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泥沼、淤泥、软弱路基地带,应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2.1.3路基位于滑坡体上施工时,应在滑坡体上设观测桩,由专人观测滑坡体位移情况。若有变化,应采取相应措施。5.2.1.4在崩塌、岩堆地段开挖石方应采用控制爆破。在崩塌地段刷坡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5.2.1.5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5.2.1.6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5.2.2路堤5.2.2.1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92、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5.2.2.2施工单位在对桥涵缺口的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在锥体坡面铺砌,应与路堤边坡的码砌及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5.2.2.3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2)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3)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4)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m ;5)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6)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定打捞抢救措施;7)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订93、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5.2.3路堑5.2.3.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严禁掏底开挖。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施组设计施工。5.2.3.2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立即处理。5.2.3.3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5.2.3.4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如发现应要求处理。5.2.3.5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构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2.3.6清理过程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5.2.3.7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弃土石。5.2.4特殊路基5.2.94、4.1软土路基施工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2.4.2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使用要求。5.2.4.3在软土路基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作好地基处理;填筑中,应先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5.2.4.4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作好滑坡体外的截、排水沟,阻止水流入滑坡体内;2)滑坡体应设置观测点,观测其动态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在滑坡范围内不得搭盖工棚、堆放机具;4)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坡体内95、;5)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6)在陡坡施工时,严禁重叠作业,必要时应设临时拦挡设施防止落石伤人;5.2.4.5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5.2.4.6人行道必须设在距边坡线或主要裂缝5m 以外,并设警告标志。5.2.4.7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基础应牢固、平整,设备组装时应防止不均匀下沉。5.2.5支挡结构5.2.5.1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2)基坑96、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5.2.5.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 ,且应采用静压方式。护坡挡墙施工在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进出装置。 5.2.5.4支顶危石或嵌补坡面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5.2.5.5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 5.2.5.6预应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拦杆。钢绞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97、拉时近旁严禁站人。5.2.5.7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工具应放在工具套或工具袋内。5.2.5.8施工脚手架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有浮起活动之处。如有雨水、冰雪,要有防滑措施;在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在电力线附近搭设架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施工方可进行。不得将电线拉在架子上。如必须在架子上装临时电线,应有绝缘措施。5.2.5.9支挡结构基础基坑开挖后,应认真核对地质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筑,当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5.2.6爆破作业5.2.6.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审核爆破设计98、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5.2.6.2在厂矿区、居民区、交通干道、重要工程设施、水油气管道附近进行爆破施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5.2.6.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5.2.6.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后,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2)不得使用金属装药;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5.2.6.5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99、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点炮线短0.8 m,其总长不得小于1 m。2)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 ,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3)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4)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5.2.6.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5.2.6.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100、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米,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4)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5.2.6.8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5.2.6.9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米内禁止人员通行。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4)不得在残眼101、中继续打眼。5)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米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5.2.6.10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才可使用;严禁使用过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检验、运输使用、保管与销毁必须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72)的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5.3 轨道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轨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及机械操作证;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置齐全。 5.3.1轨料、道碴的装卸和搬运轨料102、装卸和搬运应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当采用人工时,应使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不得侵入界限。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压,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车辆运行时,严禁装卸轨料;装运超限轨料应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预应力砼轨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同位。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运送混凝土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为确保运输车辆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应派专人指挥;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 道103、碴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负责人应使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2)分段卸碴时,应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3)装卸道碴时,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之间。所卸道碴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不得小于0.81米,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米。5.3.2机械铺轨5.3.2.1轨料装卸和搬运宜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当采用人工时,应选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5.3.2.2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不得侵入限界。 5.3.2.3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5.3.2.4车辆行走时,严禁装卸轨料;装运超104、限轨料应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3.2.5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受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5.3.2.6预应力混凝土轨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不同位。 5.3.2.7人工堆码木枕不宜超过10层;采用机械堆码不宜超过30层,每隔5-7层应设置垂直方向的支垫木枕。 5.3.2.8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运送混凝土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为确保运输车辆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应派专人指挥;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 5.3.2.9轨节场布置应使轨料卸车、储存、轨节钉联、装车、调车作业和列车编组等105、相互间不发生干扰,卸车不得侵入限界。 5.3.2.10轨节钉联线路两旁的料具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调车作业和司机对位的视线。 5.3.2.11电源线和龙门吊机接触线距轨顶不得小于7.5m;各种电源线不宜横跨股道;变压器与配电室应设置在场地的同一侧。 5.3.2.12轨节场内的硫磺仓库和锚固车间距木枕堆放区不得小于50m,并有防火措施。 5.3.2.13施工人员不得跨越正由绞车拖拉流动工作台的钢丝绳,不得站在两个流动工作台的连接处。 5.3.2.14流动工作台移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作业人员应撤至钉联线两侧的工作平台上。 5.3.2.15使用铆钉枪钉道时,严禁打空枪或斜枪归钉。 5.3.2.16106、轨节运输应使用专列车组,随车配置防溜器材。轨节装车不得超重。 5.3.2.17使用拖拉轨节的滚筒车体运输轨节时,轨节和滑轨间应有止滑卡具。 5.3.2.18在铺轨工地不得大于5km/h;换装地点至铺轨工地不得大于15km/h;轨节场至换装地点根据新线线路质量决定,不得大于60km/h。 5.3.2.19轨节换装地点应避开曲线、桥头、高压线、通讯线交叉处、道口、跨线桥以及线间距小于4.5m的区段等有施工干扰的地段。 5.3.2.20换装地点线路应予重点整道,路基松软地段应作加固处理;换装时,人员不得站在轨节上、轨节车两旁或穿越换装龙门架。 5.3.2.21拖拉轨节宜在直线或曲线半径较大的地段上进107、行,应指定专人引导铁靴顺利进入平板车上的每个滚筒;轨节拖拉就位后,应立即锁定制定。 5.3.2.22铺轨机作业应有放风制动装置;铺轨机前轮不得超过已铺轨节前端的第三根轨枕,并应安放止轮器。 5.3.2.23轨节挂钩起钩前,应先将钩挂稳,待挂钩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起吊。 5.3.2.24使用龙门架铺轨机铺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吊或走行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 2)铺轨机的走行速度不宜大于5km/h,对位时不得大于1km/h。 3)操作前进时,机前施工人员应撤离轨道,站在安全处。 4)龙门架走行轨必须支垫平稳。 5)当穿过高压线时,与高压线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关于施工用电的108、规定,机顶严禁站人。 6)利用架桥机铺设桥上轨节时,应遵守架桥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5.3.2.25当拨正就位轨节时,人员不得站在轨枕盒内。 5.3.2.26轨节连接时,每侧接头的每根钢轨上拧紧的接头螺栓不得少于2个,并应时接头处轨面的错牙不大于2mm。 5.3.2.27连接轨节的施工人员未撤离轨道前,下一轨节不得伸出铺轨机。 5.3.2.28成品岔道宜采用在平板车上架三角托架侧立装车,长岔枕应散装,捆绑牢固。 5.3.2.29岔区有高压线、通讯线、跨桥线等障碍物时,不宜使用吊机直接铺设岔道。 5.3.2.30轨行吊机吊铺成品道岔时,轨行吊机所在的新铺线路应经过重点整道。 5.3.2.31站线铺109、轨不得在道岔导曲线或道岔连接曲线上拖拉轨节。 5.3.2.32站内轨道施工,当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和机具一律撤出限界以外。 5.3.2.33长大坡道的轨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轨作业前应检查铺轨机,制动系统应确保良好。 2)铺轨机对位铺轨时,应在下坡方向塞入2组2个铁鞋,备足防滑砂。 3)铺轨机铺轨端应设专人掌握放风阀,当铺轨机到位或紧急情况时立即放风制动。 4)换装后轨排拖拉应有专人防护,并备木楔和止轮器。 5.3.2.34铺设预应力混凝土宽枕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混凝土宽枕轨道宜采用铺轨机或龙门架整排铺设轨节;人工铺设时,可采用小型机具。 2)宽枕轨道起道作业应110、采用工字钢和抬轨钳等特制的起道工具。 3)宽枕轨道拨道作业宜使用起道机;起道机支撑点应稳固;与轨腰接触处应支垫硬模板。 5.3.2.35施工单位采用单枕法在新线上铺设无缝线路时,在长钢轨的吊装过程中,所使用的龙门吊组应统一起吊,步调一致;遇雷雨时,应停止作业。 5.3.2.36长钢轨运输应使用专列车组,并固定牢固,运输途中应设专人监视,不应采用紧急制动。 5.3.2.37卸长钢轨时,长轨列车走行速度不得大于5km/h;并在接近已卸长钢轨轨头不小于10m处一度停车,再以0.5km/h的速度对位。 5.3.2.38牵引长钢轨时,必须卡牢牵引卡,并设专人保护,施工人员不得站在牵引钢丝绳两侧;轨头送入111、推送机构时,位置要准确,拖拉要平稳。 5.3.2.39防翻器安装位置要准确,并设专人看管,不得将手、脚放到轨底或直接用手处理推送运行中的支撑滚筒。 5.3.2.40拨、串长钢轨时,应由专人指挥,施工人员应动作一致。 5.3.2.41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以及油料同车运载;焊轨作业时,燃气具应摆放在焊接侧风方向。 5.3.2.42必须对铺好的线路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施工机械才能通行。 5.3.3隧道内铺轨5.3.3.1铺设整体道床前应将施工地段的水沟盖板盖牢,并清理人行道。 5.3.3.2基底清理需要放炮时,应采用控制爆破,并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爆破作业的规定。 5.3.3.3用高压112、水冲洗基底时,应由上坡向下坡方向进行,高压水喷头不得对人。 5.3.3.4隧道内运送轨料、支承架、轨枕、支承块和混凝土时,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0km/h,人推车辆速度不得大于5km/h,并均应具有制动装置;当利用已灌筑道床的轨道运送材料时,应有防溜措施。 5.3.3.5支承架应与钢轨垂直,安放牢固,不得歪斜。 5.3.3.6铺设弹性支承块式整体道床轨道时,支承块绝缘涂料应随取随用,不得现场存放。 5.3.3.7支承块绝缘处理应在专门的工作棚内进行,工作棚应有通风和防火设施。 5.3.3.8悬挂支承块应由两人操作,扣件和螺栓应配齐拧紧,确认稳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支承块的悬挂作业;所用撬棍、扳手等不得113、随地乱放。 5.4 桥涵工程5.4.1一般规定5.4.1.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的有关规程及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5.4.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每项工序开工前,应按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交底。5.4.1.3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114、证后,方准上岗。5.4.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4.1.5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5.4.2明挖基础5.4.2.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5)用卷115、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7)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8)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冻结层。当气温剧烈回升、河水上升时,应提前搞好防水、排水工作。9)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116、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10)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11)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5.4.2.2基坑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1)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2)喷射混凝土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护壁前,应对坑口顶缘进行防护加固;喷射混凝土时,喷嘴不得面对有人方向;作业中,喷射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风、水后再处理。3)混凝土围圈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117、:混凝土围圈应开挖一段、灌筑一段;顶层护壁口应高出地面0.3m以上。5.4.3桩基础5.4.3.1钻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5.4.3.2冲击钻机造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应配置适当。冲击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适宜,制动良好。2)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3)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118、提升。5.4.3.3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连接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5.4.3.4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挖孔桩较深时,孔壁应支护,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2)桩孔周围应设防、排水设施。3)孔口围堰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4)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5)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6)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119、7)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8)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火雷管。5.4.3.5桩基承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机具与用料的重量。2)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0.5m。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3)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牢固地支撑在钢护筒上。4)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至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5)在处理桩顶被锤击的破损120、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碴及浮浆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6)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筑后,应将承台顶面的钢结构切除。5.4.4 桥梁墩台5.4.4.1 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栓溜绳;模板合缝时,不得徒手操作。2)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3)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4)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应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5.4.4.1爬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爬模自身的脚手平台、接料平台、吊挂脚手架应安装牢固,并能121、满足施工要求,在悬空处应张挂安全网。2)爬模爬升体系应设保险装置。架体提升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3)用液压千斤顶作爬模提升设备时,在提升前应全面检查。4)提升时,除纠偏需要外,油压千斤顶应同步进行作业。5.4.4.3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2)用汽车卸料时,不得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3)导流建筑物采用脚手架或船只投放石笼时,应按顺序投放,并连接牢固。5.4.5 混凝土梁灌筑与架设5.4.5.1制梁台座和模板装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梁台座的地基应坚实平整、不沉陷,台座抗倾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2)机具升吊模板,吊122、点位置必须正确,调整位置时,不得徒手操作;大型拼装式模板安装就位后应及时支撑固定,保持模板整体稳定;3)制梁模板与工作平台的支撑不宜互相连接,确需连接时,应用支撑加固;4)模板拆除时,不得强拉强卸。5.4.5.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振动器应安装牢固,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耐压,防水性能良好。2)预应力钢绞线整梳、编束时,在切口端应用铁线扎紧。3)抽拔胶管时,应防止胶管断裂。4)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应防止划伤手脚。5)钢绞线穿束后,梁端应设围栏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6)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123、戴防护眼镜。5.4.5.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悬臂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应力连续梁(刚构)悬臂灌筑采用各型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2)施工前,应根据挂篮的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悬臂拼装应按组拼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挂篮组拼后,应作静载试验。4)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5)挂篮的结构及其使用的机具设备应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6)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7)挂篮的行走滑道,应平整顺直。行走速度不124、应大于0.1m/min,限位器应设置牢固。8)水箱作平衡重时,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9)挂篮牵移时,必须匀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应及时加垫,后端设锚加压。10)灌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检查。5.4.5.4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梁的存放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偏斜,并有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2)采用就地横移梁片铺设的专用轨道应平顺,轨距正确,轨道接头不得有错台、错牙,道床无沉陷。3)梁片的起顶、支垫、卸顶应对称平衡,支垫牢固。4)梁体移位交换支点时,千斤顶起落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升行程。移动梁体时,两125、端行程应同步。5)梁体运送中出现支撑松动,应停止牵引。6)采用滑道横移梁片时,滑道位置应与卸梁轴线垂直,两股滑道之间的距离必须一致。滑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7)梁片滑移时梁底面与滑道之间,必须加设滑板,两侧应有能随梁体移动的保护支撑。8)梁片移动、装运、存放时,必须按要求设置支撑点,在梁端两侧应支撑牢固。9)梁片起吊装车运输时,两端的高差不得大于30cm。10)梁片用千斤顶装车运送时,千斤顶的起重吨位不得小于梁重的1.2倍。横移时,应保持梁体的平衡和稳定,两端不得同起同落。11)牵引车运送梁片到位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牵引车前后必须派专人指挥。梁车到位后,应制动锁定。架桥机架梁应126、符合下列规定:1)选用悬臂式架桥机、单梁式架桥机、双梁式架桥机和铺轨架桥机进行架梁作业时,均应按现行铁道部标准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选用其他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应根据架桥机的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和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制订安全操作细则,并经批准后执行。3)架梁前应对桥头路基进行压道。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对路基进行加固。4)架桥机通过地段的线路静空应满足架桥机的要求。5)在大坡道上停车对位、架梁时,应设专人安放止轮器和操作紧急制动阀。吊梁小车或行车的制动装置必须可靠,并设制动127、失灵的保险设施。6)下坡道架梁时。应在架梁列车后安装脱轨器及防止车辆脱钩的措施。7)架梁时应保持规定风压。8)应有专人防止运梁小车向下坡方向溜动,并备有止溜木楔和止轮器。 9)当风力导致架桥机梁臂不稳定时,应停止架梁对位。对位后应用枕木支垫架桥机背风面,并用钢丝穿滑车拉住大臂前端,配合摆臂速度收放。10)架梁时应由专人检查、加固,非作业人员应撤离架桥作业范围。11)拼装式架桥机结构应按设计制造,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的有关规定。临时支架搭设应牢固可靠,并与架桥机的行走轨道相对应。轨道安装应平顺,道床无沉陷,轨距和轨缝应符合安全要求。 12)拼装式架桥机架梁前应进行静、128、动载试验和试运转,静载试验的荷载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架梁时,应安装超载限制器、提升(下降)限位器、缓冲器、制动器、止轮器等装置。架桥机就位后,应使前后支点稳固。用液压爬升(下落)梁体时,爬升杆应同步,其高差不得大于90mm。梁体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13)拼装式架桥机到下一桥孔架梁时,台车及前后龙门天车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桥梁的一端在运梁台车上,而另一端在龙门天车上吊起准备前移时,龙门天车与运梁台车应同步。14)拼装式架桥机应定期对重要部件(如轮、轨、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探伤检查。5.4.6 移动模架制梁的安全要求:1)高压油管使用前应作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2)129、油压泵上的安全阀应调至最大工作油压下能自动打开的状态。3)油压表安装必须紧密满扣,油泵与千斤顶之间采用的高压油管连同油路的各部接头均须完整紧密,油路畅通,在最大工作油压下保持5min以上均不得漏油。若有损坏者应及时修理更换。4)张拉时,千斤顶后面不准站人,也不得踩高压油管。5)张拉时发现张拉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6)锚具、夹具均应设专人妥善保管,避免锈蚀、沾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5.4.7 涵洞 5.4.7.1 涵洞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涵洞基础采用明挖时,应按明挖基础有关规定执行;2)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应堆放在基坑边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3)使用吊机装卸、安装圆管,预制拱130、圈、盖板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应挂牢。吊放时,不得撞击和翻滚。4)拱圈、盖板就地灌筑时,拱架、模板、支撑应安装牢固,必要时还应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进行防护。5.4.8防水层施工5.4.8.1TQF型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水涂料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火源;2)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3)铺设防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C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加热。5.4.8.1铺设热沥青防水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熬制石油沥青时,应采用专用消烟沥青锅炉;2)熬制热沥青时,应经常检测温度;当沥青表面停止起泡,温度达到175C时,应停止加热升温,只131、能以微火保温待用;3)涂抹(刷)沥青时,基层的表面不得有水,涂抹(刷)层应干燥、清洁;4)铺设沥青砂胶防水层时,应防止沥青砂胶飞溅烫伤人员。5.5 隧道工程5.5.1 洞口工程5.5.1.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5.5.1.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雪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5.5.1.3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5.5.2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砌体工程132、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开挖5.5.3.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应进行严格审查。5.5.3.2钻眼作业符合下列规定: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5)采用液压凿岩台车作业时,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定。 133、6)施工单位在隧道爆破作业应编制专题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5.5.3.3爆破作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3)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的。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134、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7)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8)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施工单位应制定操作细则,并经批准;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开。9)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10)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135、口距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11)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5.5.3.4出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司机应按信号指示行驶。当通过翻车机室和后配套区等地段时,应减速鸣号。2)列车在行驶时,施工人员不得穿越。5.5.3.5初期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支护作业区应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护;2)在塌方或岩爆地段作业时,应加强防护。5.136、5.3.6装碴与运输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地要求。2)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分,不得接触传送带。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及时处理。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3)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137、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间距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4)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用汽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A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应大于50m,并派专人护送;B运行中应显示红旗或红灯;C汽车排气口应加防138、火罩。 5.5.4支护5.5.4.1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并编制专题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3)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4)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5)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6)在开挖时,施工单位应边开挖边支护,初期支护要及时跟进;在不同围岩类别应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5.5.4.2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139、妥,应有专人监护。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4)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运送。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运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5.5.5衬砌5.5.5.1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单位衬砌施工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140、,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5)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5.5.5.2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1)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5.5.5.3喷锚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3)清除141、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高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有关规定。5.5.5.4仰拱与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5.5.6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5.5.6.1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142、入;4)人员严禁在风管道进出口停留。5.5.6.2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关机后进行;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2)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143、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管路供水的闸阀。施工电力线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施工中应由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2)洞内配电变压器不得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3)成洞地段采用10kv高压电缆送电及在洞内设置10kv变电站时,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5.5.7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5.5.7.1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2)施工中144、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5.5.7.2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5.5.7.3岩溶地质隧道施工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洞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对溶洞145、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措施。5.5.7.4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砂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5.5.7.5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2)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检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及时撤走人员。5.5.7.6岩爆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5.5.8具体施工安全146、注意事项:5.5.8.1施工前应先用水泥砂浆将隧道范围内的地质钻孔进行封闭。5.5.8.2重点抓好洞口及浅埋段的施工组织,避免坍塌、扰动土体和破坏地表植被,确保施工安全。5.5.8.3在施工到设计图纸标明或超前地质预报显示的断层破碎带之前,应采用超前钻探,探明断层破碎带地质情况,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确定安全合理的施工方案。5.5.8.4出现欠挖需要补炮时,应在下一循环开挖前进行。超挖部分初喷时应喷平。5.5.8.5隧道施工应贯彻仰拱先行的原则,仰拱填充不应与仰拱混凝土同时灌注。仰坡及填充施作各段应一次成型,避免横向分段灌注,不得留纵向施工缝。仰坡及底板施工前应严格清底,不得留有虚碴。5.5.8147、.6隧道下穿公路地段要加强监控量测工作,保证隧道施工过程中公路的安全运营。5.5.8.6不同围岩的开挖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本段隧道开挖方法主要采用台阶法、三台阶临时仰拱法。1)-级围岩台阶法施工时,台阶长度可根据施工组织需要确定。喷混凝土和锚杆必须在清碴后及时施做。二次衬砌可根据监测情况,位移收敛后施做。2)IV级围岩台阶法施工IV、V级围岩采用二台阶法施工时,上、下台阶距离不应超过10m,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每循环进尺,并且在下一循环开挖之前必须完成设计要求的初期支护;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边墙初期支护和仰拱。IV、V级围岩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严格按照铁建设(2010)120号文要求控制隧道148、开挖进尺和安全步距。5.6 跨公路施工为确保公路和构筑物施工安全,要从施工准备、封锁施工、恢复开通三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控。5.6.1跨越公路、河道和构筑物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六不准”: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无应急预案不准施工;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六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措施到位;业务水平到位。5.6.2施工前与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分别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149、)等。在具体开工前向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部门单位提出核查要求,共同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防护措施。5.6.3及时提报影响公路正常运营及河道正常管理的施工方案,报公路、河道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合。5.6.4对所有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项目经理部派驻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取得支持和指导。5.6.5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办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150、,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公路及河道、构筑物的安全。5.6.6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跨越部分设全包防护网板,严防各种物件的掉落。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项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要时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跨公路现浇(悬浇)连续梁,行车道前方设置限位门架,禁止超高、超宽车辆通行,支架支墩设置防撞墩加以保护,支架下方设防护钢板网以防浇物伤及车辆、行人。跨公路施工时,尽量维持原有的行车道数量,至少不少于两车道。行车道151、前方设置全天候限速牌、警示牌,并设交通疏导人员保障交通畅通。5.6.7跨公路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路面及交通设施。对于跨越公路梁体架设时,梁体落位前,封锁该行车道交通,落位稳定虚拟现实界面恢复交通。5.6.8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5.6.9跨越公路的各施工点,要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季节性施工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入冬期前,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煤炉和暖棚施工时,应有防水、防煤气中毒的措施。2)严寒和寒冷地区操作机械时,应有防冻措施,驾驶车辆不152、得在有积雪和冰层的道路上快速行驶,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雨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安全防护措施。2)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3)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和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坍塌的施工地段,应及时修复和加固。4)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段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采取防洪措施。5)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153、。跨线作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5.6.111施工单位应对跨越既有铁路、公路、通航河道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 桥梁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高空施工坠物 (1)当施工单位在上部施工坠物砸到车辆危及人生安全或影响铁路行车时,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小组报告,同时拨打120急救车进行人员救助,并维护现场迅速设置警示牌引导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避让。 (2)施工现场项目部经理领导和调度值班,应强化安全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让全体参战人员认识到安全对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意义;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若发生安全事故迅速报告各项目部和所属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保证人身安全并保证道路畅通。 154、隧道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施工单位应对隧道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隧道软弱破碎围岩变形坍塌事故、火灾、爆炸及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等人员工在地巡视检查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若发生安全事故应迅速报告项目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3)发生事故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物资供应、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和现场施工队进行救援,按自救、互救的原则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5.7 现浇连续梁、预制梁架设等高空作业安全控制5.7.1高空作业安全控制: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开工前155、和施工中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恐高症等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墩上工作。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 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统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156、严禁乘座运送物件的吊栏。 挂篮悬浇连续箱梁施工安全控制: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构)悬臂灌筑采用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连续梁(钢构)悬臂灌筑采用各型挂蓝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 2)施工前,应根据挂蓝的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悬臂拼装应按组拼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量不得超过设计应许值;挂蓝组拼后,应做静载试验。 4)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 5)挂蓝的结构及其的机具设备应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挂蓝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 157、7)挂蓝的行走滑道,应平整顺直。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1m/min,限位器应设置牢固。 8)水箱作平衡重时,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挂蓝牵移时,必须匀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应及时加垫,后端设锚加压。 10)灌筑混凝土前,应对挂蓝设锚加压。 支架安全检查: 1)支架设计必须验算; 2)现浇梁段地基必须处理; 3)拼好的支架应进行预压; 4)支架刚度、稳定性必须检查。 挂篮安全检查 挂篮出厂前先进行试拼,对焊缝进行探伤试验,并在地面上做荷载试验、行走性能工艺试验,检查挂篮的安全性,消除弹性变形。并测出变形数据,为桥梁施工提供依据。 挂篮在满足设计,符合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外158、,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悬臂吊架应有向前行走(滑移)设备; 2)施工挂篮行走时,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小于2; 3)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重量的10%; 4)浇筑悬臂梁段时,将后端临时锚固在已浇筑梁段上,浇筑前并对锚固孔进行验算,确保锚固性能; 5)支撑平台后端横梁锚固于已浇筑梁段底板上; 6)挂篮吊架在浇筑梁段中所产生变形的调整,可采用调整前吊杆高度办法,也可采用预压配重调整办法; 7)挂篮施工平台要有足够的长度、宽度,满足施工操作的需要。 六、安全监理措施及方法6.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事前控制6.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了解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承159、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处理合同事宜的原则、方法、程序。熟悉设计图纸,对设计图纸中的“差、错、漏、碰”进行审核,并作为设计交底的依据。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并和施工单位一起提出审核设计图纸时发现且未交代清楚的问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介绍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情况,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分工及相应的职责和权力。6.1.2制定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的职责,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措施。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160、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审核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检查承包单位与路局相关单位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6.1.3对施工人员进行控制:核查施工单位进场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审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资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161、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生产条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6.1.4对进场材料进行监控,确保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不合格的清退出场;对施工单位过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控制: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监控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和台数满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的要求。6.1.5控制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新的材料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产品。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方法及控制手段6.2.1安全检查巡视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巡视,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情况进行定162、期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监控重点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检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在监督检查巡视时,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整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其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时,非停工不可的,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停工令,直至消除隐患为止。下达停工令后,要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汇报。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当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整改通知和暂停令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罚。6163、.2.1.1监理检查巡视的主要内容:(1)执行部局相关安全、规定的情况;(2)执行路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的情况;(3)作业人员遵守劳务纪律和作业纪律的情况;(4)各项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5)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6)安全生产专职人员是否到位。(7)发现违章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果断采取措施。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杜绝事故的发生。(8)现场检查基坑开挖、排架设立、起重吊装等专项作业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安全通道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凡涉及安全监控重点的施工,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技术安全措施或安全防护措164、施。(6)检查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未落实的或督促限期落实,对危及列车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指令暂行施工,待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恢复施工。(10)认真执行安全协议制度情况。6.2.2 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在建设施工中,企业有各种管理措施,尽量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在实践当中,仍然存在着种种原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最重要的首先是应急措施。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好应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大安全165、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影响特别重大,应当采取措施以预防为主,实践中,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如果不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因此,事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工作十分重要。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组织能够适应救援工作的需要,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使其了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援规程,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掌握应急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166、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处理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现场保护: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调查处理:建设167、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负责单位责任人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6.2.3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控。6.2.3.1承包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6.2.3.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6.2.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人员是否到岗到位;6.2.3.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安全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2.3.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安全产生不利影响;6.2.3.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安全、缺陷。6.2.3.7严格过程验收。强化每道工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对路基地基处理、桥梁桩基处理、168、隧道开挖变形等关键工序实行验收许可制度,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咨询、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路基预压沉降、桥梁工后沉降等进行定期验收评价,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2.3.8将安全、目标进行细化,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落实到每项工作、每道工序,落实到作业人员的操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保障重点,全面覆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处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安全、问题库,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实施闭环管理。组织好第三方检测工作,切实掌握工程安全、的动态变化过程,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实体工程。6.2.169、4 监理见证监理严格按客运专线各专业验收标准上规定的频数进行监理见证试验。见证试验由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现场试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和指导。见证试验在现场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取样、送样、试验过程、资料填写等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做好记录。见证试验结果报告上加盖“监理见证试验章”,监理见证人员在见证上套空的空格内签名并签署见证日期。监理见证的主要工作内容:试验设备标定,混凝土搅拌站标定,预应力张拉设备标定;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粗细骨料的进场取样、检验试验;原材料进场检验试验;钢筋电焊接头取样、力学检验试验;锚杆试验:砼、砂浆试件制作;砼、砂浆试件强度试验基础170、地基承载力;桩无损检测。钻孔桩孔底标高;钻孔桩水下砼灌注前沉碴厚度检测;钻孔桩孔径及垂直度检测;钻孔桩水下砼封底施工。墩台身跨距、垂直度。6.2.5 监理试验检测、平行试验试验检测是监理工程师采用实测数据正确判断和确认各种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主要方法,检验和试验应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对现场施工过程的路基、钢结构工程、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工程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监理检查确认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如果有疑异,监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通过监理检测体系、建设单位指定的试验室,对疑异部分进行抽检或复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查验试验资料、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2)查验施171、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状况是否良好;(3)监督重要工程材料的现场复验或取样送检;(4)对运到现场的重要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对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责令承包人清出现场。(5)对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现场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审核有关仪器设备的校准校验情况,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理的平行试验抽查,是社会监理对施工单位全面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的验证,通过平行试验检测来确定施工单位现场试验管理过程的可控性与有效性。平行试验抽查是建立在施工单位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处于正常的情况下,采取在施工方已确认为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部位,监理试验人员在172、相同材料和部位上,取样选点进行试验检测验证。抽检样品或部位必须同样具备有代表性,取样频次按客专铁路验收标准监理试验检测项目频次表执行。6.2.6 监理指令指令文件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人提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它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权力对工程安全等进行控制的手段之一,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注意,以及指示施工单位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等,当时间紧迫时,也可先发口头指令,但事后必须予以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发指令应十分谨慎,严禁意气用事,当所发指令可能导致费用增加时,应先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取得认可。监理指令的形式主要有:T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3 工程暂停令,T173、B4 工程复工令,TC1 工作联系单。(1)对工程材料不合格或有疑问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指令、要求清退出场;(2)对工程安全不合格部分发出指令予以处理、清除返工和变更设计处理;(3)对工地野蛮指挥、野蛮施工的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发出清退出场指令;(4)对因技术性能不稳定可能造成工程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发出指令予以退场。6.2.7 暂停施工对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合同和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或恶劣的安全后果,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及时发出暂停工程施工指令。6.2.8 监理会议制度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工地会议、工地例会(1)监理工程师根据工地会议纪要174、要求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使问题尽快解决,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指导和配合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2)监理工程师通过工地例会或专题例会提出以后工程建设施工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及防范问题发生的预防措施。(3)对于具有共性和典型性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可采用召开现场会的形式,用以肯定或否定某一项工程的施工艺或工程产品,以起到示范或引以为戒的作用。我们作法是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多树立样板工程。(4)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数码相机,现场施工中安全好或安全差的部位均及时照相取证。安全好的分项工程提出表扬,有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坚决返工。6.2.9175、 工序自检报告审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专职安全、验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安全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6.2.10 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思想层层贯彻到每一个人,提高全体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对全体参建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176、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2.11 应用“四新”成果应用“四新”成果保安全。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禁止采用淘汰或落后的施工工艺、材料或设备,以技术创新提高施工艺水平和保证工程安全创优。6.3 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控制手段6.3.1工程安全、缺陷处置6.3.1.1当安全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及时发出警告信息。6.3.1.2当安全缺陷正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应报请总监,及时发出工程施工暂停令。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对安全缺陷进行了有效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6.3.1.3当安全缺陷发生在某道工177、序,而且安全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和计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原因,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限期解决这些问题。6.4 监理工作措施开工前建立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安全责任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6.4.2总监是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监理过程的安全负责。6.4.3分管副总负责监理细则、制度的审核把关,并组织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细则、制度的编制及监理项目部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管段进行安全检查,对主管标段监理过程的安全负责。各监理工程师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细则、制度及措178、施。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对方案可行性及效果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及整改意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转。检查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检查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重点强调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和标准化作业。对投入的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护栏、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整改。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179、监理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按照国家、铁道部、省、铁路局、市及业主发布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并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措施。建立监理安全检查制度,对每个安全项目按规定检查监督至少一次,重点安全项目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重点监督控制。按规定和职责参与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过程,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咨询和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含施工安全计划及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对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都要有明确可行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措施不健全,不准开工。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对现180、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教育有记录、有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程开工后,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工程监理中要经常就以下重点进行检查:对工程中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等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及安全人员完成,对现场用电场所要求采取防护设施,用电设备必须防雨防尘,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除接零外,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立网封闭的防护栏,对181、外侧面临街道处,采取可靠措施并进行全封闭处理,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人身防护品。 检查施工所用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及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岗位责任制,警告牌的挂、取应由专人负责。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给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督促检查施工方的防火措施,要求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可下令部分停工或停止有关作业人员的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者;特殊工种没有上岗证者;安全防护人员不到位、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者;违章作业或存在安全隐患。桥梁、房建基坑四周按要求进行围蔽,设置防护栏,并设安全警示牌。作好基坑排水,保持182、开挖过程中土体和基底的干燥。房建基坑开挖顺序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开挖,并适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撑。支撑安装前要进行详细检算,应满足支撑围护结构的强度及刚度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对围护结构和支撑是否按设计进行监控,确保结构和人身安全。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警示标志应设红灯。脚手架其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和具有产品合格证。构造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装作业必须由训练有素的专业架子工负责完成。搭设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避免在搭设过程中倒塌。桥梁梁体预制、架设严格按照专家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梁特种设备必须经过验算,梁体架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按照防火防183、爆的有关规定设置危险品库临时性构造物,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距和动火点与氧气、乙炔的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临时设施区要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制定措施和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因用电引起的电击、火灾等事故。加强对工作涌砂的防范,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措施,施工前根据地层性质,正确分析、合理评价,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组织备用设备及材料,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为防止暴雨期间基坑积水,在基坑外圈设置高度30cm的挡水坝,防止雨水流入基坑,184、另外对于特大暴雨,当挡水坝高度不能满足防水要求时,周围须配备足够的沙袋以做挡水使用。对于基坑内排水,除疏通坑内排水沟外,还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及备用抽水、发电设备,以保证暴雨期间雨水及时排出。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高出建筑物的塔吊、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措施。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防止坍塌沉陷。对于危险部位要另外加设支撑,采取必要的排堵措施,一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土方施工。七、旁站监理185、安全控制按照铁路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要点施工监理必须旁站,监理组组长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组织旁站监理。对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处理,保证人身安全和施工正常作业。 安全监理人员在现场对重点控制工程、关键施工程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检查。 安全监理应对本标段特大桥、隧道、跨越公路、居民生活住宅密集区等重点工点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7.1 旁站监理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公司审批,明确旁站的范围和内容,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186、进行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通知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报验等进行检查。当具备继续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本方案有关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记录。经检查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187、其他应急措施。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2监理人员对下列工序必须旁站7.2.1路基:地基土换填、排水砂井、粉喷桩、CFG桩、塑料排水板的主要施工过程;过渡段填筑;重力式挡墙基坑地基承载力试验。混凝土浇注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均进行旁站监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工程:重要结构、重要部位混凝土灌筑。 (2)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加预应力过程。(预应力筋的预施应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和张拉工艺,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设计要求。预应力筋的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差值不得大于6%。后张法预应188、力构件的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数量不得超过预应力筋总数的5,并不得位于结构的同一侧,且每束内断丝不得超过1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3)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工程:水下混凝土灌筑、高强混凝土配制。(4)孔道压浆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7.2.2桥涵工程 7.2.2.1基础工程:扩大基础开挖、基底处理,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的灌筑,打入桩施工工艺试验。(沉入桩下沉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桩的入土深度和最终贯入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浇筑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7.2.2.2墩台工程:墩台身混凝土浇筑。 7.2.2.3梁部工程189、:现场预制梁的混凝土浇筑及预应力施加。 1)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设计要求。预应力筋张拉工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宜采用整体初调、单束张拉或单束初调、整体张拉。张拉时宜先进行直线预应力筋初调,再初调和张拉折线预应力筋,最后张拉直线预应力筋。预应力筋放张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符合设计要求,且混凝土龄期不少于72h时进行。放张工艺应采用鍥块放张,并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旁站监理)2)预应力筋放张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符合设计要求,且混凝土龄期不少于72h时进行。放张工艺应采用鍥块放张,并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旁站监理)3)预制箱梁架设落梁应采用支点反力控制,支承垫石顶面190、与支座底面间隙压浆硬化前,每个支点反力与四个支点反力的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5%。(监理单位旁站监理)4)梁段混凝土的浇筑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旁站监理)5)合拢段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旁站监理)6)预制梁段时,相邻梁段混凝土必须密接浇筑,接缝面应设置隔离层;起吊梁段的吊环等预埋件必须固定牢固。(监理单位旁站监理)7)落梁程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折除滑动装置时,顶梁高度不应大于5mm,一次下落高度不应大于10mm,相邻桥墩各顶点高差不应大于5mm,同一墩、台两侧梁底顶落高差应不大于1mm;落梁时应以支点反力控制施工,可在不大于计算支点反力值10%范围内兼顾调整梁191、底高程。(监理单位旁站监理)8)连续梁体系转换施工顺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单位旁站监理)9)简支变连续支座转换顺序、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座安装应以高程控制为主,反力作为校核。(监理单位旁站监理)7.2.2.4隧道工程 1)围岩类别判定,初期支护。 2)锚杆抗拔试验;特殊设计地段混凝土浇筑及拱部超挖回填。 3)隧道防排水设施施工。4)混凝土工程:重要结构、重要部位混凝土灌筑。7.2.2.5轨道工程 1)整体道床混凝土浇筑。 2)给排水工程 水源工程:供水管井的成井工艺;大口井、结合井、辐射井和集水井混凝土封底。 管道工程:虹吸管道水压(气压)试验。 机械设备安装:真空泵、锅炉等压力容器的192、运行试验。 贮、配水设备:注水试验。 污水处理工程和设备安装:注水试验;成套设备的调试工作。 7.2.2.6电力工程 1)变、配电所:变压器各项电气试验;图线、绝缘子、穿墙导管试验;试运行。 2)架空电力线路:交接试验;送电试运行。 3)电缆线路:交接试验;通电试运行。 4)室内、外配线:验收试验(测量绝缘电阻、耐压试验);送电试运行。 5)室内、外照明:验收试验;送电试运行。 6)车间动力:耐压试验;起吊、走行试验。 7)接地装置:测量接地电阻。 7.2.2.7电力牵引供电工程 1)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电力调度所:对超过有效试验期的设备的重新试验;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交接193、试验。 2)接触网:冷滑试验;动态参数试验;开通试验。 7.2.2.8通信工程 1)光缆接续、测试。2)电缆的接续、测试。 3)通信设备的测试和开通。 7.2.2.9信号工程 1)电缆接续。 2)联锁试验。 3)既有线龙口拨接。附表一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检查表(根据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编制)序号工程类别施工单位审查程序监理单位审查程序主 项细 目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承包单位项目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基坑支护及降水开挖深度5M或地下室(含)三层以上地下水位在基坑以上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5M的沟、槽3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模板水194、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工具式模板工程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整体提升、分片式提升)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检查表(续表)(根据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编制)序号工程类别施工单位审查程序监理单位审查程序主 项细 目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承包单位项目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结构张拉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及索膜结构施工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的导流195、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注: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另见下表附表二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检查表工程类别施工单位审查及专家论证程序监理单位审查程序主 项细 目承包单位项目部编制项目部审核5人以上专家组论证审查书面报告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专业监理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基坑支护及降水开挖深度5M的基坑(槽)地下室三层(含)以上地质条件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基坑2地下暗挖地下暗挖工程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4高空作业临空30米以上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